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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徐忠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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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rdxia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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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2-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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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卫民的提名,经2012年6月12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徐忠清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忠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荣武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拥军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汉桥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新喜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朱汉平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 明的咸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日期:2012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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