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20年10月 第3号(总号105)
目 录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议程…………………………1
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汲取真理力量……………………………………2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9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陈清淦10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洪声耀18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周亚钦30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周亚钦32
关于咸安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镇 斌34
关于《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对<咸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张忠波41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
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结果…………………………48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陈先明49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55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议程
2020年9月29日
1.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宪法宣誓仪式;
2.《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专题讲座;
3.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4.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咸安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从《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汲取真理力量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生动记录了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在领导新时代治国理政实践中提出的许多具有原创性、时代性、指导性的重大思想观点,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标志着我们党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有了新的巨大提升,为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与先期出版的《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一脉相承、有机统一,集中展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闪耀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真理光芒,是新时代共产党人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创新理论。要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深刻体会习近平总书记谈治国理政的一字一句所蕴含的精神实质要义和强烈使命担当中接受思想的洗礼、汲取真理的力量。
在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中明方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方向决定前途,道路决定命运”。无论是国家长治久安、民族兴旺发达,还是个人进步发展,都离不开正确方向的指引。习近平总书记曾讲过这样一个故事,红军过草地时,伙夫同志一起床,不问是否有米煮饭,而是先问向南还是向北走,并告诫大家,“即便是一名炊事员,也懂得方向问题比吃什么更重要。如果在方向上出现偏离,就会犯‘颠覆性错误’”。可见,明方向是党员干部修身立志、干事创业的第一步。
一要把准政治方向。政治方向事关党的前途命运和事业兴衰成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守的政治方向,就是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就是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要通过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把正确的政治方向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深刻把握上,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涵养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守好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
二要坚定事业志向。全面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实践要求,最终要落到“五个坚持”上。要把从事的工作作为人生事业追求的难得机遇、作为实现人生价值的难得平台,对标“五个坚持”,倍加感恩奋进。习近平总书记曾讲,我们很多老同志,在平凡岗位上默默无闻一干就是几十年,干了一辈子,也奉献了一辈子,他们“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令人十分感动。要向这样的老同志学习,为自己的人生留下更加富足的精神财富。
三要校准人生航向。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党员干部的历练成长,对干部的学习、修身、实践、自律等都有系统全面的论述,这些都是党员干部人生历练的指路明灯和行动指南。要坚定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自觉在心灵上与领袖对话,带着感情领悟总书记的为民情怀,带着使命践行总书记的殷殷嘱托,在学思践悟中知敬畏、明底线、守规矩,扣好成长的“第一粒扣子”,把个人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确保人生航船沿着正确的方向破浪前行、行稳致远。
在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中增定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当今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类风险挑战,面对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多变因素,习近平总书记举旗定向、高瞻远瞩、运筹帷幄、指挥若定,领导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全方位、开创性的历史性成就,发生了深层次、根本性的历史性变革,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阔步进入新时代。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增强政治定力,学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自信。为什么我们能坚定自信?
第一,制度是最好的宣言书。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制度优势是一个国家的最大优势,制度竞争是国家间最根本的竞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是“飞来峰”,而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具有多方面的显著优势。我们坚信,随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战略部署不断落地落实,我们的制度会不断发展和完善,必将展现出更加旺盛的生机活力和更加显著的制度优势。
第二,历史是最好的见证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开创于改革开放新时期,但了解其形成和发展脉络,认识其历史必然性和科学真理性,应拉长时间尺度。要深刻理解这一伟大事业是在改革开放4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得来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的持续探索中得来的,是在党领导人民进行伟大社会革命近100年的实践中得来的,是在中华文明5000多年的传承发展中得来的,具有深刻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必须毫不动摇坚持、坚定不移发展。
第三,实践是最好的试金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不好,必须体现在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实现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世所罕见的奇迹,试问人类文明发展史上,有哪个国家能够在这样短的时间内取得这样的奇迹?特别是今年以来,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统揽全局、运筹帷幄,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万众一心筑起抗击疫情的钢铁长城,用1个多月时间初步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用3个月左右时间取得武汉保卫战、湖北保卫战的决定性成果,进而又接连打了几场局部地区聚集性疫情歼灭战,夺取了全国抗疫斗争重大战略成果。14亿人口大国的疫情防控奇迹让“中国之治”和“西方之乱”形成鲜明对比,让我们更加坚定“四个自信”,更加坚定朝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行的战略定力。
在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中找答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问题是时代的声音,人心是最大的政治。新时代的开创、新思想的产生,是在扎根现实土壤、回应实践需求、回答时代课题中实现的。研读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能够深切感到总书记一切从实际出发、一切由实践检验的科学态度,以及强烈的问题意识、鲜明的问题导向、深厚的为民情怀,为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了“金钥匙”。每一名党员干部,每当遇到困境和矛盾时,感到自身能力不足、本领不够时,总能在习近平总书记的言传身教中找到思路、找到答案。
对于如何走好群众路线,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宁德工作时创新建立了“四下基层”的工作制度,坚持信访接待下基层、现场办公下基层、调查研究下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为群众解决了很多问题、办了大量实事,这一重要实践有效克服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极大拓宽了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思路方法。
对于如何实现更高质量的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强调要根据现有发展阶段和环境变化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作出“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战略抉择,为我们破解难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新发展阶段各项经济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对于如何处理好发展与生态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鲜明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多次强调“决不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并在贵州提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的要求,为我们指明了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正确道路。
对于如何做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现在针对绝对贫困的脱贫攻坚举措要逐步调整为针对相对贫困的日常性帮扶措施,并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架构下统筹安排”,并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5个方面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出明确要求,让我们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成果、抓好抓实下步“三农”工作有了总抓手。
对于如何检验政策的好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中央制定的政策好不好,要看乡亲们是哭还是笑”。今年以来,在疫情防控中,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不遗漏一个感染者,不放弃每一位病患”;在汛期抗洪救灾中,强调“尽最大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始终体现人民性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彰显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
习近平总书记对治国理政作出的一系列重大科学判断、提出的一系列重大战略策略、推动的一系列重大工作,既帮我们厘清了思想认识,又让我们坚定了行动自觉,是推动事业发展的总遵循、解决难题的根本指针,让我们干工作、抓落实更有底气、更添信心。
在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中长见识
习近平总书记是在浓郁革命氛围中、苦难历史和曲折经历中、长期实践中、新的伟大斗争中和重大国际斗争中走出来的人民领袖,其坚定政治信仰、深厚为民情怀、顽强意志品质、卓越领导艺术、崇高精神风范,不仅引领中国,而且影响世界。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要深刻汲取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认识论、方法论、实践论,将其转化为长见识、增本领、强能力的源头活水。
从认识论上来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国之大者要心中有数”“只有从政治上分析问题才能看清本质,只有从政治上解决问题才能抓住根本”。“不畏浮云遮望眼”,没有离开政治的业务,也没有离开业务的政治,要善于从政治上分析问题,从大局上看待问题,提高政治能力、擦亮政治慧眼,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从方法论上来讲,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博大精深、旨高意远,既指明前进方向,让我们明白干什么,又传授工作方法,让我们知道怎么干。既有“胸怀两个大局”的全局观念,也有“犯其至难而图其至远”的目标导向;既有“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的底线思维,也有“先忧事者后乐”的忧患意识;既有“斗罢艰险再出发”的斗争精神,也有“不要人夸颜色好”的务实作风;既有“善于弹钢琴、转盘子”的辩证方法,也有“勇于开顶风船,善于转危为机”的战略胆识;等等。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就是要深入领会这些重要方法,使之成为我们履职尽责、干好工作的尖刀利器。
从实践论上来讲,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理论联系实际,在讲到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时,指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脚点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懂弄通做实,落脚点在做实”。我们要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坚持知行合一、真抓实干,坚持抓具体、抓深入,以实际行动把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做履职尽责的疾风劲草,当干事创业的烈火真金。
在强化创新理论武装中铸忠诚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领导干部要忠诚干净担当,忠诚始终是第一位的”。学思践悟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重要论述,能够真切感受到总书记对党的无限忠诚、对人民的无限忠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我们要感悟领袖思想、追随光辉榜样、汲取精神力量,始终把忠诚作为共产党人的首要政治原则、首要政治本色、首要政治品质,时刻铭记入党初心、践行入党誓言,为实现共同理想和远大理想不懈奋斗。
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做到立场坚定。检验一名党员干部是真忠诚还是伪忠诚,最关键的一条就是看在大是大非面前的第一反应、第一判断、第一选择。真忠诚是把坚贞不渝的信仰和矢志不移的拥戴刻进骨子里、融入血液中的,在任何情况下都立得正、站得稳、靠得住。尤其是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头脑特别清醒、立场特别坚定、态度特别鲜明、行动特别坚决,时时事事处处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在重大风险挑战前,要做到冲锋在先。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前进道路上我们面临的风险考验只会越来越复杂,甚至会遇到难以想象的惊涛骇浪”。在血与火的斗争考验中,唯有忠诚是不怕火炼的“真金”。对党忠诚必须始于足下,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在歪风邪气面前敢于拔刀亮剑,在矛盾困难面前敢于迎难而上,在危机挑战面前敢于挺身而出,以忠诚作为斗争的“原动力”,真正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讲的“风雨不动安如山”“越是艰险越向前”。
在重大历史使命中,要做到初心如磐。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就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我们党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在任何时候都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要牢记宗旨使命,以忠诚于党和人民事业的高度履职尽责,把人生理想和个人命运融入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伟大事业中,同心共筑中国梦,既志存高远,又脚踏实地,以守初心、担使命的实际行动践行为民宗旨、诠释对党忠诚。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9月29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朱宗德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怡泉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方龙会、何继东、陈秋云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王恒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9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陈清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经济运行平稳向好
1.地区生产总值。上半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45.29亿元,同比下降19.2%,降幅较一季度收窄17.2百分点。
2.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上半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3.77亿元,同比下降59.1%,较一季度收窄24个百分点。
3.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累计完成工业总产值116.0亿元,同比下降23.1%;增速较一季度收窄33.21个百分点;工业增加值同比下降25.5%,较一季度收窄31个百分点。
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上半年累计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9.49亿元,同比下降28.5%,较一季度收窄8.7个百分点。
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915万元,同比下降28.5%。税收收入完成34170万元,同比下降32.9%;非税收完成14745万元,同比下降15.7%。
6.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3558元,同比下降11.6%,降幅与一季度持平。
7.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546元,同比下降14%,降幅较一季度下降0.5个百分点。
(二)紧盯重大项目,发展底盘不断夯实
全力抢抓机遇谋项目。组建“十四五”项目库,初步谋划项目1139个,总投资6439亿元。全面对接中央和湖北“一揽子政策”,瞄准中央预算内投资新增专项的政策机遇,策划新增中央投资专项项目192个,拟向上争取资金74.87亿元;策划政府专项债券类项目56个,拟向上争取资金41.81亿元,目前已争取政府专项债券800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8369万元、省预算内投资计划743万元。
全力以赴建项目。加快推进6个省重点项目和19个市重点项目建设,上半年分别完成投资18.09亿元和26.92亿元,占年度计划的87.40%和83.08%,环比增幅317.8%和253%。淦河系统治理等6个重大水利工程、S356改扩建工程等9个重大交通项目以及8个医疗卫生补短板等项目均按序时进度加快推进。
全力抓好招商引资。实施“三个一”招商收集洽谈项目信息40余条,新签约项目47个,协议投资额36.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47个,协议投资额11.32亿元,工业制造业项目36个,协议投资额26.12亿元。
全力优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省优化营商环境30条和“十必须十不准”相关要求,大力推行“一网通办”“一事联办”“一张网”建设。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项目全流程办理时间分别控制在67、45、20个工作日之内。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实行企业开办“210”标准。推进“互联网+监管”,创新完善信用监管,加强诚信政府建设。
(三)聚力转型升级,稳定产业链供应链
全区夏粮播种面积2.55万亩,比去年增长4.94%,“油菜播栽面积33.83万亩,比去年增长2.36%;上半年全区生猪存栏37.1万头,出栏24.3万头;家禽存笼547.1万羽,同比增长2.4%;出笼777.4万羽,同比增长3.2%。水产品产量2.62万吨;蔬菜播种面积14万亩,完成全年26万亩目标的53.85%;蔬菜应急育苗215.6万株,完成蔬菜保供基地1万亩。全区春茶总产值达1.52亿元,同比增加21.6%。
工业发展态势良好。新增规上企业10家(含小进规7家),已向59家工业企业兑现技改政策奖励资金4276.22万元。上半年新建新投产项目6个,累计投资37.3亿元。元-7月,机电制造、苎麻纺织、现代森工、橡胶防腐等四大传统产业完成总产值92.5亿元,同比下降19.0%,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权重60.2%;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等三大新兴产业完成总产值23.2亿元,同比下降11.9%,占全区工业总产值权重15.1%。
服务业逐渐恢复。新增限上商贸企业7家,限上服务业2家。上半年全区规模以上服务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148.24亿元。发布“咸宁人游咸宁”咸安区2.5天精品线路,打造沿河堤海德公馆段文化休闲特色一条街和以南大街、咸宁国贸、银泰百货为中心的美食购物一条街,积极发展夜间经济,释放“地摊经济活力”。
(四)突出挖掘盘活,聚焦目标精准施策
创新稳岗促就业。新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托底安置,新招聘228名社区网格员。面向2020届师范类毕业生公开招聘234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1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累计登记高校毕业生就业896人。组织省外务工人员“点对点、一站式”包车160次,自驾9362台,开展送工服务32285人。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55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83%,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降费减负惠企业。与农发行咸宁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已为咸安授信2.7亿元。为8家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发放贷款15笔1.48亿元,累计为全区企业新发放贷款375笔11.19亿元,新增延期、续贷、展期贷款239笔17.46亿元。累计新增减税10498万元,免征864家企业三项社保费4233万元,为414家企业发放事业保险稳岗补贴505万元。
多措并举保安全。一是保粮食安全。启动粮食应急供应网络体系,将地方储备粮7000吨转换为成品粮,保证城乡居民生活物资的粮油供应。咸宁市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现储存粮食35433吨,现有粮油加工企业6家,年加工能力9亿吨。二是保能源安全。保障了供电区域内13家防疫重点企业、24条保电线路(35千伏线路10条,10千伏公用线路13条,10千伏专用线路1条)、5个保电公用台区用电安全。
(五)统筹城乡发展,加快补短板强弱项
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出台了《2020年咸安区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围绕咸安绿色农业开发区、官埠休闲农业观光经济带、幕阜山绿色经济带等七大片区60个村121个组布局。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加快高桥白水畈田园综合体、马桥曾铺油菜花海、大幕东源花谷等农旅融合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动员16万人次参与全区125个行政村村庄清洁行动,清扫垃圾2.12万余吨,打扫铁路、公路和乡村主干道300余公里,植树绿化达1.8万余亩,日消杀面积25万余平米。
全面补齐基础设施短板。一是补齐交通设施短板。咸安区“四好农村路”提档升级工程已完成181.2公里,完成投资18000万元;公路桥梁“三年消危”行动计划已完成桥梁改造11座,完成投资976万元;咸安客运中心站改扩建工程、横沟综合服务客运站项目主体工程已完成,分别完成投资300万元、1500万元。二是补齐水利设施短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完成投资3930万元,完成工程总体进度30%。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一期工程完成投资5000万元,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工程3.845公里已基本完成、咸安区南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基本完成工程建完成投资220万元,完成工程总体进度60%。三是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策划咸宁市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咸安区13家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建设等9个项目,总投资5.11亿元。不断加快推进银桂学校、泉都学校、凤凰学校等6所新建学校以及第六小学、玉泉校区、第二实验小学、实验学校等9所改扩建升级学校项目,力争2020年秋季顺利完工并投入使用。
虽然全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正轨。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疫情尚未结束,当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消费、投资、出口下滑,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不畅,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大,居民就业压力显著增大,中小微企业获取资金难、订单难,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领域短板凸显。我们要共同努力,争取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二、下半年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措施
(一)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切实稳就业,保民生。帮扶贫困户、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惠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做好大学人才输送工作,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基础平台、双创平台建设力度,有序推进香城文创空间、金宁孵化器等项目建设。
切实稳预期,保市场主体。紧紧围绕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稳岗就业等政策,加强落地力度、加快兑现速度,真正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精准施策,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产业链协同等复工复产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让更多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
切实稳投资。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重点推进6个省重点和19个市重点项目建设,包括敏实汽车零部件制造、咸宁公路港、梓山湖长岛生态文化旅游工程、恒大·养生谷、咸安区文体中心、龙潭水镇旅游等项目。高质量谋划储备争取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192个,包括老城区提档升级工程、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各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冷链物流、工业孵化园、咸安区应急储备中心等项目。二是加强招商引资。进一步加大线上招商力度,实行“线连线、屏对屏、网接网”招商新模式,充实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确保招商实效。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后续服务,派专人帮助招商引资到位企业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加大跟踪服务力度,确保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切实保粮食能源安全。推动“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落实落地,大力推进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推进实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启动粮食加工、成品粮低温储备库项目建设。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加快推进中电建咸安白云山风电场项目建设、20个加油站网点建设,启动咸宁怡安生物质集中供热、咸宁市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2X12MW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
(二)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狠抓经济运行调度。加大重点行业、骨干企业经济运行情况预警监测力度,准确把握工业经济发展趋势,建立健全经济运行调度例会制度、督办协调制度、调度通报制度,实行以月保季,以单项保全局,增强经济运行调控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扩大有效投资。根据国家和省投资政策导向、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奖补资金要求,结合高质量发展以及十四五”规划编制,认真储备、包装一批重大项目。通过高标准谋项目、高水平争项目、高质量推项目、高要求管项目,强化精准招商,增加有效供给,扩大有效需求。培育壮大新动能。加快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和“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着力培育新产业、壮大新动能、打造新增长极。围绕抓项目、育龙头、建基地、塑品牌,加快打造若干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确保生物医药、智能制造两大产业快速跨越百亿大关。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一批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延伸产业链、完善产业体系,打造百亿元现代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完善咸安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推进威思顿智能科技、超卓新能源汽车控制器部件、崇高新能源汽车、赛尼尔机械制造、洪盛车灯模具生产等制造类项目。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深入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三年攻坚行动,滚动实施“万企万亿技改工程”,推进重大技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改全覆盖,加大上级技改奖励项目资金的争取力度和区级技改奖励支持政策的落实力度,着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三)着力健全要素保障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强力推进,针对省政府、市政府营商环境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企业反映的难点问题,对标世行标准、省委、省政府“30条举措”“十必须十不准”,逐一查漏补缺,建章立制,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进一步落实稳企业各项措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降本减负及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政策申请流程,降低政策申请门槛,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举措,抓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落实,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进一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以长江大保护为主战场,以十大标志性战役为主抓手,落实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战略性举措。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斧头湖、大洲湖等湖泊流域环境治理、生态修复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高于一接近”标准,以巩固脱贫成效为重点,加大“志”“智”双扶力度,积极开展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公益扶贫,确保脱贫人口稳固脱贫、出列贫困村可持续发展。
(四)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持续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着力推进环斧头湖党建引领乡村振兴、大幕东源花谷、高桥军旅小镇+白水畈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向阳湖湿地花海、刘家桥乡村振兴等乡村振兴项目,促进观光农业、现代农庄、乡村民宿和乡村休闲度假村等农旅融合项目发展。持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推进“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加强斧头湖流域湖堤加固、淦河水生态修复及综合整治、淦河系统治理工程等水利项目建设,推进农网升级改造、清洁能源推广项目实施。强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切实抓好“一区两带一园”建设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大力发展“两菜一茶一竹”及虾稻连作、虾莲立体种植养殖等特色产业,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有效引导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精心培育引进一批龙头企业。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按照“一城十区二十景”和长江流域公园城市建设规划,统筹做好“山水人文”文章,加大太乙风景区、星星竹海、刘家桥、东源花谷等景区景点建设,重点推进温泉水镇、龙潭水镇、长寿艺术谷、131军旅小镇、绿地·咸宁城际空间站等重大项目建设。
(五)着力补齐民生短板
持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启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永安社区服务中心医养康复大楼、大幕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谋划新建区疾控中心、人民医院传染大楼等项目。二是提升基础设施短板。扎实推进360省道建设、干线公路、S208咸安区甘鲁至毛坪段改扩建工程、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建设。三是补齐教育设施短板。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推进主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银桂学校、泉都学校、第三小学、第六小学等项目建设;逐步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四是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住房保障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托底政策,全力兜住民生底线,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制度;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面临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更加主动、更加扎实地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9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洪声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20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积极围绕各级重大部署和各项预期目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不断强化财政预算管理,优化调整支出结构,严控一般性支出,突出重点“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努力将疫情带来的影响降到最低,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915万元,为年预期目标147,000万元的33.3%,同比下降28.5%。
分收入部门情况为:税务部门完成35,326万元,为年预期目标108,400万元的32.6%,同比下降33%;财政部门完成13,589万元,为年预期目标38,600万元的35.2%,同比下降13.5%。
分收入项目情况为:税收收入完成34,170万元,为年预期目标104,400万元的32.7%,同比下降32.9%;非税收入完成14,745万元,为年预期目标42,600万元的34.6%,同比下降15.7%。税收占比69.9%,同比增加4.5个百分点。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区累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930万元,占年初预算383,731万元的49.5%,同比减支29,122万元、下降13.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八项支出累计完成147,807万元,完成预算的5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41万元,完成预算的43.8%;公共安全支出8,593万元,完成预算的66.2%;教育支出41,257万元,完成预算的63.8%;科学技术支出6,239万元,完成预算的5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897万元,完成预算的59.1%;卫生健康支出21,497万元,完成预算的55% ;节能环保支出5,757万元,完成预算的56.8%;城乡社区支出4,426万元,完成预算的6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080万元,为年预算90,421万元的52.1%。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3,578万元,为年预算53,636万元的62.6%,主要是土地出让价款收入33,578万元(经发集团14,320万元,开发区13,437万元,官埠桥镇2,131万元,贺胜桥镇129万元,其他项目3,561万元)。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完成300万元,为年预算1,300万元的23.1%。三是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42万元,为年预算640万元的22.2%。四是上年结余收入2,452万元。五是债务转贷收入10,608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500万元(文体中心2,000万元,湿地公园水生植物园500万元,经济开发区智能孵化园2,000万元),再融资债券6,108万元(乡镇污水处理5,108万元,土地储备1,000万元)。
2.支出情况。政府性基金支出27,908万元,为年预算90,421万元的30.9%。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15,917万元,其中:拨付征地成本990万元;拨付土地储备中心收储费用13,714万元(预拨洞口片区棚改项目征地补偿4,000万元,土地储备中心收储成本及报批费用9,714万元);土地收益安排支出2,213万元(自然资源局河湖确权登记工作经费200万元,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315万元,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217万元,农房补充调查确权登记工作经费300万元;董继宁美术馆土地补偿费90万元;高桥镇鄂旅投2019年4-7号地土地收益1,092万元)。二是城市建设配套费支付404万元,占年初预算1,829万元的22.1%。三是支付专项债券利息及发行费980万元。四是新增专项债券支出4,5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支出6,108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47,08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7,908万元。收支相抵,结转支出19,172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1.收入情况。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6,423万元,完成年预算173,469万元的49.8%。其中:保险费收入35,608万元,利息收入35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47,965万元,其他收入1万元,转移性收入1,069万元。
2.支出情况。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2,399万元,完成年预算的44%。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71,521,其他支出55万元,转移支出348万元。当期收支结余14,024万元,期末滚存结余88,242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155万元(源通出租车有限责任公司52万元、国有资产营运公司24万元、安泰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1万元、天立路桥公司72万元、绿色投资公司0.8万元、桂乡园林有限公司3万元、国营向阳苗圃场0.57万元、双龙山苗圃场2万元),支出155万元均未实现。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及政府债务情况
(一)政府债券情况
2020年上半年,省财政厅批复下达我区债券资金33,201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7,961万元(借新还旧,一般债券11,853万元,专项债券6,108万元);新增债券15,240万元(一般债券10,740万元,专项债券4,500万元)。根据规定,一般债券10,740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主要用于购置疫情防控物资、学校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配套、乡村振兴、消防站建设等方面。专项债券4,5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用于文体中心、水生植物园、开发区智能孵化园等项目建设。
(二)政府债务情况
上半年,省财政核定我区2020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7.6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6.9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10.76亿元。截止2020年6月底,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2.4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4.3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1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债务限额。
三、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对我区经济运行造成巨大冲击,叠加近年来经济增长趋缓、减税降费等多重因素影响,区级财政收支压力和平衡难度急剧加大。上半年,全区财税收入出现大幅下滑,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偏慢。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下滑
随着我区复工复产复市稳步推进,经济复苏态势明显,但由于部分行业受到重挫,小微企业元气受损,以及国际市场形势不明朗以及减税降费政策的影响,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大幅下滑,完成收入预期目标的难度较大。上半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915万元,同比下降28.5%,减收19,522万元。
一是税收收入大幅下降。受疫情冲击影响,财税收入大幅下滑。一季度,税收收入完成14,048万元,同比下降40.5%,减收9,480万元。二季度,税收收入完成29,556万元,同比下降42.0%,减收21,397万元。二季度,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后,其他部分县市区和市本级税收收入增幅开始转为正增长,但我区连续负增长的态势仍没有改变。
二是非税收入下滑明显。上半年,非税收入完成14,745万元,同比下降15.7%,减收2,739万元。主要是随税代征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减收;出入境证件、不动产登记、交通执法以及办案收入等受疫情影响减收;一次性收入减收。2019年上半年,我区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达7,000万元,均为一次性收入。
(二)认真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
区财税部门始终把减税降费作为头等大事,持续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及时落实新出台的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上半年共减免税收10,498万元。其中:支持保障物资生产和运输的相关政策减免827万元;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以及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服务、生活服务、医疗卫生、餐饮、住宿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612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减免2084万元;疫情防控捐赠税前全额扣除影响企业所得税等政策减免420万元;免征湖北境内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减免6,555万元。
(三)压减一般性支出保障重点
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要求,在编制年初预算时一般性支出较上年压减6,297万元,在年度预算执行中还将继续压减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用房维修费等方面支出。在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重点支出得到有力保障。尽管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只完成年预算的33.3%,但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年预算的49.5%,基本达到均衡进度,其中八项重点支出完成年预算的57%,超过均衡进度。反映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得到了有力保障。
(四)大力争取债券资金
区财政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支持下,积极联系对接省财政厅,大力向上争取债券资金,上半年共下达新增债券资金15,24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疫情防控物资、学校改扩建、老旧小区改造、乡村振兴、消防站建设等方面和文体中心、水生植物园、开发区智能孵化园等重点项目。一方面缓解了区级财政压力,另一方面,项目实施也带动了相关行业的用工与税收,为我区经济复苏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体现了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为有效应对疫情的不利影响,实现2020年财税收入目标,针对当前困难,必须全力向上争资,落实一揽子政策,厚植地方财源,统筹盘活资金,大力压缩支出,兜牢民生底线,完成“六保”任务。
(一)厚植地方财源。一是盘活财源。落实中央、省一揽子支持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激活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支持商贸、餐饮、文旅等行业发展,带动整个经济链条复苏。二是扶持财源。高度关注真奥药业、健翔生物、龙潭水镇、梓山湖新城等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的复工复产情况,做好跟踪服务。三是培植财源。加大筹资投资力度,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医疗补短板、城区学校、文体中心、老旧小区改造、智能孵化园等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形成增量税源。四是涵养财源。继续支持下大力气招商引资,加大对总部经济、四新经济的招商力度。
(二)积极向上争资。一是把握窗口机遇,精准对接一揽子政策,科学谋划事关咸安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功能性、前瞻性的重大项目。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落实落地。围绕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防灾减灾、老旧小区改造、交通、教育、水利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以及优先保障“三农”投入,优先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公益性项目,加强项目跟踪落实,形成有效投资。三是落实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办法,形成争资合力,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三)开展纳税服务。一是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切实保证应收尽收,应免尽免。二是健全综合治税体系,增强重大建设项目和非煤矿山、砂石料等行业的纳税服务意识。三是规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的征收,依法收缴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四是做好已落地的总部经济企业的跟踪服务。
(四)统筹盘活资金。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牢全区一盘棋思想,打破条块分割,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除疫情防控和“三保”之外的专项资金,由区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政策要求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三是强化统筹。坚持规划引领,以项目为载体,对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资金,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加大统筹力度,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加大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的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政治要求,形成过紧日子的共识。落实“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二是压减非重点项目支出、“三公”经费,严控各类会议、培训、表彰、奖励、装修等事项以及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支出,取消政策到期和一次性的项目,归并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三是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
(六)强化约束提升绩效。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区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事项。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要问责,落实预算编审、事前评审等制度,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有序稳妥化解存量;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转型发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实现全年收入目标面临前所未有的困难。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攻坚克难,砥砺奋进,不断强化责任担当,为全面完成年度收支预算和其他各项财税工作任务而不懈努力。
2020年6月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收入科目 | 全年预算数 | 累计完成数 | 同期完成数 | 为年预算% | 增长%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147000 | 48915 | 68437 | 33.3 | -28.5 |
(一)税收收入 | 104400 | 34170 | 50953 | 32.7 | -32.9 |
增值税50% | 44000 | 14838 | 20184 | 33.7 | -26.5 |
企业所得税40% | 6550 | 3216 | 3642 | 49.1 | -11.7 |
个人所得税40% | 2850 | 912 | 1349 | 32.0 | -32.4 |
资源税 | 1760 | 483 | 1332 | 27.4 | -63.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980 | 1922 | 2875 | 32.1 | -33.1 |
房产税 | 3800 | 1478 | 1336 | 38.9 | 10.6 |
印花税 | 1490 | 467 | 655 | 31.3 | -28.7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9400 | 3836 | 3734 | 40.8 | 2.7 |
土地增值税 | 14350 | 3159 | 6608 | 22.0 | -52.2 |
车船税 | 10 | 3 | 6 | 30.0 | -50.0 |
耕地占用税 | 2800 | 2398 | 1630 | 85.6 | 47.1 |
契税 | 11300 | 1414 | 7330 | 12.5 | -80.7 |
环保税 | 110 | 31 | 37 | 28.2 | -16.2 |
其他税收收入 | 13 | 235 | -94.5 | ||
(二)非税收入 | 42600 | 14745 | 17484 | 34.6 | -15.7 |
专项收入 | 4000 | 1464 | 2410 | 36.6 | -39.3 |
教育费附加收入 | 2700 | 846 | 1274 | 31.3 | -33.6 |
地方教育附加收入 | 1100 | 298 | 451 | 27.1 | -33.9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 | 200 | 6 | 45 | 3.0 | -86.7 |
教育资金收入 | 400 | ||||
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 | 240 | ||||
森林植被恢复费 | 314 | ||||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5000 | 713 | 2551 | 14.3 | -72.1 |
罚没收入 | 21900 | 10568 | 3496 | 48.3 | 202.3 |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3300 | 3096 | -100.0 |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5100 | 1773 | 4646 | 34.8 | -61.8 |
捐赠收入 | 2000 | 7 | 9 | 0.4 | -22.2 |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 1300 | 220 | 1276 | 16.9 | -82.8 |
其他收入 |
2020年6月咸安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预算支出科目 | 全年预算数 | 累计完成数 | 同期完成数 | 为年预算% | 增长% |
一般公共预算支合计 | 383731 | 189930 | 219052 | 49.5 | -13.3 |
一般公共服务 | 48246 | 21141 | 35870 | 43.8 | -41.1 |
公共安全 | 12978 | 8593 | 9899 | 66.2 | -13.2 |
教育 | 64690 | 41257 | 53576 | 63.8 | -23.0 |
科学技术 | 12119 | 6239 | 5076 | 51.5 | 22.9 |
文化体育与传媒 | 8019 | 1276 | 1891 | 15.9 | -32.5 |
社会保障和就业 | 65784 | 38897 | 47142 | 59.1 | -17.5 |
卫生健康 | 39106 | 21497 | 32765 | 55.0 | -34.4 |
节能环保 | 10130 | 5757 | 4262 | 56.8 | 35.1 |
城乡社区 | 6341 | 4426 | 7556 | 69.8 | -41.4 |
农林水 | 64240 | 15943 | 13376 | 24.8 | 19.2 |
交通运输 | 22963 | 9206 | 4166 | 40.1 | 121.0 |
资源勘探信息 | 3800 | 4175 | 2034 | 109.9 | 105.3 |
商业服务业 | 758 | 141 | 280 | 18.6 | -49.6 |
金融支出 | |||||
援助其他地区 | 160 | 0 | 0 | ||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 | 3501 | 836 | 291 | 23.9 | 187.3 |
住房保障 | 9146 | 8814 | 417 | 96.4 | 2013.7 |
粮油物资储备 | 1400 | 342 | 121 | 24.4 | 182.6 |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 | 4142 | 1390 | 330 | ||
债务付息 | 4702 | 0 | 0 | 0.0 | 0.0 |
债务发行费用 | 0 | 0 | 0 | 0.0 | 0.0 |
其他支出(含预备费) | 1506 |
2020年6月咸安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全年预算数 | 累计完成数 | 为年预算% |
收入合计 | 90421 | 47080 | 52.1 |
一、本年基金收入 | 76721 | 33878 | 44.2 |
1、土地收益基金 | |||
2、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 |||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 53636 | 33578 | 62.6 |
⑴土地出让价款收入 | 56764 | 33578 | 59.2 |
⑵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费 | -3128 | ||
4、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 | 1300 | 300 | 23.1 |
5、棚户区改造对应项目专项收入 | 21785 | ||
6、其它政府性基金收入 | |||
二、转移性收入 | 13700 | 13202 | 96.4 |
1、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 | 640 | 142 | 22.2 |
其中:福彩公益金 | 360 | 96 | 26.7 |
体彩公益金 | 280 | 46 | 16.4 |
2、上年结余收入 | 2452 | 2452 | 100.0 |
3、债务转贷收入 | 10608 | 10608 | 100.0 |
2020年6月咸安区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全年预算数 | 累计完成数 | 为年预算% |
支出合计 | 90421 | 27908 | 30.9 |
一、本年支出 | 82365 | 21800 | 26.5 |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 380 | ||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535 | ||
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 | 49744 | 16321 | 32.8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 | 47915 | 15917 | 33.2 |
城市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 1829 | 404 | 22.1 |
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安排支出 | |||
4、农林水事务支出 | 100 | ||
5、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 | 2773 | 980 | 35.3 |
6、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21785 | ||
7、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 2548 | ||
8、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 4500 | 4500 | 100.0 |
二、转移性支出 | 1948 | ||
1、调出资金 | |||
2、结转下年支出(偿债准备金) | 1948 | ||
三、债务还本支出 | 6108 | 6108 | 100.0 |
结转支出 | 19172 |
2020年6月咸安区社会保险基金收支表 | ||||
单位:万元 | ||||
项 目 | 全年预算数 | 累计完成数 | 为年预算% | |
一、收入 | 173469 | 86423 | 49.8 | |
其中:1.社会保险费收入 | 79236 | 35608 | 44.9 | |
2.利息收入 | 1014 | 354 | 34.9 | |
3.财政补贴收入 | 74906 | 47965 | 64.0 | |
4.委托投资收益 | ||||
5.其他收入 | 17 | 1 | 4.6 | |
6.转移收入 | 4060 | 1069 | 26.3 | |
上级补助收入 | ||||
三、当期支出 | 164516 | 72399 | 44.0 | |
1.社会保险待遇支出 | 149130 | 71521 | 48.0 | |
2.其他支出 | 3534 | 55 | 1.5 | |
3.转移支出 | 608 | 348 | 57.2 | |
四、当期收支结余 | 8953 | 14024 | 156.6 | |
五、期末滚存结余 | 82823 | 88242 | 106.5 |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亚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财经委对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上半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冲击前所未有,面对严峻风险挑战,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复工复产有力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主要经济指标呈现逐步回弹趋势,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基本稳定。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区经济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指标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在全市排名靠后;实体经济发展仍较为困难,融资难尚未好转;工业企业投资下滑、效益不高;民生领域还存在不少短板。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要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为“十四五”发展和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十分重要。为此,财经委提出以下建议:
1.进一步坚定发展信心。要充分学习、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在企业家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坚定发展信心,对照目标找差距,加强对当前及今年后阶段经济形势的研判,坚持分类指导,全面落实各类惠企政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力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强化经济运行监控。加强经济形势研判和具体问题分析,特别是要深入分析疫情对产业结构带来的影响,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及协调配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解决,加快经济复苏。
3.着力推进项目建设。深入研判、精准把握国家政策,围绕重点领域,对接国家、省、市相关发展战略,全力争取各类项目及资金支持。要切实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紧抓项目落地与建设,特别是要提升工业项目的支撑作用,大力推进产业升级、经济提质增效。
4.科学编制“十四五”规划。对“十三五”规划执行情况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做好前期工作;突出前瞻性和实效性,学习借鉴外地创新做法,结合咸安实际,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加强部门沟通,共同制订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使规划更可操作、更可预期。
关于咸安区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亚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根据《监督法》的规定,财经委对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决策部署,面对疫情和经济下行的双重压力,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统筹财力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不断深化财税改革,有效发挥财政的职能作用。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8915万元,为年预算的33.3%,下降2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89930万元,为年预算的49.4%,下降24.6%。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7,080万元,为年预算的52.1%;政府性基金支出27,908万元,为年预算的30.9%。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6,423万元,为年预算的49.8%;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2,399万元,为年预算的44%。
截至6月30日,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2.41亿元,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我区的27.68亿元债务限额。
财经委认为,受新冠肺炎疫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和减税降费影响,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是减收因素突出,收入下降幅度较大。上半年,受疫情冲击、减税降费等减收因素叠加影响,全区财政收入减收明显,特别是税收增幅下滑明显,在北三县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税收收入进度、增幅均位列第三。二是在收入下降的同时,为保障基本民生、工资、运转和疫情防控等重点支出,财政收支矛盾加剧、财政运行压力加大。
为全面贯彻实施预算法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要求,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财经委提出以下建议:
1.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紧紧抓住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在前期已争取到各类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衔接,找准争取方向和切入点,使对上争取资金成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支撑。
2.强化收入征管。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监控,密切跟踪重大投资项目进展动态,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和疫情对财政收入的不利影响,将组织财政收入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实现应收尽收。
3.大力压减一切非必要支出。严格落实省政府关于非急需非刚性无效支出压减的要求,按照零基预算的原则再次梳理预算安排,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对执行进度滞后、受疫情影响暂缓实施和不再开展的项目支出预算适时进行调减,收回资金统筹用于“三保”、疫情防控、脱贫攻坚等重点支出。
关于咸安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9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镇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咸安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老旧小区改造是区委、区政府“补短板惠民生”的重要举措,也是咸安区改善城市居住环境、提升城市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抓手,更是省、市、区三级政府为民办实事具体体现。2019年以来,我区抢抓机遇,在认真实施试点小区的基础上,紧锣密鼓、全面有序地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实施背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持续发展,各大中小城市的城市化水平显著提高。旧居住小区在基础设施配套、居住环境和交通通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日益突出,对旧居住小区进行改造,已成为城市建设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国务院从2007年部署旧住宅小区综合整治,到2017年全国15个城市试点探索,证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对构建和谐社区、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推动惠民生扩内需、推进城市更新和开发建设方式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指导各地老旧小区改造,2019年住建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等三部委联合出台了《关于做好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2020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和改造要求。我区城市建设经过40多年的高速发展,现代化城市的韵味越来越浓。然而与现代化建设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城区还有503个建成于2000年以前的老旧小区分布其中,这些小区建设标准低,长期无人管理,普遍存在建筑面积小(有的为单幢楼)、基础配套差、设施老化、损坏严重、环境脏乱差等问题突出。已成为城市建设发展的重大瓶颈,严重影响着广大居民的生活品质。为改变这一现状,区委、区政府,适时启动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补齐了我区城市建设短板,改善了居民居住环境,拉动了我区经济发展。
(二)工作任务。根据《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的总体要求,这次老旧小区改造的范围是;(1)总建筑面积达到10000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或组团;(2)未列入近三 年棚户区改造或近五年旧城改造计划的;(3)房屋标准成套(建议80年代以前的单体建筑不参加改造)。经调查,我区改造范围主要集中在永安、温泉、浮山等三个街道办事处,符合改造政策的小区458个,34612户,楼栋2070栋,建筑面积412.45万平方米,其中2019年改造59个项目62个小区,2020年改造30个项目34个小区,2021年计划改造10个项目100个小区,剩余262个小区分年度到2023年全部改造完成。
(三)资金来源。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由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社会资本、居民出资等组成,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只能用于基础配套设施和发改委批复中已批复的内容,中央专项资金只能用于建筑本体和基础配套设施。当前项目建设中,资金投入主要还是依靠中央与地方配套资金。截止目前,2019年和2020年改造的89个项目96个小区总投资30747.65万元,已争取到位中央资金1626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7099万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9163万元。需地方配套资金14485.65万元,目前,区政府已配套资金2000万元。引入社会资本铁塔公司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已投资30余万元对改造完成的39个小区加建电动摩托车充电棚。部分改造完成的小区根据居民自身条件出资100-1000元不等资金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完成改造的小区中居民已自发出资4.5万元。
(四)工作进度。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工作进展总体顺利,截止目前,2019-2020年改造的89个项目中涉及房屋628栋,建筑面积100.86万平方米,现已完成两年改造工程量的86%。(其中2019年59个项目已改造完成28个,处于施工中26个,到十月中旬可以改造完成,拆违未完成不能开工5个。2020年30个项目已改造完成10个,正在施工3个,拆违未完成不能开工1个,完成三次公示准备委托代建16个,预计9月下旬全面开工,力争12月下旬全面完成改造任务。)
(五)基本成效。一是改善了老旧小区环境,提升环境整洁度。通过改造,部分老楼的外立面焕然一新,破旧形象一扫而光,楼道重新粉刷,部分居民在小区改造后重新进行了室内装修,提高了居民的居住品质。截止目前,完成外墙粉刷10万平方米、楼道粉刷8万平方米。二是更新了基础设施,提升居住便利性。2019年以来共计改造完成老旧小区39个,改造内容围绕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气、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配建停车设施,提升完善小区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目前,累计铺设沥青路面6.6488万平方米,安装监控46个、路灯420盏、新建雨污管道25789米、新建停车位1533个、安装健身器材34套、新建公服用房4处共计226平方米。解决了居民最直接最急迫的居住环境问题,受益群众近4.6万人(约10507户)。三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小区改造完成后,在社区指导下,建立议事平台,发挥小区党支部作用,调动小区党员积极性,参与小区改造成果管护,示范带头,实行小区自治。如宏宇小区充分发挥小区党支部和退休老党员作用,建立小区自治组织,每户收取0.2元/平方米作为小区自治经费,很好的巩固了改造成果。
二、主要做法
老旧小区工作取得的成效,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听取、研究、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得益于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人大主要领导及城建环保委视察多次指导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也得益于区老旧小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尤其是各街道办事处做了大量的居民工作,为施工的顺利进行提供了保障。
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任务重、工期紧、需协调的问题多、无前人经验可供借鉴等特点,我区采取了以下措施全力推进工作。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障。成立了由区长、常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参加的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统筹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局,成员单位由区住建局、财政局、发改局等7个相关局、3个街道办事处、8个管线运营单位组成。2019年,区委将老旧小区列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重点推进项目之一,由区委书记李文波同志亲自负责联系督办,发挥各职能部门优势,联合发力,有效促进了改造工作的推进。
(二)落实责任,部门齐抓共进。区旧改办根据旧改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对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明确,对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部门既要依法履职,认真监管,又要大力支持和抓好服务,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按条块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街道属地管理优势,做好违建清理、宣传动员、意见收集、扰民协调等工作,促使工程建设有序推进。截止目前,已拆除违建面积36650.53平方米,发放策划告知书10000余份,每个小区平均收集改造意见30余条。
(三)建立机制,加强日常协调。建立了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定期调度会和联席会机制,定期会商,做到闭环终结,组建项目技术、综合协调、督办推进三个专班进行全面综合管理,统筹协调推进建设过程中出现的系列问题。魏朝东同志自疫情结束后多次到老旧小区进行现场调研,强调要抓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结试点经验,全面推进。同时2次召开专题会议,多方听取意见,全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四)试点先行,探索咸安经验。针对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难、违建拆除难、社会资本引入难、居民群众思想统一难等问题,我们按照“外学标杆,内抓试点”工作思路,在认真研究总结宜昌先进经验同时,结合咸安实际,一步一个脚印扎实推进,重点对小区内道路、供排水、供气、绿化、照明、围墙、垃圾收储等基础设施进行改造,配建停车设施,提升完善小区养老抚幼、无障碍、便民等公共服务设施,通过建立“区级管总、住建主抓、街办主体、部门协同、居民参与”工作机制,坚持支部引领,构建“社区大党委+小区党支部+楼栋党小组+党员中心户”小区管理四级构架,充分发挥党员带头、社区桥梁纽带和居民主人翁作用,按照“先申报立项、先拆违后开工、先基础后提升”三项原则,引入社会资本铁塔公司,引导居民出资,探索运用“23456”工作法(“两委”建强夯基础、“三轮”入户听民声、“四难”破解顺民意、“五关”严把保质量、“六措”并举管长远),精心完成鄂棉、化纤厂、宏宇、金源、新华园、佳地园等试点小区建设任务,居民群众拍手欢迎,纷纷为老旧小区改造点赞。
(五)“三问”于民,全力推进落实。突出居民主体作用,改不改,居民拿主意;怎么改,居民提意见,让老百姓切实得到实惠、点赞支持。一是改前问需于民。启动改造前,由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召开政策宣讲和意见收集座谈会,充分征求居民意见、达成广泛共识的基础上,向所在街道书面提出改造申请,目前已召开各类座谈会100余次,切实提高居民群众的支持率、参与率。同时邀请规划、物探、地勘、建筑等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小区实地,因地制宜,突出“一区一策”“一区一图”,制订小区规划方案,严格按照三公示要求,综合意见优化方案后,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签字确认后方可施工。二是改中问计于民。在项目改造过程中,建立居民共建监督机制,全程参与小区施工全过程,让小区居民和社会群众直接对改造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同时集智于民,对于改造中设计不合理的地方,优先考虑居民建议进行优化,如区纪委小区退休党员全程参与小区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10余条。三是改后问效于民。工程竣工后,区旧改办牵头,由财政、审计、消防等部门以及改造小区所在街道及居民代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现场查看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及工程质量、资金到位和支付情况,听取居民对改造效果的意见,并对群众的满意度进行测评,对于测评满意度低于90%以下的,督促立即整改,直至满意才能验收通过。目前,7个小区正按此要求进行预验收工作。
(六)规范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百年大计,质量为本。老旧小区改造关系千家万户,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我局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老旧小区改造,立项、设计、规划、招标各个环节依法依规,以EPC模式公开招标择优工程总承包企业,同时聘请监理、跟踪审计等中介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湖北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指南》要求,落实施工规范、操作程序、施工工艺建设,全程监督质量安全和造价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不出任何问题。严控时间节点,全力以赴加快工程进度,全面完成小区改造任务,把老旧小区改造这件好事办实、实事办好,真正实现老旧小区“路平、水畅、灯亮、景美”的目标。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区级财政资金压力大。我区老旧小区改造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和区级财政配套资金,由于老旧小区中居住多为中老年人和低收入群体,整体经济水平偏低,向居民筹集资金微乎其微,目前,改造项目资金缺口1.2亿元,需地方财政配套,区级财政压力大。
二是居民期望值高。多数居民认为老旧小区改造投入大、产出小,与其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进行修修补补,基础加固,不如通过彻底重建和安置更能提高社会绩效和居民幸福感。目前在老旧小区改造过程中,因居民理解片面,引起小区居民信访不断。
三是长效管护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在已改造完成的老旧小区中,虽已建立两委,但是两委发挥作用不是很明显,如鄂棉小区,居民文明素质需进一步提升。
四是城区建设内容需进一步明确。按照职能划分,城区的土地收益和城市配套费全部由市里收取,城区项目建设应由市级承担,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市级想建的项目就抓在手里,不想建的就下放至区级实施,导致项目建设内容不明确,比如老旧小区外配套工程,原先由市里负责实施,据说近期准备下放区级实施。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着力做好项目谋划。将坚持问题导向,把改造的重点与群众的需求点有机地结合起来,融入片区改造理念,实行微改造、混改造、综合改造三种模式,着力解决行路难、车位少、屋顶漏、水压低等群众最急、最盼、最难、最愁的难题,重点编制好2022-2025老旧小区改造年度计划,完善项目储备库,做到项目谋划有的放矢。
二是着力加快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保障、靠前服务、合力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督促施工单位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抢抓当前黄金施工期,在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工程建设,确保2019年项目今年完工,力争2020年项目提前完工。
三是着力破解筹资难题。首先还是借助国家大力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机遇,尽量争取更多的中央补助资金,其次是积极申报老旧改专项债券,最后是请示区政府整合涉及老旧小区的民政、城管、文化、卫生、商务、体育等渠道相关资金,统筹投入老旧小区改造。
四是着力强化长效管理。将以“红色物业”为抓手,完善基层党建引领、群众满意物管、协商议事民主、社区义工服务等长效管理机制,构建“社区+业委会+物业”联动平台,制定小区业主公约,开展优秀党员、优秀义工、和谐家庭评选活动,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基层治理创新“双提升”。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
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9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9年6月下旬,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0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安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提出了4条审议意见:一是坚持目标导向,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二是主动接受监督,化解涉执信访案件;三是强化协作配合,严惩拒执犯罪行为;四是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咸安“执行铁军”。区法院高度重视区人大审议意见,认真研究、逐项分解、强化督办、狠抓落实。下面,我向本次会议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请予审议。
一、关于“坚持目标导向,加大执行攻坚力度”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明确工作目标,强化部署推进。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由院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确定了“提高实际执行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减少终本率”的工作目标,制定相关方案,抓紧抓实部署。增强队伍力量,为执行局增加1名员额法官和2名干警,通过市中院协调借调5名兄弟法院执行干警帮助我院工作。加强硬件建设,投入80万元建成执行指挥中心,与上级法院联网,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增强执行组织调度能力。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关于实行执行案件分段实施、繁简分流、简案快执的若干规定》《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落实“六个一律”要求的实施意见》《执行局终本案件管理制度》《曝光失信被执行人细则》《执行案件办理手册》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2019年,我院受理执行案件4374件,执结3735件,其中执行完毕1514件,执结率85.39%,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7.33亿元。今年以来,我院受理执行案件3398件,执结1732件,其中执行完毕739件,执结率50.97%,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2.13亿元。
(二)认真自查整改,强化工作短板。开展执行案款清理专项活动,成立工作专班,逐笔核对查清在账案款,确保应退尽退,共清理出执行案款35笔,涉及金额170万元,其中已发放案款30笔,合计140万元,同时将无法发放的5笔,合计30万元全部录入“全国执行案件暂存款清理系统”,确保不留死角。开展终本案件检查专项活动,在核实相关财产信息后,发现财产的立即恢复执行,无法执行的按照年度及承办人分类建立书面台账,按要求上报市中院。定期开展终本案件“回头看”,进行案卷评查和案件检查,规范终本执行程序适用,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终本案件,对不符合终本案件程序的一律恢复执行,对有新财产线索的立即恢复执行。2019年至2020年9月,区法院共恢复执行终本案件656件,执毕348件,恢复执行到位金额12259万元。
(三)严格依法执行,强化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未按规定申报财产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19年至2020年9月,累计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957人次,对3709人次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同时积极与组织、教育、人社部门协作,报送失信人信息,供入党,入学,村、社区两委任职,公务员录用等工作考核使用,实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失信人名单威慑作用加强,376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严厉制裁妨碍执行行为。对妨碍执行行为采取公布曝光一批、拘留罚款一批、限制出境一批、入罪判刑一批方式,不断加大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等行为的打击和制裁力度。去年6月以来,累计拘传、拘留及追究刑事责任85人次。2020年4月底,在区公安、城管、卫生、消防、公证等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我院组织60余名干警对区怀德路甘某占用的门面进行强制迁出,收到较好社会效果,充分显示执行声威。全面推进被执行人财产申报制度落实,充分利用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的存款、车辆等信息进行查询核实,并通过悬赏举报、委托审计调查及律师调查等方式,加大财产核实力度,探索财产核查新方式。至2020年9月,共发起查询8126次,查询、冻结银行账户存款累计1400万元,查询车辆信息累计3150次,查封、扣押车辆12辆,查封房屋及土地330套/幅,发出律师调查令8件。
二、关于“主动接受监督,化解涉执信访案件”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加强信访管理,及时办结化解。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每月对执行信访案件数量及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通报,分析问题,改进工作。建立健全涉执信访案件研究处理、结果反馈工作机制,制定《涉执信访案件处理办法》,成立工作处置领导小组,主管院长、庭长对信访案件报告亲自督办,明确涉执信访案件的办结主体责任、结果反馈的程序和时间要求。目前,区委、区人大、区政法委批转涉执信访案件9件,已执结8件;最高院交办的涉执信访案件12件,已核销11件,1件正在提请核销。
(二)加强执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一是推进流程公开。将所有执行案件办理进度、关键执行措施、重要节点信息通过手机短信在第一时间向当事人推送。二是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区检察院随机抽取近两年200件执行卷宗进行检查,认为规范执行率在75%以上,基本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对于区检察院提出的一些被执行人在外地未查清其财产而终结、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未依照相关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等问题。我院认真整改到位,并及时完善相关制度。三是接受专门监督。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的监督意见建议,我院专项研究,认真落实解决。去年6月以来,我院召开座谈会3场次,向代表委员通报执行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并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走进法院、见证执行,增进代表和全社会对执行工作的理解与支持。2019年,区人大重点督办的3件案件,已执结2件,1件正在执行。2020年,区人大重点督办的2件案件正在执行。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公开氛围。充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和手机报等传统媒体,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在湖北日报、咸宁日报、云上咸安等主流媒体发布宣传执行工作的文章20余篇,引导公民诚信守法。全面公开执行失信信息,除在最高法院网站公开之外,2019年还通过微信微博两次对典型失信人信息进行公开,浏览量达2万余人次,助力打赢切实解决执行难攻坚战。
三、关于“强化协作配合,严惩拒执犯罪行为”的研究处理情况
在对拒执案件的打击方面,针对立案难、批捕难的问题,我院与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就“拒执罪”认定、适用、移送程序等问题专门研究,达成共识,优化沟通协调机制,建立起了“拒执罪”联络协调机制。2019年6月18日,咸宁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联合下发《关于互相配合开展执行工作的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公安、法院在打击拒执罪中的配合力度。在实践中,对拒执行为的刑事打击对促进执行难案化解也起到很大作用,如2019年5月,被执行人聂峰对法院强制迁出公告拒不履行,经司法拘留后仍不悔改,咸宁市公安局对其以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立案后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其父亲即于次日将房屋腾空并交付法院执行。公诉机关鉴于聂峰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免予刑事处罚。我院同意公诉机关意见,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该案公检法机关密切配合,使涉城中村三层楼房强制迁出执行案得以圆满解决。2019年以来,我院依法受理拒执罪案件9件,审结8件,其中判处免刑1人,缓刑3人,拘役、有期徒刑4人。被告人王成林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履行,拒绝报告财产,经司法拘留后仍拒不履行,致使债权人遭受重大损失,情节严重,我院依法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
四、关于“加强队伍建设,锻造咸安执行铁军”的研究处理情况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升政治站位。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参加全市法院政治轮训,提升全体执行干警政治素质,教育执行干警立足本职工作,切实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开展“加强执行队伍建设、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执行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为民意识。组织执行业务专项培训5场次,开展民法典培训12场次,牢固树立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
(二)充实办案力量,优化队伍结构。变更传统执行法官“单兵作战”模式,配齐配强执行队伍,抽调各审判庭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的审判人员充实到执行一线,同时考量执行队伍年龄、知识结构,采用“1+N”“以老带新”模式,成立4个执行团队,以员额法官为核心,配备法警及书记员,实行团队化办理执行案件。近期,我院执行局5名劳务派遣人员通过考试,转为省财政负担经费的雇员制书记员,进一步稳定了执行辅助人员队伍。
(三)持续正风肃纪,打造执行铁军。落实全市法院“班子建设年”专项活动要求,着力打造清正廉洁的执行干警队伍。一是强化日常学习,利用主题党日活动常态化学习廉政规定,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干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纪律防线。2019年以来,在执行部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2次,观看廉政教育宣传片5场次。二是强化专项整改,对照全市法院“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整改问题责任清单,院执行部门认真自查,确保干警直系亲属、配偶子女不担任本院执行案件的诉讼代理人。三是强化主题教育,严格落实最高院“三个以案”主题教育活动要求,深入剖析安徽高院原院长张坚严重违纪违法案例,组织干警开展交流讨论和自我批评,深入检视个人问题。去年以来,我院执行部门干警未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已经基本消除。
今年以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我院的执行工作还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疫情因素致使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普遍下降,而申请人对及时实现胜诉权益的要求比较迫切,加大执行攻坚力度与新冠肺炎疫情形势下善意执行的尺度把握有一定难度;另外,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需要执行队伍进一步提升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面对这些困难,我们将增强政治敏锐性,加强执行队伍建设,抓好涉企案件影响评估等制度执行,严格区分涉案财产和合法财产、个人财产和企业财产、当事人财产和案外人财产等情形,防止发生超范围、超数额查封、扣押、冻结和执行财产问题,积极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同时,在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中,仍有一些遗留的执行积案、难案、骨头案需要我们继续加大力度,妥善予以解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坚信,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支持下,我们将以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为建设法治咸安、推进市域、区域治理现代化更好地贡献审判力量。
咸安区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统计表 | ||||||||||||||
年度 | 收案 | 结案 | 合计 | 结案率 |
应执标的 (万元) |
到位标的 (万元) |
标的到位率 | 失信发布数 | 限高发布数 |
司法拘留 人数 |
判处拒执罪人数 | |||
执毕 | 执毕率 | 终本 | 其他 | |||||||||||
2018年 | 3923 | 1442 | 36.76% | 746 | 1030 | 3218 | 82.03% | 208063.64 | 91876.47 | 44.16% | 1477 | 3449 | 121 | 17 |
2019年 | 4374 | 1514 | 34.61% | 1193 | 1028 | 3735 | 85.39% | 212057.47 | 73340.94 | 34.59% | 2106 | 2635 | 132 | 7 |
2020年(9.25) | 3398 | 739 | 21.75% | 526 | 467 | 1732 | 50.97% | 245664.93 | 21359.13 | 8.69% | 851 | 1074 | 16 | 1 |
合计 | 11695 | 3695 | 2465 | 2525 | 8685 | 665786.04 | 186576.54 | 4434 | 7158 | 269 | 25 |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区人民法院关于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
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结果
咸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30人;发出测评票30张,收回测评票30张,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 26 票
基本满意: 4 票
不 满 意: 0 票
弃 权: 0 票
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9月29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先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报告本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民事诉讼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职责主要是依法对生效的民事裁判、调解书、民事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违法行为以及民事执行活动进行检察监督。近年来,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咸安区人民检察院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积极依法履行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职责, 正确把握监督方式,取得较好的监督效果。2016年1月至2020年8月,共办结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100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18件,审判活动监督26件,执行活动监督56件。
一、加强民事诉讼活动监督,努力维护司法公正
(一)强化对生效民事裁判的监督。我院依据当事人申请监督,通过审查审判案卷,及时掌握有无裁判不公问题,有效运用提请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等监督手段,对法院确有错误裁判结果进行监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法律的正确实施。近五年来,共受理生效民事裁判监督案件18件,其中,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4件;提请市检察院抗诉7件;市检察院提出抗诉7件(法院再审改判5件,调解1件,撤销原判发回重审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法院采纳5件。在监督过程中,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依法监督纠正确有错误的产权纠纷、合同纠纷、投资纠纷等事关企业合法权益的民事申请监督案件,努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在工作中重点监督性质严重或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程序违法行为,注重深挖程序违法背后隐藏的深层次违法问题,通过监督,实现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近五年来,共提出纠正民事审判活动违法的检察建议26件,法院采纳25件。同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虚假诉讼犯罪线索3件,公安机关已立案3人并移送审查起诉。如2019年3月在审查咸宁市宏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雷蕾、雷扬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裁判结果监督案时,发现审判人员存在篡改庭审笔录、开庭时间等违法情形。我们经调查核实后,依法发出检察建议,法院采纳了意见,并依法处理了相关责任人。
(三)做好服判息诉工作。检察机关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中,确有错误、依法以监督程序纠正的是少数,裁判正确或没有突出问题、需要做好息诉工作的占多数。我院把化解矛盾纠纷落实到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维护司法权威,减轻当事人讼累。五年来,我院通过对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达成服判息诉的民事监督申请共75件。如申请人陈中华因与赵锡兵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不服法院民事判决,我院经审查认为当事人的“原审法院计算借款本金及利息错误、执行时扣减借款本金不当、执行完毕证明并非真实意愿”申请理由不成立,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决定。民行检察部门与控告申诉部门沟通联系,共同对当事人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当事人接受了法院的裁判结果,表示服判息诉。
二、强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协助解决执行难
(一)开展执法小专项监督活动。近年来,我院根据上级院的部署,聚焦民事执行活动中群众反映最强烈、违法问题最集中的领域,积极开展小专项活动。重点监督违法终结执行程序,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违法处置被执行财产,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等问题,积极回应人民群众解决执行难和加强监督的强烈需求。共提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56件,其中纠正消极执行占比80%以上。如2018年4月办理的谢小雷与咸宁市立强机械工贸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执行监督一案,法院判决立强公司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谢小雷伤残补助金100余万元,但是该公司不履行赔偿义务。我院通过调查核实,发现承担连带责任的股东谢美华未依法纳入被执行人名单。我院根据调查核实的事实发出检察建议后,法院予以采纳并执行到位。后该案执行人员因涉嫌挪用执行款罪被区监察委追究刑事责任。
(二)建立执行监督工作联系机制。在开展执行监督活动中,我院秉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理念,与区法院召开联席会,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疑难问题。一方面建立联系机制,对执行案件的监督范围、监督方式、检察建议的回复等问题达成共识。另一方面在发出检察建议前,为了消除“两院”在法律理解和适用上的分歧,主动与法院沟通联系,对执法尺度和法律认识达成统一意见后再发出检察建议,形成维护司法权威的工作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目标。如今年8月,我院抽调法院近二年200卷执行卷宗,规范执行率达75%以上,基本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但也存在一些被执行人在外地未查清其财产而终结、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未依照相关规定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查找等问题。如韩帆与吴建飞、王艳健康权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在外地有具体的住址,法院未到其现住地址调查财产经济状况,便以被执行人下落不明而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些问题,我们将与法院沟通后协助其解决。
(三)严惩拒执犯罪行为。我院切实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统一证据采信和法律适用标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016年以来,我院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批准逮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28件32人,批捕17人,不捕15人;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3件27人,提起公诉24人,不诉1件1人,退回补充侦查2人。其中,2019年8月以来,批捕3人,提起公诉7人,对被执行人起到了很大的震慑作用,使一批难以执行的案件得以执行。
三、完善监督机制,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二)构建内部联动机制。一是加强与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沟通,充分发挥“12309”检察服务平台作用,方便当事人申请监督。近年来,从来信来访群众的诉求中,梳理出案源线索15件,并依法作出处理。二是加强与捕诉部门协作配合,完善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双向反馈。近年来,捕诉部门移送案件线索2件。如我院检察一部今年受理的陈应成与陈忠强涉嫌虚假诉讼罪一案,承办人在审查该案时,发现该案双方当事人涉嫌虚假诉讼,并及时移送我院第四检察部审查。办案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依法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要求予以重审,并撤销原审判决。
四、全面提升队伍素质,着力增强监督能力
(一)政治建设摆首位。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案件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要求以讲政治的高度对待每一起监督案件。院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把政治学习摆在首位。建立完善思想教育制度,广泛开展谈心活动,采取专题学习、座谈交流、辅导报告、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引导民事检察人员加强道德修养,提高职业自律,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二)业务建设常态化。积极参加民事检察部门举办的检察机关的远程视频会议专题培训以及各类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民事检察人员适用法律能力、证据审查能力、文书说理能力、分析论证能力以及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近年来,民事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学习培训100余人次,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我院备案的检察建议书没有被省院核减,有的监督文书被省院评为优质文书。
(三)作风建设不放松。高度重视民事检察队伍的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人员廉洁规范执法行为准则》,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近年来,我院民事检察干警未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近年来,我院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监督理念还不适应。重刑轻民的思想仍然存在,对民事检察工作职能定位、监督范围、重点、方式把握不全面、不准确。二是民事检察工作监督的刚性和效果有等进一步提高,与群众期待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民事检察队伍能力素质需进一步提高。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匮乏,把握法律政策、办理新类型案件、释理说法、群众工作等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院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维护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工作,不断开创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新局面。一要服务全区工作大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发挥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在服务咸安高质量发展大局中的职能作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二是提高民事诉讼监督水平。加大对裁判结果、虚假诉讼、执行活动、审判人员违法行为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规范违法行为调查,将办理监督案件与释法说理、促和息诉结合起来,实现监督效果的最大化。三是加强工作宣传。充分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不断提升民事诉讼监督职能的社会认知度。四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和作风纪律建设,持续开展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大力培养民事检察业务骨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司法公正的民事诉讼监督队伍。五是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坚持及时向党委、人大汇报民事诉讼监督工作,听取指示,接受监督,赢得支持,解决困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全区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监督工作,既是监督,又是支持和鞭策。我们决心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务实重干,开拓创新,不断加强和改进民事诉讼监督工作,为推进平安法治咸安建设做出我们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陈恢根 倪 琴 章成才 张池林 杨 剑 吴长勇 周大勇
李云钊 黄显志 杨大平 孙 斌 周亚钦 樊向红 周益民
余志前 余国华 阚 铭 鲁艳萍 王 平 陈 政 朱辉煌
张娟文 陈振中 张绪华 王红波 徐一钊 万名炎 范五林
洪声科 袁方珍
列 席:
郑奇明 张忠波 陈先明 李 斌 陈清淦 洪声耀 镇 斌
孙金海 祝敏柏 余隆盛 王 燕 黄长林 殷桂芳 龚枝红
秦 城 彭元其 刘政华 黄海晏 周巧荣 陈四清 贾光涛
施继伟 周友才 陈会珍 李 建 陈 松 杨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