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3年8月 第5号(总号63)
目 录
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议程……………… 2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3
关于咸安区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王元宏 10
关于咸安区201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及“十二五”规划中期
评估情况的审查报告…………………………………………………财经工委 38
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王卫民 42
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任免名单…………………………………49
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51
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议程
(2013年8月27日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1、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发改局关于咸安区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4、人事任免。
关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27日在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安排,现向常委会报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法检查工作情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更好地推动我区经济发展环境的进一步优化,区人大常委会决定4月至8月在全区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
4月下旬,执法检查组分成6个调查小组,先后到25家企业进行了调查,收集企业对服务经济建设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41条。
5月中旬,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的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结合咸安区正在开展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重新制定了《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执法检查暨迎接咸宁市人大〈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实施方案》(咸安常文〔2013〕1号)。之后,区人大常委会各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自的分工,督促对口联系单位按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方案的要求搞好自查。5月31日,组织部分省、市、区人大代表对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项评议,并征求了代表对市政府及市区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29条,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贯彻实施〈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6月下旬,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所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到有关部门进行了核实查证。
二、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主要作法
(一)完善区级领导联系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制度,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环境。
建立了四大家领导干部联系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制度,71家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都有区级领导跟踪指导,做到领导干部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切实为企业、项目搞好协调服务。
(二)畅通政企交流沟通渠道,搭建政企互动平台
一是印发了《咸安区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督查重大建设项目和联系企业直通车工作方案》的通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的职责,及时帮助企业排忧解难。二是印发了《关于聘请胡祖德等20名企业家为咸安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社会监督员的通知》,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的经营管理者中聘请20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社会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社会各界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监督渠道。同时,区纠风办定期或不定期召开社会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社会监督员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印发了《中共咸安区委、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出台了19条意见,围绕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规范权力运行等,从政策、制度和措施三个层面对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出了明确规定。四是编印了《咸安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按照“一表制”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督管理,规范收费部门和单位的收费行为,坚决制止涉企乱收费,帮助企业减负维权,增加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透明度。五是印发了《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咸安经济开发区入园工业企业项目建设的通知》(咸安政发〔2013〕1号),规范入园工业项目办事流程及各项收费行为。六是召开了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企业家座谈会,邀请20名咸安企业代表对全区58个部门进行测评,指出了全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20个突出问题和21个需要解决的问题,
(三)开展行政事业收费治理,规范各类收费行为
今年,区纠风办联合区经济局制定了《咸安区2013年涉企乱收费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咸安纠办发〔2013〕3号),对全区具有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违反《湖北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指定中介等违规收费问题等进行清理整顿,严肃查处和纠正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违法违规行为,纠正和遏制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经济发展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四)积极开展集中整治活动,转变作风优化环境
今年以来,根据各级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工作要求,区委成立了以区委书记谭海华同志为组长的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区政府及政府各组成部门也迅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各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为履行加强作风建设和环境建设的第一责任。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研究制定了完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有关政策规定,区政法委研究制定了严厉打击“一霸四强”、敲诈勒索等违法行为的有关办法等相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实现干部精神面貌明显改观、素质能力明显提高、纪律作风明显增强、服务效能明显提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的目标。
三、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区政府及区直部门从全区经济发展的大局着眼,更新思想观念,增强责任感,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经济发展环境明显改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的“四乱”现象得到遏制,机关作风明显好转,行政效能明显提高,投资环境明显优化。但不可否认的是,政令执行环境不优、部门职能运行乏力、主动服务意识不强、企业周边环境不优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1、多头执法现象依然存在。有的企业反映,咸安区处在城皇脚下,按理说条件最好,理应得到市直部门更多的关照,由于在一个城区范围内,有的市直部门也特别“关照”咸安,想什么时候来就什么时候来。特别是市质监局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咸宁市计量检定测试所、计量科、咸宁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咸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稽查分局等多个部门可到企业检查、执法,还有咸安区质监局的检查、执法,由于质监局内部没有对到企业检查进行协调,造成有的企业今天这个部门来,明天那个部门去,企业疲于应付。类似现象还有工商等部门的执法检查。
2、服务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一是办事难的问题并未根本解决。在前期调查中了解到,目前在我区一些部门办事,门好进、脸好看,但是事仍然难办。投资一个项目或搞一项建设,需提供的材料过多,手续繁锁,审批周期仍比较长。二是个别行政执法部门重收费、轻管理,甚至于为收费而收费,以罚代管、罚而不管的问题时有发生。三是工商局还存在强制入会情况。
3、自由裁量太自由。人生人熟不一样,领导打招呼与没打招呼不一样,给好处与没给好处不一样,“自由裁量权”变成橡皮尺子,变成了少数执法者手中的“特权”,行政审批收费弹性太大,有的同样情形的收费相差4倍,难以让当事人心服口服,不仅有悖于法律法规的严肃性,也容易滋生执法生财的腐败行为。
4、企业周边环境混乱的问题仍未彻底解决。一些企业和新上项目周边治安环境不好,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拉强运、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等阻挠施工、影响生产和建设的现象仍然存在,在个别地方还很严重。天宏汀泗公司周边村组地霸强买强卖、强装强卸、强拉强运问题,马桥严洲村13组在枫丹公司马桥站建设过程中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问题,太乙村民强装强卸、泡温泉不给钱、打霸王工问题,桂花明星六组强行向中发公司收取“管理费”等问题,严重影响了这些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企业十分不满可又无可奈何。
四、几点建议
针对我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存在的问题,区政府应当立足区情,着眼长远,狠抓当前,正确处理局部与整体、管理与服务、监督与扶持的关系,进一步强化环境意识,树立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谋划优化咸安经济发展工作。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强化领导,建设政令畅通的政治环境。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环境如何,关键在于政治环境,关键在于领导者的执行力和抓落实的力度。要树立不讲执行就是不讲政治,下决心解决行政不作为和行政乱作为的问题,解决政令不畅的问题,坚决杜绝“决策与执行脱节、部署与落实脱节、讲话与办事脱节、台上与台下脱节、汇报与工作脱节、宣传与事实脱节、承诺与兑现脱节”以及“会议空谈、工作空转、承诺空放”等现象。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二)优化服务,建设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
1、积极向上沟通,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对企业反映的多头执法等问题,区人大常委会在《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中已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反映,并相应提出了建议解决办法(理顺体制,避免多头执法。进一步理顺市区相关部门管理职能,将劳保、环保、质监、建设、房产、食品药品安全等相关管理职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咸安区管理,避免多头执法,管理混乱)。为彻底解决多头执法问题,应该多管齐下,建议区政府和区质监局、区工商局也要积极向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争取为咸安企业创造更好的发展环境。
2、出台自由裁量权细则,增强政府公信力。对涉及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事项,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所确定的立法目的和公正合理原则,通过细化、量化、具体化的方式制定具体明确的裁量标准,有效解决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随意性过大问题,促进公平、公正执法,增强政府公信力。
3、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一是抓平台建设,促硬件建设大改善。在完成区级政务大厅进驻基础上,进一步加快各乡镇服务大厅和村(社区)便民服务室的建设,按照“应进全进”的原则,力争做到“乡里的事情不进城”;建立电子监察系统和网上行政审批系统,构建市、区、乡三级便民服务中心联网互动、资源共享、服务共通的大平台。二是积极推进“三集中、三到位”。通过“一窗受理、联动办理”等新方式、新方法,压缩办事时限、提高工作效率;积极探索项目联审联办、边建边办、代理代办、特事特办的“绿色通道”,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体制。各部门应将权力下放到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将所有审批、办证、收费等事项全部集中在窗口办理,充分授权给窗口,解决窗口事、权、责统一问题,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努力打造阳光、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平台。三是取消一批不必要的、市场可以调节的审批事项,整合一批关联度高的项目,最大限度为企业减负。
(三)深化整治,建设稳定有序的法治环境。一要解决政府部门依法行政问题,对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查处一个,震慑一批。二要采取高压态势,从重、从快、从严查处那些强揽工程、强买强卖、阻工闹事、敲诈勒索、寻衅滋事事件,净化市场环境,促进公平竞争。三要加大打黑除恶工作力度,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营造和谐的投资环境。
关于咸安区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27日在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元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十二五”规划中期实施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我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竞进提质”的总体要求,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全区主要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实现了“硬过半”。
(一)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2.48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同期增长10.2%。其中,第一产业完成增加值8.22亿元,增长4.2%;第二产业完成增加值38.74亿元,增长12.9%;其中,实现工业增加值37.91亿元,增长13.8%。第三产业完成增加值25.52亿元,增长8.0%。
——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356万元,增长27.0%,其中税收收入31602万元,增长23.5%,税收收入占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65.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7159万元,增长38.2%。
——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9亿元,同比增长 31.2%,高于全市平均增速0.5个百分点。
——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83亿元,增长11.2%。物价涨幅回落。上半年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为102.7%,同比上涨2.7%,为近3年来同期最低涨幅。
——实现外贸出口额2954万美元,下降6.9%;实际利用外资325万美元。
——农民现金收入人均4451元,同比增加495元,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07元,同比增加808元,增长8.5%。
——初步测算,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5%,好于
3.6%的约束性要求。
(二)主要计划任务的实现情况
农业生产稳步增长。夏粮总产8453吨,增长10.8%;夏油总产3.4万吨,增长4.6;水产品产量1.2万吨,增长2.7%。
工业生产增长平稳。全区153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149.45亿元,同比增长22.1%。其中产值过亿元企业42家,同比增长13家。新增23家规模企业,净增17家,6月末全区规模企业户数达到153家。
项目建设稳步推进。上半年实施项目 267 个,比去年同期增加60个,完成投资 70.14亿元,增长29.6%。新开工项目190个,比去年同期增加54个,其中:3000万元以上项目56个,比去年同期增加29个;亿元以上重大项目 28 个,比去年同期增加 4个。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50.17亿元,增长40.5%。引进和实施重点工业项目77个,其中,新签约项目36个,新开工项目23个,新投产项目18个。投资额1000—5000万元项目58个, 5000万—1亿元项目8个,1-5元亿项目8个,5亿至10亿元项目3个。全区5个省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完成投资12.92亿元,占年计划的61.2%。其中,华宁防腐橡胶产业园完成投资1.74亿元,完成计划的108.7%;梓山湖新城完成投资7.42亿元,占年计划的74.2%;武汉城市圈环线高速公路东段完成投资1.97亿元,占计划的78.8%。
虽然上半年经济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需求放缓。二是中小企业贷款难,企业资金成本上升,不少企业经营困难。三是投资增长后劲不足,缺少大项目“支撑”。
(三)做好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主要措施
下半年,要继续坚持“稳中求进、进中提质”的工作基调,统筹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建议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着力抓好投资和项目建设。力争下半年全区新增工业签约项目50个、签约开工项目30个。确保在建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度,推进华博阳光、三六传动等一批在建项目的建设。对全区经济有较大拉动作用的大项目,在政策、资金、用地等方面进一步提供支持,做好恒合科技、鑫辉模具等一批签约项目的开工筹建工作。谋划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大项目、好项目,加强项目筛选论证等前期工作,扩大项目储备。
二是着力推进咸安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小区建设。继续推进开发区“三纵三横”骨干道路及竹产业园循环路建设,全面完成竹产业园、食品产业园征地工作,启动咸潘一级公路左侧市政工程建设。加快华琪科技产业园、华宁防腐产业园、模具机械产业园、食品饮料产业园、生态环保产业园建设进程。横沟、官埠、双溪、马桥、汀泗等乡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与招商引资同步推进,启动浮山、温泉“孵化园”建设。
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围绕模具机械、纺织服装、森工建材、机电制造、食品加工、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环保等上下游产业链延伸,大力引进一批产业龙头企业和协作配套项目。力争每支招商小分队下半年引进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3-5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大项目1个。优化项目建设环境,区政务服务中全面完成31个区直职能部门、单位165项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的进驻工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实现项目审批和证照办理“一站式”服务。
四是夯实抓好农业建设。继续推进淦河二期综合治理工程、大畈陈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和淦河向阳湖段治理工程建设。完善南川、阳武、双石三大灌区渠系整修和配套工程,推进汀泗河和北洪港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继续实施“五个万亩”高效农业示范工程和“五大养殖小区”建设,建好设施蔬菜、楠竹、有机茶三大基地。当前重点抓好主要农产品特别是秋粮生产,落实好扶持家禽养殖业生产的措施。组织实施熙园有机面粉、桂源红酒业、兴兴奶业等重点项目。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继续开展3.6万亩整体推进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工程高桥片区和双溪片区项目建设。
五是促进服务业发展。推进咸安商贸物流区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完成楚湘三元城主体工程、咸宁陆洲义乌小商品批发城主体工程建设,五金机电城开业运营。加快咸宁文化城、银泰三期工程建设。继续推进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保护与开发、桂花源风景区二期、嫦娥谷漂流二期等旅游景区景点建设,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做好第五届温泉国际文化旅游节各项筹备工作。引导商业银行、融资性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加大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资金支持。
六是抓好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六城三区”和武咸城际铁路、咸黄高速、咸通高速、旅游新城、城铁新区、十六潭公园、咸宁大道东段延伸线、香城大道绿化等市级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继续推进咸潘一级公路、金桂路西段延伸路面硬化工程建设,推进老车站路、东山巷、实杨路、滨河东路等背街小巷综合治理工程,统筹做好滨河东路、银桂路、塘角路等片区改造和城中村改造工程建设。抓好重点集镇道路、供水供电、垃圾污水处理、绿化亮化、信息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
七是扎实推进改革。开展贺胜桥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向阳湖镇广东畈村省级“四化”协调发展试点,支持贺胜、双溪、横沟、汀泗市级中心镇建设。
八是着力改善民生。筹措资金启动第二批3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开展28所标准化村卫生室达标创建活动;加强公租房、廉租房建设管理,做好已建成公租房的分配入住和廉租住房补贴资金发放工作;落实重大公共卫生和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开展“公共卫生服务示范县(市、区)”创建活动;巩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和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和新农合补偿制度;继续做好城镇新增就业、帮助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
《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下称《纲要》)于2011年1月15日经区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实施。《纲要》实施以来,面对欧债危机等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增长趋势放缓的压力,区委、区政府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人民,以《纲要》为行动纲领,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紧紧把握“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的大局,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开创了“五个咸安”建设的新局面。《纲要》提出的重点战略任务深入扎实推进,事关长远发展的重大项目建设有所突破,改革创新取得新成绩,各项事业进一步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根据省、市、区政府对“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的要求,重点报告四个方面的评估情况。
(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贯彻落实情况
2011年以来,全区经济在保持平稳较快增长的基础上,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坚持把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作为主攻方向,坚持把依靠科技进步和管理创新作为支撑,坚持把“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贯穿于经济发展的全过程,促进一、二、三产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可持续发展。
1、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较快。“十二五”以来,奕东电子、三合机电、华声机电、华宁防腐、三六重工等5家企业被评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科隆粮机、阳光电气、祥鹄制药、巨宁森工、菁春生物、华博三六、三晶药业等7家企业产品纳入高新技术产业统计,精华纺织、兴耀华航模、澳森木业等3家企业正在申报国家高新企业。“澳森”、“巨宁”、“白练”、“麻塘”商标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咸宁桂花”成功注册国家地理标志。预计到“十二五”末,全区高新技术企业达到10家,中国驰名商标达到5个。
机电制造业不断升级,规模进一步壮大。“十二五”以来,投资过亿元的华博阳光节能电机生产基地、三六重工电梯项目开工建设,咸宁五金机电大市场于6月22日正式开业。全区机电制造业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50家,占全区工业经济比重的25%。
咸安经济开发区被列为武汉城市圈循环经济发展改革试验园区。森工建材产业正在构建循环发展模式,瑞宁废旧木材综合利用、巨宁重组竹、永利建材、华桥新型建材、金海达超薄瓷板一期等重大项目建成投产,江南春竹业即将开工建设。目前全区森工建材业规模企业30家,占全区工业经济比重的15%。
苎麻纺织业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苎麻生物脱胶中心、天源纺织二期3万锭棉麻混纺、桂泉纺织全自动化生产线等重点项目建成投产,横沟佳源制衣工业小区正在建设。全区纺织服装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到25家。
新兴产业得到进一步发展。投资4亿元的华宁防腐产业园今年内将建成投产,成为国内最大的防腐行业多功能产业基地。电子信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发展到4家。楚光环保已建成投产,华琪生物科技产业园、兴兴乳业已进入试产阶段,模具数控产业园已有12家模具企业签约落户,其中5家已经动工建设。
全面完成了小钢铁、小电石、小水泥等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天宏化工、横沟恒宇等用能大户实施了能量系统优化工程,单位产品能耗低于行业标准。
咸安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园进一步发展。咸安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正在修编,规划面积50平方公里。目前,第三批次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已经完善,第四批次项目区“三路一桥”工程已经竣工,第五批次退地工作正在扫尾,第六批次征地工作全面完成,第七批次征地已进入地面附着物清点和退地工作阶段。开发区累计引进企业96家,其中,投产企业61家,规模企业53家,在建项目35个,规划建成森工建材、节能机电、食品医药、电子制造、钢化玻璃器皿、苎麻纺织、模具数控、楠竹深加工、防腐材料、机械制造等10大功能园区。横沟、官埠、双溪、向阳湖、马桥、汀泗等乡镇工业园建设正在加快进行,园区总规、详规、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官埠桥镇张公工业园已签约企业10家,横沟工业新区规划面积4000亩,一期400亩今年4月份已经动工。
2、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二五”以来,我区农业建设围绕“特色、规模、品牌、效益”四个重点,着力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代发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大力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现代农业建设取得新进展。
农业规模化全面推进。2012年初,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创建“五个万亩”农业高产高效示范基地的意见》,全区以“万亩中稻、万亩优质稻、万亩油菜、万亩蔬菜、万亩有机茶”为抓手,建设农业高产示范基地,推动40万亩优质水稻、40万亩优质油菜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规模化生猪养殖,目前初步建成温氏集团60万头生猪一体化养殖、神童牧业汀泗桥养殖基地、武汉金龙公司高桥养殖基地项目。
农业产业化成效明显。以省级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为龙头,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了向阳湖兴兴奶业、菁春生物等重点农产品加工项目,熙源有机食品加工技术改造、巨宁重组竹、华康年产5000吨高品质麻类多组纤维嵌入式纺纱技术等3个农业产业化项目已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建设,江南春竹业建设项目即将开工。全区现已建成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市级24家。
品牌农业建设取得新进展。2011年以来,全区大力发展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中国驰名商标、湖北著名商标、湖北名牌产品。健民专业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专业合作社”。川玉茶、幕峰茶、罗针茶、翠剑茶、剑春茶、野茶王、春华茶、生甡川茶等10个知名品牌联合组建全国首个有机茶叶产业联盟。全区获农业“三品”证书的农业生产企业达26家,51个农产品。农业“三品”总产量71512吨,产值7.06亿元。
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取得突破。应祥葡萄生态观光园建成省级葡萄生态观光园标准化示范区,并承担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任务,是农业部和欧盟农业与农村发展总司下达的中国—欧盟应对气候变化农业清洁生产技术实践与生态补偿示范项目,省科技厅认定的全省首批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之一。该项目创新的土地流转方式发展农业规模经营、清洁生产等模式将为破解“三农”问题提供有益借鉴。
农业科技水平和社会化服务程度进一步提高。2011年以来,完成省级试验示范项目35个,创建示范园区8个。组建专业化机防队38支,病虫草害综合防治专业化统防率达60%,水稻机整直播15万亩、油菜机整直播15万亩。
3、现代服务业不断发展,三次产业日益融合
发展现代服务业,拓展生产生活服务领域,是我区“十二五”期间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措施。“十二五”以来,我区各类服务业和一、二产业间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协调发展。
咸安商贸物流区功能日趋完善。至2013年6月,商贸物流区共引进项目7个。亿丰农商贸批发大市场、五金机电城一期已开业运营,农产品冷链物流、咸宁陆洲义乌小商品批发城、咸宁文化城、楚湘三元城项目开工建设。鄂南汽配城、鄂南钢材灯饰城、民爆用品市场等项目签约落户。总投资30356万元、吞吐量1000万吨的交通运输物流中心已完成项目选址、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等开工前准备工作。以商贸物流区为主体的鄂南商贸物流中心已具雏形,以批发、仓储为主的物流市场、物流企业和物流交易平台正在形成,电子商务等业态初步显现。
旅游业正在成为我区经济的重要增长极。2011年以来,我区旅游基础设施投入专项资金2.8亿元,新建了南环线旅游公路,星星竹海—鸣水泉、桂花镇—刘家桥—金桂湖、碧桂园温泉—三江森林温泉—叠水湾温泉、贺胜—横沟—马桥—桂花等旅游公路。旅游产品进一步升级,旅游要素进一步完善,“香城泉都”品牌已成为我区旅游的名片。创建国家五星级旅游饭店1家,国家三星级旅游饭店6家,国家二星级旅游饭店6家,国家4A级旅游景区1家,国家3A级旅游景区1家;创建湖北省旅游名镇1家,湖北省四星级农家乐3家。 “十二五”以来,全区游客量不断上升,2012年全区接待中外游客261.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5.67亿元,年均分别增长30%、32%,占全区GDP的9.8%。
金融业服务力度继续加大,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广,服务品种不断增加。湖北银行已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湖北银行、工行、农行、邮政银行等金融机构主动与企业对接,支持我区重点项目建设。
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区企业与华中科技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科技大学、湖北大学等10多所高校院所建立产学研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华宁公司成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正在组建华琪生物技术服务平台项目。应祥生态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制订的葡萄栽培技术规程等技术标准成为省级技术标准。农技110服务体系被省科技厅评为"优秀服务中心",被誉为"咸安模式"在全省推广。
(二)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的监测预测情况
2011年以来,我区坚持转变发展方式,坚持城乡统筹,坚持改善民生,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达到阶段性预期目标。《纲要》共提出27项主要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9项,约束性指标8项。根据2013年经济发展态势和“十二五”后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主要经济社会指标监测预测情况如下:
经济发展指标10项(预期性):
1、地区生产总值。预计2013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70亿元,年均增长18.7%。预计2015年可达到220亿元,是预期目标的1.1倍,年均增长16.7%。
2、固定资产投资。预计2013年实现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157亿元,年均增长26.9%。预计2015年可实现240亿元,是预期目标的1.2倍。
3、产业结构调整。“十二五”以来,我区工业化进程继续加快。预计2013年三次产业结构变化为15.7:50.2:34.1,2015年演变为15.5:50.5:34.0,服务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有所提高。
4、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计2013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72600万元,年均增长33.7%。预计2015年可达到9.5亿元,年均增长25.6%,是计划目标的1.58倍。
5、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2013年全区实现消费品零售总额82亿元,年均增长18.5%。预计2015年可实现105亿元,年均增长16.3%,超额实现计划目标。
6、居民消费率。预计2013年居民消费率为36.9%,比2010年提高2.9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可达到41%,比2010年提高7个百分点,低于预期目标7个百分点。
7、城镇化率。预计2013年城镇化率达到60.4%,比2010年提高13.4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可达到64%,比2010年提高17个百分点,高于预期目标4个百分点。
8、服务业就业比重。预计2013年服务业就业比重49.3%,比2010年提高12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可达到49.5%,高于预期目标5.5个百分点。
9、服务业增加值比重。预计2013年服务业增加值比重为34.1%,比2010年提高3.1个百分点(市调整2010年基数为31%);预计2015年为34%,保持在国民经济的比重。
10、工业增加值比重。预计2013年实现工业增加值79亿元,工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50.2%。预计2015年工业增加值比重调整为50.5%左右,“工业崛起”战略实施进一步巩固了工业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科技教育指标3项(预期性):
1、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预计2013年高新技术产业可实现增加值4.2亿元,占GDP的2.47%;预计2015年可实现19亿元,占GDP的9%左右,比2010年提高6个百分点,低于预期目标6个百分点。
2、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预计2013年高中阶段毛入学率93.2%,2015年可实现95%的预期目标。
3、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预计2013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平均年限9.3年,比2010年提高0.2年;预2015年基本达到平均10年的预期目标。
资源环境指标6项(约束性5项、预期性1项):
约束性指标5项:
1、耕地保有量。预计2013年耕地保有量可控制在3.543万公顷以内,预计2015年可控制在3.5万公顷以上,实现控制目标。
2、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十二五”期间,市政府下达我区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16%,年均下降3.5%。2011年、2012年我区分别下降3.52%和3.71%,预计2013年下降3.6%以上,完成进度的61.9%。预计“十二五”期间可下降16.7%,超额实现目标。
3、单位GDP二氧化碳降低排放降低。这是“十二五”规划新增的一个约束性指标。《纲要》要求,到2015年,我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年均下降3.66%。2011、2012年我区分别下降3.72%、3.76%,预计2013年下降3.8%以上,完成进度目标的62.7%。预计“十二五”期间下降17.5%左右,超额实现计划目标。
4、主要污染物排放减少。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比2010年减少8.5%、9.1%、1.0%、8.5%。2011年我区分别减少1.23%、1.32%、7.75%、7.22%。2012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我区分别减少2.5%、1.5%,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了新增量,排放量与2011年持平。预计2013年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减少1.7%、2%,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削减新增量,排放量与2012年持平。预计“十二五”期间可实现减排目标。
5、森林覆盖率。《纲要》要求,到2015年,我区森林覆盖率达到48%以上。2011年、2012年我区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2.66%、43.31%,预计2013达到43.96%,到2015达到45.26%,低于规划目标2.74个百分点。
预期性指标1项:
6、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预计2013年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57,比2010年提高0.9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可达到0.62左右,好于预期目标。
人民生活指标8项(约束性3项、预期性5项):
约束性指标3项:
1、人口自然增长率。《纲要》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以内。2011年、2012年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均控制在6‰以内。由于我区一直严格落实计划生育政策,预计2013-2015年我区人口自然增长率仍然控制在6‰以内。
2、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预计2013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46400人。预计到2015年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51040人,超额实现规划目标。
3、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2013年上半年全区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100 %,提前实现目标。
预期性指标5项:
4、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预测2013年全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8.3亿元,占GDP比重4.9%,比2010年提高1.2个百分点。预计2015年全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12亿元,占GDP比重达到5.5%,实现规划目标。
5、城镇登记失业率。预计2013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2%,2015年城镇登记失业率为5.5%,好于预期目标。
6、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013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3370人,预计2013年城镇新增就业5300人。预计“十二五”时期城镇新增就业人数2.6万人,超额实现目标。
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201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实现20218元,年均增长13.0%;预计2015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200元,年均增长1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基本与经济增长同步。
8、农民人均纯收入。预计2013年农民人均纯收入可实现9181元,年均增长15.9%;预计201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12400元,年均增长16%,农民人均纯收入基本保持与经济同步增长。
(三)重大政策要求方面的组织实施情况
《纲要》要求,“十二五”期间,要重点利用好国家、省、市在“两型社会”建设、城乡统筹、武汉城市圈综合配套改革等方面的重大政策措施,制订相应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好一批关键性项目,发挥带动示范作用,全面推动我区“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实现。
1、构建“两型”社会
“十二五”以来,我区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低碳经济,强化节能减排,加快建立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协调组织推进华彬·咸宁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配合推进咸宁梓山湖生态新城建设,推动咸安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发展专项改革试验,组织实施了森工产业逐步实现不同企业间副产品、能源和废弃物循环利用等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精华公司低碳示范企业、浮山甫兴街低碳示范社区建设,建成苎麻微生物脱胶及废水循环利用项目。启动并实施了梁子湖流域高桥河等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建成了农业清洁生产示范项目—省级向阳湖生态葡萄示范园区。
全面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和登记备案制度。推动建筑节能,组织开展机关节能、交通节能、公共场所节能活动。实行节能考评“一票否决制”、“目标问责制”、“绩效奖惩制”。启动了南川、双石2个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工程。
2、统筹城乡发展
“十二五”期间,我区着力以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协调推进为动力,建立“以工辅农、以城带镇”的长效机制,促进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区域协调、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新格局。
城镇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共享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城乡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统筹规划,逐步向村镇延伸。组织实施了城乡电网、通讯网、燃气网路扩容扩建延伸工程。完善通村公路网,建设通村公路135公里,县乡等级公路65.78公里。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突出重点、分步实施,保障安置、依法拆迁、统筹兼顾、配套建设”的原则,积极稳妥实施城中村和旧城改造。温泉商场片区、西河片区城中村改造有序推进,嫦娥公园、青龙山公园一期建成开放。中心镇、中心村和宜居村庄建设稳步推进,启动了绿色乡村行动,已在官埠桥镇、横沟桥镇的五个村先行试点。完成了汀泗、马桥、贺胜、大幕等乡镇街道升级改造工程和梁子湖流域33个村庄连片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正在组织实施刘家桥等4个宜居村庄建设。城际铁路横沟桥站前广场、休闲广场、商业街工程动工建设;完成了汀泗大道、嫦娥湖大道等重点工程。实施了淦河、高桥河、汀泗河、横沟河、龙潭河、渠首河、张桥湖港等7条河流综合治理。完成了横沟水厂扩建,新建了高桥、双溪水厂,启动了部分联(单)村或联组供水工程。
3、融入武汉城市圈
“十二五”以来,我区以产业配套和承接产业转移为主线,充分发挥区位、生态等优势,主动依托武汉,服务武汉,融入武汉,加快实现与圈内城市规划同步、交通同网、信息同享、金融同城、市场同体、产业同链、科技同兴、环保同治,圈域一体化加速形成。咸安经济开发区和乡镇工业园承接圈域转移项目14个,产业联系进一步密切。投资100多亿元的武咸城际铁路将于年内试通车,武咸快速通道、咸(宁)黄(石)高速正在实施。推动实施了华宁临港防腐产业园项目,组织申报了咸安临港商贸物流园建设项目。咸潘一级路已于2012年4月开工新建,将建立起我区与长江航运和紧密联系。湖北银行、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已在我区设立分支机构。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融入一体化。建立了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联动机制,梁子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正在分步组织实施。
改革创新不断推进。组织实施了咸安经济开发区整体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专项改革试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组织实施了双溪桥镇全国第二批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贺胜桥镇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城际铁路“一站一城”小城镇发展试点。完成了国土资源部试点的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城乡统筹“六项试点”全面推进。申报国家、省级科技(科协)创新项目29个。创新国有资产投融资平台,推动城区基础设施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模式,推进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
4、更加注重社会建设
“十二五”以来,我区更加注重社会建设,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大对社会事业的投入,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
更加注重教育发展。实施了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建设了浮山中小学,每个乡镇创办了一所中心幼儿园。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8%,完成了特殊教育学校改扩建工程。
强化科技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建立校企研发中心4个,建立专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2个。进一步完善农村市场信息平台、农技110服务平台。
文体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改造和新建了10个乡镇综合文化站,99个村级农家书屋,建起了138个村级体育健身阵地,30个标准化社区文化室(中心),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基层点140家,对30个社区办公活动场所进行了扩建和改造。软实力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我区获“中国嫦娥文化之乡”称号,汀泗桥镇被建设部、国家文物局授予“中国历史文化名镇”称号,桂花镇大屋雷村获“湖北省民俗文化村”称号。
完成了100家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正在实施马桥镇卫生院、大幕乡卫生院改造项目,区卫生监督中心、区综合档案馆建设已完成开工前期工作。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人口自然增长率稳定在6‰以内,出生婴儿性别比稳定在110以下。
5、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二五”以来,我区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促进就业和居民增收,加强公共服务,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努力让全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积极就业政策。2011年以来,就业服务逐步实现招聘会常态化,共安置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7000余人,每年转移农村劳动力1万人以上。建立小额担保贷款基金1082万元,发放贷款802笔4091万元,直接带动4600人就业;共安排“4050”人员再就业1849人,“零就业家庭”再就业33户;完成各类培训12528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有序进行,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
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截止2013年5月,全区城镇职工五险累计参保人数达到283926人次,五险共征缴社会保险费11167万元;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了37501、98526 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参保人数达到185556人,养老金发放人数达46062人,参加被征地农民保险的有483人,享受待遇人数80人。
“十二五”以来,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面达到100%,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新农合”已覆盖全区14个乡镇办场、138个行政村。“参合”农民人数由2007年的26万人,提高到2013年的35.3万人,参合率达到100%,农民大病医疗得到充分保障。
坚持公共医疗的公益性质,积极推进医疗制度改革,“新农合”基本药物制度向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延伸。实行了“一卡通”和即时结报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行基层全覆盖,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区所有居民的健康教育、计划免疫、健康档案、孕产妇与儿童系统管理、慢性病管理、重症精神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卫生监督等实行免费服务。
完善了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形成了“横到边,纵到底”的区、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初步构建全区药品远程监管平台。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均衡布局、完善配套”的原则,加强了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1年以来,全区新建廉租房768套,新建公租房2245套,完成棚户区改造1860户。
(四)“十二五”中后期发展态势预测和相关建议
总体看,“十二五”以来,面对国内外复杂的经济环境,我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了较好发展态势。“十二五”规划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好于预期或基本可以实现,重大政策部署逐步得到贯彻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如期推进。但战略性、带动性产业发展不够,公共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刚性需求,“三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破解,制约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因素依然很多。
展望“十二五”中后期,世界经济复苏的态势不会改变,国内经济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不会改变。这一时期,国家将在行政体制、财税、金融、价格、民生、统筹城乡、农业农村、科技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改革力度,通过不断释放改革的制度红利,激发社会活力,增强发展动力。
由于“十一五”时期和“十二五”前半期,我区采取坚决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大力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区经济转型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十二五”后半期,我区正处于加快工业化、城镇化的重要阶段,同时改革释放的红利也会进一步激发经济活力。在上述宏观经济背景下,我区有潜力、有条件实现较快发展。这一时期,我区通过投资拉动、结构调整,发展和振兴实体经济,将仍然保持较好较快的发展势头。
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建议将“十二五”规划有关主要指标作以下调整:
1、地区生产总值。“十二五”期末调整为220亿元,年均增长16.7%,即:“十二五”后两年年均增长13.8%,增速比规划目标降低1.2个百分点,绝对值增加20亿元。调整原因:“十二五”前半期增长速度平均高于预期3.73%个百分点,基数较大。同时考虑到后两国内经济增长速度将有所减缓,调低后两年平均增长预期。
2、固定资产投资。“十二五”期末调整为240亿元(现行价),比预期目标净增40亿元,年均增长25.6%。“十二五”后两年年均增长23.6%,高于预期速度3.6个百分点,调整原因:“十二五”前半期增长速度平均高于预期6.9%个百分点,基数较大。同时考虑到后两年新型城镇化将带动基础设施建设,我区将继续实施“工业崛起”战略,投资仍然是拉动我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力,固定资产投资将保持一定的增长速度。
3、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十二五”期末调整为9.5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32%,比前三年略高0.05个百分点,年均增长25.6%,高于预期目标9.6个百分点,比预期目标净增3.5亿元。调整原因:一是前期我区经济结构调整效果显现,经济效益不断提高,“十二五”前三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年均增长速度33.67%,后两年有能力和条件保持年均增长速度;二是前三年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4.27%,后两年经济效益将进一步提高,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将略有提高。因此提高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0.05个百分点。
4、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十二五”期末调整为9%,低于预期目标6个百分点。调整原因:一方面,从“十二五”前三年来看,虽然我区高新产业发展较快,但与经济增长速度不相适应;另一方面,目前招商引进项目和正在开工建设项目在后两年形成产能的高新企业个数不多,规模不大,实现预期目标难度很大。
5、森林覆盖率。“十二五”期末调整为45%。调整原因:“十二五”对森林覆盖率的计算方法和计算内容与“十一五”比较,有所变化。
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奠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坚实基础,根据党的十八大要求,“十二五”后半期,我区经济经济社会发展要以“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为重点,着力推进“四化同步”,促进“五位一体”,激发“五个咸安”建设的活力和动力。为此,建议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坚持以项目建设为抓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推进项目建设,稳定经济增长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区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要努力实现稳中求进。进一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对各类建设项目大小并举,加快建设。加大项目建设协调力度,继续推行区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职能部门专人协调服务制度,促进项目落地和开工建设。按照“产城一体”发展思路,产业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同步推进。咸安经济开发区力争每年开工项目35个以上,重点乡镇工业园力争每年开工项目3个以上。
调整和完善“十二五”规划项目库,继续推进“十二五”重大项目实施。“十二五”规划全区重点新建和续建项目460个,目前已组织实施项目和即将实施项目221个,完成总投资近230亿元。后一阶段,要加强对重大项目的招商力度,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要优先配置土地资源,确保重大项目用地和用电、用气、用水需求,保障重大项目顺利实施。围绕“五个咸安”建设,组织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带动性的大项目,重点是产业和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并力争进入国家或省“十三五“项目库。要加大申报项目力度,充分利用国家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争取国家和省补助投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2、坚持以转变方式为着力点,着力推进新型工业化
新型工业化是推进我区“四化同步”、实现稳中提质的基础,是我区保持经济持续发展的一项战略性任务。要通过技术更新改造,提升机电制造业制造水平,鼓励企业参与国家重大技术装备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配套。要以推进资源循环综合利用为中心,加快楠竹加工产业化。进一步延伸产业链条,将森工产业建成资源节约型产业。要着力开发苎麻混纺织品类服装,培养品牌,进一步提升麻纺产业竞争力。着力推进华宁临港防腐产业园、模具数控产业园、华琪生物产业园、节能电机生产基地、江南春竹业等重点实施,争取早日建成投产,努力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装备和产品,力争将开发区建成新型工业化示范区和产业集聚区。实施好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园、精华公司低碳企业、甫兴街低碳示范社区等项目,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全面推进咸宁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建设,发展农业规模化经营,带动发展竹木、苎麻、粮油、蔬菜、水产、桂花、茶叶等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创立一批特色农产品品牌。
3、坚持以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支撑,促进三次产业协调发展
要发挥现代服务业对提升一、二产业的支撑作用,努力实现稳中增效。强化产业创新驱动,促进第三产业与一、二产业融合发展。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的支持力度,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推动麻纺、机电、森工和农业种、养、加技术服务平台、物流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大力培育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推进创新型咸安建设。大力推进咸安商贸物流区建设,建成鄂南物流中心。创新发展模式,培育和引进大型物流企业,发展港口物流、仓储物流、冷链物流、交易市场和信息服务等新型物流业态。引导各类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对企业服务,为企业提供员工培训、信息、技术智力支持和融资服务。进一步发挥民间资本的作用,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服务业的信贷支持,加大对“三农”和小微型企业等薄弱环节的信贷倾斜。
努力把旅游业培育成新兴支柱产业,建设咸宁鄂南大竹海生态风景区。延伸温泉旅游产业链,形成特色“温泉”产业。
4、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大力推进新城镇化
新型城镇化将是后一阶段促进我区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持续动力。要通过改革创新,构建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机制,筹集新型化发展资金,积极探索和实践“产城一体”的新型城镇化路径;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模式,推动农业规模化经营,着力破解“三农”问题,有步骤地推进农村城镇化。以特色产业发展为主导,推动贺胜桥、横沟桥、汀泗桥、双溪桥四个中心镇和全国新农村建设试点乡镇建设。统筹城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事业发展。推进城乡金融、邮政、广播电视、市场网络、公共服务、行政管理一体化,实现人口、产业、资源要素聚集和基础设施共享。
5、坚持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优先,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继续实行积极就业政策,扶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继续加大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扩大小额担保贷款的扶持范围,特别是加大对困难微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注重保障城镇困难群体就业。加快公共就业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进度,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政府扶助、社会参与的职业技能培训机制,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统筹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认真研究农民工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完善配套政策,特别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衔接政策。进一步加强农民工保险工作。继续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继续深化体制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关于咸安区2013年上半年计划执行及“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情况的审查报告
——2013年8月27日在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规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在实施的中期阶段,人民政府将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在本次常委会议召开前,财经工委对咸安区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目标任务,经济社会实现了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72.48亿元,同比增长10.2%;实现工业增加值37.91亿元,增长13.8;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8356万元,增长27.0%;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85.9亿元,同比增长 31.2%,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4.83亿元,同比增长11.2%;实现外贸出口额2954万美元,下降6.9%;实际利用外资325万美元;农民现金收入人均4451元,同比;增长12.5%;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07元,同比增长8.5%;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65%,好于3.6%的约束性要求。总的来看,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是好的,为实现全年预期目标奠定了良好基础。但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我区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经济增长动力不足,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投资和需求放缓;中小企业贷款难,企业资金成本上升,不少企业经营困难,投资增长后劲不足,缺少大项目“支撑”。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需进一步采取措施,在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发展的进程中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十二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
“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面对欧债危机等复杂的外部经济环境和国内经济增长趋势放缓的压力,区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紧扣国家宏观政策,团结和带领全区广大人民,紧紧把握“稳增长、防通胀、控风险”的大局,开拓创新,奋力拼搏,有力地推动了“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主要经济社会指标达到预期阶段性目标。
“十二五”规划纲要共提出27项主要指标,其中约束性指标8项。在27项主要指标中,地区生产总值、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4项主要指标增长超过预期,可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预期目标;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提前实现目标;耕地保有量、人口自然出生率控制在规划目标以内;居民消费率和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低于预期目标。其他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总的来看,全区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新型工业化进程加快,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产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现代服务业不断发展,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重点项目强力推进,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加大;各项改革稳步推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报告》关于规划后两年多时间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符合区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和咸安加快发展的现实需要,体现了对区情的准确研判,预期目标和总体安排积极合理,工作思路和工作措施积极可行,通过全区各级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纲要确立的目标和任务是能够完成的。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应该看到,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在发展中还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战略性、带动性产业发展不够,大型骨干创税企业少,公共财政收入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刚性需求,“三农”问题尚未得到有效破解,制约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的因素依然很多。
今后三年,是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大“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为更高标准执行规划纲要指明了方向,“十二五”规划后期,需要准确把握当前发展的背景和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审时度势,抓住用好各种机遇,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标准和更强的力度推进规划各项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为全面实现“十二五”规划目标,进一步做好“十二五”后半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财经工委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是要进一步加大“十二五”规划的落实力度,保证规划顺利实施。要认真分析形势,统一思想,坚定完成或超额完成“十二五”规划的信心和决心。要认真研究解决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更加注重“十二五”后半期任务的分解落实,将规划目标与年度计划充分结合,完善规划管理制度和运作机制,维护规划的严肃性。要对照规划要求,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划所确定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按期完成,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是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与区情相适应的产业园区建设,推进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实现工业向园区聚集,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转型和创新发展。
三是加大重点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培植经济发展后劲。进一步优化项目投资环境,建立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确保在建项目特别是重点项目的工程进度,加强后续项目库建,继续做好招商引资工作。
四是要着力改善民生,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着力实现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
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3年8月27日在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王卫民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法院向常委会报告执行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执行工作的基本情况
2012年以来,区法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断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加强队伍建设,较好地发挥了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树立司法权威的职能作用。
(一)围绕“五个咸安”建设大局,充分发挥执行职能。
1、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依法执行各类案件。2012年,区法院新收执行案件854件,结案833件,执结标的额1.8亿元,其中执结行政非诉案件34件。在执结的案件中,当事人自动履行216件,达成和解协议364件,强制执行252件,不予执行1件;今年元至七月,新收执行案件460件,结案440件,执结标的4103万元,其中执结行政非诉案件16件。
2、坚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实现合法权益。区法院按照“质量高、效率快、效果好、成本省”的办案要求,用足用好各项执行措施,尽可能地使有执行条件的案件得到执行。今年上半年案件实际执行率为96%,同比上升12个百分点。积极关注民生,加大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执行,2012年执行交通事故赔偿案件309件,标的额6000余万元,并督促保险公司简化流程,加快赔付速度,交赔案件平均执结时间20天,同比下降13天;深入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与工商、国土、房产、银行等部门对接信息,限制被执行人经商、消费活动,促使21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321万元。严格执行省委政法委服务企业的六条规定,开通涉企执行案件“直通车”,仅用一周时间就执毕咸宁市天顺祥商贸有限公司诉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该公司收回70万元赔偿款,解决了企业资金周转的燃眉之急。2012年至今,共执毕涉企案件标的额3000万元。
3、积极开展专项活动,认真解决执行积案。在区委政法委的统一领导下,区法院认真组织开展了疑难案件集中清理、金融案件集中清理、“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等专项活动,执结了冷春梅、胡超、郭先文、朱富成等一批疑难涉执信访案件。在清理积案的同时,注重加强对新收案件的执行,严格管理,提高效率,增强执行人员素质,既治标,又治本,防止出现新的执行积案,促进执行工作的良性循环。
(二)牢固树立科学执行理念,推动工作健康发展。
1、强化依法执行,树立法律权威。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该处罚的处罚,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去年以来,依法对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司法拘留106人次,并与公安、检察机关配合,采取刑事立案、上网追逃的手段,追究赖帐不还者刑事责任14件16人,已刑事拘留、逮捕13人,促使其中10人履行标的额280余万元,今年上半年,依法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罪判处6件6人,有效地增强了执行威慑力。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坚持平等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提出异议、申诉上访的案件,严格依法进行审查,及时纠正超标的查封、违法追加当事人、违法评估拍卖等“乱执行”行为,确保执行公正合法。
2、坚持和谐执行,维护社会稳定。实行说服教育与强制执行相结合,慎用警力和强制措施,充分尊重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人格尊严,尽力避开农忙时节、婚丧嫁娶等特殊日期实施执行,切实降低强制执行产生的负面效应。注重加大执行和解力度,积极促成当事人和解直至自动履行,去年以来,当事人自动履行和以和解方式结案的案件有784件,占结案总数的75%。坚持统筹兼顾,灵活采用执行措施,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履行能力较差的被执行人采取“放水养鱼”办法,防止因强制执行导致企业陷入经营困境,影响经济发展。例如区法院高桥法庭在执行同是浙江客商经营的市诺亚铸业有限公司与区宏发铸造厂定作合同纠纷一案中,采取多种方式,尽力促进双方沟通,以和解方式执结了该案,让两家企业恢复了正常的业务关系,被他们亲切的赞誉为“老娘舅”。
3、倡导公开执行,促进司法公正。建立执行案件查询系统,在立案大厅设立执行案件信息查询机,依法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当事人情况、立案信息、执行人员名单、被执行财产信息、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法律文书、执行中止情况和理由、结案信息、执行异议信息以及变更、追加被执行人阶段的听证信息。在法院网站上公开执行机构、案件执行流程等执行事务信息,在《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咸安政务网公布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对执行异议、中止、终结执行等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听证制度,仅今年上半年就举行了2次执行听证会,增强了执行工作透明度。
(三)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
1、全力构建执行工作大格局。目前,我区已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人民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格局。区委政法委专门下发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区综治委将执行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特别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执行工作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多次听取执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挂帅,包保督办夏先祥诉李宏武、夏盛华诉张宏祥等12件重大执行案件,现已化解11件;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桥深入一线,协调处妥了黄勇、吴晓梅等9人诉楚天瑶池公司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案;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程家华十分关注民生案件执行工作,亲临区法院农民工工资案件兑付大会,为农民工发放标的款;去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推动下,将司法救助资金50万元纳入区财政预算,今年增加至70万元,为解决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申请人经济特别困难的执行案件打下良好基础。区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也在执行力量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
2、建立健全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与检察、公安、国土、建设、金融、税务、工商等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完善信息通报反馈机制和协作机制,依靠有关部门协助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促使当事人履行义务。区法院健全完善管案、管事、管人相结合的执行工作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机制,将案件执行过程纳入流程操作规程和动态监控范围,强化了对执行权行使的监督制约。
3、积极营造立审执配合工机制。大力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三个办案环节的协作配合,在立案阶段,强化诉讼指导、法律释明、风险告知和庭前和解,加大诉前财产保全力度,为后续的执行工作创造良好条件;在审判阶段,强化财产保全工作,加大诉讼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案结事了,提高调解案件的当庭履行率和自动履行率,尽量减少强制执行案件的数量。
4、着力深化公正廉洁执行机制。执行工作因其岗位特点,一直是法院反腐倡廉的重点部位。区法院认真落实最高法院“五个严禁”的规定,强化对执行财产调查、执行中止和终结、拍卖变卖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人员的管理监督,实行执行款物与执行人员相分离制度,建立执行干警廉政保证金制度,积极防范执行干警与当事人和律师的不正当交往,最大限度地化解廉政风险。近年来,区法院未发生一起因执行人员不廉洁而受到党纪法律追究的事件。
5、大力完善执行工作便民机制。设立立案信访大厅,集立案审查、法律咨询、信访接待、案件查询、执行事务办理等功能于一体,实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建立了执行救助基金制度,对经济困难而又无法实现权益的申请执行人积极进行救助,去年以来,区法院已经为34名特困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资金160余万元。
二、当前人民法院执行工作面临的困难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执行难。这类案件由于被执行人坐监服刑、赔偿数额大、无履行能力等因素,导致执行难度增加,而申请人由于经济上或精神上遭受了较大损失,迫切的想拿到执行款,因此不停地到法院催案或者进行多种方式的信访。
(二)涉房地产开发案件、企业经营不善引发的系列案件执行难,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区因房地产开发和外地客商投资经营不善等问题引发的诉讼案件不断增加,这些案件多属群体性纠纷,有些由于客观原因,本身就难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难的问题就更加突出。如涉及温泉国际酒店、康城郦都的执行案件。由于申请人人数众多,疏导、安抚工作不好做,在担心自己的债权不能受偿或害怕别的申请人优先受偿的心理驱使下,很容易对法院执行工作产生误解,从而选择上访,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形象。
三、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的打算
(一)动员各方力量,推进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执行征信、执行查控、执行惩戒、执行监督等执行威慑机制建设,是综合治理执行难,破解执行难的重要举措,中央政法委、最高院及相关职能部门虽已下发文件,但此项工作涉及多个职能部门,需要密切配合沟通,区法院请求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监督、关心、支持力度,将执行威慑机制落到实处,构建常态化的运行机制。
(二)强化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执行能力。进一步配齐配强执行力量。深化“服务型、高效型、公信型”法院建设,加大培训力度,努力提升执行干警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素养,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执行方法,穷尽执行措施,依法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加大执行力度,争创“无执行积案法院”。一是抓好新收案件的执结工作,积极加强调解工作,化解执行压力,促使社会和谐。二是不断完善审判、执行衔接管理制度,从源头上化解执行工作的各种矛盾。三是用好用足法律强制措施,继续依法采取搜查、查封、冻结、扣押、罚款、司法拘留、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全方位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增强执行威慑力。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区法院决心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精神,紧紧依靠区委的正确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努力争取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合力破解执行难题,为“五个咸安”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3年8月27日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 命:
余红春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严 平为咸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饶智勇为咸安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建宁为咸安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双溪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阮文胜为咸安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叶 丽为咸安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何利平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镇家明为咸安区人民法院横沟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汀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朱立新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双溪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法院永安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廖 鹏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
熊 伟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马桥人民法庭副庭长;
陈卫华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刘兴华为咸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肖 华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李继红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王 军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 去:
毛时镇的咸安区人民法院温泉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龚海宏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唐亚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横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曹一平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决定免去:
胡春雷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但军民 倪 琴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张池林 陈 政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蒋金中 阚 铭
列 席:
顾兴旺 陈 伟 王卫民 蒋志强 王元宏 陈 勇 江秋生
祝敏柏 周和平 王 平 毛晓光 徐霞子 韩 计 吕建国
黄志敏 陈大桥 胡大红 胡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