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
来源:本站原创 | 编辑:咸安人大 | 发布时间: 2018-01-04 | 3688 次浏览 | 分享到:

12月24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七次会议。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实到28人。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镇卫军同志辞去区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大明、许海平二位同志辞去市五届人大代表职务的决议;选举了陈恢根同志咸宁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决定任命万龙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时间为一年);任命陈松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李建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周国贵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郑霞芬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田霞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镇利芳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剑兰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熊伟的咸安区人民法院马桥法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全体新任命人员依次作供职发言并集中进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办主任周和平同志代表区政府所作的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会议决定2017年12月29日至31日在太乙天都会议中心召开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讨论通过了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文件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
区人民法院院长赵志刚、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区政府办主任周和平列席会议。



日期:2018年0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