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6月12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党中央、国务院2007年以来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重点是解决中低收人家庭住房困难,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咸安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进展如何,带着这一问题,我们组织部分人大代表进行了一次专题调研。
一、相关概念与政策
保障性安居工程大体分三大类。第一类是城市保障性住房,包括廉租房和住房租赁补贴、经济适用房、公租房和限价商品房;第二类是各类棚户区改造,包括林区、垦区、煤矿、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第三类是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
廉租房以满足城市低收入家庭基本居住需要为目标,咸安区招租的重点是城区的低保户。建筑面积一般为50㎡左右,中央进行补贴,对咸安补贴标准为400元/㎡,目前租金1元/㎡。区住房保障办制定了《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指南》,从申报条件、办理程序、退出机制进行了规范。住房租赁补贴,咸安区实行的政策是对城区非农户口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未达到13㎡的住户,按每月5元/㎡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补贴资金按2008年上报核准数,由中央支付。区住房保障办制定了《廉租住房补贴申报指南》,从条件和程序上进行了规范。经济适用房是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一般80㎡/套左右,目前不是保障性住房的主要方向。公租房供应对象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建筑面积为40-60㎡/套,中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2.7万元/套左右。棚户区改造中央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1万元/户。农村危房改造以农民自筹资金为主,中央给予补贴,目前,中央补贴6000元/户左右。
二、现状与问题
(一)现状
2008年开始,区政府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一方面加大争取上级支持扶持力度,一方面加大地方投入与配套。共争取中央资金6888万元,投入建设用地178亩,用地投入2600万元,财政投入3264万元,筹措社会资金2500万元,工程建设平稳推进。在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进程中,区住房保障办公室、区建设局等单位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一是加强项目申报和政府配套投入力度。二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四制”的规定,严把“三道关口”,构筑质量防线。三是在保障性住房的分配上,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进行阳光操作。四是在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严格按照财政部门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管理,下拨的各项资金做到专账专户、专款专用,防止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截至2011年,工程推进情况如下:
经济适用房876套,竣工876套,竣工率100%。其中:2007年市区共建经适房588套,2008年咸安区建经适房288套。两处经适房已全部入住,入住率100%。廉租住房(含收购改建)1520套,竣工1376套,竣工率90.5%。已配租入住976套,入住率64.2%。住房租赁补贴咸安区城区有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3475户11267人享受了住房租赁补贴。公共租赁住房1045套,竣工648套,竣工率62%。城市棚户区改造1448户,竣工1128户,竣工率77.9%。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278户,竣工278户,竣工率100%。林业棚户区改造204户,竣工75户。农村危房改造,过去由民政部门组织实施, 2011年开始由建设部门组织实施。每年危改计划1000户左右,当年都能完成。
(二)问题
1、规划不明确。就城市保障房建设而言,一是咸宁城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状不是很清楚,因此,廉租房和公租房的需求量和需求比例不好定。二是向上争取项目比较多,但地方配套有困难,造成进度偏慢。省、市政府组织过多次检查和督办,比如公租房和林业棚户区项目,竣工比例比较低,推进比较困难。三是选址问题,城市保障房建设初衷是解决弱势群体住房困难,但由于多方面因素制约,选址往往偏离中心城区,承租户入住后,改善了居住条件,但加大了生活成本。
2、管理亟待提高。目前,城区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补贴申报和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申报有一套办法,但只解决分配问题,公租房租金标准还没出台。加强和完善社会事务管理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区住房保障办要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尽快制订相关管理办法,比如物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等,不能形成社会管理死角。
3、信息平台资源不能共享。目前,涉及享受保障性住房建设工程政策的人群的收入、户籍、房产、社会保险等各个方面的信息缺乏共享平台,不能实现资源共享。
4、保障性住房项目选址难,办证难,水改电改难。由于我市实行市区一体化管理体制,区政府没有城区土地出让、建设规划等自主权,也没有存量土地可供建设,导致保障性住房用地储备不足,从而使项目选址难。保障房位置偏离主城区,公共设施配套不到位,水改、电改成本大幅增加,超过“国家关于保障房建设水改、电改方面的优惠政策执行标准”较多,导致水改、电改谈判难度大、时间长,工作难以到位。
三、建议
1、科学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必须科学规划,量力而行。制定规划必须考虑三方面因素,一是保障住房需求总量有多大,分几年组织实施。二是工程选址。目前,保障性住房选址比较分散、比较偏远,周边的城市配套设施比较差,加大了承租户的生活成本,不便于物业管理,不便于承租户出行。科学选址,要以方便承租户生活为前提,市区要把保障性住房建设纳入城市建设规划,要尽可能把中心城区比较好的地块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要处理好集中和分散的关系,过于集中,可能会出现社会管理矛盾;过于分散,不利于物业管理。三是财政承受能力。目前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和省政府补贴是小头,大头是地方政府承担。制定和实施规划,要充分考虑财政承受能力,分步实施。
2、科学管理。保障性住房工程建设比较容易,管理很难。目前谁来建已经解决,谁来管,还没有好的模式。比如,我们建设的廉租房已经出现租金收不起来的情况。公租房租金标准没有出台,租金高了,可能会出现住不起造成闲置;租金低了,物业管理有问题。管理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特别是社会事务管理,否则可能造成许多不和谐因素。
3、创新机制。从城区实际出发,在廉租房建设方面,可以考虑采取商品房开发配套廉租房建设的办法,即按商品房开发面积的比例建设廉租房。廉租房优惠政策给开发公司,物业管理费用适当优惠照顾,这样可以比较好的解决廉租房建设选址、建设、物业管理等一系列问题。公租房建设的重点可放到开发区,由企业出资兴建,政府给予补贴,以解决企业职工住房问题,服务于开发区发展。棚户区改造,要按照片区居民自觉自愿的原则组织实施,尽可能不引发大的矛盾。
4、加大宣传。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是项惠民工程,要把好事办好,做到大多数百姓满意,还必须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各级政府出台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政策向广大市民讲清楚,一来便于全社会广泛参与,二来便于全社会广泛监督。前几年我们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在分配问题上存在诸多弊端,关键是政策宣传没有到位,群众监督没有到位。
日期:2012年0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