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举行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来源:本站原创 | 编辑:咸安人大 | 发布时间: 2017-02-08 | 15677 次浏览 | 分享到:

    2月8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即将提请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的27名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试内容包括党章、党纪、党规和宪法、组织法、监督法、公务员法、环保法等基本法律法规,以及与拟任职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黄大明亲自作考试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池林主持监考,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负责组织。
  黄大明在考前强调: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素养,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增强依法履职能力,是对国家工作人员的基本要求,也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应具备的重要条件。参与考试的均为新一届区政府工作部门拟任负责人,更要带头学法,坚持学以致用;公正执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守法,牢固树立法治思想;接受监督,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利。拟任命人员应以任前考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质,进而在实际工作中更好地依法履职,为建设“五个咸安”,决胜全面小康作出更大贡献。
  据悉,对提请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是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工作程序,是保障人大常委会更好地行使人事任免权的一项重要举措。考试成绩将统一发给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人事任命事项的依据之一。


日期:2017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