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 编辑:咸安人大 | 发布时间: 2016-08-19 | 15648 次浏览 | 分享到:

    8月16日,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6人,实到26人。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区长李文波提出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陈伟、王宇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卢卫军为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决定免去顾兴旺、陈新日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易绿林的咸安区公安分局局长职务。新任职同志作了供职发言并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提请任命咸安区区乡(镇)两级选举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关于咸安区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日的决定(草案),关于调整官埠桥镇和横沟桥镇本级人大代表名额的议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改局局长王元宏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6年财政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经委分别对上述报告提出了审查意见;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区科技局局长黄显志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情况的报告》以及区人大常委会的调研报告。
    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郑奇明、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局长列席会议。区委组织部部长胡昌文到会就有关人事任免议案作相关说明。

日期:2016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