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14年8月 第5号(总号70)
目 录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2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3
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命陈聃同志职务的议案…………………………… 4
关于张铁南、陈协初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 5
关于批准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的决议………………………………6
关于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的报告………………………………7
关于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的审查报告……………………15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评议工作区人大代表参评情况通报………………16
区代表参加工作评议统计表……………………………………………………… 17
关于对区经信局等六个政府工作部门工作评议情况的通报…………………… 18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24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2014年8月2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1、人事任免;
2、审议确认有关代表的资格终止;
3、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4年区级财政收支明细预算情况的报告;
4、对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新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工作评议;
5、其它。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14年8月2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陈聃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咸安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任命陈聃同志职务的议案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咸发干〔2014〕93号文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提请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陈聃同志任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
区 长: 李文波
2014年8月25日
关于张铁南、陈协初代表资格终止的公告
鉴于温泉办事处和汀泗桥镇选出的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张铁南、陈协初已调离咸安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条的规定,经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确认:张铁南、陈协初的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4年8月26日
关于批准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的决议
(2014年8月26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会议同意区政府提出的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同意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预算在执行中如需调整,应依法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关于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8月26日在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报告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情况,请予审议。
一、公共财政预算
2014年,国内外经济发展环境错综复杂,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明显,影响我区经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受经济潜在增长率放缓、推进税收制度改革等因素影响,税收增长趋于平缓,财政收入增收难度加大。同时,落实干部教师增资政策、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提高单位运转保障水平和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剧增都需要增加财政投入。财政增支压力巨大,收支矛盾十分突出。
综合分析多种因素,2014年公共财政收支明细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收入预算立足财源建设基础,实现与经济协调同步增长,依法加强收入征管,稳定增加地方自有财力;支出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压缩“三公”经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大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编制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89000万元,增长19.3%。分部门情况是:国税9748万元,增长16.9%;地税58616万元,增长18%;财政20636万元,增长24.2%。分项目情况是:税收收入66780万元,增长17.6%;非税收入22220万元,增长24.4%。
转移性收入安排171600万元,比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增加300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56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8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08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824万元,调入资金9153万元(比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增加3000万元)。
(二)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情况
2014年,区财政结合本级财力情况,努力提高对单位(部门)的财政保障标准,促使单位(部门)财务收支行为趋于规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安排127775万元,比区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增加3000万元,比2013年的支出调整数110511万元增加17264万元,增长15.6%。
一是增加基本支出预算,保障干部职工的法定收入,提高单位(部门)的运转保障水平。
二是提高项目支出预算,项目支出在有政策、会议纪要及已明确的项目基础上,保障民生支出,落实发展性及债务支出,提高单位(部门)履职能力。
三是规范非税收支行为,收入在源头上力求规范,支出在安排上执行年初预算。
按上述办法,2014年本级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情况为:
1、基本支出58650万元,比上年增加11552万元,增长24.5%。主要增支项目包括:
一是提高个人待遇标准增支10610万元。主要为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财政补助标准增加的支出。
二是提高单位(部门)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增支942万元。其中:“四大家”、“三部一委”公用经费从2200元/人年提高到5858/人年增支201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从1000元/人年提高到3868元/人年增加支出455万元;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按生均提高60元/人年落实,新增支出286万元。
2、项目支出69125万元,比上年增加5711万元,增长9%。其中:定补经费10720万元,增加1426万元,增长15%。专项经费40970万元,减少1505万元,下降3.5%。非税经费17434万元,增加5789万元,增长49.7%。
---定补经费(取消一次性或压缩项目后)增支项目包括: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111万元,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行90万元,低保工作51万元,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生活费35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45万元,文体项目38万元,教育专项98万元,城管执法200万元,食品药品监管66万元等,政务服务中心建设94万元。
---专项经费(压减一次性或到期项目后)增支项目包括:
一是增加民生保障支出685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赤字313万元,双基数养老保险费80万元,休干所管理的离退休干部医药费40万元,两参、工商人员社保补贴53万元,现役军人优待金130万元,城镇居民基本医保配套47万元,新农合医疗基金地方配套108万元,体育中心维修改造230万元,农村骨干教师补助170万元,幼儿教育补助89万元,教育信息化建设550万元,城市社区居家养老140万元。
二是增加支持发展支出4639万元。其中:提升企业创新150万元,排污治污专项255万元,茶叶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助保贷”风险补偿基金1000万元,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2685万元,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200万元,新旧城区规划300万元,自然林示范区保护100万元,商贸物流产业发展100万元。
三是增加社会管理支出1585万元。其中:电子政务涉密内网建设专项285万元,财政信息化建设166万元,村、信息平台及线路租赁29.6万元。村、城市社区人员报酬及各项经费等500万元,乡镇体制结算272万元,农村、社区网格员经费291万元。
四是其他事项类增加的支出包括:政府投资审计专项100万元,预算绩效评价专项150万元,停车场改扩建48万元,地理国情普查93万元,“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专项50万元,信访基金80万元。
五是增加债务支出180万元。
---非税经费列收列支增加5789万元。主要是按2014年非税收入计划纳入预算管理后相应安排支出。
(三)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来源合计260600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9000万元,返还性收入5671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0186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54087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796万元,调入资金9181万元。
地方公共财政预算资金运用合计260600万元,其中:当年本级预算支出127775万元,上级专项补助及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11360万元,上解支出21465万元。
收支相抵,基本平衡。
二、基金预算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4年,进一步加大规范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的力度,一是将林业部门基金收支项目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二是细化基金支出项目,实行支出安排执行预算计划。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8516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296万元。分收入项目情况为:地方教育附加收入866万元,育林基金收入580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1700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5%部分19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155万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5676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2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80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95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4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依据政策相应安排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85162万元。分支出项目情况为:教育支出2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598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3880万元,其他支出45万元,不可预见支出3081万元。
(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4年,按照上级要求,我区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根据区人社部门提供的决算报表及各项编报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资金来源合计10183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38039万元,本年收入63796万元(保险费收入30348万元,利息收入121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9494万元,转移收入8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90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资金运用6004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59069万元,其他支出33万元,转移支出2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741万元。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41792万元(其中,本年收支结余3753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4年,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编的企业为区城乡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预算编制形式采取单独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益收缴按照企业税后利润的10%收取。2014年,预计税后利润100万元,计划上缴利润收入1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10万元。
四、关于预算执行的保障措施
2014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扎实做好财政改革发展的各项工作,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
(一)坚持服务发展,着力固本强基,壮大财源基础
将培植财源作为工作之基,把财源转型作为发展之要,以争取项目为抓手,以工业大发展、城镇化建设、节能环保和民生保障等为重点,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导向,多方捕捉投资信息,强化项目筛选推荐,努力争取项目资金和扩大上级财政补助份额;综合利用信贷激励、项目奖励、财政贴息等手段,支持加快基础设施和重点项目建设,全力保障和服务招商引资,不断引导和撬动民间投资;以区开发园区、乡镇工业小区等为平台,不断完善承载功能,努力改善发展环境,培育发展生态工业和现代农业,将资源和农产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促进财政税收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
(二)坚持依法征管,着力挖潜增收,做大收入总量
强化政策研究和经济及财税形势的研判,建立健全税收分析、征收管理、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四位一体”互动机制,切实抓好税源、税种的有效监督,努力挖潜增收;遵循收入预期性原则,积极推进依法治税工作,杜绝有税不收、收过头税和虚收空转等人为调节收入的现象,实行依法计征、应收尽收、及时缴库。提升非税收入信息化征管质量,加大土地出让金收益、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等征管力度,拓宽增收渠道,确保应收尽收,进一步做大做实收入总量,提升财政自身保障能力。
(三)坚持统筹兼顾,着力保障民生,优化支出结构
财政支出重点向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民生领域和经济发展重点领域倾斜。一是大力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不断完善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机制,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扶贫攻坚。二是推进教育优先发展,保障义务教育经费投入,继续实施危改、薄弱校改造、校园安全等项目,并大力支持学前教育、高中教育等非义务教育发展,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公平共享。三是加大对医疗卫生的投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和医疗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提高对低收入群体的保障水平和困难群体的救助水平。四是筹措资金,调整支出结构,落实津贴补贴增支政策。五是支持文化事业发展,筹集财力投入体育中心、国保文物单位维护,改善公共文化服务。六是支持公共安全体系建设,提高公共安全、综合治理等保障水平,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强化监督,提升监管水平
健全预算编制体系,实行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编制机制。强化部门预算管理,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追加和结余资金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力。深化国库集中收付改革,完善资金汇审制度,健全拨付对账制度,规范财政账户管理,确保资金运行安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实行“三公”经费预算单列。整合监督工作力量,加大综合检查力度,强化对民生和项目资金及问题多发环节的专项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努力构建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监督机制。强化政府性债务管控预警机制,切实规范政府举债、偿债行为。加强财务会计管理,组织开展会计业务培训,实施会计人员考核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深入推进财政政务公开,重点做好“三公”经费公开工作,努力打造“阳光财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4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和人大的依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抢抓机遇,勇于创新,扎实苦干,精心谋划好事关财政发展的大事,认真实施好事关财政改革的急事,切实解决好事关民生福祉的难事,为建设“香城泉都、魅力咸安”做出应有的贡献!
关于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的
审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
根据《监督法》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常委会议召开前,财经工委对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依法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初审情况报告如下:
财经工委审查认为,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编制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压缩“三公”经费,加大了对民生领域的投入,力保重点项目资金需求,统筹兼顾了政治、经济、民生和社会各项事业对财政保障的需求,总体上符合咸安区的实际。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咸安区2014年财政收支明细预算。
为圆满完成2014年的财政预算收支任务,财经工委建议:一是要强化财源培育和税收征管。坚持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规范政府性基金、社保资金等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努力提高财政保障能力。二是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社保、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等重点支出。继续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行政经费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三是要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管。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财政资金运行跟踪监督机制,严格预算调整和追加,切实增强预算约束性。加强对政府性基金、政府投资项目资金和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绩效。
以上意见,供常委会会议审议时参考。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度评议工作
区人大代表参评情况通报
8月15日--19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19个区人大代表小组分别召开评议会,对六个区政府工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评议会应到代表229人,实到代表173人,未到代表56人。对未到代表,电话征求意见30人,上门征求意见7人,会后补填《评议表》13人,因病、无法联系等原因缺席6人。为了进一步提高代表履职的积极性、维护代表活动的纪律性、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性,现将代表参评情况通报如下(详见附表)。
希望全体区人大代表在今后的代表活动中,尽量克服困难,积极参加活动,认真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为我区“五个咸安”和“首善之区”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6日
附表:
区人大代表参加工作评议情况统计表
代表小组 |
应到(人) |
实到(人) |
电话等方式征求意见 (人) |
会后补填评议表(人) |
缺 席 |
汀 泗 |
10 |
7 |
1 |
|
任兰芳(病) 石红兵 |
向阳湖 |
13 |
11 |
2 |
|
|
官 埠 |
10 |
8 |
1 |
|
黄敦荣 |
横 沟 |
14 |
10 |
4 |
|
|
贺 胜 |
11 |
10 |
1 |
|
|
双 溪 |
14 |
11 |
2 |
|
葛隆胜 |
马 桥 |
11 |
8 |
3 |
|
|
桂 花 |
13 |
12 |
1 |
|
|
高 桥 |
8 |
7 |
1 |
|
|
大 幕 |
8 |
6 |
2 |
|
|
浮 山 |
13 |
11 |
2 |
|
|
永 安 |
18 |
16 |
2 |
|
|
温 泉 |
26 |
17 |
8 |
|
张铁南 |
经 贸 |
7 |
5 |
2 |
|
|
农 口 |
6 |
4 |
1 |
1 |
|
宣 教 |
12 |
10 |
2 |
|
|
政府综合 |
16 |
10 |
|
6 |
|
党群、政法 |
7 |
7 |
|
|
|
经济开发区 |
12 |
3 |
2 |
6 |
陈协初 |
合 计 |
229 |
173 |
37 |
13 |
6 |
关于对区经信局等六个政府工作部门
工作评议情况的通报
根据《监督法》的有关规定,为了有效加强工作监督,促进政府工作部门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进一步转变作风、尽责履职、依法行政,区人大常委会今年制定出台了《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按照这个办法,7月7日至8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对6家区政府工作部门进行了工作评议,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评议概况:
在7月4日举行的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六名常委会委员对25家区政府工作部门现场抽签,确定了区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文体新局、区食药监局为2014年度常委会评议对象。7月7日至8月26日,区人大常委会组建6个评议工作小组,分赴6个部门开展工作评议,评议内容为各部门本届以来的工作履职情况,包括依法行政、执行区委区政府决定、解决群众热点问题以及执行区人大常委会决议情况等。评议共分三个阶段进行,即“三评三议”:第一阶段召开部门干部职工会开展座谈评议和满意度测评,部门负责人在会上作单位履职报告,8月10日前完成;第二阶段由全体区人大代表分19个代表小组开展座谈评议和满意度测评,受评单位提前印发单位书面履职报告供代表评议参考,8月19日前完成;第三阶段为8月26日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评议。各评议小组将前两个阶段的测评结果和代表评议意见在会上原汁原味进行反馈,受评单位在会上依次作履职报告、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二、满意度测评情况:
1、区经信局:干部职工21人参评,得票满意20票,满意率95.23%;区代表223人参评,得满意票158票,满意率70.85%;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参评,得满意票20票,满意率95.24%。
2、区科技局:干部职工14人参加,得满意票14票,满意率为100%;区代表223人参加,得满意票165票,满意率为73.99%;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参加,得满意票21票,满意率100%。
3、区财政局:干部职工51人参评加,得满意票50票,满意率为98.04%;区代表223人参加,得满意票160票,满意率为71.75%;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参加,得满意票20票,满意率95.24%。
4、区住建局:干部职工30人参评,得满意票30票,满意率100%;区代表223人参评,得满意票148票,满意率66.37%;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1人参评,得满意票20票,满意率95.24%。
5、区文体新局:干部职工32人参评,得满意票32票,满意率100%;区代表223人参评,得满意票159票,满意率71.30%;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1人参加,得满意票21票,满意率100%。
6、区食药监局:干部职工38人参评,得满意票38票,满意率100%;区代表223人参加,得满意票116票,满意率52.02%;区人大常委组成人员21人参评,得满意票20票,满意率95.24%。
三、综合评议意见:
1、区经信局: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1年以来,区经信局在组织经济运行、服务企业发展、争取项目资金、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但根据评议收集的意见,还需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要加快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建设。采取多种形式发布有关政策法规、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经济运行监测等政务、服务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信息支持。二是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和联动,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家队伍的培训力度,对企业的服务、指导要专业,要有针对性地解决企业实际困难,确保取得效果。三是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加大对咸安知名品牌、龙头企业的宣传,加强对有突出贡献企业家的宣传,树立企业家良好的社会形象。四是要加强对工业项目申报政策的研究。指导企业搞好项目申报,增强对企业申报国家、省级有关项目资金的预见性和针对性,使企业在争取国家产业政策支持方面有更充分地准备,支持企业做大做强。五是要切实履行好《电力法》赋予的电力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职能,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电力行政执法的力度,依法查处涉电行业违法违纪行为,保障电网运行秩序。
2、区科技局: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1年以来,区科技局在搭建平台、争取项目、培育产业、强化服务等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但根据评议收集的意见,还需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积极引导、服务企业搞好产学研结合,利用好区科技资金。二是加大科技项目的申报力度,指导、辅导企业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从上级争取更多资金支持企业及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有发展前景的1—2个工业产业和1—2个农业项目。三是做好科普工作。加大对乡镇科技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送科技下乡、送科技进社区的长效机制。四是千方百计争取各方支持、重视,改善人才队伍,主要是现有科技行政管理人才队伍能力的提升和企业科技人才的指导和培训。
3、区财政局:区人大常委会认为,自换届以来,区财政局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合理安排财政支出,特别是在大力争取上级财政部门的支持、科学调度资金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连续三年在全省财政改革与管理量化考核中均被评为优秀等次,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区目标考评先进单位。但根据评议收集的意见,还需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依法改进预算工作,加大预算的硬约束力。切实增强预算计划与执行的科学性、公平性、明细化和透明度,真正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能支出。二是积极履行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职责。对各级专项资金要加大财政监督和绩效评估的力度,确保国家和地方财政资金的安全和发挥效益。三是切实履行对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的规范管理职责。同时,加强对乡镇特别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指导、督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财经纪律。四是以深化改革和加强管理为核心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简化流程,提高办事效率。优化队伍结构,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干部职工素质。
4、区住建局: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1年以来,区住建局在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市区项目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城建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但根据评议收集的意见,还需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管,健全和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及时处理工程质量方面的投诉。二是加大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三是依法理顺部门与中介组织的关系。四是进一步增强廉租房、公租房分配的透明度,强化廉租和公租小区的日常管理。
5、区文体新局:区人大常委会认为,2011年以来,区文体新局在在文化项目建设、公共文化服务、文艺改革、文物申报、文化执法等方面的工作做得较好,但根据评议收集的意见,还需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要切实强化对“国保、省保文物”的维护管理。二是加强文化与旅游的对接,加快咸安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三是要在全民健身上多下功夫,加强文化体育场所设施建设,组织经常性的文体活动。四是要加大对专业文化人才的培养、扶持力度,重点挖掘咸安民俗文化,打造一批代表咸安特色的文化精品。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的执法力度,对非法经营的网吧、涉黄等场所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
6、区食药监局:区人大常委会认为,区食药监局虽然是一个新组建的单位,但在履行“五品一械”(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稽查等主要职能上,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根据评议收集的意见,还需在以下方面进行整改:一是要加强饮食市场的整治,增加检查频次。要加大对早点、街头夜市排档的监管,不定期开展明查暗访;加强单位内部食堂的卫生管理和监督;加大农村红白喜事进餐的安全监管,对从事厨师和服务的人员进行体检。二是要加大对地沟油(餐馆泔水)的监管力度,利用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监督,揭露地沟油的危害,从源头上控制地沟油流向老百姓的餐桌。三是加强对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的指导,使其尽快发挥作用。四是每年办几件有影响的案件,起到震慑作用。五是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健全和完善“五品一械”市场监管体系。加大对虚假药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从严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对政府工作部门开展评议,是区人大创新监督方式的一项重要举措,其主要目的是促进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行政、勤奋履职、改进作风、为民服务,保证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落实。对于区人大的评议工作,区委是充分肯定、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是满意的。希望受评单位要正确对待评议,真心实意接受评议的意见,绝不回避矛盾问题,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做好整改工作。
1、态度要端正。整改实效怎么样,首先看态度。受评单位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决不能避重就轻、停在表面,更不能敷衍塞责走过场。要结合当前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每个评议问题都要落实责任、落地见人,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尤其是对涉及群众反映强烈的共性问题,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抓整改,以坚决的态度抓到底。
2、措施要有力。受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人员、集中精力,逐条分析落实整改举措,能够解决的要尽快研究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创造条件解决;对长期存在的问题,要从现在开始,坚持不懈抓整改;涉及其他部门的,要加强沟通,研究办法,协调解决,真正做到措施上切实可行、整改上求真务实。各受评单位的书面整改方案必须在9月10日前完成并上交区人大办公室。
3、督查要跟进。区人大常委会各评议小组要继续跟踪监督整改工作,掌握整改动态和进度,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11月底前,各评议小组需到受评单位听取一次汇报,检查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区人大常委会在年底还将听取受评单位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区政府及分管领导要督促受评单位加大整改力度,对一些受体制、机制、资金等制约的问题,要给予帮助和支持,以确保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九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黄大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但军民 倪 琴
毛晓光 朱辉煌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余志前 罗继红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彭姣云 蒋金中 雷 玲 阚 铭
缺 席:
张池林 陈 政 徐一钊
列 席:
顾兴旺 陈 伟 徐红兵 蒋志强 吴长勇 黄显志 周文平
李志强 聂选明 石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