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胜桥镇】加强乡镇人大工作 提升依法履职水平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5-04-22 | 3315 次浏览 | 分享到:

---在全省部分市县乡人大干部座谈会上的发言
  咸安区贺胜桥镇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 吴国庆
咸宁市咸安区贺胜桥镇是咸宁市的北大门,是著名的北伐名镇,与武汉市江夏区接壤,区位优势非常明显,是武汉市城市圈城铁“一站一城”试点镇,也是全省经济发达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全镇版图面积88平方公里,下辖7个村,1个居委会,现有6320户,人口25785人。镇内共有市区人大代表8名、镇人大代表50名,镇人大主席由镇党委书记兼任,设专职副主席1名,兼职人大秘书1名。
一、镇人大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几年来,贺胜桥镇人大在上级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全力打造梓山湖贺胜新城的奋斗目标,突出助推发展、关注民生、依法监督、加强服务四个重点,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人大自身建设不断加强,社会发展速度不断加快。
1.以服务大局为出发点,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助推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坚持从人大工作的性质和特点出发,努力寻求人大工作与经济工作的最佳结合点,推动全镇经济社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
集思广益制订发展计划。坚持依法按时召开人代会,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工作报告和财政预决算报告,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稳定、保发展这根主线,在代表审议报告、收集代表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制定每年的人大工作要点、政府工作计划和财政重点支出安排。
群策群力推进项目建设。围绕“项目推动发展”的工作部署,着力推进全镇重点项目实施和建设。针对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桑德环保工业园区、温氏畜禽养殖等重点项目建设,组织人大代表通过走访、观摩和视察等方式全面了解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切实为项目建设解难题、办实事,在有效促进全镇重点项目建设的同时推动全镇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民主决定重大事项。镇人大在镇党委的领导下,积极探索党委和人大决策有机结合的机制,努力寻求人大依法决定和政府有效执行的现实途径。换届后,镇人大通过人代会,依法作出了《贺胜桥镇控制性强制规划的决议》、《关于加强贺胜桥镇违法建筑整治的决定》、《贺胜桥镇关于加强和提升计生工作水平的决定》等决议决定,实现了党委意图向国家意志、人民意愿的转化,确保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事项的顺利推进。
2.以依法监督为着力点,切实增强工作监督实效
镇人大紧紧围绕全镇发展的重点难点和群众关注关切的热点焦点,不断强化监督力度,切实提高监督实效。
动真碰硬开展工作评议。积极回应群众密切关注的食品安全、社会治安、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建房、校车安全、人民调解等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对食药监管所、公安派出所、卫生院、国土所、司法所等9家镇直单位进行工作评议。同时,根据区人大工作安排,组织代表对区食药监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文体新局、区住建局等6家区直部门开展工作评议。通过工作评议,不仅促进了部门作风转变、效能提升,还提高了代表参与管理政府事务的积极性。
分门别类组织集中视察。组织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的村庄环境整治、特色农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监管、食品卫生、学校周边环境、学校和幼儿园状况、文化活动中心和农家书屋、“村村通”“村村绿”“村村美”建设、“一五一十”工程建设等进行集中视察、检查与调研。通过集中视察检查,让代表更加理解与支持政府工作,提出务实管用的意见和建设性的建议,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工作改进,为推进城乡统筹和民生事业建设提供了决策依据。
适时适事加强工作监管。根据工作实际,强化人大的监督管理。去年镇人大在村级“两委”换届选举、村务公开、镇政府“三公”经济支出等方面努力探索并提出了一揽子监督方案,效果明显。
3.以依靠代表为立足点,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以“人大代表之家”为平台,拓展代表服务内容,组织开展学习教育、视察调研、接待选民等一系列活动,丰富代表生活,增进代表感情,发挥代表作用。
强化联系见实效。坚持每年“开展一次选区选民走访、组织一次专题工作调研、提出一条合理化建议、进行一次视察评议、办好一件惠民实事”的“五个一”要求,促进了人大代表与选区和选民的联系沟通。
争当表率展风采。组织代表扎实开展结对帮扶、爱心捐助等活动,引导代表主动作为、积极奉献,发挥代表示范表率作用。全镇所有骨干企业都有人大代表联系,所有部门单位工作都有人大代表监督。全体区镇代表与全镇58名困难群众结成帮扶对子,帮助21户困难群众实施危房改建,为28名贫困学生开展捐资助学,临时救助困难群众36户,协助化解矛盾纠纷40余起,帮助解决企业扩改、选址、融资等方面的问题20多起,充分展示了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和靓丽风采。
办好建议惠民生。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批评是尊重代表主人翁地位的重要体现。每年人代会闭会后,镇人大及时对代表建议、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并召开建议交办会,狠抓跟踪督办。换届以来,共收到代表建议115件,已办理落实96件,正在办理12件,诸如镇区内向阳路、余花路、垃圾中转站、通村公路错位道、中心敬老院等一大批代表提交的民生建设项目建议得到了有效办理并付诸实施,落实率94%,代表满意和基本满意率95%。
4、以务实创新为切入点,全面加强人大自身建设
镇人大把加强自身建设作为履行职责、推动工作的必要保障,不断改进作风,认真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规范各项工作,提高履职水平。
学习培训提升代表素质。为促使代表成为依法履职、为民代言的行家里手,更好地服务选民、促进发展,镇人大每年组织代表集中培训3次,外出考察学习3次、就人大工作召开座谈会3次,使代表政治理论水平得到提高,视野眼界得到扩宽,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进一步提升。
建章立制规范代表管理。建立健全了代表学习培训、监督评议、视察调研、联系选民、述职考评等制度,制作了代表信息一览表、服务联系卡、选民联系册,建立了“代表活动日”、“代表接待选民日”和走访联系选民、代表活动考勤等登记簿,工作制度不断完善,活动内容不断丰富,履职行为不断规范,履职热情不断提升。
述职测评增强代表意识。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去年全镇8名市区人大代表、50名镇人大代表上台公开向选民进行述职,赢得了选民代表的普遍认可。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人大地位彰显不够。当前,乡镇人大地位和作用的重要性尚未得到充分认识,是影响乡镇人大工作的一个根本原因。目前相当部分的人认为乡镇一级的权力机关就是乡镇党委,乡镇人大是基层人大,基层工作都是硬对硬,而乡镇人大工作没有硬指标,因此有人主张虚化人大、淡化人大、弱化人大,甚至有人疑惑,既然党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人大是否多余了?以及人大是“二线”,人大是“参谋”的言论不绝于耳,凡此种种,不同侧面反映了人们对乡镇权力分配和运行状况,包括对人大性质与地位认知上的错误和偏差。
2.人大代表能力不强。一些代表的素质不能适应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需要,履职能力不强,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代表角色的认识不高,将人大代表视为一种荣誉称号,不当成一种政治职务。将代表职责看成是“额外负担”,缺乏代表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二是代表的专业素质不高,不能有效履行代表职责。有些代表文化水平较低,甚至缺乏最基本的审议、书写及口头表达能力,个别地方、个别代表参加活动“一次不去”,审议报告“一言不发”,一届下来“一事无成”。
3.人大履职保障不足。从时间保障来看,由于人大代表并非职业代表,各人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且绝大多数人以职业为谋生手段,因此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非人大主席团安排不为,有时有人即便安排了也未必有空参与。另外,从经费保障来看,虽然乡镇人大代表活动所需经费一般会列入财政预算或实报实销,但由于一些乡镇经济拮据,代表活动经费难以得到充分保证,尤其是各个代表小组的活动,基本上很难正常开展。一些必需的代表活动也因经费问题而缩短活动时间或取消部分程序。
4.人大工作制度不全。虽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已有六十一年了,宪法也历经多次修改,但乡镇人大制度的基本架构却一直沿用从前,其具体内容也廖廖无几。比如乡镇人大在闭会期间没有常设机构,乡镇人大日常工作的有关规定既不够具体,又缺乏操作性,许多规定与新形势、新要求相去甚远,甚至大相径庭,格格不入。
三、对加强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的建议
1.加强乡镇人大队伍建设。要力争做到乡镇人大干部同乡镇党委、政府干部保持三个同等对待:在年龄安排上同等对待,要注意选调和提拔年富力强,知识丰富,具有开拓精神的干部从事乡镇人大工作;在提拔交流使用上同等对待,在乡镇人大工作实绩突出的副主席、人大专干,可以提拔交流到党委、政府部门任职,以增强乡镇人大工作的活力;在待遇和办公条件上同等对待,保障乡镇人大工作的办公经费,代表活动经费,改善人大的工作环境。此外,乡镇机构配套改革后,乡镇领导职数减少,按照党委委员分工负责的要求,乡镇人大副主席跟其他很多部门干部一样事实上无法专职,普遍肩负诸多方面的工作,如此一来,精力分散,时间不足,就成为现实。要使基层人大工作得以“深耕细作”,结出累累硕果,建议上级对人大副主席专职问题,人大干部职数问题、政治待遇问题作出明确要求,如明确人大副主席正科级待遇、列席同级党委会等,并要单独落实干部编制。
2.加强乡镇人大业务指导。新时期乡镇人大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表面上看虽然都有法律依据,但实际操作中值得探讨和规范的东西还很多,小到机构、公章的名称,大到乡镇主席团的职责、性质,还有代表能否职业化、专业化、政治化、民主化等,都有待定义、规范和探索。目前,乡镇人大开展工作,基本上是“一个师傅一个法”,上级怎么指导下级就怎么跑,迫切需要一套教科书式的规范文本指导乡镇人大工作。
3.加强乡镇人大工作保障。建议上级人大以文件或规定的形式,明确乡镇人大工作经费、代表活动经费、代表误工补贴标准和预算来源等;确立健全人大干部进修培训、使用交流和考察学习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