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咸安区认真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部署,结合咸安扶贫工作实际,充分发挥发展产业推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主力作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全区2016年、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9475户27644人,有产业扶贫需求的8917户21665人。今年已申报发展“八大”扶贫产业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型产业经营主体和贫困户共163个,吸纳贫困户固定用工824户,发展扶贫产业成为“五个一批”措施中最为重要的举措。但从我区《咸安区精准扶贫产业扶持因户施策办法(试行)》贯彻落实的情况来看,金融扶贫贷款落实不够的问题比较突出。截止11月底,全区申报产业扶贫贷款的245笔,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及合作社114户,个体贫困户131户,共涉及贫困户1171户,申报贷款14382万元。担保公司开出担保函169笔,担保金额8379万元,而银行实际审核发放扶贫贷款38笔2006万元,这当中贫困户仅12户。显而易见,区政府注入担保公司2000万元资金,撬动银行扶贫贷款2个亿的初衷并没有实现。产业扶贫贷款难以成为制约产业发展和带动贫困户脱贫的瓶颈。
为此,建议从以下方面加以解决:
1.各级金融部门要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把精准扶贫工作上升到完成政治任务的高度来抓,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积极主动作为。
2.破解贫困户无资产抵押的困局。扩大信用评级适用范围,开展面向社会个人的信用评价试点,开设面向社会个人的以信用担保的小额贷款。
3.落实政府注资贴息,担保公司担保,银行放贷惠民政策。担保公司和银行机构不能只注重经营效益而忽视扶贫社会责任,区政府金融办要加强协调和监督。
4.因地制宜创新有效抵御方式。引导贫苦户自愿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房屋宅基地、基础设施等自主处置权的抵押物向合法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申请融资借贷抵押或担保。
5.简化贷款审批流程。加强担保机构与银行协作,对产业扶贫贷款申请人进行联合审查,缩短放贷审批时间。
6.适当放宽涉农贷款还款期限。贷款还款周期和还款额度要与贷款项目投资额度、收益回报期相匹配,防止“寅借卯还,杀鸡取卵”,不注重事物发展规律的做法。
日期:2017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