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6年8月 第5号(总号85)
目 录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议程……………………………………… 1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任免名单………………………………… 2
供职发言…………………………………………………………………… 卢卫军3
供职发言…………………………………………………………………… 陈 伟5
供职发言…………………………………………………………………… 王 宇7
关于任命咸安区区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9
关于咸安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的决定…………………………… 12
关于调整官埠桥镇、横沟桥镇本级人大代表名额的决定……………………… 13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王元宏14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25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吴长勇27
咸安区支持促进工业大发展的本级财政资金统计情况说明………………… 32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35
关于咸安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 黄显志 37
关于咸安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44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52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四十次会议议程
2016年8月16日
1、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2、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任命咸安区区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3、审议并通过关于咸安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的决定(草案);
4、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官埠桥镇和横沟桥镇本级人大代表名额的议案;
5、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16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及调研报告。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
任 免 名 单
决定任命:
陈 伟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王 宇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卢卫军为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
决定免去:
顾兴旺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陈新日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易绿林的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职务。
供 职 发 言
卢卫军
(2016年8月1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7月13日,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我为咸安区副区长,同日咸宁市委政法委任命我为咸安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并提名担任咸安公安分局局长职务,这是组织对我的认可和过去工作的肯定,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十分感谢组织对我的信任,我一定倍加珍惜,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努力工作,认真履职,以优异的成绩回报组织的厚爱和人大各位领导的期望。
一是坚持中心指向,做到忠诚可靠。我将把学习作为一种态度、一种责任、一种追求、一种境界,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和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把公安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和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坚持围绕大局、服务中心,始终践行区委、区政府和市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尽快熟悉新情况,主动适应新岗位,深入研究新问题,积极谋求新发展,努力当好咸安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者、捍卫者。
二是坚持民意导向,认真履职尽责。民意是衡量公安工作的尺子,要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必须紧紧抓住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保民安、除民害、顺民意、赢民心。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把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第一要务,找准公安工作与平安建设、与经济发展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超前谋划,务实创新,狠抓落实。加快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下大力气整治社会治安乱点和社会关注热点,切实履行好保平安、保稳定的职责,全心全意维护我党和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全区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三是坚持廉洁从政,加强队伍建设。我将时刻牢记手中的权力属于党和人民,严格遵守廉洁从政、廉洁从警各项规定,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切实优化工作作风,为党和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为全局民警带好头、表好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化公安队伍建设,大力培养民警“诚实做人,踏实做事,谦虚谨慎,不骄不躁,实事求是,开拓创新”的思想观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队伍凝聚力、执行力、战斗力,全方位推进政治建警、科技强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过硬队伍,树立公安机关良好形象。
四是坚持人大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公安机关只有树立强烈的人大意识,坚决拥护和尊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人大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才能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准确地执行法律法规,更广泛地赢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我将积极主动地向人大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虚心接受人大对区局和本人的检查和评议,认真研究评议结果,切实改进存在问题,敦促自己在政治上更加成熟,在工作上不断进步。
我相信,有十八大精神的正确引领,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区人大的有力督导,有上级公安机关的悉心指导,有区局过去打下的良好基础,有区局党委班子和全局民警的共同努力,咸安公安事业一定会有新的发展,各项公安工作一定会再登新台阶、再上新水平。我深知,自己的能力和水平十分有限,与全区人民的要求有较大差距,如果人大未通过我的任职,我仍将在今后的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奋工作,竭尽全力做好区委、区政府交给我的各项任务。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陈 伟
(2016年8月1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承蒙组织对我的关心和信任,我有幸被提名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表决。在此,我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帮助,感谢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对我的厚爱与包容。参加工作二十多年来,我先后在永安办事处、高桥镇、汀泗桥镇、区政府办公室等多个地方和岗位任职,多年的基层锻炼和组织的教育培养,让我养成了敢于担当、敬业尽责的职业精神,也赋予了我自强不息,奋勇争先的创新意识。这次被提名为副区长,对我来说,既是一个新的起点,也是一种新的挑战,我深感责任的重大和使命的光荣。如果被通过提请任命,我定将不负组织的重托,不负领导的期望,在新的工作岗位上,认真学习、扎实工作、团结进取、勤政廉洁,以突出的工作业绩向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回报组织和领导的厚爱与期望。在此,我郑重作出承诺:
一是以一颗“进取之心”勤学勤思。我将始终把学习作为立身之源、为政之本、干事之基,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现场, 虚心向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向班子成员学习、向发展稳定的实践学习,不断积累知识、增长才干,从中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思路、好办法,不断提升境界、开阔眼界,努力筑牢做好政府工作的知识和能力基础。
二是以一颗“责任之心”苦干实干。我将始终牢记发展是第一要务,摆正自己的位置,明确自己的职责,自觉地把分管的工作放到全区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去把握,一门心思抓好落实,不搞花样、不喊口号、不变心声,以实干抢抓机遇,以实干攻坚克难,以实干推动发展,尽职尽责当好人民公仆。
三是以一颗“坦诚之心”聚神聚力。我将始终做到讲团结、顾大局,认真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抓好分管工作,与班子成员一道,凝心聚力,形成合力,营造相互补位、攻坚克难、精诚团结、和谐共处的工作局面。无论面对何种困难,我都将矢志不渝,勇往直前,为咸安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竭力奉献,用自己的忠诚、汗水和良好业绩回报全区人民。
四是以一颗“平常之心”清廉清正。我将恪守新的准则条例,履行“一岗双责”,牢记宗旨,始终以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的态度,自觉遵守民主集中制原则,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区政协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始终经得起诱惑、守得住气节,做到躬身为民、一身正气。
重担在肩思奋进,责任使然勇担当。如果今天的审议不能通过我的任职,说明我的工作与人民的要求和组织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我将一如既往地认真学习,扎实工作,进一步锻炼和提高自己,努力克服不足,弥补差距,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绝不辜负组织的期望。
谢谢大家!
供 职 发 言
王 宇
(2016年8月16日)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
承蒙组织的关心和各级领导的信任支持,本人有幸被提名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并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和表决。
自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从乡镇一线到市直机关,从砖茶之乡到嫦娥故里,从二十弱冠到三十而立。一路走来,沾染了泥土的芬芳、经历过风雨的考验、感受着青春向上的力量。一路走来,离不开人民的信任、离不开组织的培养、离不开同志的支持。一路走来,始终保持着对人民的敬畏之心、始终保持着对组织的感恩之心、始终保持着对事业的进取之心。
此次被提名为副区长,对我而言,是荣誉、是责任更是动力。如果我的任职提名能获得通过,我将不负重托、不辱使命,与在座的各位代表一起、与咸安区62万人民一起,发扬铁军精神,不松劲、不懈怠、不畏难,为咸安加快推进“绿色崛起”、打造鄂南“首善之区”贡献力量!在此,我庄严作出以下承诺:
1、坚持学字为先筑根基。坚持学习“没有毕业,只有毕生”的理念,将学习做为修身立德、干事创业之本。认真向书本学,加强对党的理论政策、专业知识的学习,不断拓展知识面,改善知识结构;认真向身边的领导、同志学,学习基层一线的方法、学习为人处事的经验、学习把握大局的智慧;认真向群众学,拜人民为师,从群众的鲜活思想中汲取营养,从群众生动的实践中提炼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
2、坚持干字当头谋事业。认真分析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积极探索解决问题的新办法,超前谋划工作、精心部署工作,保持“想干事”的状态;提高组织能力水平,增强做群众工作的本领,善于协调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讲政治顾大局、讲团结聚合力,增强“会干事”的本领;提高行动力,增强执行力,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唯书、不唯上、只为实,提高“干成事”的水平。
3、坚持廉字打底立品行。珍重自己的人格、言行和名誉,加强人格修养,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做事,清清白白从政,不破个人底线;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七项要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触纪律红线;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不断加强与代表、群众的联系,守好履职尽责的界线。
谢谢大家!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任命咸安区区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
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6年8月1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为组织好2016年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2016年8月1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设立咸安区区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在同级党委和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所辖选区范围内的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任命咸安区区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咸安区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主 任:镇卫军 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副主任:王大桥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章成才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孙茂盛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成 员:邵家伟 区委办公室常务副主任
毛晓光 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主任
王宏高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谭辉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昌槐 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王小桥 区民政局局长
沈芳兰 区法院副院长
王 波 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刘荣林 区公安局副局长
陈红功 区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
沈昌和 区财政局总会计师
二、各乡镇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
汀泗桥镇
主 任:张绪华
副主任:贺国华 张月
委 员:易建平 周学功 邹明 李星 宋力 黄安虎
向阳湖镇
主 任:洪声耀
副主任:彭元其 潘传志
委 员:刘莎莎 熊凡敏 吴紫芬 杨丽丽 徐少强 郭国斌
官埠桥镇
主 任:王煜
副主任:吴大伟 魏国君
委 员:王佐元 程红 陈莹 夏家林 陈明 王永宏
横沟桥镇
主 任:刘琼
副主任:黄辉宇 陈为一
委 员:施继春 熊臻铭 桂琼 李励
贺胜桥镇
主 任:吴国庆
副主任:徐志宏
委 员:徐宏怀 李娟 方昭平 徐辉 金艳 雷伟
双溪桥镇
主 任:汪性智
副主任:王振球 徐平华
委 员:卢伟 毕金高 刘楚国 陈勇 张亮 丁轲
马桥镇
主 任:张浩业
副主任:陈铁城 陈锐
委 员:杨会云 陈成 胡金花 李章新 吴远香 邓刚
桂花镇
主 任:余敏刚
副主任:黄百胜 张永红
委 员:钟莹 雷锡武 赵劭君 陈胜君 刘芳 钱兵
高桥镇
主 任:朱敬民
副主任:刘运舟 周友才
委 员:夏志华 陆成茵 李媛媛 刘波 潘奔 陈刚
大幕乡
主 任:唐德文
副主任:陈茂红 刘尧
委 员:阮海 程赁 张玲 徐长明 窦明浩 盛移金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咸安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的决定
(2016年8月1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和《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转发<中共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做好全市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咸发〔2016〕10号),结合咸安区实际,2016年8月1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日为2016年10月18日。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关于调整官埠桥镇、横沟桥镇本级人大代表名额的
决 定
(2016年8月1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2016年是我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之年,鉴于官埠桥镇、横沟桥镇的行政区划发生变动,2016年8月1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决定:将官埠桥镇的本级人大代表名额在上届基础上调减4名,即为58名;将横沟桥镇的本级人大代表名额在上届基础上调增4名,即为65名。其他乡镇的本级人大代表名额仍与上届保持不变。全区乡镇人大代表总额为600名,与上届保持不变。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执行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元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上半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98+”洪涝灾害影响,在区委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区上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竞进提质、升级增效、以质为帅、量质兼取的工作总基调,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积极顺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
(一)量质兼取,经济实力稳中有进
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71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全市第一,基本实现了年初目标。一、二、三产分别完成8.73亿元、51.43亿元和44.5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7%、9.0%、9.9%。三次产业结构为:8.3:49.2:42.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76元,同比增长1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32元,同比增长7.5%。
财政收入较快增长。上半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收入60640万元,占年计划的55.0%,同比增长8.2%,其中国税完成5314万元,地税完成30019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5307万元,占年初预算33850万元的74.8%,增收6250万元,增长32.8%。
(二)转型升级,产业结构逐步优化
工业经济加快转型。上半年,全区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80.2亿元,同比增长7.0%;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8%;工业产销率达到97.8%;完成工业增值税6511万元,同比增长21.6%;实现工业固定资产投资39.38亿元,同比增长2.1%;完成工业入规企业13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较快,实现产值4.8亿元,其中先进制造业产值增速39.8%,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增速86.9%,恒普自动化、恒合科技、国煤煤矿机械等一批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申报洪盛模具、广绅电器、三六传动等高新技术企业8家,全区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总产值22.38亿元,同比增长8%。申报认定省级高新技术产品6个,鉴定登记省级科技成果5项,技术合同登记成交额1.05亿元。三六重工、华宁防腐等企业产品出口到欧亚、阿拉伯等地区。
农业经济稳定增长。上半年,全区农业实现增加值8.73亿元,同比增长3.7%。开发性农业取得可喜进步,土地流转力度不断加大。立足区情实际,“一茶两菜”再获丰收。新增茶园面积6000亩,总面积达到5.84万亩,茶叶总产量达到5375吨,总产值6.45亿元。蔬菜春播面积15.76万亩,产值6.1亿元,同比增长9.3%。油菜收获面积37.9万亩,总产3.8万吨,同比增长11.2%。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遴选7家农业主体开展机耕、机插、机防、机收服务,签订服务面积40万亩。新建7个中型育秧基地,育秧面积近8万平方米,秧苗38万多盘,栽插大田面积1.4万余亩。积极采用生态调控、农业防治、理化诱控、生物防治相结合的集成技术,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已达32%。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各类种养大户能手,深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上半年,新增家庭农场、种粮大户、农业专业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共计90户(家)。
服务业发展速度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较快。上半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03亿元,同比增长9.1%。实现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总额35.83亿元,同比增长9.5%,完成总额居全市第一。新增限额以上商业企业12家,总数达到189家。实现外贸出口3584.2万美元,完成出口总值在全市各县(市)排名第一。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网商经营户累计达到1500余家,金宁电子商务、湖北绿购网、香泉明悦电商相继落户咸安,建成咸宁首家O2O体验馆,上半年,电商销售额超过15亿元。物流配送体系日趋完善,物流配送乡镇覆盖面超过96%。立足生态资源禀赋,积极培育旅游精品,上半年,全区接待中外游客390万人次,同比增长34%,旅游综合收入18.11亿元,同比增长18%。成功举办了“畅游百里花海,品味美丽乡愁”—咸安“百公里油菜观光探春赏花”、大幕山赏樱花系列活动。申报创建湖北省4星级农家乐2家,3星级农家乐1家,咸宁市旅游标准化标杆旅游企业2家。
(三)攻坚克难,投资拉动持续增强
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24.15亿元,占年计划的51.7%,同比增长16.8%。全面实现双过半、硬过半。其中,50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完成64.02亿元;5000万元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2.66亿元,同比增长77.7%;房地产投资呈现平稳回升趋势,完成投资7.47亿元,同比增长15.0%。分行业看,15个行业大类,除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投资下降外,其余均呈现增长态势,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行业投资增幅较快。
项目建设稳步推进。坚持把扩大有效投入作为稳增长的主要抓手,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工作机制要求,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跟踪督办制度,对重点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定期调度。积极克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投资意愿不强的不利情况,狠抓重大项目和新开工项目,力促项目建设全面推进。在重点抓好矩阵汽车零部件制造、洪盛高精密模具研发与生产、汇瑞药业药品产业化等省重点项目和S360公路、思贝特服饰等市重点项目的同时,还推进了国防指挥中心等一大批5000万以下项目建设,通过抓大带小,抓重点带一般,有效推进了全区项目建设。组织开展了项目建设大会战,项目集中“开工周、开工月”活动,宵明汽车配件、双溪李容至大幕双垄公路、向阳湖文化名人纪念馆、千春茶叶生态观光园等一批新项目开工建设。上半年,全区共有建设项目303个(不含房地产),同比增加56个,增长21.8%。其中5000万元以下项目234个,比上年同期增加69个;5000万元以上项目69个,比上年同期减少了13个。不断加大项目谋划力度,建立健全项目谋划信息系统和储备项目库,谋划储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三年滚动计划库项目726个,总投资3303亿元。上半年,累计争取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6626万元,撬动社会各类投资25.6亿元。
招商引资取得成效。突出产业招商,围绕模具机械、食品饮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产业链条延伸,赴浙江、上海、江苏、广东、武汉等地考察项目105个。上半年,完成各类招商引资项目240个,累计到位资金115.2亿元。其中,招商引资工业项目135个,新签约项目26个,新开工项目26个,新投产项目24个。新签投资额亿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7个,投资额过10亿元工业项目1个,投资额过5亿元工业项目2个。上半年,共上报省外资金项目88个,到位资金83.46亿元。
(四)深化改革,经济活力明显改善
大力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全面实施“营改增”工作,地税共移交国税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2047户,涉及金额7855万元,实现货物和服务业全覆盖,从本质上推进结构性减税。
持续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积极构建政、银、企三方合作新模式,探索灵活多样的融资方式。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应急运转资金、县域调度资金、幕阜山产业发展基金作用,破解企业融资难。上半年,累计为71家企业发放县域调度资金1.35亿元,为企业提供过桥专项资金1.26亿元。鼓励中小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三鼎机电、华声机电、裕新机械成功在新四板挂牌上市。30家企业正在申报长江经济带经济产业基金。
稳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继续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行动,推进“两单”模式运行建设,实现“政府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打造统一规范、简便易行权责清单模式。全面厘清43个行政职能部门行政职权事项2602项,其中:行政许可133项、行政处罚1578项、其他类891项。进一步放宽登记限制,推进市场主体准入便利化,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推进“先照后证”,“一照一码”、“同城通办”,实行一站式审批。上半年,新发展各类市场主体1832户,同比增长28%,注册资本(金)124182.49万元,同比增长23%。
(五)凝神聚力,城镇建设有序推进
城镇化建设有序推进。启动了滨河东街地块、泉塘四组地块、西大街片区、银桂路大畈五组地块、崇文街(朱家垅片区)和旗鼓四组地块六个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并积极推进了咸嘉生态文化城镇带建设。贺胜桥镇围绕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要求,在管理模式、体制机制、行政审批等方面积极探索,产业发展投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城镇功能不断完善,城镇管理水平不断提高,产城融合度进一步得到加强,鸡汤小镇和金融小镇建设初见成效。向阳湖镇甘棠街和宝塔街路面改造工程全面完工,城镇面貌焕然一新。官埠桥镇沿发展大道、政通路两侧欧式建筑风格的张公新镇区建设加速推进,镇区规模不断拓展,基础设施配套日趋完善。汀泗、双溪、高桥、大幕等乡镇围绕建设特色镇目标,精心规划,统筹推进。
交通条件持续改善。钱庄至盘源公路大修已完成2.8公里;温随线路面大修已完成路基建设;横路线马桥街段路面大修市政附属工程已完工;汀古线路面大修已完成项目工程设计和项目投资评审工作。上半年,共完成通村公路建设35公里。双垅桥、金桂西桥正在建设。不断提高公路绿化标准,补充、完善、更新绿化苗木40700株。落实村村通客运目标,落实农村客运优惠及补助政策,扶持通村客运车辆的上线运行,实现所有行政村通班车全覆盖。
生态环境更加优美。上半年,全区完成造林绿化面积3万亩,占年计划的101%。建设绿色示范乡村8个。铁路、高速公路、国道和省道绿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向阳湖河堤等河渠绿化100多公里。实施重点工程营造林项目7个,建设规模42104亩。完成6家企业的燃煤锅炉改造,实现清洁生产。对35家非煤矿山进行综合整治,确保科学、有序、安全开采。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共清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50个,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42起。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美丽乡村”创建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整治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和创新。
(六)以民为本,社会事业加快发展
保障体系日益完善。各类社会保障提标扩面。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390元/人/月,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为3480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执行统一标准为7660元/人/年。上半年,发放城市低保金2157.7万元;农村低保金1151.3万元;农村五保金386.3万元。医疗救助679人,发放救助金214万元。一次性临时救助1991户,发放救助金215万元。资孤救助220人,发放孤儿生活费86.68万元。启动了4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10个农村互助中心建设。
社会事业均衡发展。校园工程建设扎实推进,咸宁高中二期扩建的教学楼、实验楼已经完工;青龙山高中改扩建正在进行地质勘探和体艺楼的单体设计工作;横沟高中(红旗路中学)门房建成投入使用,综合楼已基本完工,艺术楼正在内部装修。继续加大教育信息化建设力度,启动“亲子桥”工程,在12个教学点建立了“亲情聊天室”。争取改薄资金1950万元,启动了48个学校的土建项目。投入资金384万元,完成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床铺、学生课桌椅、学生食堂设备、直饮水设备供货安装,惠及学生43176人。上半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人员3668人;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76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97人;转移农村劳动力1826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14%。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680万,扶持创业280人,带动就业1280人,开展各类创业就业培训35期,培训1690人次。
社会治理不断创新。法治咸安建设扎实开展,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群众“一感两度两率”不断提升。平安咸安深入实施,立体化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大调解机制不断创新。诚信体系建设全力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制度全面实行,社会信用意识广泛增强。应急管理不断加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防范和处置能力进一步提升。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有效保障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长效机制不断完善。
总体上看,今年以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良好成绩,但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财政收支压力加大。“营改增”的全面推开,对地方税源的影响较大,但保运转、保民生等各项刚性支出有增无减。二是新旧发展动能转换还需进一步加快。当前,传统优势行业企业的带动力有所放缓,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增长点还在培育之中,稳增长面临的困难仍然比较多。特别是森工建材产业,市场订单大幅下降、成本增加、融资困难等问题,企业生存压力较大。三是投资增长后劲乏力。受宏观经济影响,部分投资者担心项目建成后运营收益问题,投资信心不足,存在观望等待心理,签约项目实际开工率不高。四是要素制约依然存在。贷款难、征地拆迁难、用地审批难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影响了项目的推进进程。五是社会治理面临不少新情况新问题。在经济下行压力下,各类社会矛盾多发,新老问题交会叠加,社会矛盾敏感性、关联性、突发性不断增强。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加以解决。
二、完成全年计划的主要措施
继续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动力,一手抓稳增长和调结构,一手抓促改革和惠民生,主动作为、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抓政策落实,稳定实体经济。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区委各项政策落实,切实把企业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暖企活动推进力度,加快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用好、用活过桥资金、担保资金、产业基金,提振企业发展信心。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检测检验中心,支持巨宁全省竹材研发中心、江南春竹产业研究院建设,支持三六重工、华声机电、川玉茶业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建设,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力争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15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
二是抓项目带动,增强发展动力。坚持以省重点项目和市亿元以上项目为抓手,按照“五个一”工作法,全力服务省、市、区重点建设项目,确保项目早开工、早建成、早投产、早见效。加快推进洪盛模具二期、矩阵汽车、健翔生物、汇瑞药业等项目建设,力争全年建成投产工业项目30家。加强项目台账管理,督促尚未开工的项目抓紧开工。加快推进区光荣院、区中医院等一批社会事业项目。加大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的争取,重点做好今年2-3批项目的遴选和申报。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启动双龙山公园等项目前期工作,着力解决项目建设中的资金瓶颈问题。继续加大重大项目谋划力度和引进力度,努力形成滚动梯次发展格局。
三是抓转型升级,加快绿色发展。突出旅游业在绿色发展中的主导地位,抢抓“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试点机遇,充分挖掘“桂、竹、茶、泉”等生态资源,着力打造“春赏花、夏观竹、秋品桂、冬泡泉”旅游精品工程。全力服务“中国中部绿心、国际生态城市”建设,大力推进“咸嘉城镇带”、“一圈三带”建设,打造秀美、浪漫、生态、宜居新咸安。推进景点景区提档升级,丰富旅游产品,挖掘文化内涵,提升服务质量,完成向阳湖文化名人旧址核心区修复及向阳湖文化名人博物馆建设,加快钱亦石故居、何功伟故居、沈鸿宾故居保护与开发。深入实施调转促行动计划,加快区级高端机电设备制造、模具数控、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集聚和壮大。大力开展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扎实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启动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持开发区小微企业众创中心、双创孵化基地建设,以创新带动创业,提供创业培训,给予创业补贴,提升现代服务业发展水平。
四是抓深化改革,释放社会活力。结合我区实际,围绕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增后劲,扎实推进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五大重点任务,在森工建材、纺织服装等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着力调优产业结构,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加强技术改造,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产品竞争力。支持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购房,打通商品房和保障房转用通道,推动房地产行业转型升级。认真落实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政策,扎实推进“营改增”工作,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真正帮助企业降本增效、提高竞争力。着力在基础设施、民生保障、生态环保、公共服务、脱贫攻坚、现代农业等六大领域补齐短板,持续增强发展的整体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继续推进全国第一批河湖管理体制改革、贺胜桥镇全省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省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全省第二批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全省林业生态示范区以及农村土地管理制度、集体林权制度、水利工程长效管护机制等改革工作。
五是抓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好年度战役,确保全年实现8个重点贫困村出列,13910人脱贫。加快咸高二期、马桥集镇公路大修、农村安全饮水等民生工程建设,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扎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积极搭建服务平台,强化岗位对接,加强技能培训,切实抓好回乡农民工等重点人群和困难群体就业。密切关注经济下行对居民生活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加强各项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政策的落实。加快推进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
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列席会议的领导和同志们:当前经济复苏一波三折,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但只要我们遵循发展规律,坚定发展信心,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用更大的努力和耐力来抢抓机遇,积极奋发有为,就一定能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经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财经委对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今年以来,面对宏观经济低位运行的严峻形势,全区上下紧紧围绕全年目标任务,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上半年,全区国民经济继续保持总体平稳、稳中有进的发展态势。上半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04.71亿元,同比增长8.9%,增幅全市第一,三次产业结构为:8.3:49.2:42.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076元,同比增长10.6%;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932元,同比增长7.5%;完成公共预算财政收入完成60640万元,占年计划的55.0%,同比增长8.2%;实现规模工业总产值180.2亿元,同比增长7.0%,规模工业增加值增幅8%;实现农业增加值8.73亿元,同比增长3.7%;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4.03亿元,同比增长9.1%;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124.15亿元,占年计划的51.7%,同比增长16.8%;完成各类招商引资项目240个,累计到位资金115.2亿元。
上半年,全区经济保持平稳增长,但受宏观环境影响,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后劲不足,依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压力较大,地区生产总值、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等指标未实现“时间过半任务过半”,全面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难度较大;固定资产投资持续增长难度加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快、民间投资意愿不强、大型投资项目同比下降;中小企业生产要素成本持续上升,赢利空间不断缩小,部分行业出现亏损;签约项目实际开工率不高。
从发展形势来看,下半年,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各种问题和不利因素相互交织,经济下行压力依然严峻。为确保完成年初人代会所确定的目标任务,特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服务,提振信心稳增长。当前我区企业面临诸多困难,经济平稳增长压力大,要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进一步推进区委各项政策落实,切实把企业减负政策落到实处。加大暖企活动推进力度,加快技术改造项目实施,用好、用活过桥资金、担保资金、产业基金,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2、强化调度,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针对当前我区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不理想、重点项目推进不快、发展后劲不足的严峻形势,政府有关部门对经济发展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对存在的问题要尽快研究解决,对新投产企业运行情况进行监控和调度,积极培育新生动力。
3、强化引资,夯实发展后劲。要切实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选择产业关联度高、引导能力强、经济效益好、税收贡献高的项目,不断提升招商引资的实效,增强发展后劲。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区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市财政工作会议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收入征管,保障基本支出和重点支出的需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640万元,占年初预算110,200万元的55%,增长8.2%、增收4590万元,超均衡进度5个百分点、超收5,540万元。
按收入结构划分:税收收入完成34,455万元,下降4.6%、掉收1,654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6,185万元,增长31.3%、增收6,244万元。
按征收部门划分:国税部门完成5,314万元,占年初预算的53.7%,同比增长26.4%、增收1109万元,超均衡进度3.7个百分点、超收364万元;地税部门完成30,019万元,占年初预算的45.2%,同比减少8.4%、减收2,769万元,掉均衡进度4.8个百分点、掉收3,206万元;财政部门完成25,307万元,占年初预算的74.8%,同比增长32.8%、增收6,250万元,超均衡进度24.8个百分点、超收8,38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141万元,占年初预算287,000万元的50.9%,同比增长12.4%、增支16,17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110万元,完成预算的51.8%;公共安全支出5,037万元,完成预算的68%;教育支出36,190万元,完成预算的67.6%;科学技术支出2,249万元,完成预算的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905万元,完成预算的27.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294万元,完成预算的6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373万元,完成预算的72.2% ;节能环保支出1,994万元,完成预算的21.6%;城乡社区支出2,556万元,完成预算的41%;农林水支出18,630万元,完成预算的38.1%;交通运输支出914万元,完成预算的6.7%;资源勘探信息支出1,148万元,完成预算的25.8%;商业服务业支出838万元,完成预算的55.1%;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83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678万元,完成预算的47%;住房保障支出1,2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861万元,完成预算的24.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上半年,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体制,省市下达转移性收入95,21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8,472万元增加6,738万元,增长7.6%,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640万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55,8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14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709万元。
二、预算收支执行的主要特点
今年以来,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财税工作重点,加强收入征管,严格预算执行,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一)收入增长较快,税收占比下降
2016年,因非税收入增长较快,我区财政收入增长较快。1-6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进度快于时间进度5个百分点,增长8.2%,同比增加7.9个百分点,增幅在六县区排名第四位。税收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56.8%,同比下降7.6个百分点,但继续位列六县区第一位,高于平均占比3.8个百分点。
(二)各税种增幅不一,影响收入增速
上半年,我区主体税种收入增长较快,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营业税分别增长21.3%、114.9%、11.6%,增收2698万元。受整体宏观经济增速趋缓的影响,区内企业效益下滑,企业所得税同比下降29.6%,减收833万元;受房地产市场低迷影响,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同比分别下降40.4%、67.8%和26.1%,减收4,759万元。各税种增幅增减不一,两极分化,致使税收收入同比下降4.6%。
(三)部门收入“二增一减”,结构趋于平衡
上半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同比增长8.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455万元,同比减收1,654万元,下降4.6%(国税增长26.4%,地税减少8.4%);非税收入完成26,185万元,同比增收6,244万元,增长31.3%。从部门间收入增长来看,因“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后,国税收入规模增大、地税收入规模缩小、财政非税收入稳步增长,呈现出“二增一减”的格局,收入结构更加趋于平衡。
(四)预算执行进度较快,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1-6月份,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46,141万元,同比增长12.4%,财政支出拨付进度略快于时间进度0.9个百分点。区财政对民生和重点支出方面进行了较好的保障,全区用于农林水、科技、教育、公共安全、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六方面的重点支出达到113,773万元,占年预算的61%,快于均衡进度11个百分点(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进度快10.1个百分点),同比增长21.1%,增支19,794万元。
三、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
上半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财政保障能力稳步提高。但面对依然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收入形势不容乐观
目前,受国内经济下行压力的影响,我区经济增速持续低速增长,中小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盈利能力下降,部分行业出现亏损,房地产及土地市场低迷局面仍未改变。由于受经济形势影响,财政收入形势不容乐观,特别是受“营改增”政策全面落实和全面推行营改增后的财政收入划分方案的实施,预计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将政策性减收6000万元以上,而上划中央收入将净增加2000万元以上,给我区实现年初财政收入目标带来了更大挑战。
(二)刚性支出压力增大
2016年,因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即将落实、财政直接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剧增、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性增支因素较多,重大项目建设所需资金量较大等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给我区财政支出安排带来很大的压力。
(三)收支平衡难度加大
对照年初安排的收支预算,完成既定支出目标尚存在一定缺口。从目前的执行情况和年内工作目标任务看,新增支出需求量较大,且支出刚性都较强,主要涉及一些人员支出、民生支出和社会事业建设需求。完成年初收入增长目标实现的财力已全部安排了支出,而财政收入一旦政策性掉收,财政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
四、下半年工作措施
下半年,区财政部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加强财政管理,严格预算执行,保障财政政策的落实,全力服务我区发展改革稳定大局。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努力完成全年任务
扎实推进“营改增”税制改革,面对“营改增”税制改革后财政收入统计口径的变化、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区级财力造成的影响,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争取我区既得财力。
进一步健全完善财税收入增长监控、分析、预测机制,及时发现和掌握财税收入变动情况,实行收入进度跟踪督查制度,抓好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税收,确保财政收入应收尽收,努力完成全年任务。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民生支出
一是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从资金、政策、产业等方面加大对贫困村及贫困户的扶持,确保精准扶贫不落一人。二是进一步抓好惠农补贴政策的落实。全面实行农户“一卡通”,确保惠农资金及时到位,补贴资金实行跟踪问效,确保资金发挥效益。三是加大教育投入。落实教育支出需求,加大教育投入力度,实施教育标准化建设。四是继续保障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投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深化卫生体制改革,落实就业和再就业资金。
(三)落实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继续做好预算收支分析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探索研究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进一步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投资评审;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努力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咸安区经济社会事业的稳步发展打下坚实的经济基础。
咸安区支持促进工业大发展的本级财政资金
统计情况说明
咸安区财政局
根据区委、区政府《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区财政预算安排本级财政资金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14年度支持促进工业发展资金安排情况
1、经信局: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46万元,支持工业发展金融机构先进单位奖2.5万元,共计奖励资金48.5万元。
2、区质检局:湖北名牌产品奖10万元,国家标准、行业(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奖10万元,通过三项认证企业奖1万元,共计奖励资金21万元。
3、工商局:2014年度湖北华声机电有限公司、咸宁市向阳湖牛奶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川玉茶业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青山茶叶专业合作社、咸宁市咸安区桂源红酒业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奖励25万元。
4、科技局:认定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奖5万元,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20万元,授权专利奖励16万元,共计奖励资金41万元。
5、开发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意见,从2009年开始每年财政预算对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4年安排2000万元。
6、工业园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意见,对区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区和乡镇办设立的工业园区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数额以实际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入库数为上限,2014年安排3614万元。
二、2015年度支持促进工业发展资金安排情况
1、经信局: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奖30万元;支持工业发展金融机构先进单位奖2.5万元;鼓励企业上市,对企业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上市的企业奖180万元,具体是: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挂牌的天源纺织、牧鑫智能家俱、华鑫科技、鄂南丝印花纸、意隆汽车零配件、江南春竹业、谊宏汽车配件、湖北太乙养生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等8家和在前海股权交易中心(深圳)有限公司挂牌的天宏化工1家企业各奖励20万元。共计奖励资金212.5万元。
2、区质检局:国家标准、行业(省级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奖10万元,通过三项认证企业奖1万元,共计奖励资金11万元。
3、工商局:2015年度湖北金海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咸宁市咸安区清香桂花制品厂、咸宁市柏墩生甡川砖茶厂、湖北剑春茶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国有咸宁市咸安区白云山林场、咸宁麻塘风湿病医院、新枫树湾鱼馆等7户企业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奖励35万元,咸宁市咸安区南川蜜桔协会获得“地理标志”奖励5万元,经审核符合《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共计奖励资金40万元。
4、科技局: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奖90万元,登记高新产品6万元,授权专利奖励15.4万元,经审核符合《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文件规定,共计奖励资金111.4万元。
5、开发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意见,从2009年开始每年财政预算对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015年安排2000万元。
6、工业园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意见,对区经济开发区、商贸物流区和乡镇办设立的工业园区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数额以实际征收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入库数为上限,2015年安排2008万元。
三、支持促进工业发展资金的拨付程序
上述资金均列入年初财政预算相关项目,由对应预算单位组织实施、根据规定审核实施情况并向区政府申请拨付资金。经区政府相关领导签批后,区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收付网络系统安排预算资金用款指标,由相应的预算单位直接办理资金支付。
支持工业发展及工业园区建设本级财政资金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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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金额单位:万元 |
预算单位 |
项目名称 |
2014年度 |
2015年度 |
经信局 |
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
46 |
30 |
|
金融机构奖励 |
2.5 |
2.5 |
|
鼓励企业上市 |
|
180 |
小计 |
|
48.5 |
212.5 |
质检局 |
国家标准 |
10 |
10 |
|
三项认证 |
1 |
1 |
|
湖北名牌产品 |
10 |
|
小计 |
|
21 |
11 |
工商局 |
省著名商标 |
25 |
35 |
|
地理标志 |
|
5 |
小计 |
|
25 |
40 |
科技局 |
高新技术企业 |
20 |
90 |
|
授权专利 |
16 |
15.4 |
|
省级研发中心 |
5 |
|
|
登记高新产品 |
|
6 |
小计 |
|
41 |
111.4 |
咸安经济开发区 |
基础设施建设 |
2000 |
2000 |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3104 |
960 |
小计 |
|
5104 |
2960 |
浮山办事处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
28 |
小计 |
|
|
28 |
商贸物流区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
281 |
小计 |
|
|
281 |
温泉办事处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250 |
|
小计 |
|
250 |
|
向阳湖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70 |
|
小计 |
|
70 |
|
官埠镇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110 |
235 |
小计 |
|
110 |
235 |
横沟镇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80 |
221 |
小计 |
|
80 |
221 |
双溪镇 |
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 |
|
283 |
小计 |
|
|
283 |
合计 |
|
5749.5 |
4382.9 |
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经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财经委对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初审。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上半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640万元,占年初预算110,200万元的55%,增长8.2%、增收4590万元,超均衡进度5个百分点、超收5,540万元。全区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141万元,占年初预算287,000万元的50.9%,同比增长12.4%、增支16,179万元。上半年,按照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结算体制,省市下达转移性收入95,210万元,比去年同期的88,472万元增加6,738万元,增长7.6%,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0,640万元,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为155,85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6,14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9,709万元。财经委认为,今年上半年,全区财政收支预算情况比较平稳,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完成全年财政收入预期目标任务难度大。工业税收增长乏力;“营改增”政策的实施,导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策性减收幅度较大;以投资为主体税源的增速,因项目推动乏力而减弱,税源增长动力严重不足。二是养老保险改革即将落实,调级增资、保运转、保民生、财政直接债务还本付息压等刚性支出有增无减,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
报告中关于完成全年预算任务的措施是切实可行的。为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目标任务,财经委提出如下建议:
1、强化征管,增强财政实力。要认真研究“营改增”政策,科学制定应对措施;进一步重视发展壮大实体经济,培育新兴财源,增强财政增收后劲,突出抓好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税源大户征收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偷、漏、抗税行为,及时查补入库,做到应收尽收。
2、强化预算约束,从严控制支出。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坚持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原则,切实保障就业、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重点项目的支出。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禁超预算支出,依法调整预算。严格部门预算监管,保证部门预算资金严格按批复的用途使用。
3、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区政府和财政部门要继续深化财政改革,优化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管理,规范财政资金运行。要完善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加强对财政性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价,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咸安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报告
咸安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黄显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报告我区科技政策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我区的科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系列讲话精神和全国、全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服务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政府服务与企业主体相结合、科技发展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着力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动全区科技工作实现新跨越。2012年以来,“争得了一块国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获得一项荣誉——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推进科技五大工程建设——高新产业发展工程、科技成果转化工程、专利倍增工程、科技创新载体工程、科技部门服务能力大提升工程”。在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中连续排名全市第一。现将我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科技创新实绩情况
1、高新企业加快发展:我区把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针对机电制造、纺织服装、森工建材、橡胶防腐等传统支柱产业以及精密模具、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零部件等新兴产业,深入全区规模以上企业进行调研,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情况及研发能力,建立相关的企业台帐,对条件不完全具备的企业进行指导、培育和服务,促进了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高新企业由2011年前的1家发展到2015年的21家,高新企业总数在全市领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 13.58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1年1.92%发展到2015年占比达到9.49%。
2、科技成果展示实力:2012年以来,一批科技成果获得鉴定、登记和奖励,共鉴定登记省级以上科技成果37项(今年新鉴定2项、登记6项),获得省市科技成果评奖项目 15 个,其中省级中小企业创新奖励1项,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1项,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实现了咸宁市省一等奖零的突破。获得市级科技奖励9项。精华公司有1项成果获得国际发明金奖。三六重工凭高扬程电动葫芦这一项成果,获得了企业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的话语权,也凭此项成果获得了咸宁市科技创新突出贡献奖。三合机电凭少齿差减速机这项成果先后获得了湖北省的科技创新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也凭这一成果开拓市场。
3、科技项目助力发展:我区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创新重点支持领域、培植科技创新项目,大力争取科技项目。2012年以来,在科技项目资金实行竞争性分配改革的形势下,共申报省级以上科技项目75项,获得立项支持36项,项目资金总量2105万元。为了发展竹产业,我局从2012年起连续4年为巨宁竹业争取到湖北省科技项目资金支持,2012年30万元,2013-2014年300万元,2015年30万元。为了支持我区的科技创新,在区政府领导的重视下,2007年设立了区级科技项目资金。区级科技项目资金就是原科技三项经费(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资金总量自设置以来,一直稳定为120万元,其中研究与开发资金50万元,农业科技创新专项50万元、创新基金10万元、专利专项10万元。我局把区级项目资金当作激励创新主体发育、创新成果产生和转化的兴奋剂和催化剂,坚持管好用好。年初科技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区域产业特色和区重点支持发展的行业,共同编制科技项目年度计划报区政府审批后,出台项目指南面向全社会网上广泛征集,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专家对口参与评审,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根据评分结果对项目实地考察,提出草案报分管区长审批后,确定立项项目,及时安排拨付专项资金给予资助。四年来,共安排区级项目200多项,资金480万元,促进了全区的科技事业发展。
4、专利数量连创新高:知识产权创造一年攀登一个台阶。2012年以来,我区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区被认定为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专利申请量2012年达到260件,授权 119件;2013年专利申请量达到310件,授权119件;2014年申请量达到447件,授权221件;2015年,完成专利申请697件,实现专利授权365件。今年1—6月份,我区完成专利申请473件,专利授权250件。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均占全市之首。我区企业牧鑫智能家居在区科技局的指导和服务下,2012年以来共获得44项专利授权,仅2016年就获得3项发明专利授权。
5、创新创业新增平台:四年来,我区抓科研平台建设取得了突破性发展,共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4家,省级技术中心4家,湖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7家,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产业研究院)共计26家。同时,科技局指导成立了香城科技孵化器管理公司,位于香城古街的梦想香城科技孵化器被认定为市级科技孵化器,目前已有7家企业入孵。我区还积极谋划将温泉和浮山孵化园建设成创新创业的载体。
6、创新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领衔的咸安区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在区政府领导的支持下,我区建立了区直部门和乡镇科技创新综合考评机制,将科技创新工作指标纳入了全区综合考评指标体系。为了突破我区科技创新人才短缺的瓶颈,我区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每年组织企业参加湖北省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为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我区与湖北科技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多家企业与湖北科技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动员和引荐企业走进多所高校,共有2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分别与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科技学院等省内外高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认定4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聘任46个农业科技特派员。
二、科技创新支持政策实施情况
1、关于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
为鼓励科学技术创新,促进咸安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湖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出台了《咸安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试行)》(咸安政发【2009】7号文件),2013年,我区开展了咸安区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对2011-2012年度全区各单位申报的 46项科技成果进行评审,评出特等奖1项、科技成果奖3项、工业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奖5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推广奖5项,在咸安区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给予了奖励。
2、关于促进工业大发展的意见。
为积极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推动全区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结合我区实际,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咸安发【2012】3号文件),对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研发中心和工程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5万元,当年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一次性给予企业奖励2000元、授权5件(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超过2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2012年,合计颁发奖金总额60.4万元。2013年颁发奖金总额80.4万元,2014年颁发奖金总额41万元,2015年颁发奖金总额111.4万元。四年合计颁发奖金总额293.2万元。
3、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战略。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落实全国和湖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着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湖北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 加快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结合咸安实际,区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咸安政发【2013】10号文件),对鉴定和登记为省内或国内重大科技成果的项目以及获得省和国家科技成果奖励的项目分别给予不少于2万元和5万元的奖励,对获得国家、省、市区级认定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科技创业孵化基地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1万元的奖励。2013年,我区对成果和研发中心给予奖励29万元,2014年奖励29万元,2015年奖励22万元,三年合计奖励80万元。
三、存在的问题
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利益于科技政策的大力支持。但政策体系的建设与一个地方的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与先进地区性比,我区的科技创新在政策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政策宣传有差距。
尽管经过每年一次的科技创新大会宣传和兑现政策,区科技局每年组织相关业务和政策培训,但全区创新创业主体全面掌握科技政策有差距,特别是研发费用税前150%加计扣除政策、高新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10%政策,研发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科技人才政策配套宣传不够,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激励效应还未能充分发挥出来。按政策规定,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也是科技投入和科技成果享用的主体。对这一政策,一些企业理解得不深不透,舍得在科技创新上花钱的企业不多。以至形成政策依赖症,把引导和激励性的政府奖补政策作为做不做科技创新工作的取舍依据。
二是科技新政研究需要加强。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是201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就业,推动产业迈向中高端以及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具有重大意义。区委区政府领导也非常重视双创工作,2016年3月28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区科技局关于请求出台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政策的汇报,形成了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4),会议原则同意出台区科技局提出的《关于支持咸安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的实施意见》,计划于10月份正式出台。但这项政策出台滞后,还是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推进。
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体系是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基础条件,是形成区域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我区的科技创新体系总体框架基本形成,支持政策在全市6个县市区中具有领先性,但对照市政府2015年8月出台的《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还显得肌体和组织的力量不够强大。区政府已责成区科技局尽快拿出符合我区实际的支持政策,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出台。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实施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做出部署。明确指出,科技创新主要是做好两件事:一方面是“出成果”,着力抓好基础前沿、关键共性、社会公益和战略高科技研究,壮大创新的源头力量。另一方面是“用成果”,着力抓好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将其转变为实实在在的经济社会活动。两者紧密联系,都很重要,不可偏废。没有“出成果”,就谈不上“用成果”。没有“用成果”,“出成果”的意义就大打折扣。相对而言,我区科技创新在“用成果”上还较为薄弱。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解决稳增长、调结构的“两难”问题,需要我们把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由于成果转化近年来才被提到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各地支持政策出台都显滞后。
四、进一步落实科技创新政策的打算
1、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建立创新政策咨询辅导站、开展绩效评估等方式,重点推进科技政策的落实工作,使全区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普遍了解科技创新政策,熟练掌握相关政策的操作规程;使大多数科技型企业能够按照政策要求规范企业创新活动,并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激励企业科技创新的各项优惠政策得到较好落实,全区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的政策环境基本形成。
2、修改完善不适应的政策文件。对实践中不好执行或明显不合理的规定进行修订。主要是对不同类型专利给予差别奖励,通过对科技奖励办法的完善,使科技奖励设置更科学、更合理,更能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3、研究出台新的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主要是要加快出台科技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的实施意见,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措施。
常委会各位领导,推动科技创新,政策激励固然重要,但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决定的因素是人不是物。科技创新工作,我们的实绩还不突出,与我们科技部门干部的能力密切相关,与我们服务创新的水平与干事创业的作为密切相关,与我们科技宣传和动员的力度密切相关。我深知在这些方面差距较大,请常委会领导提出批评指正。我们将借这次常委会会议的东风,认真落实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加强政策落实、政策研究和创新,把我区的科技创新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关于咸安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调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2016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于5月31日-6月22日深入区科技局、部分企业进行专题调研。调研组通过实地察看、查阅有关资料,召开部门座谈会、听取汇报等形式,全面了解了我区科技创新实绩、财政激励政策、税收减免政策执行、人才保障和创业政策、金融支持政策落实,以及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科技创新政策取得的成绩
区政府及相关部门以服务转型发展为主线,坚持政府服务与企业主体相结合、科技发展与产业发展相结合,着力完善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了我区科技工作的发展,摘取了“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的牌子、获得了“全国县市科技进步考核先进区”的荣誉,在全省科技创新综合考评中连续排名全市第一。总的说来,我区科技创新工作做到了领导重视、思路清晰、重点突出、工作务实、成效明显。
(一)认真落实鼓励政策,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一是加强科技创新的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为鼓励科学技术创新,促进我区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区政府出台了《咸安区科学技术奖励实施办法(试行)》,2013年开展了咸安区第二届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工作,共颁发奖金20万元。为积极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加快转变工业经济发展方式,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2012-2015年共颁发奖金293.2万元。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2013年-2015年共颁发奖金80万元。通过出台和落实一系列政策,为促进我区企业自主创新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是充分发挥政府科技投入的杠杆作用。坚持管好用好区级科技项目资金,规范加强科技项目监管,确保科技经费支出逐年增加和拨付到位。2012-2015年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科技支出共计12860万元,其中,由区科技局会同相关部门编制区级项目资金计划和以落实区政策性奖励资金等形式支持和奖励创新主体1061.2万元。主要是区级项目资金480万元、区政策性科技创新奖励资金373.2万元,其余为科技奖、地震、知识产权、科普等专项经费支出。区科技部门积极向上争取科技项目资金,2012年-2015年共争取科技项目资金3325万元。各项资金支持了我区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了科技体制改革,发挥了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提升了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三是加大相关部门支持科技创新的力度。税务部门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使我区企业及时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带来的红利。2013年-2015年,先后有4家企业享受了高新技术企业优惠,共减免所得税308.3万元,三合机电公司近三年来共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企业所得税110.67万元。金融部门大胆探索,创新金融支持科技创新机制,拓宽服务方式和途径,仅今年1-6月就为企业创新提供过桥资金115笔达6个亿。人才部门大力完善科技人才的培训服务体系,加强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管理。发改部门积极指导区内企业申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取科技创新类项目资金,有4家企业获得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证,有4家企业获得中央、省预算内补助资金550万元。经信部门加强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注重新兴产业的培育引进,2012年来,共为企业申报项目14个,获得项目资金3971万元。
(二)积极培育创新主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一是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对企业进行指导和培育,努力促进全区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全区高新企业由2011年前的1家发展到2015年的21家,高新企业总数在全市领先。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达到 22.82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11的1.92%发展到2015年占比达到9.49%。
二是认真申报科技成果和专利。2012年以来,一批科技成果获得鉴定、登记和奖励,共鉴定登记省级以上科技成果29项,获得省市科技成果评奖项目15 个。2012年以来,积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我区被认定为湖北省知识产权示范区和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试点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2家。完成专利申请1714件,实现专利授权824件,专利申请和授权量均占全市之首。
三是组织开展产学研合作活动。鼓励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三者之间的协同合作,不断拓展企业创新创业的源头,组织企业参加湖北省产学研合作洽谈会,为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与湖北科技学院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组织多家企业与湖北科技学院和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合作关系。动员和引荐企业走进多所高校,共有20多家规模以上企业分别与华中科技大学、湖北大学、湖北工业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武汉纺织大学、湖北科技学院等省内外高等院校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认定4个市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聘任了46名农业科技特派员。
(三)着力打造创新载体,搭建创新服务平台
狠抓科研平台建设,鼓励企业积极创建各级研发机构。立足产业转型升级需要,引导企业独立建设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共建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创新载体。近几年来,认定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家,省级校企共建研发中心4家,省级技术中心4家,湖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7家,市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校企共建研发中心和产业研究院)共计26家。同时,成立了香城科技孵化器管理公司和梦想香城科技孵化器,目前已有8家企业入孵。正在积极谋划将温泉和浮山孵化园建设成创新创业的载体。
二、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调查结果显示,我区科技政策法规体系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对促进科技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科技人员的创造热情、改善了科技创新环境、促进了科技投入的增长、推动了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但深入客观地分析, 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科技投入水平不高。据全省2015年科技考评数据,我区2015年本级科学技术支出占当年财政公共预算支出的比例达到1.9%,在全省的县市区排名中,咸安排名45相对落后;赤壁达到2.1%,排名40位;通城2.7%,排名21位;通山达到3%,排名13位。区级科技项目经费一直维持在2007年的预算水平。
(二)少数政策没有落实。2012年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里规定:认定为省级高新技术产品的企业,给予奖励5万元,但迟至2015年才给予了2万元的奖励。《关于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升企业创新能力的意见》在“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时,提出了7项支持和奖励规定,但近3年来只落实了扶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和建立企业研发机构2项。在“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时,提出区财政预算5万元产学研合作推进经费并逐年增加,对建立稳定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但2013年以来区财政每年只安排了3万元的产学研工作经费,既没有增长也没有补贴;第24条提出,提高科技管理部门服务创新发展的能力,逐步实行区科技局科技工作经费和区级科技项目经费分开预算,提高区科技局科技工作经费保障水平, 2013年以来这一条基本没有落实。
(三)部分规定不够合理。我区的科学技术奖励暂行办法中规定,每年财政预算科学技术奖励资金10万元,每2年评奖1次。但只对工业、农业方面的科技创新给予奖励,包括评审等工作费用在内,资金额度小。而科技创新涉及到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医疗健康、节能环保、公共安全等多领域的科技创新没有给予奖励推动。
(四)政策体系建设滞后。一是支持“双创”政策未出台。今年3月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区科技局的汇报,区政府要求区科技局和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牵头建设咸安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区科技局代拟了《咸安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经过征求意见和修改,已呈请区政府审查批准。但目前还未完成决策程序,影响了工作推进。二是《咸安区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实施办法》尚在提请审查之中。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虽然己有部分政策支持,但政策相对而言还存在不完整、不具体、不好操作落实的问题。三是科技成果转化缺少政策支持。相对而言, 我区科技创新在“用成果”上还较为薄弱,特别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解决稳增长、调结构的“两难”问题,需要我们把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目前,我区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还没有具体的支持政策。
三、意见与建议
我区科技创新工作近几年来进步很大,但如果和先进地方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为了以更高的认识、更有力的政策来布局和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现提出如下意见、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创新意识。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理念,将科技创新喊在口上,记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效果上。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充分认识推进科技创新的重大支撑作用和现实意义,把科技创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相关职能部门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局出发,整体规划,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分工协作,强化和完善政策措施,加强具体指导,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企校合作、部门配合、全社会支持的科技创新协调运转机制,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创新生态。切实强化科技工作者的开拓意识和创新意识。科技工作者要积极投身科技创新,大胆尝试,主动创新,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科技成果。全区企业特别是科技型企业要普遍了解科技创新政策,熟练掌握相关政策的操作规程,大多数科技型企业要按照政策要求规范企业创新活动,享受到相关优惠政策。通过政策宣传、组织培训、建立创新政策咨询辅导站等形式,努力为科技创新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完善政策法规,加大考评力度。结合近年来国家一系列科技重大部署和政策,研究出台并继续完善我区科技创新的政策,逐步形成具有咸安特色的科技创新政策法规体系。
一是要修改完善不适应的政策文件。对实践中不好执行或明显不合理的规定进行修订。主要是对不同类型专利给予差别奖励,对科技奖励设置给予合理化设定,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
二是研究出台新的支持科技创新创业的政策。尽快审查批准和实施《咸安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方案》、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科技创新体系的意见》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持措施。
三是加强对政策法规执行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政策法规执行的监控反馈机制,建立量化考评机制和奖惩机制,完善目标责任体系,提高科技考评分数在综合考评总分中的权重,落实奖惩制度。
(三)加强指导引导,建立支持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财政科技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鄂政发[2016]26号)要求,到2020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在比例达到2.5%,全省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达到3.3%。市县两级财政科学技术经费支出在本级财政公共预算支出中所占比例高于国家科技进步考核指标要求。落实省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县(市、区)科技工作的意见(鄂办发[2012]32号) 》的规定,科学技术支出在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中所占比例不得低于1.1%,国家级贫困县(市、区)应达到1.0%以上,科学技术经费的增长幅度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咸发[2013]9号)第16条的要求,严格按照财政科技投入5%的比例落实科技项目管理费,用于科技部门的工作经费。
二是宣传和落实科技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税务部门要组织人力加大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引导,让企业明确具体操作流程,帮助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注意收集齐资料,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的备案资料,及时申报。
三是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机制。不断拓展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的方式和途径,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帮助企业解决创新资金紧缺问题。
四是不断完善支持科技创新的人才政策。加大各类科技人才的培育和引进力度,为其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和生活发展环境,建立和完善以科研能力和科技成果等为导向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体系。
(四)突出企业主体,引导企业创新。咸安要加速赶超,自主创新是关键,企业是主体。要鼓励和引导企业发挥主体作用,加大创新投入,增强创新动力。要引导企业坚持走自主开发与重点引进相结合的创新之路,鼓励企业大力开展自主创新,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专利。要建立产学研结合长效机制,为企业搭建好产学研对接平台。要以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调节、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逐步建立各种形式、各种产权的创新服务平台、技术合作平台和科技企业孵化平台,对企业建立技术创新平台的予以奖励。要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服务。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四十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倪 琴 张池林
毛晓光 孙 斌 李 斌 陈 政 吴会平 余志前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雷 玲 蒋金中 朱辉煌
陈雪飞 罗继红 樊向红 阚 铭 郭洪峰
列 席:
郑奇明 徐红兵 蒋志强 吴长勇 王元宏 黄显志 石深华
黄定槐 王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