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编辑:咸安人大 | 发布时间: 2019-04-01 | 1295 次浏览 | 分享到:
    3月31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9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人事任免议案。通过投票表决,通过了区长魏朝东提请杜新国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请周文平等同志任职的议案,通过了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提请陈先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昌文到会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28名新任命人员按法定程序到会作供职发言、现场接受任命书并集体向宪法宣誓。会议还通过举手表决,接受了陈长风、罗继红、吴会平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全区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审议通过了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草案)、咸安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草案)和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郑奇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波,区监察委、区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乡镇办人大主席(主任)及五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