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报(总第104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0-07-30 | 48405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207   2号(总号104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1

“十个坚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2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5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0

关于接受蒋志强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11

关于接受王成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12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告…………………13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14

关于咸安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熊秋秀26
咸安区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张忠波36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陈先明43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50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次会议议程

202073

1.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2.法治专题讲座;

3.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4.审议通过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咸安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十个坚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拓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科学内涵、基本特征和本质要求,标志着我们党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规律性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科学阐述了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历史必然、特点优势、实践要求,明确提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重大原则、思路举措、重点任务,我们要全面学习领会。

第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必须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第二,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这条道路是近代以来中国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是坚持党的本质属性、践行党的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我们需要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但绝不照搬西方政治制度模式,绝不放弃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根本。

第三,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点和优势。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不断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作用,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第四,坚持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发展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健全的人民民主,不断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第五,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

第六,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集中制是中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坚持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保证国家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坚持在党中央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第七,坚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健全宪法实施监督机制和程序,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第八,坚持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把发展改革决策同立法决策更好结合起来,加强重要领域立法,确保国家发展、重大改革于法有据。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遵循和把握立法规律,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第九,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设计的基本要求,就是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在我们的政治体制中,人大就是要对“一府两院”起监督作用。人大要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坚持监督和支持相结合,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十,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各级国家机关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对自己选举和委派代表的基本要求。要紧紧抓住人民代表大会这一主要民主渠道,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上面列举的十个方面,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主要内容。总书记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重要论述还有很多,并且在不断丰富发展、与时俱进。我们要全面、持续、深入地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自觉用以指导和推进新时代人大工作。


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重大意义
 

依法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2020年5月29日)

习近平

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安排这次集体学习,目的是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推动民法典实施,以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好保障人民权益。

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我们党都高度重视民事法律制定实施。革命战争年代,我们党在中央苏区、陕甘宁边区等局部地区就制定实施了涉及土地、婚姻、劳动、财经等方面的法律。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制定实施了婚姻法、土地改革法等重要法律和有关户籍、工商业、合作社、城市房屋、合同等方面的一批法令。我们党还于1954年、1962年、1979年、2001年4次启动制定和编纂民法典相关工作,但由于条件所限没有完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后制定或修订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婚姻法、经济合同法、商标法、专利法、涉外经济合同法、继承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企业破产法、外资企业法、技术合同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著作权法、收养法、公司法、担保法、保险法、票据法、拍卖法、合伙企业法、证券法、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等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之后,我主持3次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分别审议民法总则、民法典各分编、民法典3个草案。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5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实施好民法典,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教育。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调整规范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这是社会生活和经济生活中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涉及经济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活动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把我国多年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一系列重要制度成果用法典的形式确定下来,规范经济生活和经济活动赖以依托的财产关系、交易关系,对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讲清楚,实施好民法典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民法典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制度载体,很多规定同有关国家机关直接相关,直接涉及公民和法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必须清楚自身行为和活动的范围和界限。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第二,加强民事立法相关工作。民法典颁布实施,并不意味着一劳永逸解决了民事法治建设的所有问题,仍然有许多问题需要在实践中检验、探索,还需要不断配套、补充、细化。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同民法典规定和原则不一致的国家有关规定,要抓紧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要发挥法律解释的作用,及时明确法律规定含义和适用法律依据,保持民法典稳定性和适应性相统一。

“法与时转则治。”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经济社会生活中各种利益关系不断变化,民法典在实施过程中必然会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实践表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人们新的工作方式、交往方式、生活方式不断涌现,也给民事立法提出了新课题。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三,加强民法典执法司法活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维护民法典权威的有效手段。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要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费、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活动,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依法严肃处理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和人员。

民事案件同人民群众权益联系最直接最密切。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要及时完善相关民事司法解释,使之同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和精神保持一致,统一民事法律适用标准。要加强涉及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和监督指导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要加强民事检察工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畅通司法救济渠道,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

民法典专业性较强,实施中要充分发挥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等法律专业机构、专业人员的作用,帮助群众实现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发挥人民调解、商事仲裁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工作,通过社会力量和基层组织务实解决民事纠纷,多方面推进民法典实施工作。

第四,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民法典共7编1260条、10万多字,是我国法律体系中条文最多、体量最大、编章结构最复杂的一部法律。民法典要实施好,就必须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认识到民法典既是保护自身权益的法典,也是全体社会成员都必须遵循的规范,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民法典专业术语很多,要加强解读。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点问题,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第五,加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理论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法理论研究和话语体系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日新月异的民法实践相比还不完全适应。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能力和水平。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任免名单

202073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免去周文平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和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蒋志强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073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蒋志强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咸安区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蒋志强辞去咸宁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本决议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王成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职务请求的决议

202073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根据王成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咸安区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成辞去咸宁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本决议报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公告。


咸安区
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公告

根据镇常植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表决接受镇常植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镇常植的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7月3日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

202073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2020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做好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以及对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四十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及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更好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推进全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坚持政治引领,提升人大政治站位

1.夯实思想政治根基。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统领人大工作,把增强“四个意识”、“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根在思想深处、落实到具体行动中,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牢正确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自觉在区委领导下做好人大工作,做到议事谋事紧贴区委意图、工作安排紧跟区委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对区委推荐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任免。

3.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落实“首个议题”学习制度,办好常委会专题讲座,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断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走心。

二、坚持依法监督,全力服务发展大局

4.助力经济转型发展紧围绕经济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这个最大的中心任务,重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促进中央支持湖北疫后重振“一揽子”政策在咸安落地落实;继续选取5个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监督政府工作部门在疫后重振的经济发展战中依法履职、优化作风、当好“店小二”。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为审查“十四五”规划纲要作准备听取2019年区级决算草案和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2018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和政策实施效果发挥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作用,推进预决算全口径、全过程实时监督。

5.助力保障改善民生。围绕代表呼声高、社会反映强烈、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实施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听取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作专项报告,跟踪监督民生工程建设实施;听取审议全区医共体建设情况报告,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执法检查,促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听取审议全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开展城区老旧区整治改造工作视察,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工作视察,监督惠民政策落实,助推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6.助力法治平安建设。全力支持监察委工作,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贯彻实施。听取审议区“两院”关于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区人民法院对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定期组织区人大代表开展旁听法院庭审活动,听取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加强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持续开展禁毒工作监督,适时作出关于加强禁毒工作的决定,助推咸宁全国禁毒示范城市创建。积极参与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立法调研,为法治化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建言献策。完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办理反馈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交办件的跟踪督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坚持优化服务突出代表主体地位

7.强化代表履职管理。持续推进“三联”工作,密切常委会同人大代表的联系,切实发挥好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及时把区委决策和部署传达下去,把基层反映和群众呼声带上来,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的作用。组织代表回原选区述职,实现届期内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全覆盖。完善代表履职档案,落实代表履职激励、考勤、约束和退出等履职管理制度。

8.积极组织代表活动。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统一部署,深入开展“聚力乡村振兴、人大代表行动”活动,充分发挥全区各级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中的重要作用;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精心组织代表参与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切实保障人大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9.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完善精准交办机制,进建议办理方式方法,强化领办督办,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群众利益实际问题的建议进行重点处理对本届以来未办成的代表建议进行“回头看”,具备条件的实行二次交办,组织代表专题视察建议办理工作,推动代表建议由重数量向重质量跨越、由办结率向办成率转变

四、坚持与时俱进,全面加强自身建设

10.持续推进制度建设完善与“一府一委两院”协调配合、各级人大组织协同行动、各级人大代表联动履职、各种监督方式组合发力、代表队伍综合管理等工作体系和制度体系,完善常委会监督制度、代表工作制度、机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工委运行规范和议事制度,加强制度执行检査力度,保证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推进基层人大工作更规范、制度更完善、程序更清晰、成效更明显。

11.深入开展“六大”活动按照区委关于开展推进咸安高质量发展“大学习、大调研、大讨论、大统一、大转变、大落实”活动(简称“六大”活动)的安排部署,围绕建设特色产业增长极、转型发展示范区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三大主题开展调研,积极提出破解之策,为区委决策和政府工作提供有益参考,助力提升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水平。

12.认真讲好人大故事坚持正确论导向,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人大网站、公报、微信等自有宣传载体,大力展示人大依法为民履职和代表积极作为的生动实践和丰富成果,进一步突出人大宣传的政治性原则性、引领性,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人大工作的温度,增强人大工作的凝聚力影响力。

13.不断强化作风保障。“严”的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开展好“问题大起底、作风大整顿、工作大落实、效能大提升”作风建设活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调研之风把更多精力放到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推动落实上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职责,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始终以“一线”的勇气直面难题,以“一线”的思维方式投入工作,以“一线”的精神状履职尽责,保持“亲民爱民、担当有为、团结和谐、正气活”的人大机关形象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一: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附件二: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分月安排表


    附件一: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宪法、监督法和我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等规定,对2020年度监督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7月,由城环工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由法制委牵头落实)

3.听取和审议区检察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由法制委牵头落实)

4.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9月,由法制委牵头落实)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作专项报告(10月,由农工委牵头落实)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7.听取和审议 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8.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医共体建设情况的报告(10月,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落实)

9.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咸安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11月,由法制委牵头落实)

10.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12月,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2.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区级决算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4.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5.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8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6.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7.听取《关于咸安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11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三、检查法律法规实施情况

1.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7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8月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工作由教科文卫工委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协调。

2.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检查工作安排在7-8月进行,执法检查报告拟安排在9月份举行的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执法检查工作由财经委具体组织实施,办公室负责协调。

同时,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湖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工作,确保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贯彻实施。

四、开展专题询问、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和工作评议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工作专题询问,专题询问(9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办公室负责协调)

2.开展“推动真奥金银花药业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调研(5-6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3.开展“生态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调研(6-9月,由代工委牵头落实)

4.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调研(6-9月,由法制委牵头落实)

5.开展“咸安区小龙虾产业生产情况”调研(5-6月,由办公室牵头落实)

6.开展“充分挖掘桂花文化 推动生态公园城市建设”调研(6-9月,由教科文卫工委牵头落实)

7.开展“建设华中商用制冷基地”调研(6-8月,由财经委牵头落实)

8.开展全区禁毒工作情况专题调研(9-10月,由法制委牵头落实)

9.开展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建设情况视察,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的视察报告(7-8月,由城环工委牵头落实)

10.开展全区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工作视察,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区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工作情况的视察报告(11-12月,由农工委牵头负责)

11.对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等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9-11月,由代工委牵头、各委室协助落实)

五、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有关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熟练运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送备案审查文件,不断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加强对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督促乡镇人大落实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由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牵头落实,各有关委室具体落实)

六、跟踪监督2019年度交办的意见建议研究处理情况

为保持人大工作的连续性,增强监督实效,根据监督法和我省实施办法的要求,有重点、有选择地对2019年度常委会交办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专题询问意见进行跟踪监督,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9月,由法制委牵头落实)

对列入2020年监督工作计划的项目,各具体组织实施单位要依照监督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确保各项监督工作如期完成。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二: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分月安排

月份

主 要 工 作

承办委室      

协办单位

牵头领导

1

常委会第27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审议区五届人大代表变动及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办公室

代工委

政府办

章成才

张池林

2019年度绩效管理工作综合考评

办公室

张池林

组织代表参加省、市人代会

代工委

张池林

补选咸安区第五届人大代表

代工委

有关部门

张池林

召开2019年度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会

办公室

张池林

召开2019年度党组班子民主生活会

办公室

陈恢根

春节走访慰问

办公室

有关乡镇办

张池林

全员下沉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办公室

有关乡镇办

陈恢根

2

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办公室

代工委

政府办

陈恢根

全员下沉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办公室

有关乡镇办

陈恢根

3

全员下沉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办公室

有关乡镇办

陈恢根

配合市人大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题调研

教科文卫工委

教育局

杨  剑

4

全员下沉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办公室

有关乡镇办

陈恢根

开展复工复产工作调研

代工委

有关部门

倪  琴

配合市人大开展“稳就业 服务和保障民生”“加强社区建设 完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专题调研

法制委

人社局

民政局

章成才

配合市人大开展“深入推进城乡垃圾管理,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专题调研

城环工委

住建局

杨  剑

配合市人大开展宗教工作专题调研

教科文卫

工委

民宗局

杨  剑

配合市人大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法制委

有关部门

章成才

5

开展换届选举工作调研

办公室

代工委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倪  琴

开展推进咸安高质量发展“六大”活动

办公室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陈恢根

开展“推动真奥金银花药业,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专题调研

财经委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陈恢根

吴长勇

开展“咸安区小龙虾产业生产情况”专题调研

办公室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张池林

6

召开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

各委室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陈恢根

开展“生态旅游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专题调研

代工委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倪  琴

开展“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专题调研

法制委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章成才

开展“充分挖掘桂花文化 推动生态公园城市建设”专题调研

教科文卫工委

有关部门

各乡镇办

杨  剑

开展“建设华中商用制冷设备生产基地”专题

调研

财经委

有关部门

吴长勇

7

常委会第29次会议: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草案),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法院、区检察院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办公室

法制委

城环工委

法  院

检察院

环保局

章成才

张池林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执法检查

教科文卫工委

文旅局

杨  剑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

检查

财经委

科经局等各乡镇办

吴长勇

开展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视察

城环工委

住建局

街道

章成才

8

常委会第30次会议: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20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城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工作视察报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执法检查报告

财经委

城环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财政局

发改局

文旅局

住建局

章成才

杨  剑

吴长勇

9

    常委会第31次会议: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并满意度测评《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及执法检查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

办公室

法制委

财经委

法  院

检察院

科经局

章成才

吴长勇

督办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代工委

各乡镇办

有关部门

  

开展全区禁毒工作专题调研

法制委

公安分局

章成才

10

常委会第32次会议: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区级决算报告、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关于2019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2019年度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工作专项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全区医共体建设情况报告

办公室
财经委

农工委

教科文卫工委

财政局
审计局

卫健局

水利和

湖泊局

张池林

杨  剑

吴长勇

11

常委会第33次会议:专题讲座,听取关于咸安区“十三五”规划实施完成情况及“十四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咸安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对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民政局等5个区政府工作部门开展工作评议

代工委

财经委

法制委

财政局

发改局

人社局

医保局

民政局

公安局

应急管理局

倪  琴

章成才

吴长勇

开展全区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工作视察

农工委

林业局

吴长勇

开展人大代表回原选区述职活动

代工委

各乡镇办

有关部门

倪  琴

12

常委会第34次会议:专题讲座,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讨论通过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相关文件、报告(草案),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视察组关于全区天然林保护和修复工作视察报告

办公室

农工委

政府办

林业局

张池林

吴长勇

筹备召开区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各委室

倪  琴

关于咸安区2019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2020年7月3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熊秋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咸安区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主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2019年咸安区环境状况

2019年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人大的监督帮助下,咸安以中央、省、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抓手,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持续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深入实施长江大保护和绿色发展“十大标志性战役”“五个三”重大生态工程,突出抓好城乡黑臭水体治理、水源地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废弃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全域绿化、精准灭荒、厕所革命、河湖流域综合治理等各项工作。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环境空气质量方面:2019年,咸安区环境空气优良率78.9%(2018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57微克/立方米(2018年相比,基本保持稳定),细颗粒物(PM2.5)浓度36微克/立方米(2018年相比,下降7.9%)。水环境质量方面:2019年,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2.9%(斧头湖咸安湖心水质现状为地表水Ⅳ类),跨界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饮用水源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麻塘水厂水质保持良好,无劣Ⅴ类水体。总量减排方面:2019年我区化学需氧量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在2015年污染物排放量的基础上削减了12.5%,氨氮削减了13.9%,二氧化硫削减了27.2%,氮氧化物削减了23.6%超额完成减排任务。

二、2019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一)着眼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环境质量稳中有升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深入开展“三禁三治”专项行动,环境空气质量位于省市前列。军运会期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达到管控目标要求。2019年共收储农作物秸秆6155.5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8.2%;73家油站、2家油库全部安装油气回收系统;47家建筑工地全部落实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建筑工地“六个百分之一百”要求;销毁收缴烟花爆竹400余件;关闭实心粘土砖厂7家,关闭洗砂场、碎石厂100余家,整治“散乱污”企业40余家;非煤矿山复绿完成1495.38亩,第二期非煤矿山复绿工作全面启动;检测机动车尾气572辆(台)次,处罚40台,强制报废2台;取缔流动露天油烟污染排放摊点5处,检查各类餐饮店铺134家。建立大气常态化巡查机制,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发现的影响环境空气质量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二是水污染防治。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1个工业污水处理厂全部投入试运营,实现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清除水葫芦约18万余吨、打捞菹草830吨;清理河湖岸线废弃物21余吨;投入资金110余万元,大湖洲退垸还湖6005.2亩,大洲湖8682.08亩累计投入110万元,增殖放流四大家鱼1500万尾;投入200万元整治淦河沿岸超标排污口16个;投资近100万元在淦河西河桥段栽种扁担草等净化水质的沉水植物200余吨;督促碧桂园公司投入400余万元建设污水收集、提升工程等等;安全处置危险废物3682吨,清理固体废物600余吨

三是土壤污染防治。完成畜禽养殖“三区”划分调整;全区620户畜禽养殖全部整治完成,实现农药化肥两减一增效;完成了咸安区土壤样品189件(表层土壤样品158件,深层土壤样品31件)和农产品样品75个的采集、流转、分析等工作任务;已创建省级生态镇村共计56个,其中获得省级生态镇命名的7个,获得省级生态村命名的49同时整合各方资源,着力打造“两山”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建设熊家湾美丽乡村和推进黄荆塘、古塘清洁种养产业振兴工程。投入40万元,完成双溪桥镇三桥村、高桥镇白岩泉村,向阳湖镇宝塔村、大幕乡双垅村4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1500万元,启动老垃圾填埋场土壤修复工程建设,目前已完成场地初步环境调查,正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

(二)聚焦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推进

2019年,咸安区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工作共有重点工作任务68项,已完成60项,其余达到序时进度(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3项,乡镇黑臭水体整治5项)。向咸宁市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指挥部报送简报信息23篇(条),在市级媒体发表信息6条,在省级媒体发表信息2条,召开协调推进会议3次,开展调研督办2次。巩固拆围成果,开展渔业增殖放流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启动西凉湖自然保护区禁捕工作,落实斧头湖禁渔期制度,全面禁止投肥养殖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建成病死畜禽处置中心,已于2019年9月底建成并正式运营完成天宏化工就地升级改造天启化工正在制定升级改造实施方案,宏桥气体将在2020底前进行全面关停。开展河道采砂巡查15次,并高桥河刘英段和王旭段桂花镇高桥河双溪桥镇吴龙湾段河道非法采砂进行,对当地村民进行了禁止非法采砂宣传。完成淦河两岸造林绿化600亩全区排查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问题17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完成全市涉工业企业环境问题专项行动交办的37家企业100个问题的整改任务淦河沿岸17个排污口均已整治完成,其中11个排污口纳入全市EPC项目整治,并按要求建立了“一口一档”。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已设立了明显标志牌。完成了10个乡镇366个水体排查,确定98个水体为黑臭水体

(三)狠抓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问题整改销号百分之百

全区266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销号,整改销号率100%。其中,中央环保督察方面,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涉及我区共计35项整改任务,已全部销号。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我区共16件信访交办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省级环保督察方面,咸安区牵头整改的19个问题已全部完成销号,整改销号率100%;82个信访交办件已全部整改完成并销号,整改完成率100%。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面,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对我区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督查,共反馈环境问题4个已全部完成整改。环保审计问题整改方面,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审计和水污染防治情况审计共反馈我区各类问题20个,已全部上报销号。斧头湖周边环境问题整改方面,咸安区斧头湖周边环境问题整改任务37个,已全部整改销号。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方面,19个信访交办件已整改完成,整改完成率100%。

(四)加强环境日常监督管理,环境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是积极主动办好人大建议。坚决贯彻执行区人大常委会作出的一切决定、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悉心听取并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以及区人大转办的信访件。2019年共收到生态环境类人大建议3(市人大1件,区人大2件,政协提案9(市政协4起,区政协5起。针对每一份建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按照区人大和区政协的统一要求,抓好建议提案的承办和工作落实,不走过场。建议、提案办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在全区开展了《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法》等执行情况检查活动。

二是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例行检查、突击检查、重点抽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确保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达标排放。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100余人次,对规模以上重点污染企业做到“四个到位”(即:检查次数到位、现场监管记录到位、资料收集归档到位、发现问题处理到位)。宝塔麻业、天源纺织、巨宁森工、瑞仁生物等国控企业安装了主要污染物在线设施,实行24小时在线监控,促使其达标排放。持续保持生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开展生态环境执法。2019年以来,运用《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共立案查处48起,处罚金额611.5万元,查封扣押1起,移送公安2起,关停土法炼油厂1家、废塑料废泡沫加工厂7家。真正起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

三是妥善处置环境信访投诉案件。环境信访工作做到“二快一及时”。受理快。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将投诉件上报相关领导。查处快。接到领导签批后,环境执法人员立即到现场进行调处。回复及时。所有投诉件办结后当天通过电话回访、现场回访等方式回复投诉人。2019年,共受理信访件600余起件,所有投诉件均按程序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确保各类环境信访回复率100%,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未发生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环境安全事故。

(五)创新环保宣传活动方式,公众环保意识普遍提高

以举办“6・5”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为抓手,创新环保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教育进党校、进课堂活动,在全区重点中小学校开展环保教育示范,成立“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环保主题宣讲团,在企业、社区、学校开展宣讲6次;将生态文明与环境保护列入党校课程,在区委党校主体班安排了专题课,邀请专家在全区“周末课堂”上举办生态文明建设专题讲座。大力宣传环保知识和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参加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的环保相关法律知识竞赛,在咸安区经济开发区举行与企业面对面对接会,向企业宣传了环保法律法规,为园区企业提供环评、建设项目环评验收、排污许可证、排污申报等环保咨询;组织开展环保宣传进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在汀泗桥镇黄荆塘村、古塘角村开展主题为“倡导绿色生活,建设美丽乡村”的环保宣传活动;开展环保摄影作品巡展;全力配合区人大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积极开展舆论监督,对那些片面追求经济利益、严重破坏生态环境,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全年发布工作简报50余期,工作专报8期,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咸安区政务网、云上咸宁、云上咸安发布工作信息200余篇次。

(六)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善

2019年,积极争取湖北省咸宁市斧头湖碧水入湖生态修复工程、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19年度中央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奖励资金项目、农村环境整治专项资金项目等项目资金共计6337.4万元,在淦河旁建设人工生态湿地,对北洪港上游河道进行修复,对向阳湖镇绿山村老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进行治理与修复,在大幕、高桥、双溪、向阳湖、桂花、马桥等乡镇建设农村污水处理项目;对梁子湖流域乡镇“散、乱、污”企业进行治理;开展马桥饮用水水源地、大幕泉广垅水源地、高桥大堰口水源地、双溪杨堡河水源地环境整治。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目前,项目正在推进中。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任重道远

2019年,我区虽然对所有突出环境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销号,但是有些问题整改旧账未偿、新账又起。例如排污口整治的问题,由于管网建设的根本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排污口封堵后,又出现新的污水溢出口;又如非法洗沙场关停的问题,由于利润丰厚,有些企业擅自恢复生产等。垃圾压缩中转站渗漏液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乡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低、进水量小等问题势必成为新的突出环境问题。

(二)水环境质量存在超标风险

一是淦河水质不能稳定达标。2019年,淦河西河桥断面年均浓度虽然达到地表水Ш类标准,但在4-5月,由于淦河流量较低,淦河西河桥水质自动监测站数据出现了超标现象

二是斧头湖短期内水质提升难度很大。斧头湖水域面积广,涉及江夏、嘉鱼、咸安三个区县,历史遗留问题多,我区虽然已采取多种措施,但由于水环境治理的复杂性,特别是“两湖连通”“流域截污设施建设和排污口整治”“黑臭水体整治”“淦河综合整治”等工程类措施工期长,难度大,“退耕还湿”“退垸还湖”等生态修复类措施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政策性强,斧头湖综合整治进度较慢,效果仍然不明显。短期内达到地表水Ⅱ类考核要求难度较大。

三是入河(湖)支流水质存在超标现象。由于城区截污设施建设没有全覆盖,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未达到整治目标要求,导致部分入湖河流水质存在超标现象。例如浮山河入河口、滨湖港入横沟河等水质严重超标,难以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要求,影响我区碧水入湖生态补偿考核,给我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三)土壤污染防治系统性不足

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起步较晚,与水污染和大气污染相比,土壤污染防治法律制度建设明显滞后,而且细则缺乏、难操作。现行的土壤污染分类、治理标准体系均不完善,尤其是缺乏污染修复以及环境风险评估等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致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缺乏依据和指导。此外,也未建立用于污染土壤风险识别和风险预测的土壤环境质量指示值或指导值,缺乏土壤污染风险评估和控制修复技术的相关标准。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需求量很大。尤其对于无主的污染场地,由于其大多数位置偏远,开发利用价值不大,地方政府配套资金积极性不高,中央资金的杠杆作用难以有效发挥。土壤治理修复的商业模式尚未形成,社会资金难以进入。导致我区的向阳湖镇绿山村土壤修复项目,推进非常困难。

、下一步工作重点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也是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打好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下一步,我们将坚守“路虽远行则至,事虽繁理则清”的信念,百折不挠,踏实前行,忠实履职,以优异成绩展现咸安生态环境工作的新气象,做出我们的新作为。

(一)加大考核硬性目标任务攻坚力度

严格按照“省考”市考目标要求,全面提升我环境质量。空气质量方面:确保环境空气优良率达78.6%以上,PM10年均浓度达到58μg/m3PM2.5年均浓度达到36μg/m3。各项指标在全市的排名上升,争取进入国家空气质量标准二级城市。水环境质量方面:力争斧头湖水质争取持续好转地表水优良率100%。确保饮用水达标率100%无劣Ⅴ类水体。土壤污染治理方面:力争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二)加大突出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力度

一是扎实抓好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按照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的要求,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省环保督察以及其他各类突出环境问题的持续整改,巩固整改成效,及时组织“回头看”,重点检查是否整改彻底到位,是否存在假整改、伪整改的问题。按照省、市整改标准要求,着力在提高整改质量上下功夫,实行“整改一个、公示一个、销号一个”,及时公开整改信息,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重点加大斧头湖水生态综合治理攻坚力度根据《咸宁市2020年斧头湖水污染防治强化攻坚重点工作方案》,实施咸安区官埠桥镇大洲湖退垸还湖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淦河入湖口生态湿地和北洪港河上游生态河道实施斧头湖淦河入湖口河道疏浚工程科学及时组织打捞对水质有害的水草;进一步加大增殖放流的力度,在水体全面种植可净化水质的水生植物,协调省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斧头湖禁渔工作,保证水生动植物休养生息,切实改善水生态。力争斧头湖水质在2020年达到优良。

三是继续加大项目资金争取工作力度。2020年共策划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合计19个,计划总投资约42亿元,已全部进入发改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8个项目进入中央环保项目库A库。重点谋划申报了斧头湖窑咀湾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斧头湖流域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向阳湖围垸沟渠生态修复项目、斧头湖入湖支流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等项目4个,计划对斧头湖窑咀湾6000亩,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河长1.6km、面积8.5万m2,向阳湖围垸沟渠约48000亩等水生态进行综合修复,通过这批项目的支撑,将彻底解决淦河、北洪港主支流入斧头湖水质超标以及精养鱼池养殖废水直排等问题。

(三)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力度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强化重污染天气应对和区域联防联控,高标准实施燃煤小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持续深化工业炉窑大气污染专项治理,强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狠抓无组织排放和柴油货车污染整治,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规范制砂行业管理,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加大施工扬尘治理工作力度,加强渣土运输管理,加强道路扬尘控制,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肃查处焚烧秸秆行为。

水污染防治方面:持续实施生态调水,加大淦河流量,保障淦河正常的生态流量,以提升枯水期淦河水质自净能力;争取“十四五”期间调整斧头湖水质管理类别(从地表水Ⅱ类水体调整到Ш类水体);将淦河国控考核断面下移至龚家湾,并推进淦河龚家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全面完成咸高西河桥往下铁路桥至熊家湾脱胶中心原排污口,总长约2500米的河道清淤工程;全面完成大洲湖等省定退垸还湖任务;全面完成斧头湖、西凉湖连通工程;全面完成淦河、北洪港等二条入湖一级河流下游入湖口生态湿地建设。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排污口整治、“禁磷行动”、非煤矿山整治、洗沙行业专项整治、畜禽养殖整治“回头看”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水生态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6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尽快建立设施完善、管网配套、在线监测、运行稳定的运营维护管理长效机制。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创建国家、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编制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十四五”规划;配合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布点设计、采样、样品流转、检测分析和成果集成工作,对湖北省重点行业(湖北星升有限公司老厂内)开展的土壤采样监测;督促咸宁市中德电力环保电力有限公司、湖北星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北汇楚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开展土壤环境质量检测;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实现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建设废弃物治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划定耕地环境质量类别;推进重点行业和涉镉等重金属污染源排查整治,强化污染地块综合治理和风险管理完成7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完成向阳湖镇绿山村老垃圾填埋场周边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工程完成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等工作。


咸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7月3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张忠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上半年主要工作

2020年上半年,咸安区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政协的关心支持及上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力以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聚焦“六稳”目标,推进“六保”任务,切实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为咸安疫后重振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主动服务大局,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受疫情影响,上半年审判执行工作从4月15日后基本步入正轨,截止6月30日,受理案件6575件,其中新收4248件,结案2506件,结案率38.11%。

深化扫黑除恶斗争,确保决战决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最新指示精神,强力推进“六清”行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协调联动,提前做好2起涉黑案件起诉后的审理准备工作,提高办案质效,形成打击合力。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书2件,建议职能部门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促进“行业清源”,合力打赢扫黑除恶收官之战。

依法加强刑事审判,维护社会治安。受理刑事案件508件,审结149件,判处罪犯165人。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犯罪案件19件,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危险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审结“醉驾”案件81件。坚持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审结涉毒案7件,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和禁毒宣传,营造浓厚禁毒氛围。

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和谐官民关系。审理行政案件83件,结案15件,审结非诉执行案件3件,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继续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健全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妥善审理一批房屋拆迁案件,责令行政机关及时办理房产权证,保证百姓居有所安。

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切实担当作为。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咸安法院闻令而动,全院160余名干警编入33个防控小组,下沉社区、村组、路口、商超和隔离点,认真落实入户排查、信息搜集、体温检测、宣传引导、交通管制等防控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平安。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3起涉疫犯罪案件快立快审快结,切实为抗疫护航。

推进脱贫攻坚工作,促进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2020年咸安区驻村帮扶工作要点》,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实做细精准扶贫、疫情防控和春耕生产工作。继续在产业发展上下硬功夫,深度发掘柏墩村红色旅游资源,助推红色旅游做大做强。进一步加强鸣水泉村绿色资源开放利用,切实把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二、充分发挥职能,全力营造法治营商环境

主动上门问需,在解难题上下功夫。深入开展优化企业营商环境活动和“六大”活动,党组带队走访汇美达工贸公司、精华集团天源纺织公司、湖北华声机电有限公司等13家重点企业,了解企业脱困现状和疫情防控工作,宣传政策法律,梳理相关意见,安排专题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加以落实,为企业复工复产达产提供司法助力。

精准开展调研,在优机制上下功夫。邀请区市场监督、民政、人社、金融办等行政机关及部分企业代表,深入研究涉疫行政执法及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纠纷,有针对性地优化工作机制,创新便民措施,畅通诉讼渠道,打击涉疫犯罪,加强涉疫民商事审判,确保省高院《关于依法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复工复产意见》和市中院《关于为全市复工复产提供司法保障的十条意见》等文件精神落实落地。

善意文明司法,在转理念上下功夫。审理商事案件2359件,结案814件,同比分别下降39.1%和63.6%。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妥善处理合同履行不能、债务追偿等案件,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58件。依法慎用拘留、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充分运用智慧执行、线上执行措施,受理执行案件1842件,执结482件,实际执行到位标的额1.1亿元,其中依法咸宁恒基公司执行标的款92万,积极为企业复工复产输血造血。

三、坚持司法为民,增强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

回应多元司法需求,推进诉讼服务升级。积极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强化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和网上诉讼服务功能,升级“12368”诉讼服务热线,建立网上立案、自助立案、跨域立案相结合的多元化立案格局。落实“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争取区委区政府支持,协助推动区人民调解中心建设,全面推进诉调对接工作,选派精干力量组成法官工作室,入驻市区人民调解中心,制定司法确认案件文书范本,落实《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计划》,现场授课3次,提高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和调解能力。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中心解决矛盾纠纷,推进诉源治理,上半年,委派市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案件414件,结案379件,结案率91.5%。

加强民生司法保护,服务人民美好生活。审理民事案件694件,结案246件。审结劳动争议等案件9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11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人格权、物权纠纷案件17件,审结侵权责任纠纷104件,以司法护民生。贯彻落实《湖北省反家庭暴力条例》,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开出反“家暴”的司法护身符。

全力加强法治宣传,多方位宏扬正能量。加强司法公开,庭审活动、裁判文书上网2415件,把公平正义以看得见的方式送到人民群众身边。坚持以案普法,发布典型案例,通过个案的审理和裁判的示范,引导社会风尚,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好法院抗疫故事,发布稿件29篇,其中2篇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转载,10篇被湖北电视台和《香城都市报》《楚天法治》等媒体转载。

四、加强党建队建,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突出政治引领,增强政治定力。扎实开展“两个坚持”专题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警围绕十一个方面问题深入开展辨析,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弘扬人民司法优良传统、牢记法院干警初心使命”主题征文及演讲比赛,以党的创新理论滋养初心、引领使命。制定本院《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实现“五个提升”为目标,实施“五项行动”,抓党建,带队建,深入落实“班子队伍建设年”的工作要求。

持续正风肃纪,确保风清气正。深入学习贯彻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议和咸安区纪委第五次会议文件精神,认真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扎实开展“以案为戒、严管队伍”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和“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强化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认真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活动1名院领导和1名法官主动落实回避要求,督促从事律师职业的直系亲属转出本院辖区执业,确保司法公正。

主动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始终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主动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区政协报告、通报重大工作部署和依法履职情况。办结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件。开通手机报,每周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送法院工作信息。推进代表委员联络工作,建立省级代表、委员每月定期联络制度。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清楚认识到,当前法院工作面临着诸多压力和困难:服务保障复工复产达产和咸安高质量发展的能力还有待提升,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还有待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职能作用还需要进一步强化,受疫情影响,开庭难问题持续存在,案件积压、久审未决、久执未结等问题客观存在。下一步,我们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十三五规划”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外部环境复杂多变,工作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区法院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坚持党对法院绝对领导。牢记人民法院政治机关属性,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确保“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在司法领域落实落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民法院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开展涉疫案件和复工复产专项审判工作,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全面落实涉企案件影响评估制度,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办案对涉案企业影响。积极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保障促进各项公共政策落实兑现。有力有序开展“六大”活动,主动对标区委区政府发展定位,不断提升司法贡献度。

三是狠抓执法办案,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大局。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法从严从快打击涉疫刑事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扎实开展“六清”行动,咬定工作目标不放松,确保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战决胜之年、收官之年交上一份满意答卷。坚持新发展理念,依法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健全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执行难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

四是践行司法为民,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依法审理涉民生领域案件,妥善处理因疫情引发的合同履约、企业债务、劳动争议等纠纷,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加大涉诉信访源头治理力度,发挥司法救助功能作用,注重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质量更高、效率更快、成本更省的司法服务。积极建立移动互联时代诉讼新模式,方便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

五是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强化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建设,确保有序放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统筹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以智能化服务保障审判能力现代化。

六是落实从严管理,提升法院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管理质效提升年”活动,以管理促质效,以管理提形象。坚持把能力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提升干警正确适用法律、有效化解纠纷、服务企业发展、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水平。持续推进纪律作风整顿,严格贯彻公正廉洁司法的各项铁规禁令,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人民法院队伍。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我们将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忠实履职,奋力拼搏,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推动咸安高质量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法院力量!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
2020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7月3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先明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今年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今年上半年,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的工作主线,紧扣“五个咸安”建设,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主动服务大局,在司法为民上抓落实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背景下,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努力以办好案履好职的实际行动,更好地为“六稳”工作和“六保”任务贡献检察力量。

依法战疫护稳定。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我院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区防疫指挥部领导下主动服务防疫、依法战疫,对涉疫刑事犯罪案件6件7人,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快捕快诉,以实际行动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如马某某涉嫌口罩诈骗101.5万元批捕案件被选入全省十大打击疫情防控犯罪典型案例,目前已追赃挽损11万元。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贯彻落实“新鄂检十条”和《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开展知识产权、防范非法集资和诈骗等法治宣传活动3次,走访调研民营企业13家,解决问题5个;依法批捕起诉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案件11件15人;对民营企业四类人员犯罪,公开听证后不捕2人、不诉1人、适用缓刑建议2人、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4人,积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突出惩治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合同诈骗、电信诈骗等犯罪案件11件18人。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起诉盗伐滥伐林木、非法猎捕、捕捞、非法占用农用地等犯罪8人。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公益诉讼等手段参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发出检察建议34件,遏制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精准扶贫,对铁铺村26户76人定点扶贫,走访慰问困难群众20余次,帮扶农户开展防疫工作、复耕复产、防汛救灾。

二、强化司法办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围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法治需求,强化检察举措,依法忠诚履职,努力提供更多更好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截止6月26日,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129件169人,同比下降53.9%和59.6%,批准逮捕101件129人,同比下降52.8%和57.1%;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311件414人,同比下降28%和20.5%,提起公诉289件428人同比下降25.7%和15.4%。

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捕涉黑案件2件2人、涉恶案件1件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件22人,提起公诉2件2人。严惩毒品犯罪,批捕6件14人,起诉16件19人,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活动2次。严惩涉枪涉爆、严重暴力犯罪,突出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2人,起诉26人。积极推进社会综合治理,突出打击涉黄涉赌等犯罪,批捕22人,起诉22人,努力提升咸安“一感一度两率一评价”。

着力保护未成年人。严厉打击性侵、抢劫、故意伤害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件27人,批捕14件18人,不捕8件9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件23人,提起公诉19件40人,对涉罪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不诉4人。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接待辩护律师88人次,确保律师行使知情权、会见权、阅卷权等执业权利。扎实推进保障律师、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与和化解涉检信访工作机制,共邀请75人次参加检察活动。充分倾听和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84件55人次,办结75件,做到件件有答复。

三、聚焦监督主业,着力彰显法治权威

坚持贯彻高检院提出的“客观公正”“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双赢共赢多赢”等司法新理念,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加强立案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0件,撤案7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移送刑事案件2件3人,提前介入刑事案件16件,参与重大案件讨论5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30份,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不批准逮捕27人,均发出《不批准逮捕案件理由说明书》。追捕3人,追诉3人、漏罪5条。加强审判活动监督,提出抗诉2件。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加强刑事执行纠正违法力度,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5件,办理监外执行违法案件45件,监督收监社区矫正服刑人员2人。完善逮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机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9件。认真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办理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7人,监督收缴罚金11.1万元。查办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民事监督案件2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提请抗诉1件;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7件,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并履行职责7件,提出涉及污染防治检察建议26件。如对四门楼水库存在的污水直排、围栏投肥、违法建筑等破坏生态环境情形,依法督促环保、水利、农业农村、镇政府等多家联合执法,保护公益。

四、深化检察改革,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不折不扣把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细,完善改革后检察权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更好地发挥制度的效用,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科学发展。

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继续优化“捕诉一体”改革,确保批准逮捕、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把好员额检察官遴选、考核、退出关,目前有3名员额检察官退额。采取认罪认罚、繁简分流、引导侦查取证、不延不退等措施,降低“案-件比”为1:1.77,提升办案质效。加强与监察委员会的衔接配合,认真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工作,受理案件7件7人,已批捕4人,起诉5人。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依法从宽、从简、从快办理。探索建立轻罪案件集中移送、集中审判,推进繁简分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271件364人,法院采纳适用速裁程序审理案件36件,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审查起诉平均用时14天,最快仅3天。

持续推进智慧检务建设。积极参与政法机关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充分运用远程提审、会见、庭审、会议和检答网等智慧检务产品,推动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应用,提升工作质效。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很多工作都是通过信息化手段来部署,大部分案件也是通过信息化方式来办理的,彰显了科技手段的重要性。

五、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围绕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检察队伍,认真开展队伍教育整顿,以更高标准推动全面从严治检。

强化政治建设。严格落实党组会议“首个议题”学习制度,积极开展“六大活动”,充分依托“三会一课”、中心组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等载体,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筑牢干警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开展“亮身份、践初心、比作为”等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到包保村、社区参加支部主题党日、爱国卫生运动等活动共计600人次。

狠抓作风建设。继续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年活动,组织干警参加各类培训、竞赛、岗位练兵等活动206人次;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压紧压实司法办案中检察官廉政风险防控;开展检务督察14次,督促整改各类问题10个;加大违纪违法人员处理力度,对1名违纪干警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倒逼干警改进工作作风,提升职业素养和廉洁自律意识。

突出公信建设。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检察机关重大活动等32人次;主动接受公众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各界群众100余人次走进检察机关参与办案活动、监督检察工作;深化案件信息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80条,重要案件信息201条,公开法律文书156份。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需提高,检察贡献度有待提升。二是在业务建设上,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办案质量、监督效果仍有待提高。三是在创新发展上,检察特色品牌需要进一步培塑,信息化建设有待加强。四是在队伍建设上,业务素能与新时代检察工作要求还有差距,领军型人才和专业化办案团队较少,人才梯队尚未形成。对此,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下半年工作安排

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临新冠肺炎疫情的严峻考验,下半年,检察工作也要“复工复产”,追回“检察工期”,确保圆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一是聚焦发展提升服务质效。精准对接全区高质量发展部署,找准检察服务着力点和切入点。把化解风险、维护平安稳定各项工作抓紧抓好,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主动对接民营经济发展法治需求,落实《湖北省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职务侵占等涉企犯罪,加大对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司法保护力度。

二是聚焦办案提升群众获得感。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战,7月底前对在办案件全部提起公诉。严厉打击恐爆枪、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安全。立足司法办案参与社会治理,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着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办好司法为民“八件实事”,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三是聚焦改革提升司法公信。继续完善内设机构改革和“捕诉一体”改革,完善责任追究、绩效考核制度,加强员额检察官管理。大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加大办案总量,扩大适用罪名,充分适用速裁程序,多提确定型量刑建议,力争值班律师全员参与。“案-件比”重点核心数据分析、通报、考核,提高办案质效积极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加强“三远一网”、智慧公诉、智慧案管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推进现代科技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四是聚焦治检提升队伍形象。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六大活动”为抓手,持续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切实增强全院干警的政治觉悟和群众工作能力。扎实开展“转作风、抓落实”主题年活动,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钉钉子”精神解决司法不规范问题,推进“三个规定”落地生根。进一步完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加大检务督察力度,充分发挥党员干警在公正廉洁司法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陈恢根          章成才    张池林          吴长勇    周大勇    
毛晓光    李云钊    黄显志          余国华          周亚钦    
彭姣云    樊向红   
 周益民          朱辉煌    徐一钊    万名炎    
范五林    洪声科    杨大平    张娟文    袁方珍    鲁艳萍    陈振中

张绪华          王红波  

     

   

列 席:

张忠波    陈先明    周和平          熊秋秀    贾光涛          

施继伟    彭元其    周友才    刘政华    陈会珍    周巧荣      

黄海晏          陈四清          朱丽琴    王爱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