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20年6月 第1号(总号103)
目 录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1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2
关于接受蒋志强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决定……………………3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4
关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先明同志代理检察长的决定……………………5
关于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变动及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6
关于咸安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7
关于召开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12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13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14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5
关于接受陈文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16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17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议程…………………………………………18
政府工作报告……………………………………………………………………魏朝东19
关于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区发改局35
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区财政局46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陈恢根56
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张忠波66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陈先明78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88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89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90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91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92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93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第1号、第2号………………………94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议程
2020年1月22日
1.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2.审议区五届人大代表变动及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4.通过关于召开咸安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5.审议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草案);
6.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7.其他。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1月22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珍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决定免去:
万龙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蒋志强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的
决 定
(2020年1月22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咸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蒋志强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由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报经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并由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报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接受了蒋志强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蒋志强的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先明同志代理检察长的决 定
(2020年1月22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主任会议提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咸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先明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由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和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分别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备案。
关于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变动及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五届人大代表名额为232名。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实有代表231名,缺额1名。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陈长风、吴会平、罗继红、唐木香、秦婷、胡曙光、施继武、戴志勇、胡志伟、刘琼等10名代表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分别于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十六次会议接受了上述10名代表的辞职请求,确认了他们的区人大代表资格终止。
2019年12月28日,按照选举法的规定,贺胜第二选区、马桥第五选区、双溪第三选区、汀泗第五选区、大幕第三选区、浮山第七选区、横沟第四选区、官埠第五选区、经贸第一选区、浮山第六选区分别依法补选了王宇、万龙、李伟、雷玲、姜勇、李建、周巧荣、刘政华、王平、王红波、王燕等11位同志为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补选的11名代表符合法律规定,他们的代表资格有效。
2020年1月22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接受了蒋志强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目前,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31名,缺额1名。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0年1月22日
关于咸安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政府
一、办理工作总体情况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交由区政府系统办理的代表建议共78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1.8%。其中:社会经济方面21件,占承办总数的26.9%;三农发展方面10件,占承办总数的12.8%;城建环资方面19件,占承办总数的24.4%;教科文卫体方面11件,占承办总数的14.1%;社会事务方面17件,占承办总数的21.8%。经过登记、分类和认真研究,这些建议分别交由47家单位承办。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支持下,经区政府系统承办单位深入调研、认真办理,目前所有建议已全部按期办结,建议办理见面率、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1.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28件,占承办总数的35.9%。这部分建议紧紧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反映基层实际和群众诉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对政府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各承办单位认真研究,抓紧落实,均已解决或基本解决。
如郭永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将北伐汀泗桥烈士陵园附近道路进行拓宽硬化的建议》(第050号)。2019年,各相关单位紧密配合,积极落实建议内容。目前,汀泗桥镇G107国道至汀泗河新桥段已拓宽达到二级路标准,全部刷黑,完成沿线两边房屋立面改造,并对道路两边进行了植树绿化。投入60万元对汀泗河新桥通往烈士陵园门口的道路进行了整治硬化,目前为双车道水泥路面;投入30余万元在北伐汀泗桥战役烈士陵园门口修建了一个约1500平米的停车场。同时,对汀泗河新桥周边进行了环境整治,对周边破旧房屋进行了拆除,对桥上摆摊设点进行了清理,整治后的沿线环境焕然一新。
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48件,占承办总数的61.5%。这部分建议涉及面较广、系统性和综合性较强,需要持续推进,各承办单位从自身职能出发,积极制定计划,明确工作措施,创造条件逐步解决。
如刘小平、刘子云代表提出的《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第015号)。近几年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成立了区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制订了《咸安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9--2022)》,印发了《咸安区乡村振兴示范带(美丽乡村)建设方案》。坚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美丽乡村建设和人居环境整治为切入点,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大力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美丽乡村。2019年,我区开展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百日攻坚战”和“百日提升”行动,不断推进“五线五治”,特别是在“清、拆、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美丽乡村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全年打造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推进5个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和25个人居环境整治村建设,大幕乡桃花尖村获评全国生态文化村,汀泗桥镇洪口村获评省级绿色乡村。
如洪声科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无人管理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020号)。为切实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着力提升城市形象,2019年,我区对中心城区老旧小区和背街小巷现状进行了调查摸底,按照“三年三步走”的实施方式,出台了《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全区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容和标准。在认真研究总结宜昌先进经验的同时,结合咸安实际,积极探索建立小区“两委”全覆盖、三轮入户听民意、四措并举破难题、五关严把保质量、六措并举管长远的“23456”工作法,破解达成共识难、违建拆除难、管线改造难、加装电梯难、资金筹措难、长期管护难等六大难题,着力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前,我区已完成原温泉开发区小区、物资巷小区、八一巷小区、大尖山小区、鄂棉小区、化纤厂小区、宏宇小区、金源小区、新华园小区、佳地园小区等10个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对52个小区进行改造。
3.目前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的建议办理情况:此类建议共有2件,占承办总数的2.6%。这部分建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因客观条件限制,现阶段难以解决。
如黄胜柏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马尾松繁育基地的建议》(第053号)。按照“产业发展,种苗先行”发展思路,在林科所、苗圃场等建立马尾松繁育基地,大力推广容器育苗技术,培育优质壮苗,实现种苗生产专业化和基地化,提高良种壮苗供给能力,确保造林苗木的质量。但由于松材线虫病是全球森林生态系统中最具危险性、毁灭性的病害,具有极强的扩散性和破坏性,是造成我国林业损失最大的有害生物,防治形势十分严峻。我区每年用于松材线虫病防治和疫木清理的资金都在200万元以上,林业部门当务之急是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快速扩展蔓延势头。因此,在这种形势下,还需在合适时机推动马尾松繁育基地建立工作。
二、办理工作的具体做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政府高度重视区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打好“三大攻坚战”和“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基层调研、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一是领导推动落实。区政府认真研究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安排,同时,区长魏朝东同志高度重视,要求把建议提出的好思路、好方法、好措施,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区政府领导成员经常深入实地调研,对建议涉及的内容特别是民生突出问题现场督办,解决落实了一批实际难题。二是专题部署落实。区人大将建议交办后,区政府立即召开2019年全区建议交办会,进行安排部署。在办理期间,分管副区长主动督办,主动协调,对事关全区的事项,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力求所提问题最大程度得到落实。三是协同推进落实。区政府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统筹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到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形成齐抓共管的办理格局。
(二)完善机制,规范办理。一是注重督办。区政府办公室会同区人大相关领导组成专班,对承办建议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督办检查,实行跟踪问效。二是从严考核。2019年我区继续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全区年度责任目标绩效考评,从机制上确保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三是攻克难点。将重点难点建议通过会议研究、部门协调、综合推动等方式,促进重点难点建议落实落地。四是网上公开。按照上级要求,对不涉密的人大建议答复全文,依法依规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开,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社会的监督。
(三)加强沟通,提高实效。在建议办理过程中,承办单位主动将人大代表请到实地进行调研,把“查看、了解、座谈、研讨、定措施、抓落实”整体联动起来,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互动,在办理前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真实意图,在办理中共同会商办理落实的方法和途径,在办理后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反馈意见,做到见面率、办复率均100%。通过充分沟通与交流,不仅赢得了人大代表的满意,更赢得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三、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2019年,区政府系统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关心、支持、监督下,通过积极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办理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与代表们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重视程度有待加强。少数承办单位有应付思想,工作怕麻烦、怕困难,建议办理“重安排、轻落实”,真正解决代表所提出的实际问题力度不大。二是办理效果有待提高。部分涉及规划、房产等领域建议因受区级职能所限,需要得到市级部门支持;个别单位建议办理工作有“文来文往”现象,走固定程序,缺乏有力措施和方法,导致办理效果不佳。三是办理沟通有待增进。部分承办部门与人大代表联系不够紧密,沟通不够充分,把握代表的真正意图不够准确,导致办理结果还有一定偏差。
办理代表建议是区政府一项重要的法定职责,是区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今后,我们将进一步提高办理工作水平,不断探索建议办理工作新机制,把做好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以更加认真严谨的态度,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全面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推动区政府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召开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
决 定
(2020年1月22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定于2020年2月10日—2月13日在咸宁碧桂园凤凰温泉酒店举行,建议会议的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长魏朝东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关于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波关于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先明关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补选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4名,选举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八、其他。
(说明:因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未能按本决定如期召开。2020年6月12日,中共咸安区委常委(扩大)会决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改为2020年6月21日-6月23日召开,会议地点和议程不变)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陈恢根 倪 琴 章成才 张池林 陈文钢 杨 剑 吴长勇
周大勇 毛晓光 黄显志 孙 斌 余志前 余国华 阚 铭
周亚钦 彭姣云 樊向红 周益民 陈 政 朱辉煌 徐一钊
万名炎 范五林 洪声科 杨大平 张娟文 袁方珍 鲁艳萍
李云钊
列 席:
周和平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议程
2020年2月18日
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年2月18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陈文钢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决定免去:
陈斌洋的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陈文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0年2月18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陈文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陈文钢同志辞去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陈恢根 倪 琴 章成才 张池林 陈文钢 杨 剑 吴长勇
周大勇 毛晓光 黄显志 孙 斌 余志前 余国华 阚 铭
周亚钦 彭姣云 樊向红 周益民 陈 政 朱辉煌 徐一钊
万名炎 范五林 洪声科 杨大平 张娟文 袁方珍 鲁艳萍
李云钊
列 席:
胡昌文 周和平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议 程
(2020年6月21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一、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长魏朝东关于政府工作的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和批准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区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关于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波关于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的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先明关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报告;
七、选举事项;
八、其他。
政 府 工 作 报 告
——2020年6月22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长 魏朝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政府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的大庆之年,是咸安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的丰收之年。区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把握机遇中笃定前行,在攻坚克难中开拓奋进,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全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9%;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9%;外贸出口增长4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6%;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7%、9.56%。节能减排目标顺利完成。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排名前进4位,获奖励资金4805万元。
项目建设加压奋进。全区385个入库项目加快建设,健翔生物一期、真奥药业二期、嘉仑文化等76个项目建成投产。敏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咸宁现代公路港物流园等园区成功落户。投资和项目建设等5项工作获省政府督查激励,奖励资金1625万元,奖金额度在全省县市区中排名第二,咸宁市第一。
产业转型升级跟进。落实区级技改政策奖励资金3763万元,引导59家规上企业完成技改投资21亿元。新增规上企业16家。净增高新技术企业3家。新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突破140亿元。农旅、文旅融合发展势头强劲。获评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
城乡建设协调并进。扎实开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完成10个老旧小区改造和6个城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建成5个小微停车场。完成8个棚改项目。全区20户以上自然村湾通村公路全部硬化。以考评第一名的成绩获评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向阳湖湿地公园试点建设通过国家验收。新打造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大幕乡桃花尖村获评全国生态文化村,汀泗桥镇洪口村获评省级绿色乡村。
三大攻坚战强力推进。大力巩固脱贫成果,“两不愁三保障”全面落实,贫困户收入普遍增加,完成存量103户、321人脱贫,基本实现整体脱贫。完成淦河沿线5条黑臭水体整治及16个排污口整治,关停取缔31家“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治70家非法砂石料场、堆砂场。完成9家非煤矿山缓坡复绿。“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推进,完成精准灭荒造林2.61万亩,新建改建厕所1.36万户,全域乡镇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金融风险总体可控,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
改革创新纵深迈进。商事登记实现“511”常态化,不动产登记实现图审、网签、出证一站式办结。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试点通过验收。落实减税降费2.4亿元,各类市场主体3.7万户,增长15.6%。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获批省“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7家,挂牌新四板企业10家。建成省市级创新平台68家,登记科技成果14项,转化科技成果11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85亿元。香城文创空间获评省级众创空间,盛通白水畈星创天地获评省级星创天地。
民生福祉不断增进。城市、农村低保补助及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分别提高4.6%、9.1%、3.2%。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36家,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63家。新改扩建4所学校,新增学位10700个。新增城镇就业6288人。公共卫生政策有效落实,中医药应用不断加强。获评“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区”。省级公共文化体系示范区创建加快推进,区文体中心一期开工建设。获评全国门球十强县。县域文明指数测评进位明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深入推进“法治咸安”“平安咸安”建设, “雪亮工程”加快推进,城区和农村发案率分别下降27.8%、41.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一无两降”。
自身建设与时俱进。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落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工作制度。完成政府机构改革。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大力弘扬持廉守正、勤政为民之风。办理人大代表建议78件、政协提案70件,办复率、见面率均为100%。认真做好国防动员、双拥共建、优抚安置等工作。科普、保密、档案、史志、民族宗教、机关事务等工作取得新成绩,妇女儿童、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心下一代、老龄等事业有了新发展。
各位代表!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我们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把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团结带领62万咸安人民,构筑起同心战疫的坚固防线,打赢疫情防控的总体战、阻击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按照“三统一”要求,构建指挥运转体系,强化疫情定期分析研判。坚持群防群控、联防联控,整合市区两级党员干部,发动志愿者,下沉一线、编组作战,织密扎牢疫情防控网。坚持大员上阵,区“四大家”领导和区直单位对口包保社区(村)疫情防控工作。坚持“一断三不断”,在国省道干线、高速公路出入口、农村公路等布设46个交通卡口,实行最严格的交通管制。坚持“五个严管”,封闭管理村湾、小区、居民点,阻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筑牢疫情防控第一道防线。开放定点农批市场,设立物资保供点,落实代购员,保障群众生活物资有效供应。福星城小区作为全市首个全封闭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经验在全省推介。通过紧急调度、转产扩产、社会捐赠等方式,保障防疫物资有效供应。创新运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推动疫情防控科普宣传“飞入寻常百姓家”,消除公众恐慌心理。在抗击疫情最关键的时刻,云南、秦皇岛等地慷慨解囊、雪中送炭,带来“搬家式”“压箱底”的硬核援助,生动诠释了中华民族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互助友爱精神。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第一时间将综合性医院改造为医疗救治定点医院。坚持“四早”原则,依法临时征用19家酒店作为集中隔离点。按照“三区两通道”标准,规范设置16个发热门诊,严格执行首诊负责、预检分诊和分级诊疗制度,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检尽检、应隔尽隔”。坚持“四集中”原则,调集最优秀的医生、最先进的设备、最急需的资源,全力以赴投入疫病救治。在病毒肆虐的危急关头,77名云南援咸医护人员白袍执甲、逆行出征,与咸安人民心手相牵、患难与共,日夜奋战在疫情防控一线,用生命护佑生命。全区治愈出院307例,治愈率98.71%,无一例医务人员感染。取得这样的成绩离不开全区医务工作者和云南援咸医疗队的辛勤付出,他们为咸安流过汗、拼过命,不愧为新时代最美逆行者!
我们在有效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的同时,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成立8个防控技术指导组,125支驻村工作队就地转为农业复产服务队,建立“一对一”驻企特派员制度,积极兑现上级各项惠企政策,制定出台6条区级政策措施,全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目前,全区疫情防控形势向稳向好,生产生活秩序加快恢复。
各位代表!去年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和今年疫情防控取得十分不易的成绩,这是市委市政府关心支持的结果,是区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区人大、区政协监督支持的结果,是全区干部群众团结拼搏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政府,向全区人民,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向各人民团体,向驻咸安武警官兵,向离退休老同志,表示诚挚感谢!向关心支持咸安改革发展和抗击疫情的企业家朋友、爱心人士表示诚挚感谢!向疫情防控中奋战在第一线的医务工作者、云南援咸医疗队、社区工作者、公安干警、基层干部、下沉干部、新闻工作者、志愿者以及每一位支持抗疫的普通群众表示崇高敬意和诚挚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疫后重振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稳企业保就业压力加大,外贸市场需求萎缩,消费市场复苏缓慢,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疫情防控暴露出公共卫生体系、医疗服务能力、应急物资储备等方面不少薄弱环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少数干部担当精神不强、工作作风不实、能力水平不高。我们一定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努力改进工作。
二、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意义大。
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两会”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开展“六大”活动,深入推进区委“三个一”工程,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全力推动咸安高质量发展。
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脱贫成果更加稳固,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
今年已经过半,下一阶段,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慎终如始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在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六方面工作:
(一)着力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坚持一企一策,加大稳企扶企力度,真正把“保”的政策、“稳”的措施、“惠”的利好传导到企业。
推动惠企政策落实。加强惠企政策分类梳理归整和宣传解读,建立政策一网通,形成“一策一表”。建立政策牵头部门协调代办机制,继续实施“一对一”驻企特派员制度,常态化开展走访服务企业活动。坚决落实“财税支持17条”“支持中小微企业18条”“促进经济社会发展30条”等政策,新增减税降费3.1亿元,尽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强化金融支持。用足各级金融支持政策,统筹落实《咸安区加大金融支持助力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措施》,落实好与市农发行签订的融资授信协议。整合政府性担保资源和服务功能,用好政策性保险工具。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增加信贷规模,降低信贷成本,简化审批程序,缓解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实施倍增计划。推进企业成长工程,新增规上企业12家以上。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新增高新技术企业6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8%以上。扎实开展专精特新单项冠军和行业“小巨人”培育提升行动。积极推进企业上市,支持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直接融资。
(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对标对表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发展定位,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增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
扩大有效投资。坚持资金、要素、服务跟着项目走的原则,聚焦“两新一重”、产业发展等领域,加大项目策划申报力度,全力抓好中央一揽子支持政策对接落实。坚持开门编制“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积极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四个专项”行动,抓好淦河系统治理、后三峡长江中下游河道整治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加快推进S208、S360、S356和香城大道综合改造等重大交通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敏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威思顿智能科技产业园、江中食疗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创新招商办法,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以商招商,做到外部招引和内部挖潜并重,加快形成产业集群。
释放消费潜力。建立桂乡商圈联盟,实行消费积分抵现和抽奖,刺激大众消费。挖掘线上消费潜力,发挥“直播带货”效应,培育发展“宅经济”。完善物流基础设施配套,加快发展农村电商,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渠道。积极发展“夜经济”,打造一批夜间购物、饮食、娱乐消费街区。合理设定、规范管理流动摊贩经营场所,释放“地摊经济”活力。加快重大旅游项目建设和景区景点提档升级,提升公共服务供给和旅游接待能力,促进旅游行业全面复苏。
壮大实体经济。启动新一轮传统产业绿色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巩固发展苎麻纺织、机电制造、现代森工、防腐橡胶等传统产业,培育壮大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零配件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医养健康产业。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力度。大力发展平台经济,支持以湖北众网为代表的互联网服务平台建设。深入实施“企业上云”工程。加快5G网络建设。加快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赋能产业发展。深化军民融合发展。探索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建强做优产业链。加快开发区产融城一体化发展,增强要素资源承载能力。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压实生态环境保护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和“三线一单”制度,倒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做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攻坚。深入推进 “三禁三治”,确保空气优良率达78.6%以上。完成11家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深入推进河湖库长制,加快污水收集管网全覆盖,加强小微水体综合整治。完成斧头湖入湖河流河口湿地EPC项目、“两湖”连通等重点项目,确保斧头湖咸安湖心水质稳步提升。
(三)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不断推动营商环境系统、效能、服务升级,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优化营商环境。当好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一类事项一个部门统筹、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工作机制,推行“容缺受理、双向承诺”模式。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做到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启动市民之家建设。大力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政务服务信息融合共享。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大力营造重商、亲商、暖商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五最”营商环境。
提升创新创业水平。积极创建省级创新型县市(区)。强化科技创新产业化导向,发挥凤凰投产业投资平台作用,引导中小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实现规上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构建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开展技术攻关,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华宁防腐组建耐磨防腐研究院。支持天成麻业建成智能化示范企业。支持真奥药业打造绿色智造工厂。支持香城文创空间创建国家级众创空间。支持盛通白水畈创建国家级星创天地。
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深化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字方针”,把市场化改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稳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加快医疗、养老、教育等民生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加快经发集团等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成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创新农村集体资产运营方式,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四)着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树立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加快建设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加快城市有机更新。高起点规划建设“两山一谷”,打造面向未来的城市发展新空间。加快洞口片区棚户区改造。规范有序开发城中村经济发展预留地。坚持“留改拆”并举,通过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等方式,加快永安城区综合改造。完成8个棚改项目清零,完成5个续建棚改项目。完成50个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29个老旧小区改造。完成5个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狠抓城市精细化管理。大力实施绿化、净化、美化工程,扎实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城市修补,加快地下管网、停车场、小游园等设施建设。坚持堵疏结合、建管并重,强化智慧城管应用,推行网格化管理,加强文明施工监管,开展户外广告、渣土运输等乱象治理,规范市容秩序。坚持留白增绿、立体植绿、见空补绿、拆违还绿,抓好城市广场、街道、空地绿化,提升城市绿化水平。
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总体部署,落实领导联片区、部门联社区创文工作机制。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优化社区及网格设置,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在创文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紧盯城区已收储未开发地、老旧小区、城中村等薄弱地带,加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继续开展“心系社区、足印万家”等活动,引导居民和社会组织参与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
(五)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以消除绝对贫困为新起点,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突出短板。
决胜脱贫攻坚。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健全完善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的监测和帮扶。精准落实教育、医疗、住房等扶贫政策。统筹推进各类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强化产业和就业扶贫,新开发1000个公益性岗位,扩大以工代赈规模,吸纳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就近就业,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迈向小康生活。
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增加有效灌溉面积,提升农业科技水平,落实粮食扶持政策,做好粮食稳产保供,新建高标准农田3.28万亩,确保粮食面积稳定在53万亩,粮食总产量稳定在20万吨。
培植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加优质绿色农产品供给,做优做强桂花、苎麻、楠竹、茶叶、中药材等特色产业。加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扶持力度,扩大规模经营,壮大农产品加工业。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都市观光休闲农业带和乡村旅游网红打卡地。
建设美丽乡村。依托幕阜山绿色经济带、107国道绿色产业带、官埠—向阳湖休闲农业观光经济带等7带,整体规划、连片打造50个乡村振兴示范点。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深入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完成1.8万亩造林绿化、340公里通道绿化、42个乡村振兴绿化项目。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建设,做好农村建房规划管理,完成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抓好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面完成“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完成263公里“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力争创国家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六)坚定不移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持续加大民生投入,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多措并举稳就业。用足用好各类援企稳岗扩就业政策,优化公共就业服务,积极开展供需对接活动。扩大教育、卫生等事业单位招聘规模。支持灵活就业,培育新就业形态。紧扣产业转型和市场需求,持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支持企业、职业院校和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坚持平战结合、医防结合,加快区疾控中心整体搬迁等8个医疗卫生补短板项目建设,提档升级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形成区镇村三级联动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加强公共卫生队伍能力建设。大力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响应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有序组织中小学复课复学和中高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确保7所新改扩建学校秋季投入使用、8所新改扩建学校年底前完工。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范围,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支持民办教育发展。支持咸宁高中创全市一流高中,支持青龙山高中、横沟高中创特色品牌高中,提升高中办学水平。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全民健身行动,振兴地方特色戏剧,建设数字化图书馆、博物馆,加强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利用。完成区文体中心一期建设,完成9个新改扩建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加大基本民生保障力度。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托底政策,将因灾因病因残等陷入困境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坚决兜住基本生活底线。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聚焦“一老一小”问题,加强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幼服务。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扎实做好退役军人、优抚对象服务管理,争创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推进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建设,建好用好区人民调解中心。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全力推进“六清”行动,决战决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扫黄打非活动。依法惩治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切实净化社会风气。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加强灾害风险预测预警和会商研判,提高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和防灾减灾能力,积极争创国家综合防灾减灾示范区。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
三、全面提高政府治理效能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必须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坚持对党忠诚。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制度,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行使权力,依法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强化审计监督。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对企业和百姓承诺的事,一项项落实、一件件兑现。
坚持担当作为。将抗疫中迸发出来的高昂斗志,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拼担当、争速度,拼实干、争质效,拼作风、争位次,全力抓好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全面落实区委加强作风建设“十条措施”,认真践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法,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担当者担当、让履职者尽责。
坚持廉洁从政。把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清正、清廉、清明成为政府的鲜明底色。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精打细算、节用裕民,把有限的财力用在抓发展、保民生上。
各位代表!拼搏成就梦想,实干赢得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担当使命,迎难而上、锐意进取,万众一心加油干,为加快疫后重振,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谱写新时代咸安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名词解释
1.“四好农村路”:是指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
2.“两不愁三保障”:“两不愁”是指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三保障”是指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
3.“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是指“厕所革命”、精准灭荒、乡镇生活污水治理、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五项重大生态工程,从2018年启动实施到2020年用三年时间完工。
4.商事登记“511”:是指企业设立登记、刻制公章、申领发票、开户许可、社保登记5个环节,均可通过1窗受理实现1个工作日办结。
5.残疾人“两项补贴”:是指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6.“雪亮工程”:是指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
7.“一无两降”:是指无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数量和伤亡人数下降。
8.“三统一”:是指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
9.“一断三不断”:“一断”是指坚决阻断病毒传播渠道;“三不断”是指公路交通网络不断、应急运输绿色通道不断、必要的群众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通道不断。
10.“五个严管”:是指严管外来车辆、严管外来人员、严管住户外出、严管经营门店、严管不法行为。
11.“四早”:是指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12.“三区两通道”:“三区”是指清洁区、污染区和半污染区;“两通道”是指医务人员通道和病人通道。
13.“四集中”原则:是指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
14.“六大”活动:是指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
15.“三个一”工程:是指一圈三带、一河两岸、一区六园工程。
16.“财税支持17条”:是指《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中,从全面落实相关税收政策、支持农副产品和医护物资供给补助政策、鼓励农贸市场持续稳定经营、鼓励推广无接触餐饮配送经营模式等方面提出的17条支持政策。
17.“支持中小微企业18条”:是指《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中,从减轻企业负担、强化金融支持、加大财税支持、加大稳岗支持等方面提出的18条支持政策。
18.“促进经济社会发展30条”:是指《湖北省促进经济社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从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千方百计促进稳岗就业、加快畅通经济循环、精准扩大有效投资、抓好春耕和农业生产、保障和改善民生、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提出的30条支持政策。
19.“两新一重”:是指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建设。
20.“四个专项”行动:是指政府投资项目“百日攻坚”专项行动、省市重点项目提速提效专项行动、新开工项目“比晒亮”专项行动、“四督四促”专项行动。
21.“宅经济”:是指在家中上班,在家中兼职,在家中办公或者在家中从事商务工作以及家中消费。
22.“企业上云”:是指企业以互联网为基础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管理、业务等方面应用,并通过互联网与云计算手段连接社会化资源、共享服务及能力的过程。
23.“三线一单”制度: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24.“三禁三治”:“三禁”是指禁烧、禁煤、禁鞭;“三治”是指非煤矿山治理、扬尘治理、尾气治理。
25.“五最”营商环境:是指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投资环境最优、综合成本最低、企业获得感最强。
26.供给侧改革“八字方针”:是指巩固、增强、提升、畅通。
27.城市有机更新:是指按照城市内在的秩序和规律,在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探求城市的更新发展。
28.“两山一谷”:是指孝子山、双龙山及两山间的谷带。
29.“四个不摘”:是指不摘责任、不摘帮扶、不摘政策、不摘监管。
30.“六清”行动:是指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黑财清底、伞网清除、行业清源。
31.“三个责任”: 是指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
32.“五到四从四多”:“五到”是指时时刻刻心想到、脚走到、眼看到、手抓到、要求做到;“四从”是指时时刻刻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职工作做起、从一点一滴的日常具体事情做起;“四多”是指时时刻刻多走一公里、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干一份活、多说一句话。
关于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2020年6月22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一)经济运行总体平稳
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3%;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9%;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9%;外贸出口增长4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5.6%;城镇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9.17%、9.56%;完成省定节能减排目标。全省县域经济发展考核排名前进4位,获奖励资金4805万元。
(二)发展底盘不断夯实
项目建设扎实推进。连续两年获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建设工作突出贡献奖。全区385个入统计库项目完成投资190.8亿元,其中21个省市重点项目完成投资87.5亿元。76个项目建成投产,包括健翔生物一期、真奥药业二期等。策划了219个重大项目,计划总投资1042.56亿元。招引项目150个,合同投资额253.5亿元,其中亿元以上项目36个、10亿元以上项目6个。
工业质效持续提升。全区59家规上工业企业完成技改投资21亿元。全年入库工业税收2.24亿元,同比增长26.5%。年底规上工业企业有16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38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0%。省“金种子”“银种子”上市后备企业7家,挂牌新四板企业10家。建成省市级创新平台68家,科技成果登记14项、转化11项,技术合同成交额6.85亿元。
农业基础不断增强。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2.23万亩,发展稻田综合种养10万亩,创建油菜示范片10.7万亩。年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50家、农民合作社843家、家庭农场149家。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突破140亿元,新认证“三品一标”农产品9个,获评全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
(三)发展活力不断释放
“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国家级政务服务标准化改革试点通过验收。实现商事登记“511”常态化。全区各类市场主体3.7万户,同比增长15.6%。工业项目施工许可办理时限压减至50个工作日内。
服务实体经济持续发力。新增减税降费2.4亿元。金融机构存、贷款余额分别增长14.9%、14.8%,存贷比75.4%。发放应急周转资金112笔6.3亿元。发放服务业发展引导奖励资金385万元。
(四)三大攻坚战成效明显
完成存量103户、321人脱贫,基本实现整体脱贫。连续两年获评全省“最佳金融信用县市区”,守住了未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积极开展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266个突出环境问题已整改销号254个。
(五)城乡融合不断深入
产业融合迅速推进。白水畈田园综合体、松鼠部落二期等文旅项目开园迎宾,刘家桥、东源花谷等景区景点提档升级。全年接待游客11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55亿元。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建成1个区级公共服务中心、6个镇级和32个村级电商综合服务站,向阳湖香莲、贺胜鸡汤等20款农特产品网销收入超2亿元。
区域交通更加顺畅。建成“四好农村路”59条245公里,以考评第1名的成绩荣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县,汀泗桥镇荣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乡镇。完成S356横沟至黄沙铺一期工程,启动S208肖桥至毛坪段一级公路、G107绕城公路、香城大道等项目建设。实现全区20户以上自然村全部通硬化公路。
城乡容貌明显改观。积极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面启动新一轮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完成8个续建棚改项目、6个城区农贸市场和10个老旧小区升级改造、75条背街小巷整治。建成5个小微停车场,新增620个停车位。打造6个乡村振兴示范点,大幕乡桃花尖村获评全国生态文化村、汀泗桥镇洪口村获评省级绿色乡村。
(六)民生社会事业不断进步
社会保障更加健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等保障水平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全面落实。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计划,新增城镇就业6288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5%以内。
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新建和改扩建学校4所,新增学位10700个。建成36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63家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北伐汀泗桥战役纪念馆提档升级完成,向阳湖湿地公园科普宣教中心、青龙山科普主题公园建成并对外开放。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效明显。区乡村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应急救援体系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方案
今年来,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重大损失和挑战。为努力降低疫情造成的损失,在确保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全区分级分类、稳妥有序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复市、项目复工开工,积极落实中央、省市各项惠企援企政策,全力解决审批难、返岗难、物流难、用工难、融资难等“五难”问题。截止4月初,全区317家“四上”及64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复工率99.5%;4个省重点项目、19个市重点项目、15个一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和110个入库在建项目已全部复工。
目前,全区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正轨。但疫情尚未结束,当前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消费、投资、出口下滑,产业链供应链循环不畅,居民就业压力显著增大,中小微企业获取资金难、订单难,公共卫生和应急管理领域短板凸显。我们要共同努力,争取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总体工作要求和主要目标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的收官之年。全区上下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省委、市委相关工作会议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咸安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落实“六保”工作任务,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力打造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根据当前形势,我们适当调整了疫情前拟定的预期目标。今年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4500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脱贫成果更加稳固,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编制好“十四五”发展规划。
(二)着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
切实稳就业,保民生。抓好重点行业、重点群体就业。帮扶贫困户、残疾人、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就业。提高劳务输出组织化、规模化水平,促进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政策优惠力度。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和基层成长计划,做好大学人才输送工作,提供不断线就业服务。加大公共实训基地和培训基础平台、双创平台建设力度,有序推进香城文创空间、金宁孵化器等项目建设。
切实稳预期,保市场主体。一是落实好惠企政策。积极主动对接中央支持湖北发展的一揽子政策。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的相关要求,紧紧围绕减税降费、金融扶持、稳岗就业等政策,加大宣传力度、加强落地力度、加快兑现速度,一项项抓好落实,推动政策早落地、早见效、早受益,真正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企业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支持,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围绕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重大投资项目精准施策,及时帮助企业解决产业链协同等复工复产中的堵点难点问题,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存在的实际困难,让更多企业活下去、留下来、发展好。二是引导企业“危中寻机”。大力推动线上消费,推进直播带货,支持发展生鲜电商、线上教育、数字娱乐、无接触配送等。积极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开展线上交易,扩大电子商务应用推广力度,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商,建立镇级电商服务站,加快建设县域电商产业园和第三方电商平台等,吸引大型连锁实体、网络电商在农村投资布局,畅通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渠道。加强商品流通网络建设,推动冷链物流、智慧物流发展,做好三级物流体系建设。鼓励建设一批新消费体验馆,培育壮大信息、文化、健康、教育、智能等新增长点,着力发展夜间经济,打造城市消费新增长点。鼓励企业开拓新市场,对企业参加专业展会给予展位费、参展人员费、展品运输费等支持。聚焦解决“一老一小”问题,加快建设养老服务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
切实稳投资。一是加强重大项目建设。围绕相关政策方向,推进一批打基础、强功能、利长远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改革事项,推动一批“新基建”和传统基建项目尽早立项、尽早开工。重点推进5个省重点和19个市重点项目建设,包括敏实汽车零部件制造、咸宁公路港、梓山湖长岛生态文化旅游工程、恒大·养生谷、中电建咸安白云山风电场、咸安区文体中心、龙潭水镇旅游等项目。高质量谋划储备争取新增中央投资计划项目179个,包括老城区提档升级工程、咸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体搬迁、各乡镇卫生院提档升级、冷链物流、工业孵化园、咸安区应急储备中心等项目。持续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巩固工程、S208、S356省道、香城大道综合改造工程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等项目建设。二是加强招商引资。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众号、自媒体等渠道,高频次、高精度、大范围的发布产业转型升级、新基建、文旅康养等招商项目信息,进一步加大线上招商力度,实行“线连线、屏对屏、网接网”招商新模式,充实和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确保招商实效。积极做好招商引资后续服务,派专人帮助招商引资到位企业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加大跟踪服务力度,确保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切实保粮食能源安全。推动“藏粮于技、藏粮于地”战略落实落地,大力推进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和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保持粮食面积稳定、产量稳定,保障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给。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加强粮食市场价格监测和监管,推进实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启动粮食加工、成品粮低温储备库项目建设。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发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石油、天然气、电力产供销体系,提升能源储备能力。加快推进中电建成安白云山风电场项目建设、20个加油站网点建设,启动咸宁怡安生物质集中供热、咸宁市青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X12MW生物质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
(三)着力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
突出工业主导地位。大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企业倍增工程”,全力打造生物医药、现代装备制造两大百亿产业集群。在生物医药百亿产业集群中,重点推进真奥金银花药业、健翔医药、科莱维生物制药、湖北久润中药饮片等项目建设;在现代装备制造百亿产业集群中,重点推进敏实汽车零部件产业园、威思顿智能科技产业园、洪盛二期、博睿鑫环境科技、崇高新能源汽车等制造类项目。强力推进“万企万亿技改工程”,加快企业转型升级。用好区级绿色产业发展资金、专项技改扶持资金,实施“隐形冠军”培育工程,引导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聚焦纺织服装、机电制造、现代森工、防腐橡胶等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推进天成麻业天然功能材料纺织、精华纺织全流程自动纺纱、湖北华宁防腐公司炼胶系统技术改造升级、洪盛车灯模具生产等项目建设。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围绕大健康、大旅游、大文化等特色服务产业,探索“一二三产业”融合、“旅游+康养+文化”融合等特色产业发展模式,重点推进梓山湖恒大·养生谷、梓山湖长岛生态文化旅游、梓山湖大健康产业示范区、绿地梓湾国际康养度假区、健康久久居家养老、中国咸宁康易寿国际养老城、高桥军旅小镇及白水畈田园综合体、龙潭水镇、“星马太”旅游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建设。
彰显特色农业优势。围绕苎麻、桂花、茶叶等特色资源,创建全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运用中医理念全面构建农业绿色发展产业体系,实施质量兴农、品牌强农工程。重点推进国家级中医农业试验示范区、中医农业产业园、中医农业院士工作站、中医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打造百亿元苎麻纺织产业和百亿元楠竹产业,进一步做大茶叶产业和桂花产业,做实做大贺胜鸡汤产业。
(四)着力推动改革创新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简化复工复产复市、复学复业手续,实现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证照分离”、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压减工业生产许可证等措施,推进审批服务流程再造,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清单管理,完成区域性统一评价,推行“容缺受理、双向承诺”新模式,确保营商环境“3550+100”改革目标落地落实。对共享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等新产业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八字方针”,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各项改革政策。以协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新型城镇化战略为抓手,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突出抓好国家、省、市各级改革试点落地落实,争取将电子商务进农村、河湖库长制、众创空间建设等工作纳入国家或省级激励支持范围。
进一步健全要素保障。财政安排不少于500万元用于政府认定的重大项目前期遴选论证、洽谈跑办、可研编制等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各类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基金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优化配置要素资源,全面清查各类土地资源,充分运用盘活用地政策,最大限度释放存量土地空间。鼓励工业项目实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限租让等方式取得土地,降低用地成本。对鼓励支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重大项目,实行水、电、气、暖、讯等市政公共配套设施建设“一站式”服务,实施统一规范管理。
(五)着力打好三大攻坚战
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巩固脱贫成果。开展消费扶贫行动,支持扶贫产业恢复发展。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强化兜底保障。适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增强贫困群众自我发展能力和造血功能。全面排查整改脱贫突出问题,落实国考、省考等各类考核反馈问题整改,实现扶贫领域相关问题清零销号。
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精准、科学、依法治污的原则,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斧头湖湖心水质改善综合治理工程、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完成垃圾填埋生态修复和非煤矿山生态治理修复工程。全面完成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持续推进“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建设,落实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措施,扎实推进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和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大战略性举措。实施淦河全流域治理、国家储备林咸宁幕阜山区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等项目。
持续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建立健全金融预警体系,强化金融服务,守护好“最佳金融信用区”这块招牌,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政府债务收支管理。稳步推动政府平台公司市场化、实体化转型。积极开展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领域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六)着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补齐公共卫生服务短板。启动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内科住院楼、永安社区服务中心医养康复大楼、大幕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建设,新建、改扩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档升级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谋划新建区疾控中心、人民医院传染大楼、中医医院中医药传染病防治大楼和基层医疗机构基础信息系统,组建区域医疗卫生数据中心。完善“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发展远程医疗,实现医疗资源、就医人员网上信息全区共享。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基层卫生人才和专业疾控人才,提高卫生技术队伍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建立医疗设备、人员常态化交流机制,逐步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难题;协调推进医疗价格、药品流通、医保支付等改革,提高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障水平,增加居民基本医保人员补助标准。
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切实解决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住房保障问题、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严格落实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特困供养等托底政策,全力兜住民生底线,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完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制度;做好因公殉职人员抚恤;及时救助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扎实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工作。
提高教育事业水平。有序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和中高考工作。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促进各类教育资源向乡村倾斜;推进主城区义务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银桂学校、泉都学校、第三小学、第六小学等项目建设;逐步消除城镇义务教育学校“择校热”“大班额”等问题,多渠道增加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运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儿童托育全过程监管。
丰富精神文化生活。深入实施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建设数字化图书馆、博物馆、健康步道,完成区文体中心一期工程,加强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和利用,推进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布展、沈鸿宾故居修缮、何功伟故居维修改造等项目建设,启动咸宁第一面党旗升起旧址的重修工作;倡导全民阅读,推进传播媒介多样化,宣传咸安特色文化。
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扎实推进“雪亮工程”建设、信访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支持公益慈善等各类社会组织发展,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多元化社会治理新模式,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各位代表:让我们同心协力,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担当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努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建设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为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奋斗!
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6月22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区财政部门全面落实区委、区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深化改革,规范管理,财政运行整体平稳,财政收入量质同升,支出结构不断优化,债务风险总体可控,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83,084万元,增长16.9%(与上年决算比,下同),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8,09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5.6%(税收收入95,88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增长9.5%;非税收入42,20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下降2.3%);上级补助收入257,29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6.4%,增长18.7%;上年结余收入10,513万元;调入资金41,12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36,062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83,084万元,增长20%,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08,93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7%,增长17.4%;上解支出62,655万元,增长34.2%;债务还本支出10,20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288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3,075万元,增长41.9%。其中:土地收益基金1,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较上年减少350万元,下降10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37,000万元,增长5.7%;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260万元,下降72%;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1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3,050万元,增长25.7%;上年结余收入21,26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9,500万元,增长122.6%。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0,623万元,增长38.1%。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7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35万元,下降1.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56,191万元,增长52.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53,38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支出1,0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80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1,087万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用支出1,910万元;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8,000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1,025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支出500万元(中医院门诊住院综合楼项目);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1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2,452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593万元,其中:当年收入320万元;上年结转273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支出593万元,其中:当年支出320万元;上年结转本年支出273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当年收入177,935万元,增长4.9%。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2,372万元,增长3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038万元,下降1.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9,583万元,下降23.7%;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6,355万元,增长27.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284万元,增长16.1%;工伤保险642万元,下降26.6%;失业保险1,408万元,增长35.9%;生育保险1,252万元,增长95.3%。
当年支出165,132万元,下降2.8%。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4,027万元,增长14.5%;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699万元,增长4.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50,212万元,下降25.5%;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1,787万元,下降5.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9,138万元,增长16.4%;工伤保险738万元,增长1.4%;失业保险431万元,下降6.7%;生育保险1,100万元,增长77.1%。
当年收支结余12,80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4,176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务
1.政府债券批复下达情况。2019年,省财政厅批复下达我区债券转贷资金65,562万元,其中:再融资债券10,202万元,新增债券55,360万元(一般债券25,860万元,专项债券29,500万元)。根据规定,一般债券25,860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29,5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主要安排用于乡村振兴、长江生态修复、水利补短板、教育基础设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公立医院、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
2.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省财政核定我区2019年政府债务限额为25.1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6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9.53亿元。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1.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3.35亿元,专项债务余额7.66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债务限额。
(三)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是规范收入征管,收入规模质量位居省市前列。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影响,压实责任,多方挖潜,促进增收,财政收入量质同升,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税收占比在全市六个县市区中均排名第二。咸安区在全省县域经济发展年度考核中排名较上年前进4位,位列16位,省奖励高质量发展资金4805万元。
二是加力增效提能,为高质量发展提供财力支撑。统筹资金6.5亿元,重点支持工业园区发展、五线五治及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城区义务学校新建扩建。争取政府债券资金6.55亿元,支持民生事业建设。整合涉农资金6.2亿元,重点支持精准扶贫、美丽乡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等。以更大力度狠抓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地,全区减免税收1亿元。筹措绿色(科技)产业发展基金1.5亿元,支持招商引资、产业发展、科技创新等。
三是优化支出结构,全力兜实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优先保障“三保”支出,落实重点政策,各项民生刚性支出得到有力保障。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科学技术等8项重点支出27.43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的65.4%。干部职工工资待遇稳定增长,落实2018年7月1日起基本工资调资增支,行政事业单位改革性补贴全额纳入预算。保障新机改全面上线平稳运行,财政兜底弥补赤字1.4亿元。
四是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升财政依法理财水平。坚持绩效理念,运用国库电子信息化支付、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政府债务监测等信息平台,加强政府资源、财政资金管理。健全年度预算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部门预算管理,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动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财政支出进度、盘活存量、库款管理、预决算公开、统筹资金等财政管理工作受到省人民政府表彰,省奖励500万元。
2019年全区财政平稳运行,得益于区委、区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得益于人大政协监督指导、支持关心,得益于各级各部门和全区人民砥砺奋进、共同努力。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问题和不足:收入增长新动能尚未完全培育形成,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财政收支矛盾比较突出,部分单位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不够到位,一些领域资金使用的绩效状况有待改善,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力度分散,集中财力办大事还没有形成发展合力等。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编制好2020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20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从财政收入方面来看,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前所未有的冲击,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减收效应持续释放,财政收入增长乏力。今年1-5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下降41.3%,其中:1月份增长15.9%;2月份下降15.2%;3月份下降43.5%;4月份下降44.7%,5月份下降41.3%。预计今年后几个月,随着生产生活秩序恢复,财政收入开始企稳回升,下半年逐步恢复增长。
从财政支出方面来看,财政必保支出较多,支出增长刚性较强,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扩大有效投资、保障和改善民生、打好三大攻坚战等支出需求较大。
综合分析,2020年我区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财政增收难,收支矛盾大,调结构、压支出的需求迫切,财政紧运行成为开展工作的大前提,需要全区各级各部门把真正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实落细,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二)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有为,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战略,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治理能力,厉行勤俭节约,优化结构保民生重点,强化风险管理,确保财政平稳运行。
(三)收入预算和支出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469,677万元,下降2.8%(主要是后期待发行新增债券收入未纳入年初预算等因素)。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 000万元,增长6.5%(税收收入104,400万元,同比增长8.9%;非税收入42,6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上级补助收入267,893万元,增长4.1%;上年结转收入1,288万元(2019年上级专项资金结转至2020年支出);调入资金13,221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0,275万元(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0,74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29,535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469, 677万元,下降2.8%(主要是后期待发行新增债券支出未纳入年初预算,执行中通过预算调整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其中: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3, 731万元(含上年结转下年支出1,288万元),下降6.2%;上解上级支出56,411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535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90,421万元,下降2.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3,636万元,增长45%;城市配套费1,300万元,增长3.2%;棚户区改造对应项目专项收入21,785万元;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64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52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608万元(新增专项债券收入4,500万元,再融资债券收入6,10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支出90,421万元,下降0.2%。其中: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5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9,744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47,915万元,城市配套费安排的支出1,829万元);农林水支出100万元;专项债务付息及发行费支出2,773万元;棚户区改造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21,785万元;土地储备对应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2,548万元;其他支出4,500万元;偿债准备金1,948万元;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00万元;乡镇污水处理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108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总收入155万元,下降51.4%,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国有企业利润收入减少。
总支出155万元,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当年收入173,469万元,下降2.5%。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1,973万元,下降0.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1,695万元,增长5.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1,848万元,下降15.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20,099万元,增长14.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942万元,增长1.9%;工伤保险610万元,下降4.9%;失业保险1,303万元,下降7.4%。
当年支出164,516万元,下降0.4%。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62,251万元,增长15.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8,270万元,增长7.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41,848万元,下降16.6%;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5,091万元,增长17.1%;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5,867万元,下降8.4%;工伤保险688万元,下降6.7%;失业保险502万元,增长16.4%。
当年收支结余8,95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82,283万元。
(四)完成2020年预算目标的主要措施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十四五”规划谋划之年。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全区大局,辩证研判形势,坚定发展信心,努力化危为机,千方百计降低疫情对财政税收的影响,为发展提供财力支撑。
1.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厚植地方财源。一是盘活财源。落实中央、省一揽子支持政策,促进企业复工复产,帮助企业共渡难关,激活市场主体活力;鼓励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支持商贸、餐饮、文旅等行业发展,带动整个经济链条复苏。二是扶持财源。高度关注真奥药业、健翔生物、龙潭水镇、梓山湖新城等重点企业、纳税大户的复工复产情况,做好跟踪服务。三是培植财源。加大筹资投资力度,综合运用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医疗补短板、城区学校、文体中心、老旧小区改造、智能孵化园等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形成增量税源。四是涵养财源。下大力气招商引资,加大对总部经济企业的招商力度,做实企业落地后的跟踪服务,壮大总部经济、四新经济规模。五是拓宽财源。加强非煤矿山、砂石料等矿产资源行业及重大项目、园区企业的综合治税工作,形成良好的协税护税氛围,挖掘税源。
2.积极向上争资,支撑民生项目发展。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紧密结合咸安发展战略,把握难得机遇,精准对接中央、省一揽子支持政策,科学谋划事关咸安长远发展的基础性、功能性、前瞻性的重大项目。二是围绕公共卫生服务、应急物资保障、防灾减灾、老旧小区改造、交通物流、5G网络、数据中心、医废处置等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以及优先保障“三农”投入,优先用于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的公益性项目,加强项目跟踪落实,形成有效投资,促进一批民生重点项目落实落地。三是落实争取项目资金考核办法,各级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争资合力,积极争取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对冲经济下行压力。
3.统筹盘活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各部门切实树牢全区一盘棋思想,打破条块分割,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对除疫情防控和“三保”之外的专项资金,由区级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筹使用,集中财力办大事。二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政策要求及时收回结余资金,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机制。三是强化统筹。坚持规划引领,以项目为载体,对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资金,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统筹使用,形成资金聚集效应,重点加大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建设资金的统筹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4.兜牢“三保”底线,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一是落实中央过紧日子的政治要求,形成过紧日子的共识。二是坚决落实“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支出。三是对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压减15%,“三公”经费压减3%。取消政策到期和一次性的项目,归并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项目。四是坚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量力而行,对不该开支或不必开支的事项一律不得开支,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五是严控各类会议、培训、表彰、奖励、装修等事项以及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支出。
5.强化预算约束,提高资金绩效管理。一是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根据事业发展实际需要和财力可能科学核定预算;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区级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剂追加事项。二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落实预算编审、事前评审等制度,及时调减预算不实支出,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三是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落实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要求,健全地方政府债务常态化监测机制,有序稳妥化解存量;推进融资平台公司规范转型发展,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6.坚持党建引领,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政”在“财”前,首先把财政机关当成政治机关,切实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统一领导,坚定财政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各项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地落实。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创先争优,进一步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三是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健全机关考勤、作风、学习、督办等制度,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为谋划推进“十四五”咸安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思想活力和财政动力。
各位代表,2020年是极不寻常的一年,全区财政收支平衡任务艰巨,完成全年预算目标难度很大,但我们相信,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只要坚持新发展理念,坚定发展信心,对外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加强招商引资,对内统筹盘活资金,厉行勤俭节约,推进绩效管理,我们一定能兜牢“三保”底线,落实“六保”任务,为新时代咸安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2020年6月22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陈恢根
各位代表:
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的主要工作
一年多来,区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共召开主任会议11次、常委会会议11次,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9个,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视察10次、执法检查1次、评议政府部门5个、专题询问3次,全面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新冠肺炎疫情疫情发生后,区人大常委会迅速行动、依法履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宣讲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动员全区各级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投身抗疫主战场,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了人大作为。
一、维护核心、围绕中心,政治站位有新高度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自觉将党的领导贯穿依法履职全过程,与区委在政治上同向、思想上同心、工作上同步、发展上同力。主动服从服务工作大局,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区委汇报工作,坚定不移执行区委决策,确保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不折不扣落实区委人事意图,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6人次,补选市五届人大代表1人、区五届人大代表11人。
服务大局履职责。助力脱贫攻坚战,扎实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发挥各级代表的资源优势,深入贫困村和贫困户,开展科技咨询、医卫服务、文化下乡、法律援助、就业培训、岗位提供、产业开发、信息服务等各具特色的帮扶活动,督办了811件代表建议的落实落地。关注生态环境保护,听取和审议全区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组织代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视察、农村“厕所革命”及污水治理工作调研、天然林保护与修复工作视察、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助推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生态文明建设。重视债务风险防范,开展政府债务情况调研、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调研,助推全区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积极担当促发展。按照区委“六联”工作要求,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深入基层,尽最大努力为基层组织和干部群众排忧解难。全力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支持参与汀泗桥镇洪口村熊家湾片区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长寿村乡村振兴暨村湾整治工作、赛丰和大坪两个重点贫困村精准脱贫工作;高度重视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开展宣传教育、环境卫生整治、交通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积极帮助包保社区解决基础设施建设问题和工作困难;在全国“两会”、全省“迎大庆、保军运”等重要时段、关键节点,按照区委要求认真开展维稳督查;围绕重大事项依法行使决定权,积极发挥民主决策作用,对经济开发区及乡镇污水处理厂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民生工程的实施依法进行了审议决定;大力推进了区文体中心和华中文化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在各项中心工作的主战场上,充分彰显了人大的“一线意识”和“一线作为”。
二、秉持公心、戮力同心,依法监督有新成效
聚焦财经工作质效抓监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紧紧围绕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这个最大的中心任务,依法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预算调整方案、“十三五”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针对财政收入和支出压力增大、支出不均衡、借出资金存在坏账风险、部分重点项目实施缓慢、资金使用绩效不高等问题,提出了相应建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专题询问,会同审计局整改突出问题68项。深化预算监督方式改革,建立“区人大在线监督网络中心”,实现省市区三级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纵向贯通,为实现对“四本预算”全口径、全过程监督奠定坚实基础。
聚焦保障改善民生抓监督。针对社会普遍关注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组织开展城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专题督办、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情况专题调研、义务教育信息化建设专项视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题调研、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专项视察,监督各类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紧盯桂花产业、楠竹产业和茶产业发展、产业扶贫、天然林保护和修复、保健品市场整治、高考改革、建筑市场管理等工作的痛点难点,对5个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履职工作评议,开展农业产业化发展及产业扶贫工作专题询问。通过强化刚性监督、实施精准监督,促进部门改进作风、履职尽责,推动事业发展、民生改善。
聚焦法治咸安建设抓监督。自觉强化人大在法治咸安建设中的责任,着力推进普法教育和法律监督。通过主任会议、常委会会议、支部主题党日、座谈会、培训会、宪法宣传走廊、宪法宣誓制度落实情况专项督导等途径和方式,增强尊崇宪法、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听取和审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项报告、法检“两院”的半年工作报告,对禁毒法专题询问交办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专题询问。制定出台《咸安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办法》《咸安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规范》。依法决定增加人民陪审员名额并进行任命。着力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开展可再生能源法和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湖泊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切实保证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实施。全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58人次,向公检法等单位批转信访件10件,确保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
三、坚守本心、不负民心,代表履职有新作为
增强代表“善履职”的能力。健全完善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坚持邀请人大代表和基层人大干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视察、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工作评议、外出考察等活动。坚持常委会会前学法制度,举办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宪法、监督法、依法治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一系列专题辅导讲座,补齐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法律法规、履职知识等方面的短板,练就过硬本领,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和监督水平。
激发代表“愿履职”的热情。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帮助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落实区政府领导领办、部门承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建议办理机制,采取代表监督与媒体监督相结合、现场督办与会议督办相结合、网上监督与网下监督相结合、分散督办和集中督办相结合等方式,加大沟通协调力度,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推进代表建议办理由“过程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如“关于建设花纹水厂的建议”有效落实,圆了当地1万群众的“自来水梦”;“关于推进长江引水管网向汀泗桥镇古塘村延伸的建议”高效办理,让3千群众彻底告别了“吃水难、吃脏水”历史;“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建议”高标准落实,我区以总分第一成绩荣获全省“四好农村路”示范区称号。区人大代表提出的85件建议,通过锲而不舍地跟踪督办,办理见面率、回复率均达100%,办结和正在办理率为97%。
创新代表“勤履职”的机制。完善代表履职管理办法,建立代表履职档案,实化、细化、量化代表履职内容,实现代表活动全掌握、代表履职全记录。规范“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活动室”平台建设,丰富“代表联系选民”“代表述职评议”等活动载体,组织人大代表“进选区、访选民、察民情、听民意、解民忧、惠民生”,力所能及为选区和选民办实事、解难事,践行“为民服务、为民代言,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求,充分发挥监督促进、桥梁纽带、表率示范作用。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战中,全区各级人大代表义无反顾、挺身而出,积极投身抗疫一线,保障物资供应,踊跃捐款捐物,主动建言献策,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践行了代表人民、为了人民、服务人民的光荣使命。
四、不忘初心、淬炼忠心,自身建设有新提升
学思践悟尽职守。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断推动学习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高质量组织干部读书班和集中学习研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先进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千个机关支部联千村、万名党员干部解万难”“坚守初心担使命,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主题教育期间,通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共为民服务解难题24个。认真开展挂点乡镇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推动软弱涣散党支部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传播人大好声音。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大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讲好人大故事,促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在《香城都市报》、咸宁人民广播电台开辟“咸安区人大代表风采”专版专栏,在重要版面和重要时段深度宣传代表履职事迹。人民网、省市人大网、《湖北日报》《楚天主人》《咸宁日报》、咸宁电视台、云上咸宁等媒体多次报道我区人大工作。湖北日报专题报道了区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询问、工作评议以及区人大机关的驻村扶贫工作。
勤政廉政做表率。严格落实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要求,积极支持区纪委监委派出纪检监察组工作,认真开展第二十个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自觉做好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自纠、公车使用管理整改、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整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形式主义挂牌问题清理规范等系列工作,时刻警醒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保持了常委会机关良好的勤政廉政秩序。
关键时刻显担当,危急时刻见境界。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坚决服从区委安排,闻令而动、勇挑重担,争当抗疫“排头兵”和“主力军”;全体机关干部始终保持战斗姿态,下沉一线、逆向前行,争做群众“贴心人”和“主心骨”。他们用默默无闻的行动,用无怨无悔的付出,践行了履职为民的初心使命,展现了忠诚担当的品格风范。
各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导,在于区委的坚强正确领导,在于区“一府一委两院”的密切配合,在于全体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人大工作者的尽心履职,在于全区人民的信任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依法监督的实效还需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机制还需进一步落实,常委会自身建设还需进一步完善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切实加以改进。
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展。
今年以来,按照区委统一部署,常委会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下一步的主要工作安排是:
一、坚持制度自信,提升人大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在助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人大制度优势。坚持党的领导。落实党管人大工作要求,及时将人大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向区委请示报告。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坚决做到“区委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带头开展宣讲。坚持常委会会议专题讲座机制,领导班子成员带头,为人大干部、人大代表和基层干部群众宣讲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全国“两会”精神,宣讲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宪法相关知识,不断增强全社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解和认同。始终干在实处。把人大工作做在点子上,上符合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下回应百姓关切。在“共同关注、容易聚焦、引发共鸣”的问题上下力气,把污染防治攻坚战、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禁毒、看病难看病贵、学校安全管理、老旧小区整治、复工复产等作为人大重点监督议题,真正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人大监督的成效。
二、围绕发展大局,贡献人大力量。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区工作大局中去思考谋划,突出重点议大事。深度参与区委中心工作。对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执法、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开展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困难;继续选取5个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履职工作评议;听取全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扎实开展“六大”活动,为推进咸安高质量发展贡献人大力量。持续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根据人大代表的建议意见,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转为人大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改进工作、保障民生。对城区老旧小区突出问题开展视察调研,推动老旧小区改造、整治和管理,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对医共体建设开展调研视察,进一步推进全区医疗资源整合,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开展全区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作专项报告,持续关注全区天然林保护工作和农村安全饮水问题。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创新开展以“联系基层群众、助力民生改善,联系经济实体、助力经济发展,联系社区村居、助力文明创建,联系乡镇人大、助力基层建设”为主要内容的联系帮扶活动,密切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拓宽和畅通社情民意表达渠道,提高代表建议的提出质量和办理质效。
三、提高工作质量,履行人大职责。在重程序、讲规范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人大履职行权的质量。在刚性监督上下功夫。让人大监督“长出牙齿”、更有质效、更有权威。专项审议实行“双查双审”,对审议意见落实整改情况进行再审,并进行满意度测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形成的材料要达到“三四三”要求,即三分成绩、四分问题、三分建议;工作评议、专题询问问出辣味、问出压力、问出效果。在难题破解上下功夫。坚持问题导向,围绕突出问题,支持“一府一委两院”改进工作、促进发展。持续关注“基本解决执行难”,助推实现“切实解决执行难”;持续监督禁毒工作,一抓到底,助推禁毒示范区建设。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完善区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力求更加具体、细化、可操作。严格执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考试、任免条件审查、拟任职发言、宪法宣誓制度,提升人大任命干部法治意识、人大意识,保证人大任免工作严肃性、科学性。对人大议事规则、工作规则、运行机制、内部管理制度等进行完善,提高人大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四、增强履职实效,展示人大形象。严格要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机关干部和人大代表三支队伍,时刻不忘为民之心,时刻不忘敬畏之心,适应新形势、迎接新挑战、建功新时代。加强自身建设。压紧压实常委会党组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主基调坚持下去,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克服“走过场”、实效不强的问题,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人大干部队伍。强化履职管理。以正向激励为主,通过量化考核,让优秀代表评比、推荐连任代表更具科学性。落实代表退出机制,对不称职代表进行劝辞,依法终止代表资格,激发代表履职动力。讲好人大故事。常态化与主流媒体合作,开辟专版专栏宣传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围绕代表履职事迹,持续采写宣传代表风采。通过讲好人大故事,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生机与活力。
各位代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即,民族复兴光明前景催人奋进。让我们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奋力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努力奋斗!
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22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咸安区人民法院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人大五届三次会议决议,在区委领导、区人大监督、区政府和区政协的关心支持及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紧紧围绕咸安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全力护航咸安高质量发展。
执法办案再创佳绩。受理各类案件13013件,结案10687件,分别增长17.3%和21.7%,法定期限内结案率①100%。在案件持续增长、编制人数减少的情况下,法官人均结案267件,同比增长22%,结案数历史首次破万件。
服务大局精准发力。出台《优化司法服务保障咸安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积极改善营商法治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加强农民工工资案件审判执行工作,执结标的157.3万元,助力脱贫攻坚。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追究生态修复责任,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以实干笃行护航三大攻坚战。
司法改革亮点纷呈。圆满完成内设机构改革②,减少机构11个,精简比例52.4%。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推进刑事速裁③工作落实落地。多元解纷工作提档升级,选派法官进驻市人民调解中心,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格局,拓宽矛盾纠纷化解渠道,《人民法院报》头版头条专题报道。
队伍建设持续发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以案为戒,正风肃纪”“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加强内部管理”专题活动,着力提升干警政治定力和履职能力。积极推进法院“新时代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培养选拔年轻干警,夯实咸安区审判事业发展基础。
一、提升政治站位,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牢记人民法院的政治机关属性,自觉把讲政治的要求贯穿司法审判工作始终。
(一)深化扫黑除恶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3件29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7人,重刑率24%。从严从快审理聂亚杰、徐建立④等20名被告人涉黑案,一审分别判处二十二年至一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依法审理恶势力校园套路贷案⑤,坚持惩教结合,感化被告人悔过自新,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共同维护校园平安。深入挖掘黑恶线索,聚力“打伞破网”“打财断血”,开展涉黑涉恶案件大摸底、大排查,有力促进扫黑除恶斗争向纵深推进。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上,我院工作经验获省高院充分肯定。
(二)着力维护安全稳定。受理刑事案件1051件,审结874件,同比分别增长43.6%和43.8%。从严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231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提高罚金金额,严格缓刑适用,审结“醉驾”案件297件。依法严惩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犯罪,原市戒毒所所长金世勇,原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市客管所所长胡斌等案件公开公正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件55件,如答邦军、唐冲贩卖毒品案,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和七年六个月。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和禁毒宣传,营造浓厚禁毒氛围。
(三)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审结行政案件210件,其中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25件,同比分别上升22.9%和52.2%。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全力做好“迎大庆、保军运”信访维稳工作,着力化解积案,引导信访转“网访”,保障重大活动顺利开展,国庆和军运期间,实现涉诉信访赴省进京零目标。持续开展校园普法活动,赴全区中小学进行法治宣讲,受众人数3000余人。坚持以案释法,以公正裁判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年发布宣传稿件54篇,其中省级以上16篇,胡解生抢夺公交车方向盘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释法宣传被新华网等各大媒体转载。
二、坚持服务大局,为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审判力量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不断优化司法服务保障水平,让审判工作成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
(一)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受理商事案件6590件,审结5199件。开通民营企业审判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快审快执快结。依法审结破坏市场秩序的商业贿赂、合同诈骗、串通投标、非法经营、强揽工程等案件10件,净化招商引资环境。护航民营企业发展,依法为恒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等企业执行货款累计八千万元。延伸司法职能,开展服务企业“三个一”活动⑥,主动对接汇美达工贸有限公司等十四家重点民营企业,帮助解决涉法问题。
(二)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审结涉及借款合同、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等案件1903件。规范引导民间融资,依法审理咸宁通圣太乙旅游实业有限公司和咸宁太乙温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依法处置“僵尸企业”,为精准服务经济转型升级提供司法保障。慎用财产保全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如咸宁宏大城市广场开发有限公司等系列执行案,我院妥善把握时机,注意方法,促进企业引进外资,重获发展。
(三)筑牢生态环境司法屏障。强化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对涉生态资源的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全力守护“绿水青山”,依法审理斧头湖环境公益诉讼一案,加强环境司法保护,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三、践行司法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坚持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服务和改善民生提供法律保障。
(一)依法保障民生权益。运用车载法庭等方式开展巡回审判15次,及时就地化解纷争。审结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等案件582件,相邻关系、所有权等物权纠纷案件63件,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等人格权纠纷案件48件,切实以司法护民生。对执行案件办理情况实行短信推送,便利当事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
(二)全力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4373件,执结3735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9.7亿元。完善繁简分流机制,优化力量配置,实现“简案快执、难案精执”。坚决打击拒执行为,司法拘留137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拒执罪6件6人,将1554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实行“互联网+司法拍卖”,网络司法拍卖成交金额7860.18万元。完善“1+2+N”执行信息化系统⑧,优化执行查控、网络评估、信用惩戒系统,以信息技术提升执行效率。
(三)强化便民利民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开通网上立案平台,开展诉讼引导9400余人次,“12368”司法服务热线提供法律咨询500余人次,99.8%的案件当场登记立案。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健全判决释法说理机制,探索律师介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模式,尽力做到“案结事了”。专项开展农民工工资、“三农”案件审执活动,追讨农民工工资157.3万元。
四、深化司法改革,提升司法效能和公信力
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让司法改革成效更好服务人民群众更高层次的司法需要。
(一)圆满完成机构改革任务。以审判工作为中心,合理配置审判机构和综合机构的数量,将院机关原有的21个内设部门整合为10个,理顺权责关系,优化工作分工,提升工作效能。
(二)积极推进刑事速裁工作。与区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制定《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简化法庭调查辩论环节,有效缩短案件庭审时间,提升审判效率。自刑事速裁工作开展以来,适用该程序结案119件。
(三)全力深化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⑨,积极参与市人民调解中心建设,设立法官工作室,派驻快审团队,积极履行“指导调解、诉调对接、司法确认、速裁快审、协助培训、协调督办”六项职责。
五、建设过硬队伍,推进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坚持把队伍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教育引导干警筑牢理想信念、砥砺作风品行、增强履职本领。
(一)坚定政治信仰。以思想教育为切入点,以主题党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为载体,扎实开展五项教育活动,夯实宗旨意识。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法宣在线”平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深入基层、广开言路、端正态度,解决“为谁执法,怎么执法”的问题,树牢群众观念。坚守公平公正、坚决履行职责,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政法队伍。区法院荣获咸宁市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特别贡献奖,法官汪向阳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二)提升司法能力。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司法能力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组织干警赴浙江、山东等地考察学习。开展优秀庭审、优质案件、优秀裁判文书评选和书记员速录比赛,实现以赛促训、以评促改。通过云上咸宁展现本院先进人物事迹,联合咸宁市广播台开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咸安法院故事”宣传专栏,激励干警见贤思齐、争先创优。举行“五四”主题活动,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材。与武汉东湖学院签订合作共建协议,拓展合作领域、完善双向交流机制,促进整体提升。开展读书分享会、马拉松等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生活。
(三)强化作风建设。召开“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专题会议,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宣教月活动,强化广大干警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意识。加强考勤管理,有效整治“庸懒散松”等不良作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法院、出席会议、旁听庭审、见证执行34人次。加强内部监督,开展司法巡查,对相关问题通报问责12人次,转变司法作风。
各位代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咸安区人民法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区委坚强有力领导下,认真落实依法防控要求,对三起涉疫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切实为抗疫护航。坚持审慎善意文明司法,积极为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深入开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活动,为疫后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各位代表,一年以来,咸安区人民法院知重负重,迎难而上,取得了一定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领导,区人大的监督,区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向各位代表、委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楚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着诸多压力和困难,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譬如:办案压力巨大、司法能力有待提升、少数干警纪律作风有待加强、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法治宣传广度深度不够等等。我们的工作与区委的要求、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我们必须时刻保持警醒,在各方的关心支持下,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一阶段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新冠肺炎疫情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司法工作也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稳中求进,忠实履责,依法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保障疫情防控,维护大局稳定。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各项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妥善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依法准确适用不可抗力规则,合理平衡当事人利益,引导各方共担风险、共克时艰。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有效运用“活封”措施,尽最大可能保持企业财产运营价值。充分运用司法手段,帮助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
二是强化政治建设,提升司法能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三项队建”,努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高素质队伍。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坚决惩治司法腐败,确保公正廉洁。加强民法典的学习培训,着力提升司法能力。
三是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六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加强对金融债权的司法保护,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积极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构建解决执行难工作长效机制,营造有利于发展的执法环境。有力有序开展“六大”活动,按照“深实严细久”要求,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满足司法需求。强化服务意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涉民生犯罪,化解涉民生纠纷,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依法完善司法救助措施,加大力度,规范程序,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深度,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积极建立移动互联时代诉讼新模式,方便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
五是深化司法改革,化解案多人少矛盾。深化“分调裁”工作机制,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传承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新格局。不断完善司法办案责任制,建立科学的绩效评价体系,实现业绩评价与员额退出、惩戒、激励机制有效衔接。
六是建设智慧法院,推进“一化两中心”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和执行指挥中心优化升级。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创造新动能。
各位代表,今年工作时间即将过半,法院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我们将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咸安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部分用语说明:
①法定期限内结案率:指在法律规定的审限内审结的案件数(不含批准延长审限,但包括扣除、中止、中断审限)与结案数之间的比例。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
②内设机构改革: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最高人民法院联合下发文件(法发〔2018〕8号),要求积极推进省以下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工作,提出坚持优化协同高效原则,精干设置内设机构,严格控制内设机构规模,推进审判职能优化、内部管理扁平化,建立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机构设置模式和人员配置模式,巩固司法责任制改革成果,落实新型审判权运行机制,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供有力组织保障。
③刑事速裁: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认罪,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单处罚金危险驾驶等十一类案件,在遵循法律基本原则、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期限。
④聂亚杰、徐建利等20人涉黑案:2003年初,被告人聂亚杰犯抢劫罪刑满释放后,为承揽工程牟取经济利益,网罗社会闲散人员,为其树威风、撑场子,逐步形成以被告人聂亚杰、徐建利为组织者、领导者的犯罪组织。该组织人数众多,分工明确,自2003年开始,利用其影响力“以黑护商”,承揽多个工程项目,通过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活动以及经营实体,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有组织地大肆进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对人民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在杨下村、双泉村等开发区域和工程领域,干扰、破坏正常生产、经营、生活,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生活秩序。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以及相关量刑情节,于2019年11月29日作出一审判决,对聂亚杰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徐建利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十八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八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被告单位咸宁宏基商砼有限公司以犯逃税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
⑤校园套路贷一案:2017年10月初,被告人王某、邓某豪、覃某川设立了专门针对在校大学生放贷的“花啦分期”工作室,召集被告人杨某等人形成结构稳定、分工明确,以民间放贷为名,进行敲诈勒索和诈骗钱财的校园“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该团伙与被害人签订“借款合同”后,捏造保证金、手续费、审核费、中介费等变相克扣借款本金、设置苛刻还款周期,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假借催收“全款”漫天要价,以败坏名声、告诉父母、起诉相威胁,利用被害学生胆小怕事的心理,采用频繁“约见”被害人进行滋扰、控制的软暴力手段,勒索大学生及其父母钱财,严重影响了被害大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严重扰乱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法院综合考量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性质以及相关量刑情节,于2019年9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对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五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分别处以相应罚金。
⑥服务企业“三个一”活动:即法院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对口联系一批骨干企业,帮助其解决涉法问题;每年至少为辖区骨干企业法人代表和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堂法治课,帮助企业规避经营风险;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企业胜诉债权专项执行活动,及时解决企业胜诉债权。
⑦切实解决执行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切实解决执行难”。2016年,为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三年来,执行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目标如期实现。2019年6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纲要(2019-2023)》,提出,要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坚定不移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奋勇前进,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制度化机制化,二是进一步深化执行体制机制改革,三进一步推进现代信息科技在执行领域的广泛、深度应用,四是进一步转变执行理念,五是进一步优化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综合应用,六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⑧“1+2+N”执行信息化系统:即加快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平台为核心,以四级法院统一的办案系统和执行公开系统为两翼,以网络查控、评估拍卖、信用惩戒、执行委托等N个执行办案辅助系统为子系统的执行信息化系统建设。
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2019年年初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是要实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共建共治共享“三共一体”,健全分层递进、衔接配套的纠纷解决体系,加强纠纷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以柔性方式缓和、减少诉讼程序和司法裁判的刚性带来的冲击。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过去五年,全国法院年受理案件数不断攀升。非诉讼解纷方式有利于降低当事人的时间成本、物质成本和机会成本,为纠纷解决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更便捷有效的途径,同时可以分流法院案件压力。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进一步提升了“枫桥经验”纠纷化解境界,是在新时代实现对“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0年6月22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陈先明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以来检察工作回顾
2019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大力支持和区政协民主监督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和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全面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融入中心工作,着力促发展保民生
坚持把检察工作融入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主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努力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助推打好“三大攻坚战”。落实上级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继续对铁铺村26户76人定点脱贫跟踪,帮扶资金18万元用于农业生产,大力推进精准扶贫与司法救助相结合,救助2名被害人贫困户3.5万元。深入开展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38人次,确保“迎大庆、保军运”期间涉法涉诉赴省进京零上访;对10件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依法打击,追赃挽损718万余元。继续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28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9件,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支持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班子成员走访民营企业、宣讲新“鄂检十条”,听取意见,提供法律服务23人次。对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依法批捕28件36人,提起公诉14件28人。注重对涉罪民营企业负责人的司法保护,依法不批捕或建议解除羁押5人次,尽量减少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加强民营企业产权保护,批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案1件2人,起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1件1人。
保障民生民利。批捕起诉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 3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和用药安全。如文某、许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开展防范非法集资、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加大人民群众“钱袋子”司法保护,突出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59人,起诉17人,批捕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3人。加强大数据时代公民个人信息保护,起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嫌疑人2人。
防疫办案不放松。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们坚持自身防疫与依法履职两手抓,以实际行动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2020年1月至4月,共办理审查批准逮捕案件82件101人,审查起诉案件200件285人,其中涉疫刑事犯罪案件5件7人,批捕4人、起诉4人。如马某某涉嫌口罩诈骗101.5万元批捕案件被选入全省十大打击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
二、聚焦法律监督主业,推进平安咸安建设
积极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保安全护稳定,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共批捕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682人,起诉1204人,出庭指控895件,同比分别上升16.8%、33.3%、37.3%。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打财断血”、“打伞破网”。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6人,不捕1人,提起公诉20人。如聂某某、徐某某等20人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涉罪12宗,20名被告人均在检察机关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提出的判处有期徒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并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均被一审判决采纳。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性侵、抢劫、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70人,不捕涉罪未成年人24人;提起公诉48人,不起诉涉罪未成年人15人。司法救助3名未成年被害人11万元,对一起监护性侵案件向法院提出撤销监护人资格。落实“一号检察建议”为主要内容的“法治进校园”宣教活动32次,成立咸安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和观护基地,发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察建议15份,实现专业办案和社会帮教的深度融合。
努力做优刑事检察。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63人,起诉61人;严惩涉枪涉爆、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242人,起诉267人;突出打击涉黄涉赌等犯罪,批捕93人,起诉14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刑事案件5件5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9件,撤案20件;纠正漏捕19人,纠正漏诉3人、漏罪6人。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向二审提出抗诉2件。纠正监管场所各类违法7件,纠正监外执行违法38人,监督收监2名社区服刑人员,办理服刑人员重新犯罪案件1件1人。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20件,办案机关采纳变更建议117人。
努力做强民事行政检察。加强对生效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1件。其中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件,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提请抗诉1件;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民事执行案件10件,发检察建议15份,法院已采纳。加强对生效行政判决、裁定和审判、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办理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件,提出检察建议12件,法院已采纳。
努力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公益诉讼案件立案51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0件,提起诉讼1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29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5件。督促行政机关关停和整治违法排污企业和经营户6家,拆除水库违法建筑2处,拆迁养猪场4家,治理湿地污染源7处,整治不合规入网餐饮服务433家,保护古树、古民居、文物单位8处。
三、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检察事业发展动力
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部署,牢固树立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抓好检察机关自身建设,以过硬的本领守初心、担使命,不断增强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
狠抓队伍素能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充分依托“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队伍。充分利用干部在线学习APP、学习强国APP、中国检察教育培训网络学院、检答网等学习平台多形式、大规模开展政治、业务学习;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558人次;投入200余万元进行智慧检务建设,提高科技强检工作应用水平。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依法履行惩治职务犯罪新职责,受理监察机关移送起诉案件15件15人,起诉12件12人;侦办市院交办的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2人。发挥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主导作用,对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同意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592件761人,依法建议从宽处理,占同期起诉案件总数的66.1%。积极落实内设机构改革,设置检察一部、二部等9个内设机构,按四大检察工作均衡发展思路,调整职能职责、人员岗位等相关工作。全面落实检察官责任制,24名检察官办案2089件,院领导办案247件。
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年活动,接受市检察院对院党组的巡察工作,严格执行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层层签订“一岗双责”责任书,完善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检务督察等机制,倒逼干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职业素养,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不断增强。开展检务督察49次,发通报14期,约谈提醒6人,对巡察反馈的23个问题全面整改落实。
四、接受人民监督,提升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坚决贯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工作的决议、审议意见,积极配合区人大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专题调研,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办理建议9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152人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多方面全方位了解检察工作。
拓宽人民群众监督渠道。依法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律师会见、阅卷、调查取证等执业权利,接受当事人及律师监督。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3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视察座谈165人次。深化检务公开,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2372条、重要案件信息585条、法律文书751份。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在“两微一端一网”平台发布信息350条,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宣传报道100余篇。
各位代表,过去的一年多来,面对检察职能调整、多重改革叠加、疫情防控等复杂形势,我们在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以上成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各位代表,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还需不断提高;二是检察办案能力还需不断适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司法体制改革新要求;三是检察工作发展不平衡,法律监督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四是检察队伍建设还有待加强。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努力改进。
下一步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又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检察工作面临的形势更加复杂、任务更加艰巨。在这至关重要的一年,我院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我区发展思路,认真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忠实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进一步服务和保障大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到全区发展大局中来谋划推进,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以办好案履好职的实际行动,为“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贡献力量。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把化解风险、维护平安稳定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加大对风险防范、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领域犯罪打击力度,从严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非法集资、虚开发票骗税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把司法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严格执行《湖北省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落实好新“鄂检十条”和《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是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决打击渗透颠覆、暴力恐怖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以“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为主攻方向,加大力度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7月底前对在办案件全部提起公诉,实现检察环节零积案。严厉打击恐爆枪、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安全。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助推区域治理现代化,进一步发挥检察建议督促、纠违作用,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为区域治理现代化提供检察方案、贡献检察智慧。落实检察建议公开宣告制度,维护法律尊严、法治权威。做实做优司法为民“八件实事”,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是进一步强化法律监督。认真学习《民法典》,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主动自觉适应检察职能变化,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监督、做强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做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发挥“捕诉一体”体制机制优势,强化侦查监督平台学习运用,加强刑事抗诉工作的力度和质量。持续抓“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副校长活动,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要实施有针对性的帮教。认真研究民商事案件的新特点新态势,努力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效果;在保持适当公益诉讼案件办案规模基础上,大力提高办案质量。发挥“两法衔接”机制作用,助推行政机关依法高效履职,切实在监督中体现支持,做到双赢多赢共赢。
四是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创新。认真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多项举措,继续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工作,充分激发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上,要加大办案总量,扩大适用罪名,充分适用速裁程序,多提确定型量刑建议,力争值班律师全员参与。提高对“案-件比”这类重点核心数据,通报、分析的频次,让“案-件比”这一核心指标深入人心。同时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检验,努力在更高层次上实现公正和效率相统一。
五是进一步打造过硬检察队伍。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铁一般”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把以人民为中心落到实处。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之以恒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充分发挥检察政治思想教育作用,推进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干警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继续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年活动,推进“三个规定”落地生根。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积极营造严管厚爱、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落到实处。
各位代表,今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现在已是六月。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人民的希望变成我们的行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检察力量!
有关用语说明:
[1]一号检察建议: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史上首份检察建议书(一号检察建议)。一号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是,建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性侵害的制度机制;加强对校园预防性侵害相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处理有关违法违纪人员等。
[2]司法救助: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由于他人犯罪行为的侵害,经济上受到重大损失,以致生活难以维持,国家给予一定的临时性、应急性帮助的制度。
[3]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4]四大检察: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中指出:更好发挥人民检察院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各项检察职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更高水平司法保障。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四大检察监督职能得到了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肯定,标志着中国检察监督体系日趋成熟和定型,对中国检察制度的科学发展有着里程碑意义。
[5]捕诉一体: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行的内设机构和工作机制改革,主要内容是将检察机关侦查监督职能和公诉职能整合,同一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及诉讼监督等工作,由同一个检察官或检察官办案组全程负责办理。
[6]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根据2018年修订《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对于指控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同意检察机关的量刑意见并签署具结书,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7]刑事速裁:2018年修订《刑事诉讼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不受《刑事诉讼法》第一节规定的送达期限的限制,一般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和被告人最后陈述的意见;速裁案件,法院应当在受理后十日内审结,可能判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速裁案件,应当当庭宣判。
[8]内设机构改革:根据《湖北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方案》鄂编文[2019]19号规定,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后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具体包括:第一至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新组建的8个检察部门,按照案件类型和业务性质赋予了新的职能职责:第一检察部负责普通刑事犯罪案件检察,第二检察部负责重大刑事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检察,第三检察部负责刑事执行检察,第四检察部负责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等工作,第五检察部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第六检察部负责案件管理、法律政策研究、检务督察、人民监督员等工作,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宣传、检务保障、检察技术等工作,政治部负责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人事工作。
[9]诉前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之前,应当先行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检察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依法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书面回复检察机关。若逾期不履职,检察机关将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安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6月23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区长魏朝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区人民政府2019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总体思路、主要预期目标和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区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区委“三个一”工程,着力打造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凝心聚力、奋发有为,汇聚共克时艰的磅礴力量,坚决夺取全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0年6月23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区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咸安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的决议
(2020年6月23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区级预算草案,同意区五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咸安区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区级预算。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6月23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了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以来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助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依法履职尽责,积极担当作为,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紧紧依靠人民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为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6月23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张忠波所作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区人民法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要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忠实履行法定职责,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解决执行难,着力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咸宁市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6月23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陈先明所作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肯定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区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的决策部署,忠实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全面协调发展,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1号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选举王平、王红波、张绪华、陈振中为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6月23日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公告
第2号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6月23日选举陈先明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组织法》第八条规定,本次会议选出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咸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现予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