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4-05-29 | 2088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4年5月16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4人,实到22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施继武、葛军,区政府办主任、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环保局、区国土局、区经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安监局、区农办、区农业局、区畜牧局、区能源办主要负责人及范华山、余后兴、徐邦兴、熊盛量、钱远俊、伍贵生等6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先后听取和审议了区环保局《关于咸安区贯彻落实<环保法>情况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咸安区贯彻落实<环保法>情况的检查报告》、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会议通过表决,决定任命陈斌洋为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聂选明为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任命周益民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李明、贾志强、周炜雪、郭晓明、徐乾坤、熊盛宽的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决定免去陈斌洋的区卫生局局长职务、聂选明的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下图:会议现场

 
下图:黄大明主任主持会议

 
下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大桥在会上发言

 
下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永清在会上发言

 
下图:副区长施继武列席会议并代表李文波区长作人事任免提名

 
下图: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张池林就区长的人事任免提名作相关说明

 
下图:拟任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陈斌洋作任前供职发言

 
下图:拟任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聂选明作任前供职发言

 
下图:区人民法院院长徐红兵作人事任免提名并作说明

 
下图:区环保局局长祝敏柏作关于咸安区贯彻落实《环保法》情况的报告

 
下图: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余志前代表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作关于咸安区贯彻落实《环保法》情况的检查报告

 
下图:相关职能部门列席会议并就《环保法》贯彻落实情况接受常委会询问

 
下图: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毛晓光作关于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情况的报告

 
下图:区人大代表余后兴列席会议并发言

 
下图:区人大代表徐邦兴列席会议

 
下图:区人大代表钱远俊列席会议

 
日期:2014年0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