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第二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5-11-19 | 240 次浏览 | 分享到:


第2号

 

2025年11月19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罗继红、赵东、晏鹏、刘伍寿、陈伟(区水利和湖泊局)、张文彬、刘志敏、董国兵、张凯、陈为雄、曹梦11位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罗继红、赵东同志辞去代表职务后,其担任的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晏鹏同志辞去代表职务后,其担任的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接受罗继红、赵东、晏鹏同志辞去职务后,报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特此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