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实到20人。区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平、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陈新日,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政府办、区司法局、区经管局、区农办主要负责人及李建平、张金霞、吴清荣、陈丹等4名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首先通过了关于接受程家华同志辞职请求的决议草案,接受程家华同志辞去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以票决方式,补选张方胜、刘红洲、熊亚平、黄大明为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会议通过表决,任命徐红兵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作出了关于接受王卫民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并决定徐红兵为咸安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会议还决定免去镇权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张建勤的咸安区人民政府科技副区长职务,免去杨怡泉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咸安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区司法局关于咸安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还通过了关于召开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讨论了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事项。
下图:会议现场
下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大明主持会议
下图:区委组织部部长黄建平就有关选举和人事任免安排事项作说明
下图: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委主任阚铭代表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作关于咸安区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下图:区司法局局长郭洪峰作关于咸安区“六五”普法依法治理中期工作情况的报告
下图: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茂盛作关于区四届人大代表变动情况和补选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
下图:区四届人大代表张金霞列席会议并发言
下图:区四届人大代表吴清荣列席会议
下图:区四届人大代表陈丹列席会议
下图:区四届人大代表李建平列席会议

日期:2013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