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议程…………………………1
关于咸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2
咸安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7
咸安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13
咸安区“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29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34
关于接受张超光等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35
关于增补刘志敏等同志为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36
关于召开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37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38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议程
2023年12月22日
1.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咸安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3.听取和审议咸安区“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4.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5.审议关于提请接受代表辞职的议案;
6.听取和审议关于增补选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7.听取市六届人大咸安代表团代表述职;
8.审议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会议文件。
关于咸安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交由区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建议的办理情况
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106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7.3%。其中,财政经济方面10件,占承办总数的9.4%;农业农村方面23件,占承办总数的21.7%;城建环资方面25件,占承办总数的23.6%;教科文卫体方面20件,占承办总数的18.9%;社会建设方面23件,占承办总数的21.7%;内务司法方面5件,占承办总数的4.7%。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65家单位承办。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经区政府系统承办单位共同努力,截至目前,所有人大代表建议均在规定时限内保质保量办理完毕,办理工作实现了办复率、规范化率、见面率、满意率四个100%。
(一)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82件,占承办总数的77.4%。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基层实际和群众诉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对政府科学决策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与本单位重点工作、日常工作同安排、同部署,抓紧落实,目前,收到的建议均已解决或基本解决。如王砚林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科研企业(平台)人才引进的扶持措施的建议》(第106号)。我区出台了加快推进科技创新系列文件,截至今年12月,已发放人才奖补资金1178万元,与10多家高校进行对接,建立30余人的专家人才库,充分依托1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4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完成成果登记51项、成果转化67项,积极推进咸安(武汉)离岸科创园项目建设。又如寿红兵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居民电动车上牌办证难的建议》(第062号)。电动车主要分为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目前居民所购买的电动车大部分属于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类别,驾驶人员无需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针对居民电动车上牌办证难的问题,区公安分局强化居民安全意识,在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时,签订《行车安全告知承诺书》,现场强制学习时长2小时宣传教育片,2023年4月新增了一家摩托车培训考试机构和一家机动车服务站,目前可满足居民办理电动车上牌等各类相关业务需求。
(二)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21件,占承办总数的19.8%。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需要持续推进。各承办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制定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创造条件逐步解决。如张超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数字乡村建设的建议》(第102号)。我区出台了《“咸安微家园”数字政府项目推广应用工作要点》等系列文件,推进“咸安微家园”项目建设,截至今年12月,5G基站建设已完成1959个,城区5G信号覆盖率100%、乡镇街道100%,农村区域主干道路沿线基本实现无缝隙覆盖,超过了全省、全市平均水平。依托网商协会,充分整合网商企业资源,搭建新型电子商务平台。统筹组建了30组城乡教学共同体,促进教育资源交流,持续推进国家智慧平台应用,组织学校围绕国家平台10大板块和9大场景模式开展学习。
(三)目前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这类建议共有3件,占承办总数的2.8%。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现阶段难以解决。如陈建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大畈社区城中村道路改造及配套设施的建议》(第080号)。代表建议将咸安区大畈社区道路工程纳入城市旧改工程,但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小区需符合特定条件,大畈社区属于城中村,不在旧改政策范畴之内,不能享受旧改政策。为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区政府已成功申报白茶片区省级共同缔造示范点,目前改造工程正在有序推进。待试点推行成功后,我区将积极向上争取,在全区开展城中村改造建设。
二、办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抓落实。区政府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实地深入基层调研,积极推动工作落实。一是领导高位推动抓落实。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要求将建议提出的好思路、好方法、好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区政府领导经常深入实地调研,对建议内容中涉及的问题现场督办,解决了科研企业人才引进等一批实际难题。二是统筹协调抓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建议提案办理。特别是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亲自过问,要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全力以赴将分管领域的建议办理工作落实落地,办出成效。三是专题部署抓落实。4月14日,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联合召开了2023年全区建议提案专题交办会,并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进行安排部署。7月25日,区政府第九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咸安区2023年市、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求各承办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充分履职尽责、担当善为,多措并举加快建议的办理落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建议办理情况。
(二)强化机制问效保质量。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与承办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的常态联系制度,督促各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进度。进一步健全完善领导同志亲自抓督办落实的工作机制,对代表高度关注、事关全局的建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督办,包干负责到底。二是加强督办督查。区政府办积极与区人大代工委会商推进建议办理工作,强化联合督办。5月中旬,区人大代工委、区政府办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人大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调研;6月中旬,区政府办对人大建议办理进度开展了督办;8月份,区政府办会同区人大代工委组成专班,对建议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检查,持续跟踪问效。三是加强绩效考核。区政府继续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2023年度目标责任绩效考评,对不能按时按规定办复人大代表建议的单位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从机制上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沟通交流重协商。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区政府领导主动与相关代表见面沟通,邀请代表实地调研,在办理前了解代表的真实想法,办理中会商办理落实的方法和途径,办理后听取代表的反馈意见,见面率达100%,并在规定时限将答复意见送达到位。通过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各承办部门不仅赢得了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更赢得了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同时,各承办单位之间密切配合,履职尽责,强化沟通,主办单位认真听取会办单位的经验做法和意见,开展深层次、多样化沟通联络,广泛凝聚共识,将会办单位意见充分体现在答复中,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共同推动建议高质量落实落地。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区政府系统较好地完成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因事项权限、政策条件等限制,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受市、区管理职责划分限制,部分建议暂时无法有效落实,在发挥合力方面还有待加强。二是受当前经济条件限制,影响了部分建议办理的进度,对于涉及全局性、深层次的问题,在协调推进上还有待加强。三是个别承办单位办理工作力度不够大,缺乏工作主动性,推进方式较为单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政府将继续加大领导力度、办理力度、问效力度,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办理工作,以更好的办理效果赢得代表的认可和支持。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代表建议是区政府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也是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重要体现。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始终坚持高位推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探索建议办理工作新机制,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不断提高办理水平,努力让更多优秀建议转化为政府工作举措,推动区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咸安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 现将我区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底,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199户,编制人数10533人,实有人数11508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72221.8万元,同比增加60739.89万元,增长6%;负债总额152775.69万元,同比增加9889.52万元,增长7%;净资产总额919446.11万元,同比增加50850.37万元,增长6%。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区行政单位52户,国有资产总额156762.03万元,同比增加23147.81万元,增长17%;负债总额84329.95万元,同比增加9170.71万元,增长12%;净资产总额72432.08万元,同比增长13977.1万元,增长24%。全区事业单位147户,国有资产总额915459.77万元,同比增加37592.08万元,增长4%;负债总额68445.74万元,同比增加718.81万元,增长1%;净资产总额847014.03万元,同比增加36873.27万元,增长5%。
按资产构成分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205623.24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60987.63万元、设备37223.37万元、文物和陈列品987.02万元、图书档案1296.44万元、家具及动植物4826.54万元、特种动植物302.24万元),同比增加27791.5万元,增长16%;流动资产159119.84万元,同比增长11545.95万元,增长8%;在建工程26736.15万元,同比增长16630.07万元,增长165%;无形资产36186.14万元,同比增加1296.12万元,增长4%;公共基础设施644155.4万元,同比增加3342.53万元,增长1%;长期投资191.31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
资产配置情况: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8945.23万元(原值)。其中:行政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783.21万元,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6162.03万元。
资产使用、处置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以自用办公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等情况。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4494.15万元(原值)。其中:行政单位处置资产2778.78万元,事业单位处置资产1715.37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先后制定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配置、使用、处置、财务管理、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收益征收和使用等资产管理制度,逐步建立了资产从“入口”到“出口”的全链条制度管理体系。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和效益
1.优化资源配置。制定《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细则》《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通知》,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实现资产配置预算和资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效对接,建立资产共享机制。单位新增资产配置,严格按照省财政厅资产配置标准来进行管理,要求单位按照标准进行资产配置,没有标准的,按照节约的原则从严配置。对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通过区政府审批、区国资局下达批文,实行有效调剂。规范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合理配置,对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建立公务用车运营平台,盘活存量资产。通过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工作,杜绝超编制、超标准资产购置支出,促进了单位勤俭节约,完善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机制,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2.资产实行有偿使用。严格遵循《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制定《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细则》《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对全区有房屋出租的行政事业单位明确了减免对象和标准、减免方式、减免流程等工作要求,对符合条件的承租户按要求“应减尽减”,全区共减免个体工商户112家、金额89.9万元,完成了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任务,切实帮助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渡过难关。
3.严把资产处置关。制定《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者核销,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处置事项审批程序,经审批的资产处置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招标投标、公开拍卖机制,实行阳光操作,全年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公开面向社会对咸安区官埠桥镇政府、区委巡察办、区司法局、咸安公安分局等9家单位11辆旧公务车进行拍卖,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4.资产收益全额上缴。制定《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细则》,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2022年度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收益为632万元(其中:资产出租出借收入为541万元,资产处置收入为 91万元),同比减少1711万元,减少73%(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量减少)。全部缴入区非税局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科目。
(三)完善管理体制
1.理顺和完善管理体制。明晰财政部门、各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在资产管理中的职责,落实各部门、各单位的资产管理责任,“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已建立健全。
2.搭建资产管理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化手段推进资产管理精细高效,促进资产管理由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转变,由分散管理向统筹管理转变,充分体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3.实施全方位监管。围绕“存量资产安全完整、增量资产依法配置、变动资产依法报批”三个关键环节,建立以“资产信息为基础、以资产配置管理为核心、以资产处置管理”为关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推动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财预发〔2022〕12号)、《咸安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咸安财办发〔2022〕7号)要求,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步奏、分级实施、确保成效”的原则,对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上报的资产领域问题查处清单和整治台账资产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个别单位存在的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房屋及设备的行为;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问题;已使用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建议,并督促单位整改落实到位,扎实完成了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解决部分单位在资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四、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近年来,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意识不够。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重采购轻管理、重资金轻资产现象仍然存在,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脱节。二是资产管理监管乏力。一些单位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无专人管理,缺乏有效监督,账物分离或账物不符,导致资产流失。三是国有资产产权不明晰,权属变更滞后,尤其是房屋和车辆的产权。房屋等建筑物和车辆大多无产权证明,部分单位多年来历经机构改革、分立合并,房屋产权与实际不符。车辆调拨单位与被调拨单位的资产交接手续缺乏,调拨后没有过户变更产权证,使用权和产权相分离。四是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变动频繁,职责落实不到位。
针对上述情况,我们将以落实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压实,创新工作方法,完善长效机制,促进资产管理规范、公开、透明。一是强化各部门切实履行本部门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职责。健全完善各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落实单位资产管理和财务管理部门职责,真正把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二是从转变观念上加大宣传力度。改变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的那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观念,形成良好的资产管理文化,大幅度地提高资产管理意识。三是推进资产管理规范化。在资产配置上,根据单位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结合资产存量、配置标准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配置资产。在资产使用上,指导督促单位做好资产的基础管理工作,确保账卡、账账、账实相符;推动资产的调剂和共享共用机制,把单位长期闲置的资产在部门内部进行调剂使用,部门已满足不需要的闲置资产由区政府统一收回调剂到需要的部门单位,推进资产整合,避免资产重复配置,闲置浪费,实现效益最大化。在资产处置上,进一步规范资产处置行为,遏制随意处置资产的行为,防止处置环节出现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流失。四是建立科学的资产绩效管理制度。将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考核资产存量配置效率和预算增量效果,使资产得到良好的保管和有效的利用,实现资产利用价值。五是加强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财政部门将加大对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全部流程的监督检查,对擅自出租、出借资产,对外投资和随意处置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建立以来,按工作安排,常委会今年重点听取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常委会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高度重视,我们将按照本次会议的精神,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以管好、用好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为目标,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提质增效,更好地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需要,为我区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咸安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要点》(咸安常办发〔2023〕4号)的通知要求,现将咸安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2年底,全区国有资产统计的单位户数207家,资产总额272.65亿元,负债总额89.19亿元,净资产总额183.47亿元;全区土地总面积1503.09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74.65平方公里,国有农用地56.27平方公里;矿产资源种类19种;水资源总量8.587亿立方米;全区现有林地面积130.8万亩,森林覆盖率41.5%;现有湿地总面积10665.93公顷;陆生野生动物共有28目280余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节肢类、兽类等5大类。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2年,由区国资局作为出资人的规模企业是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简称区经发集团)。
区直部门企业3家,分别是:咸安区殡葬管理所、咸安区太乙洞风景区开发总公司、咸安区客运中心站。
2022年底,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64.32亿元,负债总额73.8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90.53亿元,资产负债率44.91%。
部门出资企业资产总额为2850.4万元,负债总额2089.6万元,国有资本权益760.8万元。
2022年,全区国有企业营业收入10.17亿元,同比增加8.73亿元;利润总额6,469.28万元,同比增加11,750.99万元;上缴税费14,229.58万元,同比增加12,301.95万元;新增固定资产投资3.47亿元,同比增加120%。
2022年,我区国有企业没有境外投资事项。
2022年,我区国有企业没有实行企业薪酬管理制度,原因是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均从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中抽调,没有转变身份。
(二)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督促区属国有企业转型。为了咸安国有企业不断做大做强,通过增加投入资本,增大资产规模,推动发行企业债券,解决企业资金周转困难等措施,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打牢基础,不断扩大企业经营范围,走多元化发展道路,使企业逐步迈向经营方向明确、市场职能齐全、竞争力不断强大,管理科学规范的国有企业。
2.推进国有企业改革。2022年,咸安区国有企业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科学管理”的现代企业管理理念为指导,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的战略部署,全力推进原4家区属国企(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咸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湖北香城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整合重组,形成“六部二室一会一组”集团部室和14家一级子公司的组织架构。
3.防范化解重大经营风险。一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重大投资项目需经企业内部班子成员会议统一研究,并报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党委会通过后才能执行,同时企业设立纪检办公室,强化纪检监督作用。二是量力而行化解债务。专门制定《企业化解存量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确定10年还清债务的工作目标,化解债务途径主要是通过盘活资产扩大收益和统筹预算资金来逐步偿还。三是转型升级,突出主体。以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为目的,进一步优化公司组织构架、完善管理模式、明确员工人事关系、提高资产使用率,逐步将企业打造成经营方向明确、职能齐全、竞争力强、管理规范的国有企业。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2年,咸安区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金融企业1家,即湖北经开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担保”),注册资本10000万元,是咸安区唯一的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获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被确认为全省第一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经营范围为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
截止2022年末,累计担保贷款31笔金额10538万元(其中:已解保7笔金额1920万元,在保24笔金额8618万元),2022年新增担保贷款21笔金额7108万元。
1.企业资产总量
2022年底,总资产11161.53万元,比上年增加1092.09万元,同比增加10.84%,主要是货币资金增加了。负债1202.04万元,比上年增加1139.96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提取的担保赔偿准备金及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长期应付款。所有者权益9959.49万元,比上年减少47.87万元,同比减少0.48%,主要是未分配利润减少了。
2.企业经营情况
经营情况:公司将成本费用划分为业务类支出、购买类支出、财务类支出、拨备类支出和其他类支出。2022年公司业务类支出共10.04万元,其中再担保费6.08万元,公证费3.96万元;购买类支出共77.85万元,均为公司运营中产生的管理费用;财务类支出0.33万元,均为财务费用;拨备类支出共114.62万元,其中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86.18万元,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28.44万元;无其他类支出。
税金情况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24款)精神,咸宁市咸安区经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符合免征营业税融资担保机构,并获得咸宁市咸安区国家税务局审核批准,免征2017至2023年增值税。
3.国有资本投向情况
国有资本投向属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现行行业分类属于金融服务业。按国有资本投向用途股权投资,咸宁市咸安区经开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际到位金额5000万元。其中投入1045.69万元到合作银行作为保证金,用于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经开担保公司是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公司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日常监督,服从省融资再担保集团、区委区政府、区金融办、区国资局、区经发集团的领导。国有资本管理方面的做法:一是区政府委派董事长和监事长,监事会成员委派金融办干部2名,开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参与协调管理;二是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咸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国有资本股权参加公司股东会参与管理;三是公司下设股东会、监事会、评审委员会,其中评审委员会为公司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同时邀请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评审,从担保业务的风险审查、反担保抵押物落实、不良风险预警等为担保项目提出更准确的风险研判,实现项目评审规范化、专业化、法制化。
2.改革情况及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情况。公司内设四部一室,共有员工11人。公司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既有分工又有合作,前后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了专业化担保业务团队;严格贯彻落实担保行业相关规定和省再担保集团工作指引要求,建立了一整套规范的管理化担保业务操作流程和制度。
3.2022年底,累计担保贷款31笔金额10538万元,2022年已解保的7笔担保贷款业务均已顺利解保,未出现代偿损失。制定了《业务管理规程》《项目调查细则》《风险审查细则》《项目执行细则》《保后管理细则》等业务制度流程,切实加强业务风险管控。加强分析研判,全流程规范开展担保业务,强化尽职调查,把好准入关、技术关、评审关。定期向省融资再担保集团、市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报送各项数据,接受相关部门监督管理。
(三)风险控制情况
1.风险控制监管规定的执行情况:(1)2022年经开担保公司单户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经开担保公司净资产的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5%。(2)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向被担保企业收取担保费,没有向被担保企业收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3)没有为房地产企业、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担保贷款。
2.当前风险状况及主要措施:当前风险状况:一是业务资料审核不严谨,风险审核报告内容可能存在不全面,不真实。二是可能存在未按照业务办理流程办理业务及未按评审会要求落实反担保。主要措施:一是严格贯彻落实省再担保集团六个指引工作要求,切实加强业务风险管控,全流程规范开展担保业务。二是定期对在保企业进行保后管理,对企业贷款资金的用途、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常态化检查。三是强化尽职调查,把好准入关、技术关、评审关。四是严格贯彻落实担保行业相关规定,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执行《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2022年公司高管人员4人,其中:借用3人,董事长(区财政局)、监事长(区科经局)、副总经理(开发区管委会),薪酬在原单位发放,在公司核定的整体薪酬待遇中扣除原单位已发部分薪酬后,差额领取薪酬;经开担保员工7人(含高管1人),2022年共发放工资44.56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2年底,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199户,编制人数10533人,实有人数11508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72221.8万元,同比增加60739.89万元,增长6%;负债总额152775.69万元,同比增加9889.52万元,增长7%;净资产总额919446.11万元,同比增加50850.37万元,增长6%。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区行政单位52户,国有资产总额156762.03万元,同比增加23147.81万元,增长17%;负债总额84329.95万元,同比增加9170.71万元,增长12%;净资产总额72432.08万元,同比增长13977.1万元,增长24%。全区事业单位147户,国有资产总额915459.77万元,同比增加37592.08万元,增长4%;负债总额68445.74万元,同比增加718.81万元,增长1%;净资产总额847014.03万元,同比增加36873.27万元,增长5%。
按资产构成分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205623.24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60987.63万元、设备37223.37万元、文物和陈列品987.02万元、图书档案1296.44万元、家具及动植物4826.54万元、特种动植物302.24万元),同比增加27791.5万元,增长16%;流动资产159119.84万元,同比增长11545.95万元,增长8%;在建工程26736.15万元,同比增长16630.07万元,增长165 %;无形资产36186.14万元,同比增加1296.12万元,增长4%;公共基础设施644155.4万元,同比增加3342.53万元,增长1%;长期投资191.31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
资产配置情况: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8945.23万元(原值)。其中:行政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783.21万元,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6162.03万元。
资产使用、处置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以自用办公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等情况。2022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4494.15万元(原值)。其中:行政单位处置资产2778.78万元,事业单位处置资产1715.37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严格落实《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制度。在制订《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细则》《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专门制订《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对外投资和担保管理细则》《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征收与使用管理细则》《关于开展进一步规范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减免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范围、收缴、使用、管理进行明确。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符”,加强资产的分类管理,充分体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2.资产配置、使用、处置。一是从源头控制资产配置,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实现资产配置预算和资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效衔接。二是资产实行有偿使用,严格遵循《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按要求和规程使用。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资产共享机制,对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通过区政府审批,实行有效调剂。合理配置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对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建立公务用车运营平台,盘活存量资产。四是严把资产处置关,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者核销,经审批的资产处置统一按规定处理。对部分资产处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招标投标、公开拍卖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资产收益全额上缴,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
3.完善管理体制。建立以资产信息为基础,以资产配置管理为核心,以资产处置管理为关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已建立,基本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4.推动资产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鄂财预发〔2022〕12号)、《咸安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咸安财办发〔2022〕7号)要求,按照“统一要求、统一步奏、分级实施、确保成效”的原则,围绕提高认识、聚焦重点细化资产领域专项行动工作任务,扎实完成了区财经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落实落细,解决部分单位在资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1.国有土地资源。全区国土总面积1503.09平方公里,根据我区第三次国土调查2022年度成果统计,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74.65平方公里,较上一年增加0.6平方公里,同比增长0.34%;国有土地占全区总面积比重11.62%,较上一年上升0.04%(其中国有农用地56.27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比重3.74%)。
2.国有矿产资源。根据《咸安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显示:我区境内矿产资源丰富,矿床数量较多,截至2022年底,咸安区已发现的矿床(点)139个,发现矿种有4类19种(含亚种);资源量的有13种,列入《湖北省矿产资源储量表(截至2021年底)》矿区有14个,8个矿种;能源矿产3种,煤、石煤和地热等;金属矿产7种,查明资源量的矿种有2种:钒、镁,钒矿受环保政策和选矿技术条件限制,暂不能开发,镁矿有1处,其余金属矿种有待进一步勘查;非金属矿产8种;水气矿产1种:地下水。矿区(点)193处,其中大型矿床8处,占总数的4.1%;中型矿床11处,占5.7%;小型矿床和矿(化)点174处,占90.2%;单一矿产180处,占比93.3%;共伴生矿床较少;主要矿产地相对集中,区域特色明显。
3.国有森林资源。林业一张图数据与国土三调融合后,2022年度林地面积130.8万亩,森林面积93.56万亩,森林覆盖率为41.50%。森林覆盖率2022年度与2020年规划相比下降了2.2%。
4.水资源。全区河流共分三大水系:淦河水系、高桥河水系、汀泗河水系,水系流域总面积1480平方公里,分别汇入斧头湖、梁子湖、西凉湖。境内有大小湖泊4个:斧头湖、西凉湖、王家寨湖、章家湖,水面积为27.94平方公里。境内共有水库101座,其中大型1座(南川水库),中型1座(四门楼水库),小(1)型7座,小(2)型92座。
咸安区降雨量充沛,境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537毫米,多年平均水资源量12.29亿立方米。2022年全区平均降水量1275.8毫米,折合水量19.04亿立方米,属枯水年份。
2022年全区水资源总量8.587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8.32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2.038亿立方米。全区人均占有水资源总量3425立方米,近年全区平均用水量2.9083亿立方米。
5.湿地资源。咸安区现有自然保护地6个,实有总面积16915.91公顷,其中湖北咸宁向阳湖国家湿地自然公园面积3850.07公顷,湖北潜山国家森林自然公园面积2132.50公顷,湖北咸安金桂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面积512.86公顷,咸安桂花森林自然公园面积2539.21公顷,西凉湖省级湿地自然公园面积1041.90公顷,咸安花纹山竹海风景名胜区实际面积6839.37公顷。
2022年,全区湿地总面积为10665.93公顷。湿地保护率58.29%。
6.野生动植物资源。咸安区陆生野生动物共有28目280余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节肢类、兽类等5大类。其中两栖类有2目7科10种,爬行类有4目9科45种,鸟类有15目40科160余种,兽类有7目21科65种,节肢类有数百种。咸安区乔木共有82科700余种,主要高等植物有30余种。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监管情况
1.严格管制自然资源用途。一是进一步优化生态农业和城镇空间布局,从严控制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农用地,有序引导生态用地、农用地之间以及内部用途之间的转换。同时实施差异化要素配置,推动重大项目在国土空间规划中“应落尽落”。二是第四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经发布实施,把资源、储量分布在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落地。根据《咸安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原有的35家非煤矿山已全部关闭,当前重新设置采矿权2家,已按拍卖方式公开予以出让,要求采矿权人全面落实绿色矿山建设。
2.强化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一是加强水源地保护,咸宁城区备用水源地为咸宁市淦河马桥水源地,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有汀泗桥镇双石水库水源地、大幕乡泉广垅水库水源地、高桥镇大堰口水源地、双溪桥镇杨堡河水源地、马桥镇四门楼水库水源地、桂花镇鸣水泉水库水源地、横沟五一水库水源地等7个,水质监测均符合要求。二是结合河湖长制工作,开展河湖巡查保洁,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实施河湖水生态修复项目,持续改善水环境,维系河湖水系健康。三是切实担好森林资源守护使命。加强森林资源管控,严格把守森林资源消耗上限,开展林地使用定额管控、林木采伐限额管控、重点区域严格管控等措施,增强森林灾害防控能力,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9个,每个乡镇办事处设立防火卡点加强防火检查,同时加强防火物资储备,建设防火通道及隔离带24.2公里,面积51公顷,强化火源管控。四是有序修复已关闭矿山。依据《咸安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注重矿山“留白”“留绿”和功能恢复,压实非煤矿山生态修复专班运作,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进度,结合产业发展,做好废弃矿山转型利用项目,树立一个变废为宝的生态修复标杆。五是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力度。开展越冬水鸟同步调查,2022年1月8日-14日是我省开展越冬水鸟同步调查的时间,我们分别在窑嘴村大湖洲、泉湖、斩关村垦内、西凉湖、金桂湖5个观测点观鸟;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由林业局牵头,联合多家执法单位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市场、餐饮等地开展野生动物执法检查行动;积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公众野生动植物知识、鸟类保护意识,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开展野生动物救护及古树保护和修复。六是开展咸安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咸安区按文件要求完成外来入侵物种外业。其中植物调查踏查路线21条,动物调查踏查路线18条,病原微生物调查踏查路线15条。踏查路线总长约832.92km,踏查面积约166.584k㎡,共调查到目的物种10种,共记录样地29个,样方359个,样线5条。对踏查发现的目的物种均采集并制作标本。
3.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建立耕地保护机制,出台了《咸安区乡镇办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制定《咸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咸安区2022年耕地流出任务整改工作方案》,开展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处置工作,坚决守住耕地与永久基本农田底线,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二是严控用水总量和强度。按照咸安区“十四五”期末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要求,各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内。2022年咸安区用水总量2.773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63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18.1%;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41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33.8%;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0.5346。三是着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一方面夯实区域环境大保护工作基础。认真贯彻落实共抓长江大保护、河湖林长制等有关要求,深入开展全区国土造林绿化工作,以环境质量促进经济发展,全区投入改善环境绿化资金1000余万元。另一方面持续推进“两山”转变工作,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主体等。
4.强化国有资源资产制度建设。一是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完成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审批工作,保障咸安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编制乡镇国土空间、农业空间布局规划、完善村湾布局规划、民宿规划等专项规划;编制淦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按照支流整治出指标、干流修复提品质、全域规划优空间、滚动实施出效果的思路,自然公园城市建设要求做好规划编制。二是完善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严格落实增减挂钩,占补平衡指标费用收取,制定农用地和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为今后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提供价值标准;通过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掌握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家底”;通过运用全民所有土地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落实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三是依法依规强化资源管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的意见》切实加强矿山管理,全面重构矿权布局;合理分配汀泗河水量,制定了《汀泗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科学调度水资源,通过调度四门楼水库、南川水库水资源,缓解了2022年度南川灌区旱情;通过调度南川水库水资源向淦河生态补水,改善了淦河水环境;开展一次全部取水户用水检查,不断提高取水户用水管理意识,要求每个取水户每月建立取水许可台账。
5.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实施基本生态控制线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制度,通过对新增项目的规划符合性审查,严把项目管控源头,做到不符合准入要求的项目零审批、符合准入条件的项目规范化管理。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全区77万亩生态公益林实施生态补偿,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按照16元/亩标准生态补偿,区级天然林保护区补偿标准按照100元/亩标准生态补偿,全区落实中央、省级、区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1100万元,1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落实生态补偿资金200万元。三是切实担好森林资源守护使命。加强森林资源管控,严格把守森林资源消耗上限,开展林地使用定额管控、林木采伐限额管控、重点区域严格管控等措施,增强森林灾害防控能力,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六、国有资产监管存在主要问题
2022年,虽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但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①缺乏投入产出的良性运营机制,盈利能力差、造血功能弱,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在经营方面缺乏项目自主权,承担的部分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政策性、公益性项目投资规模大、回报率低。②债务风险较大,未来几年处在偿债高峰期,加上自身偿债能力有限,存在潜在的财务风险。③部分子公司因资质、产业短板等因素限制,业务发展面临巨大的市场挑战。④集团体制不顺、机构不全的问题长期存在,其中人员结构问题亟待解决。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方面:①资产管理体制不顺,部分单位还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监督。②国有资产产权不明晰,部分单位多年来历经机构改革、分立合并,房屋产权与实际不符。③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变动频繁,职责落实不到位。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①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存在同业竞争问题。②未落实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补充、风险补偿、业务奖补、保费补助等“四补”机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①绿色发展理念认知不够深入,对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保护重视不够,生态文明建设统一管护意识需进一步加强。②自然资源资产共建共享机制有待健全,部门之间仍然存在管理碎片化、目标差异化、权益多元化、空间重叠化等问题。③小型水库除险加固的建设标准偏低,水库的上游坝坡未进行硬化护坡,易出现浪坎,长此以往影响大坝安全。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规范国有资产综合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确立企业全年经营目标;深化改革,健全现代化体系;提升管理质效,探索创新数字化转型,建立起数字化的企业管理服务新架构系统;攻坚市场运营,做强现有产业,逐浪新兴市场。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力争纳入绩效考评;加强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三是做大经开担保业务,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以创新产品为抓手,稳步扩大业务规模,加大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力度;加强风险管理和业务环节内部控制管理,强化担保风险管理措施的落实。四是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建立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办法;严查破坏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护、培育、综合利用、合理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八、对2021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咸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安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1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针对国有企业资产管理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提出了“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转变职能、深化改革,加强发展、提升效益,建强队伍、提升能力”的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落实如下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全力推进原4家区属国企整合重组。形成内设“六部两室一会一组”下辖14家一级子公司,完成干部聘任及员工优化配置;经营范围涵盖城市运营、建工经营、土地置业、绿色文旅、金融、园区开发六大板块。完成了建章立制、优化薪酬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健全决策机制等11项重要工作举措,发挥国企改革实效。二是与凤凰投、绿投、交建三大平台合并以后,积极投入项目建设、资产运营等各项经营活动以及乡村振兴、扶贫、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创文固卫、“一下三民”实践活动等。三是2022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额32.66亿元,比目标值10亿元超额22.66亿元;谋划入库项目13个,比目标值12个超额完成1个;排名区直单位第三,获咸安区“固定资产投资先进集体”奖项。四是结合用人需求,向行业优秀企业引进2名职业经理人、招硕引博1名、人才引进2名,招录子公司工程类专技岗位20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共提拔干部11人,进行人员岗位调整1人,有效推进了队伍建设与人事管理。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责任重大,我们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及有关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决落实本次会议精神,继续完善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强化责任担当,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做好国有资产综合监管工作,全面提升国有资产管理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服务咸安经济社会发展。
咸安区“教联体”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咸安区教育局
近年来,咸安区委区政府将“教联体”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纳入科教强区工程,融入市区一体建设规划,谋全域、抓规划、强保障,着力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区教育局立足部门实际,在前期开展学区化集团化办学改革实践基础上,深入践行共同缔造理念,聚焦县域教育高质量发展,牢牢把握“均衡发展”“内涵提升”两条主线,在教联体建设道路上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基本情况
咸安区义务教育阶段现有公办学校79所,其中初中27所,小学52所,学生87104人。按照“以城带乡、以强带弱”的原则,已建30组教联体,其中融合型教联体8组,共建性22组,覆盖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公办学校,覆盖率达100%。
二、主要作法
(一)党建引领,推动内部治理共融共生。一是推进班子优化整合。教联体核心校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办学实际,选派优秀校级领导在党支部交叉任职,加强对成员学校、分校区党建工作的管理和指导,成员校校级干部任党总支支委,进一步整合提升班子凝聚力、执行力和战斗力。二是开展支部联合党建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引领作用,统筹谋划教联体学校发展规划和教育管理,扎实开展党建团建、干部培养、德育教育、教学教研、教师发展、学生成长等联合教育实践活动,不断凝练教联体文化理念,积极优化学校内部治理模式,实现教联体学校共谋共管,共融共生。
(二)双向交流,实现教师队伍共用共管。一是强化教师轮岗交流。各教联体实施“群雁”培育计划,核心校派出优秀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组团式派驻成员校任职任教,成员校派出管理人员到核心校跟岗挂职。2023 年全区教联体校级干部、教师交流轮岗192人,占比超4.53%,其中骨干教师占比31%。二是落实教师走教送教。2023年秋季已开展名师送教下乡系列活动30 余场,走教送教180人次。同时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经历和表现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名师工作室的必要条件,作为选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的优先条件。三是助推教师专业成长。各教联体统一开展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和跟岗实践,充分发挥优秀校长、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共建教师发展中心、名师工作室、骨干教师研修共同体、师徒结对等方式,开展教师培训和校本研修,促进教联体内教师专业素质整体提升,已联合开展教研教学活动102场次、学生活动54场次,教师师徒结对202对。
(三)数字赋能,强化优质资源共建共享。2020年,为深入推进咸安区国家级信息化教学实验区建设,我们优化了“咸安数字学校”,组建了10组城乡学校教学共同体。2022年秋季,我们结合布局调整,将教学共同体转型为教联体,打造“三个课堂”,赋能教联体学校建设。一是打造“专递课堂”。引入“强交互专递课堂”系统,配备无线桌面交互展台和智慧课堂交互系统,重点围绕“协同备课”、“协同教学”实践,开展教联体成员校“主辅”教师磨课送课活动,有效地解决了农村小规模学校发展的“痛点”问题,实现了教联体学校从“开齐开足课”向“开好课”发展。二是打造“名师课堂”。组织教联体内学校教学名师和优秀教师,通过名师工作室、名师示范课、名师大讲堂、学科教研共同体等形式,形成名师课堂 K12 资源,通过直播和点播的方式在咸安数字学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共建共享。三是打造“名校网络课堂”。依托校本课程、优势学科等开展网络课堂建设,汇聚优质课堂实录以及教案、课件、微课、作业习题等教学资源,建设优质教育资源库,实现教联体成员学校之间优质资源共享,整体提升教联体学校教学水平。
(四)机制创新,促进城乡教育共生共长。一是实施捆绑评价。在出台《咸安区教联体建设实施方案》、《咸安区关于推进教联体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又出台了《咸安区教联体办学质量考评方案(试行)》和考评细则,从教育管理、人员交流、办学水平、文化打造、特色发展等层面开展自主评价和专项考评,重点关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新建学校办学水平和师生发展提升情况。二是建立月报告制度。教联体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及工作计划,每月对教联体工作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月工作安排进行会商,形成月工作清单,编制教联体工作简报8期。区教育局先后召开现场推进会、调研座谈会、期中述职会,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全力推动教联体改革走深走实。三是落实常态视导。在华中师范大学专家团队的悉心指导下,依托咸安区教联体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切实加强对教联体建设的研究和指导,及时总结教联体建设经验,大力推广典型做法,树立正确导向,引导社会各界理解支持教联体建设,聚智聚力办好群众“家门口”的优质学校。
三、主要效果
(一)小规模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得到有效保障。通过教联体内教师交流、走教送教、“专递课堂”等方式,解决了小规模学校开齐开足开好课的难题。
(二)城区“择校热”“大班额”现象得到有效化解。随着办学条件的改善和优质教师的交流,2023年秋季,市第三实验小学、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银桂校区、市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市十七小学、马桥中学等学校学生数净增了1264人,有效缓解了部分城区学校“择校热”“大班额”问题。
(三)薄弱学校教师的专业素养得到了有效提升。教联体学校依托骨干教师和学科名师资源,系统开展送课评课、观课议课、备课磨课、专题讲座、赛课展示、学科论坛、课题研究等活动,有效提升了教联体学校间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和课堂教学水平,促进了广大教师互学共进、共生共长。
四、存在问题
(一)优质学校不多。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更加突出,很多核心校面临场所狭小、校舍紧张、班额过大等问题,严重影响学校内涵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导致大部分学校大而不优,缺少卓越的引领力和持久的创新力,对教联体成员校辐射引领的效度和广度不够。
(二)教师流通不畅。当前我区教师编制管理依然是以校为单位,人社部门在进行教师岗位设置时是以编制部门的编制为准,以单独学校为单位进行定岗设岗,另外教师绩效工资预算也是到单一学校,因岗位设置和绩效考评直接涉及教师个人切身利益,导致了部分教师不愿参与交流,影响了教联体内教师资源的共用共管。
(三)条件改善乏力。由于近几年区政府把有限的财力用于解决新建和改扩建热点学校,挖潜扩容补充学位,缓解“入学难、择校热”问题。造成部分小规模成员校很多年都没有投入资金改善办学条件,简陋陈旧的校园设备设施和文化环境,影响了群众的办学满意认可度,教联体学校间的均衡优质任重道远。
五、下一步打算
(一)优化教师交流。采取“群雁”培育、挂职锻炼、名师送教、跟岗学习等方式,进一步转变观念,加大力度选派优秀教师跨校交流,充分发挥优秀干部、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成员校干部与教师队伍素质的整体提升。同时建立职称设岗、评优评模、经费投入、生活服务等保障机制,确保交流教师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二)做好教研文章。建立和完善教联体教科研机制,围绕学校治理、教师成长、课堂改革、质量提升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充分发挥骨干教师、学科名师的作用,系统开展送课评课、观课议课、专题讲座、赛课展示、课题研究等活动,切实提升教联体学校间教师教育教学理论和课堂教学水平,实现“互学共进、共生共长”。
(三)落实考评激励。依托融合型、共建型教联体两种不同的考核评价体系,采用静态考核与动态跟踪相结合、内部自评与专项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落实从教育管理、人员交流、办学水平、文化打造、特色发展五个维度的捆绑式评价,形成有效的教育评估和反馈机制,倒逼城乡学校知荣辱、同担责、共进步。
(四)突出典型引路。进一步完善教联体内管理机制,明晰成员学校的责、权、利,真正实现五个“一体化”建设与管理模式,培植一批区域典型案例。全力建设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咸宁市实验小学这2个省级试点教联体,早出经验出好经验,争创省级示范教联体。
(五)积极争取各级经费支持。一是积极协调做好引进紫光摩度教育科技项目,计划三年时间,投入资金1.98亿元全面提升教联体学校数字化建设水平;二是对照省级示范教联体评价标准,强优势补短板,打造特色亮点,全力做好省级示范教联体创建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奖补资金。同时请求省教育厅在统筹义务教育教联体建设资金时给予咸安区倾斜,支持咸安区教联体建设。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12月22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
任命李文广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佘娟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青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严平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何利平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波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光明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富强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接受张超光等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根据张超光、马桂莲、徐珍、余云险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张超光、马桂莲、徐珍、余云险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关于增补刘志敏等同志为区六届
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将增补刘志敏等同志为咸安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应有266名,现有区人大代表人数260名,因辞职被接受等原因缺额6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区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分别在大幕乡、贺胜桥镇、高桥镇、浮山街道办事处增补选代表5名。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经区委研究同意:刘志敏为大幕乡第3选区正式候选人;陈恢志、闵宏智为贺胜桥镇第2选区正式候选人;苏维林、潘洪为高桥镇的第4选区正式候选人;舒伟、熊鸣分别为浮山街道办事处的第2选区和第9选区正式候选人。
根据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3年12月21日大幕乡、贺胜桥镇、高桥镇、浮山街道办事处对上述候选人依法进行了选举,刘志敏、陈恢志、苏维林、舒伟、熊鸣当选为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增补的刘志敏等5名代表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3年12月22日
关于召开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2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并报经区委同意,决定2024年1月3日至1月5日在咸安区文体中心召开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郑奇明 杨 剑 吴长勇 吴清平 周和平 罗继红 赵 东 吴会平 孙 斌 周巧荣 镇常铭 陈剑兰 石 丽 程 瑶 陈 清 周桂林 阚 铭 余志前 邵其汗 陆才国 鲁艳萍 徐 琳 万名炎 王红波 余晓茹 邹孔辉 张 凯 柯其河 洪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