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小组第二次活动的通知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7-11-05 | 22353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常办发〔2017〕35号

各乡镇人大、各街道人大工委、区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各代表小组、区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区人大各专(工)委室:
为了进一步推动“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小组第一次活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部署,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研究,决定于11月份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代表小组第二次活动(以下简称“第二次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组织我区各级人大代表扎实开展“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第二次活动,对代表小组第一次活动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重点聚焦“代表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效果,着力建立代表行动的质量标准,形成“调研问题—发现问题—提交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闭环效应,为提升代表依法履职能力,为推动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注入新动力。
二、主要内容和实施步骤
第二次活动主要围绕“三个回头看”来开展,聚焦推动“代表行动”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和落实,具体如下:
整改回头看(2017年11月上旬)。进一步强化整改意识,把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对代表小组第一次活动形成的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大梳理,推动意见建议有效解决。对现在还未办理的要进行全面分析,切实把问题找准,把原因搞透,列出清单,逐项落实。区级办理的建议要在11月10日前梳理出结果,并通报到区直相关单位和各乡镇办人大。各乡镇办办理的建议要在11月17日前造表册报告区人大常委会。
督办回头查(2017年11月中旬)。坚持办结销号制,办结一个、反馈一个、销号一个、存档一个。依法采取约见、评议、询问等监督形式,对办理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推动政府及其部门积极主动解决问题。按照“办理中有沟通,办理后有反馈”的要求,将办理情况向意见建议提出对象及代表回复。同时,乡镇办办理的要向乡镇办人大报告,区直相关单位办理的要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入户回头访(2017年11月下旬)。集中1至2天时间,组织代表对第一次活动入户对象进行一次“回访”,重点看提出的问题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对办理的情况是否满意,是否有新的意见建议等。
各级人大代表按最新编组于2017年11月23至26日统一开展活动,回访活动采取“一听、二议、三访、四建议”的方式进行。一听:各代表小组先听取各乡镇办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由乡镇办人大将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打印成册,形成报告,进行通报,同时也通报区直单位办理情况。二议:各小组集中进行建议办理情况评议,分析办理效果及原因;对提得不准确的建议意见进行梳理甄别;对当前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落实的说明原因。三访:组织代表入户实地调查,广泛听取贫困户及基层组织的意见,并在《工作手册》上做好记录。四建议:各代表小组针对突出问题,有重点提出1至2条有建设性的建议意见交乡镇办人大统一整理筛选,最后由乡镇办人大将涉及需交省市区办理的建议意见交到区人大常委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第二次活动由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人大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领导,精心部署,抓细抓实,确保活动有效推进。
2.坚持依法交办。做到依法交办,认真办理,认真回复。按照“集体行权、会议决定”的原则依法交办,建立交办问题清单,实行留痕式管理。乡镇由人大主席团、办事处由人大工委梳理建议,开出交办清单,明确办理要求。建立代表回访制,代表不满意的,要重新办理并答复。
3.强化督办检查。区人大常委会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进行督办指导。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现场察看、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等形式,深入活动一线,查看推动问题解决情况,不定期对各地开展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4、加强宣传引导。区人大常委会成立宣传工作小组,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典型,坚持为“代表行动”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5.搞好统筹兼顾。坚持一手抓代表活动,一手抓日常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维护人大机关和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