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公告第二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6-07-23 | 788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 分享到:

根据柳丹同志的书面辞职请求,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咸宁市咸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6年7月21日决定:

接受柳丹同志辞去咸安区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并报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