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2026年7月21日,咸宁市咸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洪声耀的咸安区政府副区长职务。
决定任命:
程灿为咸安区政府副区长。
免去:
钟贤会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
胡小军为咸安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徐联坤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刘松平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魏俊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现予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