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十四次会议公报(总号115)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3-11-30 | 11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议程………………………1

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禁毒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2

咸安区人民法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9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16

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4

关于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33

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42

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查报告……54

关于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56

关于批准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59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名单………………………………………60

关于接受黄猛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61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62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议程……………………63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受评单位履职报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64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70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77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84

    咸安区审计局……………………………………………………………………94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01

斧头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报告…………………………………106

关于斧头湖流域(咸安)水生态治理情况的视察报告……………………………111

咸安城区公租住房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115

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124

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129

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134

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的审查报告………………………………………………………………………136

关于批准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137

关于批准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138

关于接受费冲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139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关于增补部分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140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141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三次会议议程

2023829

 

1.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禁毒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5.听取和审议2022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6.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7.审议关于提请接受代表辞职的议案。

 

 

 

 

 

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禁毒和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区公安局局长  姜黎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上半年禁毒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情况

今年来,全区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的系列部署要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主动作为,全力维护全区的平安稳定,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各项工作,咸安区禁毒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升,上半年我区禁毒工作在全市排名第二,与此同时,咸安区电诈发案数逐月呈下降趋势,电诈犯罪的多发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人民群众禁毒反诈的意识不断提升,两项突出违法犯罪的打击治理工作取得了来之不易的阶段性明显成效。

(一)综合治理体系逐步形成。毒品违法犯罪和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社会“毒瘤”,区委区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把禁毒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置于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大重视支持力度,研究推出了一系列具体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推动解决了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问题。区禁毒委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联席会各成员单位始终坚持系统观念,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区禁毒委在全区已建成了13个乡镇街道中心戒毒社区、152个社区戒毒工作站,配备专职禁毒社工18人、兼职社工80人,在全市率先建成集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康复、帮扶救助为一体的“咸安模式”。区委政法委将反诈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文明单位创建考核,列入平安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的重要项目,形成了区县、乡镇、村组“三级书记”抓反诈,“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的立体反诈工作新格局。

(二)依法严打严惩战果丰硕。上半年区公安局立足警种主战、所队协战、整体作战机制,积极与区检察院、区法院建立协调会商机制,持续不断开展禁毒和反电诈专项联合打击行动,依法快捕快诉,快审快判,从严从快打击两项突出犯罪活动,共破获毒品刑事案件8起,刑事拘留18人,抓获涉毒网上逃犯2人,破获省督目标案件2起,打掉涉毒团伙4个,侦破寄递物流案件2起(其中破获跨境走私“迷奸水”案件1起,通过物流寄递毒品麻果案件1起),缴获毒品麻果5万余粒,重4876.8克,斩断一条缅甸至湖北的贩毒网络;缴获“笑气”260罐;查处行政案件20起,行政处罚20人;强制隔离戒毒5人;责令社戒社康24人;社戒社康人员执行率达到100%。区公安局坚持全链条思维,瞄准电诈犯罪生态链条,重点打处整治信息流、资金流、人员流3个关键环节,深入开展全案侦查、区域会战和集群战役,截至2023年7月31日,全区共立电诈案件587起(咸安403起,温泉184起),破电诈案90起(咸安44起,温泉46起),共抓获电诈案件嫌疑人649人,打处405人,其中刑事拘留115人、移送起诉110人、行政处罚290人。协外抓获涉诈嫌疑人96人,成功打掉帮信窝点11个、偷越国(边)境团伙3个,形成打击整治的强大攻势。

(三)推进齐抓共管卓有实效。在禁毒工作方面,各派出所、乡镇街道和禁毒委成员单位认落实乡镇领导、村(社区)干部、民警、亲属等 “5+N”包保措施,对吸毒人员的出所衔接、社戒社康、帮扶、回归要进行全链条闭环管理,对吸毒人员实行“五员共管”,落实分级分类、双向管理等措施,严防漏管失控、肇事肇祸,上半年平安关爱走访498人,帮扶救助101户,过度性临时救助10人,落实帮扶物资3.6万余元。通过主动探索“4213”无毒社区创建工作机制,今年现有吸毒人员复吸率、新增吸毒人员数分别同比下降50%、60%,实现社区戒毒(康复)执行率100%,戒断三年巩固率达99%。在反诈工作方面,区反诈中心通过大数据研判,劝阻1492人次免于被骗,累计止付资金9312万元,冻结资金2141万元,追回可直接返还资金419万元,已返还资金113万元。中、农、工、建、邮五家银行专人专线开展警银协助,及时冻结挽损涉诈资金。经信局和电信、移动、联通公司开展警通协作,建立常态化拦截封堵机制和快速查控通道。针对滞留境外“四类”(缅北、金三角、阿联酋、柬埔寨)涉诈人员,严格落实各乡镇办书记、派出所所长辖区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主要责任人,治保主任、村(社区)书记、管段民警(驻村辅警)为具体责任人的劝返包保工作专班制度,今年上半年累计劝投劝返13人,目前咸安区滞留境外“四类”涉诈重点人员还有62人。

(四)源头管控治理持续推进。区禁毒办组织各乡镇街道成立一支“6+4+N”踏查专班,深入辖区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全区各乡镇组织相关单位村(居)民签订禁种铲毒责任书,通过逐户排查,在林区、山地、田间地头进行“地毯式”扫毒,实现“不漏一户,不放过一株,不留一块死角”,上半年共铲除毒品原植物72株。区联席办不断加强分类督导,对电诈窝点多、作案人员多、黑灰产业多的重点地区,定期下达督办通知和预警提醒。依托警银、警通协作机制,综合开展行业整治、失信惩戒、风险防控、深挖行业“内鬼”和破案打击,纵深推进“断卡”行动,坚决斩断“两卡”犯罪黑灰产业链。与银行机构密切协作,优化快速冻结、紧急止付流程,最大限度追赃挽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截至2023年7月31日,咸安区下发“断卡”指令354条,核查反馈245条,反馈率69.2%,行政处罚142人,教育放行103人,咸安区移动、联通、电信、广电公司内部核查并关停涉案电话卡66张,各商业银行内部核查并管控涉案银行卡77张,有效推进了电信网络诈骗的源头管控。

(五)全面预防宣传氛围浓厚。区禁毒委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禁毒宣传“六进”活动,打造“健康徒步走,全民禁毒行”“流动宣传进万家”等毒品预防宣传品牌项目,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5万余份,累计受教育群众居民10余万人,营造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广覆盖的禁毒宣传声势,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全区87所中小学校,实现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5月30日,组织40余名咸宁市浮山学校师生旁听毒品犯罪案件庭审,让师生“零距离”接触毒品案件庭审,全面提升辖区居民特别是青少年对毒品特别是新型毒品的危害认识和抵御能力。针对辖区电信网络诈骗发案形势,区联席办联合各乡镇社区大力推行反诈APP安装“爬楼行动”,贯彻落实不漏一户、不漏一人机制,截至2023年7月31日,咸安区安装国家反诈APP共25.6万人,安装率38.47%,位居全市第一。依托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发布反诈短视频“教你识破延时转账骗局”,被20万网友点赞,近50万转发,播放量超过5000万次,开设“咸安公安今日说诈”栏目,在微信群广泛转发,通过以案释理识诈,充分发挥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的警示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毒品和电诈这两类突出违法犯罪的严峻形势,从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来看,我区已出现有青少年、吸毒前科人员以笑气、依托咪酯等麻醉药品替代物质(代替传统毒品)进行贩卖和吸食现象,与此同时,电信网络诈骗仍属于高发类案件,电诈窝点数、滞留境外人员数、涉案银行卡、电话卡数量等负面指标在全省、全市排名靠前,我区在禁毒和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还存在一些短板不足。

(一)思想认识不统一。禁毒和反诈已经不是简单的治安问题,而是复杂的社会治理难题,不少单位、部门片面认为打击治理电诈和禁毒工作与己无关,看作是政府的事,甚至认为是公安一家的事,错误的思想导致打击治理电诈和毒品违法犯罪形成许多管理盲区、行业漏洞、工作短板,无形中为犯罪分子提供了便利条件,助推了新型违法犯罪的势头,没有形成有力、有效的整体工作机制。

(二)宣传效果不理想。虽然传统毒品毒情形势有所缓解,但是新型毒品开始蔓延,电信诈骗犯罪出现“打不胜打,防不胜防”的局面,犯罪手法更新迭代,宣传方式没有深入人心,典型案例的警示宣传教育缺乏坚持,宣传教育方式粗放、针对性不强,“大水漫灌”多,精准宣传、“滴灌式”教育还不够,辖区局面对新型毒品和电诈手法的知晓率不够高,全民禁毒、全民反诈的浓厚氛围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线索研判不够深。在办理毒品类案件时,部分办案单位对于每一起涉毒案件和涉毒人员“未吃透”,存在就案办案的思想,未从涉毒人员电子通讯工具中发掘案件线索和同伙及其他吸毒同伙及人员,极易导致案件线索和涉毒人员从中流失。目前社会上仍然存在出售、出借电话卡、银行卡、偷渡出境参与电信诈骗的现象,间接反映出对于“帮信”窝点、贩卖卡团伙、偷渡组织、洗钱集团的线索缺乏研判深挖,没有打击彻底。

(四)统筹协调不到位。区禁毒办和区联席办均实现了实体办公,涉及到的成员单位多,除了定期通报情况之外,对于督办落实、约谈整改、考核评估等工作还需加大力度,特别是对于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涉诈“两卡”违法犯罪突出、电诈窝点较多、涉诈重点人员管控不到位的乡镇(街道)以及行业主管部门缺乏指导,各单位各部门之间也没有构建起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各自为战,导致仍然有许多“漏网之鱼”。

(五)人员管控不细致。中心戒毒社区虽已建成,但是全区现有吸毒人员781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69人,社戒社康315人,社会面有吸毒史353人,人员基数大,人员管控措施较为粗放,对社戒、社康人员没有严格定期开展毛发检测和动态管控。截至2023年6月30日,根据公安部、省公安厅通报,涉诈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咸安已退出全国前50市州综合负面排名,但是仍然有62名人员滞留境外,部分人员已经失联,劝投劝返工作存量大,增量还在产生。

三、下一步主要措施

毒品和电诈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两类突出违法犯罪,严重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紧密结合工作实际,狠抓各项重点任务和措施落实,加快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主责、行业监管、有关方面齐抓共管、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打击治理能力,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一)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保持主动进攻态势,毫不动摇坚持严打方针,迅速掀起新一轮打击犯罪高潮,坚决遏制犯罪分子嚣张气焰,形成强力的震慑效果。组织开展“清源断流-2023”、“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打破区域壁垒、警种界限,推行全地域、全警种缉毒,积极采取阵地控制、布建耳目、审讯深挖等多种渠道,竭力打击处理一批隐藏在幕后的涉毒人员。坚持全链条思维,瞄准电诈犯罪生态链条,深度研判、抽丝剥茧、顺藤摸瓜,严打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提供转账洗钱、技术平台、设备维护、引流推广、人员招募等服务的组织和人员,力争断链条、推网络、打金主,深查网络跑分平台和虚拟货币洗钱的犯罪团伙,持续发起集中收网行动。检法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对涉毒涉诈犯罪能严尽严,该重尽重予以判处,形成强大法律震慑。

(二)持续深入开展源头治理。党委和政府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综合治理、源头稳控,强化属地管控综合治理。对辖区内的吸毒人员逐一进行排查,准确掌握吸毒底数,健全档案台帐资料,督促各街道(乡镇)对社戒社康人员采取定期检测与不定时抽查方式进行管控,有效防止滋生新生吸毒和吸食新型毒品人员,降低戒断出所人员复吸率。将打击遏制电诈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认真贯彻落实《反诈法》,压紧压实金融、电信、互联网等行业主管部门及银行、运营商、相关企业的责任,以实名实人”为重点,加强金融、电信、网络治理,堵塞监管漏洞,全力挤压涉诈违法犯罪活动空间,铲除犯罪土壤,不断提升治理水平。要严惩“内鬼”利用职务便利出售、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最大限度地挤压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空间。

(三)集中力量强化人员管控。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好吸毒人员落地核对、吸毒检测、风险评估、建立档案等工作,将全区登记在控吸毒人员进行分级分类管控,由“社区禁毒社工+民警”采取上门见面、定期尿检、交心谈话等方式帮助其戒除毒瘾,确保涉毒人员不失控、不漏管。针对大批人员出境作案的突出问题,要在证件签发、边防检查、限制出境等各个环节严加管控,坚决守住守牢出境关口。加强涉诈重点人员摸排,摸清本地涉诈重点人员底数,逐人形成全息档案,建立涉诈重点人员动态管控工作机制,落实户籍地和流入地联管联控责任,最大限度防止流出作案,坚决防止出境作案。全力降低境外涉诈人员存量,对已经在境外作案人员,特别是公安部推送的滞留缅北、阿联酋、柬埔寨、金三角等重点国家和地区人员,要开展全面核查,逐人明确当前所处位置,对确定在境内的,按照要求申报核减并全面纳入管控,防止出境作案;对确定在境外的,责令其限期回国投案自首,并上报地方党委政府,明确政策,拿出措施,逼投劝返。

(四)常态开展精准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进企业、进校园、进机关、进村组、进家庭、进行业场所”等“六进”活动,不断创新开展“警、企、民”联防禁毒、反诈宣传工作模式,形成多点发力,条线结合。要重点要抓好涉毒人员回归社会和新型毒品犯罪的宣传工作,建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工程,针对青少年吸食新型毒品的趋势,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的全方位、立体式的教育预防体系,增强学生识毒、防毒、拒毒能力,全面提升全区中小学校师生对毒品知识的知晓率。要持续利用电视、报纸、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渠道,展示打击整治的成效,及时发布“每日说诈”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反诈氛围。要开展无诈乡镇、无诈社区、无诈单位、无诈学校的创建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反诈氛围。大力推动诚信建设,对电信诈骗失信人员采取惩戒措施,建立思想道德防线,坚决抵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组织教唆犯罪,形成全民反骗、全社会反诈共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清朗氛围。

 

咸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3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上半年主要工作

 

2023年上半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和全三级干部会议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直面问题短板,奋力追赶超越。全院紧扣公正与效率目标,抓好执法办案要务;围绕咸安首善之区建设,全力服务大局;坚持忠诚干净担当标准,建强班子队伍。上半年,共受理案件12142结案8543件,同比增加1947件,结案率70.36%同比上升11.43个百分点。审判工作效率质量进步明显,各项指标创近年来最佳水平,受到市中院的高度肯定

一、聚焦主责主业,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一)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432件,审结339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案件47件。严厉打击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危险驾驶案件152件。依法打击涉毒犯罪审结贩卖、运输毒品罪案件9件,审结容留他人吸毒罪案件3件,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人。审结电诈犯罪案件27件,对上下游关联犯罪依法惩处,斩断“电诈”链条,守护人民安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公开审理原嘉鱼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明涉嫌挪用公款罪、受贿罪一案,全市环保领域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接受廉政教育。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9件,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为困难家庭争取社会救济,做好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后半篇文章,马桥家事少年专业审判法庭被共青团中央授予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二)积极化解民事纠纷。理民事案件7277件,结案4735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审结劳动争议等案件39件,化解企业与职工的矛盾纠纷。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520件,维护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积极应对市区房地产纠纷高发群发态势,能动司法,主动作为取得一定成效。温泉法庭主动介入温泉光谷广场1053名商铺业主的商铺租赁纠纷,结合市区调解中心以诉前调解方式全部予以解决。我院在审理清风苑小区(区教育局团购房)4户居民所有权纠纷案件中,主动为案外未起诉的64户居民解决了办证难题,化解了该小区70户居民长达六年的信访问题。

(三)提升行政审判质效。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助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41件,结案91件。创新非诉执行案件正面清单,提高行政非诉审查的工作效率。坚持调判结合庭前准备到位、感情沟通到位、时机把握到位和外力引入到位,通过调解彻底解决官民争议注重在行政审判中保护企业权益,行政庭于今年5月积极介入市应急管理局与某公司的行政处罚争议,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引导行政机关维护良好营商环境。继续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上半年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率达100%

(四)执行攻坚保障权益。受理执行案件4292件,执结案件3378件,结案率78.70%执行到位金额15.5亿结案同比增加997件,结案率同比上升12.64个百分点。持续开展“荆楚雷霆”集中执行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标的300余万元,增强群众司法获得感发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813人次,限制高消费997人次。积极回应群众要求,开展涉案款物清理专项行动,优化审批权限,加快案款发放速度。依法维护胜诉企业合法权益,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湖北三环汽车方向机有限公司回收债权700余万元。

二、坚持服务大局,忠诚能动创新履职尽责

(一)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受理合同纠纷、公司纠纷案件4987件,审结2888件,妥善解决市场主体纠纷。认真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认真听取企业意见衡平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审判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畅通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实施减半收费,减轻企业诉讼负担。灵活采取财产保全查封措施,尽量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积极促成被执行人咸宁汇美达工贸公司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及时解除对该企业和法人的限制措施,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恢复正常经营,被《学习强国》宣传报道。实行胜诉即退费的制度,入选全市十大优化营商环境案例,咸安区唯一入选案例。

(二)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加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新设7个巡回审理点、4个诉讼服务站和6个法官工作室,延伸法庭工作职能,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诉讼服务。上半年开展巡回审判22场次法治夜校15场次,市中院李文锋院长亲自参与双溪法庭在梅岐村的法治夜校活动,点亮“共同缔造”法治底色。继续深化收转发E中心建设,解决法律文书送达瓶颈难题,电子送达24848人次,成功16919人次。21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学校普法宣传,为学校平安建设提供法治保障。824人次参与城市创文创卫活动,深入文笔路社区、阳光社区、白茶社区开展综合治理、普法宣传工作。

(三)深化多元解纷工作。不断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拓展市区两级调解中心“朋友圈”,38个行业调解组织入驻调解平台,两个法院官工作室入驻市区人民调解中心。今年以来,导入市、区两级调解中心分流案件1221件,调解成功820件。积极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深度运用,推动乡镇司法所、村社区等调解力量进驻,在给予人民群众丰富的解纷渠道的同时,减轻法院受案压力,我院新收诉讼案件近八年来首次实现同比持平,被市中院评为一站式多元解纷工作示范法院。

三、涵养清风正气,打造忠诚干净担当队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组织5期政治轮训,举办专题讲座10场次,引导干警自觉将“两个确立”转化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及时主动向区委汇报重大工作事项。5月,区法院在全区党建工作现场会作为示范点接受观摩,并作典型发言。

(二)优化队伍强素质。配齐配强领导班子,班子战斗力、凝聚力进一步提升。4名青年法官助理遴选为员额法官,招录7名新干警进院工作,35岁以下在编干警达到25人,队伍青黄不接问题得以缓解。对雇员制书记员实施等级薪资,实现能者优酬,工作积极性充分调动。持续推进“书香法院”建设,做强“桂竹法韵”青年读书会,让青年干警在读书、分享、思考中成长成才。参加上级法院“法官大讲堂”和开展本院“青年干警大学堂”活动17场次,通过持续学习提高干警业务素质。

(三)正风肃纪促廉洁。健全四类案件监管规则,对重大疑难案件或涉群体性纠纷、重点涉企纠纷予以标注,由院庭长实行监管,有效防止法官“有权任性”。积极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院长讲授廉政党课,召开“廉内助”座谈会、青年干警廉洁司法座谈会,安排干警旁听职务犯罪庭审,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坚决肃清流毒影响,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注重抓早抓小,针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上半年约谈提醒干警6人,批评教育3人,做好防微杜渐工作。

今年元至八月工作,我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部分指标还创了近年来最好的水平,但工作中仍有很多短板和问题。月亮湾等一批涉众案件处理难度大,群众期望值高,维稳工作压力大。法院整体案件数量仍然偏大,长期未结案亟需清理。还有司法能动性发挥不够,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及时,没有形成工作合力等。我们将在下半年工作中,全面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以钉钉子的精神和韧劲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是政治引领筑忠诚,坚持党对法院绝对领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法院工作。抓牢抓实党组学习、支部学习和政治轮训,充分运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学习,不断提高政治站位、锤炼政治品格、筑牢思想防线。做好接受政治巡察的“后半篇”文章,全面对照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彻底不罢手,通过扎实整改切实提升司法审判工作水平。

二是坚定不移促发展,精准服务辖区发展大局。持续深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对重要涉企案件,做到院领导亲自拿在手上,精心指导审判,确保审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加速企业破产案件办理,推动“僵尸企业”的市场清出驶向“快车道”。找准司法服务大局的结合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严惩电信诈骗,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上下游关联犯罪,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法律适用标准的基础上依法予以惩处,坚决斩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助链条。保持对毒品犯罪“零容忍”和高压震慑态势,更加注重从经济上制裁毒品犯罪,依法追缴、没收毒品犯罪违法所得,加大财产刑适用和执行力度,坚定不移把禁毒斗争推向深入,不断巩固和扩展禁毒形势持续向好的局面助推平安咸安建设迈上新台阶。聚力府院良性互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行政机关“一把手”出庭应诉,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三是真心实意为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平安咸宁全域提升等活动,倾听群众诉求,解决群众难题。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多元解纷体系,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强化与乡镇(街道)的衔接、与综治中心的协同,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机制平台,及时掌握和研判矛盾纠纷信息,促进基层纠纷源头预防,形成源头预防、非诉挺前、多元化解的分层递进前端治理路径,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均衡、高效的司法服务。做好人民法院“双创”工作,持续推进城区人民法庭专业化审判和乡镇法庭品牌创建,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和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求。

四是全力以赴提质效,奋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积案攻坚工作力度,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管理的作用,争取在九月底甩脱积案历史包袱,完成“两个清零、一个万分之五”目标。加强审判管理、推进均衡结案,向管理要质量、要效率。改革审判管理模式,向专业化、精细化、集约化、信息化的管理模式转变,提高管理质效。以要素式审判为抓手,深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积极运用移动微法院、互联网法庭、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等新技术,提高审判效率,为司法解纷插上智慧翅膀。

五是持之以恒抓队伍,努力锻造过硬法院铁军。坚持刀刃向内,严肃问责处理违法违纪干警。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管考勤纪律、审判作风、工作纪律,及时通报,抓早抓小。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强力推动绩效考核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严格落实《咸安区精准识别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六条措施(试行)》,在优进劣退中激活干部队伍的“源头活水”。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区法院全院干警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要求,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同心协力,埋头苦干,补短板,强弱项,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来人民群众的满意指数,推动咸安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全区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3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先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上半年,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忠诚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区委和上级院决策部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一、聚焦区委中心工作,能动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建立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机制。主动融入咸安“四个首善之区”发展要求,与区工商联共同印发《关于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机制》,联合走访涉案企业4次,开展座谈会2次,对企业“四类人员”不捕6人、不诉16人。如在办理但公荣等3人重大责任事故一案中,通过实地查看企业办公、仓储、生产等经营场所是否规范,针对涉案公司存在问题送达检察建议,提供法律实务工作指南,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护航。

(二)立足职能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惩治串通投标、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经济犯罪,依法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提起公诉16件23人。围绕社会关切重点,加强对非法经营、涉税犯罪领域新情况新问题,对非法经营案件3件5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1件7人提起公诉。加强与公安、法院、行政主管部门等沟通,力争统一执法司法标准,确保法律得到正确实施。

(三)深入开展志愿服务为创文添砖加瓦。召开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专题培训会,以万人洁城志愿服务、爱国卫生运动专项活动为依托,常态化创文值守300余人次,协同做好文明创建拉练活动下沉社区180余人次。加强国测、省测期间迎检工作,进行排班值守160余人次。对本单位负责的13处公益广告牌开展自查,确保全部合格。

二、聚焦平安建设要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决打击刑事犯罪。充分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重大责任,批捕各类刑事犯罪135人、起诉336人。从重打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批捕起诉毒品犯罪22人、危险驾驶犯罪103人、“盗抢骗”犯罪74人,形成有力震慑。

(二)对黑恶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办理1起涉黑案件、1起涉恶案件,批捕13人,起诉13人。建议侦查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2人;发现相关案件原办案人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对3名司法工作人员立案侦查。

(三)深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当严则严,该宽则宽。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不诉、建议适用轻缓刑225人,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26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3.71%。最大程度释放司法善意,减少社会对立面。

(四)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上半年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8件9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3件10人。采取联席会议、专题研讨、同堂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强交流,着眼解决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环节存在的认识分歧和实践难点,形成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强大合力。

(五)助推源头治理。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加强事前沟通会商、事中衔接配合,落实整改率达100%,努力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如在办理1起组织考试作弊案件时,对于案件反映出的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考试秩序管理方面存在漏洞,我院向相关职能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

三、聚焦增进民生福祉,用心用情办好检察实事

(一)守护人民美好生活。保护蓝天碧水青山,坚持惩治犯罪、修复生态、预防污染全面发力,办理破坏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件、公益诉讼17件,督促整治污染企业2家,清理固废300余吨。开展淦河流域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助力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打造。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坚决贯彻“四个最严”要求,聚焦农贸市场、网络餐饮、保健品等重点领域,办理涉食药品公益诉讼案件5件,整治违规商家150余家。开展医疗美容领域专项整治活动,查处问题店铺23家。

(二)化解群众揪心事烦心事。“如我在访”的精神减轻群众访累。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件155件,均在七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综合运用公开听证、领导包案、司法救助等措施攻坚化解3件疑难复杂信访案件,真正解法结、化心结。能动履职破解“假官司”难题。依托民事检察监督职能,深入开展虚假诉讼案件监督活动,今年以来已办理2起相关案件。积极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和“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全院干警按照“四必访”的要求,深入走访困难群众、重点场所、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和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人员,帮助群众解决问题5个。同时入户开展反电信网络诈骗、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加强教育引导,提高群众法律素养。

(三)传递可感可触的司法温度。呵护孩子们更好成长。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依法不批准逮捕21人,不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对主观恶性深、后果严重的,批捕3人,起诉5人。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0余次,通过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行政公益诉讼等一系列专项活动巩固咸安未检工作优势。倾力扶弱纾困。对因案致贫困难群众,应救即救、应救尽救,上半年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拟救助金额21.5万元(其中报送市院15.5万元;报送区委政法委6万元)。加大听证力度。今年以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等以听证员身份参加案件审查公开听证案件190余件次,做到“应听尽听”,让人民群众能广泛参与监督,同时积极前往基层组织开展检察听证工作。如到乡镇综治中心就一起村民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进行公开听证,既让村民参与讨论,也向村民普及了法律常识,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

四、聚焦法律监督主业,助力法治成为竞争力的重要标志

(一)刑事诉讼监督更为有力。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9件,其中监督撤案7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提出纠正30件次,采纳纠正意见30件次,纠正违法采纳率100%。开展检警同堂培训2次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走深走实。

(二)刑事执行监督更具刚性。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22件,已全部纠正;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发现违法情形33次,已书面提出纠正33件,已全部纠正;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罚金刑130人,书面提出纠正55件,已采纳55件。

(三)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更显精准。受理对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受理对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6件,提出检察建议6件,法院采纳4件。受理对民事、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件,提出检察建议9件,采纳检察建议5件。与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进行走访会商,重点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行政检察监督活动。

(四)公益诉讼检察更加稳进。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3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实现法定领域全覆盖。同时结合本地实际,在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加强公益保护。

(五)积极开展补充侦查相关工作。开展自行补充侦查400余件次,采取的主要侦查措施包括询问证人(被害人),调取书证,调取电子证据,其中调取的证据主要是言词证据。如2023年5月,为查明涉罪未成年人的真实年龄,未检办案组远赴深圳寻找接生婆,前往大幕乡寻找当年参加出生宴的亲戚、朋友,积极开展了自行补充侦查活动,为案件的办理提供重要证据。

(六)履行自行侦查检察职能。发挥检察职能打击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半年来共立案4人,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的约束效果,构筑依法依规司法的检察防线。

五、聚焦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努力锻造可堪重任的检察铁军

(一)突出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讨论,院党组“首个议题”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18次,更加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守纪律规矩,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深入开展自查整改。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检察人员填报重大事项29件。抓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讲好法治故事,宣传正能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导权、主导权、话语权。

(二)坚持从严治检。从严从实担责任。贯彻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检察官权力清单》,构建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的“闭环”。“零容忍”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置1人次。从严从实强作风,深入开展违规吃喝专项整治工作,以案为鉴传达学习相关典型案例通报6次。

(三)加强干部培养。强化教育培训,上半年开展各类教育培训21次156人次,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活动26次。建立健全实战实训、青蓝对接、岗位带教、推门听庭等素能养成机制,抽调5名青年干警办理大要案、专案。选任40岁以下部门主任3人,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

六、聚焦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监督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邀请各级人大代表视察检察工作14人次,其中列席参加检察机关会议8次、参加公开听证活动4人次、走访企业2次,主动走访省人大代表16人次,认真听取、采纳意见建议。会办市人大代表建议1件、区人大代表建议2件。实现人大监督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二)依法接受监督制约。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自觉接受监委、法院、公安等机关履职制约。加强监检衔接,建立案件管辖、线索移送、联席会议等系列机制。对诉判不一的案件逐案评查,与法院统一司法尺度,提高审查起诉质量。接待律师阅卷76人次,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三)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创新司法监督模式,聘任22名听证员,组织各类公开听证56件,全面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办案活动107人次,深度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公益诉讼“回头看”等业务工作。运用检察官网和“两微一端”平台,发布咸安检察微信公众号53期,国家、省、市级等新闻媒体采用稿件100余篇,讲好检察故事,传播检察声音,零距离接受群众监督。

上半年,我院先后获得区委综合考评优秀单位、五四优秀红旗团委,未成年人办案组获得2018-2022年度全省检察机关先进集体。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自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自身职能的相关举措仍需强化;在司法办案方面,法律监督刚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典型性、引领性的精品案件还不多;在队伍建设方面,干警的能力素养有待进一步提升,专型人才短缺,人才梯队尚未形成。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半年将更加充分履职、能动履职、忠诚履职,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筑牢政治忠诚上彰显新气象。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推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持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健全做到“两个维护”的制度,从严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机制、政治督察要求,始终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是在精准服务大局上作出新贡献。紧扣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唱响做实“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两张名片,推动“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成势见效,优化落实检察服务保障举措。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政权安全、制度安全,守护城市安全和社会稳定,主动参与金融风险防控治理,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牢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常态化开展涉企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挂案”清理等工作。

三是在践行司法为民上展现新作为。做好检察为民实事,办好群众身边“小案”,讲好以案释法的“检察故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大生态环境、食药安全、个人信息安全、特殊群体保护、财产权益保障等方面监督办案力度,紧扣共同缔造强化司法供给、破解痛点堵点。深入倾听群众诉求,抓实信访件件有回复、重复信访治理、领导包案办理首次信访、公开听证等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支持起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机制的保障权益、暖心稳心作用,深化诉源治理,增进社会和谐。

四是在做强法律监督上取得新成效。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等要求,切实扛起更重责任。建立健全高质量发展长效机制,聚焦新的案件质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法律监督协同,破解法律监督难题,下大力气补齐短板弱项。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稳步构建适应现代化要求的检察权运行体系和科学管理体系。深化“四大检察”创新实践,进一步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精准监督、穿透式监督等机制,加大公益诉讼创新履职力度,努力贡献更多咸安经验,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五是在锻造过硬队伍上呈现新面貌。抓好主题教育活动,无缝对接巡视巡察工作,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抓作风、树正气、塑形象。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更新思想理念,提升履职能力,弘扬斗争精神,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政法铁军

 

 

 

 

 

 

关于咸安区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才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年。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区第六次党代会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四个首善之区推进建设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公园生态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1.县域经济承压前行。上半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23.94亿元,同比增长6.9%,高于全市1.6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2;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3.88亿元,同比增长7.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3;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08.36亿元,同比增长7.6%;工业增加值累计增幅为8.3%全市排名第3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3.54亿元,同比增长8.9%,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206万元,增长14.0%,税收占比62%,增幅排名全市第4,税收占比全市第6;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18870元、9688元,增速分别为5.6%、7.8%。

2.产业质效稳步提升。一是现代农业增产增效。农机装备水平不断提高,设施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达到75.57%。粮食安全保障有力,完成早稻播栽面积3.5万亩、秋粮播种面积46.8万亩,已收获夏粮总产量4748吨,同比增加30吨重要农产品丰产丰收,蔬菜总产量16.56万吨,增长3.5%;生猪总存栏29.06万头,增长6.83%;禽类总存笼1096.22万羽,增长25.11%。“咸宁古桂群”入选国家级名单,区域公共品牌“咸安桂茶”正式诞生。二是工业经济稳中提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08.36亿元,同比增长7.6%;完成技术合同成交额20.59亿元,2023年市定目标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两大百亿产业”集群产值占GDP比重达到17.6%,税收占比达到33.3%,发展势头强劲。新入规企业8家,成功申报国家级两化融合贯标企业4家,现有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3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1家、新入选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4家及全省“瞪羚企业”名单9家,数量均在全市排名第一,科技成果登记7个,成果转化5个。三是第三产业扩容提级组织系列促销促贸活动,提档升级银泰商圈等夜市街区,海德公馆被认定为省级商业特色街区,成功盘活国贸三角洲广场。梓山湖山里民宿通过2023年全国乙级旅游民宿初评。大幕东源花谷开启赏花之旅,成功举办樱花文化旅游节。高桥乡村客厅正式运营,成功举办草地啤酒音乐节。贺胜桥镇申报2023年湖北省旅游名镇,马桥乡村记忆馆、印象林花、玫瑰园申报3A级旅游景区。马桥油菜花海获评“2023湖北最美油菜花海”。大幕乡万亩野樱入选2023湖北20个“宝藏赏花地”。

3.投资效能持续增强。一是争资争项提速发力。截至目前,已获批中央、省预算内资金10871万元,位居全市前列。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共申报2批次15个,项目总投资82.93亿元,涉及基金贷款需求16.71亿元。中长期贷款项目共申报1个,总投资4亿元,资金需求1.5亿元,已通过审批。成功发行专项债券2.81亿元,企业债6亿元,为2023年至今湖北省区县级同类债券发行利率最低。全区新入库项目68个,其中:5000万元-1亿元项目7个,亿元以上项目7个。二是重点项目稳步推进。中广核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敏实汽车改扩建项目、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等省重点项目完成投资5.99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63.03%。中港金属建材产业园、华能星泽咸宁黄荆塘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等24个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26.13亿元,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91.7%。获评2022年全省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贡献奖。三是招商引资成果显著。“四大家”领导挂帅出征,累计外出开展招商活动24次,开展各类招商推介会10场。广州天河馆、河北张家口馆、天津馆3家桂乡开放窗口同步开馆,主动对外推介咸安。招商引资新签约项目44个,签约总金额334.34亿元。其中,工业制造类项目22个、协议投资总额252.84亿元,农业类项目4个,三产项目18个。新签约项目中,投资亿元以上项目29个,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5个。

4.城乡统筹深入推进。是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胡叶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青鸦垅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鸣水泉水库溢洪道消力塘及尾水渠除险加固工程等水利项目已完成建设。全域公交项目、S208甘鲁至毛坪段改建工程、S361星星竹海至大竹山段公路改建工程、S319咸赵线陈家沟段达标提质改造工程正在施工。G351咸安段改扩建工程、S356横沟至黄沙铺公路改扩建工程正在规划设计。二是城市品质稳步提升。“一河两岸”综合整治初见成效,城市园林绿化提档升级完成50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建设任务,完成新建5G基站1897座,新增各类停车泊位800个,新建充电桩896个(含个人);建成3所城区学校和10个乡镇集镇餐厨垃圾处理站,实现集镇餐厨垃圾处理全覆盖。打造256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在咸安召开。是乡村振兴成效显著。组织引导脱贫劳动力20041人外出务工,统筹各类乡村公益岗位安置脱贫弱劳动力、半劳动力1833重点打造汀泗桥镇黄荆塘村、贺胜桥镇万秀村等1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实施乡村振兴项目61个,其中产业发展类项目37个。建成区级公共配送中心2个、乡镇综合服务站10个、村级服务网点125个,率先在全省完成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咸安在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会上作经验交流

5.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一是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推进幼儿园、中小学改扩建,计划新增幼儿学位1800个,义务教育学位5475个。建设公立医院办养老项目6个、民办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5家,获得全国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区”省级提名推荐。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永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养康复大楼项目即将完工。潜山文化体育公园建成开业,际华园·香城滑雪馆开始试营业,市民文娱健身丰富多彩。二是保障水平进一步加强。及时足额发放养老保险待遇55075万元,发放城市低保金888.4万元、农村低保金2793.5万元、特困供养金1240.4万元、高龄补贴357.7万元、临时救助金292.6万元新建家庭养老床位460张,完成115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各类招聘会18场,帮助企业成功招聘1783人。全区城镇新增就业2283人。三是社会治理巩固提升。推进城区778个小区“红色物业”规范化管理提质扩面,浮山街道青龙社区祥和苑小区老旧改“小归大、散归整”示范经验得到省委领导点赞。全面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动员800余名“两代表一委员”下沉一线,开展星空夜话、村湾夜话、屋场会1250场,主动化解群众反映问题600余起。全区187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基本全覆盖,建成各类调解组织212个。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结率100%,满意率100%。深化平安咸安建设,破获涉黑恶案件25起,侦破“盗抢骗”案件106起,劝返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106人。在上半年平安建设全市群众满意度测评中,咸安区排名全市第一。

6.全域生态持续改善。一是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细颗粒物PM2.5为43.1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5.4%,4个省控及以上考核断面、9个市控考核断面、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率100%;完成4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是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畜禽规模养殖场环保设施配套率100%,养殖粪肥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6.56%,新建绿色高效标准化生猪养殖场6个;大力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已创建省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场9家,新建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2处;农作物秸秆“五料化”综合利用率可达92.7%以上。三是长江禁捕退捕成效显著。全面巩固禁捕退捕成果,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6次,出动执法人员及巡护员300余人次,巡查里程5000余公里,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四是生态修复工程进展顺利。策划实施淦河及其支流的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咸安区斧头湖窑咀湾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碧水入湖)、向阳湖围垸沟渠生态修复工程已完工;斧头湖北洪港河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完成形象进度90%;斧头湖流域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完成形象进度86%

7.改革工作扎实有效。一是制度改革卓有成效。启动小规模学校撤并工作开展课程教学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创新交通执法案件管理模式,实行查处分离制度落实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改革,启动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支付方式二是咸安改革品牌形成持续推进3个国家级、6个省级改革试点项目,承接省市项目125项,谋划自主改革项目16项。省首推基层减负“一套表”基础数据库,打通数据共享壁垒,受到了广大社区工作者的好评,并被《湖北日报》头版报道。向阳湖镇规范镇村合同管理有关做法被《民主与法治时报》刊载。三是科技创新提质增效。技术合同成交额达20.59亿元,已进行7个科技成果登记,推动5项科技成果转化。引进省级科技副总5人、市级科技副总5人、引入省、市、区三级科技领军人才12名。完成45家高新技术企业双网注册和18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高新技术企业已突破110家,总数排名全市第一;今年获批省高质量发展技改专项奖补资金2365万元,额度全市第一。

8.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用心用情助企纾困。采取“上门解”“集中解”“网上解”等多种方式,第一时间回应企业关切。召开两场覆盖大中小企业的座谈会,面对面倾听企业家心声,共收集企业反映问题66个,已推动解决40个,正在解决26个。用好“宁好办”、开发“解忧码”等网络平台,企业随时随地登陆,实现一键反映困难诉求、区营商办第一时间响应。二是实心实意服务企业。坚持有奖必兑、有诺必践,实行惠企资金“免申即享”,兑现两批次科技创新奖励资金1433万元,落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18亿元。开展金融“早春行”,授信总额35.11亿元,经开融资担保公司新增业务75笔1.09亿元,不断为实体经济注入“金融活水”。三是尽心尽力下沉服务。打造“香城代办”服务品牌,设立39代办试点20个便民事项下沉基层,14项业务实现自助扫码教办,招募区、镇、村、村湾小区4级代办员1000余人,实现“事项不出小区村湾、不出围墙办”。持续推动“咸安微家园”项目,新增注册人数6万余人,总注册人数达13万余人,发布社区活动1466条,处理报事办事2614条。

二、面临的问题和形势

总的来看,上半年全区经济虽然呈现快速回升态势,恢复向好因素不断累积,但经济还处于疫情后修复期,基础尚不稳固,需求不足问题仍较突出,企业生产经营压力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区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还需提升。一是因受宏观经济下行、兑现减税降费一揽子政策等多重因素影响,财政运行压力较大二是受市场环境变化影响,传统产业整体下滑,新兴产业尚未形成集聚,产业转型发展压力较大三是消费提振压力较大重点消费行业增长潜力不足,恢复扩大消费仍需提速。四是保民生还需下更大力气。

三、下半年主要工作措施

做好下半年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抓住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机遇,坚持创新驱动,进一步强化特色产业带动作用,围绕稳增长、稳就业、防风险等,制定实施一批强有力工作措施,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力争取得更好成绩。

1.全力稳住全区经济大盘,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抓好省市重点、亿元以上、集中开工等重点项目建设。紧盯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两大百亿”产业集群,精准招引上下游配套企业,把产业链做大、做全、做实二是大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谋划举办汽车房产特产促消费活动,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优惠促销活动带动大宗商品的销售。打造“咸安桂茶”品牌标识,推动茶资源全价利用。深入挖掘“湖北人游湖北”市场潜力,促进省内跨市过夜文旅消费。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推进区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三是扩大开放水平。积极融入“武汉城市圈”发展,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把咸安打造成武汉的功能拓展承载地、产业转移新高地、休闲康养目的地。继续推进外贸“三大工程”,做好主体培育、自营转化和破零攻坚工作

2.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高质量内生动力。一是深化营商环境改革。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提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整合高频事项,实现全程电子化管理,进一步拓宽群众办事途径。用好企业“解忧码”,打造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二是推动重点改革落地见效。大力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加快苎麻纺织、现代森工、机电制造、防腐橡胶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推进义务教育“双减”巩固提升。探索推进优化村湾布局工作。三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抓光谷科创大走廊向咸宁延伸机遇,加快推进康健医药产业研究院防腐耐磨研究院双创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体系,持续推动香城文创空间等平台做大做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促进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

3.积极打造特色产业集群,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是推进工业提质提效。以先进制造业为引领招项目,重点培养华宁、雄志、中港金属、敏实等企业申报“光谷大走廊”项目,打造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两大百亿产业集群。加大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力度,鼓励引导企业深耕细分领域,扩大市场份额,加快推动真奥药业、华宁防腐、中港金属等“金种子”“银种子”企业上市。对税收过1000万元的企业、预增产值过2000万元的增长点和投资过5000万元的项目,做到“每月必到”加速前行。加快推进敏实汽车改扩建、惠誉三木装配式绿色建筑生产智造技术改造等技改项目建成达产,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升级。二是加快农业产业化步伐。重点建设桂花、楠竹、茶叶、苎麻、肉鸡、中药材等“六大”特色农业产业链,提升附加值。做强咸宁桂花、咸安桂茶、向阳湖莲子、贺胜鸡汤、白水畈萝卜等本土品牌。抓好粮食生产,以向阳湖镇、官埠桥镇、马桥镇为核心重点打造万亩城郊蔬菜基地。巩固提升乡村旅游“万千百”工程,带动农民增收致富。三是推动服务业持续恢复。进一步释放大宗商品消费潜力,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促进家居消费的若干措施。推动接触型服务行业再提速,创新消费场景,积极推动文旅消费、直播带货消费等。以新型消费带动零售、住宿、餐饮、交通运输等行业加快回升。

4.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切实抓好生态修复保护。统筹实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修复,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持续开展长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整治工作。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非煤矿山生态治理修复。持续开展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粪污资源化利用。二是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传统工业和重点领域绿色改造,支持建设生物质能、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中广核向阳湖镇宝塔80MW渔光互补项目、华能星泽咸宁黄荆塘116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三是完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深化河湖长制和林长制。持续推进河湖长“脚步丈量”巡查河湖行动,做好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遵守生态保护红线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的分类管控。持续做好乡镇生态环保补短板建设项目。

5.聚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落实减负稳岗扩大就业政策措施。严格落实各项托底政策,兜住基本生活底线。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推动区救助管理站升级改造项目建设。聚焦解决“一老一小”问题,推进社会福利院整体搬迁工程项目建设。探索开展以共同缔造理念办养老,推进特困机构体制机制改革。二是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持续推进市第一人民医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加大学前教育项目建设力度,规范做好招生入学,缓解“热点学校”入学难题。完善区乡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进区文体中心二期项目建设,打造区级体育服务综合体。三是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深化“共同缔造”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咸安实践,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机制。推动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工作体系。推进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标准化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做好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意义重大、任务艰巨。我们要在区委的领导下,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判和工作部署上来,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决策部署。同时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四个首善之区而努力奋斗!

 

 

 

 

 

 

关于咸安区2022财政决算和2023

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熊秋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人大常委会报告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2年财政决算情况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咸安“四个首善之区”的关键之年,面对新时代新征程的新机遇、新挑战,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统筹财力,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重大要求,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03,049万元,为预算的91.6%,增长20.5%。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882万元,为预算的95.1%,增长9%。其中:税收收入88,880万元,为预算的83.1%,下降6.6%。非税收入49,002万元,为预算的129%,增长56%。税收占比64.5%,比上年下降10.7个百分点。

2.转移性收入365,167万元,为预算的90.4%,增长25.5%。其中:上级补助收入290,798万元,调入资金30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350万元,上年结转40,719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03,049万元,为预算的91.6%,增长20.5%。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294万元,为预算的89.8%,增长22.7%;上解上级支出55,897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11,655万元,结转下年支出44,203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收入总计240,254万元,为预算的122.8%,增长72.9%,主要是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增加。其中:本级收入73,161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140万元,专项债券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2,021万元),为预算的123.7%,下降2.7%;转移性收入167,093 万元,为预算的122.4%,增长162%,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25,98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6,078万元等。

支出总计240,254万元,为预算的122.8%,增长72.9%,主要是按以收定支原则安排相应支出。其中,本年支出 201,233 万元,为预算的124.6%,增长 88.5%;转移性支出 39,021万元,为预算的114.2%,增长21.2%。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95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595万元,其中:当年支出179万元;调出资金300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116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07,53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75,06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693万元;利息收入1,045万元;转移收入3,387万元;其他收入12,27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7,38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5,642万元;转移支出557万元;其他支出485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30,1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2,57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券批复下达情况。2022年,省财政厅批复下达我区新增政府债券147,044 万元,根据规定,新增一般债券 22,244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新增专项债券 124,8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安排用于县域经济发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产城融合、教育基础设施、水利补短板、农村安全饮水、交通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公共卫生等重点项目。

2.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财政核定我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为474,31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30,867万元,专项债务限额 243,444万元。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453,271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09,827 万元,专项债务余额 243,444万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政府债务限额。

(六)主要工作情况

1.坚持征争并重,精准高效固底盘强保障。一是永不言弃抓征管、争资金,为我区财力持续增长打下基础。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1.13亿元,增长9%。全年向上争取上级补助29.08亿元(含向省财政厅争取减税降费财力性补助1.5亿元),增加3.81亿元,增长15%;抢抓机遇,全年争取政府债券资金14.7亿元,增加6.91亿元,增长88.7%,争取额度位居全市第2,力度之大前所未有,有力地支撑了全区民生项目顺利实施。二是提升统筹“精准线”。统筹盘活存量资金,清理收回存量资金0.52亿元,由区政府统筹安排。2022年,我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工作在全省名列前20名,获奖励500万元,财政管理绩效的提升,促进了其他各类奖补资金向我区倾斜。

2.坚持人民至上,尽力而为惠民生增福祉。一是兜牢兜实基本底线。2022年,民生性支出31.14亿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9.6%,较上年增加4.93亿元,增长18.8%。落实城乡居民养老、医保等社保和卫生健康政策,艰难实现了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及时足额发放、教育“两个只增不减”等目标。二是切实扛起“战疫”责任。把疫情防控摆在财政支出的优先位置,健全应急保障机制,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资金需求。三是有效助力乡村振兴,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安排资金4,116万元,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安排一般债券资金734万元、乡村振兴农业发展资金450万元,支持美丽乡村建设、水利事业发展。

3.坚持稳中求进,靠前发力稳经济促发展。一是财政投资撬动作用明显。新增政府债券资金14.7亿元,支持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建设。二是“减免缓降”助企轻装上阵。不折不扣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组合式税费“缓、免、减、退”为企业减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收2.08亿元,以“真金白银”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激励企业技改升级、做大做强,激发中小企业活力。

二、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各项要求,精心涵养重点税源,千方百计挖潜增收,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积极为咸安“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担当作为,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79,286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7,206万元,为年预算160,600万元的54.3%,超序时进度4.3个百分点,同比增收7,623万元,增长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191万元为年预算119,000万元的45.5%,序时进度4.5个百分点比增866万元,增长1.6%。非税收入完成33,015万元,为年预算41,600万元的79.4%,序时进度29.4个百分点增收6,757万元,增长25.7%。                     

省财政补助收入170,709万元,为年预算246,022万元的69.3%。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6,784万元,为年预算9,036万元的185.7%,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3,223万元、再融资债券3,56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21,465万元,为年预算482,049万元的45.9%,同比23,886万元,增长12.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完成183,718万元,为年预算387,350万元的47.4%。其中:教育支出56,210万元,为年预算51.9%;科学技术支出7,502万元,为年预算45.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77万元,为年预算1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885万元,为年预算56.4%;卫生健康支出17,233万元,为年预算34.3%;节能环保支出984万元,为年预算11%;城乡社区支出3,474万元,为年预算23.9%;农林水支出40,916万元,为年预算56.2%;交通运输支出6,537万元,为年预算28.1%;商业服务业支出235万元,为年预算15.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7,061万元,为年预算96%;住房保障支出12,190万元,为年预算62.3%;粮油物资储备支186万元,为年预算14.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28万元,为年预算52.6%。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9,418万元,为年预算118,018万元的16.5%。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7,897万元、专项债务收入1,521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41,211万元,为年预算118,018万元的34.9%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562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26,414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支148万元);其他支出9,703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924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779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00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1,689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支均在下半年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转82,57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85,087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06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42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1,93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1,611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9,599万元;工伤保险398万元;失业保险1,05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支出96,086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3,15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33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3,02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0,28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2,425万元;工伤保险313万元;失业保险547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10,99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572万元。

(五)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收入总体回稳向好,税种之间降多增少

一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7,206万元,为年预算的54.3%,增长9.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4,191万元比增866万元,增长1.6%。二是受上年同期基数低的因素影响,税收收入虽说较上年同期总体上呈略增态势,但受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和上划市级15家房地产企业的影响,区级13个税种6增7降,同比增幅较高的主要是增值税57%、城建税37.5%、个人所得税20.8%;降幅较多的有土地增值税51.5%、耕地占用税44.9%、环保税44.9%、资源税43.2%。

2.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保“三保”保重点

一是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对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应压尽压、应减尽减。上半年累计安排“三保”支出14.73亿元,切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二是强化重点领域保障,按轻重缓急的原则合理调度资金,有力保障了民生领域、疫情防控、防汛救灾、助企纾困、文明创建、安可工程等方面的重点支出。三是清理收回存量资金7,738万元,统筹用于区级刚性重点支出,切实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3.深化财政改革,不断提升管理质效

一是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一体化系统建设,整合预算管理各业务流程,切实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二是持续推进财政直达资金管理。全面落实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监管,保障了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惠企利民。三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科学化、精细化。编制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科学合理分配项目资金,开展区级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并将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安排,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完成全年预算目标的措施

上半年,虽说总体形势回稳向好,但经济还未恢复至疫前水平,地方财源增长有限,区级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加上“三保”支出兑付刚性增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进入高峰期,区级财政保障压力倍增,预算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一)做实收入,增加区级可用财力

一是精心涵养重点税源,支持更多重点工业企业、实体经济,培植支柱企业。不断培养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等新兴产业和税源增长点,增加区财政可用财力。二是对于预算内投资、政府债券等政府性投资项目和招商引资项目,各项税费要做到应收尽收,形成区级税费收入。 

(二)自我挖潜,盘活国有资产资源

一是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促进长期低效运转、闲置和超标准配置资产以及临时配置资产调剂使用,探索建立公物仓,按规定处置不需使用且难以调剂的国有资产,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二是努力实现土地全域综合整治指标交易收入,切实增加可用财力

(三)清理统筹,增加区级可用财力

一是统筹整合上级与本级、政府债券、结余结转等资金,扩大可用财力。对未明确到具体单位和项目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资金、应急救灾等除外)统筹安排,在大类间打通使用。二是清理收回存量资金。对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和当年未用完的本级预算安排资金,按照“应收尽收”的原则由区政府收回统筹安排。三是清理消化暂付款。进一步完善借款管理机制,严格履行借款审批手续,对借出款项全程监管,保证资金合规使用。以《借款催收通知书》、扣减预算等方式狠抓借款清理回收。四是强化财会监督检查,坚决遏止违反财经秩序行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等一般性、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四)主动作为,争取上级各项支持

一是不断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区发改局主动向上对接并做好项目策划、储备、报批工作,区财政局主动向上对接并做好债券发行相关工作,全区各有关单位形成合力积极向上争取政府债券资金,保障区级重点项目建设需求。二是对上衔接,争取政策支持。着力向上争取财力性补助。各职能部门加强与对上工作衔接,积极争取政策或项目资金支持。三是早汇报早沟通,争取在市区财政体制调整时,尽量减少区级支出责任,将更多利好政策向区级倾斜,帮助区级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

(五)强化约束,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全区上下要提高认识,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以实的举措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财政部门坚持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不该花的钱一分也不能花。一是始终坚持“三保”和政府债券还本付息等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二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精打细算,严控楼堂馆所建设,严控一般性支出,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除国家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外,一律不安排规划编制、设备购置更新、信息化建设、节会庆典等支出。清理压缩各种福利性、普惠性、基数化奖励三是强化预算对执行的控制。坚持“无预算支出,严禁违反规定乱开口子、随意追加预算。四是严禁出台溯及以前年度的增支政策,新的增支原则上通过调整、调剂现有预算统筹解决,或在以后年度预算安排支出。五是不出台脱离实际的民生政策,民生保障以保障基本民生支出为主。  

(六)防范风险,考虑财政承受能力

全区各部门在出台涉及增加财政支出的事项或实施政府投资项目前,要按规定进行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通过评估的不得安排预算。逐步实现短期财政收支跨年平衡、中期财政收支缺口明显减少、长远财政支出状况有效改善的目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财政收支形势严峻复杂,预算平衡压力进一步加大。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全区各部门的理解支持下,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踔厉奋发、苦干实干,为推动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咸安区审计局局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经济工作基调主线,依法独立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着力促进咸安区发展、改革、安全、绩效。主要审计了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咸安区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筹集使用管理、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情况。另外,市审计局唐德文同志担任咸安区永安街道办党委书记和寇红同志担任主任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以及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

2022年,各部门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积极应对复杂形势,克服多重困难,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取得新成就。

咸安区秉持公共财政理念,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保障了各项事业的发展需求。2022年全区公共预算收入503049万元,同比上升20.49%,公共预算支出458846万元,同比上升21.79%。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和预算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咸安区2022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区财政局编制的决算表表明,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882万元,同比增长11346万元,增长8.97%。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294万元,同比增长72365万元,增长22.69%。

2022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0304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88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9079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3350万元,调入资金3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0719万元。公共财政支出4588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294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5897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1655万元。结余结转下年44203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收入24025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1140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202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602万元,调入资金142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3607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5986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01233万元。结余结转下年39021万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595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总支出479万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79万元,调出资金300万元。结余结转下年116万元。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0753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7506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5693万元,利息收入1045万元,转移收入3387万元,其他收入1227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9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7388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5642万元,转移支出557万元,其他支出48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8万元,其他616万元。结余结转下年3015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财政局在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千方百计争资金、压支出、优结构、保民生,积极面对经济下行、疫情等减收增支严峻形势,全力保障收支平衡,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

调整预算中,一般债务转贷资金预算未具体到项目和使用单位。

(二)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涉及金额19110.58万元

一是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8068.59万元;二是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利息收入1041.99万元

(三)未按规定撤销财政专户,其中1个账户长期无资金业务发生,账户资金不能正常结息与使用

(四)未将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涉及金额2258.43万元

(五)未将合规财政支出专户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调入国库,涉及金额301.40万元

(六)上级专项指标未及时录入指标系统,涉及金额5872.55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的规定和项目安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重点对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开发区”)、咸宁高中、区教育局和永安办事处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目前已完成审计项目2个,在审项目2个。审计结果表明,部门预算执行总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预算编制不够科学,未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部门预算,造成预算数与实际支出有差异。开发区办公费、会议费预算,而实际支出较少无支出;印刷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商工作费用、精准扶贫费用、食堂伙食补助等未编制预算但实际有支出

(二)财务管理不规范。一是开发区在工程账户支付聘用人员经费21.40万元;二是开发区报销部分项目支出手续不齐全,涉及金额14.49万元;三是开发区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3156.98万元。

(三)违规收费。咸宁高中违规收取借读费、复读费、合作班费用、插班生费用等各项费用,涉及金额1058.7万元

(四)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开发区横二路南侧地块7平整项目合同执行不到位,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审计法有关规定审计派出审计组,对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区教育局未按规定编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

2.区教育局经充分论证上报建设规划造成西河小学、环城小学、西门小学3所学校改扩建项目用地困难取消扩建

3.第十九小学建设项目和第三小学改扩建项目总体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未完成

4.教师资源配备不够均衡咸宁城区27所小学(含九年制学校小学部)教职工与学生的总体比例为1:22.4,低于1:19的国家标准;城区13所中学(含九年制学校初中部)教职工与学生的比例总体为1:16.7,低于1:13.5的国家标准。

5.14所学校的学校规模超出规定标准7所小学超过30个班,2所中学超过30个班,5所九年制学校超过45个班。

6.学校之间生均面积差异较大

一是18所完全小学学校之间生均面积差异较大且不在规定的7.2㎡-10㎡之内;二是5所九年制学校生均面积差异较大且不在规定的7.8㎡-9.3㎡之内;三是6所初级中学生均面积差异较大且不在规定的9.0㎡-11.4㎡之内。

7.银桂泉都2所学校校园绿化面积均未达总用地面积的30%规定标准

8.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存在虚编多报一是采取EPC模式建设的泉都学校和银桂学校两所学校单方造价明显高于其他学校;二是湖北科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对泉都学校和银桂学校虚编、多编估算投资金额1823.63万元。

9.区发改局未履行项目评审论证程序违规审批银桂学校和泉都学校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

10.银桂泉都2所学校新建项目招标文件设置双资质且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故意压缩建设工期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11.银桂泉都2所学校新建项目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合同

12.金桂、泉都2所学校超付工程款766.48万元

13.银桂、泉都2所学校中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骗取中标,涉及金额1.65亿元

14.银桂学校中标单位违法转包,涉及金额8316.33万元

15.银桂、泉都2所学校EPC项目承包人将施工图设计业务违法转包,涉及金额205万元

16.金桂学校未按合同条款超付勘察设计及工程咨询费32.76万元。

17.银桂、泉都2所学校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涉及金额45.63万元

18.区教育局挪用第十八小学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用于保密室建设,涉及金额27.89万元

19.区教育局设备采购部分项目招标不规范,涉及金额1832.24万元一是设备采购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涉及金额1297.32万元;二是设备采购评标时应废未废,涉及金额262万元;三是设备采购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涉及金额272.92万元。

20.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一是13所学校建设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二是5所学校建设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三是10所学校未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四是7所学校建设先投入使用后办理竣工验收。

21.咸安区横沟中学学生宿舍教学楼改扩建工程、食堂工程、岔路口中学改扩建项目附属工程、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教学楼工程等4个项目多支付中介机构结算审计费9.99万元

22.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多计工程价款2701.21万元。4所学校7个工程施工单位虚报、多报工程量,核减多报工程造价2581.42万元;二是南门中学改扩建项目配电房工程、路灯工程未实施,宝塔小学食堂、运动场及校门围墙等配套附属工程未按图纸施工,核减金额119.79万元。

23.何功伟中学、咸安区凤凰小学违规将工程费用支付给个人,涉及金额44.84万元。

24.第十八小学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全。

25.6家房地产开发商捐赠金桂学校建学资金1760万元未缴纳到位。

26.第十二小学、咸宁市香城学校、金桂学校学校周边配套设施及校内设施不完善。

27.银桂、泉都2所学校建设项目超标准设计办公用房面积,涉及建设面积4168.24㎡。

28.银桂、泉都、金桂3所学校教室和办公用房空置或使用率不高,涉及建设面积7265.05㎡。

29.金桂、银桂、泉都3所学校存在过度设计及设计内容不合理,造成损失浪费,涉及金额1183.06万元。

(二)咸安区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审计法相关规定及上级有关部门要求,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咸安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至2022年6月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和2021年至2022年12月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的筹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新冠疫苗接种资金补贴政策未落实到位,涉及金额159.68万元。

2.医保基金支出户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管理,涉及金额179.59万元。

3.离休人员医疗保障基金挤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涉及金额3963.45万元。

(三)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咸安区委、区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咸安区10个项目指挥部和2个协会2022年违规吃喝问题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1.咸安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咸安区大幕至向阳湖360省道建设指挥部、桂花镇大窝片区废弃矿山转型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公务接待报销不规范,附件资料不全,涉及金额5.43万元。

2.咸安区大幕至向阳湖360省道建设指挥部工作餐报销不规范,附件资料不全,涉及金额6.87万元。

3.桂花镇大窝片区废弃矿山转型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列支工作餐时,无依据执行40元/人.餐标准。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市区两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委托,市审计局对永安街道办原党委书记唐德文同志和原主任寇红同志经济责任履行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对区卫健局、区医保17部门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了审计,已完成11个项目,2个项目处于征求意见阶段4个项目正在现场实施。从审计结果来看被审计对象在任期内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1.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区卫健局、区医保局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区卫健局预算指标未及时使用,结余时间超过2年,涉及金额127万元;区城管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涉及金额50.86万元。

2.财务管理不严格。区卫健局、横沟桥镇、区水利局、区科经局等4家单位报销手续不规范,附件不齐全;区医保局、横沟桥镇、区乡村振兴局、区科经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等6家单位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列支费用,涉及金额46.54万元;区城管局以不合规票据列支工程款378万元;永安办事处超限额提取现金;永安办事处、横沟桥镇2家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涉及金额64.83万元横沟桥镇、区科经局、永安办事处等3家单位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涉及金额10310.42万元;永安办事处违规将5602.98万元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代管资金账户横沟桥镇未按规定设立风险补偿金账户,政府代贫困户偿还精准扶贫贷款139.99万元未及时清收

3.制度执行不到位。区医保局未落实带量采购预付款制度;区市场监管局、横沟桥镇、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文旅局等5家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126.74万元;区市场监管局采购时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格,涉及金额1.41万元;区科经局、区文旅局2家单位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涉及金额97.07万元;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2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涉及金额0.66万元。

4.资金使用不合规。区卫健局、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科经局、区城管局、区文旅局和横沟桥镇8家单位改变资金用途或资金性质,涉及金额1125.39万元;区农业局未及时停发外派人员补贴36.57万元;区乡村振兴局违规发放档案奖12.31万元;区科经局违规列支临时工奖金1万元。

5.会计核算不规范。横沟桥镇将应收款项列为支出,涉及金额21.6万元;区文旅局二级单位工会未单独设账横沟桥镇下设各类指挥部(小组)专账18个,有6个专账长期未清理,账面余额一直未变

6.资产管理不完善。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等3家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涉及金额16.33万元;区文旅局未按照协议及批复要求做好资产账务调整,未办理固定资产、土地、证照等过户手续以及资产交接工作,涉及金额320万元;永安办事处部分资产未落实动态管理要求,账目调整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永安办事处资产闲置;永安办事处部分房产权属不清,且未办理产权登记。

7.项目管理有漏洞。横沟桥镇个人借资质承揽工程项目,涉及金额177.35万元;横沟桥镇工程项目直接承包给无资质个人,涉及金额170.06万元;横沟桥镇、区农业局2家单位管理粗放,存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施工建设、项目合作协议内容不规范不细化的问题;横沟桥镇工程项目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未开具工程发票造成偷缴税款7.15万元;横沟桥镇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和决算审计,直接按财评金额支付工程款425.92万元;农业局、区水利局2家单位部分项目进度缓慢,未能按期完成,造成项目资金闲置未用,涉及金额7611.49万元;区文旅局项目资金无来源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工程涉及金额69.42万元;区乡村振兴局2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3.13万元;永安办事处拆迁服务项目存在虚假招投标;永安办事处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大楼未经竣工验收自行投入使用。

8.其他方面

1)永安办事处与所属三家经济实体未脱钩。

2)永安办事处应付未付社区集体收益52.20万元。

3)违规收费141.83万元。横沟桥镇违规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83万元;区水利局无依据收取区直单位、乡镇拨入的工作经费127万元。

4)横沟桥镇应收未收精准扶贫户扶贫贷款保证金和借款利息230万元。

5)横沟桥镇凉亭垴村和袁铺村应收未收租金及利润分成7.71万元。

6)政策执行或落实不到位,效益不显著。一是区医保局城乡居民慢性病复评工作进展缓慢;二是区乡村振兴局产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资金0.81万元;三是区乡村振兴局部分扶贫贷款贴息资金效益不佳,未能真正带动、帮扶贫困户

、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地方性法规中以审计结果作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依据有关规定的研究意见》(法工委函〔2017〕2号)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的意见》以及《湖北省政府投资审计实施办法》(鄂审投发〔2016〕104号)文件精神,区审计局积极开展项目投资审计,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1个。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咸安区2018年度省政府转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补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变更增加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投资金额489.65万取消招标项目建设内容涉及投资金额420.06

(二)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咸安区实验学校校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扩建项目、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教学楼工程项目等3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2.双泉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G351台小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14.13万元。

3.马桥镇卫生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和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教学楼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

4.咸安区官埠桥镇窑咀·渔乐湾建设项目挪用专项债券资金350万元。

5.咸安区官埠桥镇窑咀·渔乐湾建设项目发放补偿凭证附件不全,涉及32.20万元。

(三)工程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双泉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咸安区实验学校校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等6个项目管理粗放,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等问题

2.咸安区G351台小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选择不合理,检测单位与施工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

3.咸安区G351台小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咸安区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路面中修工程、马桥镇卫生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等3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未履行变更相关程序

4.咸安区G351台小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咸安区2020年度普通国省干线路面中修工程项目按相关批复要求,确定旧料回收方案,基层铣刨料应回收未回收,涉及工程量32301.78

5.马桥镇卫生院住院楼改扩建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压缩合理工期

6.咸安区官埠桥镇窑咀·渔乐湾建设项目报大建小,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变更较大,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四)造价控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双泉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咸安区G351台小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项目等10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47.34万元其中因结算多计工程价款导致多付工程价款52.25万元

 

第二部分  审计意见

(一)规范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做实、做细、做准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和开支标准,保障资金安全高效。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政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规范政府采购流程,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规范资金分配使用。

(二)强化项目管理,健全项目体制建设。依据工程建设领域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严格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内容、规模和标准实施项目,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严格按照合同支付价款;从严从细从实加强造价审核、工程质量、廉政建设等方面监管工作,建立健全项目资金跟踪管理和督导检查机制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严格按规定程序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过程规范有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可靠,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用快用好。

(三)加大惩处力度,落实审计问题整改。进一步明确被审计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制度,采取切实措施,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到位。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问责力度,对于拖延、推诿甚至拒不整改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关于咸安区2023上半年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查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巧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经委对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调研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上半年,面对全球经济下行大趋势和国内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等多重压力,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2;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7.9%,于全市平均水平4.8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3;全区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7.6%,工业增加值累计增幅8.3%,全市排名第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同比增长8.9%,于全市平均水平0.3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4%,税收占比62%,增幅全市第4,税收占比全市第6。总体来看,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产业质效稳步提升有效投资不断扩大城乡建设统筹推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为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打下了良好基础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发展不够依然是咸安最大的实际,稳增长的压力仍然较大,总量不大、结构不优、质量不高的矛盾依然突出,企业经营十分困难,项目谋划和储备严重不足,支撑性的大项目、好项目较少。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区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应对,并切实加以解决

建议

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持续壮大县域经济,加快高质量发展步伐。借咸安区“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契机,对县域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客观评价和科学调整。以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引领,立足咸安自身资源优势、区位条件、产业基础、功能定位,面向市场、产业、人口的融合大趋势,因地制宜规划产业发展,科学合理配置资源要素,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2.持续强化项目建设,久久为功抓项目。要认真研究中央和省级政策投资方向,抢抓政策窗口期,加快谋划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并完善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促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挤进中央和省投资“笼子”,厚积发展潜力进一步落实省、区重点项目在土地、资金、能源等方面的要素保障,在项目审批、用地、环评、施工许可等方面开通绿色通道,发挥重项目的引领带动作用认真落实《咸安区2023年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定期督办项目建设情况、交流项目建设经验,形成推动我区建设项目的强大合力。

3.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以打造营商环境首善之区为目标,继续深化“放管服”重点领域改革要聚焦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着力补齐短板弱项,全面清理梗阻顽疾。要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确保项目主体便捷、低成本获取充足的水、电、油、气等资源。要以推广“企业解忧码”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力度,推动各项减费降税政策落地落实。

 

 

关于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巧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前,财政经济委员会结合《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和调研情况,对区政府提出的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2财政决算

根据区政府提请审议的2022年区级决算草案,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88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1%,增长9%;加上上级补助收等,收入总量为503,049万元,增长20.5%。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91,2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9.8%,增长22.7%;加上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为503,049万元,增长20.5%。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均为240,254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均为595万元,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107,538万元,当年支出77,388万元,当年收支结余30,15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2,570万元。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环境和持续反复的疫情影响,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进一步向外争取、向内挖潜,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支撑2022年区财政决算总体良好,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22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2年决算草案和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执行缺乏刚性;统筹待遇、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增加,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没有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政府偿债进入高峰期,债务风险管控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区审计局依法对2022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开展审计,指出了部分收入入库不及时财政专户清理不到位、工程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不严格等问题,提出了审计建议,较好的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建议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提出的建议,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区政府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二、关于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届人大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较好落实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采取了有效措施,促进了经济稳步回升,保障了重大政策实施和民生事业发展。总体上来看,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位列全市第三、增幅第,税收收入进度排名第六、增幅第四非税收入进度排名第一、增幅第一。但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和减税政策延续等因素影响,财源税源不稳定,税收收入持续增长存在不确定性,财政增收乏力;工资改革、民生领域等刚性支出仍保持较高强度的增长;政府债券资金还本付息压力进一步加大 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建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增强财力保障。加大财源建设力度,科学统筹财政资金,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积极培育税源增长点,增强高质量发展势能。紧盯国家重大政策实施利好机遇,强化政策精准对接转化,及时跟进衔接,争取更多政策、项目和资金支持。严格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综合治税力度,强化协同配合,做到应收尽收  

二是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禁超预算、无预算安排支出。坚持“三保”支出优先顺序,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加快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增强标准体系对预算的约束作用。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做实挂钩预算、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等应用机制。进一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内容,改进方式,提升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是进一步增强债务风险管控。健全完善政府债务管理制度,着力提高债券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省财政厅下达的地方债务限额管理规定,建立完善债务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和债务信息披露机制,稳妥有序开展存量隐性债务化解工作。健全完善政府向人大报告政府债务机制,依法接受人大常委会监督。

四是进一步提升监督实效。强化财政资金的精准监督和项目资金的跟进监督,确保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进一步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提升整改质量和效率。抓好审计成果转化利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关于批准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2829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区审计局局长贾琴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员会提出的《关于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咸安区2022年财政决算。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名单

2022829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决定:

任命刘杨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关于接受黄猛同志辞去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黄猛同志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黄猛同志辞去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829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三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郑奇明          吴长勇    吴清平    周和平    罗继红          吴会平          巧荣    镇常铭    陈剑兰                            余志前    邵其汗    陆才国    鲁艳萍          万名炎    王红波    余晓茹    邹孔辉          洪声科          徐霞子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四次会议议程

2023112

 

1.对区发改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审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6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2.听取和审议斧头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咸安区城区公租房使用管理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6.审议关于提请接受代表辞职的议案;

7.审议关于补选区六届人大代表的议案。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以来,区发改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党建引领作用,聚焦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着力打造营商环境低成本先行区,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厘清职责,创新争优不懈怠

2019年机构改革后,咸安区发改局加挂咸安区粮食局、咸安区国防动员办公室、咸安区人民防空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综合规划股、固定资产投资股、重点项目建设股、工交能源股、社会发展股、农村经济股、区域经济发展股、粮食行业管理股、粮食储备管理股、价格管理股、离退休干部股、国防动员指导股等13个股室管理咸安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咸安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咸安区粮食事业发展中心、咸安区节能监察(监测)中心、咸安区价格认定中心、咸安区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服务中心6个事业单位设有县域经济办、信用办、区域协作办、武汉城市圈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办、武咸同城办、“厕所革命”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油气长输管线安全生产专委会、电力安全生产专委会以及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汽车零部件产业链办公室等12个常设议事协调机构。

全局定编定岗49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 24人目前,在编在岗42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20人机关干部平均年龄52.5岁,事业单位干部平均年龄38岁;配备党组班子成员6名班子成员平均年龄48岁共有中共党员124名,其中,在职党员40人,退休党员84人。

主要职责包括拟定全区综合性政策战略规划、统筹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投资综合管理、能源消费控制、推进经济体制改革、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进行价格监测、承担区国防动员、节能减排等有关具体工作。

面对区发改局事多、人少、任务重、关注度高这一形势,局党组克难奋进、负重前行,2020年获全省服务业优秀县市奖;2021年获省政府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突出贡献奖、服务业获评湖北省前40的县(市、区)、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优秀等次;2022年获评全省投资和重点项目建设贡献单位、全省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优秀等次,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通过省级验收。

二、承压前行,盯牢目标不停步

1.县域经济韧性持续增强。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县域经济承压前行,2020—2022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分别完成为361.45亿元、414.51亿元、441.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5%、11.4%、3.9%。今年上半年,咸安区地区生产总值完成223.94亿元,同比增长6.9%,位居全市第二;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完成151.1亿元、191.48亿元、225.4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1.6%、26.7%、17.8%。今年上半年,完成固定投资73.87亿元,同比增长7.9%,位居全市第三;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36585元、40755元、43771元,同比分别增长0.13%、11.39 %、7.4%。今年上半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完成18870元,同比增长5.6%,位居全市第一。

2.项目储备建设持续扩大。2020年,全区建成“十四五”重大项目库1037个,计划总投资4815.9亿元;2021年,谋划项目260个,计划总投资965.4亿元;2022年,全区共谋划项目460个,计划总投资696.8亿元。2023年,全区共谋划项目527个,计划总投资1690.5亿元。咸安开发区生物医药产业园、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华能星泽150兆瓦渔光互补、真奥金银花、淦河“一河两岸”、文体中心、大幕樱花谷、高桥萝卜公社、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贺胜鸡汤小镇、非煤矿山修复、城区黑臭水体整治、西外环等一批重大项目建成投入使用,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发展惠及于民,赢得了干群的一致好评。

3.向上争取资金持续攀高。2020年,我局积极协助卫健局争取中央抗疫特别国债24869万元,争取政府专项债券9500万元,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10820万元、省预算内投资资金1135万元;2021年,我局争取中央预算资金1.14亿元,省预算内投资700万元;2022年,我局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1.46亿元,省预算内资金1200万元,政府专项债券12.48亿元;2023年,申报中央预算内、省预算内投资项目44个,拟争取资金3.57亿元。目前,已下达中央预算内项目1个(向阳湖湿地保护与修复),资金3481万元,省预算内投资项目3个,资金680万元;获批中长期贷款项目1个(中港金属建材产业园),资金需求1.5亿元。

4.营商环境打造持续先行。区镇村三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地方标准,被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作为典型经验在全省推广;在全省营商环境18项指标评价中综合得分排名全市第二,被省政府评为营商环境优秀等次;全省率先实现“咸安—玉环”一件事“跨省联办”;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入选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区;让群众在“办不成事”窗口“办成事”经验登上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简报。印发实施《咸安区三个一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事项创建工作方案》,积极申报了23项省级营商环境先行区改革创新项目,获批9项省级试点事项。制定了《咸安区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重点任务清单》(共117项)《咸安区开展营商环境“双对标”活动 打造“宁安心”营商品牌方案》,以控制成本为核心为主题,打造一批“宁安心”营商环境服务品牌。精心推出“咸安企业解忧码”,实现企业惠企政策“免申即享”,企业解忧直通车。

5.社会信用体系持续完善。建立了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完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相关制度。积极开展社会信用信息“双公示”,完成信用信息归集上报工作。坚持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截至目前,全区14个乡镇办场均被评为信用乡镇,信用乡镇覆盖率100%,不良贷款均控制在5%以下,信用村达到85%,信用户占比超过90%。整村授信全面铺开,目前已在140个村开展整村授信,覆盖面97.22%。

6.“武咸同城”协作持续加强。G351咸宁至黄石段改扩建工程有望在10月份开工建设。全力配合和协调服务好武汉-咸宁-南昌高速铁路、嘉鱼港至京广线疏港货运铁路、咸宁至黄石货运专用货运铁路、武汉光谷至咸宁东高速公路、G107咸安绕城段和武咸快速通道天子山大桥等项目建设。积极谋划咸安·东湖高新产业园,推动咸安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等产业融入武汉产业链;咸安(武汉)离岸科创园实现“离岸首发”,已引进首批9批企业入驻签约,预计入驻企业首年度可创产值3亿元,实现税收超500万元,带动就业400余人。

7.粮食安全基础持续夯实。制订出台了《咸安区贯彻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工作清单》《咸安区粮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述职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落实了粮食安全党政同责。修订了《咸宁市咸安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咸安区粮食应急供应质量安全预案》,进一步规范了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区级地方储备粮2500万斤、市级储备300万斤数量真实、质量可靠、储得安全。投资4040万元,建设粮食应急保障中心,建成日加工大米150吨生产线1条、1500吨成品粮低温成品仓1个。着力提升国有粮库储备能力,争取省级低温仓改造奖补资金160万元,完成准低温仓改造6栋、仓容2.442万吨,咸安区国有粮库进入全省国有粮库能力提升突出粮库前十二名。切实抓好涉粮问题整改,针对省委第二巡视组、市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共清退资金2.721万元,追责问责25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2人,党内警告6人,第一种形态问责17人)。

此外,主要居民生活必需品价格保持了稳定,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省、市两级验收,节能减排成果持续巩固,安全生产底线坚决守牢。同时,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国防动员、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宣传、保密、档案、创文、驻村帮扶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成绩。

三、正视差距,补齐短板不含糊

尽管我局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和区人大的期望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离“四个首善之区”的要求还有不少的短板和弱项,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干部服务能力尚有欠缺。局机关干部呈现青黄不接的现象,年轻干部大多数为近两年招聘,服务市场主体的意识和业务能力有待提升。二是项目建设支撑能力不足。截至目前,全区在库项目可报投资额仅有23.76亿元,全年可能动工建设、达到入库纳统条件的项目总投资97.58亿元,远低于全年投资需求目标,难以支撑年度投资计划。三是服务业发展质效不高。2022年咸安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9.21%,分别比全国、全省分别低3.59、2.01百分点。第三产业发展尤其是营利性服务业发展不充分,2021年底全区规上服务业企业仅有39家,2022年虽然增加到59家,但与中心城区地位严重不匹配。四是要素制约依然存在。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和加工工程、咸宁温氏黎首高效种鸡场建设项目、成美建材产业园、京港物流二期等一批重点项目受土地等要素制约,延缓了开工进度,影响了年度投资任务。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做到“五个坚决”

1.坚决夯实政治之基。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班子成员要带头讲政治、讲纪律、讲规矩,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形成“头雁效应”;要以《干部岗位责任制》为抓手,引导干部以拼的姿态、抢的劲头、实的作风,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出成效。要常态化开展学政策、学业务、学理论等活动,坚决破除“三块坚冰”,以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干部队伍夯实政治基础。

2.坚决扛起发展之旗。切实加强县域经济运行调度,强化综合分析研判,推动做大经济总量,优化产业结构,推进经济高质有效发展,以首善之区争创首善之为、首善之位。力争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完成省、市下达的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在全省一类县市区县域经济高质量综合评价中位次前移,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综合考评中位居前列。

3.坚决提升项目之质。紧盯中央、省政策投资方向,抢抓政策窗口期,加快谋划一批高质量的项目并完善项目前期,促进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挤进中央和省投资“笼子”,为稳投资提供坚强项目支撑。围绕桂竹茶麻等特色资源和大健康、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以真奥药业、健翔生物、敏实汽车、洪盛模具等企业为龙头,开展定向招商、定点招商,引进一批“专精特新”企业落户咸安。以咸安武汉离岸科创园为载体,积极承接武汉“光谷”信息产业,加快发展光电子信息产业。着力深化联企服务,采取领导包保、部门包保、专班服务推进机制,当好“店小二”,确保项目主体便捷、低成本获取充足的水、电、油、气等资源。

4.坚决落实营商之要。营商之要在于降成本。要以“企业解忧码”推广应用为抓手,进一步加大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力度,推动各项减费降税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坚持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路径,围绕“放管服”改革、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证照分离改革、中小微企业惠企政策落实、金融服务能力提升、执法司法行为监管等方面大胆探索,推动营商环境“宁安心”。

5.坚决守牢粮安之底。加强对国有粮库规范化管理,升级改造仓储基础设施,推进粮库信息化系统建设和运用,守好管住“天下粮仓”。继续抓好粮食收购轮换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粮食轮换任务。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在粮食种、产、运、储、销等各环节全面发力,推动粮食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我局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倾听代表的心声,自觉诚恳地接受人大的监督。近三年来,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26件,人大代表满意率100%;在前期的评议调研中,我局收到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28条,经分类、归并整理后共有11条。接下来,我们将对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剖析原因、立行立改、高效完成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向区人大和各位代表递交一份满意的答卷,为中国式现代化的咸安实践,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贡献发改力量!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2020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省、市医保部门的正确指导下,咸安区医疗保障局着力全面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切实优化医疗保障服务,努力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2019年被确定为全省基层医保经办服务建设试点,2021年被确定为全省基层医保经办创建优良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能力建设试点单位,2022年度化解医保基金赤字约3亿元,扭转了医保历年赤字的危局,实现了自2018年城镇居民、新农合整合以来的首次医保基金收支当期结余。2022年度综合工作获得全市医保系统优秀单位表彰,区委书记顾兴旺同志亲自在我局工作汇报上批示并给予肯定。现将三年来各项重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一)抓服务,立足基本暖民心

我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优化医保政策、提高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广大参保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1.做实基础医疗保障工作。一是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咸安区城乡居民参保率历年均保持在95%以上2020—2022年分别将47562名、47258名、46553名农村低收入人口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并完成资助参保工作完成了应参尽参、不漏一人目标任务。二是兜底保障困难群体。2020年至今,做到精准扶贫人员参保率100%,资助率100%,完善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的“一站式”服务。

2.做精经办服务试点工作。一范化完善制度支撑。全面落实窗口“好差评”制度,按“首问负责制”对实名差评启动回访核实,整改率达100%,实现医保服务事项、评价对象、服务渠道全覆盖,经办项目全流程跟踪服务。二是擦亮经办服务“三下沉”工作品牌。将出具参保凭证等18项业务下放到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将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等13项业务下放到村(社区),将3项医保业务下沉至第一人民医院、区妇幼、区中医院,做到“能放则放、应放尽放”。下沉工作经验在全市医保系统内推广。

3.做细医药招采工作。一是加大力度落实集采政策,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据统计,2020—2022年咸安区减轻群众医疗负担1956.64万元,其中冠脉支架集中带量采购,均价从1.3万元下降至700元左右;人工髋关节、膝关节,均价从3万多元下降至1万元以内。二是强化惠企帮扶政策,助力企业向上发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和助企纾困帮助真奥金银花药业有限公司,将金银花口服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双通道药品目录进一步提升了品牌影响力

4.做好异地就医住院及门诊费用结算工作。我区二级以上有10家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了跨省、省内异地就医住院及门诊费用结算,44家定点医药机构开通异地就医门诊结算。2020—2022年,外地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我区定点医药机构就诊14825人次,共支付医保基金958万元;全区参保城乡居民在异地就医直接结算17938人次,共支付医保基金13399万元。

(二)抓创新,调整思路树品牌

1.在经办服务上出经验。一是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上出经验。实现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医保经办服务网点全覆盖,坚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特事加办,相关经验材料在《中国医疗保障》杂志上刊登,受到了省市医疗保障系统的一致认可。二是在便民服务上出经验。根据我区医保经办服务的办事流程,将医保经办服务的触角延伸到老百姓家门口,总结出“3+2+2”模式(三方联动:医保、医院、村三方联动;两个提升:提升经办质量、经办效率;两个确保:确保宣传到位、管理到位)“3+2+2”模式的经验总结材料在全市推广学习。

2.在“挂床住院”上严打击。2020—2022年共开展了6次“挂床住院”专项治理行动,局机关干部全员参与,对全区42家医保定点医院开展全覆盖集中查房行动。共查房4500人次,调阅病历4000余份,电话回访1500人次,下达处理和整改函件10次,追回医保基金150余万元,对7家医院负责人进行了警示约谈。据统计,2022年度全区定点医院住院病人例均费用同比减少823元,医保基金支出同比减少1546万元,通过重点整治,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和医保基金的不合理增长咸安挂床住院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在国家、省、市医保局工作简报中均作了专题推介,省医疗保障局局长李向东同志、新疆博州医疗保障系统等到咸安调研,工作成果在医保系统内部及全社会得到了广泛认可。

3.在慢性病一体化管理上出新招。强化购药管理。体化管理实施以来,基金支出数额不断下降,2021年城乡居民慢性病基金支出为3745万元,2022年城乡居民慢性病基金支出为2561万元,同比减少1184万元。二是创新申报模式。参保患者申报认定时限由一年2次集中申报评审缩短为实时申报、实时受理、7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结果。自平台上线以来,门诊慢特病网上申报4842人次,评审通过2552人次,不通过2099人次,待评审191人次,绿色通道病种通过率89.4%,非绿色通道病种通过率38.7%。外出开展专项学习。在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下,前往山东省枣庄市学习慢病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先进经验,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目前我区院内慢病健康管理服务中心已初步建成。

4.在DIP支付方式改革上出实效。建立我区定点医院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体系后,即使取消转诊,但在DIP模式下,每个病种都有其较为合理固定的费用,住院的例均费用同比下降665元,缓解了我区基金压力。自20227月份开始进入DIP模拟付费阶段,自2022年10月份开始正式进入实际付费阶段。

(三)抓规范,强化执法动真格

1.规范建立监管机制。一是建立事前约束机制。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原则,对统筹基金进行总额预付结算,制定医院超总额分担办法,促使定点机构加强行业自律,从源头上降低诊疗费用。二是建立事中内控机制。制定了医保基金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文件,从业务运行控制、基金财务控制、信息系统控制、内部监督等层面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明确各业务环节岗位职责。三是建立事后查处机制。2020—2022年,共计追回医保基金2889.6万元,涉及定点机构468家次;共计罚款740.7万元,涉及126家次,取消医保服务协议3家次,暂停医保服务协议22家次,责令整改114家次,约谈31家次。咸安医保核查工作的各项指标连续三年在全市六个县市区排名第一。

2.增强行政执法质效。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事前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事中通过网站定期公示行政检查事项,事后公示行政处罚情况,形成规范化闭环。我局被评为2022年度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优秀单位,行政执法工作荣获2022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优秀单位。二是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在“三假”、自查自纠、特殊人群医疗领域开展重点督查。目前已有210家医药机构提交了自查自纠报告及“三违”认定和整改问题清单,其中19家医药机构主动退还医保基金78383.9元。同时在区领导的大力支持下,组成调查组进驻七彩梦康复中心进行核查,督促其及时足额支付了所有残疾儿童的医保实际报销金额共计1445078元。

3.营造良好监管氛围。一是形成部门合力。建立基金监管联席制度,联合卫健、公安、财政、市场监督、审计等部门,对全区定点民营机构、乡镇卫生院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违规线索问题5大类,涉及定点机构8家。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开设《咸安医保小课堂》专栏进行政策宣传,通过咸宁发布、云上咸宁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卡违规兑付现金等医疗保障领域违规问题线索,对于查处的典型案件,不定期在全区范围内予以公开,2020—2022年,共公开曝光了50起典型案件,涉及机构35家次,参保人15人次,在全社会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抓稳定,多措并举防风险

通过“对症下药”,我局对不同基金债务进行精准施策,2022年至今共化解债务约3亿元。

1.强化协议管理,剥离了一批。根据市医保局规定,结合咸安区实际,按年度更新定点机构医保协议,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共同遵守,年终按协议结算。对于年初拒绝签订协议及平时不配合核查检查的定点机构,年底不予结算。我局对2019—2021年定点机构协议签订情况进行清查,并督促定点机构签订协议,按协议结算。通过此种结账方式,剥离了区内医疗机构超支分摊费用1.39亿元。

2.争取领导支持,偿还了一批。在区委、区政府大力支持下,2022年1月经由区财政上缴我区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市级统筹基金13765.92万元到市级。经过沟通,市级将13765.92万元作为配套资金划拨到我区,我区将此笔基金用于化解2021年5-11月协议内的债务1.38亿元缓解了基金压力。

3.积极向上争资,化解了一批。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协助下,我区向市政府提交请示,请求将市直城乡居民医保2020年前累计结余基金划拨给我区,经过多次协调,市政府决定从市本级城乡居民医保累计结余中一次性补助咸安区9000万元,一次性化解了市直五家医疗机构2019—2021年超支分摊费用3060万元,为基金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

4.强化基金核查,收缴了一批。通过“挂床住院”、全覆盖检查等基金核查方式,在我区营造了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2022年至今,共计追回医保基金794.78万元,涉及定点机构196家次;共计罚款296.95万元,涉及46家次,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1家。

5.创新基金管理,节约了一批。一是通过慢性病一体化管理。2022年慢性病基金支出较2021年减少1184万元。二是通过强化核查监管。2021年、2022年城乡居民基金发生额分别为44620万元、42308万元,同比下降2312万元,下降率为5.18%,2022年我区城乡居民基金筹资总额43516万元,医保基金统筹支出38990万元,当期结余4526万元,实现了从2018年城镇居民、新农合整合以来的首次医保基金收支当期结余。

二、存在问题

2023年以来,我局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

1.基金监管形势依然严峻。目前我局监管的定点医药机构多,核查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匮乏,难以满足新形势下基金监管工作需要。

2.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仍然存在困难。由于历年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赤字大,医药机构数量多,参保人员数量大,虽然化解了部分历史欠债,但仍然存在较大缺口。

3.对新政策的培训深度还不够。近年来,医保改革的力度较大,医保新政策不断出台,局工作人员也在不断学习,对我局的培训要求也更高。在DIP结算等新政策出台后,我局虽然组织了几次集中的培训,但是对于DIP政策的解读深度不足,医疗机构的掌握效果不佳。

4.政策宣传解读方面还不够通俗易懂。医保政策多,条款复杂,我局通过发放宣传单,滚动播放视频等方式开展宣传,但部分群众仍然觉得晦涩难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完善民生保障。提前谋划好2024年城乡居民参保缴费工作,确保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目标任务如期完成,全面落实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健全重点救助对象医疗费用救助机制。建立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落实完善区级救助对象及时精准识别机制,变“群众申请”为“主动救助”。落实综合保障政策,有效化解个人的疾病经济风险,增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

(二)细化基金监管。充分运用医保智能监管子系统以及大数据分析、筛查,找准医药机构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全区医药机构抽查和全覆盖检查工作。通过大数据分析,发现一批问题线索,重点是对基金支付量大定点药店和诊所进行抽查核查,认真抓好职工门诊共济定点药店的医保违规查处工作。

(三)深化医药管理。积极落实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和医药服务价格改革政策,做好集采产品采购使用监测,畅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落实好各项医疗保障待遇,切实减轻患病群众负担,让群众真正享受医保红利。

(四)优化医保服务。针对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保信息查询、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等百姓办理医保业务的堵点问题,简化手续、精简材料、压缩时限、创新服务模式。深入开展医保经办系统练兵比武活动,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推进医保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更优质、更高效的医保服务。

(五)加大宣传培训力度。一是强化政策培训。创新医药机构培训模式,以现场培训、交流讨论、发放宣传册、现场问答等形式,有效的对政策培训工作进行“扩容升级”。二是强化政策宣传。定期梳理汇总,针对群众关切,将集中宣传与经常性宣传相结合,与乡镇(街道)的屋场夜话相结合,深入一线,认真普及医疗保险互助共济、责任共担、共建共享的理念,合理引导群众预期。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以来,区农业农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走在全市县市区前列的战略目标,认真行使工作职能,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狠抓工作落实,有效促进了全区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现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机构改革后,咸安区农业农村局由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局、区畜牧兽医局、区能源办、区经管局、区农机局、区水产局等7家单位职责整合,2019年3月正式挂牌成立,加挂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内设办公室(市场信息化股、法规股)、发展规划股(乡村振兴发展股)、科技教育股(农村能源股)、农产品质量安全股(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种植业股(经济作物股、农药种子管理股)、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畜牧兽医股、渔业渔政股、农业机械化管理股(农机安全监督股)、农田建设管理股等10个股室;其他机构2个(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秘书股、离退休干部股)。

管理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副科级)、种子管理局(副科级)、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区农业环保站、区植物检疫站、区土壤肥料工作站、区农药监管站、区植物保护站、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区两系杂交稻发展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畜牧技术推广站、区农业机械学校、区农机化技术推广站、区水产技术推广站、区农广校等17个局属事业单位。

我局先后荣获“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优秀主管部门”、“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典型地区”、“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先进集体”、“全省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成绩突出单位”等一批国字号、省字号荣誉。在全区年度绩效管理目标综合考评中,我局连续三年被区委、区政府评为综合考评、党建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等先进单位。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坚持需求导向,强根固本

1.“稳”字当头,端牢饭碗。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近几年,通过扩大再生稻、开发闲置耕地发展粮食生产,全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52万亩以上,粮食产量稳定在22万吨以上。茶园总面积达10万亩,茶叶总产量突破5000吨;中药材种植面积0.82万亩,总产量3161吨。全区蔬菜播种面积(不含瓜果)22万亩,总产量达32.5万吨。生猪年出栏52万头以上,年末禽类出笼3500万羽。全区池塘面积从8.79万亩增长至9.07万亩。2022年全区全年完成水产品产量5.02万吨,比2020年4.8万吨增长4.58%。稻田养虾面积10万亩。我区蔬菜“三减三增”主推技术及高效菜园建设进展情况良好,高桥镇王旭村千亩订单蔬菜模式深受全市农业农村系统好评。

2.“利”字为先,促民增收。2020-2022年全区农业总产值达62.98亿元、70.73亿元、75.76亿元,同比增长21.86%、12.32%、7.11%;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17904元、20257元、21898元,其中,2022年增速为8.1%,位于全市第3名。今年上半年,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9688元,同比增长7.8%,位居全市第4名。积极向区政府争取出台《咸安区培育壮大联农带农富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完善到户产业奖补实施办法(试行)》,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发展产业增收,2023年全区主体产业带动49555户,区内务工30989户,土地流转18829户,入股分红476户,产生帮扶服务33046户,销售收购农户农副产品18810户。

3.以“质”为重,夯实根基。我局坚定扛牢农业强区责任,深入实施“藏粮于地”战略,2010年以来,咸安累计投入资金9.15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31.22万亩,考评成绩始终处于全省第一方阵。高标准农田占耕地保护面积的比例已高达85.89%,预计2025年实现“全覆盖”。全力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连续5年高于咸宁市98%的标准要求,2018年首批被授予“湖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县”称号,2022年顺利通过复审。

4.以“技”为器,振兴人才。举办农业专家咸安行活动,邀请省、市级专家42人次到我区开展技术帮扶,举办茶叶、水产等各类培训班12期,培养农村实用人才3541人次。积极组织农村实用人才参加咸宁市第五届“绿色田野杯”农村实用人才创业创新项目大赛。累计举办了高素质农民培训班17期,培训828人。积极培养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养“头雁”23名,夯实乡村产业振兴的人才基础。

(二)坚持产业兴旺,枝繁叶茂

5.乡村振兴示出实招。起草了《咸安区乡村振兴实施方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乡村振兴发展方向,按沿河振兴示范带、环湖振兴示范带、绕山振兴示范带布局,合理规划了14个乡村振兴示范点,以点串线,以线带面,推动咸安区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村庄清洁日”活动,实现了全区125个行政村1852个湾组整治全覆盖。2020-2022年,全区新建户厕10494座,农村公厕14座,有效改善了农村环境卫生面貌。

6.农业品牌见实效。实施咸安品牌战略,整合茶叶资源,着力抱团发展,通过品牌征集、线上投票、专家评审,推出咸安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咸安桂茶”。打响了咸宁桂花、贺胜鸡汤、向阳湖莲子、白水畈萝卜等10个特色农产品公用品牌。2022年,咸宁桂花产品入选党的二十大主题成就展,赴北京农展馆展示展出,“桂花礼”系列产品获评“湖北十大创意礼品”第一名。由我局组织申报的“咸宁古桂花树群”项目已成功入选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完成了2022年湖北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向阳湖莲子项目申报。全区共创建“二品一标”农产品品牌40个,其中绿色食品32个,有机食品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

7.产业发展出业绩。2020年以来,我区新增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8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5家。截止目前,咸安区共有省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8家,咸安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数量和规模、产值均在全市前列,预计全年龙头企业总产值将在100亿元左右,带动农户,吸引农户和农民工就业8000户。肉鸡产业链条已形成“良种繁育—商品肉鸡生产—养殖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肉鸡屠宰分割及鸡肉精深加工—创品牌建成华中地区肉鸡产业集群”的全链条高效发展模式,成为我区活力最强、带动效应最好、产业链最全的农业支柱产业,肉鸡全产业链产值超过18亿元,每年农民从产业链中获取纯利2.4亿元以上,咸安肉鸡产业已步入全省第一方阵。贺胜桥镇因肉鸡产业被列入2022年全国乡村特色产业产值超十亿元镇,贺胜鸡汤登陆央视《味道》栏目,以“京广高铁四千里,贺胜鸡汤万里香”为主题黄金时段宣传播出。

(三)坚持绿色健康,花香四溢

8.提升农业执法效能。2022年,全年累计出动行政执法人员256人次,检查农资门店75家,发现违规经营问题11个,没收问题农资产品160公斤,劝退问题农资产品2794公斤,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万余元。出动渔政执法人员及巡护员4537人次,巡查里程6020公里,开展专项执法行动17次,清理违规网具数量1502条,查处使用电鱼方法进行捕捞案件1起。农机“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出动执法人员200余人次,检查各类农业机械362台次,共排除事故隐患14处。

9.擦靓农业发展底色。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微信小程序和APP,有效解决配方肥应用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推广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三化”综合利用技术,拓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渠道,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1%。制定出台了《咸安区桂花镇严格管控类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方案》,对118亩受污染耕地进行非食用性经济作物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有效改善土壤重金属污染现状,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最大限度保障水产品安全生产,2020-2022年新增2家部级健康养殖示范场,新建7处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发展191个陆基圆池或圈养桶。

(四)坚持添砖加瓦,硕果累累

10.制度改革成绩亮眼。积极创新土地股份合作方式,承接了全省“数字农经”农村土地流转网签试点任务,目前已上传14614条土地流转合同,备案面积达115086亩。全市率先完成村级债务清零任务,化债总额6551万元。发展农民合作社749家,家庭农场210家。1289家适度规模经营户全部录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管理系统”。38家新型经营主体258个产品入驻国家扶贫消费平台。

11.争取资金突破新高。2020年成功申报了咸安区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等10个重大项目,总投资17884万元;2021年实施100万元以上重大项目21个,中央总投资1.22亿元,2022年积极争取中央、省、市农业项目23个,资金总额14581.76万元。2023年,我局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类项目6个,总投资2.57亿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12个,预计总投资26亿元;湖北农发集团在咸安投资项目6个,计划投资19.6亿元;世界银行贷款项目预计总投资4265万美元。中央预算外固投入库项目共计3个,计划投资金额0.8亿元。

12.虚心诚恳接受监督。农业农村工作是人大代表重点关注的工作领域,人大的监督支持也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直以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批评、意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倾听代表的心声。2020年以来,我局先后办理区级人大代表建议40余件。为办好每件建议,我局严格按照办理程序和要求,强化领导,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建议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三、存在问题

1.农业各项投入仍显不足。今年来,由于财政持续吃紧,农业整体投入总量不足。

2.专业人才紧缺。从专业结构看,农学、畜牧兽医、水产、植物学等传统专业人才数量分布较多,而农村经济管理、农业工程管理、信息技术等方面的人才偏少,不能满足当前农业发展需要。

3.联农带农富农机制不健全。全区大部分农业企业规模小,存在产业链条短、竞争力不强、辐射力不够,带动力较弱等问题,与农户之间没有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增收致富的能力有限。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1.抓好重要农产品生产供给。全面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有序推进撂荒地综合利用。全面提升“米袋子”“菜篮子”“油瓶子”“肉盘子”稳产保供能力,确保圆满完成全年农业生产目标。

2.推进实施乡村振兴建设。持续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开展省级乡村振兴示范镇、村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厕所革命”,全面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实现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

3.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突出本地资源,发挥特色优势,重点支持油菜、茶叶、蔬菜、苎麻、中药材等产业发展,扩大基地规模。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设备、扩建加工基地,建设示范基地,打造农业产业化完整产业链,到2025年,力争全区龙头企业达到88家,年产值达120亿。全力做好“咸宁古桂花树群”第七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认定工作。实施咸安品牌培育战略,整合全区品牌资源,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继续打造咸安区茶叶区域公共品牌——“咸安桂茶”,让咸安茶成为名副其实的生态茶、健康茶、放心茶。

4.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严格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环评制度,继续推进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全域禁止投肥养殖,开展养殖尾水治理;持续推进“两精两减一增效”工程,推广测土配方施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环保技术,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化肥、农药使用率每年同比减少1%以上目标。

5.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全过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农产品生产基地产地溯源追溯体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探索构建以合格证管理为核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新模式。

6.强化农业农村综合执法。落实长江“十年禁渔”目标任务,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开展农资市场、植物检疫和农业机械检查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动物卫生与畜禽屠宰监管。常态化开展打击电鱼、毒鱼、无证捕捞等执法检查。进一步加大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建立渔业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宅基地监管。

7.持续深化农村制度改革。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继续做好“湖北数字农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网签试点工作。积极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人大评议工作安排,我代表区人社局向人大常委会作近年履职报告,请予议。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打造学习、服务、法治、创新、清廉“五型人社”,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贡献人社力量

一、依法履职情况

坚持党建引领,学习人社抓得紧

2021年被市委授予“全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连年被评为咸安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

1.强化理论武装之本,担当使命可信可靠。一是学习为先。紧紧围绕庆祝建党百年、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首个议题”,突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红线二是明确方向。深入学习习总书记关于人社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政治站位、找准使命定位、明确工作方位。三是提高素质。举办人社高质量发展培训班,坚持每月举行党的二十大精神交流会暨人社政策法规培训会,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厚植为民情怀,提升服务能力。参加全市业务技能练兵比武蝉联团体第一名并包揽个人前三名。

2.筑牢机关党建之基,人社精神可嘉可赞。一是新班子新气象。完成党组和党支部换届,平均年龄分别下降8岁、7.1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提出了打造“五型人社”。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支部主题党日,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对队伍状况和存在的问题把脉问诊,凝聚共识。三是抗疫一线彰显担当。党组身先士卒,带领132名同志下沉8个社区、19个小区、5个卡点、6批次隔离点、9个核酸采样点值守。

3.绷紧意识形态之弦,舆论宣传可圈可点。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制。牢牢掌握思想舆论阵地,管好用好网络,思想教育抓在经常,贯穿始终。二是传播人社好声音。张胜、周汉宁两名同志荣获“咸安好人”称号。每年在各级媒体刊发信息100多篇,宣传咸安人社好人好事三是文明创建添光彩。作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自觉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表率作用。

(二)坚持民生为本,服务人社干得实

1.强化就业优先,稳住就业基本盘。一是城乡就业稳中有升。城镇新增就业14391人,再就业人数11316人,期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312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73%,新增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人数3557人,脱贫人口外出务工人数20056人。通过线上线下举办招聘会79场,参加企业892家次,求职登记人数9039人次,达成意向5701人。二是多措并举稳岗扩岗。开展就业创业培训277期9126人,发放培训补贴946.23万元。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认定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16个,大学生实习实训2109人,发放生活补贴438.52万元;累计为4553人次发放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2321.74万元,新增开发人社公益性岗位449个,落实岗位安置2322人次,发放岗位补贴1555.26万元、社保补贴486.68万元。为1107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684.8万元。发放失业保险金10107人次、1444.76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5007人次,2389.41万元;发放技能提升补贴602人次、104万元。三是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406笔,9.63亿元,新增返乡创业1512人,带动就业9749;大力支持大学生创业,共申报14个创业项目,发放扶持资金40万元。对49名返乡创业人员和初次创业的大学生,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24.5万元。

2.强化惠民利企,织密社保幸福网。一是大力推进全民参保。基本养老保险参保25.87万人,失业保险参保2.88万人,工伤保险参保3.1万人。社会保险扩面新增1.99万人。征缴社会保险费18.9亿元。二是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做好收支预决算,争取财政资金投入,夯实基金支撑能力。新增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1.77万人,全区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9.46万人(含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6.33万人),发放基本养老保险待遇30.78亿元(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2.94亿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续调增,从月人均2190.17元提高到2306.29元,增幅达5.3%;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月人均5368.02元提高到5545.93元,增幅达3.31%。三是经办服务不断加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顺利对接全国统筹,失业保险实现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市级统筹。灵活就业人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申请等“跨省通办”进一步扩展。加快推进人社数字化建设。社保卡持卡人数达52.55,电子社保卡签发34.8万张,用卡支付率99.9%。运用大数据比对、网络认证、上门服务、信用承诺等方式,让广大离退休人员足不出户就能完成社保资格认证。四是助企纾困红利释放。1712家企业减征社保费5262万元,39家企业缓缴社保费904.88万元。累计受理工伤认定申请610件,办结610件;受理劳动能力鉴定申请312件,办结312件,办结率均达100%。五是提升基金监管质效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完善政策、经办、信息、监管“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加强数据资源共享、核查比对,疑点数据清理。建立社保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密切监控基金缺口,守牢基金安全底线。查实违规领取待遇45人、追缴社保资金68.49万元。

3.强化服务发展,打造人才孵化器。一是强化创业平台带动。现在4个创业孵化基地,成功创建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园1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8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1个。二是发展民办职业培训。审批民办职业培训学校1家,申报“湖北护工”定点培训机构3家。三是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设立100个专项事业编制,招引紧缺高层次人才。三年来共招引“硕博”高学历人才共计27人。开展“人才专列”活动,前往武汉大学、兰州大学、四川大学、燕山大学、吉林大学等高校招聘,参与企业8家、提供就业岗位89个,达成意向44人,事业单位13家录用8人。开展“才聚荆楚·百县进百校”就业促进专项行动,组织7场校园招聘会,参与企业170家,提供3000余个岗位,求职人数397人,达成意向196人,事业单位报名65人。开展事业单位招聘。组织考试28场、考生15070人,录用1167人。四是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3家企业培训97人。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取得初级证书667人、中级证书321人、高级证书294人。举办保育员持证上岗技能培训班,1190人保育员通过技能提升培训。开展育婴员培训12期344人,养老护理员5期130人。五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在全市率先开展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出台事业单位统筹单列核定绩效工资方案、统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方案。

(三)坚持和谐稳定,法治人社靠得住

1.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中心组学习。二是加强干部普法教育。参学率100%,人均学法积分达2400分。三是落实行政执法资格制度。持证上岗率100%。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辟普法宣传专题,积极参与“12.4”宪法宣传日等活动。

2.开创和谐劳动关系新局面。一是实施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两名同志荣获“湖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区人民调解员协会荣获“湖北省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称号。二是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三是推进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A级96家、B级272家。四是开展未成年工劳动保护、超时加班整治行动。五是深入68家企业化解劳动用工风险隐患80余个。

3.提升劳动监察执法新效能。一是建立联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二是重拳出击根治欠薪。狠抓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五项制度”落实。累计受理欠薪投诉案件1299件,追回拖欠工资4580余万元,涉及农民工2000余人。移送公安部门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4件。创新举措打造安薪样板。为治理工程领域欠薪,开展选树“标准化安薪项目”活动山水一品三期二标项目被认定为咸宁市首批“标准化安薪项目”,通过培训交流,发挥示范引领辐射作用

4.建立劳动争议快调速裁新机制。一是规范庭审程序。推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多元化处理和效能建设。二是提升办案质效。累计受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629件,结案598件,结案率95.1%,调解结案400件,调解率66.9%。三是建立速裁快办新模式。建立“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推动争议快调速裁服务模式落地。

5.严格落实信访维稳新要求。一是压实责任。坚决做好平安稳定和信访工作,明确分工,层层抓落实。二是担当作为。主动争取上级支持、积极学习外地经验,化解一批历史遗留的老大难问题。三是接诉即办。受理963条欠薪投诉线索,办结率100%。处理各类网络平台案件3246件。累计查处化解重大群体性欠薪案件4件,追回支付工资54.94万元,涉及99人。

(四)坚持争先创优,创新人社叫得响

作为唯一县级代表,我区人社便民服务在今年全省人社工作会议作典型交流发言。2022年在营商环境人社指标评价中名列全市第1名、全省28名,较上年分别前进3位、28位。入选2023年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7个之一)。

1.稳增长、保就业、优服务。一是创新经办模式,落实一揽子政策。推行“免申即享”、“即申即享”、“直补快办”。创建“全省创业担保贷款高效办先行区”,今年截至9月底,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贷款6.77亿元,较2022年1.79亿元增长278.21%,较过去5年总和4.04亿元还要多2.73亿元。二是创新服务举措,保用工保就业。制定了《咸安区服务和保障企业用工专项实施方案》,建立“五张清单”,开展“五项行动”,健全“五个机制”。建立咸安区劳动力信息资源库,准确掌握我区劳动力资源规模和就业信息,目前已入库劳动力人口数量26.24万余人。三是创新培训机制,建立政校行企合作。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及“顶岗实习”,举办“定向培训订单班”。开展创业培训5期,应届大学毕业生938名。四是创新引才模式,强化人才保障。开展“引才专列”活动,直达校园招聘,在全区18家事业单位安排25个专项事业编制,集中引进“双一流大学”毕业生;开创“区聘企用”引才模式,招聘紧缺专业人才4人,对口服务园区重点企业。聘用人员享受安家补助、生活补贴、购房补贴、人才公寓等政策待遇。五是创业创新传喜迅,全省大赛获奖项。成功举办香城杯创业创新大赛、首届返乡创业大赛。推选的2个项目分获全省乡村振兴专项赛二、三等奖,1项目进入全省青年创意专项赛30强。

2.三下沉、就近办、快捷办。一是便民服务走在前列。全区第一批下沉61项事项中,人社局有45项,占74%人社就近办业务达29.9%,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申领100%就近办。二是人社服务足不出镇。保卡等10项业务覆盖13个乡镇街道。三是社银合作先行示范。今年又推出“社银合作”模式,将38项高频业务延伸至9家合作银行76个网点,设立人社服务专窗,居民和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办成事。

3.下基层、走流程、办实事。一是围绕“快”字,跑出政务办事“加速度”。推行“一件事打包办”,简化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手续,缩减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办材料。二是紧扣“顺”字,构建人社服务“新格局”。推进综窗改革,积极推进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倡导高效便捷的窗口延时、预约、代办服务。三是着眼“精”字,当好服务企业“店小二”。开展“百名人社干部联百企”行动,设立用工服务专员94名,为118家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发布两版惠民惠企人社政策清单,提升政策知晓度。

(五)坚持正风肃纪,清廉人社行得正

今年,区直清廉机关建设现场推进会实地观摩清廉人社工作。

1.固本培元,筑牢堤坝。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反腐败斗争新论述,教育干部职工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

2.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人社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通报。派驻纪检组长宣讲《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讲廉政党课,班子成员带头撰写心得体会。

3.防范风险,坚守底线。一是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整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共排查风险点143个,制定风险防范措施233条。二是深入开展清廉人社五项行动。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隐患排查、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提升年、侵占挪用养老保险基金骗取养老保险待遇问题专项整治、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内部审计等清廉人社五项行动。三是着力防范五大风险。深入开展不担当不作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失业保险基金问题、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着力防范社保基金和就业资金、劳动关系领域、人事招聘考试、技能鉴定和职称评审、机关管理等五大风险。

4.选树典型,示范引领。正行风,树新风,大张旗鼓表彰在全市业务技能练兵比武作出突出贡献集体和学习标兵、隆重举行“咸安好人--张胜、周汉宁”先进事迹宣讲报告会,倡议“学标兵、当能手、创一流服务”。

5.完善制度,扎紧笼子。制定了《2022年区人社局机关党建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完善了区人社局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四位一体”的基金管理风险防控联席会议制度。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

在做好职能工作的基础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接受人大监督。累计承办人大建议53件,其中,主办8件,会办45件,全部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完毕,代表见面率和满意率均达100%。同时,我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力参与防汛救灾、乡村振兴、助残解困、拥军优属、人口普查、城乡环境整治、法治咸安建设、平安咸安建设、全国卫生城市复审等工作,为推动咸安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争光添彩

二、问题与挑战

1.就业方面。人口出生率下降,老龄化趋势加剧,“七普”数据显示,全区60岁及以上人口占15.60%,与“六普”相比上升4.47%,65岁及以上占11.08%,上升4.20%。这将给用工保障带来更大挑战,社保扩面和基金收支平衡形势更趋严峻;现代产业发展加快,各地“抢人才大战”硝烟正浓,人才引育留用迎来更激烈挑战,专技人才引进难、企业招工难等就业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给转岗再就业、技能培训提出更高要求。

2.社保工作。社会保险“省集中”系统上线,企业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统一经办流程,对我们提出更新要求;应保未保、应收未收的问题仍然存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突出赤字大,防范化解基金风险的能力亟待提升;工伤保险市级统筹要求加强预算约束,安全生产对做好工伤事故预防提出更高要求。

3.劳动关系。新就业形态蓬勃发展,对就业、社保、劳动关系及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解释和执行带来了更多挑战;随着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利益格局深刻调整、群众诉求日益多元,人社工作面临的局面更加复杂。

4.便民服务。服务民生、再造流程的需要,数字化改革应用对人社公共服务提出了更新要求。

5.队伍建设。总量不少,结构不优,青黄不接,参差不齐,缺乏领军人才、全能型人才;区委指出的争先创优价值追求不够、精益求精工作标准不够、担当善为能力水平不够“三块坚冰”,在人社系统同样存在,必须强化措施,加快破除。

三、下一步打算

1.进一步提升政治能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紧紧围绕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全面落实“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重要要求,确保达到凝心铸魂筑牢根本、锤炼品格强化忠诚、实干担当促进发展、践行宗旨为民造福、廉洁奉公树立新风的目标。

2.进一步提升民生福祉。着力解决就业创业、社会保障、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民生领域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落实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从推动就业扩容、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渠道、强化困难群体帮扶等方面稳岗扩就业。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带动就业的杠杆作用,支持创业孵化器为企业搭建创业桥梁、提供创业综合服务。开展社会保险精准扩面,推动已缴税未参保企业纳入社保。坚持“人才优先”,创新引才模式,拓宽招聘渠道。

3.进一步提升服务质效。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教师队伍建设、医护人才引育、企业紧缺人才和技能人才招引等调研,推动一批老大难问题解决。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三下沉”工作,深化“社银合作”,进一步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助力企业纾困解难,更好的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抢抓机遇申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升重点人群就业技能。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准备期清算及职业年金做实工作,推动乡改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衔接。

4.进一步提升治理能力。进一步提高人社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推动人社法治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法规进万家”、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聚焦新时期劳动关系领域新变化、新问题,关口前移“治未病”,深入企业宣传法律法规,指导企业依法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风险。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5.进一步提升队伍素质。坚持把主题教育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起来,与提升能力、增强本领、激励担当、转变作风结合起来,引导激励党员干部破除“三块坚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培养树立身边的服务标兵、业务能手,形成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让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蔚然成风。

主任、各位副主任、委员,各位代表,我们定将积极主动、虚心诚恳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人民代表评议,按照统一部署,一丝不苟抓好问题整改,依法履职尽责,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对人社工作的新要求,把主题教育的成效体现在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上,为加快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贡献人社力量!

谢谢大家!

 

咸安区审计局

 

近三年来,咸安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审计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工作目标,以依法审计为主要任务,积极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以审计全覆盖工作为重点不断深化审计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各项审计项目,着力加强审计力度和审计水平。

一、强化履职尽责,彰显审计监督成效

咸安区审计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股)、财政金融审计股、农业农村审计股、行政企业审计股、政府投资审计股、经济责任审计股等6个股室。下辖咸安区政府投资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局两个事业单位。区审计局机关行政编制15名,下辖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2名。

咸安区审计局主要工作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落实区委工作安排,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对区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有关重大政策措施(重大项目、重点资金)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021-2023年,区审计局共开展了93个审计项目,查出违规问题113个,涉及各类违纪违规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7.68亿元,其中通过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直接促进财政增收节支、挽回(避免)损失2165.43万元,提出合理化审计意见和建议188条。与此同时,通过审计督促有关方面整改存在的问题、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强化追责问责等,从而在促进咸安区经济社会健康运行、推动完善区域治理等方面有效地发挥了审计“免疫系统”功能。

(一)立足本职深化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区级预算执行和财政决算审计以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区本级预算约束,推动财政支出政策提质增效,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为目标,全面掌握区本级各年度预算编制、执行情况,年度决算草案相关总体情况。

近年来,审计发现存在上级专项资金未及时录入指标问题2021年有5705.80万元未及时下达指标发现财政出借资金逾期率较高,存在资金损失风险如截至2021年底,咸安区中小企业应急中心过桥资金余额25622.07万元,逾期余额24682.07万元,逾期率高达96.33%。

通过审查预算编制是否真实、完整、科学、合理,客观分析评价了政府财务状况和运行情况,从源头上促进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科学化、精细化。

(二)突破难点细化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以促进规范部门预算管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约法三章”“过紧日子”,以及省委六条意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和“三公”经费等政策规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为目标,重点关注区直部门预算编制、财务收支、项目绩效管理等情况。

近年来通过全覆盖审计,发现存在违反规定使用财政资金问题如审计中发现国库支付明细数据中有19个部门单位未点对点使用指标涉及金额1382.08万元发现存在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问题如审计中发现有11个单位的应收款累计达3731.59万元,因清理不及时造成资金挂账时间长,占用金额大,影响了财政资金的正常运转。

(三)突出重点推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以促进单位(部门)科学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情况。

近年来,通过经责审计,发现存在预算编制不科学问题2022年某局公务接待费超预算支出95404元,超预算支出272.58%,公车运行和维护费超预算支出79887.42元,超预算支出242.08%;发现存在改变资金用途问题2022年发现改变资金用途合计1226.56万元发现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如截止2021年7月,某集团账面债权金额251734.99万元,其中,账龄达3年及以上的99580.66万元;账面债务金额166582.85万元,其中,账龄达3年及以上的29048.12万元。

通过经责审计,实现了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加强推进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推进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四)抓住要点做好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投资审计

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投资审计以监管项目资金为主线,以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为重点,以评价项目投资效益为目标

近年来,通过审计发现存在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淡薄,建设管理粗放问题如咸安区2020年度国省干线路面中修工程、咸安区G351台小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未按设计图纸施工,擅自变更道路结构做法、擅自增加施工内容,未履行相关程序,涉及金额929.63万元发现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意识薄弱问题如审计中发现,咸安区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及农村污水治理项目(一期)项目支付进度款申请附件未盖章,涉及金额470万元;发现存在工程结算“注水”,中介机构怠于履责问题:如对中介机构已出具结算报告的30个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工程量计算错误、高套定额、验收签证单数据不实等问题,多计工程价款1501万元。

通过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投资审计,达到了对政府投资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监督,规范了政府投资管理,健全了投资决策机制,制止了盲目建设,节约了建设资金,提高了投资效益,同时遏制了建设领域中腐败行为,确保政府投资项目规范有序、公开透明和康洁高效。

二、敢于动真碰硬,抓好“后半篇文章”

审计整改是确保发挥审计监督职能、维护审计监督权威至关重要的“后半篇文章”,没有动真格的审计整改,高质量审计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缺少了落实落地的基础。

近年来区审计局持续将审计整改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安排专人对审计项目发现问题进行梳理归类,以审计项目为单位,罗列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确定专人登记、汇总台账,实行“清单销号”。以问题清单为基础,对相关责任单位下达督办函,专责督办、跟踪审计整改进度情况,倒逼责任单位按时推进整改,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部整改到位,将“治已病”落到实处。三年来,已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113个,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15件、向公安机关移送问题线索1件,追责问责42人,促进被审计单位建章立制89条。

下一阶段,区审计局将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的督促力度,确保应改尽改、清仓见底。针对未整改到位问题逐一分析、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制定科学精准、切实可行、措施有力的整改工作方案,对需要持续坚持整改的问题,从严管理、建章立制、跟进督办,对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拒不整改的,依法依规移送区纪委监委,对有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三、紧扣中心大局,当好审计参谋助手

(一)健全工作制度,积极履行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三年来,咸安区委审计委员会召开了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咸安区委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咸安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围绕重要审计项目讨论会商,利用审计委员会联席机制,联合多部门共同推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下一阶段将持续探索完善了审计委员会运行机制,加强区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

(二)强化审计协调配合,全面完成各项中心工作

三年来,积极参加和配合上级审计机关完成各项审计任务。根据统一安排,我局共计派出34人次,参与武汉特派办、省审计厅、市审计局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内容涵盖保障性住房、扶贫资金、民生资金等多个领域。同时派出117人次,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发展、交通水利、城乡污水治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土地整理、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国有企业等领域的各项工作任务另我局每年抽调2名审计业务骨干,配合区巡察办对全区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工作。

(三)提升审计成果运用层次,为领导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近年来,根据区委、区政府重点关注的领域和问题,区审计局迅速组建审计专班,就有关事项进行了深刻的审计调查,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研究提出针对性、可行性的对策建议和具体措施,为区委、区政府提供决策参考,切实发挥审计参谋助手作用。其中有关区经发集团运营效益及工作机制、体制的审计调查报告,被提交至咸安区委常委会进行讨论研究。

四、培养干部队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在自身建设方面,区审计局坚持以建设信念坚定、业务精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为宗旨,着力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审计事业发展根基。

我局目前在职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共27人,现有人员与工作需要严重不匹配,经区领导同意以劳务派遣和退休返聘等方式聘请了17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和其它专业审计项目。44人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6人,17人获得中级职称,14人获得初级职称。

近三年来,我局积极组织干部参与审计署、湖北省审计厅开展的各类线上培训20余次,抽派人员到南京、武汉、浙江等地区参加学习22人次。组织开展本级集中整训、“金审三期”业务培训、项目审前培训等业务培训30余次,进一步提升了审计业务综合能力。

、找差距补短板凝心聚力再出发

回顾过往三年,我们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清醒地认识到存在的不足:是审计项目计划制定缺乏前期研判。2022年我们计划完成重点资金和重点项目投资审计项目36个,其中有7个项目不具备投资审计工作条件,被调整作为下一年度审计项目继续实施,说明审前调研摸底不深刻,超前谋划有待加强。是审计创新意识不够突出。审计创新工作不够,缺乏必要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争创优秀审计项目的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是审计能力素质需继续提高。审计队伍的专业现状与审计工作发展的实际需求有一定差距,缺少复合型专业人才,审计综合能力水平偏低,不利于推进审计工作的创新

下一阶段,为充分发挥审计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作用,结合咸安审计工作实际,扎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确保党中央及省、市委、区委对审计工作部署要求有效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分解落实,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审计工作的各领域和全过程。

(二)健全依法审计和科学管理的工作运行机制

要坚持依法审计,恪守审计权力边界,严格规范审计计划、审计实施、复核审理、结果运用、督促整改等各环节工作,做到权力和责任相统一。要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谋划和开展工作都要自觉对照相关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升审计管理和运行的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实现审计全覆盖形式和内容的统一

审计对象上,要覆盖所有应当接受审计监督的部门、单位,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审计资源上,要统筹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资源,形成多层次、广角度、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体系。审计内容上,要坚持全覆盖加重点审计,原则应对部门预算、经济责任、重大项目、国有企业经营等方面实现全面覆盖。审计手段上,要更多运用信息化技术筛选疑点、评价判断,进一步健全“数据分析+现场核查”工作机制,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

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审计业务能力建设教育引导全体审计人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八不准”工作纪律。加强学习培训,每年定期组织专业培训,不断完善和加强审计人员的理论水平,拓展审计视野,提升业务技能。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审计干部队伍,当好国家财产和经济安全的“守护者”。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换届以来,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区委区政府及人大常委会精心监督指导下,“优空间、护资源、促发展”为主线,高点定位,实干担当,重抓落实,为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2019年3月,我局正式挂牌成立,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下辖1个参公事业单位、5个事业单位和9个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目前我局共有干部职工150人,班子成员7名,党员92人。

一、依法履职情况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是聚焦从严治党严格执行学习“首个议题”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打造特色党建品牌开展党员规划师下乡活动,组建乡村规划师专家库。组织干部职工业务知识考试,开展青年干部业务培训班,实行学习强国积分排名制畅通信息宣传渠道,打造学习图书室,全面提升了党员凝聚力。二是打造清廉机关。开展清廉审批、清廉行政活动,建立内审、法审制度,印发廉政风险点防范手册,建立一张图系统,有效约束行政审批权力。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六讲六促、作风整顿等活动,建设“清风自然•廉洁资源”廉政展厅,打造咸安区清廉机关试点。三是优化基层治理。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共同缔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协调解决经济开发区、经发集团规划、用地、融资等方面堵点难点问题,在各街道办添置3台不动产信息自助查询设备。四是助力疫情防控。干部职工1000余人次到2个社区、12个小区、5个隔离酒店开展防疫工作,捐赠社区口罩、防护服、酒精等物资,连夜赶制“防疫地图”,为防疫指挥部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二)科学划定三区三线,夯实国土空间规划基石。一是科学划定“三区三线”。重新明确了耕地保护目标,为我们国土空间规划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优化78个重大项目布局,有效保障了咸安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二是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积极配合市局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区级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库,组织编制八个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三是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编制了咸安区村庄布局规划、民宿等专项规划4个共同缔造村湾设计规划、1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

(三)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严守自然资源红线底线。一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咸安区现状耕地面积37.39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2.07万亩,均完成上级下达目标任务二是扎实开展耕地流出问题整改。报请区政府多次召开全区耕地保护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工作,科学制定整改目标一张图、耕地后备资源一张图,任务落实到村、明确到人,同步建立32支测量小组,累计投入整改资金1000万元,共整改耕地面积2.04万亩,已完成省厅下发的整改任务。近期,省政府对我区耕地保护工作进行表彰,奖励资金400万元,单位和干部职工均获得区里的记功嘉奖。三是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工作。目前,已完成部级整改任务1.5494万亩(原址整改6688.81亩,异地补划8805.29亩),完成率90.46%,剩余1634亩已完成平场,预计年底前可完成种植。四是拓宽补充耕地来源。结合咸安实际,精心策划实施耕地占补平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等48个项目,涉及耕地面积6577亩,预计年底前可完成5000亩指标验收备案工作。目前,已新增耕地面积4693亩,其中通过部级核查耕地补充耕地指标入库面积2723.87亩。截至9月底,我区入库补充耕地数量和入库水田指标任务完成率均位居全省第一。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铁拳出击,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加大土地、矿产、规划领域的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近年来共查处案件57宗。行政执法案件多次被省、市评为“优秀案卷”。六是加速推进国土整治。2020年度咸安区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实施面积3.8万亩,计划总投资6.06亿元,2022年4月底进场施工,目前已投入资金4.3亿元,完成项目工程量95%,得到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总建设规模4.9万亩,目前已投入资金1亿元,完成项目工程量78%。七是开展调查登记等其它工作。组织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确权调查,完成咸安区第三次国土调查和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颁发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权证5万余本。全面完成咸安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平衡表编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用地清单制改革等省级试点工作,颁发了全国首本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全省首本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

(四)扎实开展生态修复,打造咸安绿色发展样板。一是稳步推进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各级领导多次赴现场调研视察,全面推进33家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目前已完工23家,剩余10家还尚未完工。除桂花大窝片区七矿外,其余3家预计2023年11月底完工。二是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早谋划早部署,积极研究国家政策,争取各方支持,成功申报了3个生态修复专项债项目,债券资金4.5亿。三是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摸清62处地灾隐患点,落实“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有序实施地灾治理项目,开展雨季巡排查、培训演练、群专结合监测,建立地灾防治“一张图”等措施,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项目用地保障树牢“项目为王”理念,实行精细化、集约化要素配置,用好全区一盘棋管控用地指标,全额保障项目用地需求。2021年以来共批复用地85个,总面积9127.03;供应土地176宗,面积12038.25亩。二是强化节约集约用地。全面开展低效用地清理,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消化处置,累计完成“标准地”出让30宗,面积1947.98亩。把金海达存量低效土地进行重新拍卖,引进精确、华劲铝业等企业,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益。三是成功出让净采矿权。完成了全市首宗净矿权出让,双溪黄鹰岩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4亿吨左右,年生产规模900万吨,2022年1月28日成功拍卖出让,成交价款4.3663亿元

(六)全面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为民服务新高地。持续推进工程领域审批制度改革行七证同发、标准地出让,推进项目快速合法落地推进“不动产登记+水电气一体化过户”、“二手房交易带押过户,完成不动产数据共享,市区一体共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10余万件2022年度省政府组织的优化营商环境(财产登记类)指标考评排名全省第16名,较2021年前进44位,全市排名第一;群众赠送锦旗20余面,在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窗口每月量化考核中稳居第一方阵

(七)高效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积极回应民生关切。2021年来,我局共承办市区人大代表建议127件,其中市、区五届五次会议32件,市、区六届一次会议45件,市、区六届二次会议44件,今年收集、汇总的人大代表及服务对象意见建议6件,现均已办结。近年来代表回复满意,内容主要涉及农村建房、空间规划、生态环保、地灾防治等诸多热点、难点问题,这些建议内容丰富、涵盖面广,充分反映了人大代表及服务对象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存在的问题

(一)耕地保护任务重。现有耕地保护目标与“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目标差距大,耕地保护形势空前严峻。

(二)要素保障压力大。很多项目用地不在“三区三线”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无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三)营商环境不够优。干部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够开阔,进取精神还有待加强,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优化发展格局。利用各级国土空间规划正在落实的契机,加快对接市级国土空间规划,不断优化咸安区的经济社会发展空间;进一步优化村湾布局、乡村振兴示范点规划,编制淦河流域全域国土综合治理规划;打造规划工作信息化、数字化。    

(二)守住耕地红线,统筹发展与安全。加强耕地保护力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大耕地保护宣传,节约集约用地;加快占补平衡项目备案入库工作,争取年底前完成向阳湖全域整治项目耕地指标3838亩入库;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采取长牙齿硬措施,坚决遏制新增违法乱占耕地行为。                                                                     

(三)抓好生态修复,打造绿水青山。推进非煤矿山生态修复,确保真正达到生态修复效果、成为生态修复标杆、成为老百姓满意的生态环境工程;推进国土综合整治,争取向阳湖全域整治项目第一批通过全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整体验收;做好雨季地质灾害巡排查和地质灾害监测,加快在建工程施工进度,消除地灾安全隐患。

(四)强化要素保障,助力项目落地。精准土地收储供应,强化资源要素配置统筹,推动重大项目快速合法落地;保障矿产资源供给,做好已出让矿区综合开发利用、稳妥推进马桥矿区出让、矿山日常巡查以及矿产资源勘查论证。

(五)优化营商环境,办好惠民实事。树立主动服务意识,简化办事流程,不断提升行政服务效能,真正做到为群众解忧,给企业减负,营造良好的自然资源营商环境,不断提升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满意度。

今后我们将继续以更加诚恳的态度接受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人大代表的评议,竭尽全力地履职尽责,以过硬的作风,严明的纪律,齐心过硬,创新实干,全面推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为四个“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斧头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情况报告

咸宁市生态环境局咸安区分局局长  钱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咸安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斧头湖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任务来抓,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来抓,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斧头湖基本情况和水环境质量状况

斧头湖面积161平方千米,地处嘉鱼、江夏、咸安三县区交界处,是湖北省第四大湖。流入斧头湖的主要河流有淦河、北洪港河、王生茂河、贺胜河,地势南高北低,上游有南川、四门楼、鸣水泉、双石四座水库,周边有向阳湖、官埠、横沟、贺胜、高新区,凤凰工业园等工业园区。斧头湖周边的污水处理厂共有7个,分别是梓山湖污水处理厂、高新区污水处理厂、官埠污水处理厂、向阳湖污水处理厂、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温泉污水处理厂、永安污水处理厂。

当前,斧头湖面临的主要污染风险有三个,一是工业废水污染;二是农业面源污染,包括畜禽养殖、渔业养殖和农业用肥用药;三是城镇生活污水污染。

根据国家环境监测总站和省环境监测中心反馈数据,斧头湖2022年全年水质类别为III类,2023年1至9月份水质类别为IV类,呈总体下降趋势。

二、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完善流域污染防治规划

区环委会办公室充分发挥领导协调调度作用,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共同商讨斧头湖流域生态保护工作。以区环委会牵头编制完成了《安区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并经咸安区人民政府审查批复发布通过规划编制实施,为斧头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提供技术支撑,推动了斧头湖流域的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工作

(二)严格管理,逐步推进排口 (闸内沟渠) 整治

督促属地乡镇加强对闸口泵站类排口管理维护及水面保洁工作,并对各养殖户进行入户宣传,贴发水产养殖用药通知书和禁止投肥养殖通知,要求养殖尾水未经处理不得排放。逐步推进斧头湖排口整治,斧头湖需整治排口10个,其中2023年需完成整治排口5个,整治工作正在序时推进中。加强对斧头湖排口巡查,对排查发现的京珠高速服务区排口超标排放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要求迅速整改到位。

(三)加强巡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对咸安经济开发区14家重点涉水企业和沿线7家汽车4S店的雨污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3家存在雨污混流企业下达了责改通知书。对官埠桥镇6家涉水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2家污水治理设施不完善的问题,已责令立即整改。加大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的监管力度,每周开展入河总排口水质采样检测及运行情况巡查,针对近期发现的进水浓度偏低问题,正开展工业园区管网溯源排查,排查中发现的兴旺桥排口渗漏污水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对发现的通江大道徐家桥三个重点排口进行了书面交办。

(四)源头截污,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投入资金1700万元,建设斧头湖流域农村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共建设污水处理设施26套,整治沿湖村湾9个,目前项目已完工。拟定《咸安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工作方案(2023-2025年)》,计划2023-2025年整治沿湖村湾7个,优先完成斧头湖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加大沿湖乡镇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对官埠桥镇鲁迅学校污水COD超标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督促指导鲁迅学校和官埠街道部分餐馆对污水超标排放问题进行整改。推进排污管网延伸升级,乡镇雨污水管网改造延伸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京港澳高速张公高速收费站生活污水接入官埠桥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新建污水管网5公里)已完成了招投标,马上开工建设。

(五)全面清查,切实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完成梓山湖渔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建设,可处理附近2000亩池塘养殖尾水,并安装了水质在线监测设备,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开展斧头湖流域畜禽养殖专项整治,斧头湖沿湖规模以上养殖场1家,养殖户7家,斧头湖流域养殖场33家,已全部整治完成。同时,对淦河流域、南川水库等重点水源地的养殖场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3起粪污严重污染环境的养殖场进行立案处理,其中官埠桥镇石子岭村养殖场立案处罚后要求依法关停。

(六)增殖放流,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

咸安区投入资金29余万元;斧头湖管理局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投放大规格鱼苗13.5万斤、小规格鱼苗450万尾。大力开展禁捕退捕宣传,在禁捕退捕水域设立禁捕退捕固定宣传牌15块,沿湖区域村组张贴通告及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编制咸安区禁捕退捕工作专题宣传片,利用渔政执法船喇叭循环播放《咸安区垂钓管理办法》、《举报奖励办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区农业农村局联合省斧头湖管理局、区公安森警大队、区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开展“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清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7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8辆次,对违规垂钓、非法捕捞等行为坚决打击。今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刑事拘留5人,扣押作案船只4艘、三轮车3辆、渔网27条(地笼、丝网等)、查获渔获物共计50.39公斤。

(七)争取资金,统筹推进水生态修复

已投入资金1.35亿元,实施的斧头湖生态修复类项目共5个,其中咸安区斧头湖密咀湾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碧水入湖)与向阳湖围垸沟渠生态修复工程、斧头湖北洪港河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咸安区斧头湖流域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目前均已竣工验收。斧头湖流域咸安区滨湖围垸水生态治理工程已完成总体工程进度40%,正在开展人工湿地施工工作。下一步,计划争取资金21亿元,开展咸安区斧头湖流域王生茂河入湖口水生态修复工程、咸宁市斧头湖流域官埠桥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咸宁市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两湖”流域EOD项目等项目5个。

三、存在的问题

(一)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年1-9月份,斧头湖咸宁湖心总磷平均浓度为0.052mg/L,化学需氧量平均浓度为20mg/L,水质类别为IV类。为保障达到III类水体考核目标,就必须要求斧头湖咸宁湖心10-12月每月总磷均值均低于0.044mg/L,化学需氧量均低于20mg/L。水质达标形势异常严峻,引起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

(二)城镇管网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市区两级住建资金缺口大,城区老旧管网更新升级修缮、镇村管网覆盖延伸工作都存在一定不足。由于老旧管网更新缓慢,遇到大雨天气,时常出现污水流入雨水管网的现象。虽然通过环保网格员巡查及时发现了部分破损的污水管网,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处理,并加强日常维护,但是仍有污水外溢流入雨水管网导致的舆情。

(三)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待进一步加强。乡镇管网建设不足,还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漏排的现象,例如,官埠桥镇107国道西侧生活污水未经收集处理,官埠桥镇集镇与居民还建点管网建设滞后,生活污水直排官埠河,严重影响官埠河水质;鲁迅学校排口水质超过官埠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与官埠污水处理厂承接问题仍然在协调中;龙潭河周边三个农庄,有两个农庄存在污水直排现象。

(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待进一步加强。斧头湖流域沿河沿湖沿支流区域存在一定数量的各类养殖场,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未落实到位,例如向阳湖镇祝垴村王向阳养殖场、向阳湖镇雨坛村周道同养殖场,目前虽然完成了“无污染物排放”提档升级改造,但污染风险较大,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工作力度。

(五)斧头湖排口整治有待进一步加强。2023年斧头湖5个排口的整治任务,目前还没有1个上报销号,整治工作推进缓慢。官埠桥镇落雁湖排口、泉水湖1号排口、2号排口、高速服务区排口总磷含量偏高,其中,落雁湖排口总磷浓度0.32mg/L,高速服务区排口总磷为1.61mg/L,严重影响斧头湖水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压实整治责任。充分发挥区环委会办公室职责,压实各单位斧头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责任,把斧头湖水环境保护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梳理核实,注重科学分析,精准施策,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级级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确保斧头湖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到位、主体责任履行到位。

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将斧头湖环境问题整治进展情况纳入各地各部门工作重点督办内容,定期组织召开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区环指办将组建督查专班,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对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加强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和协作配合,加大资金整合投入,以改善斧头湖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流域水污染问题为导向,加快工程项目策划与实施和问题整改落实,形成综合整治合力,做到系统推进,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关于斧头湖流域(咸安)水生态治理

况的视察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  石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构建斧头湖水生态保护和治理新格局,持续推进全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今年5月份,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调研组,召开了专题座谈会,视察了斧头湖水生态修复项目建设现场听取相关单位的工作汇报和视察组成员的相关意见建议。10月中旬,区人大常委会又组织人大代表对斧头湖流域(咸安)水生态治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视察。现将历时近半年的视察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期治理情况

近年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改善斧头湖水质这一目标任务,上下联动,综合施策,全力打好斧头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斧头湖区水生态环境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提升。2020-2022年,斧头湖水质连续三年达到优良。

(一)领导重视,推进有力。一是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调研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及时召开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专题会,对斧头湖水生态治理工作作出明确的部署和安排。二是制订和完善了流域治理规划和整治方案。印发《咸安区“十四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制定了《咸安区省控湖泊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通过规划和相关工作方案的分步实施,强化了流域水污染防治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支撑,加快了流域治理推进步伐三是制定《咸安区斧头湖水质提升工作任务清单》,明确各项工作的具体措施、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区政府领导多次督促和检查。四是建立河湖长制组织体系,设区、镇、村三级湖长,其中区级湖长1名、镇级湖长3名、村级湖长9名。

(二)建设有序,策划主动。积极申报生态修复项目,向上争取专项资金。一是在建项目有序推进。斧头湖窑咀湾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碧水入湖)、向阳湖围垸沟渠生态修复工程、斧头湖流域北洪港河子流域综合治理工程(一期)、咸安区斧头湖流域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均已完工,斧头湖流域咸安区滨湖围垸水生态治理工程已完成整体工程进度40%,目前正在实施人工湿地建设。二是积极策划申报新项目。2023年新策划项目4个,正积极谋划“两湖”流域EOD项目,通过截污控污、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修复等方式,解决流域水污染问题。

(三)整治见效,震慑有力。加强了黑臭水体、斧头湖排口、淦河流域排污口监管整治;持续抓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加大了畜禽养殖专项整治力度;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污水排放专项执法行动,对斧头湖流域周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不断开展河湖“清四乱”联合执法活动,常态化开展巡湖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推进“十年禁渔”目标实现。

二、存在的问题

(一)治理成效不明显。近年来,通过加强污染治理和环境监管,全区水环境质量虽得到逐步改善,但斧头湖流域水质仍不稳定,2023年1至9月份水质类别为IV类,引起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形势异常严峻。城市生活污水截污不彻底,工业企业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养殖废水未经处理直排问题较为突出;湖体周边鱼池废水治理、小微水体治理、不达标段面整治,有害水草打捞,入湖闸口、泵站管理等一些影响斧头湖水质改善的关键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

(二)基础设施不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滞后,老旧城区和乡镇还存在污水管网建设不配套、雨污分流不彻底、城镇污水收集率偏低等问题。有些污水处理厂因设施老化、运维管理不到位,污水超标排放等问题时有发生,给斧头湖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三)项目谋划不全面。在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申报上,前期调查研究深入不够,缺乏宏观统筹,综合协调不够,各部门项目之间还有冲突点,延缓了项目整体推进进度,耗费了较多人力、物力和财力。

(四)协调机制不顺畅。在工作具体实施中,环委会没有真正发挥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各部门按单位职能范围各施其责,配合程度不高,协作意识不强,缺乏齐心协力的治理合力,还存在“九龙治水”的迹象。

(五)要素保障不到位。斧头湖保护资金需求压力大,湖泊治理存在地方配套资金不足,退垸还湖、湖泊清淤、湖区生态修复等项目投资大,中央省级资金仅占一部分,需要大量的地方配套资金,财政压力巨大。

三、工作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治理责任。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攻坚克难,加快推进水生态治理。要成立综合治理项目指挥部,明确责任和任务。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高度配合,形成齐抓共治的工作局面。要压实责任,建立上下沟通协调机制,把水污染治理任务落细落小,切实解决斧头湖河流域水环境质量的突出问题。

(二)坚持问题导向,外内源“两手发力”。外源治理上要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力度,要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湖体周边闸口、泵站管理,科学组织有害水草打捞,加快生态修复项目实施,强化斧头湖周边渔业养殖尾水、畜禽养殖日常监管。内源扩容上要科学调度斧头湖生态水位,加大增殖放流力度,科学配比鱼类结构,保护好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三)突出治理重点,全面落实举措。一是加大对斧头湖排口的巡查和整治力度。二是对沿湖村组开展畜禽、水产养殖情况摸排整治。三是加强对工业污染管控,对斧头湖流域内工业污染源进行全面清查,确保涉水重点企业稳定达标排放。四是加强生活污水管控,加强沿湖七个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已建成的农村污水处理微站的运维,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达标排放。五是积极采取应对措施,解决外源截污不彻底问题。优化管网布局,加强维护管理,加快推进雨污混接改造和管网系统化整治项目的实施。六是加大农业面源污染整治。加大向阳湖围垸4.8万亩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因地制宜修建小湿地。

(四)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治理能力。一是落实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作用,强化生态环境监管责任。二是区政府要加强领导,系统设计,进一步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强化司法联动,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充分发挥环委会的统筹协调职能作用,强化部门、区域、领域工作协同,齐抓共管、凝聚合力,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管力度。

(五)强化质量监管,加快项目建设。一要加强项目工程质量监管。对涉及斧头湖流域水环境治理项目的工程建设,要“严”字当头,严把工程质量关,防止出现“工程项目建成之时就是报废之日”的浪费现象。二要加快污水处理厂的扩能建设,早日使溢流污水得到处理。三要建立资金投入机制。斧头湖流域的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投入大、周期长,要建立永续投入机制,分年度、分阶段对流域治理予以投入。

 

 

咸安城区公租住房使用管理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住房保障是国家为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决策部署,咸安区于2007年开始大力发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较好地缓解了城镇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下面就我区公租房使用和管理工作情况报如下:

一、咸安区公共租赁住房基本情况

(一)公租房建设及房源分布情况

2007年-2015年我区累计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约1.65亿元(不含住房租赁补贴资金),市、区两级政府投资及配套资金约1.06亿元。截止目前,政府主导建设的公租房共计65栋4081套,总用地面积154323㎡,总建筑面积213927㎡。

其中城区公租房共计52栋3203套,具体分布在12个位置(具体见附表一)。城区公租房封闭小区5个,分别为肖桥公租房小区,凤凰山一期、二期小区,东华路小区,车站路小区,碧桂园一、二期小区共计2806套,另外7处为单体建筑,当时主要是涉及盘活存量资产,还建房收购与社区共建,因宗地面积较小,规模不大(规模最小的仅有7套房屋),无法实现封闭管理。

乡镇公租房分9个乡镇13878套(由乡镇政府负责运营管理,具体见附表二)。另桂花镇在镇域建成区内面向社会公开采购50套公租房本月即将完成,除横沟桥镇当时因高新区托管未建设公租房外,其他乡镇实现了全覆盖。

(二)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发放情况

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四类人群”,即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

1.实物配租情况。目前城区公租房3203套已分配入住3095套(剩余108套作为人才引进和项目预留),入住率达到96.6%其中:低保住房困难家庭290户占9.4%;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273户占41.1%;新就业无房职工67户占2%;城镇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1465户占47%实现了“应保尽保”。

2.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情况。对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自身工作、生活等需求,自行在市场租赁具备使用功能的适当住房,实行住房租赁补贴,按家庭人口人均保障面积(13㎡)、补贴标准(5元/㎡/月)给予货币补贴。2007年以来,共争取上级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4246万元,累计发放住房租赁补贴19864户。

(三)公租房运营管理情况

1.物业管理情况。根据上级政策要求,我区2021年2月通过公开招标,将城区的所有公租房小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国有平台经发集团旗下的咸宁恒旺商务公司作为承接主体,按照“管理服务全覆盖”原则,运营管理主要包括:资产管理、办理入住、合同续签、房屋使用、维修养护、退租管理、安全管理、综合管理、档案管理和租金收缴等事项。每年运营管理费用为135万(含据实列支的维修费用30万元)。

2.租金收缴情况城区3203套公租房,年应收租金为4350837元(含少数闲置和人才引进预留)。2017年收缴租金3001753元,2018年收缴租金3720558 元,2019年收缴租金3878369元,2020年收缴租金3678575 元,2021年收缴租金4154500元,2022年收缴租金3534311元。

3.收支平衡情况。城区3203套公租房,2017年-2022年累计收缴租金21968066元,支付运营管理及物业费、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及人员工资每年财政预算228万目前公租房收支略有盈利,租金结860万元。

(四)基层社会治理情况

公租房的住户困难群体多,人员结构相对复杂,管理难度大,我们与公租房所在社区一道积极探索公租房社区管理模式,将公租房小区融入社区网格管理,配备专门的网格员,经常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深入公租房小区访贫问苦真正做好事、办实事,解决承租家庭困难,积极开展小区平安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活动。通过党建引领,强化多元共治,把公租房小区融入到社区治理,让公租房社区更有温度、更富魅力、更具吸引力在公租房的管理实践中,我们围绕公租房社区治理问题进行专题研究,探索以服务型党组织为核心的‘1+N’公租房社区治理工作格局,实现大事共商、难题共解,为社区和谐稳定、邻里融合互助、居民满意幸福创造条件。

二、主要工作及成效

公租房是解决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围绕“住有所居”总要求,抓好“建、分、管”三个环节落实“应保尽保”

(一)加大投入,完善配套2015 年以后国家政策调整,公租房项目停止申报,近年来我区保障房项目建设主要是公租房小区基础设施方面的提档升级,改善居住环境。将居民反映的强烈的公共活动场地、停车场充电桩、下水管网改造等民生项目纳入提升工程,全力推进公租房小区配套工程建设,2019--2022年争取上级配套资金1130万元,主要用于肖桥、凤凰山、碧桂园3个公租房小区的天然气管道和道路刷黑工程。完成碧桂园、东华路、凤凰山公租房小区升级改造和停车场建设工程,完成小区门卫围墙及监控设备、电动车车棚及充电桩建设,完成室外晒衣架及休闲、文娱、健身活动设施及场所建设,并配套商业超市等便民服务设施,改善公租房小区的使用功能和居住环境,提升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满意度和幸福感。

(二)完善机制,公平分配。结合咸安实际,优化了公租房审批业务流程。一是审批就近办。完善审批权下放制度,当事人申报在社区和办事处服务大厅即可完成所有的资料提供和审批。二是重点人群网上办。城区低保户在公租房审批中按照一事联办的要求,简化程序和办理时间,让数据多跑路,低保户申报在社区大厅完成网上审批三是批后服务及时办。公(廉)租房审批通过后,批后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做到从资料受理、房源分配、合同签订、领取钥匙、租金交纳一站式服务。四是资料审核平台办。对廉租房入住者和租赁住房补贴保障户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的审核,依靠2020年住建部建立全国统一的保障性住房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大数据比对,加强动态监测,提高管理效率。

(三)分类保障,租补同步2023年1-8月,对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配租,全部实现应保尽保;加大对符合条件二孩、三孩、三代同堂住房困难家庭的保障力度,同等条件下优选户型,优先分配,面向二孩家庭配租14户,换房1户;继续支持园区企业科研人员、产业工人解决阶段性、周期性的住房困难,面向工业园区企业科研人员、产业工人新签15套,续签205套;继续加大保障力度为复退军人等住房困难特殊群体提供安置,实行即报即审即办。近年来我区已有87名复员退伍军人享受了住房保障政策,分配在公租房中入住,并且为10名经济困难的退役军人家庭,按政策规定减免20%的租金

今年1-3季度,对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自行在市场租赁住房,共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共56户106人次,发放资金5.8万元。

(四)筑巢引凤,招才引智。对区级人才引进遵“政府引导、统筹安排、只租不售、周转使用”的原则,为我区招硕引搏,大学生引进专门开辟绿色通道,预留40套较好房源,解决人才引进住房困难。截至目前解决人才住房166套(含产业园区企业科研人员)

(五)多措并举完善体系2021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发办202122号)明确要求,加快解决符合条件的新青年、新市民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2022年6月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加快解决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意见》(鄂建〔2022〕1号)指出,要加快解决新青年、新市民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包括教师、医生、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环卫工人、城市公交车司机、新业态劳动者我区目前共筹集房源1611套,其中经发集团存量房源172套,智能孵化园人才公寓335套,收购问题楼盘(温泉香郡)108套,洞口棚户区改造还建安置点多余的安置房488套(在建),凤凰人才公寓508套(在建)。上述房源中,确定先租后售768套,只租不售843套。2023年计划完成506套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分配入住,目前已完成分配355套,实际入住295套,正在装修75套。

(六)创新模式,加强监管。探索建立规范、长效、科学的管理模式,做好公租房的管理。一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抓好与社区、办事处、民政部门对接,加强对廉租房入住者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的全面审核,经过年审取消28户廉租房补贴保障资格,清退不符合公租房入住条件的41户,廉转公实物配租户36户,杜绝“只进不出”现象。二扎实开展专项清理整治一查安全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尤其对瓶装液化气使用、飞线充电,车辆乱停乱放堵塞消防车道的现象进行重点整治举一反三对抓好整改,;二查转租转借。三查欠租欠缴。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的住房保障工作,虽然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公共服务不配套。缺少公服用房,部分小区停车位紧张,需要加大资金投入建设停车场,加装充电桩。城区公租房有的污水还没有接入城市污水管网,有的还没有实现雨污分流,还有828户没有安装管道燃气,官埠公租房小区48套没有进行电改。

(二)房源供需矛盾突出。政策影响2016年后公租房不再新建我区公租房只能依托既有的存量房源,靠清理、腾退不符合条件的入住户来解决申请户轮候排队问题,同时建筑面积最大的为70平米,最小的仅为22㎡,难以满足一三口之家的正常居住需求,对二孩家庭、三孩家庭或三代同堂这个矛盾就更为突出

(三)动态管理信息不畅。社会诚信体系还不健全,住建、民政、金融、公安、税务、人社、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充分,保障对象家庭人均收入、不动产登记、车辆登记、生产经营等相关信息无法实现联网互查,给界定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信息的搜集、核实和动态管理等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难以保证认定结果的科学性、准确性。

(四)退出机制难落实。一是租金低廉有诱惑。保障房租金明显低于市场租金数倍,与住房租赁市场价格相悬殊不愿意退出。二是个人装修无法补偿。配租对象入住后,部分住户将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一旦条件不符合需要清退就涉及到装修补偿,给保障房退出机制带来障碍。三是安置特殊对象形成遗留问题。政府出于社会维稳的考虑分配的住户租房为“终身制”,不符合条件后拒不腾退

(五)房屋租金收缴难。入住的大多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人员构成较为复杂,有的是以生活困难为借口,不意主动缴纳租金,还有就是前面汇报讲到的因安置特殊对象形成历史遗留问题,少数人抗租不缴,只要一催收房租,就投诉或上访,无理取闹,导致租金收缴难度大。

(六)运营管理水平亟待提升。从安苑物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承接公租房运营管理三年来的实践看,管理观念陈旧创新意识不足,运营模式粗放精细化程度不高,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品牌意识不强,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处理棘手问题的能力不够,服务品质还有大幅提升空间。

(七)基层社会治理难度大。公租房小区人口居住密度大,流动性大,大部分为过渡性居住,主动参与小区治理的积极性不高。住户构成复杂弱势群体多,家庭实际困难多,邻里矛盾纠纷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特殊安置对象因拆迁安置、信访、退役军人待遇等历史遗留问题问题借机炒作,公开表达不满,借由泄愤,抗租不缴,甚至无理取闹。这些都给公租房小区基层社会治理带来了很大难度,特别是给维护社会稳定带来了较大压力。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注重用习近平书记民生优先思想武装头脑,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重点加大新市民、基本公共服务行业困难职工群体精准保障力度。建立健全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具体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筹建力度加大对国企投资建设营运管理平台企业的支持培育力度,形成可持续运行的保租房建设运营新机制。一是开展需求摸底,摸清现实需求与潜在需求,确保需求数据详实,信息真实。二是合理确定储备房源,对接市场资源,采取购买、改建、租赁、新建等多种方式,提供要品相好、质量好、地段好多元化房源,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制作保障性租赁住房宣传单页,分发到咸安区所有区直单位和企业,同时在咸安政务网、咸安微家园及抖音开通企业账户,上传保障性租赁住房宣传视频和宣传资料,形成线上线下同步进行。四是加快推进已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装修进度。加快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工作,争取让已签订租赁合同的住房困难人员早日入住。完成上报省厅的506户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筹集和建设任务。

(二)加大资金投入,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利用好市政府下拨的“七让里”公租房示范小区创建资金400万,推进公租房小区的气、路、绿化等配套工程建设,确保小区功能完善宜居。打造肖桥公租房小区为核心的“七让里”示范小区。新建肖桥小区党群活动中心,按建筑面积800平米的规模新建层党群服务中心大楼一栋完善小区文体、健身、休闲活动场所;完成车站路公租房小区综合改造和凤凰山公租房小区停车场续建工程建设。

(三)强化党建引领,形成共建、共治、共享格局。探索红色物业管理模式,真正实现管理全覆盖。一是建立党组织。每一个公租房小区按照一个小区一个支部的要求配备第一书记。依托小区党支部带领党员为民做好事、办实事,构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共建共治共享公租房小区治理格局。二是开展主题党日加系列党建活动。结合小区实际和居民要求,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红色物业”的建设与宣传,落实弱有所扶要求,为困难群众和党员提供精准到位的帮扶和支持。三是引导租户主动参与小区的管理。对城区公租房小区的3203户租户的人员身份、职业、专业特长等信息进行摸底,建立台账,建立志愿者队伍和楼栋长制度,用共同缔造的理念发挥租户的主观能动性参与公租房小区的管理。

(四)多部门联动,探索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实现小区社会管理网格化。每一个公租房小区按照500户配备一名网格员的要求,配齐、配强社区网格员,参与并加强公租房管理。同时加快加强住房保障工作向社区和小区延伸,在小区内设立公租房服务中心。二是建立多部门联动监管。充分运用现代化网络手段,搭建信息平台,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和管理合力。各个小区均按幢设联络员,严格执行年审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的动态巡查管理机制。三是推进运营管理提档升级。住建局作为购买主体按照合同约定实施动态监督和检查;定期组织保障对象开展运营服务满意度评价问卷调査;每年按照《湖北省公租房小区规范管理评价办法(试行)》进行综合评定,建立购买主体、保障对象、以及第三方共同参与的绩效评价机制,用制度和规范确保小区物业长效管理。

 

 

 

 

 

 

 

 

 

 

 

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熊秋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3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区级部分税费收入难达预期,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科目需按实际征管及入库情况进行调整。二是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发行23,945万元,需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三是上级转移支付收入根据资金下达情况进行调整。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561,952万元调整为582,469万元,调增20,517万元,增长3.7%。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60,600万元调整为154,800万元,调5,800万元,下降3.6%。主要是《关于明确市级重大投资项目征管关系的函》(咸财库函〔202219号)要求,对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和官埠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等范围内的收入调整为市级征收,根据收入形势分析,预计年初收入预算难以实现。

一是税收收入由119,000万元调整为114,600万元,调4,400万元。主要是根据实际征管情况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进行相应调整。

二是非税收入由41,600万元调整为40,200万元,调减1,400万元。主要是对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捐赠收入和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加进行相应调整。

2.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由401,352万元调整为427,669万元,调增26,317万元,增长6.6%主要调整科目: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216,373万元调整为218,713万元,调增2,340万元,主要是有关科目间结构性调整和增值税留抵退税、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补助收入增加。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201万元调整为17,136万元,调减5,065万元,主要是住房保障专项收入减少。

三是调入资金由95,493万元调整为99,869万元,调增4,376万元,主要是根据收支科目增减情况调整。

四是债务转贷收入由9,036万元调整为33,702万元,主要是新增一般债券发行23,94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561,952万元调整为582,469万元,调增20,517万元,增长3.7%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根据部分科目实际支出情况调增调减。二是新增政府一般债券支出列入对应科目。三是税收收入减少后相应调减上解支出。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482,049万元调整为502,620万元,调增20,571万元,增长4.3%。主要调整的科目:

一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由61,592万元调整为57,592万元,调减4,000万元,下降6.5%,主要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减。

二是公共安全支出由17,826万元调整为18,686万元,调增860万元,增长4.8%,主要是根据实际支出和后续项目支出等情况调整。

三是教育支出由108,292万元调整为118,063万元,调增9,771万元,增长9%,主要是落实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清算单列绩效和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退休人员2023年统筹待遇经费等。

四是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由9,450万元调整为7,450万元,调减2,000万元,下降21.2%,主要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整。

五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由49,418万元调整为62,439万元,调增13,021万元,增长26.3%,主要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区级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助等支出。

六是卫生健康支出由50,262万元调整为45,262万元,调减5,000万元,下降9.9%,主要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减。

七是节能环保支出由8,956万元调整为7,456万元,调减1,500万元,下降16.7%,主要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调减。

八是农林水支出72,838万元调整为70,838万元,调减2,000万元,下降2.7%,主要是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适当调减。

九是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870万元调整为2,870万元,调增1,000万元,增长53.5%,主要是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支出增加。

十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52万元调整为10,350万元,调增2,998万元,增长40.8%,主要是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支出增加。

十一是住房保障支出19,569万元调整为24,569万元,调增5,000万元,增长25.6%,主要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增加。

十二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4,238万元调整为7,238万元,调增3,000万元,增长70.8%,主要是预计中央国债资金下达后,相关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增加

  2.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79,903万元调整为79,849万元,基本持平。

收支调整后,一般公共预算保持平衡。

  3.新增一般债券支出

新增一般债券资金23,94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支出列入对应科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118,018万元调整为145,637万元,调27,619万元,增长23.4%。调整的主要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根据收入实际完成情况,调减15,481万元。主要是受政策和不可预见因素影响,年初制定的土地收储计划中,部分地块未实现出让,土地出让价款调减26,292万元;按耕地指标交易收入完成情况调增其他土地出让收入10,000万元。

二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增加43,1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118,018万元调整为145,637万元,调27,619万元,增长23.4%。调整的主要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因收入减少相应调减15,481万元

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调增43,100万元。主要是新增专项债券增加43,100万元,其中: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0,000万元、鱼水路宏大市场就地升级改造项目6,000万元、液化气供气基础设施提升工程5,000万元、城乡智慧物流园建设项目5,000万元、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项目4,200万元、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项目3,000万元、马桥镇乡村振兴集镇升级综合整治项目3,000万元、温泉幼儿园迁建项目2,1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000万元、浮山中心幼儿园建设项目1,800万元、咸安区殡仪馆扩建工程1,000万元。

收支调整后,政府性基金预算保持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近年来,财政收入增幅放缓,刚性支出叠加,财政保障压力剧增,收支矛盾空前突出。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落实本次会议决议,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全力以赴抓开源、千方百计控支出、多措并举防风险,用更实的举措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财政贡献!

 

 

 

 

 

 

 

 

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说明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才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员: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咸安区“十”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说明汇报如下:

一、评估要求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23〕153号要求省市发改委开展“十”规划中期评估工作要求,本次《规划》中期评估,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过程评估和效果评估相结合、自评估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法,对规划主要指标完成进度、主要任务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判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顺利实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对策建议评估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预测期到2025年底。中期评估采用的年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2年12月31日,月度数据截止时点为2023年6月30日。

二、起草过程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要点的安排部署,区发改局于20236月启动咸安区“十”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局组织各区直部门、乡镇办场对“十四五”以来开展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总结,组织编制团队多次走访各部门、乡镇办场,开展调研和征求意见工作,数易其稿,形成《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咸安区“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108日,咸安区政府2023年第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安区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10月13日,区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同意了《咸安区“十四五”中期评估报告》。

、总体考虑

“十四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国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度调整、百年未遇之大疫情严重冲击、百年奋斗目标迈向新阶段等发展形势全区临错综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新冠肺炎疫情冲击极端天气等超预期因素影响咸安区十四五规划纲要实施面临新的发展环境。中期评估过程中,努力做到个聚焦,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强定力开展评估工作。

一是聚焦国家和省市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的落实情况。“十四五”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提出新的发展要求。国家推动高质量发展走深走实,推动我国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湖北省大力实施强县工程,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推进“四化”同步发展,推动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赋予咸宁市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发展定位。咸宁市委市政府提出围绕省委省政府赋予的发展定位,加快绿色转型发展。区委第六次党代会提出建设“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打造“文明城市、城乡统筹、营商环境、人民幸福”四个首善之区。全区中期评估工作不仅评估“十”规划纲要本身,更是评估党的二十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提出的新战略新部署新要求咸安区落实情况

二是聚焦规划目标执行情况。“十”规划目标体系是省、市、区上下一致的,是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晴雨表。本次中期评估工作25发展指标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估并结合宏观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咸安区情,预测2025年指标预期完成情况。

三是聚焦咸安区情找问题找难点。把中期评估当作一次全面体检,坚持问题导向,自我审视,不回避矛盾和问题,准确把握评估标准和发展态势,全面查找短板弱项和风险隐患,注重量化分析,用数据说话,提出针对性改进建议,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进的目的。

、评估结论

“十四五”上半场,全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切实把握“市区一体”优势、“武咸同城”机遇,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十四五”规划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果,规划主要发展目标、重大任务和重大项目中期执行情况整体良好,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战疫情、促发展、保民生、护稳定、防风险等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中国桂花城、华中康养区”城市特色不断擦亮,“文明城市、城乡统筹、营商环境、人民幸福”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成势见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风貌逐步显现,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奠定了基础。

一是规划目标总体进度符合预期,实现“时间过半、目标过半”。《规划》提出经济发展、创新能力、民生就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5个领域共计25项指标。从执行情况看,21项指标进度总体符合预期,2项预期性指标进度滞后、2项约束性指标统计口径发生变动。其中,经济发展目标稳中有进,经济总量突破440亿元,经济增速居全市第二,表明咸安区经济发展任务全面有序推进,经济运行整体呈现恢复向好态势。创新能力目标平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8%增加到2022年的22.66%,高于省、市平均水平,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表明创新动能加速集聚。民生就业目标总体超前,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社区照护托位数已提前完成规划目标,并高于省市平均水平,表明民生福祉不断增进。生态环境目标基本达标,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万元GDP地耗降低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表明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生态优势持续巩固。安全生产目标顺利完成,表明粮食安全和能源保障进一步夯实。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研发费用投入增长两个指标进度滞后,万元GDP能源消耗下降、森林覆盖率两个指标因统计口径发生变动未达到预期进度,表明在高质量发展形势下,咸安区工业发展增速放缓,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困难,生态约束趋紧,咸安区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压力较大。

二是规划任务和重大项目全面推进,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十四五”上半场,我区综合经济稳中向好,经济总量持续壮大,三次产业结构、投资消费结构更加优化。产业转型升级加快,现代农业全面推进,粮食、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工业经济承压前行机电制造、苎麻纺织、现代森工三个全省重点成长型产业集群向产业高端化、产品精细化迈进,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三大新兴产业发展势头强劲;大健康、文旅、商贸等现代服务业平稳发展。创新能力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省级专精特新企业数量均居全市第一,国家级“小巨人”企业实现“零突破”,连续两年被省委省政府评为全省科技创新先进单位。城乡面貌精彩蝶变,中国桂花城品牌持续擦亮,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优势持续提升。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形成中心城区通达乡镇“二十分钟交通经济圈”、中心城区通达武汉城市圈和周边市州“两小时交通经济圈”,水利、能源等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生态优势持续巩固,主要约束性指标控制在省定目标以内,2021年获得“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民生福祉持续提升,社会大局稳定向好。全区重大项目提质增效,有效投资逐渐回落到中低速增长。

三是对标新战略新要求,经济社会发展存在短板弱项。对标强县工程,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不强,开放发展和共享发展存在弱项。对标经济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基础仍较薄弱,部分工业企业经营困难,商贸服务业增长乏力,本地出口走弱,新经济增长不及预期。对标流域综合治理,西凉湖、长江干堤四邑江堤部分河道岸线、中小河流存在水安全隐患,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较慢,斧头湖和西凉湖湖泊生态系统不够稳定。对标自然生态公园城市,“香城泉都”城市特色凸显不足,城镇精细化治理水平有待提升。对标长江大保护,城乡生产生活截污不彻底,臭氧、扬尘等空气质量监管有短板,森林蓄积量等生态建设有弱项。对标华中康养区,大健康尚未形成发展合力。对标人民幸福,人才流失严重、就业增收存在短板,城乡教育医疗服务不均衡。

“十”后期指标完成情况预

经预测分析和广泛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十四五规划纲要设定的25项指标中,有4项指标已提前完成,17项指标可顺利完成,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森林覆盖率、研发经费投入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等4项指标需力争完成。

、下一步建议

恳请区人大常委会将《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反映出来的问题和所提建议,以区人大常委会名义进行督促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制定有效措施,加快规划纲要的实施,确保圆满完成“十”规划目标。

 

 

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

审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巧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前,区人大财经委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

受省级转贷政府债券资金增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减少、部分税费收入难达预期等因素影响,引起收支变动

二、预算调整情况

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主要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转移性收支、政府债券收支作出调整,调整后区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年初的561,952万元调整为582,469万元,调增20,517万元增长3.7%,年度收支相抵,实现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年初的118,018万元调整为145,637万元,调27,619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平衡。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落实了中央、省、市的工作要求,调整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建设项目,符合《预算法》的规定和咸安的实际,建议本次会议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预算管理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一是要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严格预算执行,确保年度预算目标顺利实现;二是要做实做细债券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专项债券项目建设,强化债券资金全生命周期监管,确保债券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三是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的绩效管理,完善政府投资效益评估机制,努力提升专项债券项目收益率;四是既要尽力而为,也要量力而行,科学合理、精准规范地编制好2024年度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

 

 

 

 

 

 

 

 

 

 

 

 

 

 

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的审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巧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陈才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及其说明会前,财政经济委员会对该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十”规划)纲要实施以来,全区上下共同努力,规划纲要实施进展顺利,经济发展、创新能力民生就业、生态环境安全生产5大类21项指标达到进度要求,总体良好。但受国内大环境及后疫情阶段等多重影响,还有2预期性指标(研发经费投入增长、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进度滞后、2项约束性指标(单位GDP能源消耗降低、森林覆盖率)统计口径发生变动。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十”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通过委托第三方综合评估考量,职能部门细致分析权衡,以及对未来发展形势的预判,提出了所有指标不予调整建议,符合我区实际。为此,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充分发挥规划纲要的科学引领作用,积极践行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深化改革、聚力攻坚,不折不扣落实评估报告提出的建议,确保完成“十”规划纲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批准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2112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咸安区2023年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批准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

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

2022112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区发改局局长陈才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及其说明。会议对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实施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决定同意“十四五规划纲要所有指标不予调整,批准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规划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期评估报告》

 

 

 

 

 

 

 

 

 

 

关于接受费冲同志辞去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费冲同志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费冲同志辞去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112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增补部分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的决定

2022112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应有266名,现实有区六届人大代表260名。其中区人大常委会未分配选举名额1名,因辞职被接受,出缺5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补选代表,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等原则的要求,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在咸安区高桥镇增加区人大代表名额1名,在咸安区浮山街道办事处、大幕乡、贺胜桥镇补选区人大代表各1名。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112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十四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郑奇明          吴长勇    吴清平    周和平    罗继红          吴会平          巧荣    镇常铭    陈剑兰                      周桂林          余志前    邵其汗    陆才国    鲁艳萍          万名炎    王红波    余晓茹    邹孔辉          柯其河    洪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