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编辑:陈涵 | 发布时间: 2019-06-27 | 3045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26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6人,符合法定人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副主任章成才、张池林、陈文钢、杨剑、吴长勇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通过投票表决,决定任命何宏辉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决定免去王宇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免去沈芳兰、镇四清、刘荣武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任命覃采藻等130人为咸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胡昌文到会就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作了说明。新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按法定程序到会作供职发言、现场接受任命书并向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了专题询问。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主持工作的副检察长、区公安局分管副局长、执行工作协调联动单位负责人到会应询。为了提高审议和询问质量,会前还邀请区法院执行庭庭长就民事执行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专题辅导。
    陈恢根指出,近年来,区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取得了显著成效。为了将“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提升到“切实解决执行难”的高度,区人民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解决执行难问题既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又是维护和保障法律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内在要求,更是确保全区社会稳定的迫切需要;要明确责任担当,进一步细化法院内部责任、明晰岗位要求、公开执行情况,实行奖惩制度,对执行不力的法官法警予以追责;要健全惩戒体系,各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构建“一处受限、处处受限”的信用惩戒大格局,让“老赖”在日常生活中寸步难行、无处可藏;要提高队伍素质,坚持务实重行,克服畏难情绪,不能将“案多人少”作为所有工作难题的借口和理由,切实解决“老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的问题。
    陈恢根要求,专题询问是人大依法履职、创新监督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询问不是目的,关键是以专题询问的形式,问出人民的心声和关切,答出部门的责任和态度,形成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审议意见;公检法机关对审议意见和专题询问提出的问题要认真对待,强化措施,真正达到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目的。专题询问要规范化和常态化,区人大常委会各位分管副主任、各专(工)委要认真研究、抓好落实,切实增强监督实效,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区政府办公室、区监察委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区人大法制委委员和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