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徐忠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6-13 | 1958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卫民的提名,经2012年6月12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徐忠清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王  忠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荣武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拥军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胡汉桥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赵新喜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朱汉平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李  明的咸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日期:2012年0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