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公报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11-15 | 2189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议程

20121031日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1、人事任免;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关于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公安分局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关于咸安区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视察报告;

5、听取和审议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关于《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及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税调查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区发改局关于咸安区2012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关于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及20121-9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8、听取和审议区审计局关于2011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咸宁市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 免 名 单

20121031日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任  命:

  邢 勇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时间两年)。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人民政府《关于咸安区

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1031,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咸安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区政府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突出工作重点,提升办理质量,加强监督考核,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建议办理的见面率、满意率、办成率,比往年均有所提高。

会议在肯定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存在不平衡性,少数承办单位或部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认识不够到位,没有认真研究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片面追求代表满意率,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建议落实率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为进一步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议建议:

一、要强化责任感。代表建议办理是一项政治性、法律性很强的工作。各承办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提高思想认识,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行动,作为大力推进政府依法行政、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举措,作为以人为本、情系百姓的重要表现,增强做好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政治责任感。要真正从思想上变“要我办”为“我要办”,变“督我办”为“我该办”;要完善办理机制,提高办理质量,努力做到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放心。

二、要提高落实率。各承办单位要强化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职责,克服重答复、轻落实的倾向,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促进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相关部门在年内有限的时间内,要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在提高落实率方面狠下功夫,进一步提高办理质量:对确定为正在解决的建议要限期加以解决;对已经列入计划的建议,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早日实施,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果;对还没有落实的建议,要创造条件,抓紧时间落实。对当时不能解决后来具备条件可以解决的,或在本届政府任期内可以解决的问题,办理后都要及时重新答复代表,做到善始善终。区政府要进一步做好督办工作,跟踪督查代表建议落实情况,及时解决办理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确保代表建议真正落实到位。

三、要组织“回头看”。要对代表提出的所有建议进行认真疏理,组织一次回头看,重点检查已经办结的建议是否真正发挥效益;已开始解决但还没有完成的建议,年内能否完成;已经承诺的建议是否真正兑现承诺、落实到位;原来没有条件解决的建议,目前是否已具备解决的条件等,切实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回音。尤其是对那些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的重点建议,多名代表联合提出的和代表们反复提出的建议,以及事关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事关民生的重要建议,要再细化,再落实,促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关于咸安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人大代表的关心支持下,在区政府和各承办部门、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咸安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的办理工作已如期完成。我受区政府委托,现将办理情况向区人大四届常委会报告,请予审议。

一、办理情况

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广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实施“五大”战略、建设“五个咸安”的宏伟奋斗目标,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代表建议145件,转交区政府办理的代表建议131件,比上年净增56件。这些建议涉及全区经济发展、社会事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教育卫生、民生事业等各个方面。区政府组织对每个建议进行认真整理、分类、登记,于419日召开了交办会,将人大建议交办到各具体承办单位,明确办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区政府督查室多次进行检查、督办。目前,区政府承办的131件人大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见面率、办复率、满意和基本满意率均达100%

(一)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有67件,约占承办总数的51.2%这类建议所反映的问题既有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又有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具体问题。在办理中,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本着对代表和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把代表满意与否作为衡量办理工作好坏的根本标准,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凡是能够解决的,各承办单位抓紧研究予以解决。

如余位华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全区招商引资同等优惠政策的建议”(第002号建议)。区委、区政府十分重视,2月份,我区制定出台了含金量极高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从招商引资奖励、重点项目用地、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金融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扶持工业经济发展。61日,我区又召开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座谈会,形成了会议纪要,明确提出大力支持发展乡镇工业园区;对现有企业技改、扩规、转型、升级的,同等享受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系列政策措施的出台,为进一步推动全区工业经济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如熊盛量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体育场所建设和管理的建议”(第145号建议)。区政府历来重视市民的健身活动,不断加强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和组织群众开展体育活动。通过积极向上争取项目,在24个城区社区安装了全民健身路径,建起了45个村级体育活动场所;在永安城区先后建成了青龙山公园、嫦娥广场,为城乡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提供了良好平台。同时,区政府今年安排区体育中心专项维修资金10万元,调剂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协助体育中心搞好日常维护工作。规划部门在城市规划编制和项目报批中,也按人口密度、功能要求预留了一定空间的体育、休闲用地,以满足市民的健身要求。

(二)代表建议被采纳,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有关工作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有50件,占承办总数的38.1%这部分建议多数涉及面宽、综合性较强、投资数量大,有些因目前条件所限,解决问题需要一定过程。各承办单位已将这些建议列入工作日程,制定了工作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

如刘玲珍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要求迁移屠宰厂的建议”(第14号建议)。该建议是区十大重点建议之一,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屠宰厂搬迁工作,成立了区政府党组成员邵棠福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咸安区鑫发生猪屠宰厂整体搬迁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按成本价供地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新厂建设。工作专班多次组织选址,现初步选定商贸物流区外围,待办妥科学论证、环评、规划等手续后,即可组织实施屠宰厂整体搬迁。

如张金霞代表提出的“关于在双溪中心小学建设教师周转房的建议”(第41号建议),区教育部门从有利于教育发展的角度,于20117月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国家教育部关于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通知的精神,制定了在双溪中心小学建设教师周转房的计划,并将该计划纳入咸安区建设教师周转房总体规划上报到省发改委和省教育厅。目前正在加紧向上级争取该项目的落实,以尽可能满足我区农村教师基本生活条件改善的需要。

(三)代表所提建议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的14件,约占总数的10.7%对因目前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代表建议,特别是属于政策硬性规定无法办理的建议,区政府要求各承办单位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相关建议和意见留作参考。

如黄大振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马桥镇麻塘东干渠进行清淤整修的建议”(第135号建议)。马桥镇麻塘东干渠属于南川灌区总干渠上的支渠,多年来,为了将南川灌区纳入国家规模性投入计划,我区水利部门成立了项目前期工作专班,千方百计跑部进厅向上申报项目,已经完成了南川灌区一期工程,这些工程主要放在严重影响南川灌区运行的“卡脖子工程”、应急工程上。目前我区已经申请省级立项的南川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二期工程项目,多方争取国家资金支持,有望从根本上解决马桥镇麻塘东干渠清淤整修的问题。

如胡绍山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南山路口交通拥堵问题的建议”(第86号建议),建议在南山十字路口修立交桥。因该段道路狭窄,地势较高,周边空间不大,不适宜立交高架桥建设,政府对该建议留作参考。同时,为改善南山十字路口交通拥堵问题,交警部门除加强道路乱停乱靠管理整治、扩大宣传、提高城市公交运输能力外,市区两级政府已经启动了南外环道路建设,相信不久的将来,南山路口沿线的交通状况将得到明显好转。

二、主要作法

(一)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今年的建议办理工作,区政府及各承办单位都非常重视,把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建议办理作为提高工作效能、转变工作作风、扎实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区政府始终把建议办理作为推进全区工作的强大抓手,坚持领导审签、会议确定重点建议,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领衔办理,开展了专题调研、走访代表委员等活动。二是区政府成立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制订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办理时间节点,提出办理工作要求,强调办理实效。三是各承办单位将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细化办理任务,明确办理时限,责任到承办科室、经办人员。对事关全局、政策性强的建议,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主持办理。教育、建设、水利等办理任务较重的单位在接受办理任务后,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健全机制,创新方法。一是将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同布置安排、与重点工程建设及民生工程的实施紧密结合,推进办理工作常态化。二是探索试行“四制”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即:领衔办理制、挂牌销号制、督查推进制、考核奖励制。三是规范办理程序,把好收发登记、办理时限、文字格式、审核签发四道关口,规范建议办理答复工作。四是利用互联网、政府商密网等电子政务平台,建立了全区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专用QQ群,用现代网络技术促进办理工作提质升效,实现督办信息及时群发,单位进度及时催办,疑难咨询及时解答。五是对单位负责人提出的建议和涉及多个部门办理的建议,为了改变过去“自问自答”、相互推诿的弊端,今年这类建议均交由区政府办作为主办单位进行办理,得到了代表的一致好评。

(三)加强沟通,突出实效。各承办部门在办理的过程中,相互学习、借鉴补充,变“文来文往”为“人来人往”,有的承办单位主动将代表请到实地进行调研,把“查看、了解、座谈、研讨、定措施,抓落实”整体联动起来,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在办理前了解代表的真实意图,办理中会商办理落实的方法和途径,办复前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通过充分的沟通与交流,对因条件限制不能解决的,向代表做出有根据、有分析的说明和解释,把政策讲清,把道理摆明,把情况说透,不仅赢得了代表的满意度,更赢得了他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如7月份区交通局召开代表座谈会,就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向代表进行通报,与代表进行沟通,并广泛征求代表的意见,有力地促进了建议的办理,提升了办理的效果。

(四)强化督查,抓好落实。加强督促检查,是落实办理工作的重要手段,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保证。区政府督查室与区人大代工委和区政协提案委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及时研究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并针对办理工作的特点和要求,采取个别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对承办“大户”和办理工作相对薄弱的26家承办单位进行督促检查,推动和落实办理工作的开展。除此之外,区政府督查室还经常通过电话督查和现场检查等方式,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工作进度,并在《督查通报》中予以通报。各承办单位也广泛开展了切合实际的“复查、抽查、督查”的“三查”活动,督促本单位有关部门加强办理工作,及时将办理情况通报代表。同时,区政府对部分往年列入规划解决的代表建议(即B类建议)开展“回头看”,逐件清理,兑现对代表的承诺。如2011年“关于完善老红桥硬件设施的意见”(第054号建议),在区直相关部门的努力下,现已对红桥路面进行了维修,安装了人行道栏杆和相关安全设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虽然办理的程序越来越规范,办理质量也有所提高,但与代表们的期望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办理进度不平衡,承办任务重的单位办理进度快,个别承办数量少的单位领导重视不够,认识不足,介入不多,直到临近办理截止日期才匆匆完成。二是对一些实际问题和涉及到各方利益调整的问题,有些承办单位在研究问题、解决问题上,力度不够,甚至相互推诿。三是个别承办单位还存在畏难情绪,应付思想,办法不多,招数不新,沟通不够,争取不力。四是有的代表建议涉及解决的问题难度大,资金投入量大,由于区级财力有限,办理落实有难度;也有的因市区体制原因,区级职权有限,一时难以落实到位,造成部分代表对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办理结果有意见。五是今年很多建议涉及我区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造成建议解决率偏低;加之区乡换届过程中,代表建议承办人员职务变动较大,新任人员业务能力有待加强。这些问题的存在不同程度地影响了办理工作的时效和质量,有待我们在今后的建议办理工作中加以改进。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好人大代表建议,既是政府接受人大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政府应尽的政治责任和社会义务。虽然区政府已经全面完成了今年的区级建议办理任务,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着重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和加强: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把办实事、求实效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破解制约难题,提高办理质量。二是进一步加强建议办理工作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干部对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相关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更新知识结构,提高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和考核奖惩力度,督促相关部门把问题尽快落到实处,变答复满意为落实满意,让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为奋力开创“五个咸安”建设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咸安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重点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1、关于要求迁移屠宰厂的建议。区政府召开区长办公会,专题研究屠宰厂搬迁工作,成立了区政府党组成员邵棠福牵头、相关部门人员参与的咸安区鑫发生猪屠宰厂整体搬迁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按成本价供地等相关优惠政策,支持新厂建设。工作专班多次组织选址,现初步选定商贸物流区外围建设,待办妥科学论证、规划、环评等手续后,即可组织实施屠宰厂整体搬迁。

2、关于要求在浮山办事处龙潭片设立信用金融网点的建议。区信用联社已向省联社咸宁办事处、咸宁银监分局呈送要求在龙潭设立金融网点的报告,并计划在龙潭片地段征地新建一处营业网点。目前,此项工作正在跟进之中。

3、关于农村中学学生宿舍改造的建议。今年来,区政府多方争取上级项目支持,投入资金1309万元,实施了双溪中学、马桥中学、宝塔中学、红旗路中学、柏墩小学、高桥中学、浮山中小学等8所农村中小学学生宿舍建设、改造项目,建设面积达11511平方米。对贺胜中学的学生宿舍改造问题,因贺胜中学处在贺胜桥镇中心地带,已纳入梓山湖生态科技新城规划范围,根据上级安排,暂不进行大规模的建设和维修。同时,我们将继续加大争取中央、省投资,以加快推进农村初中二期改造工程建设及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逐步改善学生的住宿和生活条件。

4、关于建立“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体制的建议。2010年我区启动实施“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以来,市、区两级政府一次性投入1600万元新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16个,总建筑面积达15600平方米,城区24个社区提前3年完成和谐社区达标要求。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等部门联合制订了一整套社区建设各类制度,共三类27项,进一步规范完善了社区党组织工作制度、社区居委会工作制度、社区党员群众服务中心工作制度、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和参与制度、楼栋门院管理制度、业主委员会工作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实现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和社区公共服务站“三位一体”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5、关于要求制定专项政策支持研发专利技术产品的建议。今年2月份,区委、区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大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支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如区政府每年在财政预算中设立200万元的中小企业科技发展专项基金,通过贷款贴息、专项补助等方式,用于扶持中小企业发展。鼓励企业争创精品名牌,对当年新获得国家级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称号的企业,每个奖励20万元;新获得省级名牌产品或著名商标称号的,每个奖励5万元。鼓励发明创造,对当年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一次性给予2000元奖励;对企业专利年授权量5件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

6、关于农村建房规划的建议。该建议得到区建设部门的积极响应,区建设局会同区国土部门制订了全区村(居)民建房规定,积极配合乡镇做好村民点的选址、测量和规划设计工作,引导村民集中在村民点建房。

7、关于强化绿色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议。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是“宜居咸安”建设的重要内容。针对农村乱砍、乱伐、乱挖、破坏林地等时有发生的现象,我区林业部门进一步完善采伐管理制度,健全生态公益林保护管理机制;成立两个执法组每天下到城区及城区周边村组进行巡视,对市区及周边地区乱砍滥伐和乱占、滥挖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行为进行制止及严厉打击,并且在城区办事处及各村组,建立了打击违法占地的举报点,公开了举报电话。浮山办事处也从处机关、林业站、土管所抽调精干力量成立控违办公室,加强对旅游新城片区土地、森林植被监管,对乱砍滥伐、抢建违建现象进行严厉打击。

8、关于校车整治问题的建议。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区政府出台了《咸安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责任包保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何琼珍副区长任组长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责任包保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落实了区教育局、交警大队、区安监局、区交通局、各乡镇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管责任和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了校车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健全了校车安全工作体系,强化了校车安全管理措施,定期开展检查督办,预防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

9、关于公安交警坚持上路上岗执勤的建议。根据近年来城区车辆保有量激增和老城区街道通行条件低而导致街道拥堵的实际情况,交警部门在人员偏少的情况下对城区勤务模式进行调整,实行“高峰定点、平峰巡线纠违、低峰抓宣传”的城区勤务模式,定时、定点、定员、定线、定责上路上岗执勤,及时对堵塞情况进行处置,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10、关于贺袁路改造建设的建议。贺胜至袁铺路是我区筹资修建的第一条通村公路,近年来区交通部门进行了多次维修保养,但仍然解决不了实际问题。经多次争取,省公路局已将该路列入2011年县乡公路改造计划,为避免道路改造后武咸快速通道、武咸城际铁路建设再次破坏路面,经研究,待武咸快速通道、武咸城际铁路主体工程完工后,交通部门将尽快进行路面改造。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公安分局《关于全区

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的

审 议 意 见

2012111,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公安分局局长易绿林所作的《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近几年来,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区公安机关紧紧围绕稳定和发展两个大局,积极发挥社会治安管理的职能作用,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活动,社会治安状况不断好转,工作效果明显。会议对公安机关在服务经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科技强警、公安队伍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会议指出,我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社会治安防控依然严峻,矛盾纠纷调处依然繁重,法制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治安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干警的政治和业务素质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1、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工作力度。要结合“六五”普法,在全区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公民中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宣传,通过以案说法,现身说法,集中发放追回的财物等形式,增强法制宣传工作的效果;要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来。

2、进一步加大治安整治工作力度。要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提高严打的针对性、主动性,提高对各类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破案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校园周边秩序、网吧管理等突出治安问题,要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和行动。

3、进一步加大群防群治工作力度。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单位建设,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中坚作用,加强协调和信息交流,努力构建社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群防群治机制,区政府要将群防群治经费逐年列于财政预算。

4、进一步加大社会管理创新力度。要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意见》,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全面推进社区警务建设,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一区一警”、“一格一员”;稳定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

5、进一步加大干警队伍建设力度。要在公安干警中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教育干警在执法办案过程中严守法律底线,依法行政,公正执法;要坚持“从严治警”,建立奖惩与激励机制,给干警加压,做到“育警”与“管警”,“治警”与“爱警”紧密结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安干警队伍。

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公安分局局长 易绿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我向常委会报告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近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四项建设”为核心,以“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为总体目标,聚精会神谋发展,恪尽职守保平安,持之以恒抓建设,有效应对了复杂局势,成功经受了严峻考验,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大局平稳,为建设鄂南经济强区保驾护航做出了积极贡献。2010年,我局公安信息化建设全市排名第一,信息质量在全省102个县市区中排名第十;禁毒工作被列为全省示范单位;执法质量考评全市排名第一;在全区行风评议中,我局位居全区第三名;20112月,我局被省公安厅授予“全省优秀公安局”荣誉称号。2011年,我局又取得了执法质量考评全市排名第一;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全市排名第一;目标责任制考核全区、全市排名第一;在“清网行动”中,名列全市、全省第一;并连续9年取得了“命案全破”的优异成绩,实现了我区公安工作历史性的新跨越。

一、主要工作成效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一是围绕公安职能特点,积极物建耳目,通过转化教育了解内幕,及时编写《咸安国保信息》46期,网控信息7期,专题报告5份,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准确提供了辞退群体、退养民师群体、“213”群体、“两参”群体赴省市区上访、聚集、闹事的重要信息,特别是在涉日维稳期间发挥了情报信息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的预警功能。二是严格落实“双班制”和“五包一”措施,对涉疆涉藏、涉军、民师、出租车司机等重点群体,要严密监控其活动动向,预防了大规模上访滋事活动。对重点上访人员和本地需要关注的人员,及时纳入“大情报”系统列控,形成“7+1”的管控格局,防止了漏控失管。三是深入开展了对法轮功等邪教摸底排查工作,对57名重点法轮功分子落实“四包一”工作措施,实现了法轮功人员进京为零、公开聚集为零、电视插播等恶性案件为零的目标。特别是在全国全省和市“两会”等敏感节点期间,加大对法轮功邪教的防控力度,对永安城区重点路段实行夜间巡查和重点跟踪守候,有效遏制了现行法轮功分子破坏捣乱活动。四是不断探索完善行之有效的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基层民警加大对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共妥善处置重大群体突发事件9起和非正常死亡事件37起。

(二)切实服务第一要务,有效促进了经济发展。一是建立了“联企”新机制。我局继续推动“千名民警联系千家企业”活动,明确主要任务,出台具体办法,严格考核奖惩,加强警企对接,开展定点包扶,指导企业做好治安防范工作,大力整治企业周边治安环境,真正做到亲商、促商、扶企,助推经济发展。二是树立“维企”新意识。刑侦、经侦部门严打涉企违法犯罪,净化企业经营环境。重点是打击黑恶犯罪,保重点工程;打击制假侵权,保企业品牌;打击非法集资,保金融稳定;打涉企犯罪,保平安发展。今年来我局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的“亮剑”专项行动中,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作战,扎实工作,共破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7人,挽回经济损失4000余万元。三是设立“服企”新举措。我局经侦大队设立了企业服务中心,开通企业服务热线,及时受理企业举报、投诉,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治安、户政、出入境、消防等窗口单位实行了“一次性告知、一站式服务、一条龙办理”,缩短时限,简化手续,为企业提供热忱服务。四是确立“助企”新要求。我局充分履行职能,对影响涉企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快速出警,及时打击;对发生在企业内的盗窃、敲诈、诈骗和危害企业法人代表人身安全等刑事案件优先侦破,挂牌督办;对干扰、破坏企业的各类治安案件优先出警,优先查处;对打击报复、威胁恐吓、敲诈勒索企业法人的违法犯罪分子,用准、用足、用好法律,依法从严打击。

(三)切实做优第一主业,有效打击了违法犯罪。一是以开展破案会战专项行动为契机,以命案为主的严重暴力犯罪,以“两抢一盗”为主的多发性侵财犯罪作为加强刑侦工作的重要任务,落实到各部门、各警种的日常工作中。元至九月份,全区共立刑事案件2378起,破1109起;立行政案件3814起,查处327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628人,其中刑拘375人(逮捕285人),行政处罚4143人(行政拘留1155人),追逃174人。二是按“破大案、摧网络、抓毒枭、缴毒品”的要求,从严打击制贩毒品的犯罪分子,依法强戒屡教不改的吸毒人员,有效萎缩了我区的毒品市场。共立涉毒刑事案件53起破案53起,查处涉毒行政案件198起,强戒89人。三是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方针,积极开展黑恶线索摸排,集中排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黑恶犯罪复杂的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重点对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娱乐休闲、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的“一霸四强”分子从严打击,全局共依法打击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

(四)切实回应第一需求,有效完善了治安防控。一是在去年工作试点的基础上,制定了《咸安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实施方案》,把社区警务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在社区落实“一区一警”和“一格一员”,切实推动警务前移,延伸管理触角,夯实基层基础。二是紧紧抓住网吧、网站、网络社区、网上重点人员等关键环节,大力推进对虚拟社会进行现实化管理,严格落实网吧上网实名登记制度,强化对现实重点人的跟踪上网和网络重点对象的落地查人,构建集网上布控报警、重点人管控、动态轨迹追踪等为一体的互联网综合管控机制,共查处违规经营网吧32家,打击黑网吧7家。三是着力解决捕捉现行、控制发案等“瓶颈”问题,完善了网格化巡逻,坚持不间断的24小时巡逻,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力度,共现场现场抓获违法犯罪可疑人员109人,破获各类案件198起。

(五)切实把握第一准则,有效规范了执法办案。一是以落实“侦审全监控”为要求,已经完成全局所有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分区新建或改造任务,做到重要执法过程、执法场所视频资料每天一存档、每案一归档。二是对110接警、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积极推进执法办案回告制度,做到回告处警情况、案件结果、办案进展。强力推进专兼职法制员和技术员制度,对全局的技术员进行了统一培训,建立奖惩考核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了案件质量。三是认真开展领导干部大接访和重点信访案件专项治理,高度重视涉警访、越级赴省进京访等问题,在重大会议、重要活动、敏感期间,强化稳控措施,杜绝了涉警赴省进京事件发生。

(六)切实夯实第一保障,有效增强了队伍素质。一是结合上级公安机关部署的“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治庸问责为抓手,坚持每周一的例会学习制度,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党性再锻炼、宗旨再强化、执法再规范、品行再教育”活动,以案说法,讲问题、讲教训,全面加强了全体民警思想政治建设。二是增强公安宣传服务公安实战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突出工作特色和重点,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公安工作148次,推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周华、全国督察工作先进个人专兰林、全省优秀社区民警李建国等基层所队的先进典型和基层民警的优秀代表,不断提高了我局各项工作和民警形象在省市的影响力。三是坚持实行对单位的目标量化考核和对民警的工作绩效考核,贯彻落实“执法问责六条规定”,严格执行《人民警察纪律条例》、“五条禁令”等纪律规定,不断规范人、财、物、车、监所的管理,提升各单位主官抓队伍、管队伍的水平和能力,在全局范围内营造风正气顺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隐蔽战线斗争依然尖锐。国外敌对势力、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相互勾结,亡我之心不死,经常利用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渗透破坏活动。

(二)矛盾纠纷调处依然繁重。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越来越多地触及了部分群众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辞退民师、山林权属、出租车群体、退伍军人、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尖锐。

(三)群体性突发事件依然较多。群体突发事件以“闹丧、闹医、闹访、闹监、闹庭和堵门、堵路、堵工地”的形式,呈上升趋势。部分人员抱着“无事小闹、有事大闹”的心态,为了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或为了争取正当利益而采用不正当手段聚众闹事,要挟政府,挑战法律,处置难度加大。

(四)社会治安防控依然严峻。治安环境日趋复杂,犯罪手段的多样化、智能化、集团化,致使刑事犯罪居高不下,特别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两抢一盗”、非法经营、诈骗等侵财案件呈上升趋势,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公安机关面临的任务日益艰巨繁重。

(五)治安基础工作还存在薄弱环节。有些单位认为社会治安只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参与社会治安管理意识不强,有些重点场所和部分部门、单位未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不利于治安防控和案件侦破;社区社会事务协管员(网格管理员)配备不足,待遇底,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村级治保组织对社会治安不敢大胆管、不愿主动管、大多还不会管;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作用率不高,工作不明显。

三、下一步重点工作安排

(一)以“十八大安保工作”为核心,大力加强社会维稳工作。强化情报信息研判,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化解对上级交办的重点信访积案,提升应急处突能力,强化合成实战演练,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社会稳定,圆满完成党的十八大的安全保卫工作。

(二)以“全面实现工作目标”为底线,大力加强破案会战工作。我们将在十月底再次召开全局公安工作推进会,认真查找前期破案会战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抓紧今年最后两个月,全面完成我局在刑事案件破案数、治安案件查处数、捕教数、治安打击处理数和追逃数等5个方面的工作目标,力争排名进入全市公安机关的前列。

(三)以“争创全国优秀执法单位”为抓手,大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执法规范化建设力度,保质保量完成派出所功能分区改造任务,做到重要执法过程、执法场所视频音像资料每天一存档、每案一归档。坚持月考季评制度,强化日常审核把关,把执法问题解决在平时,强力推行网上执法,坚持网上审核、网上审批、网上开具法律文书。组织开展执法资格中级考试培训工作,继续开展优秀案卷评比、科所队长办案竞赛和法制员考核培训活动,创造特点、形成亮点、打造品牌。

(四)以“全面推进社区警务”为重点,大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推行居住证管理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稳步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推动城乡社区警务建设,推进机关警力下沉,严格落实“一区一警”。推动社区网格化管理,落实“一格一员”。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推进公安机关社会管理创新。做好实施公安部19项便民利民措施工作,抓好百名民警联企活动。

(五)以“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大力加强公安队伍管理。坚持从严治警树正气,开展人民警察核心价值观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民警教育养成,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执法执勤督察,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和“执法问责六条规定”。继续抓好治庸问责活动和目标量化考核工作,坚持从优待警暖人心。从政治上关心、工作上爱护、生活上体恤民警,激发广大民警的工作激情和活力,10月底前完成警员职务套改和工资套改工作。

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8月下旬至9月底,以常委会副主任倪琴为组长的调研专班,先后深入横沟、官埠、浮山、永安、区经济开发区等9家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问卷调查、个别暗访等形式,对我区近年来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到区公安分局听取关于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就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了交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基本情况

作为全区社会治安管理主管部门,区公安分局近年来紧紧依靠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围绕稳定和发展两个大局,以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和“四项建设”为核心,认真履行“打击”与“保护”两个职责,规范管理,严格执法,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成效明显。

1、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治安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区公安机关按照“打防并举,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狠抓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制定了《咸安区公安分局社区警务实施方案》,在全区范围内全面铺开社区警务,在社区落实“一区一警”和“一格一员”,推动了警务前移;严格落实网吧上网实名登记制度,构建了集网上布控报警、重点人管控、动态轨迹跟踪等为一体的互联网综合管控机制;整合警力,完善了网格化巡逻,城区坚持不间断的24小时巡逻,官埠、横沟等乡镇由政府出资,派出所组织民警和保安,加强了对乡镇街面的巡逻;建立了“两实全覆盖”实有人口管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实现了“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各类视频监控探头的布局范围在不断扩大,数量在不断增多,企业、金融、社区、旅店、网吧等重点部位的B类探头逐步接入区公安分局指挥大厅,各类信息实现了有机整合,互联互通。全区逐步建立完善了点、线、面结合,人防、物防、技防为一体的动态防控体系,提高了社会治安的综合防控能力。

2、打击整治力度不断加大,群众安全感不断提升。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的,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为着力点,公安机关深入地开展了破案会战专项行动,元至九月份,共立刑事案件2378起,破1109起;立行政案件3814起,查处3273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4628人,其中刑拘375人(逮捕285人),行政处罚4143人(行政拘留1155人),追逃174人。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立案与处理数比去年同期大幅度提升。我区连续9年实现了“命案全破”的优异成绩;在缉毒工作中,今年共立涉毒刑事案件53起,破案53起,查处涉毒行政案件198起,强戒89人,省督、部督的各1起涉毒案件均告破,严厉打击了制贩毒品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在打黑除恶工作中,坚持“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对在建筑工地,交通运输、娱乐休闲、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的“一霸四强”分子从严打击,全年共依法打击恶势力犯罪团伙6个;在打击“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案件犯罪方面,破获了一批重大抢劫、盗窃犯罪案件,如永安所成功侦破陈祖良等人系列飞车抢夺案,带破案件20余起,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3、维稳整治内容不断丰富,社会稳定环境不断优化。一是加大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的整治力度。对中小学派驻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部分学校周边安装了监控探头,配备了警械装备,有效地维护了校园及周边安全;二是大力整治了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推动了“千名民警联系千家企业”活动,做到亲商、促商、扶企、助推经济发展,刑侦、经侦部门加强了对涉企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净化企业经营环境;三是严格落实了“双班制”和“五包一”措施,对涉疆涉藏、涉军、民师、出租车司机等重点群体,严密监控其活动动向,预防了大规模上访滋事活动;四是深入开展了对法轮功等邪教摸底排查工作,对重点法轮功分子落实“四包一”工作措施,实现了法轮功人员进京为零,公开聚集为零,电视插播等恶性案件为零的目标;五是完善了调解工作机制,组织基层民警开展不安全因素大排查活动,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4、队伍建设不断强化,执法行为不断规范。区公安机关坚持从严治警和素质强警,不断加强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提高了干警依法执行案件、妥善化解矛盾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积极开展“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以治庸问责为抓手,在全体民警中开展了“党性再锻炼,宗旨再强化,执法再规范,品行再教育”活动,涌现出了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周华、全国督察工作先进个人专兰林、全省优秀社区民警李建国等一批先进典型,塑造了良好的人民警察形象。

在规范执行办案方面,全面落实了“侦审全监控”的要求,完成了所有执法办案场所功能分区新建或改造任务,重点执法过程、执法场所视频资料做到每天一存档,每案一归档。从调研组抽查的永安、浮山、横沟、官埠、向阳湖派出所的部分办案卷宗来看,总体情况比较好,卷宗规范、整洁,办案过程中的审批程序完善,所办案件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没有发现错案。推进了110接警、治安行政案件、刑事案件执法办案回告制度;注重加强对执法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防止和减少了执法队伍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二、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也存在一些问题

调研期间,向区人大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发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调查问卷”190份,收回180份。 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对我区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工作满意的97人,基本满意73人,不满意的10人;对我区公安干警执法水平和工作作风满意的83人,基本满意的82人,不满意的15人。基本满意和不满意票数还过多,这说明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距离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差距。虽然我区社会治安总体状况明显好转,但从调查情况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1、社会治安形势依然严峻。国外敌对势力、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相互勾结,亡我之心不死,经常利用一些热点问题进行渗透破坏活动。治安环境日趋复杂,犯罪手段多样化、智能化、集团化、未成年化,致使刑事犯罪、“两抢一盗“,非法经营、诈骗等侵财案件居高不下,且呈上升趋势,影响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等赌风屡禁不止,一些赌徒擅自开赌场,聚赌赌资越来越大,一些人赌博上瘾,难以自拨,以致于债台高筑,倾家荡产;一些网吧继续吸收未成年人上网,城郊黑网吧依然存在,个别网吧、游戏机厅的电玩赌博更加隐蔽;吸毒、贩毒现象无法根治,个别吸毒人员以身体有病为由相要挟,以贩养吸,社会影响极坏,由于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致使公安机关处于“关也难办,放也难行”的两难境地。

2、社会不稳定因素继续存在。一是矛盾纠纷调处繁重,随着社会体制转型、经济结构转轨,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越来越多触及了部分群众深层次的利益问题,征地拆迁、企业改制、辞退民师、山林权属、出租车群体、退伍军人、劳资纠纷、医患纠纷、环境污染等问题日益尖锐。二是群体性突发事件依然较多,一些人为获取不当利益,或为了正当利益而采取非正当手段,抱着“无事小闹,有事大闹”的心态,以“闹丧、闹医、闹访、闹监、闹庭和堵路、堵门、堵工地”等形式,聚众闹事,要挟政府,挑战法律,处置难度加大。

3、基层治安管理还有薄弱环节。有些单位认为社会治安管理只是公安机关的事情,参与社会治安管理意识不强,有些重点场所和部分部门、单位未安装电子监控设备,不利于治安防控和案件侦破。社区社会事务协管员(网格管理员)配备不足,待遇低,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村级自治组织,对社会治安不敢大胆管、不愿主动管,大多还不会管。社区和农村警务室治安管理作用不明显,主观能动性不强,效率不高。此外,将机关单位是否发生一般治安案件作为年终考核评先的硬性标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基层单位上报治安管理案件的积极性。

4、存在基层警力不足和经费短缺问题。调研时,基层派出所普遍反映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严重不足。虽然区公安分局最大限度的警力下沉基层一线,但是仍难有效解决警力不足的问题。看守所超员羁押,经费短缺。社区及村级综治工作经费无来源。交通警力也严重不足,导致城区繁华地段交通拥挤,秩序混乱。如南山十字路口,上下班时间,交通严重受阻;白马广场至渔水路,凡节假日,乱停、乱放、乱堵严重,群众出行苦不堪言,且易诱发诸多新矛盾。

5、治安管理执法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调研中发现,“两抢一盗”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多发性侵财案件破案率还不高;执法还存在薄弱环节,如有些执法行为不够规范,程序意识不够强,抽查案卷时发现个别案件的调查笔录在程序方面有所欠缺,处罚决定书在认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时,表述过于简单,情况说明无办案人员签名。

三、做好社会治安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调研中发现的问题,既有社会客观因素,也有体制机制原因,还有工作不到位的情况,需要针对性地分析整改到位。对社会治安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人大代表和各界人士从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打击预防犯罪、公正执法、公安队伍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等方面提出了100多条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经过调研组认真疏理,建议从五个方面加大力度,促进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开创新局面。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全民的法治意识。要在全区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公民中大力加强法律法规和安全防范知识的宣传,增强公民的法制观念,提高防范水平;要重点抓好青少年的普法教育,在学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活动;要在办案过程中做好普法宣传;要广泛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

2、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要勇于担责,要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始终保持严打的高压态势,提高严打的针对性、主动性。要加快对重特大现行犯罪案件侦破;要加强对“两抢一盗”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多发性侵财案件的侦破,保证各类“小案件”的出警率、现场勘察率、走访调查率和破案率;要加大对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恶性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要依法打击贩毒犯罪,消灭毒源;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聚众赌博、地下六合彩、校园周边秩序、网吧管理等突出治安问题,要积极开展专项斗争和行动。

3、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遏制案件的意外发生。要继续加大治安防患力度,要落实一区一警制,配足网格员,全面实施社会治安网格化管理,重点部位、重要时段做到24小时巡逻,并且力求巡逻到乡村、进企业、入校园,真正做到“白天见警察、晚上见警灯”;要稳步推进流动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加强对流动人口的动态管理,及时更新“两实全覆盖”人员信息;进一步加强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在重点部位加设“电子眼”;交警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单位建设,健全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和平台,加大人、财、物的投入,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治安防控体系的中坚作用,加强协调和信息交流,努力构建社区和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群防群治机制。

4、进一步加大建设力度,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要加强对干警的正面教育引导,教育干警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强化业务培训,全面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要坚持“从严治警”,严格执行“五条禁令”、“五个严禁”、“执法问责六规定”,通过建立奖惩激励机制,给干警加压,真正做到“育警”与“管警”,“治警”与“爱警”紧密结合,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公安干警队伍。要着力抓好公安协警队伍的教育和管理,严把“入口关”,努力提高其整体素质,维护好公安机关的形象。 
 
 5、进一步加大保障力度,创造良好的治安条件。要高度重视解决公安机关警务保障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从我区公安工作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矛盾突出的实际,积极向上级公安机关反映,多方争取,给公安机关适当增加编制,或以公益岗位,以钱养事的形式,增加协警;在地方财力允许的情况下,逐年增加看守所的财政预算,解决经费短缺的实际问题。同时,积极与市有关部门协调,加快永安派出所、十好桥派出所办公场所的选址、新建和搬迁工作。

关于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的视察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代表法》的规定,98日,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家华同志率队,34名市、区人大代表参加,对全区在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一次集中视察。现将视察情况报告如下,请审议。

一、基本情况

本次视察以咸高二期扩建项目、咸安经济开发区菁春生物二期和金海达陶瓷项目、咸潘一级路改扩建项目、淦河下游整治项目、车站路片区改造项目为重点,以点带面、主题突出,代表们尽职尽责、注重实效,达到了预期目的。

1、视察主题明确。2012年是省市区的重点项目建设年,这次视察活动涉及的六个重点项目,都是我区投资额度大、施工期限长、质量标准高、技术难度强的项目,深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关注和热切期盼。服务中心、关注民生是人大常委会的职责所在,代表们认为,对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视察,是区人大常委会贯彻落实区委“五个咸安”建设发展思路的重要举措,是组织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实施监督权的主要形式,也是高度关注民生,督促政府尽力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将有力地促进全区项目建设的健康快速发展。

2、活动组织周密。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视察活动,副区长顾兴旺、施继武,区政府党组成员邵棠福及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视察组先后深入到各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建设工地,通过听取现场汇报、实地察看、查询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区六个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了比较全面的视察了解。在全面视察的基础上又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水利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专题汇报。座谈会上,代表们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发言,畅谈感受,并实事求是地查找分析了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讨论交流了各自的体会和看法,提出了许多有价值和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了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尤其是来自基层一线的人大代表,在被全区宏大的项目建设场面深深震撼的同时,真诚地表达了自己愿为项目建设全力服务的决心和信心。

3、建设局面喜人。代表们通过视察普遍认为,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在招商引资、争取扩大内需项目、地方债券资金有效使用等方面实现了新的突破,取得了显著成绩。元至8月份,全区共有建设项目297个,计划总投资501亿元,实际完成投资81亿元。其中续建项目73个,计划总投资96亿元,实际完成投资23.7亿元;新开工项目224个,计划总投资405亿元,实际完成投资58.1亿元。巨宁重组竹、华宁防腐产业园、华博阳光、天源纺织、菁春生物二期、金海达新型建材等6个亿元项目正在建设,马桥纺织二期、景泓环保、立盛模具、恒毅模具、圣堡利实业、人天包装机械等8个亿元项目已签约,咸高二期扩建、咸潘一级路改扩建、淦河下游整治、车站路片区改造项目快速推进,亿丰农贸大市场建成营业,五金机电城二期主体工程基本竣工,华中塑化城即将动工。横沟、官埠、向阳湖、永安、温泉、马桥等乡镇办工业园发展良好,有各类在建项目36个。区人民政府对项目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做到了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监督管理到位,基本上确保了重点项目建设的质量和进度。全区聚精会神抓项目、搞建设的浓厚氛围,如火如荼的建设场面,培育产业、大搞开发的经验和作法都给代表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大家深受启发和鼓舞。

二、意见建议

通过视察,代表们一致认为:全区项目建设,特别是这次视察的六个重点项目进展顺利,成效明显。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全区重点项目建设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针对视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代表们建议区人民政府今后要着力抓好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1、经济发展项目要抓大促小。上半年全区在建的297个项目中,除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梓山湖(贺胜)新城等两个巨大型项目外,总投资在5-10亿元的项目只有3个,总投资在1-5亿元的项目只有15个,总投资在3000万元-1亿元的项目只有28个,绝大多数项目投资规模在3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项目完成投资占同期项目总投资的比重偏低(只有53%)。同时,本届区政府承诺在任期内要培育5个以上年缴税5000万元的企业、1个年缴税过亿元企业,目前看还任重道远。区政府从今年开始,要列出企业清单,制定出支持服务措施,确保如期兑现,践行承诺。一要抓大企业。特别要关注千人以上或纳税千万元以上的企业。驻区大企业上缴税收安排就业方面贡献大,对地区经济发展拉动强,大企业的发展也会带动小企业配套的商机,特别要支持在行业中领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市、国家名牌产品企业的发展,因为该类企业具有核心技术和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危机中寻找商机的能力较强。二要抓大产业。“产业第一,企业家老大”。要围绕产业发展抓招商,争取形成几个全省乃至全国有名的产业集群,以增强企业抗风险能力。三要抓大项目。要多引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鼓励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要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加强协调和服务,从项目引进到建设全过程专人跟踪服务。要解放思想着眼长远,给优质项目最优惠的政策支持和扶持,让大项目的落户带动配套性小项目的上马。

2、民生建设项目要立足长远。一要强化质量意识,区乡政府、工作部门及施工单位要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理念,把质量意识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做到“精细化,零缺陷”。尤其是涉及民生的重大工程,要做到“建成一处、受益一片、管用一代”。二要加强施工监理,严格规范地监管每个阶段、每个环节的每项具体工作,要实施项目建设“阳光工程”,严防出现腐败行为,严防出现质量问题。三要加快工程进度,要以这次视察活动为契机、为动力,全面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政府要积极发挥宏观协调作用,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加强联系配合,加大监管力度,促进工程进度。四要加强项目管护,出台民生工程项目管护制度,明确项目管护的目标任务,确定管护范围、主体、标准、方式和职责等,并加强对服务人员和服务机构的管理,做到建、管、用并重。其中,对基础设施类项目,要建立安全检查制度,建后管护单位每年度组织专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要建立日常维护机制,管护单位每季度对工程进行常规检查;要建立标牌标识规范制度,确保民生工程标牌标志保持清晰、醒目、完整;要建立绩效考评机制,深化和完善考评办法,科学设置考核指标,根据管护情况实行奖惩;要建立管护资金保障机制,努力使民生工程项目建得起、管得好、用得久

    3、项目实施过程要依法依规。在视察的所有项目中,阻碍实施进度的因素不同程度存在,表现最为突出的还是征地拆迁问题。拆迁对象期望值太高、农村私卖地基现象日盛,都严重影响了一些项目的进程。如咸高二期、车站路道路建设及片区综合改造、咸潘一级路工程中,部分“钉子户”问题仍亟待处理。代表们建议:在项目推进过程中,要严格区分拆迁和拆违,严格按照有偿拆迁、无偿拆违的原则,凡在政府依法征地和房屋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抢栽、抢种作物的,一律不予补偿或安置。一要加强领导。对于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相关部门和乡镇要全力以赴,攻坚克难,对拆迁任务重、难度大的项目,要实行部门分工包挂的形式,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二要完善机制。要根据拆迁户的不同特点,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出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一方面保护好老百姓的合法权益,确保在政策法规下的应得利益不受损害,以协商拆迁为主、依法拆迁为次;另一方面对无理取闹,阻碍项目建设的人和事,坚决予以打击。在行政拆迁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人大常委会坚决支持政府依法拆迁,必要时可直接组织司法机关参与依法拆迁。三要体现公平。依法拆迁对象的补偿额不得高于行政拆迁的补偿额,做到一碗水端平,绝对不能让老实人吃亏,积极稳妥地推进拆迁安置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4、项目建设环境要切实优化。要在全区上下形成“项目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先于一切” 、“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的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推动发展的核心内容,千方百计引项目,全力以赴建项目。一要打造诚信政府。守信则兴,失信则衰。发展中要树立诚信意识、培育诚信风尚、建立诚信形象。优惠政策对客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客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政府行为必须做到打造诚信、慎重表态、践行承诺、科学决策。对有些部门存在的重承诺、轻兑现,喊得多、干得少,上热下冷现象,服务态度金字塔现象(即领导重视、小鬼难缠)要坚决纠正。二要强化协调服务。要完善重大产业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对重大产业项目实行联席审批一揽子服务、零距离服务、全过程跟踪保姆式服务。工商、发改、城建、国土、规划、环保、税务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服务力度,及时为项目建设办理相关手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形成工作合力。区发改局等项目管理单位对项目建设要加强督办力度,做到一月一分析、一季一通报、年终总考评。三要排除建设障碍。区政府要加大对项目审批过程中推诿、扯皮、设置障碍的单位和个人的查处力度,切实为项目建设营造宽松环境。要对社团组织、中介组织收费进行清理,严禁变相加大企业负担,凡不发挥作用,只收费不服务的社团,要坚决予以清理整顿,直至撤销。要严肃查处一切损害投资创业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影响机关效能、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建设最优的发展环境。

关于《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及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税调查情况的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常委会会议的安排,现向常委会报告《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及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税调查情况。请予审议。

一、《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情况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对咸安区20092011年贯彻执行《税收征管法》情况进行检查。这次税收执法检查的目的是督促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履行法律责任,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税收收入,促进公平税负,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使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

为了搞好这次执法检查,财经工委前期对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税情况进行了调查,并会同区国税局、区地税局共同商讨了税收执法检查的指导思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年度、检查步骤、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拟定了执法检查方案。通过宣传发动、实施检查,目前已基本完成了执法检查工作。此次税收执法检查,有982户企业进行了自查,对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31户企业进行了重点纳税评估,对2户企业采取了强制措施,税收执法检查共查、补缴税费2029.8万元(其中:国税782.8万元,地税1247万元),达到了预期目的。

(一)实施《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的做法和成效

1、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强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程家华为组长,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春雷、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但军民、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区政府党组成员、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区政府党组成员、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易绿林、区政府党组成员、咸安经济开发区工委书记、主任杜新国、区政府党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察局局长王宏高为副组长,区人大财经工委、区政府办、区审计局、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负责人为成员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税收执法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也分别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

2、搞好宣传发动,为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氛围。628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工作动员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税收征管法执法检查领导小组组长程家华同志作了动员讲话,要求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讲究方法、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抓好落实,从提高执法检查工作认识、突出执法检查工作重点、狠抓执法检查工作落实等三个方面实现新突破,推进税收征管法在我区全面实施。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胡春雷同志主持会议,要求参会单位认真学习和领会会议精神,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搞好执法检查,全力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开展税款征收,实现“以查促改、税企和谐”的目的,为助推咸安税收可持续增长作出新贡献。区人大税收执法检查动员会召开后,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也分别召开了动员会,部署安排税收执法检查工作。为广泛宣传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区国税局还制发了“税收专项检查自查事项告知书”,向纳税人宣传区人大开展税收执法检查指导思想、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限等,为税收执法检查创造良好的氛围。

3、精心组织实施,确保税收执法检查取得实效。税收执法检查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和程序性很强的工作,为确保规范操作,确保执法不违法,区国税局、地税局抽调政治过硬、责任心强、业务素质精、执法水平高的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默契配合、统筹安排、认真实施,完成了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

区国税局印制了“咸安区人大《征管法》执法检查自查表”,责成各检查专班负责督促辖区内企业按规定、按统一表格、统一口径搞好自查,确保自查不走过场。共自查企业950户,自查补、申报企业47 户,自查申报增值税347.1万元,企业所得税37.6万元。在规定的自查期限结束后,区国税局又对税负率明显偏低(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31户纳税人进行了重点纳税评估。对税负率明显偏低的企业采取停票和加大对税收管理员考核力度等办法,促使税负率低于预警值的31户纳税人补缴增值税398.1万元。这次税收执法检查,区国税局累计入库税收782.8万元,其中增值税745.2万元,企业所得税37.6万元(企业自查补报增值税347.1万元,企业所得税37.6万元,对税负明显偏低的纳税人重点评估检查查补税款398.1万元)。

区地税局根据前期调研情况,分税种详细列举可能涉税违法的130余条约谈要点和自查提纲,逐条列举可能存在违法违规和逃税漏税的环节和项目,要求纳税人逐项深入自查。面对税收执法检查纳税人数量多、企业规模大、检查力量相对不足的情况,一是将工作重心由“查处打击型”转变为“服务疏导型”,实行人性化操作,采取集中约谈的办法,集中向被约谈人员宣传税务约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打消部分纳税人消极对待、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约谈的32家纳税人,在规定的自查补报期内补缴税款和滞纳金1152万余元;二是人性化操作与强制执行相结合,对约谈后谈而不报、报而不缴的2户当事人,依照《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采取了强制执行措施,追缴了历年欠税123万元,起到了很好的震慑作用。截止930日,区地税局共检查27户,查补各项税费1247万元。

从税收执法检查的结果来看,税收执法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在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经济下行的困难情况下,仍然实现了税收收入的稳步增长。据统计,今年1-9月份,全区国税完成16299万元,占年计划23710万元的68.7%,同比增收1156万元,增长7.6%;地税完成32318万元,占年计划41890万元的77.1%,同比增收6031万元,增长22.9%,有力地支持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程建设,促进了我区各项建设事业的发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税收征管法》宣传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税法宣传在形式和内容上还不够丰富,宣传对象还只是偏重于企业财务人员,对领导干部和一般群众宣传的少;宣传内容上,税收基本常识宣传的多,涉及人们日常生活的税种宣传的少;在形式上,税务机关方面确定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多,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的少。

2、偷逃税现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部分纳税人的依法纳税意识不强,违规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不同程度地存在屡查不止、屡查屡犯等现象。

3、综合治税的力度还不够大。部门协税护税机制还不够完善,社会综合治税功能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4、税务执法人员适应新形势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如一些企业高薪聘请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参与企业管理,规避税收政策,加大了税收征管人员的执法难度,对税收征管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

5、税源严重不足是制约税收增收的瓶颈。纳税大户少是制约我区税收增长的突出问题。近年来,招商引资每年都有新突破,但真正能够增加财税贡献,从根本上拉动全区经济增长的大项目少,一些入园企业,有的建成未投产,有的投产不见效。

(三)建议

1、继续加大对《税收征管法》的宣传力度。税收征管工作事关我区经济发展的全局,必须进一步下功夫搞好税法的学习宣传,在社会牢固树立依法治税的观念,提高全民的税收法治意识,营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

2、加大依法治税力度,进一步规范征管秩序。要坚持依法征税原则,保证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征缴入库。要加强税务检查,及时了解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杜绝漏征漏管现象发生,为纳税人提供公平竞争的平台。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要及时依法打击偷税、骗税、抗税行为,支持税务机关依法治税。

3、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协税护税新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税收征管工作的领导,支持税务部门依法治税。要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不断完善社会综合治税机制。

4、加强税务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整体素质。要进一步加强对税收执法人员的政治理论、业务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税务人员综合素质,提高依法治税、科学管理的行政能力和工作水平,以适应税收征管工作要求。要教育广大税务人员,大力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强化服务意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并完善约束机制,加大对税务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力度,促进税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5、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努力培植新的税源。我区的发展主要靠招商引资。要坚定不移地把招商引资摆在首要位置,把招大引强作为主攻重点,突出工业项目、突出大项目、突出科技含量高的项目,不断提高招商引资质量。

二、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税调查情况

根据主任会议的安排,为了解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税情况,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在区国税局和区地税局的配合下,对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税情况进行了调查。从调查情况看,所调查的24家企业(201112月前投产并报送了统计数据的咸安经济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缴纳税收7855.5万元(自企业投产至201112月),与区政府对开发区4.5亿元的投入不相符。24家企业有22家将纳税额写进了合同条款。在开发区与北辰塑料有限公司、三晶生物有限公司、红源机械有限公司所签订合同的违约责任中明确约定“乙方企业正式投产后税收未达到双方约定的数额,则乙方要按税收差额部分一次性补交给甲方”,在开发区与华博阳光电机有限公司和威特隆仓储公司所签订合同的乙方的权利与义务中明确约定“如纳税额未达到其承诺要求,则乙方要补交税收差额部分”,这一条款违反了《税收征管法》的相关规定,属无效条款。

在调查中,还发现在兑现招商引资投资政策奖励时监管力度不够,没有严密的评估、考核、审批、监督办法,在兑现招商引资投资政策奖励之前未对企业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不管企业是否按期建成投产、是否达到约定的投资强度和生产规模,都按合同约定兑现了企业招商引资投资政策奖励,存在企业违约、政府单方履约现象。由于未对招商引资企业履约情况进行评估、考核,以至形成了招商引资企业建设周期长、投产时间一拖再拖、达不到约定的投资强度和生产规模,有的建成不投产,有的投产不见效益。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1、在签订招商引资合同时,严格按照《合同法》和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

2、建立专职评估、考核机构,制订科学、切实可行的评估、考核制度,对招商引资合同所约定的投资强度、开工建设时间、竣工时间、投产时间等控制性指标进行跟踪管理,在兑现招商引资投资政策奖励前,严格按合同的约定进行有效的评估、考核,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的实际成效。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对区发改局《关于我区

2012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21031,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发展和改革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219月份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紧紧围绕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努力克服宏观经济下行压力,团结带领全区人民,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经济发展为主线,倾力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实现经济平稳运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切实履行了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会议对此表示肯定。

会议指出,19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突出反映在:一是工业经济增长放缓,经济发展质态仍需提升;二是破解土地、资金等制约要素任务繁重;三是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放缓,投资持续高速增长难度加大。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既要看到有利条件,增强发展信心,又要充分估计形势的复杂性和严峻性,增强责任意识。会议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1、坚定信心,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要实现全年发展目标任务艰巨,区政府要不断增强紧迫感,再添措施、再鼓干劲,坚持把稳增长作为当前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促进企稳回升,着力弥补缺口,努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

2、认真研究破解要素制约办法,支持企业发展。在积极向上争取用地指标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内挖潜,切实加大对占而不用、低效利用土地的清理力度,努力缓解用地矛盾。进一步加强银企交流,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贷款,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题。

3、突出项目带动,培育壮大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强对招引企业后续管理和服务,不断为招引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继续推进项目建设。以大项目建设为重点,充分发挥投资对拉动经济和调整结构的作用,大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发展现代服务业,努力加快第三产业发展步伐。

4、千方百计改善民生,积极构建和谐社会。要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加快推进公益项目建设,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关于20121-9月份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

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王元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2012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今年1-9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面对国内外经济下行压力,内需和外需增速放缓,生产活跃度降低,产能利用率不足的经济形势,我区紧紧围绕“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的宏观调控要求,牢牢锁定全年奋斗目标,狠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在国家财政、金融、产业、投资、消费等一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下,创新思路、突出重点、真抓实干,努力开创“五个咸安”建设新局面,1-9月全区经济保持了平稳发展。

(一)经济发展总体平稳。预计1-9月,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13亿元,同比增长(下同)14%,占年计划的75.3%,保持了较快增长。农业生产基本稳定,农民收入稳步增加。受益于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农业生产稳中有进。1-9月实现现价农业总产值128150万元,增长14.5%。夏粮总产7624吨,夏油总产32523吨,基本与上年持平。新增造林面积4.96万亩,增长20.7%;生猪出栏12.01万头,增长5.4%;家禽出笼974.51万羽,增长3.4%。水产品产量11806吨,增长6.9%。据对百户调查,1-9月,农民人均现金收入6175元,增长17.0%,占年计划的76.5%。工业生产在调整中进步,工业经济效益继续提高。1-9月,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总产值178.3亿元,增长26.2%,;实现工业增加值52.1亿元,增长17.2%,占年计划的80.2%;实现利税13.37亿元,增长44.5%;上缴税金5.87亿元,增长66.0%。第三产业稳步发展,消费市场逐渐升温。1-9月,预计实现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3亿元,占年计划的77.4%,增长17.1%。交通、物流、旅游、金融、餐饮业增加值均增长11.3%以上。

  (二)发展后劲进一步增强。1-9月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96.5亿元,占年计划的80.4%,增长36.0%。其中,项目投资63.40亿元,增长27.8%。招商引资项目156个,到位资金34.9亿元,增长60.1%,占年计划的83.6%;目前,全区共有各类建设项目208个,其中在建工业项目93个。在建工业项目中,投资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13个,10005000万元项目56, 5000万元以上项目10个,亿元以上项目14个。巨宁重组竹、华宁防腐产业园、华博阳光、天源纺织、菁春生物二期、金海达新型建材等6个亿元项目正在建设,马桥纺织二期、景泓环保、立盛模具、恒毅模具、圣堡利实业、人天包装机械等8个亿元项目已签约。亿丰农贸大市场建成营业,五金机电城二期主体工程基本竣工,华中塑化城即将动工。横沟、官埠、向阳湖、永安、温泉、马桥等乡镇办工业园发展良好,有各类在建项目36个。外贸出口稳步增长。1-9月,实现外贸出口额4631.3万美元,增长17.8%,占年计划的72.0%;实际利用外资285万美元。

  (三)财政收入情况良好。1-9月,实现地方财政总收入60580万元,增长17.9%,占年计划的78.1%。其中,国税完成16299万元,增长7.6%,占年计划的68.7%;地税完成32318万元,增长22.9%,占年计划的77.1%;财政部门完成11963万元,增长20.4%,占年计划的100.1%。国地两税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为80.3%。完成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952万元,增长20.8%,占年计划的81.3%。其中税收收入33170万元,增长22.0%,占年计划的77.0%。税收收入占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2.2%

  (四)结构调整积极推进。1-9月,新建项目环评率达到100%,开展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工作,严格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咸安经济开发区省级循环经济示范园、华宁防腐产业园、菁春生物二期、德信生物霉与脱胶产业化、电气化铁路牵引变压器、瑞宁废旧木材回收利用、巨宁重组竹等新建项目,全部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鼓励类项目要求。小电石、小冶炼等落后产能基本淘汰。纺织服装、机电制造、森工建材、橡胶化工四大支柱产业规上企业达到110家,占规上企业总数的83.3%。生物医药、电子信息、食品加工等新兴产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26.3%28.7%38.6%1-9月,预计全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上年下降3.52%,全年目标可以实现。

  (五)民生状况继续改善。1-9月,全区社会保险累计参保人数278011人,占年计划的97.4%;社会保险新增扩面7330人,城乡居民适龄人员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率达到90.4%,占年计划的79.7%;社会保险基金征收收入19155万元,占年计划的89.6%。全区4.29万人养老金实行了按月社会化发放。建立了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69.2%,超过省卫生厅规定的建档率50%的目标。所有村卫生室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实行“零差率”销售和医疗服务“一费制”。新增就业人数4787人,占年计划的92.1%384套廉租房建设已经全面动工,945套公租房选址已完成,土地已落实,正在进行规划设计。第一批541户农村危房改造全部动工,已完工362户。双溪中心水厂基本完成主体工程和部分主管网建设,17000人已受益。完成了15所学校饮水工程,新建3所公办幼儿园工程目前正进行招投标,3所民办幼儿园和9所小学附设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已经动工,有2所民办幼儿园改扩建工程完工。淦河下游整治工程一期完成了5.81公里河堤加高加固、清淤拓宽等。

  (六)改革创新不断推进。咸安经济开发区整体推进循环经济发展专项改革申报武汉城市圈“两型”专项改革试验获得省批复;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已转入巩固完善阶段;贺胜桥镇扩权强镇改革试点、温泉办事处开展社区网格化管理等改革创新工作正有条不紊地推进。

  1-9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在宏观经济形势不利的情况下,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势头,主要经济社会指标基本实现预期目标。但受宏观环境以及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经济发展要素制约尚未充分破解,不同程度地面临着资金短缺、土地供需矛盾突出、企业生产经营成本上升等问题;二是投资持续高速增长难度加大,一些项目投资进度放缓;三是不确定因素增多,新上高能耗项目、产能过剩项目和物价反弹等影响产业转型和人民群众生活的因素不能忽视。

  二、下阶段的主要措施

  从目前情况看,我区经济运行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仍有条件保持适度较快的增长。根据中央对后一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六条指导意见,下阶段我区经济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用好国家政策,促进投资持续增长。一是抢抓政策机遇促进民间投资。上半年国家出台了财政、产业、投资、消费等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下半年已相继出台一批财税、金融、结构调整、农业和农村等方面的宏观调控政策,力促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区政府将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采取切实措施,利用国家政策激发民间投资,确保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亿元。二是对去年以来争取中央新增投资项目加强协调督办,加快建设进度,发挥中央投资的拉动作用。重点推进天宏化工能量系统优化、恒宇工业节能改造、百源综合物流园、德信苎麻年产10000吨高档针织服装麻类生物纤维、宝塔麻业年产5000吨精干麻、桂泉纺织纺麻棉纱等一批项目按期完成投资。三是争取国家投资撬动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区政府拟建立争取上级补助投资季报制度,加强协调,力争争取国家投资在上年基础上有较大增长。重点推动电厂烟气脱硫环保设备、菁春生物二期、复合工业废渣再利用新型材料、工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商用厨房冷柜咸宁生产基地、电气化铁路110KV牵引变压器技术改造、年产200万件汽车方向机、金海达新型建材、永诚达电力器材等项目加速投资进度,尽快建成。

  (二)抓好招商引资,全力促进重点项目建设。完善开发区第四批次项目区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第五、六批次项目区土地征用、拆迁还建等工作,整体提升开发区项目承载能力,力争引进1-2个投资过10亿元的重大产业项目。确保金鸿置业、金泰隆实业、恒普装备、华宁防腐、中特工程机械、巨宁重组竹、立盛汽车零配件及精密模具、恒毅模具、精誉金刚石刀具、鑫达智能电梯等签约项目开工建设,力争新增产值过亿元企业10家以上。支持乡镇工业园区发展,促进乡镇工业园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招商引资能力。

  (三)强化节能减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是全面建立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制度,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常态化,对高能耗产品实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确保全年万元GDP能耗在上年基础上下降3.5%以上。二是依法依规,控制新上高能耗项目。招商引资不招引高能耗项目,严格控制已关停高能耗项目易地复产。三是继续推动技改,大力推广节能新技术。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节能技术改造,力争主要用能企业的单位产品能耗达到或低于行业标准。继续抓好节能项目建设,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项目,大力支持华彬·金桂湖低碳经济示范区建设,发挥示范作用。

  (四)继续加强“三农工作”,统筹城乡协调发展。一是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整合部门资源,合理调度资金,推进“八大农业板块”和“五大养殖小区”建设。二是加强农村公共设施特别是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抵御灾害、服务生产的能力。全面完成2011年洪涝灾害水毁工程修复和向阳湖、齐心、滨湖排灌泵站更新改造,完成13座小(二)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改善3.35万亩农田生产设施,继续实施双溪、向阳湖、横沟9.36万亩农田综合改造。三是积极完善农业综合服务新机制,强化农技推广服务和农资供应服务。四是高度重视当前防汛抗洪和农作物病虫害防治工作,做好防灾救灾工作预案。

(五)全面促进服务业发展,挖掘新的经济增长点。一是挖掘旅游经济增长点。抓住元旦、春节消费机遇,进一步完善温泉度假区配套设施,开发桂花食品等地方特色产品,提升“吃、住、行、游、购、娱”档次,壮大“温泉”产业。二是挖掘市场消费增长点。全面落实国家鼓励消费的政策,继续做好家电下乡工作,培育信用消费、网上消费、健康养老消费等新型消费热点。三是挖掘出口市场增长点。巩固扩大麻纺、服装、机电等传统产品出口市场,进一步落实出口企业扶持政策,探索新的出口营销方式,积极拓展新的出口市场。四是挖掘交通物流业增长点。重点推进鄂南五金机电城、华中塑化城、安欣物流、农产品冷链物流、供销物流园和咸安物流中心等项目建设。

(六)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为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一是保障市场供应,加大专项市场经营秩序整治力度,稳定市场物价。二是创新流通方式,加大流通支持政策贯彻实施力度,降低流通成本。三是强化价格监管,严肃查处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开展价格、收费检查,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前三季度的成绩来之不易,下一阶段的任务更加艰巨。我们将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进取,勇当建设鄂南经济强市的排头兵、全面完成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各项任务!

关于批准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的决议

20121031日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局长吴长勇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及20121-9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结合区审计局《关于2011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报告,决定批准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完整性,规范部门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要切实加强税收征管,规范非税收入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步增长。要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切实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为我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提供更多的财力保障。

关于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

20121-9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吴长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111129日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向大会书面报告了《201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财政预算草案》,并经大会审议通过。现在,省、市财政部门对咸安区2011年财政决算已进行了批复,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报告,请予审议。

一、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财政收入方面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46309万元,比上年增加10804万元,增长30.4%,完成年预算的104.5%

分部门完成情况是:国税部门5085万元,比上年增加978万元,增长23.8%,完成预算102.1%;地税部门30112万元,比上年增加8475万元,增长39.2%,完成预算104%;财政部门11112万元,比上年增加1351万元,增长13.8%,完成预算107.3%

分项目完成情况是:税收收入34006万元,比上年增加9003万元,增长36%,完成预算102.8%;非税收入完成12303万元,比上年增加1801万元,增长17.1%,完成预算109.6%

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56161万元,比上年减少464万元,下降0.8%,完成预算114.3%。分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5102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3000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350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53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879万元;教育资金收入150万元;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收入450万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123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收入95%部分129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2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869万元,比上年增加4091万元,增长25.9%,完成预算117.1%

()财政支出方面

地方一般预算支出176780万元,比上年增加43514万元,增长23.9%;地方基金预算支出70840万元,比上年增加4104万元,增长12.7%;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869万元,比上年增加4091万元,增长25.9%

()财政收支平衡方面

一般预算资金来源合计198453万元,其中:一般预算收入463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406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4708万元,上年结转下年专项支出3375万元。资金运用合计198453万元,其中:本年本级支出17678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748万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8925万元。收支基本平衡。

地方政府性基金资金来源合计70840万元,其中:政府基金收入56161万元,专项及结算补助收入11255万元,上年专项补助结转收入3424万元。资金运用合计70840万元,其中:政府基金预算支出69756万元,结转下年支出1084万元。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来源合计19869万元,资金运用19869万元,收支平衡。

2011年,是我区“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财政工作极为繁重的一年。总体来看,全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好于预期目标,不但实现了各项收入目标,又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和谐的基础上,做到了收支平衡,保障了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维护了社会大局的稳定,促进了咸安经济发展和社会各项事业进步。

二、20121-9月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全区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60580万元,为年初计划77550万元的78.1%,同比增收9213万元,增长17.9%。其中:国税完成16299万元,占年计划23710万元的68.7%,同比增收1156万元,增长7.6%;地税完成32318万元,占年计划41890万元的77.1%,同比增收6031万元,增长22.9%;财政完成11963万元,占年计划11950万元的100.1%,同比增收2026万元,增长20.4%

全区累计完成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952万元,占年计划56500万元的81.3%,同比增收7911万元,增长20.8%

全区累计完成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24658万元,占年计划54743万元的45%,同比减收12288万元,下降33.3%

全区累计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9228万元,为年任务19869万元的96.8%,同比增收5017万元,增长35.3%

(二)地方财政支出完成情况

全区累计完成地方财政支出165662万元,其中: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86181万元,为调整预算101955万元的84.5%;上级专款支出38151万元;地方政府基金支出2210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9228万元。

(三)财政资金收支存情况           

财政预算内资金来源合计179201万元,其中:地方留用收入89838万元(含: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5952万元、地方政府基金收入24658万元、社保基金收入19228万元),当年上级财政调度资金89363万元(已收到的上级补助收入情况是:一般性转移支付35869万元,上级专项转移支付41511万元,政府债券转贷收入7672万元,基金专款7916万元)。

财政预算内资金运用合计175392万元,其中:全区地方财政支出165662万元;预拨款项9730万元。

截止2012930日止,财政预算内资金结存3809万元。

(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收支目标的措施

根据2012年区政府工作总体安排和要求,为确保完成全年预算,财政部门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税收监管,发展壮大财政实力,确保收入目标任务完成。面对当前经济运行困难,财政收入存在不稳定因素的被动局面,第四季度要坚持把财政收入目标如期完成做为中心任务常抓不懈。财政部门要与收入征管职能单位密切协作,加强税源建设涉税信息交流机制,加强经济运行分析,认真落实税收分析例会制度,及时掌握影响税收收入的变化情况,认真分析评估重大税收政策调整效应,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完善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的良性互动。

2、调整支出结构,强化预算约束,做到有保有压。财政部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理清理财思路,既要严格把关,又要突出重点,妥善应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的同时,集中财力保改善民生、保经济增长、保法定支出,凡是涉及民生和促进经济发展需要财政投入的各项政策,积极筹措资金,保证政策落实到位。对非政策性支出,从审批到执行,要严格把关,提高财政资金的高效配置和规范、安全、合理使用。

3、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发展方式转变,服务全区发展大局。一是抢抓机遇千方百计筹资融资。围绕幕阜山区重大产业发展基金政策机遇,创新融资服务方式,为县域经济发展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二是利用财政分配与调节职能,支持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经济,促进企业稳步持续发展和经济转型。三是支持路网、管网、水利设施建设,环境建设,营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增强财政后续资源。四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项目建设攻坚战为抓手,创新发展服务理念,积极破解从严从紧政策形势下的发展瓶颈,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缩短优势项目入驻周期,加快产业集聚。

4、强化监督职能,提高科学理财水平,规范财经秩序。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资金使用的审核和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加强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审批和约束机制,提高政府性债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积极探索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努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完善财政监督职能,努力打造高效透明的阳光财政。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经济低迷的态势尚未根本改变,这对我区财政来说,是一个严峻挑战。为全面完成今年的财政预算收支目标,促进“十二五”规划的顺利实施,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抢抓机遇,奋力拼搏,坚持服务生财、科学聚财、精细理财、和谐用财的理念,确保全年财政预算收支任务的圆满完成,为促进咸安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谢谢大家!

关于2011年度咸安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21031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 童新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1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11年,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依然呈现出“发展提速、质效提升、活力增强、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2011年全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309万元,为预算44298万元的104.5%,同比增收10804万元,增长30.4%。全区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76780万元,同比增支43514万元,增长23.9%

财政收入走势平稳、增长较快,税收占比较高。2011年全区实现GDP128.68亿元,同比增长26.7%;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3103万元,增长30.9%;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6309万元,增长30.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4006万元,增长36%,占一般预算收入比重73.4%,以税收为主导的财政收入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民生需求和社会事业发展。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把握财政工作的着力点,围绕2011年财政工作目标,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证工资性支出,机构运转支出,重点加大对“三农”、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的保障力度,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满足人们的公共产品需求,更好地体现财政支出政策效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011年一般预算收入来源合计198453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4630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44061 万元,债券转贷收入4708万元,上年结转下年专项支出3375万元。支出运用合计19845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76780万元,上解支出12748万元,结转下年专项支出 8925万元。

第一部分  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1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在审计过程中,坚持把审计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着力关注宏观政策措施落实、财政资金绩效、重大政府投资项目、重点民生资金、领导干部履责情况,着力查处重大违法违规问题和案件线索,着力从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充分发挥国家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2011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区地税局税收征管情况,区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咸潘一级路市政工程、高桥河(梁子湖支流)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土石方工程、横沟河治理工程、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基本建设管理情况。另外,区审计局抽调十多名审计人员配合省审计厅对咸安区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区级预算收支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2011年,区财政部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严格控制财政支出,合理调整支出结构,较好地完成了年度预算任务。预算的编制质量、执行效果和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总的看,2011年度财政预算执行良好,但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2011年其他暂存户行政收费收入495.2万元、罚没收入955.3万元,合计1450.5万元,考虑到收入结构,未及时足额上解国库 (20123月底前已全部缴库)

(二)暂付款清理不及时,历年呆账余额达1376万元。

经审计,上述呆账是2002年财政分税制政策调整时,增加税收收入基数造成的,并不是真实的债权,而且涉及的企业都已破产或改制,债务主体已不存在,已形成呆账,未及时进行清理。

(三)未及时拨付专项资金27912万元。2011年专款62314万元,已拨付34402万元(含省集中采购4179万元),未及时拨付27912万元。主要原因是上级专项资金到位较晚及部分项目需要按实施进度均衡拨付等。

财政部门对上述问题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逐项整改。

二、地税局税收征管审计情况

2011年累计完成各项税费收入53380.32万元,同比增长36.57%,增收14294.06万元;其中完成全口径税收收入33076.28万元,占年计划的109.31%,同比增长43%,增收9951万元;完成社保费收入19869万元,占年计划的117.08%,同比增长26%,增收4091万元;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0112.68万元,占年计划的105.8%,同比增长68.75%,增收12268.41万元。审计表明,区地税局在积极组织各项税费收入,保证税费及时足额入库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税费征管总的情况是好的,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设立税费待解账户,人为调节税收入库,年终余额达3132.7万元。其中:营业税976.4万元,企业所得税352.5万元,个人所得税192.6万元,资源税52.3万元,土地使用税127.7万元,城建税120万元,印花税28.8万元,土地增值税119万元,房产税38.8万元,车船税3万元,契税539.8万元,耕地占用税522.8万元,教育费附加59万元。

(二)延期解缴2011年社会保险费3931万元。咸安区地税局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咸宁市咸安区中城街支行设立“社保基金收入待解专户”,该待解专户反映上年结转1232万元,2011年当年收取社保费4839.6万元,2011年缴入地方国库2140.6万元,2011年末余额3931万元。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作出审计决定,要求予以纠正。

三、区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此次共审计5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有关单位预算执行总的情况较好,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依法理财和预算观念得到加强。但在预算管理和财务收支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未纳入部门预、决算,且已直接列支51.09万元。主要是有的单位将机关支出在所属单位列支,抵上交款项。

(二)挤占挪用专款53.2万元。主要是有的单位挤占挪用专款用于弥补单位经费不足。

(三)违规收费260.86万元。主要是有的单位无依据收费。

(四)未按规定缴纳税金67.51万元。主要是有的单位租金收入、资产处置收入、下属二级单位业务收入等未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

(五)未按《会计法》规定设置会计账簿,部分支出未反映在法定的会计账簿上255.79万元。主要是有的主管部门将部分支出记在其下属二级单位的账上。

对上述问题,区政府已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并完善相关制度,各相关单位正在整改。

四、财政专项支出和审计调查情况

(一)社会保障资金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社会保障资金审计工作的通知》,湖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咸安区社会保险基金、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福利资金等社会保障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的时间范围主要是2011年度;重点审计了咸安区政府及其所属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财政等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税、残联等单位,并延伸调查了八家企业、二个村(居)委会和一家医院。

经审计,截至2011年底,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累计结余29 905.74万元,其中:基本养老保险18213.62万元、基本医疗保险8 236.06万元、失业保险1759.96万元、工伤保险992.07万元、生育保险704.02万元,分别占结余总额的60.9%27.54%5.89%3.32%2.35%。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9.42万人,有4.55万人领取养老金;基本医疗(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保险参保人数46.15万人。  

截至2011年底,全区共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95万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1.39万人,农村五保供养0.15万人;全区建立社会福利机构14个,收养性福利机构配备床位1415个,收养743人。

2011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平均待遇每人每月989.92元,新农保平均待遇支出每人每月55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全区平均实际报销比例分别为56.07%45.91%,城镇居民医保全区平均实际报销比例是55.25%,失业保险金全区平均每人每月为388.93元。

2011年,全区城市低保平均标准285/人、月,城市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226.85元;全区农村低保平均标准91/人、月,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71.47元;全区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人均救助水平3003.37元和1966.21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切实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头等大事,不断加快完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在调节社会关系、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使社会保障资金较好地发挥“减震器”、“调节器”和“安全网”作用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审计发现,区直相关社会保障部门在社会保障政策执行,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以及业务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提高。

1.重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审计发现,2011年咸安区有1515人重复参加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

22011年有4696名企业从业人员只参加养老保险,没有同时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

3.符合保障条件的特殊人员未及时纳入社会保障。

通过延伸审计调查八家企业发现,湖北澳森木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末实有人数101人,其中:农民工44人,其他职工57人;201112月企业实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90人,工伤保险101人,基本医疗保险96人;企业有11个农民工未参加养老保险,有101个职工未参加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4.少数人员违规享受低保。

审计发现,2011年咸安区低保享受人员中有3人拥有车辆(20125月已取消)。

5.未按规定比例做实个人账户。根据国务院批复的个人账户做实试点实施方案,湖北省自2006年开始做实个人账户,做实比例由2006年的3%起步,2007年增加至4%。审计发现,咸安区2011年末应做实金额合计2189.32万元,但实际做实金额合计754.14万元,不包括中央财政做实个人账户补助资金,应做实未做实金额为1435.18万元。

6.社会保障资金筹集不到位1347.01万元。

一是地方财政配套资金未足额到位205.59万元。2011年本级政府应配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配套资金242.86万元,己配套80万元,未配套162.86万元;应配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配套资金52.73万元,己配套10万元,未配套42.73万元,合计205.59万元。

二是在对八家企业进行延伸审计调查时,发现五家企业采取少报缴费工资基数方式,造成少缴201112月份企业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费6.8万元。此外,湖北安欣物流有限责任公司未完全参保33人,201112月份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2.44万元。

三是2011年欠缴各项社会保险费1132.18万元,其中:单位欠缴1052.30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欠缴39.27万元,工伤保险欠缴3.9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缴1000.74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欠缴6.10万元,生育保险欠缴2.25万元);个人欠缴79.8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欠缴39.2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缴31.27万元,失业保险欠缴9.34万元)。

7.社会保障资金违规使用5120.25万元。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占用其他社会保险基金4895.86万元。截至2011年底,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相抵年末累计超支4895.86万元,占用其他社会保险基金4895.86万元。二是企业借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100万元,逾期未收回。199438,咸安区政府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借给原市色织布厂100万元,投资香港利时电子贸易公司。截止2011年底,此款尚未收回。三是2011年挪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124.39万元,用于副县级干部和离休干部的医药费超支。

8.社会保险经办管理不规范。2011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未按规定为0.95万参保人员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9.违规收取网络维护费35.85万元。2011年咸安区医疗保险管理局未经省级物价主管部门批准违规收取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网络维护费35.85万元。

10.信息系统分割,制约管理效率。一是信息系统分割,业务数据分散管理。全区社会保险涉及人社、民政、卫生信息管理系统共计5个,其中湖北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信息系统1个,咸宁市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和咸宁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系统各1个,咸安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系统1个,省民政部门社会救助管理系统1个。上述系统中服务器操作系统类型分为2种,数据库类型分为2个,同一种保险,信息系统和数据存储级次也不同。如,咸宁市社会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存储在市级;新农保数据存储在省级;新农合数据存储在区级民政部门社会救助数据存储在省级。二是信息系统不共享,导致出现重复参保等问题。区社会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的社会保险管理系统尚未建立与公安、民政、工商和地税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由于信息不能共享,一定程度上造成了重复参保等问题。

11.社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不高,互济能力不强。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未实现省级统筹,其统收统支范围在区级。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湖北省审计厅已向区政府作出了审计结论,区社保局等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二)社会抚养费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咸安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全区2011年度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财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二个部门。经审计,2011年计划外生育对象为1882人,实际征收社会抚养费的只有861人,金额365.32万元,财政返还区计生局社会抚养费365.32万元,区计生局下拨各乡镇社会抚养费271.23万元。

审计情况表明:区计生局在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发现区计生局在计划生育政策的执行落实上,还存在一些需要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1.应征未征社会抚养费1140.28万元。

2011年咸安区政策外生育已上户口人数1882人,已征社会抚养费人数861人,征收面45.7%,应征收社会抚养费1505.6万元,实际征收365.32万元,征收率24.3%,应征未征社会抚养费1140.28万元。

2.使用收据不规范,存在因社会抚养费征收标准不到位、而未使用社会抚养费专用票据收费的现象。

3.2011年区计生局机关挪用计生事业费弥补机关经费不足11.27万元。

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向区政府作了汇报,区计生局正在积极整改。

(三)2011年至20126月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区审计局对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咸安办事处2011年至20126月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经审计,20126月末资产14194.8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10078.59万元,增值收益存款239.08万元,应收利息3.61万元,委托贷款3803.66万元,国家债券69.95万元。负债14072.1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12610.06万元,其他应付款1429.66万元,专项应付款32.43万元。净资产122.74万元,其中:贷款风险准备100.63万元,待分配增值收益22.11万元。20126月末应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企业229个,其中:国家单位80家、事业单位80个、企业69个(国有企业5个、私营企业64个),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企业178个,其中:国家单位80家、事业单位78家、企业20家(国有企业5个、私营企业15个),单位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为77.73%。应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15053人,其中:国家单位4167人、事业单位5546人、企业5340人(国有企业293人、私营企业5047人),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人数10535人,其中:国家单位 4167 人、事业单位 5401 人、企业 967人。个人住房公积金归集率为70%

经审计,2011年至20126月,归集住房公积金6772.51 万元,缴存单位 178 个,缴存职工10535 人。月人均缴存额为10%的最高人群、月人均缴存额919.04元,缴存人数966人,月缴存总额88.78万元;10%最低的人群月人均缴存额 114.06 元,缴存人数1088人,月缴存总额12.41万元。

从不同人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看,前10%的单位主要集中在金融保险等行业,其职工人数仅占全区缴存职工总人数的9.17%,但年缴存总额却占到全区年缴存总额的15.73%;后10%单位主要集中在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差额预算单位的二级单位等,其职工人数占全区缴存职工总人数10.33%,年缴存总额仅占全区年缴存总额的2.2%,呈现出高收入行业缴存住房公积金远远高于低收入行业的局面。

经审计,2011年至20126月共发放贷款 428 笔、金额2159万元,按月缴存额由高到低的人群分类为,10%最高人群中发放贷款55笔金额328万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15.19%10%最低人群中发放贷款10笔金额30万元,占全部贷款总额的1.39%。审计发现,截至2011年底,全区低收入群体5756人中,仅有 40 人缴纳了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余额为31.64万元,2011年仅有4人进行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金额18万元。

从贷款的发放情况看,缴纳额高的人发放的贷款就较多,缴纳低的人发放的贷款额就较少。过低的公积金缴存额,决定了还贷能力系数,再加上公积金借款人和共同还款人的工资收入因素,直接影响和限制了贷款人的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对支持低收入群体改善住房条件的力度不大。

经审计,2011年至20126月按行业类型分类,月人均缴存额排在最前的行业为金融业,共253人,月人均缴存额865.82元。其中缴存额最高的10人,月人均缴存额为2580元,缴存额最高的1人月缴存3000元;排在最后行业为批发和零售419人,月缴存额144.13元。其中缴存额最低的10人,月人均缴存额为142.4元,缴存额最低的1人月缴存128元。

月缴存额最高人与最低人相差23倍。

通过数据分析和对部分单位进行延伸调查,我们发现,造成公积金缴存两极分化的原因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个体收入差异是造成住房公积金缴存金额差距显著的根本原因。二是缴纳基数不同,区直部门机关一般是按工资总额的8%缴纳,有些下属单位不仅只按基本工资的8%缴纳,而且资金不足时不按时缴纳,资金充足时再一次补缴。三是有些企事业单位改制后停缴、少缴也对住房公积金缴存差异产生重大影响。

审计结果表明,咸安区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不断加快,机构设置、业务发展、增值收益等各项工作都有了长足发展,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还存在一些需要改进的问题。

1.应缴未缴住房公积金单位51个,应缴未缴人数4518人应缴未缴金额747.32万元。

2.未在增值收益中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

3.住房公积金委托存贷款比低,大部分沉淀于银行。

4.向超过贷款年龄限制人发放贷款47万元。

截止20126月底,向超过贷款年龄限制人8人(超过退休年龄均不到一年)发放贷款47万元。

对上述情况,区政府非常重视,责成相关单位尽快启动住房公积金,加强资金管理。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情况

咸安区审计局认真贯彻执行鄂政办发[2005]7号文件精神,以规范咸安区建筑市场、提高工程项目投资效益、控制建设成本、促进加强项目管理为目标,进一步加大对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的监督力度。主要对咸潘一级路市政工程、高河桥(梁子湖支流)流域连片村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和区群众文化活动中心土石方工程等124个项目的标前最高限价进行了审计;对横沟河治理工程、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幕乡街道整治工程等87个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对华彬低碳新农村示范区建设项目、中央扩大内需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和碧桂园拆迁还建设项目,以及浮山中小学等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进行跟踪审计。审计表明,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保证基础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发现在项目招投标和施工过程中,存在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一)管理不严,存在高估冒算现象。如在124个项目的标前最高限价审计过程中,送审金额52384.5万元,审定金额50526.9万元,核减金额1857.6万元;在87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过程中,送审金额17622.8万元,审定工程造价16374.1万元,审减工程造价1248.7万元。其中:高估冒算审减1041.5万元,高套定额审减92.7万元,提高材料预算价格审减46.8万元,虚增定额子项目审减26.1万元,工程量重复计算审减28.3万元,其他审减13.3万元。

(二)少数项目立项程序不到位,评估不充分,概算粗放,缺乏科学规划,给政府投资项目带来先天性缺陷。审计表明:有的投资项目设计方案没有经过深入研究,导致项目下达后多次改变设计方案,多次调整项目计划;有的项目没有认真做好投资概算预测,导致工程投资超预算、超财力,政府债务攀升;一些部门没有建立投资项目中长期规划,在上级政府出台一些如行业扶持、拉动内需等项目投资决策后,盲目上报项目,导致项目在选址、建设内容和标准上缺乏充分考虑,影响工程进度和项目验收,人为增加了项目建设的工作难度。

(三)部分项目招投标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违纪违规问题。一是有的单位化整为零,规避招标,或者将应纳入招标范围的内容转作后续追加工程,导致工程实际造价远远超过中标价。二是个别单位内定中标单位,或将应为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转作邀标,使工程招投标流于形式。三是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的现象依然存在。如有的投标人之间私下达成默契、相互陪标;有的投标人之间场外协商,有偿转让或放弃投标,这样不仅没有起到招标的作用,反而加大了中标人的投标成本,中标人在中标后千方百计地通过提高工程收入获得补偿;有的一个人借用多家资质参与投标,无论哪家中标,自己都以中标项目负责人的身份盈利。四是个别招标清单项目不实、控制价确定不合理,投标方在报价时,针对招标方清单情况,将施工中可能会调减的项目低价报价,而对施工中可能会追加的清单项目则提高报价,套取工程款,甚至存在招标代理人与投标单位勾结,泄露相关信息,使投标人中标或在中标后获取更大的利益。

(四)少数建设单位管理粗放,监管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缺乏日常监管。由于管理资料不全,项目管理人员对施工方出具的“现场签证单”没有进行认真审核,或者在工程完工后进行补签,特别是一些隐蔽工程因缺乏工程量原始记录资料和影像资料,给施工方弄虚作假、降低材料质量、虚增工程量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询价机制不健全。建设单位针对施工中材料价格的波动没有及时主动地进行询价,没有及时与施工方沟通,导致结算时施工方说了算,虚增工程造价。三是工程决算不及时。投资项目完工后,建设和施工单位没有及时办理工程决算,长期挂账。四是“监理制”执行不严。有的监理没有深入工地现场进行监督,甚至违反基本职业准则,协助施工方或建设方造假,应付相关部门监管和检查验收。

针对上述问题,相关建设单位表示将严格按审计结论结算工程价款,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受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委托,今年,区审计局对全区6个部门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审计表明,各被审计对象在任期内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但在财务收支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挪用各种专项资金846.16万元,用于弥补经费不足;

(二)违规支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费167.59万元,用于弥补流浪人员的伙食费、路费和福利院供养人员、管理人员经费不足;

(三)多报民政专项事业支出1506.69万元,拟用于福利大楼建设;

(四)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60.69万元;

(五)未纳入单位预、决算收入60万元;

(六)滞留未拨专项资金44.96万元;

(七)未按规定缴纳税金8.05万元;

(八)转移支出造成会计资料失真119.98万元;

(九)建设项目未实行招投标84万元;

(十)无依据收费338.59万元。

针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向区经济责任领导小组作了汇报,相关单位正在积极整改。

第二部分 审计意见

(一)强化部门预算约束,加强和改进预算管理,进一步健全预算体系。

要进一步健全政府预算体系,逐步将政府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范围,研究细化一般预算和基金预算,加快推进社会保障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并着手研究债务预算,清晰反映债务收入和支出。要不断研究改进预算编制方法,完善定员定额标准,促进部门预算编制与业务工作计划安排相协调,保证依法执行预算。

(二)进一步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全过程监督,规范社保资金管理。要不断完善《咸安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通过建立完善的地方性法规,加大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监督力度,做到基金管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障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整合社会保险、新农合和社会救助管理信息系统,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要认真梳理和统一业务流程和业务规则,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各业务系统共享一个资源数据库,确保数据库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的性能。

(三)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促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有关部门应从完善运行机制入手,规范资金分配行为,健全资金管理制度,加强项目跟踪监督,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增强资金的造血功能。

咸宁市咸安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五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程家华  王大桥  吴永清  章成才  孙茂盛  但军民  倪 琴

许云涛  孙 斌  李 斌  吴会平  何昕波  余志前  张池林陈 政  周大勇  周亚钦  钱 新  徐一钊  彭姣云  蒋金中雷 玲  阚 铭

列 席:

张建勤  王卫民  蒋志强  陈  伟  王元宏  吴长勇  童新民

陈晶辉  王 鸿  李克彬  杜兴国  周和平  田海湖  陈文钢

石深华  王 平  朱光明  熊盛量  黄长林  黄敦荣  喻永贵

曹莲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