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 编辑:咸安人大 | 发布时间: 2019-01-04 | 1481 次浏览 | 分享到:
    1月4日上午,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1人,实到30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赵志刚、聂选明辞去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议;选举了张忠波、于志兴为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确认了易桂恩、赵志刚、王煜、许姣、张爱龙、甘红、苏建志等7位同志的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确认咸安区五届人大现有正式代表224人,缺额8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接受赵志刚辞去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任命张忠波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其代理院长职务;任命祝敏柏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许姣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新任命人员作了供职发言,并依法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陈清淦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情况和部分指标调整方案的报告及区人大财经委的审查报告,批准了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部分指标调整方案;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主任周和平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2019年1月26至29日在太乙天都会议中心举行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还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