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不满意?重新办!
来源:本站原创 | 编辑:刘琼 | 发布时间: 2017-11-13 | 5696 次浏览 | 分享到:

---咸安区人大部署“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第二次活动
   11月10日,咸安区人大召开“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第二次活动部署会议,总结回顾第一次活动开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对第一次活动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通报,并对第二次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部署。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黄大明主持会议并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倪琴、章成才、张池林、陈文钢、杨剑出席会议。各乡镇办人大专职副主席(副主任)、人大秘书,区直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区人大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会议。永安街道人大工委、双溪桥镇人大、区水利局和区扶贫办在会上作典型发言。
代表不满意?重新办!
    会议强调,“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第二次代表小组活动,要聚焦问题的整改和落实效果,着力建立代表行动的质量标准,形成“调研问题—发现问题—提交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闭环效应,重点对第一次活动“三回头”:整改回头看、督办回头查、入户回头访。各代表小组要按最新编组于11月26日前采取“一听、二议、三访、四建议”的方式,对第一次活动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一次大梳理,进一步发现和收集新的意见建议。凡代表和群众不满意的,必须重新办理并答复。建立交办问题清单,坚持办结销号制,办结一个、反馈一个、销号一个、存档一个,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阵地不完善?补短板!
  会议指出,尽管我区代表活动阵地建设起步早、标准高、全覆盖,但也还存在标准不统一、设施不完善、资料不齐全等问题,各乡镇办要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市人大印发的《咸宁市乡镇“人大代表之家”和村“代表小组活动室”规范化建设指导标准》,按“有场所、有国徽、有牌子、有展板、有桌椅、有柜子、有电脑、有学习资料、有制度、有台账”的标准规范“人大代表之家”,按“有场所、有牌子、有展板、有桌椅、有制度、有台账”的标准规范“代表小组活动室”,特别是展板问题,是对我们平常所做工作的印证、总结和再现,一定要认真收集整理,完善到位。
影响不够大?多宣传!
会议要求,要积极营造“聚力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浓厚氛围。在第一次活动中,我区的活动开展和活动效果在省市有一定的影响,但还做得不够。第二次活动,各乡镇办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广大人大代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践行到代表履职尽责和第二次活动中来。要及时总结代表小组开展活动的好经验、选树代表履职的好典型,提供高质量的宣传稿件,把工作特色和代表风采展现出来,推动代表积极履职、发挥作用,促进人大工作再上新水平。
 



日期: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