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6-12 | 1313 次浏览 | 分享到:

   
    6月12日上午,区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次会议。出席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22人,区政府常务副区长胡春雷、副区长镇权、何琼珍,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卫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区财政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区教育局、区建设局、区国土局、区住房保障办主要负责人和区人大代表樊满枝、吕文清、陈丽华、杨继军列席会议。
会议分别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2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情况的报告、区教育局局长陈文钢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咸安区贯彻实施《教育法》情况的报告和区住房保障办公室主任陈光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咸安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的报告。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咸安区2012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的决议(草案)。会议通过表决,任命徐忠清、王忠、刘荣武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李拥军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胡汉桥、赵新喜、朱汉平的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免去李明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命吴志宏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张尚利为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议现场
 

常务副区长胡春雷就区级明细预算情况作解释说明
 

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作2012年区级财政明细预算情况报告
 

区教育局局长陈文钢作教育法实施情况报告
 

区住房保障办主任陈光作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12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