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来我区开展《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执法检查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编辑:咸安人大 | 发布时间: 2019-04-19 | 1246 次浏览 | 分享到:
    4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逸章率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实施《湖北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琴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赴官埠桥镇、贺胜桥镇、高桥镇、大幕乡等地,重点围绕乡镇人大的组织建设、阵地建设、制度建设、召开会议、工作开展、代表活动、服务保障等方面内容进行实地检查,听取乡镇人大主席的工作汇报,查阅乡镇人大工作档案资料,与基层人大同志座谈,发现问题,指出不足,提出意见。
    检查组认为,咸安区乡镇人大工作党委重视、工作扎实,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严格按要求落实到位,代表管理、代表活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等工作有特色、有成效,贯彻实施《条例》情况总体良好。
    检查组要求,乡镇工作千头万绪、人少事多,乡镇人大既要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落实党委安排部署的中心工作,全面服务大局,又要贯彻落实好《条例》,务实担当、创新举措,依法履行职责。要明确人大与政府是决定与执行、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人大主席不能直接分管乡镇政府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推进宪法法律实施,规范召开法定会议,突出代表主体地位,做实监督支持工作,在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体现人大作为,贡献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