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31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杜新国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石深华为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
郑传前为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罗继红为区民政局局长;
汪性智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任东为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镇斌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定槐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张浩业为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王勇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贾琴为区商务局局长;
李志强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陈斌洋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涛为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小桥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徐霞子为区统计局局长;
吴会平为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杜志平为区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周桂林为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局长;
陈光为区林业局局长;
董国兵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熊秋秀为区环境保护局局长;
任命:
周文平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朱宗德为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程瑶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陈先明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蔡迎春、曹胜利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董明的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周文平的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田海湖的区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平的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王琦的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陈涛的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
免去:
陈卫红的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