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第二十九次会议公报、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公报(总第122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5-08-04 | 2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1

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2

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5

咸宁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11

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举行……………………………17

咸宁市围绕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大会举行…………………………………………21

提升首位度建设首善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安篇章2025年全区三级干部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24

咸安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7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32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49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50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51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52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54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李军平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决定55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黄佐财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的决定56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56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61

咸安区教育局………………………………………………………………………68

咸安区司法局………………………………………………………………………72

咸安区林业局………………………………………………………………………81

咸安区统计局………………………………………………………………………86

安区市场监督管理……………………………………………………………91

咸安区应急管理局…………………………………………………………………95

咸安区交通运输局………………………………………………………………100

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报告…………………………………………………101

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09

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121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126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127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咸安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128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129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134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139

关于接受顾兴旺等同志请求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144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凯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145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146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议程……………………147

咸安区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148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159

关于接受郑奇明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171

关于推选周和平同志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的决定………………………172

关于补选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173

关于召开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174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75

关于接受杨钱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176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177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议程………………………………………178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公告1…………………………………179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公告2…………………………………180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议程

202536

 

1.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2.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以及省、市、区委“新春第一会”会议精神(书面);

3.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4.审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草案);

5.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习近平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  

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  

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2月17日上午在京出席民营企业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基本方针政策,已经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将一以贯之坚持和落实,不能变,也不会变。新时代新征程民营经济发展前景广阔、大有可为,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大显身手正当其时。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希望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胸怀报国志、一心谋发展、守法善经营、先富促共富,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座谈会上,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任正非、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传福、新希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永好、上海韦尔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虞仁荣、杭州宇树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王兴兴、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雷军等6位民营企业负责人代表先后发言,就新形势下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出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大家发言后,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他表示,民营企业是伴随改革开放伟大历程蓬勃发展起来的。几十年来,关于对民营经济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党和国家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我们党理论和实践是一脉相承、与时俱进的。党和国家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党和国家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促进各种所有制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习近平指出,现在我国民营经济已经形成相当的规模、占有很重的分量,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备坚实基础。新时代新征程,我国社会生产力将不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将稳步提高,改革开放将进一步全面深化,特别是教育科技事业快速发展,人才队伍和劳动力资源数量庞大、素质优良,产业体系和基础设施体系配套完善,14亿多人口的超大规模市场潜力巨大,给民营经济发展带来很多新的机遇、提供更大发展空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多方面显著优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将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为坚强的保障。

习近平强调,当前民营经济发展面临的一些困难和挑战,总体上是在改革发展、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出现的,是局部的而不是整体的,是暂时的而不是长期的,是能够克服的而不是无解的。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国内外形势的判断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困难和挑战中看到前途、看到光明、看到未来,保持发展定力、增强发展信心,保持爱拼会赢的精气神。

习近平指出,扎扎实实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是当前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重点。凡是党中央定了的就要坚决执行,不能打折扣。要坚决破除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的各种障碍,持续推进基础设施竞争性领域向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开放,继续下大气力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要着力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违法行为,都不能规避查处。要认真落实各项纾困政策,提高政策精准度,注重综合施策,对企业一视同仁。要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立足实际,统筹抓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

习近平强调,企业是经营主体,企业发展内生动力是第一位的。广大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要满怀创业和报国激情,不断提升理想境界,厚植家国情怀,富而思源、富而思进,弘扬企业家精神,专心致志做强做优做大企业,坚定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者、中国式现代化的促进者。要坚定不移走高质量发展之路,坚守主业、做强实业,加强自主创新,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努力为推动科技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多作贡献。要按照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企业治理结构,规范股东行为、强化内部监督、健全风险防范机制,不断完善劳动、人才、知识、技术、资本、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使用、管理、保护机制,重视企业接班人培养。要坚持诚信守法经营,树立正确价值观和道德观,以实际行动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力所能及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多向社会奉献爱心。

 

 

 

 

 

 

 

 

 

 

 

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一、会议概况

省十四届人大次会议于20251月16日至20日在武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代表721人,实到700人。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批准了湖北省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计划、湖北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大会选举王忠林为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殿勋为湖北省省长。王济民、刘治田、刘海军、肖红梅当选为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会议表决通过陈亮为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咸宁代表团30名省人大代表参加会议,出席4次大会全体会议,举行7次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相关报告,2次中共党员代表会议,代表们共提出建议53编发会议简报5期。十三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原主席张昌尔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同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尔肯江·吐拉洪同志参加审议省农业农村厅厅长张桂华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曹松湖北联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俊刚省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咸宁代表团相关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同志在闭幕会上的讲话,以及省长李殿勋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作的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作的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之中。

(一)忠林同志的讲话精神

王忠林说,这次大会选举我担任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一定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忠于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殚精竭虑尽职责、矢志为民守初心、严于律己强作风,紧紧依靠全省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在历届省人大常委会打下的良好基础上,推动新时代湖北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王忠林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6次视察湖北,为新时代新征程湖北发展把脉定向、指路领航。全省上下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力以赴稳增长、强科技、壮产业、防风险、惠民生,荆楚大地呈现出经济稳定增长、社会安定和谐、人民安居乐业、干部干事创业的良好局面。

我们必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的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推动全部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以经济实力领先、枢纽地位彰显、科技创新策源、现代产业引领、改革开放赋能、生态环境优渥、社会治理高效、文化繁荣兴盛为显著特征,以整体提升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为主攻方向,努力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节点和战略枢纽,打造中部地区崛起的强劲增长极和重要动力源,打造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样板和重要典范,吹响加快支点建设的冲锋号角。

加快支点建设,必须在抓发展上全力以赴、聚焦聚力,整体提升支点建设的战略支撑力、创新策源力、产业竞争力、开放辐射力、生态承载力、文化影响力、区域协同力。加快支点建设,必须在惠民生上践行宗旨、用情用力,织密织牢民生保障网,书写温暖人心、可感可及的民生答卷。加快支点建设,必须在强作风上昂扬斗志、敢打敢拼。强化支点意识、争先意识,强化落实意识、紧盯意识,强化担当意识、团结意识,汇聚起“奋勇争先、建成支点、谱写新篇”的磅礴力量。

新征程上,全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为加快建成支点作出人大贡献。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加强政治建设上展现新担当。要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在服务中心大局上展现新作为。聚焦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聚焦推动支点建设整体提升,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扎实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联系服务群众上展现新成效。落实落细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落实到人大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要坚持加强自身建设,在打造“四个机关”上展现新气象。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建设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不断提升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要坚持发挥代表作用,在履行代表职责上展现新风貌。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支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各级政府、监委、法院、检察院要自觉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

(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一是2024年工作回顾;二是202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三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024年工作回顾。

回顾2024年工作,李殿勋说,我们聚力稳增长,稳的基础更加坚实;聚力强科技,科创优势更加凸显;聚力壮产业,发展支撑更加有力;聚力推改革,动力活力更加强劲;聚力促融合,区域城乡更加协调;聚力惠民生,人民生活更有保障;聚力防风险,安全底线更加牢固;聚力提效能,政府治理更加高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2024年地区生产总值增长5.8%,增速全国第三,总量60013亿元;粮食总产达到557亿斤;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励19项,全国第二;千亿级产业达到19个,光电子信息、汽车制造、大健康3大产业迈入万亿级规模;亚洲唯一的专业货运机场花湖机场开通国际国内货线91条,货邮吞吐量达到128万吨,跃居全国第五;城镇新增就业连续4年超过90万人,吸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连续3年超过40万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

2.2025年工作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

2025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经济增长6%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2%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粮食产量继续保持500亿斤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完成“十四五”国家考核目标。重点抓好八个方面工作:一是在全方位扩大内需上持续加力,精准发力扩大有效投资,千方百计促进消费需求,切实巩固经济稳中向好发展态势;二是在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上开拓进取,加快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扎实推动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三是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上勇于探索,纵深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加快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四是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奋发有为,加快推进三大都市圈联动发展,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五是在加强文化资源保护和推动文化创新发展上担当使命,着力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打造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六是在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上走在前列,大力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推进流域综合治理;七是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用心用力,着力推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鼓励支持各类创业,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八是在统筹发展和安全上善作善为,毫不放松抓好安全生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全力实现多重目标动态平衡。

3.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大力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管理创新和服务变革,不断提高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建设让人民满意的务实、高效、清廉的法治型服务型政府。

4.报告中的咸宁机遇

省政府工作报告中,5次提到咸宁工作成效:“蒲圻电厂三期等3296个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加快推进”“咸宁等9个离岸科创园(中心)投入运营”“咸安机电制造等5个集群入选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赤壁青砖茶等6个品牌入选全国‘一带一路’地理标志品牌推广清单”“咸宁淦河治理入选全国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充分肯定了咸宁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的积极贡献。2025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中提到:加快光谷科创大走廊建设、加快建设中欧班列华中区域集结中心、加快“万里茶道”申遗、扎实开展斧头湖等湖库水环境治理等多项重点工作部署,这将为咸宁发展带来新机遇、注入新动力。   

(三)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2024年,省人大常委会全年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8件,已表决通过14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28件;听取审议工作报告19件,开展执法检查5项、专题询问1项,组织专题调研8项等,形成了一批制度成果和实践经验,作出决议决定2件,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47,持续深化“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全省各地人大选择630多个“小切口”,实行四级人大整体联动、五级代表共同参与,收集整理并转办交办意见建议2.61万条,推动解决物业服务管理、老旧小区改造、“一老一小”保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2025年,省人大常委会将聚焦提振消费、扩大内需、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聚焦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高水平开放等方面,全年预安排立法审议项目21件、调研项目15件,监督项目50项,深化拓展代表工作,认真做好代表议案建议工作,做到“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

三、张昌尔、王玲、尔肯江·吐拉洪参加咸宁代表团审议时的主要意见

张昌尔指出,省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一个彰显制度优势、反映政通人和、体现综合实力、提振发展信心的好报告。咸宁要高举旗帜、抢抓机遇,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作为头等大事、重中之重抓好贯彻落实。要优化环境、激活动能,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要坚定信心、鼓足干劲,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

王玲指出,省政府工作报告是一个旗帜鲜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自信自强的好报告。咸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要积极融入武汉都市圈,加快同城化发展步伐。用好环境、区位等优势,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培育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努力为湖北建成支点贡献更大力量。

尔肯江•吐拉洪指出,省政府工作报告是一个求真务实、催人奋进的好报告。咸宁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确立的目标任务,聚焦支点建设,坚持发展为要,坚持人民至上,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贡献咸宁力量。

四、市委书记周锋,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在审议时的主要意见

周锋书记在审议报告时指出,咸宁将争取主要经济指标增速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以壮产业为根本,抓实抓细“五大行动”。以抓项目为载体,形成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闭环和项目推进工作闭环。以优保障为基础,聚焦破解制约咸宁发展的瓶颈问题,组建攻坚专班重点突破。以重实干为导向,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努力为湖北建成支点作出更多咸宁贡献。

杨军市长在审议报告时指出,2024年,咸宁在稳增长、固底盘,强科技、育新质,壮产业、促转型,防风险、守底线,惠民生、增福祉方面实现了稳中向好发展。下一步,咸宁将重点实施好产业倍增、科技赋能、动力培育、能级提升、幸福咸宁“五大行动”,加快推动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咸宁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一、会议概况

2025年1月8日至9日,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本次会议应出席代表344人,实到322人。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法院、市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咸宁市计划报告、预算报告,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大会选举马云、兰剑等9名同志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通过市六届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部分组成人员名单。

会议期间,咸代表团65名代表在团长顾兴旺同志的带领下,严守纪律规矩,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担当认真履行职责共商发展大计共谋民生福祉提出建议53 件,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1月8日下午,市委书记周锋同志咸安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并作重要讲话。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会议主要精神体现在周锋同志的讲话,以及政府、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报告中。

(一)周锋同志的讲话精神

1.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

周锋指出,市委六届八次、九次全会对今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工作作了全面安排,这次市“两会”再次对安排部署进行了深化和具体化。要迅速把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凝神聚力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努力在全省高质量发展赛道上奋勇争先,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

周锋强调,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必须牢记嘱托、感恩奋进;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必须把握重点、苦干实干;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必须牢记初心、勤政为民;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必须提振精神、狠抓落实。

周锋表示,市委将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全力支持人大工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水平。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头学习宣传落实会议精神,动员广大群众共同投入咸宁高质量发展的火热实践中来。

2.参加咸安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

周锋指出,2025年是决胜“十四五”、谋划“十五五”的重要一年。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咸安区要把握机遇、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奋发有为,对标对表“五个必须”,抓实抓细“五大行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在咸宁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展现更大作为。

周锋强调,咸安区作为主城区,要有更高定位、更高目标、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加快在发展能级、发展质效、发展后劲、发展支撑上实现整体跃升。突出抓好产业发展,围绕全市“5+4”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强化系统思维,统筹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业发展三篇文章,推动大健康、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当好咸宁发展领头羊。在深化改革开放上主动作为,坚持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防风险、扩投资、畅循环、育新质、促转型;强化需求导向,增强公共服务均衡性和可及性,从解决“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民生问题中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点。扎实推进市区一体化发展,建立咸宁高新区和咸安凤凰工业园一体化发展机制,找准和突出各自特色、优势,更好统筹生产力布局和功能布局,推动市区“一盘棋”发展,共同把发展蛋糕做大、把中心城区做强做优,加快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

周锋强调,咸安区各级党员干部要进一步更新理念、提升标准、改进作风,坚持跳出咸安看咸安,找准坐标系,敢于与好的比、与快的赛、与强的竞,充分激扬敢闯敢试、勇争一流的壮志豪情,永葆闯关夺隘、勇攀高峰的奋进姿态,锤炼敢想敢为、善作善成的过硬本领,鼓足雷厉风行、快干实干的拼搏劲头,推动形成干事创业、赶超跨越的强大气场。各位人大代表要加强理论学习,积极履职尽责,善于为民代言,立足岗位、带头示范,广泛凝聚各界智慧和力量,为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咸宁老百姓过上更加美好生活作出更大贡献。

(二)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2024年政府工作回顾;二是2025年政府工作安排;三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024年政府工作回顾

报告指出,2024年是咸宁发展史上意义非凡、载入史册的一年。这一年,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这一年,我们全力以赴拼经济;这一年,我们因变应变强服务;这一年,我们坚定不移育新质;这一年,我们敢作善为抓改革;这一年,我们千方百计增福祉;这一年,我们齐心协力保稳定。主要做了以下六方面工作:一是着力稳增长、固底盘,经济回升向好态势不断巩固;二是着力转方式、调结构,经济发展加快现代化转型;三是着力推改革、强创新,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四是着力固本底、优生态,公园城市建设积厚成势;五是着力办实事、惠民生,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六是着力转作风、提效能,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2.2025年政府工作安排

报告提出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进出口总额增长1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2%左右,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经济增长同步,完成“十四五”规划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报告强调,为实现上述目标,主要抓实抓细“五大行动”:一是抓实抓细产业倍增行动,在统筹做优存量和扩大增量上当先锋、求实效。二是抓实抓细科技赋能行动,在统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上当先锋、求实效。三是抓实抓细动力培育行动,在统筹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上当先锋、求实效。四是抓实抓细能级提升行动,在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上当先锋、求实效。五是抓实抓细幸福咸宁行动,在统筹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上当先锋、求实效。

3.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报告强调,将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突出政治引领,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担当实干,坚守清正廉洁,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新篇章。

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指出2024年,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扎实做好立法、监督、代表、决定、任免等工作,在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咸宁实践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坚定不移将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着力在提高立法质量上求突破;三是着力在提升监督刚性上提质效;四是着力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增效能;五是着力在“四个机关”建设上创新绩。

市法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指出,2024年,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及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5年,全市法院将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聚焦“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做深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奋力书写好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支撑和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的“新答卷”。

市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指出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一步一个脚印推进咸宁检察工作理念、体系、机制、能力现代化,着力打造生态检察等5个工作品牌,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以事争一流、干就干成的决心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更好服务和保障咸宁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

三、顾兴旺同志在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时的讲话精神

区委书记顾兴旺同志在审议市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将强化“三种意识”抓落实。一是强化标杆意识抓落实。主动拉高标杆,自我加压奋进,争取各方面工作在全省争先进位。在城市发展方面,按照“双集中”要求,围绕规划、聚人、安居、兴业、循环五个维度发力,持续打造桂花城、康养城、文明城。在产业培育方面,深度对接全市“5+4”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打造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两大“百亿产业集群”。在消费增长方面,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发展银发经济、假日经济、直播经济、冰雪经济。在基层治理方面,完成191个共同缔造试点扩面提质,做实做细“三下沉”改革、综治中心建设、“情指行”一体化运行,抓实“合议共管”“一套表”“桂乡管家”聚力基层治理等做法,打造基层治理咸安品牌。在民生保障方面,推动高品质生活更加可感可及,切实让群众得到实惠、看到变化,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强化拼抢意识抓落实。全力以赴争政策、争项目、争资金,统筹抓好产业招商、平台招商、基金招商,发挥“四平台一基金”作用,做实“三库、两算、三评”,确保项目加快落地见效。三是强化实干意识抓落实。积极落实市区一体发展体制机制各项改革要求举措,坚决破除争先创优价值追求不够、精益求精工作标准不够、担当善为能力水平不够“三块坚冰”,形成大抓产业、大抓项目、大抓发展的浓厚氛围,加快建设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先行区。

 

 

 

 

 

 

 

 

 

 

 

 

 

 

 

 

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举行

 

2月5日,农历新春首个工作日,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进大会举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出席大会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牢记殷殷嘱托,勇担战略使命,强化支点意识,推进整体提升,为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凝聚强大合力。

省委副书记、省长李殿勋主持会议。省政协党组书记、主席孙伟,省委副书记诸葛宇杰,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艳玲出席会议。

王忠林指出,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时隔两年再次考察湖北,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要求湖北“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标定了湖北在“两个大局”交汇中的历史新方位,赋予了湖北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中部地区崛起“两大战略”叠加中的时代新使命,擘画了湖北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发展新图景,对湖北发展提出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我们要牢牢把握加快建成支点这一战略定位、战略任务、战略机遇,知重而担、知责而行,切实扛起支点建设的战略使命,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进。

王忠林指出,当前,湖北发展进入跨越赶超关键期、转型升级突破期、内生动力迸发期、枢纽地位重塑期、干事创业黄金期,整体提升支点建设的基础条件已经具备。要认清优势、厚植胜势,坚定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的战略决心。支点,就是事关战略全局的支撑点、撬动点、制高点、关键点,就是要在区域发展上快于、好于、优于、强于其他地区,更好服务带动其他地区发展;支点建设,就是要以综合实力领先、科技创新先行、现代产业引领、枢纽地位凸显、改革开放示范、城乡区域协调、生态环境优渥、文化繁荣兴盛为显著特征,以整体提升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为主攻方向,打造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枢纽、引领中部地区发展的重要动力源、中国式现代化的区域样板。到2030年,力争全省经济总量达9万亿元左右,主要经济指标跨越进位、中部领先,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内陆开放高地、世界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加快形成,体现湖北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以武汉都市圈为中心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基本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到2035年,综合实力、科技实力进入全国前列,支撑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功能显著增强,城乡区域发展更加协调更加平衡,对内对外开放新格局整体重塑,美丽湖北高标准建成,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在中部地区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王忠林强调,实现上述目标,要按照“一年开新局、五年大变化、十年结硕果”的步骤,重点实施七大战略、整体提升七个能力。一是大力实施能级跨越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战略支撑力。坚定不移推进总量能级跨越,实施投资扩量提质、消费扩容提能行动,加快构建现代金融体系、现代供应链物流体系、高标准市场体系,增强战略发展实力和战略服务功能。二是大力实施科创引领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创新策源力。做大做强科技力量矩阵,滚动实施“61020”全链条攻关,加快攻克一批“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以“71020”高校创新体系为牵引,深化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改革,加快打造龙头引领、梯次发展的全域科技创新转化体系。三是大力实施产业倍增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产业竞争力。加快推进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升级,推动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在重点领域聚势突破、布局抢滩。完善“链长+链主+链创”工作机制,加快促进产业聚链成群。着力培育壮大领军企业、龙头企业,打造企业雁阵梯队。四是大力实施枢纽提能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开放辐射力。加快建设“轨道上的湖北、水运上的湖北、航线上的湖北”,以建设三个丝绸之路打造新时代“九州通衢”。大力开拓离岸、在岸业务,以离岸在岸一体化推动新时代“九州通商”。突出抓好标志性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高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新时代“九州通融”。五是大力实施美丽湖北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生态承载力。深入推进长江大保护,持续优化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发展。梯次推进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山川建设,拓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碳市场和碳金融中心。六是大力实施文化创新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文化影响力。加强长江文化、荆楚文化、红色文化等特色资源保护传承和活化利用。围绕“一幅美丽的画、一本厚重的书、一首激昂的诗、一座丰饶的园、一架通达的桥”,擦亮长江三峡、太极武当、神农秘境等国际文旅名片,持续提高湖北文旅影响力和展示度。七是大力实施区域联动战略,整体提升支点的区域协同力。紧扣高质量、一体化两个关键,建立健全武汉、襄阳、宜昌“金三角”协同发展机制,带动长江中游城市群联动发展,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成渝等区域合作。推动百强县进位、千亿县扩容,大力发展镇域经济,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王忠林强调,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支点建设的根本指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昂扬斗志、团结拼搏,不断强化支点建设的战略保障。要强化支点意识,凝聚团结奋进的向心力。始终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工作,把高质量发展作为第一要务,推动各领域、各层级工作都向支点建设聚焦发力。要强化争先意识,提振勇创一流的精气神。持续激扬不甘落后的志气、比学赶超的勇气、开拓进取的锐气,敢与好的比、敢与快的赛、敢与强的竞高低,位居第一不止步、不居第一不罢休。要强化效率意识,保持雷厉风行的快节奏。抓紧制定支点建设具体行动方案,谋定快动、紧抓快干,以只争朝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推动各项工作往前赶、上台阶。要强化为民意识,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持续抓好十大类民生项目,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强化能力意识,练就善作善成的硬本领。组织引导党员干部学习提能、实践强能,锻造一支“紧跟总书记、全心为人民、勤奋干事业、严于律自身”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李殿勋在主持时强调,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上来,强化支点建设的责任担当,多维研判形势、精准有效施策,聚焦“做强自身实力、发挥支撑功能”,创新务实推进工作,加快提升湖北科技实力、经济实力、综合竞争力,更好发挥改革先行、开放示范、创新引领作用,进一步强化重大功能保障、促进区域发展协同。全省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主动对标对表,坚持以全球视野和全局站位深度谋划,坚持以“走一步、看两步、想三步”的历史主动纵深布局,坚持以创新的思维、用改革的办法、靠务实的作风,清单化项目化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形成加快建成支点的强大合力,努力把习近平总书记为湖北擘画的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咸宁市围绕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

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大会举行

 

2月6日上午,咸宁市围绕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 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大会举行。市委书记周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工作部署,坚持站位全局、对标对表,坚定信心、把准方向,聚焦重点、找准切口,谋定快动、知责而行,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努力为湖北加快建成支点贡献更多咸宁力量。

市委副书记、市长杨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庆刚,市政协主席梁细林出席会议。

会议通报了咸宁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情况。咸宁高新区、维达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平安电工科技股份公司、咸宁南玻玻璃有限公司作交流发言。

周锋指出,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要求湖北“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中奋勇争先,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的重要战略支点,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湖北篇章”。全市上下要站位全局、对标对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提出的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切实增强支点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当好支点建设的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要全面落实全省“新春第一会”工作部署,深刻理解“什么是支点”,进一步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谋划定位、找准标杆、提升标准。深刻把握“怎样建设支点”,对照“七大战略、七个能力”补短板、锻长板,把全部工作向支点建设聚焦聚力,大力实施“五大行动”,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在湖北加快建成支点中奋勇争先,以一域之光为全局添彩。

周锋要求,要坚定信心、把准方向,牢牢把握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内涵要义。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就是要认真贯彻支点建设的部署要求,抓实抓细“五大行动”,努力实现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整体提升,加快成为支点建设的关键节点和重要支撑。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科学内涵、重要意义及相互关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上来,坚持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搞清楚我们要做什么、为什么要这么做、要做成什么,奋楫笃行、共臻新程,努力把宏伟蓝图变成美好现实。

周锋强调,要聚焦重点、找准切口,加快推动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成势见效。第一,要以提升能级为牵引,抬升发展标杆。切实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强化对标意识、争先意识,自我加压、奋起直追,对标先进、比学赶超,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推动全市GDP达到2400亿元。第二,要以“五大行动”为抓手,提高发展质效。既要统筹推进,又要重点突破;既要整体把握,又要找准切口;既要明确任务,又要落实落地,切实把“五大行动”抓紧抓实、尽快见效。第三,要以项目建设为载体,增强发展后劲。牢固树立“第一是项目、第二是项目、第三还是项目”的理念,推动形成“谋项目、争项目、招项目、建项目”的项目建设全周期管理闭环和“领导带头、责任上肩、定期调度、考核评比、结果运用”的项目推进工作闭环,切实以高质量项目支撑高质量发展。第四,要以强化保障为基础,夯实发展支撑。坚持向改革要动力、向创新要活力,加快突破基础设施瓶颈、坚定推进重点领域改革、持续强化生产要素保障,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第五,要以绿色生态为基底,转变发展方式。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不移做好环境保护、生态治理、绿色发展文章,加快建设美丽咸宁,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切实把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

周锋强调,要谋定快动、知责而行,凝聚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磅礴力量。全市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强化支点意识、争先意识、效率意识、为民意识、能力意识,坚持干字当头、快字当先,切实做到高效率、快节奏、扎实干、有作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鼓足干劲、奋勇争先,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宁篇章,努力为湖北建成支点作出更多咸宁贡献。

杨军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及全体党员干部要学深悟透收心归位,立马“紧起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确保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工作开局良好、起步加速。要理清思路聚焦重点,立马“动起来”,以小切口抓实抓细各项工作落实,以重点领域突破带动全局发展,抬升发展标杆,实现能级跃升、赶超跨越的发展目标。要雷厉风行谋定快动,立马“干起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真正把高效率、快节奏落到实处,把争先意识体现到具体工作成效上,努力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提升首位度建设首善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安篇章2025年全区三级干部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召开

 

2月7日上午,2025年咸安区三级干部会议暨区委经济工作会议在区文体中心举行。区委书记顾兴旺出席会议并讲话,动员和号召全区上下迅速行动起来,拉满弓、铆足劲,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韧劲,披荆斩棘、乘风破浪的拼劲,冲锋在前、奋勇争先的闯劲,全力以赴拼经济抓改革促发展,切实提升中心城区首位度,加快建设“四个首善”之区,奋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先行示范区。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军平主持会议。

顾兴旺首先代表区“四大家”领导向全区人民拜年,祝福全区人民金蛇添彩,幸福安康,向节日期间坚守岗位的广大公安干警、消防官兵、医务人员、环卫工人以及各行各业的干部职工、劳动群众致以节日问候和崇高敬意。就做好咸安今年各项工作,顾兴旺重点作了三个方面的安排部署。

顾兴旺指出,提升首位度,要唯干唯实唯先。交出精彩答卷,要有“担重任、开新局”的底气。去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吹响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号角。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视察湖北、首次亲临咸宁,给我们以强大的思想指引、精神鼓舞和前进动力。咸安区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保持快的走势、强化进的攻势、汇聚拼的气势,发展态势向好向新、发展质效提能提级、发展成果可感可及、发展气场升温升腾,交出了难中求成、变中求新、干中求胜的新答卷,进一步增强了抓发展、促跨越的信心和勇气。勾勒美好画卷,要有“破坚冰、勇突围”的清醒。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看到咸安发展还存在发展首位度不够、城市辨识度不够、干事加速度不够三个方面短板,要加快补短板、强弱项、扬优势。答好全新考卷,要有“当先锋、打头阵”的气魄。当前,咸安正处在战略机遇叠加期、宏观政策窗口期、改革效能释放期,人民领袖提出了新要求,省委、市委相继对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深化改革带来了新利好,市区融合提供了新机遇,要进一步更新理念、提升标准、改进作风,坚持跳出咸安看咸安,站位全局看咸安,精准确定对标城市,敢想敢为、善作善成,整体提升发展能级、发展速度、发展质效、发展后劲,展现出更强的竞争力、辐射力和带动力。

顾兴旺要求,对标先进地,要敢打敢拼敢闯。今年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市委各项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五个“必须统筹”规律性认识,围绕“开拓进取、勇于探索、奋发有为、担当使命”等要求,锚定市委“五大行动”工作安排,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努力在全省“奋勇争先、建成支点、谱写新篇”、全市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中作出更大贡献,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安篇章。

主要目标是:实现“六增一同步”,即: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9%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7%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以上,进出口总额增长10%以上,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

实现以上目标,要重点做到以下五个“奋勇争先”。一要在产业倍增上奋勇争先。要坚定不移扩内需、壮筋骨、优环境。二要在动力培育上奋勇争先。要以改革塑造新优势、以科创抢占新赛道、以开放拓展新空间。三要在城乡融合上奋勇争先。要提升中心城区竞争力,绘就和美乡村新图景,探索基层治理最优解。四要在民生福祉上奋勇争先。要办好惠民暖心事、办好便民操心事、办好为民贴心事。五要在筑牢底线上奋勇争先。要筑牢生态保护红线、筑牢安全稳定防线、筑牢廉政建设底线。

顾兴旺强调,建设首善区,要善谋善作善成。领导要带头,要脑子里想着项目、嘴里念着项目、脚下跑着项目,真正把责任扛起来、担子挑起来、成效抓起来,用一个个项目为全区高质量发展夯基垒台、架梁立柱、添砖加瓦。实干要实绩,要始终保持“一等二靠三落空、一想二做三成功”的实干精神,发起干的最强攻势,营造比的最浓氛围,激发闯的最大锐气,区委将一如既往树牢重实干重实绩的鲜明导向,为干事者撑腰、为实干者鼓劲、为成事者喝彩,推动“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落实落地。开局要冲刺,要以“朝受命、夕饮冰”的责任心和“昼无为、夜难寐”的紧迫感,起步就奔跑、开局就争先,把普通工作做成特色、把优势工作做成亮点、把亮点工作做成精品。特别要抓好当前一季度“开门红”十大行动,抢项目、扩投资、促消费、忙春耕,盯目标、问题,盯进展、进度,盯节奏、效果,真正高效率、快节奏、扎实干、有作为。

顾兴旺号召:追风赶月莫停留,平芜尽处是春山。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鼓足干劲、奋发有为,知责担责、知重负重,为全省“奋勇争先、建成支点、谱写新篇”、全市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和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而不懈努力,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安篇章!

李军平强调,要以攻城拔寨的锐气,拼出发展加速度。全区上下要铆足“逢山开路、遇水架桥”的干劲,拼在招商引资一线,拼在项目攻坚现场,拼在改革突破前沿,下“非常之功”、用“非常之举”、施“非常之策”,全力推动咸安突破性、跨越式发展。要以敢为人先的斗志,抢出发展新动能。面对区域竞争百舸争流的激烈态势,全区上下要敢于与好的比、与快的赛、与强的竞,跳出咸安看咸安,主动向省内一流对标、向国内先进看齐。要以攻坚克难的担当,干出发展新业绩。全区上下要坚持“干”字当头,把责任扛在肩上,把工作抓在手里,做到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确保各项工作高标准实施、高效率推进、高质量完成,为全省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咸安区2024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汇报咸安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4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帮助下,咸安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绿色转型发展,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咸安,助力咸宁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支撑。2024年,咸安区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环境空气优良率上升2.5个百分点,PM2.5浓度下降了3.9%。地表水达标率、国控省控断面优良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达100%,淦河作为全省唯一入选全国24个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公示名单。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降碳减污为抓手,聚力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

充分发挥生态环保倒逼引领作用,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2024年,新增省级创新型中小企业28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7家、省级新物种企业6家,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50家,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06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2.6%。新增国家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厂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6家。积极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新装光伏1694户,装机容量82.82MW,建成充电桩2602个覆盖行政村45个。新增节能建筑面积66.4万平方米。投入资金近7000万元,完成天宏化工、华劲铝业、华宁防腐、中港金属节能减排项目建设。

    (二)以“三个治污”为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源头减排提“气质”。32家建筑工地全面推行“八个百分百”现场标准化管理,严防死守扬尘污染。督促已列入大气污染治理的50家涉气企业完成整改。对产生油烟的300多家餐饮企业建立“一店一档”集中整治。对170多家企业采取错峰生产、限产、减产以及停产等方式应对重污染天气。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抓好秸秆禁烧工作。

二是精准治理净“水质”。重点聚焦国控、省控断面水质提升。切实履行河湖库长制,2024年区级河湖长累计巡查163次,解决问题74件。落实资金300余万元,清理打斧头湖、西凉湖有害水草、水面漂浮物及坡岸垃圾近3.48万吨。完成淦河19个重点排口整治任务10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47.2%。投入资金7000余万元,完成6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建设水产养殖尾水处理示范点8处,对全区13800亩连片池塘养殖尾水进行治理达标排放。投入资金近1亿元,实施西凉湖入湖口、西凉湖向阳湖段、王生茂河段清淤试点、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等4个项目。

三是严格管控优“土质”。2024年,完成6宗“一住两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落实3个优先监管地块风险管控措施。完成危险废物年度申报148家,管理计划备案208家,开展涉危企业现场排查整改29家,推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回收利用企业排查整改149家。

    (三)以突出问题整改为导向,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一是加强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整改完成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3个,处置中央第三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我区信访件12件;整改完成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29个。

    二是严格生态环境执法。2024年,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0份,处罚金额153.6万元。共受理生态环境信访件579件,环境信访回复率、办结率均100%。妥善处置汇楚火灾后危险废物处置及善后相关工作,对涉嫌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积极争取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共策划16个项目进入中央环保储备库,争取中央资金项目11个,下拨到账资金2亿余元。截止到目前,已建设完成项目10个,正在建设项目1个。

    (四)以流域系统施治为思路,整体推进长江高水平保护

    全部完成长江高水平保护十大提质增效行动涉及我区8个方面51项重点任务清单。完成人工造林面积15311亩,申报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乡村3个。整治入河(湖)排污口24个(斧头湖13个、西凉湖11个)。加强湿地保护,向阳湖湿地鸟类品种由169种增加到189种。开展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和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2024年,全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92%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2%以上。推进非煤矿山生态修复,33家非煤矿山已整治完成26家,治理面积3140.58亩。

    (五)以深化体制改革为动力,着力构建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一是构建起纵横结合流域生态补偿机制。与武汉市签订《斧头湖流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框架协议》,与黄石市签订了高桥河跨市断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进一步完善了斧头湖流域、西凉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方案,促进上下游、左右岸共同治理流域环境。

    二是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完成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交办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核查任务,报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线索共计38条,已经启动了8条赔偿案件的调查与处理程序。

    三是落实绿色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对从事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对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公共绿化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全年减免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等8项税种共计2838万元。

    (六)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契机,统筹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锚定“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治理目标,坚持上、中、下游一起治,一、二、三产同发展,城郊、园区、乡村联动管,着力打造“河清岸绿、村湾整洁、产业明晰、节点示范”的治理图景。完成投资7.18亿元,谋划实施各类项目73个(其中:生态美”项目37个、产业强”项目18个、百姓富”项目18个),向上申报项目66个,获批复项目54个(建成项目25个,在建项目22个)。北洪港小流域已全部达到湖北省最新的14项评价指标要求,数智治理综合监测平台获评全省“5G+工业互联网”标杆示范案例。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生态环境短板依然存在。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离考核目标还有差距。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薄弱,污水管网建设不足,雨污分流不彻底,入河(湖)排污口依然存在,有些地表水考核断面在部分月份依然存在超标的现象。

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系统性不足。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不足,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不高,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缺乏资金支持;农业生产对农药化肥的依赖程度较高,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治理设施投入和运行成本偏高;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秸秆焚烧现象仍然存在。

(三)生态环境安全风险与日俱增。危险废物特别是工业危险废物底数不清、基础管理薄弱,收集处置手段不足,日常管理难度较大。危险废物和固体废物违法违规处置案件有增多的趋势。新型污染物污染防控尚处起步阶段,辐射安全管理技术手段、人员配备等不足,存在潜在的环境风险。

四、2025年度工作计划与思路

聚焦低碳绿色高质量发展。落实新发展理念,推进重点领域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大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的力度。积极配合咸宁市申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项目,多方位争取资金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强秸秆禁烧、扬尘管控、餐饮油烟污染整治、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以及涉气企业污染治理等工作,促进区空气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持续做好斧头湖、淦河、西凉湖水质提升工作。完成淦河11个重点排口整治任务,确保地表水考核断面达到省市考核目标要求。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达到100%。抓好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一住两公”重点建设用地土壤调查评估和风险管控等工作。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继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黑臭水体治理。

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差异化监管。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及时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环境信访安全工作。利用好“智慧长江”生态环境体系平台作用,提升生态环境智能研判能力。

(四)持续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完成北洪港小流域综合治理验收工作,努力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咸安经验”。启动柏墩河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布局之年,新的一年任务更加艰巨,责任更加重大,咸安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助力“幸福咸宁”建设。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篇布局之年。面对新使命新任务,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等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着力服务发展大局,着力促进民生改善,着力推进法治建设,助推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建设,在中国式现代化咸安实践中彰显人大作为。

一、筑牢思想根基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建设的统领作用

1.强化政治理论武装。坚持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集体学习第一主题、各级人大代表培训第一课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理论上的清醒保持政治上的坚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大会上考察湖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将学习成效转化为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强大动力。

2.严格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各项制度牢牢把握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重大政治原则,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自觉接受委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委请示报告。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把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3.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北工作的指示要求,立足“支点建设”大局,主动担当作为,始终把人大工作放到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坚决服从区委工作安排,围绕《咸安区贯彻落实市委“五大行动”三年行动方案》,聚焦科技产业创新、全面深化改革、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文化资源保护等重点工作和大力提振消费、提高投资效益、全方位扩大内需、统筹发展和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增进民生福祉等重点任务,通过调研视察、审议报告、专题询问、作出决议决定等方式加强监督引导,推动党的决策部署落实落地。

4.坚决贯彻落实党委人事安排意图。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任免工作相统一确保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颁发任命书、宪法宣誓工作程序,推进人事任免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加强对任命人员的任前审查和任后监督,督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勤勉履职担当作为

5.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认真落实《关于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湖北实践的决定》,把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体现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拓宽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知情知政渠道。扩大人民群众对立法、监督决策、选举等工作的参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探索开展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等民主形式。

二、推进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人大在依法治区中的职能作用

6.认真做好立法配合协调服务持续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有效发挥代表联络站收集立法建议和社情民意的作用。围绕上级立法安排,全力配合做好《湖北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修订)》《咸宁市养老服务条例》《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立法调研和修改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推动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和需要的法律法规

7.统筹推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走深走实。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监督检查,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湖北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开展《湖北省种子条例》《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专题调研。 

8.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开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听取和审议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9.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紧盯发展所、改革所群众所盼,依法运用决定权,及时把区委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前的调研、论证和意见征求制度,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态化。

三、高效实施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10.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贯彻落实新修改的监督法,选准监督内容、用好监督形式、增强监督实效。综合运用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工作评议、专题调研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保证全区各国家机关依法行使权。

11.聚焦经济运行加强监督。全面贯彻省、市、区委“新春第一会”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对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研。

12.聚焦资金资产管理加强监督。强化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和财政预决算审查,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咸安区2024年度区级财政决算和2025年度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咸安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咸安区2024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咸安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适时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5年度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开展咸安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视察,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13.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和文化资源保护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咸安区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题调研。开展《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执法检查。配合市人大开展《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专题调研。

14.聚焦增进民生福祉加强监督开展城市养老服务情况专题调研。配合市人大开展托育情况、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认真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依法解决群众合理合法诉求。

15.聚焦执法司法工作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工作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整改情况的报告。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活动。

16.聚焦部门履职加强监督。跟踪监督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8个部门2024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对区政府办公室、区科经局、区公安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信访局8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进一步督促部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提升履职能力。

支持代表履职充分发挥人大在密切同群众联系中的带头作用

17.加强代表能力建设。认真落实《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代表工作能力建设  推进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切实提升代表综合素质。支持鼓励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开展小型化、专题化、专业化代表培训。以服务保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为重点,探索组建专业代表小组,开展富有特色的小组活动。建好用活代表履职档案,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18.拓展优化代表履职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工)委工作的参与,根据会议议题与代表专业背景,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立法工作,定向邀请相关领域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预算审查、部门评议、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健全完善“三联”工作机制,组织好代表接待选民日、向选民述职等活动,不断丰富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形式。持续推进代表联络站、点与基层党建阵地的融合发展,按照“三规范一提升”和“四化”的要求,推动“家站”建设规范化、信息化、便民化。精心做好省、市、区代表参加、列席各级人代会的组织服务工作,依法做好代表辞职、补选和资格审查等工作。

19.持续深化表行动。坚持两级人大联动、五级代表参与,开展“聚力支点建设·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代表行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人民代言人、社会模范、岗位先进作用。支持鼓励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按照“一镇(街道)一特色”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途径,不断丰富代表行动的活动内容和形式。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广泛收集社情民意,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20.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组织代表开展专题调研、专项视察,引导代表加强提出议案建议前的走访调研、沟通协调等工作,促使代表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健全完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跟踪督办、集中督办等工作机制,开展办理工作“回头看”,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全方位、多维度分析研判代表议案建议,汇集反映代表建议中蕴藏的民意民智。

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人大机关的服务保障作用

21.全面加强党建工作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方面建设。加强常委会党组、机关党组建设,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全面提升人大党建工作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纵深推进清廉机关建设。

22.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以实施“干部素质提升年”为抓手,积极推进干部素质提升“六大行动”,深入开展“法律大讲堂”活动,着力提升人大干部依法履职的能力水平。健全完善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专(工)委工作职责,明确岗位分工,夯实工作责任。严格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要求,统筹安排代表行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部门评议、召开会议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工作质效。

23.强化联系交流和工作协同坚持“一盘棋”思想,优化协调工作机制,强化常委会及机关工作统筹,对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实行“一会一方案”“一事一方案”,保障各项工作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联动开展调研视察、阵地建设、选民接待等工作,听取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确保全区人大工作整体推进。加强同兄弟县(市、区)人大的联络,共同提升人大工作水平。

24.加强人大理论研究和宣传。加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究,进一步规范履职行为,促进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办好咸安人大网和《人大公报》,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声音、塑造人大形象。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1.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2.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表

         3.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草案)

 

 

 

 

 

 

 

 

 

附件1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对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月份,由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5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审议2024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5月份,由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整改情况的报告。5月份,由法制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5月份,代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听取和审议永安、浮山、温泉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7月份,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7.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份,法制、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8.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7月份,法制、法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9.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咸安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10月份,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0.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10月份,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11.听取和审议区六届人大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12月份,代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5月份,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2.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3.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份,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4.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8月份,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5.听取和审议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10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6.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动时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10月份,由财经委、预算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1.开展《湖北省节约用水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8-9月份,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落实)    

2.配合市人大开展《咸宁市地热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11月份,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落实)
    四、专题调研、视察工作评议

1.开展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专题调研。4月,由财经委牵头负责

2.配合市人大开展托育情况专题调研。(4月份,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负责)

3.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5月,由社会委牵头负责)

4.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6月,由社会委牵头负责)

5.配合市人大开展《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6月,由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负责)

6.配合市人大开展《湖北省种子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7-8月,由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负责)

7.配合市人大开展《湖北省动物防疫条例》实施情况专题调研。(7-8月,由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负责)

8.开展全区行政执法工作情况专题调研。8月份,由法制委、法工委牵头负责)

9.对区政府办公室、区科经局、区公安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信访局8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8月份,由代工委牵头负责)

10.开展咸安区专项债券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视察9月,由财经委、预算工委牵头负责

11.开展咸安区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专题调研。10月份,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12.配合市人大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情况专题调研。(10-11月份,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负责

13.配合市人大开展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调研。(11月份,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牵头负责)

14.开展城市养老服务情况专题调研12月,由社会委牵头负责

15.开展市六届人大咸安代表团代表集中视察、回访原选举单位活动。(12月,由代工委牵头负责

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综合运用主动审查、依申请审查、专项审查、移送审查和联合审查等方式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由法工委牵头负责)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2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常委会会议

议题安排表

 

会议 时间

责任委室      

元月份

审议通过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文件

办公室

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代工委

3月份

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

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

办公室

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代工委

其他


5月份

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代工委

审议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法工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整改情况的报告

法制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其他


7月份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制委   法工委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法制委   法工委

听取永安、浮山、温泉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

办公室

其他


8月份

区政府办公室、区科经局、区公安局、区民宗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信访局8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代工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区级财政决算2025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其他


10月份

听取和审议咸安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五”规划编制情况的报告

财经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5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咸安区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财经委   预算工委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的报告

农村城环文教民宗工委

其他


12月份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城市养老服务情况的报告

社会委

听取和审议区六届人大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

代工委

听取市六届人大咸安代表团代表述职

代工委

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决定,审议相关会议文件

办公室

其他


 

 

附件3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根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坚定政治立场。坚持把代表的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代表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引导代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用实际行动践行履职为民的责任担当。

2.加强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代表工作的重要论述,将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列入代表履职重要内容,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增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增强忠实代表人民利益和意志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3.加强代表履职能力建设。举办一期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精准助力代表更好依法履行职责。加强代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代表牢记代表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代表示范表率作用,自觉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要求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深化拓展“三联”工作制度

4.密切同代表的联系。严格落实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持续深化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坚持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完善专门委员会、工作机构联系代表机制,主动就重点任务、重大问题、重要报告征求联系代表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和调研等活动。

5.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发挥“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鼓励代表就近就地参加代表联络站活动,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探索开展“人民议事厅”“四个夜话”“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等基层民主实践,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依法维护人民权益、增进民生福祉。

三、突出特色开展“代表行动”

6.扎实开展代表行动。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开展“聚力支点建设·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代表行动。深化“1+N”模式,扎实抓好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交办、督办等工作。选准切口因地制宜开展特色活动,按照“一镇一亮点”的要求,积极探索创新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植根人民的优势,更好地察民情、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加大代表行动宣传力度,扩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影响,推动活动走深走实。

7.提高“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建设运行实效。总结近年来代表家站建设经验,推进落实《咸宁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三规范一提升”和“四化”的要求,抓好代表家站规范化建设、常态化运行,重点抓好市、县级示范点规范化建设。常态化组织好每月15日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进一步完善群众意见收集、提交、办理、答复、反馈的闭环工作机制,推动问题解决。

四、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工作

8.突出提高建议质量。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业务学习培训,加强代表提出议案建议前的沟通协调工作,服务代表知情知政。引导和服务代表积极围绕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引导代表做“无调研不建议”。协助代表修改完善议案建议,切实把好政治关、法律关、质量关。

9.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效。及时整理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与区政府办公室联合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明确办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完善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区政府领导班子成员领衔办理、各专(工)委室对口督办、代表工作机构协调督办、代表参与督办的工作机制,召开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督办会议,推动建议办理高质量。坚持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直接征求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满意度的做法,对代表反馈“基本满意”“不满意”的建议进行“二次交办”,切实提升建议办理“解决率”和“落实率”。及时公开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

10.依法做好人大代表的选举及资格审查工作。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代表原选举单位的联系,全面了解掌握代表信息变动情况,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和补选等工作。

11.拓展代表履职渠道。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和专(工)委工作的参与,安排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组织代表参与立法工作,邀请代表参与常委会执法检查、预算审查、部门评议、代表建议督办等工作。重点跟踪监督2024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情况,对区政府办公室、区科经局、区民宗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住建局、区卫健局、区信访局8个部门开展评议工作。

12.加强代表宣传工作。依托咸安区主流媒体、新兴媒体和人大系统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平台,用生动鲜活、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代表依法履职、发挥作用的典型事迹,生动展现新时代代表风采。加大对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情况的宣传力度,讲好人大故事、代表故事。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展示代表履职风采和工作成效,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人心。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任免名单

202536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万龙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职务;

杨斌同志的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吴玖山同志为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

黄艳芳、蔡景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黄庭琦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名炎    王红波                吴会平    余志前    余晓茹    邹孔辉          张浩业    陆才国          陈剑兰    邵其汗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柯其河    饶耀华    洪声科                鲁艳萍          镇常铭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议程

202558

 

1.传达学习4月25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

2.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3.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4.听取和审议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4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的报告;

6.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关于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整改情况的报告。

 

 

 

 

 

 

 

 

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  

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  

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中共中央政治局4月25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主持会议。

会议认为,今年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加强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聚力攻坚,各项宏观政策协同发力,经济呈现向好态势,社会信心持续提振,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同时,我国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还需要进一步稳固,外部冲击影响加大。要强化底线思维,充分备足预案,扎实做好经济工作。

会议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国内经济工作和国际经贸斗争,坚定不移办好自己的事,坚定不移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以高质量发展的确定性应对外部环境急剧变化的不确定性。

会议强调,要加紧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宏观政策,用好用足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发行使用。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适时降准降息,保持流动性充裕,加力支持实体经济。创设新的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设立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支持科技创新、扩大消费、稳定外贸等。强化政策取向一致性。

会议指出,要提高中低收入群体收入,大力发展服务消费,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尽快清理消费领域限制性措施,设立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扩围提质实施“两新”政策,加力实施“两重”建设。

会议强调,要多措并举帮扶困难企业。加强融资支持。加快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打造一批新兴支柱产业。持续用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加快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大力推进重点产业提质升级,坚持标准引领,规范竞争秩序。

会议强调,要坚持用深化改革开放的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加快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服务业开放试点政策力度,加强对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维护多边主义,反对单边霸凌行径。

会议指出,要持续用力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继续实施地方政府一揽子化债政策,加快解决地方政府拖欠企业账款问题。加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有力有序推进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加大高品质住房供给,优化存量商品房收购政策,持续巩固房地产市场稳定态势。持续稳定和活跃资本市场。

会议强调,要着力保民生。对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稳岗返还比例。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加强农业生产,稳定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价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抓好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等各项工作。

会议指出,要不断完善稳就业稳经济的政策工具箱,既定政策早出台早见效,根据形势变化及时推出增量储备政策,加强超常规逆周期调节,全力巩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基本面。

会议强调,要加强党对经济工作的全面领导,鼓励党员干部迎难而上、主动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认真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任免名单

202558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丁玲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张浩业同志的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何靖同志的咸安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佐财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姜黎明同志为咸安区公安局局长,其原任的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伟同志为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李想同志为咸安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

张继斌同志为咸安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斌、镇家明、王义超、阮文胜、饶智勇、唐亚林、周小影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红光、刘荣武、沈芳兰、镇四清、陈敬开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方俊英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李军平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决定

202558咸安第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李军平同志的辞职请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接受李军平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黄佐财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决定

202558咸安第六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咸发干〔2025〕134号文件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

由黄佐财同志代理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在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备案审查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积极、有效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总体要求,扎实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助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将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乡镇人大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规范性文件为零。全年收到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检察院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要求1件,分别对区人民政府《咸安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八条措施、区人民检察院关于防范和惩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试行)》进行了审查,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规范性文件提出的审查建议。

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按照备案审查的原则组织相关专(工)委会进行审查,未发现其它规范性文件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与上级或者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相抵触,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同时,也未收到其它国家机关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书面提出的审查建议。通过备案审查工作的不断开展,有效地加强了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不断得到重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不断得以提升。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备案审查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往往涉及到立法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监察体制和司法体制,具有很强的法律性、政策性,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领导。常委会党组和主任会议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专题组织研究有关问题,定期听取工作汇报。

(二)加强指导对接。加强与市人大的联系,争取上级人大的支持与指导。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的联系,加强协调配合,激发委室的参与热情,共同做好备案审查工作。加强与区政府法制机构、各报送机关、乡镇(街道)人大的日常工作沟通,做好指导与监督工作。通过不断加强沟通,报送文件、文本格式以及装订样本等逐步规范化。

(三)推进“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规、司法解释备案审查工作办法》和省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对我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每季度监委、法院、检察院的发文情况开展定期审查,目前未发现应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实现“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保驾护航。

(四)开展学习培训。区人大常委会对《监督法》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内容、新修订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宣传,提高了监督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识,提高了公民知晓率和参与度,拓宽了人民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

三、存在的问题

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室通过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维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法律的统一实施,但依然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存在报送不规范现象。“一委两院”和乡镇街道仍存在对网上规范性文件备案和审查要求不明确,报送备案审查的主动性不高。同时在报送备案的材料内容和技术规范上,存在对文件制定的依据说明不充分、不详尽和对文件主要内容的说明过于简单化的情形。

二是人员力量相对薄弱。由于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性、政策性、法律性强,内容广泛,需要专业人才来完成,但就目前级人大常委会各工委人员和乡镇人大审查人员专业结构来看,合理性审查基本能够胜任,合法性审查困难较大。由于受到专业水平、知识结构、人员精力等多方因素限制,相对牵涉面极广、专业性极强的备案审查工作,显得力不从心,有效审查的作用不明显。

三是审查缺乏专业性。在审查人员的责任落实和审查意见讨论、调研、合议等方面缺乏具体工作机制,导致审查许多时候停留于“文字校对”,缺乏有针对性的具体审查意见。同时,规范性文件是由政府部门的专业人士所制定,其法律素养和专业素养比较高,导致部分负责备案审查的同志进行监督底气不足,审不好容易产生较大责任和较重后果,由此产生了畏难情绪,工作缺乏主动性。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年,备案审查室将在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在常委会各(专)工委、各乡镇人大和相关部门的支持配合下,认真按照新公布施行的《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开展各项工作,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推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提高对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督促“一府一委两院”、司法机关及乡镇街道切实提高对建立健全落实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特别是要督促“一府一委两院”把接受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依法治的重要行政手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求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通过召开推进会、座谈会、研讨会等方式,深入学习宣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全面提升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认知水平和参与热情,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深入有序推进创造有利条件。

(二)进一步完善备案审查体制机制。在全逐步建立起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备案审查工作体制机制。完善主动审查程序,明确主动审查期限,创新主动审查方式,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及时报送备案,做到应备尽备;完善督促纠正机制,加大沟通协调、督促纠正力度,推动制定机关自行纠正存在问题的规范性文件,对不自行纠正的依法予以撤销,做到有错必纠;推动依申请审查工作规范化、程序化,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三)开展乡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工作。在乡镇、街道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试点,建立健全街道按年度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向代表报告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并将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委对乡镇街道加强党委对人大工作领导考核指标体系。要求乡镇街道每年对“事关重大改革和政策调整,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规范性文件开展重点审查,并将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纳入人大监督工作计划。从执行效果、合法性、合理性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实施后评估,进一步增强刚性约束,维护审查监督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不断推进备案审查工作队伍建设。通过组织讲座、举办培训班等方式,加强对负责规范性文件报备人员和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各专(工)委、各乡镇街道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政治素质、法律知识和业务水平;善于借力借智,建立健全专家智库,聘请长期从事法律工作和法律教育、具有丰富法律专业知识和法律从业经验的人员担任法律顾问,整合审查资源,形成审查合力,为深化备案审查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关于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我局2021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凝心聚力,担当奋进,大力加强资源统筹,竭力组织财政收入,着力优化支出结构,全稳经济、促发展、保稳定,全区财政事业发展取得新成效。去年,我局预算执行和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基础设施建设、保障教育优先投入、财政金融、政法经费保障12项工作受到省财政厅书面表扬;党建、平安建设、营商环境、工业经济发展等12项工作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按照评议要求,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认识提高,思路再明晰,迅速动员抓整改

区人大常委会对财政工作进行评议,是对财政工作的一次全面检阅,是财政部门自身进一步规范管理、转变作风、提升服务质效的需要评议会议后,第一时间成立局长任组长的评议整改工作专班,迅速研究部署,扎实认真地开展整改工作特别是评议时指出的5个方面的问题,客观、全面、深入地将成因分析透彻,逐条形成整改措施,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真正使问题彻底解决

二、措施再细化,责任再明确积极整改促提高

(一)关于“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方面,协同经发集团,促进投融资业务服务于更多的中小微企业,切实做到惠企纡困,帮助中小企业度过难关,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问题的整改。

一是主动作为,搭建政企平台。成立工作专班,多次深入经济开发区、企业,组织企业召开调研座谈会,搭建沟通交流及政策落实平台,为企业排忧解难,助力企业发展。同时,对开发区实行特派员制度,委派一名高级会计师助力开发区加强财会专业服务。

二是创新方式,激发企业活力。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争取上级补助资金2173万元,支持企业科技创新,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本级预算安排2415万元,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真奥药业成为全区首家税收过亿元的企业,列入全国中药制药百强企业名录。华宁防腐、三六重工、广绅电器获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三是免申即享,兑现企业奖励。认真梳理我区纳入“免申即享”改革实施清单的项目,优惠政策即有即享。2024年我区符合政策清单34条内容企业201家,兑现“免申即享”奖励资金1967万元。争取并开展先行区试点创建工作,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全流程线上办理。2024年,发放贷款7笔,融资金额1722万元。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占总政府采购金额98.87%。今年一季度,发放贷款3笔,融资金额2700万元。

四是融资担保,助力企业纾困。2024年,筹措资金500余万元,支持区经开融资担保公司助力本地中小微企业发展,区经开担保公司全年新增担保业务687笔,新增担保金额7.06亿元,减免担保费2121万元,在保余额放大10.65倍,充分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的杠杆效应。推荐金惠中小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加入省中小微应急转贷纾困合作体系。2024年,金惠中小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50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2.27亿元。经开担保公司荣获省再担保集团“最佳合作担保机构”称号,在全省再担保合作体系会上作交流发言。今年一季度,区经开担保公司新增担保业务155笔,新增担保金额2.19亿元,减免担保费283万元,金惠中小微企业服务有限公司为4家企业提供应急转贷资金2430万元。

(二)关于“组织财政收入,提升财力保障方面,当前地方财政困难是普遍存在的问题。要求向上争资,向内挖潜,千方百计增加财政收入,加大财政保障力度”问题的整改。

一是紧盯收入不动摇。“一分希望百倍努力”的攻坚精神,永不言弃抓收入,加大力度强化征管,聚焦重点税源、重点企业、重大项目跟踪服务,千方百计挖潜增收,保障了收入均衡入库,增强了财政保障能力。今年一季度,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33亿元,增长18%,其中税收收入3.45亿元,非税收入1.88亿元,税收收入进度全市排名第二,增幅排名第一。争取上级转移支付22.71亿元,政府债劵6.88亿元其中,一般债1.15亿元,专项债5.73亿元。

二是向上争资不松懈。积极发挥职能,主动向上争资,一把手身先士卒,局党组带头争资争项,全年向上争取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增发国债、政府债劵24.37亿元,政府债劵项目资金争取的额度、项目个数均位居全市前列。

三是库款调度不含糊。科学合理调度资金,实行库款动态监测,保证了库款正常支付。2024年,全年支付库款68亿元,千方百计保障了全区“三保”及重点支出需求。今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省委、市委新春第一会和区三级干部会精神,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力向上争资,努力在“五个奋勇争先”中担当作为。

(三)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方面,要求进一步加“三资”清理盘活力度,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问题的整改。

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健全了工作推进机制,科学制订了《咸安区大财政体系建设1+3工作方案》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全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落地落实

一是开展“三资”清理,摸清家当底数。按照资产资源分类,成立9个“三资”盘活专班,针对权证缺失、权属不明等有历史遗留问题资产,创新工作机制,对全区资产资源进行“再确认”。全区清理全口径资产1109.8亿元,有效资产181.8亿元,近期可利用资产15.8亿元。

二是深化国企改革,实现资产盘活。制定《关于推进咸安区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做强、做优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成立湖北香城资产运营公司,总资产规模20亿元,盘活5处可利用有效资产,获信1.6亿元,提款1.09亿元。通过公共拍卖的方式,出让大屋邵矿区白云岩矿采矿权,出让收益按照35%的比例纳入区级财政收入。全年盘活资产净值9.85亿元。

三是构建循环机制,形成有效投资。聚焦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光电子信息产业,发起设立湖北省长江新能源智造基金10亿元。通过股权直投2000万元引进欧朗机械公司(产投占股51%,欧朗机械占股49%)。探索将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7000万元专项债资产作为股本金占股51%,华劲铝业合作企业兴劲铝业公司以设备和资金占股49%,共同打造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在2025年4月召开的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我区构建企业动力循环机制的作法受到高度肯定。今年以来,我局牵头进一步加强国有“三资”确权工作,深化国企功能性改革,持续壮大资产底盘,盘活太乙温泉、乡镇水厂等国有资产5亿元,香城公司净资产规模达到30亿元,激发支点建设的强劲动能。

(四)关于“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化解风险方面,争取债劵资金是为了为咸安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但也加重了地方财政负担,要求进一步加强债务管理,进一步完善风险防控机制”问题的整改。

科学制定落实化债方案,合力推进存量债务化解,2024年,我区化解法定债务3.93亿元,偿付率100%,隐性债务2.06亿元,完成率117%。按照省财政厅测算口径,当前我区债务率为96%,为绿色等级。

一是加强债务控制及预算管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全口径管理,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当年转贷的债务情况,列入区级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严格落实专项债券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制度,重点盯紧项目进度,合理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推动尽快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切实发挥专项债券拉动投资的“四两拨千斤”作用。

二是主动统筹政府财力用于偿债。新增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力、偿债准备金、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备费以及能够统筹安排的结余资金优先安排偿还债务。按预算管理权限,适时提前调度资金或申请增加置换债券额度用于偿还债务。

三是做大做强政府性基金收入。全力做大综合预算收入规模,按“谁用钱、谁还款、谁履责”原则,督促项目单位履行义务,按时还本付息。营造“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良好氛围,通过财政绩效评估、政府投资审计等手段,构建资金运营长效化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建成后形成有效的收益。

四是牢牢筑牢风险防控底线。多管齐下强化债务化解,统筹运用再融资政策,加强预算统筹调度,落实法定债务自主偿还要求,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确保还本付息率达到100%。建立常态化融资平台债务统计和监测机制,将区经发集团纳入全口径监测系统监管,确保风险可防可控。用大财政体系建设机遇,积极盘活资金1.54亿元,用于化解地方债务。

(五)关于“加强基层财务培训管理方面,基层村级财务管理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要求加强村级财务人员集中培训,提高基层财务管理人员素质”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量化考核。2024年,会同区农业农村局,组成考核小组,对乡镇财政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以“四查四看”的办法进行全面考核检查,(即:查基层财政所各项财政政策落实及各项制度的制定,看有无特色亮点;查各所对各项目标任务管理及职工的监督管理是否到位,看管理是否落实;查会计管理工作是否规范,看依法理财水平是否提高;查内务管理工作记录是否真实、全面,看资料是否按要求收集整理齐全)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财政所评先的重要依据,对考核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通过考核,提高了乡镇财政所争先创优的积极性,促进了乡镇财政所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二是加强队伍管理。充分发挥乡镇财政专管员在乡镇财政资金监管中的作用,督促乡镇财政所明确专管员责任范围,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对队伍日常工作管理,坚持和完善工作例会制度,确保乡镇财政专管员认真履行职责。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基层财政所干部职工参加局机关组织的各项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去年, 区财政局组织参加全省财政大讲堂11次,全区组织财政财会政策业务培训2次。加强对乡镇财政干部、乡镇财务人员在零基预算、支出管理、绩效管理、采购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指导,提高基层干部实务操作能力。各乡镇财政所均制定年度培训计划,分别组织开展了对村 “两委”、村报账员关于“三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方面的业务培训。今年以来,我局以“干部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锚定中心和重点工作目标,强化基层财政干部思想、作风、能力建设,全区财政系统“比学赶超”氛围更浓厚。

三、成效再巩固,管理再深化,立足长效谋长远

当前是我区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新时代、新要求、新挑战,我们将一如既往,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持续巩固整改工作成效,立足长效管理,全力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确保政令畅通。引导干部职工树立强烈的目标意识、责任意识、效率意识,形成意志统一、同频共振、步调一致的工作格局,确保区委、区政府确定下来的目标任务,局党组安排的各项工作,政令畅通、令行禁止、落实落地。

二是坚持事争一流。对标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保持“拼抢实”作风,对谋定的工作雷厉风行、马上就办,对事关全局的事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对重大工作安排压茬推进、跟踪问效,真正形成狠抓落实、善作善成的良好局面。

三是加强干部建设。强化财政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党员和干部的责任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宣传好先进典型,树立鲜明导向,让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行有示范、赶有目标。牢固树立干事创业的用人导向,真正使实干担当在财政系统蔚然成风

最后,再次感谢区人大及社会各界对区财政工作给予的关心和帮助,我们将以此次评议整改为契机,一如既往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进一步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标杆,全面落实好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决策部署,推动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

 

 

 

 

 

 

 

 

 

 

 

 

 

 

 

 

 

关于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咸安区教育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度人大评议关于区教育局工作的意见建议后,区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会商研究,明确整改工作的目标、责任和要求,确保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1.关于“建议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对幼儿园生源下降现象,建议优胜劣汰园所,合理布局公办园,奖补优质民办园,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整改落实情况

面对当前学龄人口变化形势和群众对学前教育多元需求,区教育局坚持撤并一批、新建一批、扶持一批,其中2024年撤并停办幼儿园18所、新建浮山中心幼儿园和三胜幼儿园2所,发放普惠奖补资金165.8万元。2025年,我们将加快推进横沟中心幼儿园、温泉同惠幼儿园建成开园,改扩建桂花中心幼儿园、黄畈幼儿园,确保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市定目标值56%。未来三年,计划投入2000万元,用于改善乡镇园舍设施设备和城区园提档升级,加快构建以实验幼儿园、中心幼儿园、温泉幼儿园等为核心园的4个区域共同体,整体提升全区幼儿园办学水平。

2.关于“建议教育部门及时与物价部门沟通调研,调整幼儿园保教费、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价格迅速落地。”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区教育局主动对接市、区发改部门,开展学前教育保教费和义务教育课后服务费标准成本核算和价格调整调研,全区公办幼儿园保教费已于今年春季调整(市级示范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月提高30元,其他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月提高20元);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费标准调整工作预计在2025年暑期前完成,秋季学期正式启动。

3.关于“建议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加大对心理健康教育的投入和支持,提供更多的心理专题培训和心理咨询服务,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和心理健康水平” 整改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常态落实重点学生三色预警管理和“3+1”“2+1”关爱帮扶,2024年有效预防学生意外事故13起。2025年,我们将持续落实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摸排筛查、关爱帮扶工作机制,督促各中小学开齐开足心理健康教育课,建好用好心理健康咨询室、校长信箱,组织四至高三年级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同时,从今年春季开始,我们将义务教育学校课间活动时间由10分钟增加至15分钟,保障学生每天综合文体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全面提高学生身心健康水平。

4.关于“建议学校开展多样化课程,加大短缺学科教师的专业培养力度及保障机制,增加艺术类(音、体、美)学科教师的招聘。” 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补充师资。2024年,全区艺术类教师招聘总人数占比19%,较2023年提高4%,同步建立音体美教师校际交流机制,有效缓解了偏远乡镇学校、小规模学校结构性缺员问题。二是强化保障。通过单列音体美教师培训经费,每年选派骨干教师参加市级及以上高端研修,对承担跨校教学的教师给予绩效考核上的倾斜,并将艺术类课程质量纳入校长任期考核指标,保障学校艺术类学科的发展。三是加强管理。全面摸清全区艺术类教师数量和课程设置情况,对不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随意占用音体美课时的学校进行通报,确保课时开设达标率100%。

5.关于“建议完善城乡教师交流保障激励机制,提高教育公共服务水平。” 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城乡教师交流,将其作为推进教联体建设的重点来抓一是加强待遇保障具体为三个明确:明确教师交流期间其工资福利和基础性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按原渠道发放,其他绩效工资由派出学校核算后发放;明确城区学校下派到乡村学校交流教师,与接收学校教师同等标准享受乡镇工作补贴;明确城区学校每月为下派到乡镇学校的教师视距离远近报销一定金额的交通费。二是加强考核评价区教育局已印发文件对交流教师从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教师绩效、职称评定和岗位设置的重要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予以通报批评和问责。

6.关于“应对人口结构变化,建议优化教育资源布局,加大对乡镇学校的支持力度,加强学校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好择校热现象。” 的整改落实情况

区教育局深入实施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一是优化学校布局2024年已撤并花纹小学、长寿小学等小规模学校14所,建成大洲湖、玉桂等九年一贯制学校2所,新增学位6005个。未来三年,计划撤并伯敬小学、金鸡山小学等小规模学校8所。二是深化教联体建设落实教联体建设过程性和周期性考核评价,积极打造1所省级、2所市级、5所区级示范性教联体,切实缩小城乡、校际之间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差距。三是加快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进程2025年计划实施义务教育“两改建、十改造”工程(改建香城学校和常收小学改造横沟镇小学生宿舍甘棠学校食堂马桥小学食堂区外小、第四小学、第五小学、第十二小学、双溪中学、张公学校和官埠中学运动场),不断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和住宿环境。

7.关于“建议加强队伍建设,选聘高素质学校领导班子。” 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树牢用人导向。2024年已调整交流干部13批次共计168余人,其中40岁以下年轻干部达52人,占比31%。二是强化能力提升。2024年共选派128名中小学书记、校长参与国培、省培计划,选派6名校长赴武汉开展跟岗学习,开设校长(后备干部)培训班,培训665人。三是完善考核机制。75名区管干部和参公一般干部实行民主测评,推荐评定优秀等次干部15人。

2025年是全区教育系统干部能力素质、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年,我们将努力做好以下三项工作一是建立干部竞争淘汰机制全面落实干部考核,建立校长履职尽责重点事项清单,对年度综合考评末位的校长、副职,严格落实约谈通报、淘汰转岗等措施。二是注重干部素质能力提升扎实做好干部岗前培训、集中学习、挂职锻炼、考察交流、跟岗学习等。三是加大后备干部培养力度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破解教育系统干部队伍“青黄不接”难题。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司法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9月,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反馈了7个方面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坚持把整改作为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质效的重要契机,严格对照问题清单,压实责任、细化举措、狠抓落实,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整改责任

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即启动整改专项行动。一是高位统筹强部署。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研究,组建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体系推进抓落实。制定《区人大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实施方案》,创新建立“问题清单定标、任务清单明责、责任清单督效”的“三单对账”闭环体系,配套实施“建账-督账-销账”动态管理模式。三是常态督导提质效。建立调度跟踪进展”机制,采用专项推进会和全覆盖督导的方式推动整改,整改完成率达100%。四是标本兼治促长效。围绕服务供给、执法监督领域,系统修订《咸安区公共法律服务指南》等3项制度规范,推动整改成果制度化、长效化。

二、坚持靶向发力,逐项落实整改任务

(一)关于“咸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一站式法律服务宣传力度不够,需强化宣传,提升公众对于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知晓率”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1.构建全媒体宣传矩阵。深化“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群众在线咨询和申请法律服务事项。在咸安微家园、咸安政务服务平台、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进一步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二维码,可通过扫码了解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公证服务、律师服务、行政复议等应用的指导。联合区融媒体中心提档升级“咸安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发司法行政服务小程序,使群众在家即可获得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指尖服务”。

2.创新精准化宣传模式。针对企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展“订单式”宣传,举办“法治护航企业”“法治体检等服务活动60余次。印《公共法律服务指南》《人民调解典型案例等资料2万册。依托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引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调解组织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了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资源的知晓率。

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咸安区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等一站式法律服务的知晓率大大提高2024年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中心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数量法律援助申请数量较2023年显著增长,服务效能得到有效提升。 

(二)关于“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优化人民调解队伍,着力打造具有咸安特色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1.建强基层调解组织。2024年6月份区人民调解中心整体入驻区综治中心,与维稳应急指挥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网格化管理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一体化推进,实现了对各类群众诉求的“一站式”受理和调处。完成全区人民调解组织和调解员备案登记制度,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区域全覆盖。目前,全区共有各类调解组织215个,专兼职调解员1195人。2024年共受理调解案件9054起,调解成功件数8955件,成功率98.9%

2.强化调解人员培训落实乡村两级专、兼职人员调解员工作能力培训,完善人民调解员分级分类培训机制,各乡镇不定期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活动。2024年11月8日,我局组织全区各乡镇(街道、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等共计250余人参加集中培训,有效提高全区调解员的政治素养和工作能力。

3.打造特色调解品牌。发挥退休政法干警“五老人员”身份优势,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成立了金妈工作室”“老兵工作室”“老马工作室”5个以优秀人民调解员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2024年,个人调解工作室成功调解了5起影响重大的疑难矛盾纠纷案件,其中“老兵工作室”成功调解了一起标的近1800万元的退伍军人借贷案,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三)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纳入全区法治建设年度绩效考核内容”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1.深化法治副校长”活动。动态调整、配备全区72所中小学、2所区直幼儿园120名法治副校长,明确“七个一”的工作职责。2024年,120名法治副校长积极到所在学校履职,累计举办青少年“法治课”257场,参加平安校园联席会(校务会)192场,开展教职工普法宣传50场,组织家长旁听法治课堂43场,参加学校安全隐患排查87次,指导开展法治实践活动46场次,及时开展一对一的教育宣讲50人次,共覆盖师生、家长12万人次。

2.强化工作督导。2025年春季开学以来,我局通过“咸安普法”公众号正式发布《咸安区法治副校长集合令》,同步定向推送至各派出单位联络员,确保100%覆盖全区120名法治副校长。采取“线上+线下”双轨督导模式,通过电话随访与线上履职台账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法治副校长到校开展法治教育、参与校园治理等工作进行动态跟踪,推动法治副校长开展“开学法治第一课”等普法活动165场次,有效推动法治副校长制度在校园法治建设中发挥实质作用。同时,联合咸安区教育局对120名法治副校长开展了履职情况评议,106名法治副校长被评为优秀,14名法治副校长被评为称职等次,

3.健全考核体系。开展了2024年度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反馈工作,由学校客观评价法治副校长履职情况,教育局汇总后向各派出单位反馈,鼓励各单位科学配备法治副校长。根据新时代法治教育体系建设要求,将“法治副校长”等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工作成效纳入法治建设考核指标体系,压实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法治建设主体责任,以制度刚性推动构建校园普法长效机制,切实筑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根基。2024年12月4日,省司法厅在湖北日报上推出了《湖北推动“八五”普法规划走深走实》,咸安区“法治副校长”工作作为咸宁市唯一普法工作亮点得到推介;在全市“法治副校长”示范课程评选过程中,我局被评为优秀组织奖。

(四)关于“强化司法行政工作的宣传力度,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强化工作培训,提升服务水准”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1.实施能力提升工程。一方面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机关建设全过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教育引导全体干警旗帜鲜明讲政治,确保干警队伍绝对忠诚。另一方面持续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开展司法行政大讲堂”活动,组织行政执法、社区矫正等专题培训10期,参训率达100%。每月召开工作汇报会,及时安排督办工作。经常性开展交心谈心,有效激发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2.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全面贯彻落实“四下基层”制度,局党组书记带头到联系包保的双泉社区讲党课,对文明城市建设、共同缔造等重点工作进行指导督办。共解决征地补偿矛盾调解、迁坟协调、法治文化橱窗建设等群众反映问题19个,全部销号完毕。其中,重点解决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瑞景天城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切实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持续开“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全年共走访困难群众232户,走访项目工地、重点场所172个,走访重点人员、特殊群体313名,排查矛盾纠纷33起,协调解决问题37个,确保基层平安稳定。深入94家规上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活动,为企业生产经营“把脉问诊”。扎实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每个驻点村“十件实事”全部完成,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

3.着力强化工作作风。从严从实完成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7个问题的整改工作,并于12月份完成巡察整改“回头看”。认真开展我局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精文减会、规范督察考核等工作均达到上级要求。严格开展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活动8次,发放学习手册83本。修订完善我局财务管理、保密、班子成员联系基层司法所等23项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干警的工作作风、服务态度、执法行为等进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有效促进了司法行政队伍作风的转变和效能的提升。

4.持之以恒从严治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任前廉政谈话要求,组织干警集中观看负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视频3次,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做到有案必查、有违必究,共处分4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1人次,党内警告2人次,党内严重警告1人次。对1起管理不规范问题启动“一案双查”,既追当事人之责,又溯管理之失,以“零容忍”态势筑牢从严治警防线。

通过采取以上行之有效的举措,全区司法行政事业取得了较好成绩。在全区综合考评中,我局被评为2024年度优秀单位,共获得党建、平安建设、宣传思想、信访、优化营商环境、乡村振兴、应急管理工作七个优秀称号。被省司法厅、省普法办通报表扬为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全市“法治副校长”示范课程评选优秀组织奖;律师支部被省律师行业协会评为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

(五)关于“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各部门执法行为,严肃整治行政执法不规范现象”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1.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能力。充分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机构队伍建设,规范了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干警执法装备和服装配备。持续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2023-2025)计划”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和《任务清单》并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举办了咸安区21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集中培训,督促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区级集中培训和单位自主培训不少于60学时,各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提升。

2.强化专项监督力度。扎实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在市民之家大厅、各乡镇办基层服务大厅张贴展板和征集公告,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组织开展多轮次督察和自查工作,发现问题102个,已全部整改完成,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在公众号、“云上咸安”等平台公布,累计发布整治成果81篇。

3.规范涉企行政执法。大力推进包容审慎执法,督促行政执法单位普遍制定并落实《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实施办法》。督促区直行政执法单位对涉企营商环境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并报送书面自查报告。继续配合区人大开展2024年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行政执法监督专项检查”活动,深入14家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检查,发现典型问题13个,对9家单位进行专题询问,有力促进了土地出让金交纳程序繁琐等一批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解决。

2024年,我局开展实地监督检查共计30余次,及时下发了《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决定书》等文书59份,督促各单位完成问题整改50个,暂扣执法证件1人,向区纪委监委移送有效问题、线索50余条,整治成效全市前列。

(六)关于“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的管理和教育”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1.推进智慧矫正建设。一是完善工作机制。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队伍,建立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评议机制,对每一件涉及重大、疑难案件和情况复杂的调查评估案件都经过刑事执行委员会集体评议后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建立日常严控机制,建立“公安机关大数据比对+司法e通巡查+社矫局微信视频抽查+司法所每日抽查”的信息化核查管控机制,违规外出预警处置率100%。二是开展矫正帮扶。持续强化就业、培训、教育“三个基地”建设,与10家单位、组织签订了社区矫正基地协议,开展警示教育、公益活动、就业培训等活动47场次,对3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1对1”心理服务工作,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2场,对13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扶救助,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动“咸安区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预计今年5月份完工。强化省厅信息化平台运用,推进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信息化管理。

2.深化安置帮教工作。一是压实安置帮教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刑满释放安置帮教预防重新犯罪工作的意见(试行)》,明确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责任,严格落实“四包一”帮教措施,确保每一名刑满释放人员都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帮扶和管理。二是严格核查管理。落实每季度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排查走访工作,对排查出的刑满释放人员安全隐患及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帮教措施。通过全国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信息管理平台对各监所预刑满释放人员的身份信息逐一核查,落实“一人一档”。三是做好帮困扶助。协调相关部门对185名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救助管理工作,帮助符合条件的刑满释放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5人、医疗救助14人、临时救助5人、协调落实责任田157人、协调解决住房4人。鼓励扶持95名刑满释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为他们办理各种营业手续提供帮助。

近年来,我区“两类人员”总人数每年位于全市第一,没有发生“两类人员”参与群体性事件、未发生影响重大的刑事案(事)件。

(七)关于“强化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成效。

1.提升服务质效。优化法律援助办理流程,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简化审批程序,实行“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承诺,确保申请人能够及时获得法律援助。开辟农民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绿色通道”,依法依规“应援尽援”。2024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98件,案件数全市第一,其中,刑事367件,民事127件,司法鉴定3件,区法援中心及其工作站等解答咨询3700余人次,实现了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2.强化督察检查。因人因案指派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做到律师专业对口、服务对口。对律师办结交来的案卷做到了及时归档,案卷健全、规范。主动接受市局监督,每年采取逐卷查阅、逐项对照的方式对照评查,对存在的问题逐条记载,立即整改,对所有案件做到了一案一评,确保不出现“应付式办案”类似现象发生。经评查,2024年498件法律援助案件均达到了合格及以上标准。

3.认真开展回访。聚焦法律援助“最后一公里”质效,建立“全方位评价+全闭环整改”工作机制,通过结案即时评(7日内回访)、效果深度评(3个月电话回访),实现2024年度受援人回访全覆盖,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三、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工作实效

2025年,我局将结合人大代表评议建议,着力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创新,统筹推动全面依法治区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咸安、法治咸安,为咸安区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纵深推进整改工作。结合我区工作实际,聚焦司法行政系统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按照标本兼治、持续深入的思路,持续巩固整改效果,拓展辐射整改成果,深化整改落实工作,持续开展争先创优,抓实抓好官埠、马桥、桂花三个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积极争创“延伸公证助企服务链条”先行区,扎实抓好“八五”普法和十四五“一规划、两方案”总结验收,认真开展“我为全域争光彩”活动,全面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等司法行政重点工作,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取得良好成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始终把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开展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强化机关干部能力锻炼,培养实干型人才,进一步把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各项能力,真正做到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

最后,再次感谢区人大及社会各界对咸安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帮助我们将积极主动、虚心诚恳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人大代表评议,纵深推进抓好问题整改,依法履职尽责,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全面落实好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决策部署,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再创新辉煌!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林业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人大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我局收集到意见和建议共17条,归类整理为5条,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统思想,提认识,精心部署抓整改

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人大评议整改工作,认真对待评议中收集的每一条意见和建议,在区人大常委会反馈评议情况后,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通报反馈意见建议,从主观、内因上深刻剖析问题根源,统一思想,深化认识,集思广益,制定措施,压实责任,从严整改。

二、强措施,重落实,加速破题抓实效

(一)进一步加大林业技术指导和服务力度。

整改情况:1.加快技术力量的配备。经过几轮改革后,林业专业技术人才断崖式减少,置的置换,改的改出,已与林业职能职责、新形势新要求极不匹配。基于现实状况,我们主要从两个渠道加以解决:一方面根据编制数量,及时招录林学专业高素质人才。目前,通过招硕引博、人才专列、正常招考等方式新增5名专技人员;一方面按照组织规定程序,打通专业人员调动渠道,今年拟将改革转隶出的少数技术人员调回林业局,增强专业力量。2.着重技术能力的提高。去年以来,邀请省市林业方面专家来我局开展森林资源、古树名木、有害生物防治、楠竹抚育、油茶生产等方面的知识讲座两期,参学人员达160余人;安排精干力量参与省级森林防火无人机航护培训学习;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及油茶生产大户20余人赴通城参加省级油茶技术培训,之后,我们又在贺胜林科所开展了油茶栽培技术培训,全区共有50户油茶种植大户参与,从“培、栽、防、管”等方面到山头、到村湾现场“手把手”作技术指导,取得良好效果。3.强化服务质效的提升。实施“一企一名专业人员联络服务”活动,指导“江南桂谷”科学栽植培育107个桂花品种、策划桂花主题公园建设;一是落实林业惠民政策,为桂花镇栽植大户争取资金补助30万元。帮助咸宁青源生物有限公司、绿洲公司落实贴息贷款50多万元。二是开展“入户上山助造林”活动,组织干部职工600余人次为5万余户林农在苗木培育、竹林修复、新造林等作业上提供技术支撑。去年以来,共帮企助农解决各类问题68个。三是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落实林权抵押贷款约2000万元;为项目落地办理林地指标,上门服务办理使用林地60宗2769亩;协调解决林业灾害理赔资金170余万元;新造林13511亩,深得林农的颂赞。

(二)进一步加大楠竹产业发展和保护力度。

整改情况:1.加强竹林修复管理。去年受冰冻雪灾的影响,给楠竹生长带来重创,我们快速反应,及时成立三个指导专班,下沉大幕、汀泗等重点乡镇、村指导当地群众科学除冰雪救治,我局投入130余万元实施竹林抚育修复,全区共清理抚育竹林10余万亩,清理倒伏、破损受灾竹约400余万根,协调20多家竹企收购受灾竹10万余吨,稳定竹农信心。2.科学防治护竹保林。去年6月底,汀泗大桥、聂家等地相继发生竹蝗虫灾害,我们迅速与当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邀请省市专家组建防治专班,深入竹林实地勘察情况,拿出科学实施方案,投入20余万元采用人工与无人机相结合的方式喷洒噻虫啉等药物快速救治,有力阻断了病虫害蔓延传播。3.探索竹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支持全区现有22家竹加工企业发展壮大,提高竹制品含技量、含金量。积极为竹产业项目办理林地手续,去年办理2家竹产业项目投产。积极探索竹碳汇产品开发路径,正在与省市林业局对接、策划竹碳汇建设项目。开展“以竹代塑”招商活动,目前,湖北诚盈超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已来我局多次洽谈开发事宜,投资意愿强烈。

(三)进一步加大中国桂花城建设力度。

整改情况:1.狠抓桂花扩面培优。认真执行《咸宁市中国桂花城建设十条促进措施(修订)》,落实奖补资金300余万元,鼓励支持向阳湖小叶金桂、马桥樊塘桂花培育等10个基地提档升级,新扩建桂花基地500余亩,在江南桂谷、双龙山苗圃场、贺胜林科所兴建110个桂花品种种质资源地、百亩桂花优质品种园、桂花采花示范园建设。去年共栽植小叶金桂、波叶银桂、状元红、吴刚、嫦娥等桂花品种达6万亩,培育各类桂花苗木1200多万株,线上线下销售桂花苗木250余万株,产鲜花30万斤,拓宽农民增收渠道。2.专攻桂花产品革新。协调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等科研单位与企业对接,开展一系列技术攻关活动,涵盖桂花鲜花分拣、储藏、保鲜、桂花香精提取、桂花红茶加工等多个领域,特别是桂花精油提取基数引领项目。促成华彬力美、桂香满园分别投资1.3亿元、6000万元建成桂花深加工和桂花食品项目,丰富了产品内容,提高了科技含量。应用现代科技手段,搭建供应链平台,安排专人常驻区发改局建立为企业信息服务、技术交流、产品销售的共享平台。同时,在海德香街、咸宁大道、长安大道等地建成桂花咸安特产馆和4个专业化、场景化的咸宁桂花伴手礼专卖店。目前,全区从事桂花产品销售服务型企业已达12家。3.擦亮桂花文化品牌。先后开展“蟾宫折桂、中秋桂子古风奇妙夜、桂花文旅主题展演”三大活动,组织100余名准大学生现场认养古桂,千架无人机闪亮夜空刷屏出圈,中国桂花城形象标识横空出世,进一步擦亮中国桂花城。全年桂花一、二、三全产业链产值突破8亿元,同比增长23.65%。

(四)进一步加大森林资源管护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

整改情况:1.严保护。严格执行森林木采伐限额制度,全年采伐蓄积7.14万立方米,占省政府下达我区采伐限额的67%。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6000多亩的生物防火阻隔带和41公里的防火应急道路建设,24小时密切关注湖北省林火卫星和国有林场视频监控平台,与区应急局、电力公司建立高效的信息共享机制,运用远程智能实时监控,实现信息互通、快速反应、协同作战、及时处置,确保了全年防火态势平稳。科学实施森林资源、古树名木、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管理,开展巡查巡护300余次,观测记录鸟类60种9142只,救护野生动物10只;投入30余万元,全面完成2808株古树名木补充调查和信息录入,建立“古树数字身份证”。投入40余万元紧急救治因冰冻雪灾造成断枝断梢、受损和倒伏的218株古树,目前长势都很好;联合市场监管、公安、农业农村、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深入开展古树督查、“双随机一公开”、清风行动2024、网盾2024等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行为,首次将“法庭审判”搬到向阳湖镇祝垴村“村湾阵地”,现场判决毒害野生动物犯罪案件,全年共立案15起,已全部结案,违法案件明显下降。2.强防治。按照松材线虫病“五个一”要求,全年清理疫木1.03万吨,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400套,更换诱芯2000个,打孔注药1.2万亩,防治面积5.18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5.1万亩,确保成灾率控制在3.2‰以下,通过人工、化学、生物、物理等多种防治措施,有效遏制林业有害生物蔓延危害。3.广宣传。全年在中央级媒体报道9篇、省级媒体31篇、市级媒体36篇、区级媒体40篇。牵头组织市区相关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爱鸟周”、古树名木科普、湿地保护宣传周等宣传教育活动。联合乡镇街道利用短信、屋场会、敲门行动等方式,多维度扩大宣传攻势,印发《森林防火戒严令》《防火十不准》4万余份,发放宣传资料 2万余份,编发短信30余万条。促使群众爱绿护绿意识明显增强。

(五)进一步加大林业项目资金争取力度。

整改情况:1.超前谋划。全年策划各类林业项目18个,总资金额22.85亿元。其中符合森林草原资源培育工程投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9个,专项债项目4个,超长期国债基础能力投向项目5个。启动项目9个,总资金量3.5亿元。2.全力增资。去年以来,积极主动向上争取天然林和公益林补偿(补助)古树名木管护、有害生物防治、种苗发展等各类资金4221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09万元,省级资金212万元,专项债资金2000万元。3.加速落地。完成白云山森林防火营房主体工程,总投资900余万元,目前附属工程正在建设中。全面完成森林防火应急道路建设,全长40.96公里,总投资1800余万元。完成生物阻隔带建设,全长142公里,总投资2000余万元。白云山森林康养基地一期工程首批专项债资金2000万元已到位,正推进建设。投入近1亿元的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因灾补植补造已全部到位。这些项目的实施落地,有力促进了我区森林提质增效,为固绿兴绿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严要求,明责任,建章立制管长远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了人大评议整改工作专班,由党组书记、局长钱华同志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党组成员、副局长直接抓,局办公室牵头管总,局直属各单位、股室具体承办整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强化责任落实。将反馈的五大意见和建议,逐一分解到每一个牵头责任领导,每一个单位,股室、每一个责任人肩上,明确整改时限,分步督办推进,以严的基调落实问,问问必有答,题题解到位。

(三)强化机制创新。解决具体问题的最终目的是要从中积经验、补短板、强弱项、利长远。对此我们及时修订了森林资源管护、林业行政执法等方面制度,建立健全一系列管理机制,以改促转,以转管长远。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此次人大评议工作,是对我局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和鞭策鼓劲。整改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我们将在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林业首位度上,还有很多工作需要下真功、发大力探索解决,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新春第一会”的精神,按照“高效率、快节奏、扎实干、有作为”的要求,坚持以谋在前、干在实、落地见效为目标,人人职责上肩、事事党组挂帅、时时过问督办,发扬“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作风,持续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为建设和美咸安交出一份满意的林业答卷,决不辜负人大的监督和人民的期望!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统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进行了评议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存在的问题,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综合评议意见反馈后,我局及时召开了党组会议,对评议反馈的的问题和建议,逐条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明确整改重点,全面加以整改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我局把评议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具体落实、全局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仔细梳理,拿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出明确的整改目标和要求。同时,加强跟踪问效、严格责任追究,从细微处入手、关键处突破,确保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改进使整改工作稳扎稳打深入展开。

二、突出重点,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一)建议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加大《统计法》在领导干部和企业中的宣传教育,提升依法统计意识。

整改情况:

1.加强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学法。一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统计违法案件通报;区委组织部印发《工作提示》,要求各党组织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学习走深走心走实,力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是举办全区依法统计专题培训。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统计工作分管领导和统计人员参加培训,会上学习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近年来发生的统计违纪违法案件,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开展了研讨交流,切实强化各级领导树立正确政绩观、发展观和杜绝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警觉性、自觉性,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统计生态向纵深发展。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律知识进党校”活动。为区委党校2024年秋季学期主体班全体学员进行了统计法律法规专题讲座,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也为全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以机关、乡镇(社区)、“四上”企业报表单位为重点开展普法活动。一是进机关部门。通过发放《统计年鉴》、《统计月报》等载体宣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二是进企业。通过各专业统计业务培训对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知识专题培训结合数据质量核查和统计执法检查工作,深入走访“四上”企业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活。是进乡村。对乡镇、村(社区)在农业统计报表、统计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通过“三进”活动,不断提升统计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和统计职业道德水平,营造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良好氛围

3.做好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我局坚持普法宣传与统计调查相结合,在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统计年报定报布置、数据质量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过程中结合普法宣传;借助9·20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宣传、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式普法,通过在普法活动中分发统计手册、宣传展板等多种方式,向社会群体解答法律问题、宣传相关宪法及统计法规知识,切实加大普法宣传的深度和广度,着力建设统计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增强统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二)建议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加大统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统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整改情况:

1.全力抓好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一是开展常态化培训。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培训”的原则,通过组织各专业统计年报培训会、季度业务培训会、普查业务培训会等形式对基层统计人员就统计法律法规、统计专业业务、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网上操作流程统计基础台账建设等知识进行重点培训。2024年,我局组织开展各类培训12次,共培训统计人员 700余人。二是实行动态培训机制。针对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的单位和乡镇,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开展送教上门,跟进培训指导,确保新上岗企业统计人员在3个月内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全部“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统计业务培训。通过各类培训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规范了基层统计工作流程。

2.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我局始终坚持把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抓手,强力推进乡镇、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农业农村统计基础工作。我局农业统计专业人员定期下乡镇检查指导,指出乡镇、村(社区)统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要求乡镇限期进行整改,进一步巩固了农村统计基础工作,确保农业统计数据质。二是全面推进“四上”企业电子台账建设,组织企业统计人员认真学习电子统计台账记账方法、统一规范企业的统计电子台账格式,我局各专业负责同志利用到企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等契机,深入基层对企业的统计电子台账建设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确保企业电子统计台账工作顺利实施切实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

3.扎实做好“四上”企业入规入限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严把“入口关”,对申报入库企业和投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资料提供不完整的,及时要求其补充材料,对暂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不予申报,确保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4年,全区新增“四上”企业67家(其中:工业11家,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40家,服务业8家,房地产业4家,建筑业4家),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98个(其中:5000万元以上新入库项目47个,5000万元以下项目151个)。

(三)建议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整改情况:

1.加强统计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工业、固投、服务业、批零住餐、建筑、房地产等专业的“四上”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的情况,督促企业提升统计法治意识和统计工作水平。2024年5月份,我区配合省统计局对我区64家统计调查单位开展了统计执法检查,并及时修订了误差数据;2024年,我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共抽查了7家“四上”企业,将检查结果在“湖北省双随机”网站进行公示,责令数据存在误差的企业限期完成整改。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进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了企业统计行为,提高了统计源头数据质量,达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

2.推进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通过建立协调机制、强化监督结果运用等措施,不断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一是加强统计部门与纪检部门协作配合。根据《湖北省纪检监察监督与统计监督协作配合暂行办法》要求,积极推进统计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职能作用,强化协作配合,坚持同向发力、同增质效。明确统计监督中发现统计造假问题线索的处置和移交程序。统计局定期向纪委监委报送统计造假有关问题和线索,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二是推进统计部门与巡察办贯通协作。2024年2月,区委巡察办与区统计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统计部门协作配合的暂行办法》,促进巡察监督与统计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水平2024年,区统计局向区委巡察办对六届区委第轮、第轮、第轮巡察对象提供反馈意见函,提出巡察过程中统计工作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推动落实贯通协调工作。三是强化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调。2024年5月,区统计局与区审计局联合印发《咸安区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贯通协作实施办法》,推动统计监督和审计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2024年6月,区统计局向区委组织部提供8位领导干部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的具体情况,对新发生的领导干部存在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行为情况在干部任职考察是否应当“一票否决”情况提结论性意见,加强了统计监督组织监督的联合贯通。

(四)建议进一步提升统计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主动建言、主动交流、主动公开的服务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保障。

整改情况:

1.加强服务一是做好统计监测分析坚持做到月月预测预警,加强对主要产业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积极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及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根据出数情况,准确、及时地向区领导汇报数据变化,区领导第一时间掌握第一手情况,当好经济形势的“预报员”和“监测员”,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发挥统计参谋职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重大决策部署,抓住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确立统计调研课题,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增强统计分析的及时性、科学性和针对性2024年共撰写统计分析30篇,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供领导参考

2.增强部门交流主动配合宣传部、发改、科经、商务、住建等部门做好“四上”企业入规入限和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发挥统计部门优势,每月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筛选符合入规入库条件的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文化等行业企业,指导他们及时申报。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今后,我们将以本次评议工作为契机,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对标找差,聚焦新目标,落实新部署,在比学赶超中狠抓落实,在争先进位中奋发向上,推动统计工作再创新辉煌。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2024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局的大力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委、政府部署要求,聚焦争先进位和高质量发展,坚持守安全底线、拉发展高线主责主业,在区人大、人大代表、社会和群众的共同监督下,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省级改革事项“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落地,获得省营商办通报表扬;全国首创的“手机变砝码”活动获得群众一致好评,形成人人参与计量监督的良好氛围;“高新温泉正善上略商贸服务咨询中心涉嫌组织策划传销案”被国家总局评为2024年价监竞争能力提升活动典型案例;企业年报公示工作被省局评为“先进单位”。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工作评议,尤其是在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方面,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逐条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提升便民检测站宣传力度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目标:实现便民检测站市民知晓率明显提升服务覆盖面明显扩大。
    主要措施:

1.立体化宣传矩阵构建线上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平台发布快检站服务地图专题推文;制作3分钟看懂快检流程科普短视频。线下覆盖:开展现场宣传活动,如进社区、进学校、进市场等,设置宣传展板,发放《食品安全快速检测指南》手册让市民更直观地了解快检站的工作。

2.透明化成果展示每月定期通过政务公开栏、社区电子屏公示检测数据,2024年累计完成食品快检892批次,合格率100%。举办食品安全实验室探秘活动4场,邀请市民代表观摩检测过程,覆盖家庭主妇、学生等群体200余人。

整改成效:市民主动送检量明显提升

二、关于加强食品等重点、特殊行业管理培训及监管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目标:实现多数小餐饮规范经营,校园食堂智慧化监管,校外午托机构整改完成率100%。
    主要措施:

1.分层分类精准培训线下开展食品安全大讲堂16含各基层所宣讲活动,覆盖餐饮单位负责人300余人次,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实现全员轮训线上鄂食安培训平台课程23学时,累计学习时长超2万学时,考核通过率100%。

2.智慧监管全程追溯全区159家学校食堂(含幼儿园)、3家中央厨房安装智能监控设备,实现明厨亮灶覆盖率100%

3.全面排查校外午托机构。2024年,我局针对校外午托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摸底,共检查午托机构367家。发现一系列问题和风险隐患,其中资料台账不完整、留样不规范、无餐具消毒设施设备等24个问题并限期整改到位,维护了学生校外托餐食品安全

整改成效:学校食堂及中央厨房食品留样不规范问题清零校外午托机构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

三、关于加强执法监管维护权益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目标:消费者投诉按时初查率100%,按时办结率100%,重大案件线索移送100%。
    主要措施:

1.强化消费者投诉维权工作。要求各基层所、业务股室对“12315”、“12345”平台转办件及时回应,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要求100%。

2.强化落实案件线索移送机制。2024年6月综合执法改革以来,我局出台了《案件线索移送制度》,由基层监管所或者相关业务股室将发现的案源线索报告法规股,法规股集中后交分管领导审核,同时积极与市局执法支队沟通,在执法办案平台上移送案源线索。

3.专项整治攻坚开展护苗”“净网”“铁拳专项行动,全年共办理案件265件,移送市局案件线索212条。

整改成效:全年共接收投诉举报7693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68万元,群众投诉响应时间缩短至24小时内。

四、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助企纾困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目标:市场主体满意度测评政策知晓率明显提升
    主要措施:

1.深度问需于企开展政企连心桥活动,走访企业500余家,解决用工、融资等问题30

2.服务流程再造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先行区”创建,进一步提升服务企业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探索推进登记服务“1050”(1个环节、0.5天办结、0费用)模式向“0210”(0距离不间断、线上线下2条人工帮办渠道、1分钟内首次响应、0死角全域通办)模式提档升级。

整改成效:全年新登记经营主体7917户,同比增长14.82%。

五、关于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整改落实情况

整改目标:婴幼儿乳粉监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检验能力比对合格率100%。
    主要措施:

1.建立长效的人才培养机制。定期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外部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鼓励他们不断更新知识体系,掌握最新的产品检测技术和监管要求。

2.政企协同共育加强与向阳湖兴兴奶业等相关企业的人才交流与合作。通过互派人员学习、交流,既让监管人员深入了解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实际需求和问题,也使企业人员更好地理解监管要求,共同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

整改成效:婴幼儿配方乳粉抽检合格率连续12个月保持100%。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已整改事项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将便民检测站宣传纳入城市治理提升文明程度常态化工作。

(二)深化改革创新2025年在服务效能革命、减负惠企行动、数字化监管全面升级、制度性开放突破等方面进一步自我加压,全力打造开放高地,创更优营商环境。

(三)能力作风转变。综合标准计量、知识产权、质量发展等业务条线,联合企业组建“首席技术调查官”“首席质量官”等专业团队,提供免费技术帮扶;主动靠前服务,在证照事前申请阶段,及时提供专业性指导,争取“一次性办成”,减少经营主体时间成本,提升办事体验。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市场监管事业的支持和肯定,我们定将积极主动、虚心诚恳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人民代表评议,凝心聚气、奋发进取、求真务实、扎实苦干,努力推动市场监管工作实现新突破,为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关于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咸安区应急管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去年11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我局工作进行了评议。我局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部署要求,针对此次评议反馈意见,逐条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拟订方案,全面加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安全知识宣讲活动,压实属地、部门、企业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开展精准预警与多元宣传。在春节、清明、五一等关键时段,我们采取线上线下协同发力方式,全方位、深层次扩大安全知识的传播范围。线上,充分借助新闻媒体的权威性和微信公众号的便捷性,发布通俗易懂的短视频、图文并茂的推文等安全知识内容;线下,安排流动宣传车穿梭于大街小巷,循环播放安全知识音频,在人员密集场所、社区、乡村等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二是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我局深入开展丰富多彩、寓教于乐的科普宣教活动,扎实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如:组织安全专家到开发区进行现场授课,为150余名企业负责人讲解“双重预防机制构建及步骤”等安全管理知识;组织学校师生到咸宁市防灾减灾教育体验馆参观实践,让师生近距离学习实用的应急救援知识;到社区、村组召开屋场会,与群众面对面谈心交流,讲解森林防火、安全生产、应急避险等常识。三是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精心绘制好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全景图,构建起政府分管、部门牵头、属地负责、企业主抓,责任到人、到事、到点,覆盖每个行业领域的“金字塔型”责任体系,明确行业监管由谁牵头、日常管理由谁负责,出了问题由谁担责的实名制责任清单,做到职责清晰、责任明确、运行高效。大力推行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员工通过内部报告的形式对事故隐患进行群防群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确保安全责任压力传导到位,促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2.完善应急预案体系,结合咸安区特色,推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衔接、务实管用”的应急预案体系,同时加强应急演练,抓实应急预案演练操作,提高全民应急能力。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咸安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基础上,指导、督促区直相关牵头部门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企业修订应急预案,在湖北省政务网平台完成备案43个。二是加强应急演练,为检验应急管理工作能力,提升应急管理水平,组织全区各地、各部门开展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地震逃生、高层火灾、消防灭火等应急救援演练30余次。配合市应急管理局在大幕乡白云山开展了应急指挥通讯演练、在高桥镇开展了森林防灭火演练,观摩了2025年湖北省抗洪抢险综合演练,不断提升应急救援人员实战能力。三是参与了3次溺水打捞工作,8次森林火灾扑灭救援工作,2次人员走失搜救寻找事件。因及时处置大幕山樱花谷森林火情,被应急管理部确定为“干部群众联防联控成功避险案例”通报表扬,成功搜救杨畈村1名失联群众,受到当地群众广泛赞誉,被省媒体宣传报道。

3.加强应急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应急部门专业人才引进,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应急队伍专业技能;加强基层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夯实发展根基。我局持续推进人才引进工作,今年4月,我局从市消防支队引进了1名兼具法律专业知识与丰富安全工作经验的干部。同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矿山专业领域的专业人才,已通过全省统一考试。此外,我局与市应急管理局开展联训联动,组织年轻干部定期开展应急救援实战训练,不断提高应急专业技能。二是深化业务培训体系,提升专业素养。今年3月起,我局已开展2期全区应急大讲堂业务培训会,覆盖全区各乡镇街道和相关区直单位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内容紧密围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领域的核心业务知识,通过系统学习与交流,全区安全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为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4.加强应急机制体制建设,加强部门联动、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变。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优化部门协同机制。打破信息壁垒,强化公安、消防、医疗、交通等多部门联动响应,整合全区各乡镇办场、区直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应急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496支6728人和应急抢险装备1403台套;建立了社会应急力量数据库,摸清了社会应急救援力量专业特长(水上救援、山岳救援、无人机、特种设备、工程机械操作等)人数55人、应急装备存放位置及紧急联系方式,实现对应急力量的实时掌握和动态调配。二是签订合作协议。为确保在抢险救援工作中能够有效协作,分别与湖北城搜应急救援咨询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北旭邦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湖北省城乡工程机械管理中心应急救援队)、湖北京海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抢险救援机械合作协议,与中海油销售湖北有限公司咸宁金桂加油站签订应急救援抢险成品油购销协议,联系消防救援部门与咸宁市启迪环境公司签订消防用水保供协议,指导咸安区蓝天应急救援队参与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可以第一时间调配各社会应急力量,充分发挥抢险救援作用。三是探索建立应急服务驿站。在永安街道和马桥镇6个村(社区)建起“基层应急服务驿站”,积极整合村(社区)应急管理资源,将基层应急服务驿站延伸进入小区(村组),依托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综治中心等场地,汇聚社区 “红色物业”“邻里驿站”等社会组织力量,建成具备隐患排查、指挥调度、宣教演练、组织抢险等功能的基层驿站,特别是驿站建设中创办的安全充电盒子,在全省推广应用。

5.加大应急救援装备的添置,做好应急装备维护保养;加强公共应急设施装备建设,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我局在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方面采取了“向上争取”与“自主挖潜”双轮驱动的策略,成效显著。在向上争取资源上,我局全力申报国债资金支持的湖北省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该项目总金额约2200万元,涵盖指挥调度设备、通信保障设备、视频监测联网,以及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水域救援、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综合保障等多领域装备,共计1317台套。截至2024年底,首批852台套装备已顺利接收,并迅速完成了登记与入库工作。2025年3月27日,793台乡级套装备正式配发至咸安区各乡镇(街道、场)综合应急救援队,为基层应急救援工作注入强大动力。目前,我局组织蓝天救援队人员对配发的装备开展使用技能培训,培训内容聚焦不同类型装备的操作方法、日常维护保养要点与安全注意事项,授课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确保参训人员能够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在自主挖潜方面,已自行筹措15万元资金,购置了2台无人机、3部移动电源等应急救援装备,这些装备已交付至区消防救援大队,由专业人员投入使用。同时,我局已向区政府申请100万元,用于购置灭火无人机、森林消防车、高压水泵等一批现代化扑火设备,将进一步提升了我区应急救援的实战能力。

6.加强帮扶指导,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督导,压实责任链条。区安委办依托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数据台账,建立了常态化督查机制,2024年底至今,已下达工作督办、提示函20余份,并对商务局、卫健局、农业农村局的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督查,有力推动了各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二是精准帮扶,助力隐患清零。2025年4月15日起,我区全面启动安全生产体检帮扶工作,由区应急管理局统筹协调,采用“安委办+专委会+专家”的联动协作模式,整合专业力量,针对全区425家重点企业开展“一对一”精准安全指导帮扶工作,落实隐患整改闭环管理要求。截至4月30日,已完成128家企业的排查工作,共发现一般隐患603处(已整改551处)、重大隐患220处(已整改71 处),针对剩余隐患,由专家团队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合理的整改方案,将隐患整改与企业管理能力提升有机结合,推动企业从“被动整改”向“主动防控”转变。

7.细化自然灾害体系,提高灾前预警的及时性、准确性、全面性,提升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能力。

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灾害预警体系。充分利用省应急管理厅建立的跨领域灾害监测预警平台(该平台整合了气象、地质、水利、交通等多部门数据),为自然灾害防灾和应急处置提供及时、准确、权威的信息支撑。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召集自然资源、水利、气象、林业等灾种主管部门,不定期召开会商研判会议,综合研判灾情趋势,做好防范应对措施。二是强化灾害防范能力。森林防灭火工作上,明确26名区级包保领导,督促121名镇级、726名村级林长落实职责,完善护林员奖惩机制。防汛抗旱工作中,全区明确101座水库、6处围垸堤防等水利设施责任人,不断完善三级防控体系建设。在重点防火期和防汛期来临前,组织各乡镇街道开展业务培训,并进行多轮次检查督查,指导灾害隐患及时整改。三是优化应急处置效能。一方面加强队伍建设,已推动组建了14支6674人的乡镇防汛队伍,30人的区级专业灭火队,15支486人的乡镇半专业灭火队,123支2464人的村级突击队。同时我局还在积极推动咸安区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工作,以缓解繁重的应急救援压力。另一方面加强物资储备,全区储备了16万条编织袋、3万平米彩条布、100台套抗旱机械等物资和大量灭火设备,还与2家企业签订抢险合作协议,保障应急调配。

 

 

关于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部门工作评议

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以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抓好《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任务的落实,克难攻坚,砥砺前行,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根据会上区人大常委会对区交通局工作的评议反馈意见,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夯实责任,推动评议整改工作落实落地

开展评议工作是人大加强监督、推动依法行政、促进工作落实的重要举措。我局高度重视人大评议工作,围绕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专题研究部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成立区交通运输局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抓好评议整改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主动认领问题、主动承担责任、认真落实整改,构建以上率下、全员参与的整改氛围。二是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三是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将评议整改工作纳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推进落实工作,确保整改工作稳步推进。

二、聚焦问题,落实措施,确保评议整改工作见行见效

整改工作是推进人大评议工作的关键点和落脚点。我局针对评议中指出的问题以及建议,以求真务实的态度,集中攻坚,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一)精准对接强项目,多维联动拓资源。

1.主动对接强化沟通我局积极与上级部门(交通、发改、自然资源等保持常态化对接,定期汇报本地交通发展需求与规划;成立政策研究专班,围绕“两重”“两新”政策导向开展专题研究,按月组织交通项目谋划会,确保政策红利精准承接。

2.精准谋划高效申报。目前申报重点项目7个,均已完成申报工作,待省发改委审核。若申报成功,预计可争取省预算内资金1000万元、超长期国债资金3.4725亿元、专项债资金16.3亿元。目前已成功争取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车购税资金2.87亿元、农村公路建设上级奖补资金1.0671亿元,为项目落地提供坚实保障。

3.强化服务跟踪问效。建立项目申报全流程跟踪机制,针对申报难点堵点及时协调解决,有效提升项目获批率。同时,动态掌握政策审批进展,确保申报成果高效转化。

4.前瞻布局积蓄动能。深化2025年国家“两重”“两新”政策预研,重点聚焦超长期国债、专项债等资金投向,提前谋划项目储备库,为后续资金争取和项目落地奠定基础。

(二)设施提档筑防线,路网升级促均衡。

1.推进隐患治理及安防工程。国省干线排查出需更新、增设标识牌重点路段6处,完成2处;农村公路更换标识牌17块,重新施划振荡标线300余米,修复钢护栏260余米。2025年计划对G351高铺至嘉鱼界点87.183公里实施安全精细化提升,同步完善安防工程、标线及警示标识;将G107咸安段列为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强化整治力度。

2.深化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截至2024年12月底,咸安区农村公路建设完成投资2.6966亿元,其中:重要县乡道改造18.5公里;既有公路提档升级项目完成里程114.621公里;乡村路网连通延伸项目完成里程42.547公里;农村公路桥梁完工22座(384.56延米);村道安防工程完成25.2公里。2025年将启动新一轮农村公路提升行动(2025-2027年),持续优化路网结构。

3.构建路网数据协同治理。2024年12月完成网络地图年报数据上报,20254月经交通部复核后同步更新地图信息。与交警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动态整改公路标识牌;与网络地图平台深化合作,实行道路信息季度更新机制,确保数据精准实时。

4.健全安全长效保障机制。强化交通事故易发路段排查整治,推动安防工程标准化、精细化,形成“排查-整改-跟踪”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公路安全服务水平。

(三)法治共治护路权,宣教融合固根基。

1.构建多维宣传矩阵。通过香城都市报、掌上咸宁等传统与新媒体平台发布专题报道6条,悬挂横幅标语,制作短视频等新媒体内容,扩大宣传覆盖面;联合镇街开展“护路进社区”活动2次,深入学校、企业发放宣传资料315份,普及交通设施保护法规。以沿线群众、社会团体为重点对象,结合典型案例宣讲,推动“爱路护路”理念深入人心。

2.强化联合执法机制。增加路面巡查频次,重点盯防路产路权易受侵害区域,实现隐患早发现、早处置。与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建立协作机制,2024年联合查处侵占路产路权案件4起,依法对侵权责任人进行教育处罚;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执法震慑。

3.深化协同治理模式。深化“宣传+执法”协同模式,推动护路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保障公路设施安全畅通。2024年路产路权侵权案件发生率较整改前下降70%,群众主动参与护路意识显著增强。

(四)公交惠民优服务,城乡一体增效能。

1.落实公交惠民政策。咸安区农村公交老年优惠卡补贴方案已通过2025年第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域公交奖补政策同步加速落实。通过降低老年群体出行成本、缓解城市交通压力,增强公交企业可持续运营能力,实现“民生保障”与“绿色出行”双赢。

2.优化公交服务网络。动态调整公交线路,重点覆盖工业园区、学校、医院等高频需求区域,推进城乡公交无缝衔接。完善农村公交基础设施,提升偏远地区公交覆盖率和服务频次,缩小城乡出行服务差距。

3.健全长效保障机制。加快落实农村全域公交奖补政策、完善公交补贴机制,确保政策红利可持续释放。结合客流数据分析,灵活调度运力资源,推动公交服务从“有车坐”向“便捷坐”升级。

三、立足长远,再接再厉,推进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

次人大评议既是对我局工作的全面检验,更是推动交通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宝贵契机。我们将以整改成果为新起点,锚定"建设人民满意交通"目标,系统谋划、精准发力,持续深化整改成效转化。一是强化战略引领编制好交通领域的十五五规划,重点推进G351改扩建工程,构建内联外畅综合交通体系。二是深化机制创新,健全"政策研究-项目储备-资金争取-建设监管"全链条闭环机制,优化公路管养模式,提升公路管养标准化水平。三是突出民生导向,加速实施农村公路三年提升行动,推进城乡公交班线优化、票价惠民、服务提质,切实提升群众出行的满意度和幸福感四是筑牢安全底线,建立公路基础设施动态监测平台,推进国省干线安全精细化提升全覆盖,构建现代化交通安全治理体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代表,从这次评议反馈意见中,我们看到了全区交通工作离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也看到了社会各界对交通局所寄予的厚望。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代表能一如既往地重视、关心、支持交通工作。我们一定会以这次人大评议为契机,把社会各界愿望化为加强自身建设的强大动力,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提升服务质量,推进全区交通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区经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咸安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情况报告

咸安经济开发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咸安经济开发区成立于2005年,园区总体规划面积41.67平方公里,目前累计投入开发建设资金50亿元其中财政直接投入20亿元开发12.14平方公里建成主次干道24公里、管网近4万米,变电站3座,水厂1座,引入昆仑和华润2家天然气公司,日处理污水量1万吨的工业污水处理厂1座,人才公寓508套、公租房1300套,6条城市公交途经线路,全日制小学1所。 

园区主要包括生物医药(大健康)、模具及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两大新兴产业和苎麻纺织、机电制造、森工建材、防腐橡胶四大传统产业。截止目前,税收过亿企业2家(真奥集团、华劲铝业),获评省级“专精特新”企业33家、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4家、省级科创“新物种”瞪羚企业9家、国家级和省级“绿色工厂”企业各2家,生物医药产业入选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机电制造产业集群入选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截止2024年12月底,入园企业272家,其中规上工业企业86家(含飞地企业11家),企业职工约1.2万人开发区工业总产值已达107.36亿元,同比增长16.1%;完成项目入库35个,入库总金额73.30亿元,同比增长16.6%、344.5%;上缴税收累计5.77亿元,同比增长51.4%,实现了三年翻番,工业经济指标取得了有史以来的重大突破。

一、重点工作进展及成效

一是项目招引持续发力。创新平台招商,围绕主导产业签约荣华汽车、捷优奇新能源充电桩等壮链、延链项目。依托东湖高新咸安产业园、凌上高科产业园等平台,引进阳春市宏峰电子、佛山市顺德区派瑞汽车线束、中山市城景照明科技、广东金羽工艺品制造等项目16个。积极探索资本招商,设立10亿元长江新能源智造基金,通过基金杠杆作用撬动美联桥集团投资,目前美联桥汽车项目已启动装修设计。通过股权投资招商模式,引进欧朗机械、兴际通低轨卫星地面终端产品基地、安世生物医药等项目。积极谋划资产招商,采取专项债资金建设与民企合作招商模式,打造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推动凌上高科产业园、中港金属二期(华港智铝新材料产业园)、精亚麻业二期、天逸麻业等一批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建设、投产。

二是项目建设快马加鞭。树牢“第一是项目、第二是项目、第三还是项目”理念,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按照“工作清单+《会议纪要》”制度、“60天开工”工作机制、“双线三级”统筹责任制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截止目前,累计实现新开工项目77个,其中:已建成敏实、中港、华劲、捷优信达、凤凰科创园一期、人才公寓等项目42个;在建项目20个,稳步推进项目15个;引进华劲铝业、精确新能源、精亚麻业等20个项目,盘活原金海达、桂泉纺织、威特隆、鼎新高科及崇高科技、华翔数控、浮山温泉孵化园等闲置土地728亩及厂房13万平方米,新增工业投资超10亿元,成为开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为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源源动力,项目建设呈现出签约一批、在建一批、投产一批、壮大一批的良好态势。

三是产业倍增成效显著。对园区华宁防腐、精确、汇美达等新建、改扩建和技改项目进行跟踪指导服务。今年一季度,累计完成投资10.7亿元,同比增长179.3%;其中:新建投资完成6.39亿元,同比增长752%,技改投资完成4.3亿元,同比增长40%。做好固投项目入库工作,园区1-4月份申报提交入库项目9个(新建3个、技改6个),总金额34.9亿元,占全年100亿目标的34.9%。目前已通过项目3个。做实24个新增2000万以上产值增长点企业(项目)的包保服务,一季度,完成工业新增产值500万以上企业3个,完成1000万以上企业11个,累计新增产值33404万元。        

四是园区环境焕然一新。积极谋划《政府投资类建设清单》,累计投入资金超4亿元,重点对兴发路、兴旺路、绿山路、巾帼路、纬六路、兴宁路、兴盛一路、兴盛二路8条主次干道6.91公里进行刷黑改造;完善、维护、升级园区环保设施、道路、排水、路灯、绿化、电力、护坡等基础设施工程;新增人行道、还建点、护坡景观绿化4.5万㎡,新建园区路灯370盏,新修中港路、敏实路等7条道路4.98公里。园区保洁环卫、绿化市政、城市管理、交通管理纳入常态化日常管理,园区面貌焕然一新。

五是项目申报积极高效。投资5000万元到1个亿的项目14个,亿元以上项目39个;抢抓政策机遇期,积极谋划专项债项目,累计获批14.32亿元,已发行11.82亿元。2024年成功申报专项债券10.55亿元,已发行到账8.05亿元,其中咸安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配件、新材料产业园项目发行3.5亿元、数字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发行3亿元、天逸绿色苎麻产业园项目发行8500万元、铝基材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发行7000万元;凤凰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5亿元已过两部委审批,计划2025年上半年发行。

六是产业新城初具雏形。西区335套科创园职工公寓、东区508套凤凰城人才公寓(一期)、云算中心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公园、夜市等生活配套按期推进。主动谋划“四点四线”,推进产城融合。全力推进凤凰城人才公寓(公寓+口袋公园+凤凰夜市)、凤凰科创园(公寓+研发楼)、共享园区、竹产业人才公寓“四个点”项目建设;积极谋划三八河沿河线、王家寨水库沿岸线、油气管道传输沿管线、天源+真奥+敏实等企业展厅工业旅游线,打造旅游新业态。

七是问题化解及时有序。优化《基础设施委托代建机制》等10余项工作机制,有效解决体制机制不畅造成的问题。区政府支持把兴企公司、经开担保公司代管,进一步强化了对开发区建设和企业融资的服务保障功能;另外,聘请安全环保专家对企业的安全环保问题进行指导整改,为企业安全发展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共协调解决企业项目竣工验收问题18个,历史遗留纠纷问题4个,历史遗留办证问题38个,解决企业融资、人才引进、员工住房、子女教育、交通出行、供电不稳定等营商环境问题120余个,做到了企业反映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促进了园区和谐稳定发展。

八是安全环保平稳可控。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将园区分片管理,推行“一个片区、一名工委、一个工作专班、一套治理方案”的“四个一”工作机制,确保各个片区的综合监管、保障服务工作得到有效落实。重点围绕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粉尘涉爆、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点位,按照“专家排查、管家督办、行家执法”三位一体的园区安全环保监管模式,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闭环管理;组织环保专家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环境评级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更新环境评级相关资料,促使企业环境管理工作朝着规范化、标准化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存在体制机制问题。比如没有相关的职能,在规划、办证等环节程序繁琐,效率较低;是全额预算单位,资金主要依赖财政拨款,在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方面面临资金困难,影响开发区的基础设施提升和要素保障。

二是存在发展不足问题。比如大项目和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对上下游产业链的拉动作用发挥不够;社会投资欲望弱化,招大引优难度较大;开发区体量不大,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不够完善,对人才的吸引力不足,导致人才留不住。

三是存在创新能力不足问题。比如,企业在研发方面投入不足,导致缺乏足够的资金用于技术研发、设备更新和人才培养等,限制了创新能力的提升;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之间的合作不够深入和广泛,还没有较好实现科技成果的快速转化和人才的联合培养。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优化体制机制。对接相关职能部门,优化规划、办证等工作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窗口,实行并联审批,减少企业办事环节和时间;加强与上级部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定期的工作协调会议制度,及时解决职能衔接中的问题;以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为契机,推进市区一体化发展,实现要素配置效率提升。

二是进一步培育发展动能。按照“链式招商+定制园区”模式,激发敏实、中港、华劲、真奥等链主企业的带动作用;依托东湖高新咸安产业园、凌上高科产业园等平台,培育配套企业入驻;精选人员派驻到高新区三个园办办公,参与高新区招商引资活动,将投资意向强、发展潜力大、上下游关联度高的项目招引到开发区,帮助开发区盘活存量厂房。

三是进一步提升创新能力积极向上争取财政补贴、租金优惠等政策,鼓励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出台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如提供住房补贴、落户便利、子女教育保障等,吸引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入驻开发区;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联合开展科研项目,共同培养创新人才。

 

 

 

 

 

 

 

 

 

 

 

 

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48月,区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和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压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区审计局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监督责任,多措并举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一)精准建言施策,打造靶向整改“一盘棋”。坚持从查清问题根源入手,推动审计建议从泛化向精准转变。建立整改台账“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实施滚动编制动态调整的管理模式,梳理问题脉络、协商整改办法、厘清整改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做好统筹规划。立行立改的事项要求真改实改必须全面整改;分阶段整改事项要求明确整改时限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持续整改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握整改工作进展重视审计建议重点对照审计建议核查整改推动部门完善内控制度,实现“审计一点、规范一片”的辐射效应。

(二)深化整改协同,构建联动监督“同心圆”。强化与纪检监察、行业主管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发现问题、贯通协作、督促整改的工作闭环。加强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报告的“回头看”通过召开整改协调推进会、共享监督成果、跟踪整改问效、强化追责问责,推动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

(三)强化优势互补,构建三位一体“新体系”。成立审计整改领导小组。制定印发整改销号操作规程,建立“审计整改结果销号认定”审批制度、“一事一销号”制度,做到一名领导专门抓、一个指引明标准、一本台账管到底、一个问题不放过。发力补齐内部审计指导监督短板。成立内审中心和内审指导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内部审计指导联络员制度,制定内审工作要点,开展内审调研工作,举办内审培训班,推动各单位建立健全内审机构和队伍建设,逐步搭建内部审计的组织体系。依法履行社会审计核查职责。制定印发了《咸安区审计局关于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操作规程(试行)》,动态掌握全区各级各部门、各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审计工作情况,将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的质量作为审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展质量核查。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220项具体问题,截至2025年3月底,已完成整改202项,持续整改5项,正在整改13项。采取多种方式加强整改:12家单位38个问题建章立制37个,其中新建制度21个、修改完善制度16个;12家单位26个问题追责问责165人,其中通过提醒谈话、书面检查、工作约谈等方式问责144人,诫勉谈话14人,记过1人,党内警告6人;通过调整规范整改25805.26万元,其中会计账目调整19936.80万元、在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中予以规范5868.46万元;通过上缴国库资金、缴入财政专户资金、归还原渠道资金、抵扣调减资金等方式追回资金2313.93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3116.96万元;其他方式整改41236.15万元。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2025年已细化预算编制至部门及具体项目,控制代编预算规模。

2.关于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不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未达要求的问题。区财政局已严格执行政府预算体系要求,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加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

3.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非税收入698.84万元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4.关于上级专项指标10615万元未及时录入指标系统的问题。已完成下达指标实现支付9011.56万元,剩余1603.44万元将按需下达拨付。

5.关于咸安区未建立绩效管理考核通报制度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草拟《咸安区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待审批完善后予以公布。

6.关于项目绩效评价公开要求未落实到位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完成项目公开程序,按要求在区政府网站公开。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够完整准确的问题。

区教育局已补充2022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及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完善相关制度,区教育局、永安办事处、官埠桥镇等3家单位规范了年度预算或决算编报工作

2.关于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区教育局组织专题培训,修改完善2个制度和审批模板,补开税务发票,同时对相关责任人依纪问责;永安办事处补登固定资产,制订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培训,做好财务审核管理;官埠桥镇、官埠村将2.08万元租金缴入财政专户

3.关于部门政策执行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区教育局修订2个制度,清退违规领取奖补资金或补贴资金28.77万元,终止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的公益岗位合同并停发岗位补贴,对相关责任人依纪问责;永安办事处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大额资金的使用,明确分管党委上会研究讨论;官埠桥镇和永安办事处已严格按照零余额账户使用规定,规范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严控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出至实有资金账户。

(三)专项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人社局已退回培训补贴13.68万元,促进10.92万元专项资金使用,为2家见习基地15名见习大学生发放补贴9.59万元,制定了《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核制度》,已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专项债券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项目收入低于预期,难以实现收益自平衡的问题。桂花片区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项目15000万元专项债券不再发放33家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资金实现了全区统筹

2)关于项目进展缓慢,造成专项债券资金闲置2787.72万元的问题。相关专项债券资金已按进度支付使用。

3)关于资产处置不当,或形成损失浪费;项目未完全按设计执行且养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已损毁或未启用,造成资源浪费的问题。部分资产在项目完成后进行了回收,用于乡村振兴建设工作;部分设施已被二次利用避免资源浪费。汀泗桥镇已安排专人进行养护和除草作业,目前破损道路和附属设施已全部修缮完毕。

4)关于项目资料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格,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审核不严谨的问题。经发集团修订合同管理制度;区自规局表示今后将严格项目方案审核,规范填写合同条款内容,加强项目资料管理。

3.义务教育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义务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36所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未达到标准,17所学校班级超规模,34所学校师生比不达标,152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校舍闲置且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区教育局2024年新招聘义务教育教师119人,从区外引进义务教育教师33人、交流教师466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聘劳务派遣教师370人,新建咸宁市大洲湖学校和咸宁市玉桂学校已于2024年秋季开学投入使用,增加学位7665个;出台3个方案、1个指导意见,154所闲置学校资产资源已划拨至各属地乡镇,乡镇寄宿制学校闲置富余学生木床分别调配640张、200张至青龙山高中、横沟高中使用。

2)关于中小学相关研学机构违规收费,2家旅行社违规承办10次市内研学活动收取服务费239.55万元,11家研学承办机构违规收取研学费用197.58万元,违规审批3家研学基地(营地)的问题。

区教育局对11家研学承办机构进行了通报批评,责成9家研学承办机构作出深刻反思,对负有审核监管责任的3人予以党内警告、12人予以诫勉,对56所学校进行全区通报,责令110人作出书面检查;清退研学旅行违规收费63.98万元给学生;印发了2个细则;下发了《关于对鄂旅投萝卜公社等3家研学旅行实践教育基(营)地复评结果的通报》。

3)关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221.43万元改薄资金计划与实际投入不一致,滞留欠付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中薄改和校舍资金1687.33万元、资金沉淀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已制订印发《咸安区义务教育薄改(设施设备)补助资金管理规定》,对2021-2025年“深入推进能力提升”项目学校建设规划情况进行了调整;加快支付手续办理,完成1989.22万元资金支付。

4)关于“双减”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1752.21万元课后服务费未开税务发票的问题。

各中小学办税人员已按要求办理了税务信息登记,开通了开票功能,4部门联合印发了《咸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区教育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课后服务费收支工作的通知》,全区所有学校从2023年秋季开始已为参加课后服务学生以班级为单位开具了课后服务税务发票。

5)关于中小学违规收费、列支,2所学校超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25.17万元,22所学校重复收取课后服务费、多收33432人次共计751.49万元,学校违规列支课后服务费132.67万元,违规列支管理人员补贴139.27万元的问题。

 区教育局等4部门印发了1个实施意见,从2023年11月份开始不再收取午间托管费用;区教育局印发《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支管理情况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关于做好课后服务费收支工作的通知》和《咸安区教育局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违规领取劳务报酬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收支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和自查自纠;已完成所有违规收费的清退工作,清退费用已作为2024年春季课后服务不足经费纳入各校课后服务合理支出;对1名责任人予以党内警告,5名责任人予以诫勉,2人作出书面检查。

6)关于中小学食堂资金使用和管理有漏洞,食堂“应收账款”账目不清,2022年至2023年度大宗物品(米面油)集中采购金额超预算191.84万元,6所学校与大宗物品(米面油)供应商结算22.10万元未执行投标报价下浮率的问题。

温泉中学食堂应收账款已核实并按财务规定报账,2024年全区学校食堂面和油的集中采购预算已精准编制,完成公开招标;对学校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区教育局印发了《区教育局关于加强食堂大宗物资集中定点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已清退违规金额11.20万元,禁止2家公司参与全区教育系统物资供应。

7)关于中小学校资金管理不到位,6所学校往来款1624.23万元未及时清理的问题。

区教育局已制订《咸安区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和2024年财务检查工作方案,加强学校往来款项管理,开展全区中小学校往来款项清查,相关学校已处理往来款项挂账款58笔2504.97万元。

8)关于学校项目管理有缺陷,咸宁市第三小学改扩建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的问题。

区教育局审定印发《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咸安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并组织学校进行了学习落实。

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青龙山高中、区委巡察办组织学习相关制度法规,科学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青龙山高中已注销相关账户,并将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2.关于财经纪律执行不严的问题。

青龙山高中从2025年开始规范申报个人所得税将结余资金8.7万元退还学生,无法退还的1.2万元上缴财政,青龙山高中生活服务部代收款涉及企业已补交税款;市一医已清理部分应收及预付账款,在2023年启动了3000万元银行承兑汇票,同时采取供应链贷款等形式,缓解供应商欠款周期较长的问题;高桥镇已将26万元非税收入和7万元租赁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修订完善了《高桥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高桥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管理制度》、《高桥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2年以上未产生变动应收、应付款项进行全面梳理,部分款项调整会计科目,冲抵往来款项,其余款项分类制定收、付款计划,明确责任人。高桥镇石溪村已收取租金5.06万元并缴入村集体账户,白水村已收回虚报征地补偿11.7万元并上缴镇政府,给予白水村书记党内警告处分,给予白水村3组组长政务记过处分;向阳湖镇已完成对应收款项的清理;区总工会已对职工违规领取的物资按相应金额进行清退,返款95.67万元,对已开设工会独立账户符合返款条件的基层工会在次月做到应返尽返,完善《咸安区总工会财务管理及报销制度》《咸安区总工会开支报销流程》;区应急局补齐相关的培训通知书及培训方案,1.25万元由区财政局回收统筹,4.29万元作为经费;区委巡察办修改完善《区委巡察办机关管理制度》,补齐工程验收单;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补开税务劳务发票。

3.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区发改局组织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组织财务人员参加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青龙山高中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修订《青龙山高中校园日常维修管理制度》,将违规收费结余资金全部上交财政,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区总工会完善《咸安区总工会财务管理及报销制度》《咸安区总工会开支报销流程》《咸安区总工会送温暖资金使用办法》;区应急局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的相关规定执行,制定出台了统一救助标准、对象、使用范围的文件,并针对救灾工作制定了救灾工作指南,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向阳湖镇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高桥镇修订完善了《高桥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和《高桥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已补充相关签字;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及其执行的监督管理。

4.关于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区发改局责令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加强财务管理业务知识培训;区司法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区应急局已全额退缴0.83万元至财政往来专户;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已追缴2.40万元并上交财政,对分管责任人进行约谈,组织集中学习财务管理制度;青龙山高中修订《青龙山高中资金管理制度》《青龙山高中教职工误餐费管理制度》,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高桥镇修订完善了《高桥镇人民政府财务管理制度》《高桥镇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和《高桥镇机关管理制度(会议费管理制度)》,调整部分会计科目为应付款,待形成实际支出后冲抵应付款,已收回白水村、白岩泉村、石溪村、高桥社区挪用的19.91万元归还原资金原渠道,高桥镇纪委给予白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对白岩泉村、石溪村、高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分别进行约谈提醒。

5.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区发改局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设立专账进行核算;区委巡察办按规定成立机关工会委员会,单独开设了工会账户并按规定计提单位部分工会经费和个人部分工会经费,清收少缴的工会会费,清退多缴的工会会费;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已按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和会计科目;高桥镇调整期初账面固定资产净值,补办固定资产调增手续,并按实际收支调整账务,相关工程已结算审核并开具正式发票,全额发票在尾款结算中冲抵前期预付工程款。

6.关于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应急局、区委巡察办等4家单位已补计固定资产;市一医调增无形资产45万元;高桥镇白岩泉村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将闲置垃圾桶交由高桥镇政府按需统一调配;向阳湖镇已按规定办理鱼池水域滩涂养殖证,将1.58万元租金全部缴至财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7.关于项目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区发改局已编制《咸安区推进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咸安区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2024年工作计划》,录入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项目924个,储备项目226个,申报及报送项目360个,协调组织项目单位清理项目“三库”,将僵尸项目退出目录库,将已经完成立项或预可研的项目流转到储备库,将正在实施或马上要实施的项目流转到实施库;区司法局将多付工程款追回并上缴财政,对相关人员开展谈话教育;青龙山高中组织学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高桥镇修订完善了《高桥镇人民政府工程项目管理制度》,联系第三方重新出具审计报告,追缴多收工程款3.62万元和施工单位工程预留金0.32万元,补充高桥镇仓库翻修工程、办公楼维修工程验收手续,补办竣工验收表,对路面开裂处进行修补,高桥镇纪委对政府财务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对石溪村党支部委员纵容亲属违规承揽本村工程问题立案查处。

(五)政府投资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意识薄弱的问题

3个项目已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已将5个项目多支付的1.55万元扣减上缴,追回招标代理费0.4万元,其余全额上缴财政;区交通局普通公路已责成咸安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人员进行深刻检讨,并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追回孟某涉及款项1.79万元;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财务审批手续缺失的责任人员签字部分已补齐;汀泗桥镇中心幼儿园已委托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通过与区自规局沟通,已调整账目,债券资金2000万元已全部到位;咸宁恒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责成财务人员对项目进行单独建账;汀泗桥镇政府加强政府专项债申报投放工作,将项目结余资金全部上缴财政。

2.关于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4个项目责任单位加强学习,强化项目管理;3个项目责任单位严格遵守项目审批程序,规范项目管理,区交通局责成咸安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人员进行深刻检讨,并出台了相关内控制度;咸宁恒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积极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在2024年5月之前完成金桂学校建设项目备案手续。

3.关于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淡薄,建设管理粗放的问题。

汀泗桥镇中心幼儿园严格规范拨款流程和内部管理;咸宁市第三小学项目负责人进行书面检讨;区交通局责成咸安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人员进行深刻检讨,制定落实内控制度,督促施工单位完成相关修复整改工作,并对项目经理进行了约谈及口头警告;汀泗桥镇政府责成代建单位组织实施未完工内容,补栽死亡苗木;区公路管理局已加强学习,按1.5%质保金执行质量保修义务,责成施工单位对存在质量的混凝土护栏涂料进行返修;咸宁高中将预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全额退还给施工单位;咸宁恒旺商务服务有限公司1个项目现场负责人已作出书面检查;咸宁香城生态建设有限公司强化资金管理使用。

4.关于工程结算“注水”,中介机构怠于履责的问题

10个项目多计款项相应扣减,3个项目依法依规据实办理工程结算,同时对1个项目分管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

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在中介公司的结算审计费中扣除0.5万元,并移送相关部门;咸宁市第三小学依据合同对不符实际的工作不予认可,约谈监理负责人,将监理责任单位纳入学校黑名单;区交通局要求监理单位在后期工作中加强工程签证单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工程签证单工作,并对监理公司扣减违约金0.5万元,禁止该公司参与区交通局所属工程项目招投标一年;大幕乡卫生院对代建单位、监理进行约谈,强化后续项目管理;汀泗中心卫生院约谈跟审单位,扣除了相关服务费;区公路局加强工程建设监理档案资料管理,责成监理单位完善和归档相关监理资料。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2025年3月底,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到位。主要是:一是审计整改“两个责任”仍未全面落实到位。一些被审计单位对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缺乏必要措施或存在畏难情绪、过关心态避重就轻、措施单一、问责力度不大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主管部门对监督管理责任认识不足、措施不力,有的没有真正做到举一反三,专项整治对症下药效果欠佳。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加大。一些程序性违规已经造成事实的问题,整改时大多以出台制度规定承诺后续不再触犯等方式进行整改有的问题产生有其特定的历史原因,需逐步稳妥推进解决。

尚未完成整改和持续整改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安排一是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剖根源,加强督办对于持续整改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表调校,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真改实改。二是进一步做好举一反三。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片领域。三是进一步用好问责利器。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坚持靶向发力、协同配合,确保整改“动真格”,推动问题“见底清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的工作部署,立足“经济卫士”角色,以审计监督推动政策落地、资金安全、项目高效,为加快建成中部崛起战略支点提供审计监督保障、决策参考和改革助推力,在服务大局中贡献审计力量!

 

 

 

 

 

 

 

 

 

 

 

 

 

 

 

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

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检查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4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聚焦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这一重要议题对区自规局、区财政局、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政数局、区发改局、咸宁华润城投燃气有限公司、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区住建局、区公安局等9家单位开展专题询问,精准锚定行政执法、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向相关责任部门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各责任单位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照问题清单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分工、限定整改时限,全面压实整改责任。2025年3月至4月,由区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带领两个检查组深入各责任单位,通过实地走访、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整改工作进行调研问效和跟踪督办,实时掌握整改进展,协调解决难点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指导下,经过各责任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区法治化营商环境显著改善。现将有关整改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缴纳程序繁琐问题的整改情况。区自规局简化流程,升级系统,开通邮政银行专户,升级“咸宁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网上交易系统”,统一接入邮政银行账户,实行“一站式”服务,专人代办保证金转出让金手续;企业办理保证金转出让金从“跑4次”缩减至“最多跑1次”,线上流程全覆盖。区财政局加强协同,压缩时限,公开缴款流程和资料清单,安排专人对接多部门,1-2个工作日内办结保证金转出让金手续,减少企业往返次数,提升资金划转效率,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跑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流程,取消非必要环节,资格后审流程由企业“往返跑”转为部门内部流转。区政数局统筹协调,推进“一站式”服务,督促部门入驻市民之家,开展帮办代办培训,引导企业通过湖北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初步形成部门协同机制,线上办理渠道畅通,企业办事便利性提升。  

(二)关于土地出让过程中收取公证费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取消线上招拍挂公证程序,线下拍卖公证费用由拍卖机构承担,专人领取、递送资格审查资料,企业无需跑腿,明确线下拍卖公证由拍卖机构承担费用,并依据《咸宁市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拍卖管理办法》规范流程;线上交易无额外收费,线下收费主体明确,企业成本降低。  

(三)关于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缴纳问题的整改情况。区发改局深入经济开发区宣传人防异地建设费政策规定、缴纳标准、缴纳流程,提供主动帮办、代办服务;协调市国动办为相关企业减免人防异地建设费;近几年累计争取2亿多元市级资金投入咸高公共人防工程等人防工程建设,解决停车难和交通隐患;下一步将主动对接市国动办,积极申报项目资金,用于我区人防工程建设。  

(四)关于涉气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华润燃气简化流程,降低成本,提供线上报装渠道(湖北政务服务网、微信公众号),专人跟踪进度;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文件和审批环节,推行“一站式”服务窗口;承诺红线外零收费,允许企业自建(需合格材料),优化设计施工方案;设立“企业报装绿色通道”,通气时间压缩至25天;企业可自主选择合规材料,降低建设成本。区住建局加强监管,规范收费,督促华润燃气落实整改,协调发改、市场监管部门清理违规收费,健全信息公开机制;行业收费透明度提高,进一步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五)关于涉水营商环境问题的整改情况。联合水务已完成官埠桥镇窑咀村风尖垦区6户居民用水安装,费用较预算减少3万余元;进一步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推行“互联网+供水”服务,线上渠道提交申请;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缩短勘察设计时间,提前完成外线工程;前置程序准备好后,安装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公开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农村用水报装效率提升。区住建局强化监管,协同推进,对接市住建局,加强巡查指导,督促联合水务公示报装流程和价格,受理群众举报;企业和居民用水报装透明度提高,问题反馈渠道畅通。

(六)关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以罚代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清理交通标识,规范执法基础。排查全区147个路口的交通标志、标线和信号灯,拆除不合理标志牌116块,更换240块,新增370块,施划斑马线11条、护栏700米;暂停桂乡大道等投诉量大的卡口设备,停用测速设备12台。交通标识视认性和规范性显著提升,减少因标识不清导致的违法和事故隐患。二是推行柔性执法,减少处罚依赖。实施“节日不录”“违停劝离”“货车准入”等政策,2025年发送违停提醒短信24.99万条,免于处罚占比96.4%;落实16项轻微违法免罚、8项首次警告,2025年累计免罚1303起。企业货车通行码通过率从52%提升至65.5%,维护了客货运行业稳定,提升执法人性化水平。三是优化信号灯配时,提升通行效率。动态调整嫦娥大道等11处路口信号灯配时,平峰空放减少10%;设置21处高峰岗、23处护学岗,9人机动巡逻组覆盖重点路段。重点路段车辆排队长度缩短(如宝塔大道方向排队长度减少50米),早晚高峰拥堵缓解,事故发生率下降。  

二、存在的问题

(一)整改进展不均衡。有的单位在整改中存在“温差”“落差”整改力度与目标要求仍有差距。有的单位受限于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数据共享存在制度性壁垒,政务平台对接存在技术标准不统一、数据权限不开放等问题,导致企业群众办理跨部门业务时仍需重复提交材料,“一网通办”效能打折扣。

(二)市区协同机制不畅。在公共服务领域,联合水务、华润燃气等关系民生的公用企业监管权限集中在市直部门,区直部门需向上级汇报协调落实,在协调企业解决管网改造、水质提升、燃气安全等区域性问题时缺乏有效抓手,导致基层民生诉求响应链条过长。

(三)长效机制尚未健全。部分领域整改存在“运动式治理”倾向,整改问题存在反弹风险。执法监管缺乏科学的效果评估体系,对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为的后续跟踪机制缺失,部分整改举措的连续性、稳定性不足,制约了治理效能的持续提升。  

三、意见建议

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各整改单位要固根基、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推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迭代更新、提档升级,推动专题询问整改“后半篇文章”走深走实,为服务和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各执法单位要从落实全面依法治区的高度,深刻认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要性,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权力运行,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抓好“两法衔接”“三项制度”“四张清单”的组织实施,及时研究解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问题。区司法局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在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等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二)要进一步强化靶向整改。各执法单位要以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对照专题询问问题,结合本单位实际,举一反三,再查找分析问题原因,精准施策,确保整改取得实效。要打破数据共享壁垒,在土地出让金缴纳上推行“系统必办”流程,在水电气报装上实行“一表申请”,共享基础数据,消除重复填报。区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向上级反映问题,畅通市区协同机制,厘清权责边界,对水、气等公用企业,建立“市级监管 + 区级协同”双轨机制,市直部门制定行业标准,区直部门做好对企业区域性服务的评估建议权和问题督办权。

(三)要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各执法单位要构建动态监管与问题根治体系,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有机结合,善于透过现象看本质,从具体问题、具体事项中发现深层次体制机制弊端,深入梳理分析,健全体制机制,推动常态长效,从解决一个问题向解决一类问题转变;要切实当好服务企业的金牌“店小二”,全力做好土地、水、电、气等要素保障,为企业发展消除后顾之忧;要站在企业的视角想问题、作决策、优服务,坚决防止“以罚代管”“一罚了之”;要完善市场主体轻微违法行为容错纠错机制,不简单粗暴搞“一刀切”,努力减少行政强制措施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要深化精细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柔性监管新模式,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名炎    王红波                吴会平    余志前    余晓茹    邹孔辉          张浩业    陆才国          陈剑兰    邵其汗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柯其河    饶耀华    洪声科                      鲁艳萍          镇常铭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议程

2025626

 

1.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学习;

2.审议咸安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咸安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的议案;

3.听取审议永安、浮山、温泉街道人大工委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提请接受顾兴旺等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5.通过关于接受张凯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咸宁市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咸安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

政府履职事项的决议

2025626咸安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咸安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二十八次会议审议了《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咸安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的议案》。会议充分肯定了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的工作成效,认为事项清单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决定批准咸安区乡镇(街道)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草案)》

会议指出,乡镇(街道)作为基层政权和政权的延伸,其职责履行直接关系到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地落实,关乎民生福祉和社会稳定。明晰乡镇(街道)职责事项、厘清乡镇(街道)与政府部门的履职边界,有助于解决基层长期以来存在的职责不清、权责不明、工作推诿等问题,推动构建权责统一、边界清晰、运行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会议要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对乡镇(街道)的财政投入和资源配置力度,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匹配的原则,保障乡镇(街道)正常运转和工作开展所需的经费、人员、物资等,增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要加强对乡镇(街道)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升基层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要健全完善乡镇(街道)履职情况考核评价机制,将部门与乡镇(街道)协同履职情况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激励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共同推进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建设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安街道人大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永安街道人大工委过去一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一年来,永安街道人大工委紧扣街道发展大局,充分激发人大代表活力,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一)强化党建引领,筑牢人大工作根基

1.落实“首个议题”。我们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在街道党工委“首个议题”学习中定期安排人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同时把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人大工委每场座谈会的“首个议题”,形成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的理论学习良好格局

2.组织宣讲学习。严格对照党中央和省、市、区委有关要求,组建人大代表宣讲队,推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讲多重覆盖、学习宣传深入人心。其中,柯其河、姜勇等代表分别在文笔路社区、南山社区三胜首府小区开展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活动,推动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在社区和小区落地生根。

3.深学桂乡讲堂组织代表参加咸安区“桂乡讲堂”暨履职能力提升班通过专家深度解读、代表互动研讨等形式全面提升代表政治素养与履职水平。代表们也主动加入“桂乡管家”队伍切实增强履职实效,如第一代表联络站的徐礼会代表主动参与文笔路社区的餐饮油烟和屋顶漏水等矛盾纠纷成为社区依赖的管家“老徐”。

(二)搭建履职平台,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1.深化代表家站建设。在原有的“一家四站”基础上,积极引导代表参与基层治理,多维度推动小区阵地建设升级扩面。第一代表联络站联合街道团工委在红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主题公园设立“代表信箱”和“未成年人信箱”,既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又展现对未成年人的关爱。每一位代表联系的小区就是直面选民的联络点,三元社区的粮食大院、双龙社区的育才小区、阳光社区的宏宇小区等在代表的加持下便民又温暖。今年第二代表联络站的张志宁代表投入4万余元打造阳光社区仕中心小区驿站,为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学习交流空间。第三代表联络站积极参与车站路社区城东雅园“共享厨房”建设,从经费筹措、项目选址、命名和使用都指导居民共同参与,体现大众意愿,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次生动实践。

2.坚持接待选民制度。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每月15日按照轮值方式以各联络站为服务点定期接待选民,其他代表每月至少到联系的小区开展一次面对面听取选民意见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一年来,代表联络站共接待选民28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86条,已解决78条,涉及到环境卫生方面的问题都第一时间督促社区解决,关于停车收费等难以解决或需上级部门协调的也在积极联系、主动对接中,有效促进了民生问题的解决。

3.健全代表履职档案注重代表履职档案的完善与管理,实行一人一档,图文并茂,按年度装订成册,全面记录代表参与的重要活动、主要事件及工作资料。同时定期评估与激励建立了代表“一月一评”机制,每月评选出“代表之星”并上墙展示,以此激励代表们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形成了良好的履职氛围。

(三)聚焦中心工作,增强代表行动实效

1.丰富代表活动形式。一是坚持每月不同主题,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代表行动,比如去年4月和7月主要对《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征集意见,并开展“保护淦河”活动,金秋10月以“艾”在身边,“锤”出健康为主题,代表参与开展手工制作养生锤和宣传反诈知识的公益活动;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期间组织开展将“楼道革命”进行到底活动,代表逐层逐户上门宣传和清理,共创美好环境。二是发挥代表职业优势,走进小区开展特色活动。第一代表联络站的饶桂琴代表携手温馨家园门店、联合北正街和文笔路社区,在青龙山公园和红桥广场播放露天电影,宣传小家电以旧换新惠民政策;李瑜代表作为医务人员多次进小区开展免费义诊健康宣传;第二代表联络站的黎素芳代表全年开展数十场救护培训,感人事迹在咸安区故事大赛中被生动讲述。

2.助力永安经济发展。今年以“助力永安发展·我为家乡代言”为主题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一条视频、一场培训、一次视察、一场考察、一场交流。为了拍好招商视频,代表们克服困难、全力配合,生动展示了永安区位优势、产业基础、投资环境与扶持政策,为招商引资开拓全新渠道;在招商培训中,细致介绍永安当下经济形势,鼓励代表发挥各自优势,争当招商主力军、项目引进带头人;在视察过程中,组织代表深入小区对5处闲置地块逐一实地调研,共同探讨如何因地制宜来有效启动,让沉睡资产“活”起来,让经济效益“火”起来。

3.强化代表建议办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代表积极收集选民意见和建议,在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共提出意见建议20件。同时对已办结的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跟踪评估,如徐礼会代表对23年底提出的《关于永安老城区消防安全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开展“回头看”,确保消防措施多项并举,安全隐患整改完成。

二、存在的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街道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代表履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代表对法律法规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还不够深入,缺乏系统性和持续性。在实际履职中,面对复杂的基层治理问题,如老旧小区改造中的利益协调、民生项目实施中的矛盾化解等,难以从法律政策层面提出精准解决方案。在议案和建议撰写方面,存在调研不充分、分析不透彻的情况,导致部分建议缺乏可操作性和前瞻性,难以有效推动问题解决,影响了代表履职的质量和效率。

(二)代表与选民的联系还不够紧密。部分代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的主动性不足,存在“坐等选民上门”的被动履职现象,联系选民的方式也较为单一,利用新媒体平台拓宽联系渠道的意识不强。这导致代表对选民的真实诉求掌握不全面,尤其是对一些弱势群体、新兴群体的需求关注不够,群众对代表工作的认同感和参与度也受到一定影响。

(三)代表行动活动形式还不够丰富。当前代表开展的活动形式较为固化,多集中于调研、视察等传统活动,缺乏对新型履职活动形式的探索,活动频率也较低,部分代表除了完成规定动作外,很少自主组织特色活动。此外,活动缺乏创新和针对性,未能结合不同选区的特点、选民的多样化需求设计活动内容,导致活动吸引力不足,群众参与热情不高,难以充分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和发挥代表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制定详细的代表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定期组织代表开展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履职能力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同时,鼓励代表加强自我学习,积极参加各类调研、视察活动,在实践中积累经验,提升履职水平。

(二)密切联系选民,发挥代表桥梁作用。进一步丰富代表联系选民的形式和内容,组织代表定期深入选区、走访选民,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选民的诉求。建立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定期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接受选民监督,增强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创新代表行动,激发代表履职活力。鼓励代表积极探索多样化的履职活动形式,根据选区实际和选民需求,策划特色活动。当前根据代表联络站的地理位置及环境优势正在分步推动以下主题活动:如“助农敬老,红色‘菜篮子’”“保护淦河,扮靓红桥”“服务凉面街,助力夜经济”“巡山护林,健康同行”等,进一步增强代表活动吸引力和实效性,充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和群众参与热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在今后的工作中,永安街道人大工委将在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为推动永安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设“幸福永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浮山街道人大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浮山街道人大工委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一年来,浮山街道人大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浮山街道党工委的领导和人大代表的协助下,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实担当的履职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赢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站稳政治立场,增强思想武装

浮山街道人大工委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代表行动的重要学习内容,严格落实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组织召开“两代表一委员”集中培训会、座谈会、专题讲座及学习研讨11次。全年统筹组织代表深入各行各业和基层一线广泛开展宣传宣讲,通过开展人大履职小课堂、社区座谈会、小区宣讲会、党群议事会、村湾屋场会多种形式,提升代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二)聚焦重点任务,助力浮山发展

1.专题调研,助力社区建设。组织代表前往社区开展专题调研,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深入基层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聚焦社区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就环境卫生、物业管理、养老服务、教育医疗等,督促相关部门解决问题,推动民生实事项目落地,提升社区居民的生活品质。领办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民生实事139件,发现问题48余条,完成事项达80%。多次在香城社区召开人大代表联席会议,推动社区新建“共同缔造幸福食堂”,不仅解决了周边老人、儿童及务工人员的就餐需求,更搭建起邻里互助、关爱弱势群体的桥梁,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2.进村入户,助力乡村振兴。组织代表进乡村,就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等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当好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员。监督落实各类补贴政策,其中落实产业奖补180户、13.96万元,不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出谋划策,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3.学习考察,助力基层治理。组织代表进社区(楼宇、商圈等)开展视察调研,广泛收集群众关于共同缔造活动的意见建议。组织代表到“泗邻居”公益服务空间、御龙花园小区邻里驿站等地学习共同缔造示范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先进经验,推动其他邻里驿站建设,充分发动爱心商家、企业人员等新就业群体及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城乡基层治理,解决各类问题287条。

4.清洁行动,助力生态保护。聚焦淦河、龙潭河等重要水域,组织代表参与“生态环保”清洁活动,开展河道清理、水质监测等行动,同时对周边的人居环境卫生进行全面整治,共同保护浮山的生态环境,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5.志愿服务,提升民生福祉。组织代表开展富有爱心的“志愿服务”行动,重点关注孤寡老人、残疾人、特困家庭等弱势群体,为他们提供生活照料、心理慰藉、物资帮扶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6.协同联动,推动经济发展。坚持党工委“点题”、人大“领题”、代表“破题”,举办“共商发展”论坛,组织人大代表围绕浮山的发展大计,如产业带动、基建促动、创新拉动、扶智推动等方面,因地制宜、综合献策。组织代表进企业走访调研,宣传各级政府相关政策,详细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发展需求。开展宣传活动20余次,积极推进“两新”“两重”惠企政策,促进申报项目5个。组织召开工贸行业座谈会,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为9家企业快速融资近3000万元。组织外出招商活动10余次,举办招商项目集中签约2次,共招引项目25个,招引项目总投资额累计达3.98亿元,提供就业岗位千余个。积极推动项目建设,谋划启动了顺通智能化机动车驾驶培训、白鹤村木材产业发展中心等项目。

(三)完善平台建设,密切联系群众

1.合理规划布局。按照区人大常委会领导指导意见和街道党工委确定的联络站提档要求,为最大程度方便代表与群众沟通联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按片区划分建立5个人大代表联络站。每个代表联络站每年至少开展4次集体活动。

2.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阵地建设和管理,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及时、规范做好“家站”各类活动记录,健全工作台账,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探索“群众线上找代表”反馈意见建议新路径,促进家站活动常态化、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多样化和经常化,健全“组织+代表+群众”密切联系机制,增强代表的归属感和凝聚力。

3.密切联系群众。每月15日至少安排一名代表在代表联络站坐班接待群众,其余代表进村入户开展走访调研。通过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全面了解广大基层群众的愿望诉求,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证件办理、农田纠纷等问题 20 余件,现场解决6件。对于未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积极协调各部门会商解决,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告知群众,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四)维护法律权威,推进法治建设

1.保障学法用法深入推进。浮山街道人大工委立足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目标,以学法普法用法为重要抓手,全力推动街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尽责。完善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和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乐居浮山微信公众号、机关墙报、辖区内LED 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2.保障立法征求意见成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主体作用,多措并举拓宽征求意见渠道,确保征求意见范围的广泛性、对象的针对性、意见的统一性,真正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微信群面向居住地的人大代表、支部书记、各村群众征求意见,组织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就收集意见建议进行交流,形成统一意见,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高质量的回复意见。

(五)强化履职保障,提高履职实效

一是加强履职培训。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使代表清楚权利、义务,如何行使代表职务开展监督工作,怎样提出议案、批评和建议等。提高对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代表意识和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责任感。

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利用走访联系群众等机会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对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累计15次,发现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线索11条,移交纪检部门后查否3条,查实8条,问责8人。

三加强建议办理2024年浮山街道接收人大建议63件,其中区级33件、市级30件,会办60件、主办3件。所有建议均如期办结,办理满意率100%。根据代表建议,在便民服务大厅增设不动产查询机、社保查询机和医保查询机,在书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增设燃气自助机。完成太乙观、绿洲湾小区、墨香苑3处城区山体地质灾害点修复整治工作。持续跟进全国城市危旧房系统农村危房动态监测150处,跟进六类人员房屋动态监测696户,自建房危房隐患销号“回头看”83处。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目前浮山街道人大机构人员配备不足,专职人员数量与工作任务不匹配,导致“一人多岗”,工作力量相对薄弱。

二是相关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方式方法有待进一步改进,以不断适应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坚定的政治意识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用好监督利剑,以更积极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发展第一要务,针对做强工业、做优农业、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督办、集中视察等监督活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流程对意见建议交办处理,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人大代表开会及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有答复、有着落。

(三)坚持代表主体,以更扎实的履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推动人大代表进组进站联系群众,常态化开展接待群众、走访调研、政策宣讲、矛盾化解等活动,更好发挥“民意窗”“连心桥”作用。

(四)强化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持续提升履职本领

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和街道人大干部开展专题培训,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日常管理,依托“乐居浮山”,持续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向省市区人大宣传平台投稿,挖掘并宣传一批人大代表中的优秀典型。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温泉街道人大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温泉街道人大工委一年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主要工作

一年来,温泉街道人大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咸安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精神及《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工作要点》,围绕发展大局,依托代表联络站,聚力代表履职、推进法治建设、落实监督问效,为推动温泉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人大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工委领导之下,围绕党委决策谋划开展工作。坚定政治方向,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共向党工委专题汇报人大工作4次。坚持理论武装,落实“首个议题”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人大工作,认真组织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能力提升”学习培训,夯实新时代人大工作思想基础,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成果在人大代表中走深走实、入脑入心。坚持服务大局,结合“五进五访”“三联”工作,深入社区、小区了解民情民意;紧扣街道年度工作目标,将人大视察监督与党工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相互促进。

(二)深化品牌建设,“代表有约”架起民生连心桥

“代表有约”品牌为抓手,构建“月月有接待、季季有调研、年年有述职”的常态化机制。年初我们制定《“代表有约”品牌提升方案》,明确5个代表联络站每月15日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每季度围绕党工委中心工作确定调研主题,不定期结合居民需求开展代表微讲堂为提升质效,代表有约与民生服务深度融合。去年重阳节,第三代表联络站围绕社区养老服务,联合区中医医院开展“爱满重阳 情暖桑榆”活动,为温泉社区养老中心捐献物资价值近万元。今年3月学雷锋月期间,第四代表联络站又联合市妇幼保健院等单位在花坛商圈举办“健康相伴 为‘她’护航”主题活动,提供“两癌”防治讲座、中医问诊等10余项服务,发放健康礼包200份,现场收集社情民意16条,3件群众关注问题纳入当月督办事项。一年来累计开展“代表有约”专场活动8场,惠及群众1800余人次,每场活动都及时在市区两级官媒推送,阅读量突破2万次,有效提升了“代表有约”的社会知晓度和群众参与度

(三)聚力中心发展,代表行动展现履职新活力

今年我们紧扣“聚力支点建设  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代表行动主题围绕“第一是项目,第二是项目,第三还是项目”的发展项目总要求,找准小切口,聚焦“温泉龙潭里旅游流量与周边村集体经济发展”“提振商圈经济”开展代表行动,组织省市区三级代表实地走访调研景区运营、商户经营及游客体验情况,深入潜山商业街、同惠广场、万达广场、花坛中百商圈,通过“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代表们集思广益,提出“文化IP打造”“智慧停车”“优化周边经济服务圈”6条建议,推动景区二期沉浸式夜游项目落地,预计新增就业岗位100个收集停车难、活动资源不足等9痛点问题27条,已经解决了协调新增停车位、审批搭建外广场舞台等问题4个;并协助潜山商业街成功举办第一届社区文化节“粽王争霸赛”,吸引客流2000余人,相关活动在《香城都市报》整版报道,大大提振了潜山商业街人气流量

(四)办理民生实事,代表建议跟踪督办有实效

将代表履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紧密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建立“代表提、街道办、人大督”闭环机制。一年来提出代表建议21条,收集民生诉求127件,梳理形成扶贫济困、文体需求、市政设施、小区建设、公共服务5大类28项重点问题清单,通过“主任包案+专班推进”模式,为困难群众筹集春节解困物资价值2万余元,资助成立十六潭社区老年门球队、解决滨河社区烟草小区积水、协调岔路口社区天惠小区公服用房等19件民生实事如期落实我街道5个基层治理示范点打造中,代表主动认领问题14个,现场解决6个,剩余8个问题通过专题协商、联合督办等方式持续推进。

(五)强化平台赋能,基层治理效能显著提升

以阵地建设为切入点,投入资金对第二(泉塘社区)、第四(花坛社区)、第五(滨河社区)代表联络站进行提档升级,预计完工后将新增电子阅览区、民意收集终端等数字化设备,实现“线上预约+线下接待”双轨并行。结合“三规范一提升”要求,统一标识标牌、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规范代表联络站建设,确保群众“进得了门、找得到人、说得上话、办得成事”。各联络站全年累计开展接待活动37场次,接待选民15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63条,办结48件得到群众认可。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组织人大代表、立法联系员、居民代表、行业专家等20余人参与《咸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实地走访璟园小区、电力香吾小区等加装电梯项目,召开座谈会5次,梳理上报修改建议10余条,其中化审批流程”“优化矛盾调解机制”等建议被市人大采纳。通过“立法+普法”双轮驱动,积极开展《湖北省养老服务条例》《咸宁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进社区活动,发放宣传资料2000余份,有效推动法规落地见效。

(六)讲好代表故事,履职能力质效有进步

注重发挥宣传“放大器”作用,构建“传统媒体+新媒体+阵地宣传”立体化格局聚焦宣传引领,激发代表履职内生动力一年来在云上咸宁市级以上媒体刊发代表行动报道6篇,全网点击量超8万次拍摄《代表有约》微视频3部,通过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平台传播,累计播放量达5万;在“我与咸安人大”征文大赛中,我们组稿10篇,获得一等奖1个、优秀奖4个,街道人大工委荣获优秀组织奖。通过讲述身边代表们的故事,生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担当作为。

各位代表,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及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下,年来,我们在促进代表履职、督办代表建议、服务地方立法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但是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和代表们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代表履职能力不平衡,专业性有待提升。二开展代表行动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上取得的实效不突出。“代表有约”品牌宣传覆盖面不广,持续发力不足。四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人事变动人大工委班子未及时调整人员配备不齐,存在力量单薄,执行力不够等问题。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不足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进一步夯实平台建设。融合社区、小区文明实践站点、党建阵地,规范建设代表联络站点,拓宽代表收集社情民意的渠道,促进代表履职;完善“码上办”渠道,“线上+线下实现建议办理

二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大工委班子,扎实开展人大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开展专题化培训,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建好用活代表履职档案,发掘先进典型讲好代表故事;探索组建“产业发展”“法治建设”等专业代表小组,开展特色小组活动。

三是持续擦亮“代表有约”金字招牌。继续围绕“聚力支点建设”服务中小企业,助力经济发展;加强对温泉城区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焦点问题的监督问效,最大程度解决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坚持做好接待选民工作,倾听群众心声,为六届人大五次全会提出高质量代表建议做好准备。

四是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实践的路径。高质量完成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试点工作;吸纳专业型人员充实立法联系员队伍,扩大群众参与立法途径;试用新媒体形式开展代表活动,邀请群众参与监督建议办理全程,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基层扎根。

 

 

 

 

 

 

 

 

 

 

 

关于接受顾兴旺等同志请求辞去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

 

根据顾兴旺、万龙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刘顾兴旺、万龙辞去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626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张凯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626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凯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5626日决定,接受张凯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接受张凯同志辞去职务后,报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红波                吴会平    余志前    邹孔辉     陆才国          陈剑兰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柯其河    饶耀华    洪声科                       鲁艳萍          镇常铭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九次会议议程

2025717

 

1.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3.审议关于提请接受郑奇明同志辞去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议案;

4.审议关于推选周和平同志为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的议案;

5.听取和审议关于补选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

6.审议关于提请决定召开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的议案;

7.通过区六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文件;

8.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9.通过关于接受杨钱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草案)。

 

 

 

 

 

 

 

 

 

 

 

 

 

咸安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5上半年工作暨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聚焦省委“七大战略”、市委“五大行动”部署,强化支点意识,抬升发展标杆,忠诚履职尽责,截至6月30日受理案件11966结案8594件,为咸安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勇于担当作为,尽职尽责服务中心大局

维护社会平安稳定。受理刑事案件355件,审结291件。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案件2件3。保障公共安全,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05105人。依法从严惩治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故意伤害、强奸、抢劫等犯罪案件2050人。守护群众“钱袋子”安全,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12件13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417人。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认罪认罚案件200件,对99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做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通过企业自评、法官评、第三方联动评,分析评估企业对案件处理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预期效益影响,采取稳妥办案方式努力把司法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至最低。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检查活动,评查本院2023年1月以来办理的54件案件,对瑕疵、问题案件整改问责。持续深化“涉诉双免保”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保全措施对企业经营的不良影响。积极构建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对接联动机制,通过司法确认、确权、确值,保障国有“三资”依法流转处置。深化执破融合5家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启动“执转破”程序,盘活闲置资产。

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9件,结案132件。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针对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推进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实质化运转,强化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力量,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前端治理、实质化解。联合检察机关发布司法保护令,撑起古桂花树“法治保护伞”。构建刑事、行政、民事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模式,统一法律适用,提高环境资源案件审判质效。积极落实首长出庭制度,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区直机关首长出庭率为100%。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防控经济金融领域风险,审结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纠纷案件1075件,执结涉银行业金融机构案件552件。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妥善审结商品房买卖、建设施工领域案件636件,妥善化解涉沃尔玛商铺数百名业主维权纠纷和区审计局60户职工团购房纠纷。办理信访案件191件,办结175件,院领导接访165件次,期限内回复率100%,做实“有信必复”。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二)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守护民生福祉

强化民生权益保障。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受理民事案件5733件,审结4525件。坚持“小案不小办”,妥善办理涉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案件11件。维护家庭和睦,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453件。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0次,发放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和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102份。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0件。加大欠薪案件执行力度,追讨薪酬320.8万元。强化群众安居宜居司法保障,审结物业、相邻关系案件98件。加强弱困群体司法保护,为困难当事人缓交诉讼费37.6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5万元。

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综治中心建设,推动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与司法调解的协同衔接机制完善。深化“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实现劳动、金融、交通等行业纠纷“专诊专解”,为解纷“加速”、为诉讼“减负”。截至目前,已向总工会、工商联等部门委托委派案件71件,调解成功57件。深化“诉前调解+赋强公证”机制,推动调解程序前置,实现纠纷快速审核、办理,节省当事人维权费用。扎实开展四下基层活动,院党组每人领办实事,全体党员干警下基层走访,为群众排忧解难。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21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普法活动12场次。

着力优化诉讼服务。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引导应用民事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便利当事人诉讼。落实立案容缺办理机制让当事人立案“不用跑”或者最多“跑一次”。优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新建民商事速裁团队,完善“立案筛查+人工复核”模式,健全诉调对接机制,实行要素式审判,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速裁团队成立一个月来,平均结案时长41.76天,有效降低结案周期。推动诉讼方式变革,网上立案1697件、在线庭审117场、电子送达4.4万次,让群众一键全签收、云端能开庭、指尖可诉讼。发出全市首份“书证提出命令”裁定书,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的不足,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将答疑贯穿诉前、审中、判后各阶段,让群众看得懂、想得通、心里服。深度应用“乡村e法官”平台,为群众提供“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全天候司法服务。

(三)坚持严管厚爱,从严从实锻造法院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用法治力量捍卫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首个议题学“三会一课”制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半年,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专题研讨4次,各党支部开展集中学习28次。持续打造4个特色鲜明的支部品牌,开展机关支部情系百家小区活动,推动党建与审判业务互融互促。做实政治生态研判工作,通过自查互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梳理本院政生态状况,形成政治生态分析报告,为加强政治建设提供决策依据。

聚焦素能提升。“干部素质提升年”要求,参加业务培训活动46次,培训干警295人次,促进队伍素质提升。开展湖州经验专题研讨活动,对比找差距、对标找标准、对应找方法,推进工作理念、标准、能力、作风转变,努力将“他山之石”转化为“攻玉之策”。深入学习、弘扬大别山精神、抗洪精神、抗疫精神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努力为法院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精神力量。组织人民法庭庭长赴西北政法大学开展专题研学,提升业务能力。落实青年干警导师制度,制定青年干警三年成长方案,确保干有方向、做有标准。持续创建“书香法院”,开展“桂竹法韵”读书会5次,在精研细读中筑牢政治忠诚,汲取奋进力量。深入推进法院“五优工程”,评选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优秀司法建议、优秀案例、优秀答疑,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正风肃纪反腐。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交流发言、讲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学习典型案例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之以恒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加强干警日常监督管理,开展纪律作风督查12次,进行廉政谈话200余人次,发现问题15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和通报批评,有效遏制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自觉接受监督。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认真执行区六届人大历次会议决议,认真办理并及时回复人大代表建议3件。邀请人大代表调研座谈、旁听庭审、见证执行等9人次,在接受监督中改进工作。自觉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次,共同维护司法公正。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349件。持续深入开展政法“双评”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受理评议26条,化解矛盾纠纷26件。

二、执行工作情况

近年来,咸安区法院坚持“如我在执”理念,以强化执行规范做实定分止争为主线,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举措,提升执行质效,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不断扩大执行成果,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4622件,结案30181件,执行到位标的19.6亿元,执行案件结案率为87.17%,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执结率为92.81%,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本合格率为100%,执行各项指标均优于或位于上级法院要求的合理区间。

(一)刚柔并济兑权益。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涉黑、涉恶、涉企、涉民生等各类专项执行行动,依法拘留323名被执行人,对4名被执行人罚款95.5万元,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犯罪线索9件2名被执行人被追究了刑事责任,467名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还款2335万元,有力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行为。发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1.12万人次,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4件涉及13人1企业,限制高消费1.2万人次,促使一批失信者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坚持善意文明理念,审慎运用诉讼保全、财产处置、司法惩戒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努力解决企业和人民群众的困难事、烦心事。注重执行和解,讲究执行策略,尤其对拖欠赡养费、抚养费等案件,尽可能促成执行和解,最大限度缓和双方矛盾,实现“情理法”的有机融合。加强立、审、执协同配合,建立判后督促履行+执前调解跟进+执后跟踪回访机制,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或达成和解协议,促使当事人胜诉权益“快兑现”,纠纷“早解决”。

(二)创新机制提质效。优化执行模式提速。在全省率先实行“团队办案+分段执行”集约执行模式,成立简执组、普执组、终本管理组,推动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执行结案平均时间缩短近60天。打造一站式执行事务中心,提供案件查询、材料审核及收转、财产查控、案款缴退等事务集约服务优化不动产点对点司法查控工作,线上即可完成不动产查询、查解封过户等工作,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建立健全打击拒执犯罪协调联络机制,与公安部门建立“执行110”联动机制,提高查人找物执行效率。创新工作机制提质。在全市率先成立财产保全一站式服务中心,集约高效办理民事案件财产保全的申请、裁定和实施,促推“以保促调”“以保促执”。该中心成立以来,共受理保全案件1118件,其中调解、撤诉案件603件,调撤率达54%。在全市率先成立执破融合中心,对22家严重资不抵债的企业启“执转破”程序,深化府院联动,和住建、交通、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畅通资产处置渠道促进设备、土地、厂房等生产要素加速流转,提升破产资产处置率和回收率,助推困企业重获新生。建立“正向激励+信用修复”机制,为自动履行的当事人提供信用修复渠道并加以激励目前已向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96份,信用修复证明书67份。

(三)规范执行有尺度。加强流程监管。加强对执行流程节点监督,专人管理跟踪督办立案、查控、拍卖、案款发放等环节,做到全程留痕、全程可查。依托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关键节点临近时限进行预警,杜绝案件超期,确保执行程序合法、规范。实行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定期排查、常态化清零执行案款,确保执行案款依法及时发放,防止滞留、挪用。改变一人执行到底的模式,组建执行办案团队,实现人员相互制约监督,杜绝选择性执行、消极性执行行为的发生。推进执行公开。依法公开执行裁定书、终本裁定书。加强与申请执行人的信息沟通,通过短信及时推送案件执行进展。通过网络发布案件执行过程,开展执行直播2次,近两万人次观看,让正义看得见,让执行更有力。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专项执行活动,提高法院执行透明度。加强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组织执行干警认真学习执行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执行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建立执行队伍激励机制,每周每月通报执行工作排名,对表现突出的执行人员给予表彰,对连续三月排名靠后的执行人员提醒约谈,营造“比、学、赶、超”良好工作氛围。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院审判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司法服务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的措施还不够精准有力,司法服务大财政体系对接联动机制亟待加快落实落地进度,涉诉“双免保”等配套制度亦需进一步优化完善;二是审判质效离先进法院和群众期待还有差距;三是执行工作还存在短板,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的现象仍然存在,与金融机构、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单位的协同配合还存在堵点。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更有力举措予以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5下半年,咸安区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凝心聚力,踔厉奋发,全力推进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打牢基础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是政治忠诚进一步入心入行。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主动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工作,切实把党的决策部署贯穿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做深融合文章。忠实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促进严格、公正、廉洁司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守住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底线。

二是服务大局进一步提质提效。学习湖州先进经验,将法院审判工作主动融入咸安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先行示范区发展格局当中,努力做到党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推进到哪里,法院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就延伸到哪里。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从严惩治各类犯罪行为,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做深做实大财政体系司法对接、涉诉“双免保”、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等,打好制度组合拳,切实为企业减负增效强化府院良性互动,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三是司法为民进一步精细精准。“如我在诉”的情怀,妥善审理民生、经济领域案件,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持续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大执行力度,更加优质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加强司法救助工作,做实民生领域司法保障。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做实“抓前端、治未病”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法答网,推动法律统一适用,实现更高水平公平正义。持续优化司法便民利民举措,做深做实立案容缺办理机制,推动构建高效便民、智慧精准的诉讼服务体系。

四是队伍建设进一步常管常严。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扎实开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从源头上防止“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紧盯关键环节、重点岗位,扎实开展审务督察,以“半步不退让”的力度持续深入纠治司法作风和纪律作风“顽瘴痼疾”。优化绩效考核体系,开展全员考核,激发队伍活力和干事动力,努力打造一支让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使命呼唤担当,实干成就未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忠诚履职、接续奋斗,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安新篇章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附注:

部分用语说明

 

①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实行企业和法官双向分级评估,既分析评估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也评估涉案企业对案件处理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并将司法活动影响划分为红、黄、蓝三级,对应严重、较大、较小程度,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符合企业生存现状与发展需要的司法措施,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②“涉诉双免保”制度:对于经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认可,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纳税记录和企业信用的优质企业实施“涉诉双免保”,优质企业作为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不再要求提供担保财产,可以直接办理财产保全;作为被告时,对于低于50万元金额的保全申请,在不构成“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免予被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保全金额高于50万元的,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担保部门出具保函后,可以不再采取实质性保全措施。

③大财政体系司法对接联动机制:聚焦国有“三资”清理盘活,通过明确司法确认标准、优化司法确权程序、提升司法确值质效,对国有“三资”进行司法确认、权属认定,规范涉国有“三资”案件司法评估及司法拍卖程序。同时建立债务风险联调机制,畅通府院信息互通渠道,防范化解政府信用风险,助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④执破融合:通过理念融合、资源融合、工作融合、措施融合、流程融合、效果融合、考评融合,打破执行与破产程序壁垒,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强制性”与“信息化”优势以及破产程序“保护”与“出清”功能,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形成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大格局。

⑤“诉前调解+赋强公证”: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若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还款,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仅增强了对违约方的法律震慑,同时也降低了债权人维权风险和成本。

⑥立案容缺办理机制:对当事人提交的立案申请、执行申请等,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条件,主要材料齐全,但次要材料欠缺或者有瑕疵,法院先接收材料并登记立案,允许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充提交。

⑦“书证提出命令”裁定书:当承担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因关键书证在对方控制下无法获取时,可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交。法院经审查,若申请理由成立,会下达该裁定书,要求对方在指定期限内提交书证。若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认定申请人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该裁定书旨在弥补当事人举证能力不足,助力查明案件事实,保障诉讼权利。

⑧乡村e法官: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提供“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全天候服务,让人民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出现”在法官工作室或诉讼服务站,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时间成本。

⑨法院“五优工程”:今年年初市中院印发《关于大力推进“五优工程”的实施方案》,要求努力在全市法院打造一批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新颖性、指导性的优秀文书、优秀庭审、优秀案例、优秀答疑和优秀司法建议。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2025年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5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25年上半年主要工作情况

2025年上半年,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亲临咸宁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和上级院系列部署,将检察工作融入支点建设和“打造武汉都市圈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以“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为抓手,凝心聚力抓质效、提素能、转作风,以高质效履职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安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一)坚持理念引领、强化政治担当,把稳检察工作正确方向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检察工作理念现代化,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

一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严格落实“第一议题”、“思想引领、学习在先”机制,上半年组织党组会“首个议题”学习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22条举措落实落细。党组围绕咸宁市院考察湖州检察机关、区委考察湖州吴兴区的经验心得开展学习研讨2次,切实对标先进抬升发展标杆、奋起直追。

二是严格请示报告,强化制度执行。制定并严格实施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工作实施办法》,切实做到出台重要文件、决定重大事项、处理重要案件及时请示报告。上半年向区委请示报告重大事项7次(传达重要会议精神4次、报告检察长脱产学习1次、请示邀请区领导参加活动1次、报送学习讨论报告1次),向纪委报送“三重一大”事项6次。

三是深化作风建设,提升工作实效。扎实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推动整治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为期4天的春季政治轮训暨纪律作风建设活动1次,全院集中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警示教育活动1次、支部每月集体学习2次,检察长、班子成员均讲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课

(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助力绿色发展重要增长极

立足检察职能,围绕省市区“新春第一会”部署,坚持不懈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先行区,全力推动“四个首善”之区建设,共同谱写“支点建设 咸安实践”新篇章。

一是精准履职,筑牢国家安全稳定防线。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履行依法惩治犯罪的职责使命,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5人、起诉282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成立专案组严格审核、正在办理1起可能涉黑案件。全链条打击毒品犯罪,起诉3人。持续打击群众反映强烈的“盗抢骗”等多发犯罪51人;从严从快办理暴力犯罪案件(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故意杀人)12人。大力推动网络空间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利用网络实施的犯罪12人。加大跨境电诈犯罪的打击治理,认真办好“7·17”专案,协同公安等机关依法全链条打击网络诈骗犯罪。

二是惩防并举,厚植法治化营商环境沃土。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犯罪,起诉串通投标、强迫交易、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9人,追赃挽损案件44件,追赃挽损686.68万元,守护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钱袋子”。统筹活力和秩序,依法惩治各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企业利益的内部腐败犯罪3。监督立案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1件1人。积极总结深化办案成效助力企业建章立制,通过办理王某某等4人破坏易燃易爆设备案建立了咸安区输油管道保护联动机制,组织培训会进行案例宣传,促进形成社会共识,该案撰写的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持续做实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涉企虚假诉讼、虚假劳动仲裁等问题监督,我院“涉企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改革项目获省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三是守正创新,打造生态检察特色品牌③。扎实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上半年共办理关于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9件。刑事检察树立全链条打击理念,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案件9件,已批准逮捕16人、起诉9人。如办结的陈某某等7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加强与侦查机关协作配合,破解证据收集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彻查上下游犯罪,取得良好效果,该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公益诉讼检察助力打造“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20件。如开展古桂花树专项监督,本院向相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整改,已成功将其中一株有安全隐患的树木纳入市林业局2025年古桂复壮项目中,并与区法院就古桂花树保护达成共识,共同发出司法保护令。如去年办理的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今年依法判决并生效后,联合区法院、区林业局共同组织被告进行劳务代偿,进校为学生进行现身说法,入户开展非法捕捞、非法狩猎法治宣传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四是全程守护,构筑未成年人成长港湾。“零容忍”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依法逮捕7人、不逮捕2人,起诉13人、不起诉1人。牢固树立“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对未成年人犯罪逮捕4人、不逮捕17人,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6人、不起诉20人。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6次、联合相关单位宣讲2次、检察开放日活动1次。我院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17人,同比下降51.43%;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3人,同比下降13.33%。

五是标本兼治,构建矛盾纠纷化解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以“如我在诉”意识办理群众信访200件,做实件件有回复。抓实“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共排查出重点信访人2人、省院告急访2人、风险案件17件,按照“一案一台账、一事一方案、一人一专班”要求,重点、告急访已销号3人、风险案件已销号3件、矛盾风险初步化解6件。做优、做实检察入驻综治中心工作品牌,深入调研总结经验成效,撰写检察信息《咸安区院发挥综治中心定纷止争效能 打造青年干警信访能力“练兵场”》获省市两级检察长批示肯定。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做到从严与从宽相结合、治罪与治理相统一。经审查认定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126人,不捕率为52.28%。依法准确规范适用相对不起诉,对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决定不起诉60人,不诉率18.73%,提升办案效果、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三)深耕检察主职、做实法律监督,构建司法公正坚实屏障

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和影响力,以高质量检察履职促进法治、维护公益、捍卫正义。

一是推进刑事检察优化提升。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刑检工作会议精神,牢牢把握“两个回归”要求,以维护司法公正守牢法治底线。加强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撤案6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纠正12件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65件次,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案件10件。严守逮捕、起诉标准,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依法不批捕47人、不起诉4人,做到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深化“派驻+巡回+科技”刑事执行监督机制,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行为,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8份,维护“高墙内的公平正义”。

二是推进民事检察精准发力。积极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办理民事监督案件18。其中,办理裁判结果监督案件2件,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3件,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4件综合治理类监督案件1件,民事支持起诉8件。聚焦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等民生领域持续加强特定群体的司法保护,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如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8件,帮助追回农民工工资15.78万元。与咸安区司法局、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咸宁市咸安区总工会3家行政单位制定了《关于建立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机制。

三是推进行政检察双向监督。积极落实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受理各类行政案件9件。其中,依法办理行政审判活动2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5件,行政违法行为监督2件。如对区法院在办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中存在超期立案、未调查企业财产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法院及时受案,作出行政强制执行裁定,确保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及时落实、落地,维护行政、司法的公信和权威。

四是推进公益诉讼检察提质扩面。围绕安全生产、文物保护、英烈保护、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乱象等领域稳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办案力度。如办理解决了北伐汀泗桥战役纪念馆前污水直排、垃圾乱堆的问题。办理母婴护理机构食品、消防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规范了母婴护理机构的市场经营行为。发现并依法正在办理国土监察行政处罚案件中存在未缴纳耕地占用税案件。

(四)淬炼能力素质、深化检察管理,激活队伍建设创新动能

以开展“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聚焦队伍建设与业务发展双向赋能,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与办案质效实现双跃升。

一是深化检学研机制,提素能育典型创佳绩。抓实典型案例、优秀法律文书培育亮点工作和“办好2025年第一案”活动。组织开展“以党的创新理论说办案、讲工作”、刑事检察会议、庭审观摩评议活动、案例文书评比、“学员即教员”等活动15次,全方位提升干警案件审查、出庭公诉、政策运用等能力。形成3篇典型案例被省院采用,2名干警在全市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

二是坚持管办并重,强审查促快办优质效。全流程规范案件办理程序,大力推进实质化审查,克服程序了结、机械司法思想,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和法律适用关,树立规范意识、精品意识。严格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组织开展重点评查1次,随机评查2次,庭审评议2次,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整改。优化办案流程和程序监控,缩短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如在办理交通肇事、盗窃、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等简单案件时,推行“简案快办”模式,将平均办案周期从原来的24天缩短至15天。

三是锚定数字赋能,强应用推合作创成果。聚焦智能体建设、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应用和推广两大核心任务,上半年共计应用最高检平台模型29个,办理涉数字案件49件。推进与咸安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签订《数据共享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地化部署了“河流沿线生态保护-人工智能应用”公益诉讼线索发现智能体,5月中旬已经推送了第一批线索,目前正在办理中。已修改完善“未成年人矫治教育法律监督模型”,等待进行向高检院申报工作。我院违规违法借贷平台虚假诉讼法律监督模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汇编》。

(五)接受人大监督,提升检察公信,在接受监督中改进检察工作

牢记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始终在阳光下运行,为人民行使、让人民满意。

一是扎实做好专题汇报。向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报告上半年工作暨刑罚执行检察工作1次、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1次,高度重视调研组提出的反馈意见,逐条梳理、深入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反馈意见落地见效,不断提升相关工作的规范化水平。

二是重视代表建议落实。对区人大交办的3条代表意见专题研究,制定分工方案,主动与代表取得联系,听取代表意见,确保满意度100%。积极深化人大代表建议转化为检察建议,前往向阳湖镇代表联络站开展实地勘察工作2次、座谈会议2次,推动向阳湖镇宝塔社区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得到有效整改。

三是积极争取代表支持。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深入企业、单位走访省人大代表2次,采访省人大代表1人次,并形成个人专题报道报送到《检察日报》。邀请2名省人大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参加未成年人检察开放日和检察长座谈会,就农村学校普法问题、代表建议转化问题进行深入交流。邀请7名区人大代表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座谈会等活动,让代表更多的人了解、支持检察工作。

二、刑罚执行监督工作情况

(一)派驻检察室执法监督工作。2021年以来,驻所检察室秉持监督就是办案的思维,查办渎职案件线索立案1件2人并得到有罪判决,5名看守所工作人员和1名法院工作人员因违纪行为被追责处理,1名驻所医生被看守所辞退。针对监管场所出现混管混押、留所服刑、牢头狱霸等违法行为,向看守所制发书面纠正意见281份,制发检察建议24份,其中针对食品药品、监区设施等问题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份,针对“捎买带”、违禁违规品流入监区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7份,均被采纳。

(二)罪犯交付执行刑罚监督工作。2021以来,共计监督咸安区法院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的罪犯51人、咸安区看守所余刑三个月以上未及时交付监狱执行刑罚的罪犯共143人、咸安区看守所因病拒收判处实刑罪犯2人、公安机关未及时抓捕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罪犯6人。在监督的同时,对执法司法人员因违法办案、玩忽职守等原因造成罪犯未交付执行的,依法建议有关单位问责处理。我院还对判处缓刑人员交付执行情况持续进行监督。

2021年,我院对2013年以来咸安区法院判处的1885名缓刑人员交付执行情况进行清查,发现未依法交付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社区矫正对象1人,向区法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区法院认真对待检察监督意见,2022年至今,再无未依法交付执行导致社区矫正对象漏管的情况。

(三)社区矫正执法监督工作。2021年以来,我院通过建立“日常+巡回+大数据排查”的检察工作模式,对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及辖区13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法律监督。2021年至今,共向区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局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609份,制发检察建议29份,纠正脱管、漏管41人,建议社区矫正机构提请撤销缓刑收监执行10人,暂予监外执行收监执行1人。2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因为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涉嫌违法违规,我院依法向区司法局移送相关线索。

2021年以来,我院通过召开座谈会、听证会、制发检察建议等方式,监督和建议社区矫正机构对14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批准经常跨县、市活动的申请。如2024年,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在经常性跨市、县申请审批通过后,经营活动得到极大的便利,生产经营规模迅速扩大,取得良好效果,得到检察日报的宣传报道。

(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2021年以来,我院紧盯财产刑交付、立案、执行、终本等关键环节的时间节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各项专项活动的部署,对终本、终结、中止的案件开展实质化审查工作。共计向咸安区人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275件,制发纠正违法类检察建议11件,均被采纳。

2022、2023年,在落实两高联合开展的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和执行检察专项活动”和“雷霆2023职务犯罪判决财产性判项执行专项检察活动”中,共监督发现37件财产性判项执行案件,其中未依法移送立案31件、执行期限超期案件1件、移送立案不当1件、终结执行不当4件。监督法院对4件违规终本的罚金刑执行案件重新恢复执行程序,执行到位金额51.1万元。

2024年,我院在落实“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专项活动”中,对2020年以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案件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检察。经调查核实,根据案件不同情况向咸安区人民法院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2份,制发检察建议5份,通过督促法院重新恢复执行程序,执行到位金额70.2万元。

(五)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工作。2021年开展的“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整治工作”中,我院对1990年以来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数量进行清查,共计清查了咸安区人民法院裁定的57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0件减刑案件和9件假释案件,以及由咸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呈报的3件减刑案件。经核查后,对于咸安区人民法院决定的12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存在程序违法的情况以及1件应被收监执行的暂予监外执行案件,书面提出了监督意见。对咸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提请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的3件案件,针对社区矫正管理局在提请减刑过程中存在的违法问题,依法向咸安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制发1份检察建议书和3份纠正违法通知书。

2021年以来,我院对暂予监外执行监督案件开展实质化审查,共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审查案件11件,提出纠正意见7 件,监督意见均被采纳。监督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暂予监外收监执行建议2件,共计2名被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被收监执行。

(六)深化强制医疗执行检察工作。2022年,咸安区检察院在实地走访当时承担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湖北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的过程中,了解到该院存在经费没有保障、地点没有规定、人员没有配齐的问题。同年8月20日,由咸宁市政法委、市检察院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等六家市级单位共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强制医疗执行工作的通知》。近年来,针对强制医疗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制发书面纠正违法通知2份、检察建议4份。咸安区检察院针对强制医疗机构在医疗和监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来“分区管理、分级治疗”的整改意见,并制发了《检察建议书》。2025年4月15日下午,由市委政法委组织,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等有关单位对强制医疗机构进行了现场考察,并在湖北省科技学院附属第二医院召开了强制医疗场所调研工作会。通过此次调研,该院已完善了强制医疗病区,十八名被强制医疗人按我院的整改要求,落实“分级治疗、分区管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的更高要求期待相比,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一是以检察履职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针对性、实效性仍需提升,在立足职能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上还需拿出更多实招;二是法律监督还有短板弱项,监督不力、质效不高等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抓实案件质量、抓好队伍管理仍需不断探索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在深化政治建设上持续加力。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持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持续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健全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

(二)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再立新功。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以法治手段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结合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着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开展助力长江大保护专项检察工作,助推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三)在保障民生民利上彰显本色。持续加强就业、社会保障、医药卫生等民生热点领域法律监督,持续加大妇女、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保护。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入推进检察信访工作法治化,大力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促进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深化做实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

(四)在做好法律监督上体现担当。扎实开展“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做实刑事检察基本职能、拓展民事检察履职空间、履行好行政检察双重责任、健全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规范体系,依法稳慎推动检察侦查工作走稳走实。

(五)在强化队伍建设上树立形象。完善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机制,一体提升检察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能、职业道德素养。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集中整治违规吃喝专项行动,常态化抓好“三个规定”执行,拓展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

新时代检察事业的发展进步,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关键在于区委坚强领导,在于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半年,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扬“拼抢实”作风,坚持稳中求进、守正创新、狠抓落实、事争一流,以更高定位、更高标准、更高要求做优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努力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安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附注:

相关用语说明

 

①“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活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围绕省委将2025年作为全省“干部素质提升年”的决策部署,结合检察机关职责,将2025年确定为全省检察机关“干部素质和办案质效提升年”。

②“7·17”专案:2024年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采取常态化挂牌督办工作机制,各属地办理的涉缅北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系列案件。

③打造生态检察特色品牌:根据咸宁市人检察院打造亮点、品牌建设工作部署,咸宁市人民检察院着力打造“生态咸宁·检察同行”检察品牌,将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确定为试点院,打造“绿映咸安·检绣山水”生态检察品牌。

④“办好2025年第一案”活动:为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一体抓好“三个管理”,按照市院统一部署,将全体检察官2025年1月1日起受理并承办“第一案”作为典型案件办理,实行“首案必评”机制。并将办好“第一案”活动中的成效经验推行到后续办案中。

 

 

 

 

 

 

 

 

 

 

 

 

 

 

关于接受郑奇明同志请求辞去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决

 

根据郑奇明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郑奇明辞去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五十六条的规定郑奇明同志辞去代表职务后,其担任的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相应终止。报区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717

 

 

 

 

 

 

 

 

 

关于推选周和平同志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

代理主任的决定

2025717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条和《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工作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经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名,决定推选周和平同志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关于补选人大代表资格审查和代表变动情况的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将补选黄佐财等同志为咸安区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和代表变动情况报告如下: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应有代表266名,截止2025年6月20日,实有代表256名,因辞职被接受等原因缺额10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第35次主任会议决定分别在双溪桥镇、高桥镇、大幕乡和马桥镇补选代表5名。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经区委研究同意:黄佐财双溪桥镇第七选区正式候选人;镇铁桥为高桥镇第六选区正式候选人;丁玲大幕乡第选区正式候选人;陈传高为高桥镇第三选区正式候选人;潘奔为马桥镇第一选区正式候选人。

根据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5710双溪桥镇、高桥镇、大幕乡、马桥镇对上述候选人依法进行选举,黄佐财、镇铁桥、丁玲、陈传高、潘奔当选为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区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本次补选黄佐财5代表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提请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予以确认。

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确认黄佐财5位同志的代表资格,并接受郑奇明辞去区六届人大代表职务后,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260名,缺额6名

 

 

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5年7月17日

关于召开咸宁咸安区

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的决定

2025717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通过

 

咸宁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次会议决定:咸宁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于2025721日22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选举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选举咸安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任免名单

2025717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免去:

姚亚洲的咸安区商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王琛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陈冰锋为咸安区商务局局长。

任命:

高源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关于接受杨钱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2025717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杨钱同志的辞职请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三十二第一款规定,咸安区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717日决定,接受杨钱同志辞去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报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名炎    王红波                      吴会平    余志前    余晓茹    邹孔辉    张浩业    陆才国          陈剑兰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柯其河    饶耀华    洪声科                      镇常铭

 

 

 

 

 

 

 

 

 

 

 

 

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

 

2025721咸安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预备会议通过)

 

1.选举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

2.选举咸安咸安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会议公告

1号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722选举黄佐财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区长

现予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主席团 

2025722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

会议公告

2号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722选举陈传高、潘奔为咸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现予公告。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主席团 

2025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