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勇】立足岗位作奉献 履职尽责为人民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8-11-09 | 7886 次浏览 | 分享到:
立足岗位作奉献  履职尽责为人民
咸安区第五届人大代表  徐勇
2018年11月9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大家上午好!
    我叫徐勇,是咸安区第五届人大代表,也是湖北秋泽律师事务所的一名专职律师,民盟咸安总支第四支部委员。当选人大代表两年多来,在区人大和永安街道人大工作委员会的指导下,我牢固树立代表意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人大代表的义务。
    一、关爱弱势群体,积极参与法律援助
    人大代表,要想尽职履责,不辱使命,单纯依靠工作热情和积极性是难以胜任的。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必须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此,我坚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知识,增强政治的坚定性和履职的自觉性,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法律制度,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原则,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了贯彻落实党十九大精神,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有关要求,2017年,区司法局在咸安区看守所、咸安区人民法院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各类群体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服务,成为政府主导法律援助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就要深入群众底层,了解群众所求,解决群众所需;作为一位律师,我也有义务和责任参与到法律援助事务中去。为此,我主动报名,每周抽出一天时间,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援助律师参与值班。一年多来,共接待法律咨询近200多件,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法律援助二十多件,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参与诉讼十几起,在办案过程中,从不因为是免费的法律援助业务而有所懈怠,始终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真心实意的帮助那些经济困难和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认真维护弱者的合法权益,最大程度地维护受援群众的合法权益,让特别需要帮助的弱势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
    二、维护法律尊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刘冬姣系我区上访多年的老上访户,从1996年开始上访至今。今年两会期间,永安街道办事处为了引导刘冬姣理性维权,安排我作为援助律师参与对刘冬姣的劝导工作。我多次入户与刘冬姣交流,了解到她上访的具体事由,从法律层面分析上访具体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对其耐心的进行法律讲解宣传,逐步稳定刘冬姣的情绪,让其在思想上有所转机。
    永安街道办事处的居民李顺华,2003年因供电部门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将其家院子拆除,并将变压器安装在其房屋院内,距其卧室仅一米之远,给其生活带来很大困扰,并导致其无法改建房屋。李顺华从2003年起开始上访,要求供电部门迁移变压器,赔偿其损失,但一直至今无法解决。今年我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多次陪同李顺华参与办事处、法院、供电部门的协商,并为其讲解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合法提出诉求。经过多次的疏导协调,经咸安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供电部门与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对李顺华进行了补偿。
    三、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依法治国是我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还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依法治国是一项从中央到地方,从地区到行业,从立法到执法、司法、护法、守法、学法的系统工程。两年多来,我一直坚持不懈的参与民盟同心法律服务团送法进校园活动,全区各乡镇中小学我们已组织了十几次法律宣传活动,送法进校园,让孩子们从小就学法、知法、懂法。另外,针对近几年村“两委”干部违法违纪的突出现象,今年,我们在永安辖区积极组织开展“送法进村组”活动,让他们在日常工作中知道怎样运用法律保护自己,怎样做到拒腐防变,预防职务犯罪。下一步,我们还打算将法律宣传送到全区各个乡镇村组。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扎根于人民群众之中,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紧密的联系。作为一名普通的人大代表,我将倍加珍惜代表荣誉,切实履行代表职责,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努力尽职尽责,回报社会,不辜负党和人民对我的信任和希望。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