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议程…………………………1
咸安区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司法建议工作情况报告………………………2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14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22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30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32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议程…………………………33
关于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34
关于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47
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50
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60
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70
关于批准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74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75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76
关于接受陆有山同志请求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77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78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79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评议工作受评单位履职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80
咸安区教育局………………………………………………………………………90
咸安区司法局………………………………………………………………………98
咸安区林业局………………………………………………………………………107
咸安区统计局………………………………………………………………………115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
咸安区应急管理局………………………………………………………………128
咸安区交通运输局………………………………………………………………133
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142
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149
咸安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167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71
关于接受方兆淼等同志请求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172
关于补选胡小军等同志为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173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174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议程
2024年7月17日
1.学习传达《关于转发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人大代表网络行为的要求〉的通知》;
2.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司法建议工作情况报告;
3.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
4.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咸安区人民法院
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司法建议工作情况报告
咸安区人民法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我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司法建议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24年上半年,区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工作部署和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扣公正与效率目标,重塑管理理念、优化工作机制、变革审判管理、锻造司法能力,全院干警承压奋进,克难前行。受理案件10746件,结案8714件,结案率81.1%,位列全市法院第一,人均结案207.48件,同比上升23.2%,为咸安“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服务大局,以实干担当助推高质量发展
依法惩治犯罪。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受理刑事案件564件,同比上升25.23%,审结459件,同比上升35.4%。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审结职务犯罪5件5人。从严从快审理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①,判处有期徒刑14年,助力足球领域正风肃纪。硬核打击整治电信诈骗、养老诈骗,依法惩治帮信、诈骗等侵财类犯罪100件134人,切实守护人民群众“钱袋子”。审结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件176件,保障公共安全。依法严惩各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24件28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调处民事纠纷。准确把握民法典精神,以“如我在诉”意识办好每一起民生案,受理民事案件5407件,结案4618件。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48件,守“小家”和谐、护“大家”安定。协同妇联等单位运用家事调查、调解等机制,联动化解婚姻纠纷。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件,家庭教育令11件。审结劳动争议等案件270件,化解企业与职工的矛盾纠纷。贯彻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方针政策,审结房地产纠纷案件499件,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化解行政争议。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并重,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61件,同比上升12.6%,结案135件,同比上升48.35%。加强府院联动,成立咸安区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室,通过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实现源头“联动防讼”、诉前“联治减讼”、诉中“联调化讼”、诉后“联合息讼”。创新行政案件圆桌审判方式,积极落实首长出庭制度,让老百姓“告官能见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出声”,区直行政机关首长出庭率为100%。创新非诉执行案件正面清单②,提高行政非诉审查工作效率。妥善调解浮山街道办事处行政行为及行政赔偿案,实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全力执行攻坚。巩固完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大格局,受理执行案件4573件,执结案件3488件,执结率76.3%,执行到位金额1.2亿元。开展2期“荆楚雷霆”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执结涉民生案件标的934.6万余元。依法拘留64名被执行人,移送拒执罪1件,增强司法震慑力。发挥信用联合惩戒机制作用,发布执行悬赏公告14件涉及13人1企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476人次,限制高消费872人次,让失信者寸步难行。建立“执前保全+执行和解”③执行案件新模式,将执前保全、执前和解、繁简分流、分段集约、团队化工作机制紧密衔接,执行案件结案平均耗时比去年同期缩短32天。
二、优化服务,以能动司法助力法治营商环境
聚焦“降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更有力。全省首家出台“涉诉双免保”制度④,对相关部门确定的优质企业,在申请诉讼保全时免予提供担保,被申请保全时可免予被保全,将企业的“需求清单”转化为法院的“履职清单”。积极开展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⑤,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办案方式,全面施行涉企案件保全阅核机制⑥,尽力减轻办案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对涉企案件实施减半收费,惠及市场主体525家企业,减负金额共计325万元。施行胜诉即退费制度,入选全市十大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积极引导涉诉企业通过人民调解、行业调解方式解决纠纷,今年以来,以调解撤诉方式审结涉企案件数占总办案数的50%以上。
聚焦“优服务”,保障企业发展更精准。坚持能动司法,以法治“微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大气候”。积极开展“执前调”+“案后访”工作,在执行立案前督促企业自动履行,避免企业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的诸多不利影响;执行后对企业进行回访,及时掌握企业经营状况,提供法律咨询,提升企业依法经营水平。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⑦,推动营造诚信经营的市场环境。在市区两个经济开发区设立法律服务站,为园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指导服务,增强企业防范风险能力。健全完善院、庭长联系企业制度,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宣传活动,帮助企业有效规避风险。
聚焦“提质效”,维护企业权益更便捷。组建企业买卖合同审判团队,提升买卖合同纠纷审判质效,维护交易安全和交易秩序,一审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了77.37天。深化府院联动,和区住建、交通、税务等部门完善协作机制,在执行、破产、行政审判等领域畅通涉企资产处置渠道,加速案件办理。在全市率先成立执破融合中心⑧,推进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功能融合,实现债务集中清理、要素资产盘活、执行质效提升、营商环境优化,今年已对19家严重资不抵债的被执行企业启动“执转破”程序。审结咸宁三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423万余元职工债权全部清偿。
三、为民司法,以为民情怀守护高品质生活
做优诉讼服务。畅通网上立案、现场立案渠道,提高立案申请审查效率,符合立案条件的,做到1日内登记立案。强化信息化技术深度运用,大力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模式改革,全面推行智能庭审语音识别系统,推动电子卷宗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系统带动提升“智审”水平。实行审判质效精细化管理,切实提升审判质效,一审平均办案时长缩短近50天。在全区乡镇、村布设“乡村e法官”⑨,为群众提供“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全天候服务。大力推行小额诉讼审理程序,快速审理事实清楚的简单金钱给付案件,减轻当事人诉累。
服务基层治理。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共委派委托两级调解中心案件1314件,结案1212件,调解成功584件。推进“总对总”多元解纷,同总工会、工商联、金融监管局等单位建立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探索“法院+司法+公证”协同模式⑩,携手发挥行业专业调解优势,努力把各类纠纷化解诉前。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双溪法庭四分之一的案件在诉讼前端解决,马桥法庭收案数同比下降30%,汀泗法庭案件调撤率达55.13%。扎实开展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活动,69名干警进村入户,排查矛盾纠纷65起,解决民生实事26件。
讲好法院故事。落实普法责任制,坚持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普法活动,现场为群众答疑解惑。开展“屋场夜话”“法治夜校”“巡回审判”23场次,重点围绕维护土地权益、防范电信诈骗、反家暴、反高额彩礼、未成年教育保护等主题,向居民以案释法。选派21名干警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校园普法活动23场次,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打造新媒体宣传平台,以微信公众号为主阵地,及时发布法院工作动态、法治信息、司法案例等,传播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半年来,在中国网、人民法院报、湖北日报、荆楚网、咸宁日报等各级媒体发稿114篇,传递司法“烟火气”。
四、从严治警,以从严管理锻造高素质队伍
掌稳思想之“舵”。牢记人民法院首先是政治机关,自觉用法治力量捍卫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念凝心铸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制度,组织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持续打造4个特色鲜明的支部品牌,建设党建品牌矩阵,以组织变革实现能力重塑。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压紧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划动能力之“桨”。聚焦干部培养,紧扣能力提升,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事业为上,有序开展法官等级晋升、干警择优选升等工作。把司法能力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组织干警参加人民法院大讲堂、专题业务培训62场次。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完善青年干部培养五年规划,建立青年干警导师制度,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将新招录法官助理和新入额法官首先安排到人民法庭锻炼,让其在经风雨、见世面中壮筋骨、长才干。持续打造“青年铁军”文化品牌⑪,做强“桂竹法韵”青年读书会,组织三期青年大讲堂,着力提升青年干警专业素质和文化素养。
坚定廉洁之“锚”。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组织集中学习4次、交流研讨2次、旁听庭审6次,党组书记和4名党支部书记讲纪律党课,切实增强党员干警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和抵腐定力。健全四类案件监管规则,落实院庭长监管阅核制,防止法官“有权任性”。坚决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把管住“案”作为管住“人”、治好“院”的落点。扎实开展政法干警“双评”活动,主动接受社会评议。畅通信访渠道,落实院长接待日制度,处理来信来访事项44件,做实“有信必复”。
近三年司法建议工作情况
近三年来,咸安区人民法院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立足审判职能作用,坚持审理与治理并重,持续做好审判“后半篇文章”,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为社会综合治理“把脉开方”,做实“抓前端、治未病”,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切实以“审判之力”助推“社会之治”。2021年以来,共制发司法建议35件,回复率和采纳率均为85.71%(其中有5件为本月发出,尚在回复期内)。
一、司法建议工作及成效
围绕发展大局,做好司法建议工作。自觉聚焦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以高质量司法建议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际华香城滑雪馆自2023年进驻以来炒热咸安冰雪经济,但相关人身损害纠纷也随之而来,案件数量不断上升。咸安区法院认真梳理分析涉冰雪运动纠纷案件,组织法官深入研究,及时向相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引起企业高度关注,认真整改安全保障义务、滑雪者培训、救援、场地设施维护和管理等方面存在隐患和问题,保障了咸安冰雪经济健康发展。三年来,法院就城市建设、环境保护、房产管理等领域发出司法建议8件。
坚持问题导向,发挥司法建议功能。针对基层治理薄弱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因案因类精准提出司法建议。2022年,咸安区法院在审理公租房租赁合同纠纷中发现合同签订不规范、租金缴纳不到位、擅自转租或不实际居住等现象,从公租房管理措施、住户资料登记、欠付租金追讨等方面作出风险提示,发出司法建议。咸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此高度重视,全面开展清查清退工作,建立公租房失信人员档案,修订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公租房小区,将弄虚作假、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问责,全面规范了公租房管理。该司法建议被省法院评为全省法院优秀司法建议。三年来,针对校园安全管理隐患、高额彩礼治理、家暴维权取证难等方面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12件。
突出工作效果,以建议促纠纷化解。将司法建议融入矛盾化解,通过司法建议的精准、科学、合理运用,促使矛盾纠纷顺利化解。2023年,咸安区法院主动介入市应急管理局与玉砂工艺玻璃咸宁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争议,通过深入走访了解到,安全事故发生后,玉砂工艺玻璃咸宁有限公司在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通过借钱、变卖半成品等方式凑齐资金,竭尽所能做好死亡员工的赔偿善后工作。针对行政处罚罚款无法一次性缴纳的问题,咸安区法院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提出延期缴纳的司法建议,市应急管理局积极回应,同意了该公司延期缴纳行政处罚罚款,将一场可能发生的行政诉讼化解于无形,该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刊登转载。
二、司法建议工作存在的不足和改进措施
一是缺少整体工作规划。当前咸安区法院的司法建议均由承办法官根据办案情况自主完成,院内各部门间缺少协同配合,没有明确的工作规划和要求,限制了司法建议质量的进一步提高。二是效果有待提升。有的司法建议存在内容缺乏可行性、建议方式单一等质量问题,有些单位虽然进行了书面复函,但并未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整改,加上法院回访不够及时,导致建议落实效果不尽理想。
针对以上问题,咸安区法院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司法建议工作作出整体规划,明确司法建议的性质、跟踪落实机制等内容,并探索以合理方式纳入考评体系,切实推动司法建议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进一步提高建议质量,丰富司法建议类型,从个案式的司法建议向普适性的类案司法建议、综合性司法建议过渡,推动司法建议向深层次、综合性发展。进一步强化跟踪回访,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减少被建议单位的对立情绪,督促其积极整改,同时总结不足,为今后提出更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建议打好基础。
2024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2024年下半年,咸安区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能动司法,狠抓提质增效,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在强化党建统领上下功夫。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能动履行好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审判责任,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工作安排以及上级法院工作要求在咸安区法院不折不扣落地见效。持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二是在精准服务大局上下功夫。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严厉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加强行政审判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加强府院联动,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实质化解。抓实影响评价指标问题的整改工作,多措并举为企业降本增效,确保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稳步提升。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充分发挥“积极拯救”和“及时出清”功能。
三是在践行为民宗旨上下功夫。以“如我在诉”理念,妥善审理各类民生案件,强化民生领域司法保障。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荆楚雷霆”专项执行行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深化诉源治理。深入开展“一下三民”活动,推进共同缔造,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活动,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裁判文书说理与判后答疑,防止就案办案,做到情理法融合。
四是在狠抓执法办案上下功夫。以新的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工作指引,紧盯短板弱项,着力优化案件比、上诉率、平均结案时长等质量指标。加强审判效率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督管理责任,最大限度保障案件在法定审限内审结。针对承办人办案能力不足制约效率提升的痛点,通过进一步加强导师制培养、院庭长指导、以及召开法官会议、提交审委会讨论等方式,为案件办理找思路、定方向。探索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进一步释放审判效能。
五是在强化自身建设上下功夫。健全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培养机制,提升干警在审判执行、政策运用、风险防控、群众工作等方面的能力。抓实法院全员考核,激励干警担当作为。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健全从严管理监督体系,狠抓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等铁规禁令,努力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铁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下半年,区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忠诚履行法定职责,振奋精神,开拓进取,努力推动咸安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再上新台阶,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答卷。
附注:
部分用语说明
①中国足球协会原常务副秘书长兼国家队管理部原部长陈永亮受贿、行贿案:陈永亮在任中国足球协会裁判办工作人员、中超联赛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要职期间,肆意滥用权力,对俱乐部赢得比赛、调整场地,球员入选国家队、免除处罚等各项请托有求必应,非法收受20多个俱乐部、地方足协及个人给予的人民币总额高达1934.444万元,先后四次向时任中国足协党委书记于洪臣行贿,行贿金额共计人民币90万元。
②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审查正面清单: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的案件,区法院通过发布“审查正面清单”,明确非诉行政案件的法院审查标准,指导行政机关严格规范执法程序,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升。
③执前保全+执行和解:对于可能申请执行的案件,在执行立案前对相关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与申请人和解,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④“涉诉双免保”制度:对于经政府相关部门、行业协会等认可,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好纳税记录和企业信用的优质企业实施“涉诉双免保”,优质企业作为原告起诉时申请财产保全不再要求提供担保财产,可以直接办理财产保全;作为被告时,对于低于50万元金额的保全申请,在不构成“生效法律文书难以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免予被采取保全措施。对于保全金额高于50万元的,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担保部门出具保函后,可以不再采取实质性保全措施。
⑤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双向分级”评估制度:在立案、保全、审理、执行等环节,实行企业和法官双向分级评估,既分析评估涉案企业生产经营可能受到的影响,也评估涉案企业对案件处理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预期经济效益,并将司法活动影响划分为红、黄、蓝三级,对应严重、较大、较小程度,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符合企业生存现状与发展需要的司法措施,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
⑥涉企案件保全阅核机制:以保全裁定文书为抓手,重点审核财产保全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是否超标的、超范围保全、保全措施是否适当、申请人是否提供担保、是否进行经济影响评估。保全标的在200万以下(含200万)的案件由庭长阅核,200万以上500万以下(含500万)的案件由分管院领导阅核,500万以上的由审管办审核后报院长阅核。
⑦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咸安区法院与区发改局、市监局、金融办、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涉民营企业案件自动履行后信用修复激励机制的实施方案》,通过建立信用修复奖励机制,将自动履行与提升信用评价相挂钩,定期将诚信履行名单推动至市场管理、税务等部门和金融机构及信息共享平台,使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企业获得相应社会信用评价。
⑧执破融合:通过理念融合、资源融合、工作融合、措施融合、流程融合、效果融合、考评融合,打破执行与破产程序壁垒,充分发挥执行程序“强制性”与“信息化”优势以及破产程序“保护”与“出清”功能,以破促执、以执助破,形成债务集中清理工作大格局。
⑨乡村e法官:通过“一屏一线一终端”提供“服务不打烊、便民零距离”全天候服务,让人民法庭法官第一时间“出现”在法官工作室或诉讼服务站,就地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基层群众参与诉讼活动的时间成本,让人民群众真正享受到“家门口”的司法服务。
⑩“法院+司法+公证”协同模式:公证机构根据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担保人的申请,对符合条件的债权文书通过公证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若债务人没有按照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司法+公证”协同模式作为一种有效的纠纷预防机制,不仅增强了对违约方的法律震慑,同时也降低了债权人在维权过程中的风险和成本,显著减少了案件进入诉讼阶段的可能性,有助于一次性解决纠纷。
⑪“青年铁军”文化品牌:以汀泗桥、贺胜桥战役叶挺铁军精神为引领,通过开展“桂竹法韵”读书会、实施“青蓝结对·导师帮带”计划、模拟庭审、文书竞赛、调解技能比赛、论文征文比赛等活动,培育“青年铁军”文化品牌,努力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过硬、敢打敢拼、攻坚克难、爱国爱民的青年干警队伍。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检察建议工作情况报告
咸安区人民检察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报告2024年上半年工作暨检察建议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
2024年上半年,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贯彻区委和上级院部署,锚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持之以恒抓落实、求极致、强作风,加快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努力为咸安建设“四个首善”之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为牵引,坚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充分履行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责任。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03人、起诉486人,持续打击“盗抢骗”等多发犯罪184人、寻衅滋事24人、故意伤害20人、故意杀人4人,形成有力震慑。
二是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批捕起诉毒品犯罪6人。与法院开展工作交流1次,联合咸安、温泉公安分局召开座谈会1次,学习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关于在办理涉企、涉毒刑事案件中加强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的通知》,着力提升办案质效。
三是深入推进诈骗犯罪打击整治。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网络法治工作的意见》,批捕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33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54人,诈骗类案件33人,追赃挽损244.7万元。
四是积极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70人、不诉71人、建议适用轻缓刑452人,适用羁押必要性审查30人,认罪认罚适用率90.88%。探索开展认罪认罚案件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工作,依法安排犯罪嫌疑人参加社会公益服务活动。着力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邀请市律协、市检察院等开展工作座谈会1次。
二、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牵引,全力服务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依法稳妥审慎办理涉企案件。受理涉市场主体审查逮捕案件29件41人,不批准逮捕22人;受理审查起诉案件45件73人,不起诉7人;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3件3人。在办理一件企业骗取贷款案中,针对咸宁农商行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该行制发检察建议,已整改回复。
二是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依法向公安机关发出涉市场主体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7件次,提前介入1件,督办公安机关撤销涉企挂案1件。对8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罪犯的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受理涉市场主体控告申诉信访件5件,并依法办理。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涉市场主体检察公开听证16件次。
三是稳步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向上级院申报启动祝某某等4人4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李某某帮信案第三方企业合规2件。针对今年省院已批复的涉嫌串通投标一案4企,前往湖南长沙、岳阳开展企业合规工作。
四是落实常态化服务企业各项工作。结合“一下三民”“平安咸宁全域提升”“普法宣传”“遍访企业解难题”活动,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将全区50家重点企业清单印发至各部门,便于在办案中把握,做到心中有数。确定10家重点企业由院领导包保,已走访企业14人次、解决问题1个。
三、以“流域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为牵引,助力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
一是注重行刑衔接,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等流域治理类审查起诉案件5件8人,其中提起公诉7件9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件2人。对犯罪嫌疑人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未实施生态修复,也未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2人。
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有力工作机制。与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制定《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的实施方案》,联合执法巡查河湖库现场,督促有关部门和责任单位整改。4月25日,根据市人大专题调研工作要求,专题汇报近三年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
三是充分运用全省检察机关交叉巡回检察工作成果,开展斧头湖流域专项治理工作。5月24日,组织区住建局和8个乡镇开展座谈磋商,运用磋商方式厘清各单位职责,对部分问题较多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同时,筹备咸安区、嘉鱼县、江夏区公检法9家单位联席会,进一步落实专项治理工作。
四、以“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为牵引,用情做好民生检察保障
一是聚焦保就业保民生能动履职。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虚假招聘等违法犯罪,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2件2人,办理涉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案件6件,追回劳动报酬8.8万余元。注重提供对弱势群体司法保障,对因案致贫困难群众应救即救、应救尽救,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件,救助金额22万元。认真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与咸安区福利院联合开展不起诉犯罪嫌疑人志愿服务试点活动。开展安全生产领域立案监督专项工作,常态化参与区安全生产事故调查2起,监督行政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安全生产案件1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积极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向涉案企业制发安全生产类检察建议3份,已整改回复。
二是着力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和“教育、感化、挽救”方针,依法对未成年人犯罪人批准逮捕11人、不批准逮捕23人,起诉10人、不起诉22人。立足办案推动源头治理、协同治理,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娱乐场所、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专项检察监督活动2次。15名检察官、检察官助理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25次、发放宣传资料5400份、处理学校涉法事件5件。联合区司法局、教育局举办“咸安区未成年人法治手绘作品”征集活动1次。专题向区委汇报近三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1次。
三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受理群众各类信访件174件,均在七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围绕实质性化解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包案化解制度,努力让矛盾化解“止于至善”。落实“应听证尽听证”,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加公开听证案件21次。
五、以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发展为牵引,确保公平正义落到实处
一是做优新时代刑事检察。监督公安机关立案6件、撤案91件。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书面纠正27件次,发出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113件次,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案件13件。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件。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书面提出纠正55件,对监外执行和社区矫正监管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52件次,财产刑执行检察核查罚金刑43人,书面提出纠正95件。
二是做强新时代民事行政检察。办理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件5件、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7件,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件,综合治理类监督案件3件。办理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案件6件、行政非诉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件、综合治理类监督案件2件。
三是做好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保护、生态保护、安全生产等领域问题,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46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1件已起诉至法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已起诉至法院。通过检察建议督促多家行政机构共同开展校外托管机构专项整治,4月16日至17日,联合区教育局、区市监局、区消防大队对全区537家校外托管机构开展抽查,推动全区校外托管机构规范经营。
四是稳步推进检察侦查工作。强化对案件的实质性审查把关,开展自行补充侦查302件次。充分履行检察机关惩治腐败犯罪职能,受理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4件5人,提起公诉3件4人。对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立案查处2件3人,达到办理一案震慑一片的约束效果,构筑依法依规司法的检察防线。
六、以“加强新时代检察队伍建设”为牵引,推进检察工作能力现代化
一是切实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党组专题学习1次、全院干警集体学习10次、检察长讲党课1次、支部书记讲授党课3次,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1次。抓牢抓实清廉机关建设、“三个规定”落实、检察人员违反“禁酒令”和“酒驾”“醉驾”等突出问题整治专项活动。以案为鉴,系统学习了《关于田某严重违纪违法案及教训警示》、《2021年来全区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例的通报》。
二是深化落实检学研一体化机制。常态化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44次,集中开展“以法思辩 法理争鸣”辩论赛1次、“学员即教员”活动3期,组织公检法交流座谈2次。持续开展“青蓝结对·导师帮带”能力素质提升工作,选派4名班子成员与7名新录用公务员结为师徒,充分发挥“传帮带”优良传统。注重青年干警轮岗和“AB岗”实践,安排22名青年干警到12309检察服务中心轮班接访,组织17名青年干警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值班。引他山之石谋发展之策,组织人员前往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检察院考察学习。
三是深入推进数字检察工作发展。深入落实省市院决策部署,制定数字检察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工作推进会,以“数字革命”驱动新时代法律监督提质增效。本院2023年研发的“违规违法借贷平台虚假诉讼类案法律监督模型”今年已在最高检法律监督模型平台上架,并推广应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律监督模型”设计思路,获省院立项,正在研发。“取保候审保证金处理”法律监督模型,在组织人员采集模型所需基础数据和建设中。
近三年检察建议工作情况
近年来,咸安区人民检察院狠抓检察建议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力发挥了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的重要作用。2021年以来,共制发检察建议329件,回复率97.56%,采纳率96.3%。
一、检察建议类别及成效
一是再审检察建议注重精准监督。共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3件,回复率92.3%、已回复的采纳率100%。2023年9月,本院在办案中发现“垫富宝”系列涉借贷平台案件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经调查,垫富宝公司未取得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颁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超出其经营范围,据此向区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最终法院作出再审裁定。
二是纠正违法检察建议注重强化监督效能。共发出纠正违法检察建议50件,回复率96%,已回复的采纳率97.9%。2023年8月,本院在办理“624”专案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存在侦查取证程序违法或瑕疵、内务管理疏漏、部分民警怠于履职或违法违纪问题,分别向两个公安分局送达检察建议,公安机关均采纳并整改。
三是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注重主动延伸监督触角。共发出公益诉讼检察建议212件,回复率98.6%、已回复的采纳率99.5%。2022年6月,针对咸安区古桂花树生长环境堪忧、保护意识淡薄、管护资金短缺等方面的问题,向区林业局送达检察建议,该局整改后,有效改善了我区古桂花树生长环境。
四是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注重诉源治理。共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52件,回复率96.1%、已回复的采纳率98%。2022年5月,在办理涉及消防安全的20件公益诉讼案件中,发现区应急管理局在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制度不完善、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不够严格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建议该局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开展一次规章制度落实情况对照检查活动。该局采纳检察建议,与消防救援大队共同探讨、建立互联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应急消防管理体系。
二、存在的不足和意见建议
经对本院已发出的检察建议情况进行分析,总体情况较好,但仍然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干警思想认识有待强化,开展检察建议工作积极性不强;二是协作配合机制有待完善,以致后续回复不及时、整改效果不理想;三是支持保障机制有待健全,目前仅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具有引发后续诉讼程序的效力。下一步,本院将从以下方面继续加强检察建议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检察建议质量。在制发检察建议时要深入调查核实,既查清被建议单位存在的问题,又找准法律政策依据,必要时征求相关专业领域部门和人员的意见,有针对性提出切实、可操作的建议,确保检察建议的精准性、专业性、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提升检察建议实效。主动与被建议单位取得联系,注重发前沟通和发后跟踪,决不能“一发了之”,积极协助并完善整改措施,了解落实进度,使检察建议顺利“落地”。
三是健全保障机制,确保检察建议刚性。进一步加强人大常委会执法司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贯通协调,探索建立代表建议与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增强监督工作合力,切实推动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
下半年,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将更加充分履职、能动履职、忠诚履职,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思想引领不动摇,推进党纪学习成果转化。加强机关党建不止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常态长效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等融入党建活动,教育引导检察人员深入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理念。做实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的成效体现在提升办案境界和办案质效上。
二是坚持专项工作带动,践行司法为民初心使命。持续保持专项工作韧性,巩固深化前期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机制,继续把专项工作作为年度重点项目,推动三个专项工作走深走实。努力打造专项工作亮点,因地制宜、因地施策开展“小专项”,通过“小切口”推动解决社会治理的“大问题”。
三是坚持聚焦主责主业,推进法律监督现代化。突出问题导向,把握工作重点,精准发力、补齐短板,推动以“四大检察”为主体框架的各项检察职能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深化机制落实,加大外部沟通、内部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项机制在强化法律监督工作中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四是坚持正确工作导向,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以深化落实办案影响、风险研判机制为抓手,以“三个善于”为目标提升办案境界,做到实体正义和程序正义并重、“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树牢“检察产品”意识,突出检察业务管理,强化评价指标的统计、分析、研判功能,切实发挥好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的指挥棒作用。
五是坚持勇于自我革命,锻造过硬检察铁军。深化落实检学研一体化机制,统筹推进“教学练战”等各项工作,紧盯履职需求广泛开展精准定向培训。树立选人用人正确导向,着力加强班子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更新思想理念,提升履职能力。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维护好检察机关良好的政治生态。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
实施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下简称《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目前,咸安区在册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1.74万人。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和省、市工作要求,2018年11月咸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挂牌成立,按照 “五有”标准(“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保障”),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205个,实现了服务保障体系全覆盖。核定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一办三股(办公室、优抚股、移交安置股、秘书股)行政编制8名,下设3个事业单位(区光荣院、区烈士陵园管理处、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事业编制29名,各乡镇(街道)服务站分别核定事业编制2名,每年保障工作经费2万元。根据机构改革方案,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职能并入到党群服务中心。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由党组织书记兼任站长,“两委”班子成员兼职1名工作人员。为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成立了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退役军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考核机制,将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内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主要做法
自《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以来,我区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广泛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将《退役军人保障法》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利用“八一”建军节、“宪法宣传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活动,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群众咨询。在政府网站、云上咸安等平台,开设《退役军人保障法》学习专栏,推送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解读,并对“兵支书”“兵教师”“最美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先进典型进行了广泛宣传报道。组织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定期开展《退役军人保障法》的专题学习,邀请法律专家进行详细解读。加强对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工作人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进行了专题培训,提高对《退役军人保障法》的知晓率和理解度。
(二)落实就业安置政策,促进稳定就业
1.做好退役安置工作。按照“妥善安置、合理使用、人尽其才、各得其所”的原则,积极推动“阳光安置”方式。三年来,共接收安置安排工作退役军士20名,安置率达到100%,回访满意率100%,军转干部安置在行政岗位、退役士兵均安置在事业单位。为19名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发放了待安置期生活补助、缴纳了待安置期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费共计23万余元。为468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543.57万元。为985名符合社保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军龄社保补缴手续。为35名符合医疗保险接续条件的退役士兵办理军龄医保补缴手续。
2.强化就业创业与教育培训。积极探索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新路径,依托社会资源,发挥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帮手”功能,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开辟新天地。一是民营企业帮扶。打造兴安集团退役军人就业培训基地,成立全市首家民营企业退役军人服务站;创办湖北天碧再生资源有限公司退役军人孵化器,服务全区退役军人。二是提供专家指导。推行导师库建设,组织专家上门巡诊,帮助解决创业过程中实际困难。发挥本土退役军人专家人才库作用,聘请省自规厅退休干部陈大才担任全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目前,全区共有1536名退役军人投身自主创业浪潮,打造了一系列退役军人创业示范基地。三是强化培训赋能。举办全区退役军人个体工商户政策宣讲培训班,积极推送优秀退役军人参加各类培训,推选官埠村“兵支书”徐勇参加全国“兵支书”培训会,双垅村“兵支书”邱明参加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计划培训,14名优秀退役军人代表参加全市高素质农民培育退役军人专题培训班。四是发掘高质量就业岗位。结合退役军人自身优势,发挥良好示范作用。2023年启动“兵教师”专项招聘试点工作,招录“兵教师”1名,并在2024年5月全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就业创业培训会上做经验交流;在区“两委”换届工作中,鼓励退役军人参与村(社区)“两委”换届。目前,全区“兵支书”共21人,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退役军人76人;市、区公安辅警队伍中退役军人人数占比超30%。五是加强就业创业扶持。建立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台账,定期举办专场招聘会。建立就业创业孵化基地,吸纳退役军人技能培训承训机构8家,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为退役军人提供创业贷款贴息、创业补贴等支持。三年来,共有304名退役士兵参加适应性培训,211名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后取证率100%。举办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12场,提供就业岗位3500余个,帮助243名退役军人实现就业创业。结合“全国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摸排梳理退役军人创办企业258家,创办个体工商户561家,帮助15家企业(个体工商户)退役军人创办者领取一次性创业补助共计7.5万元。
(三)做好优待抚恤工作,关爱“老兵”生活
1.落实抚恤优待政策。目前,全区现有享受抚恤定补的各类重点优抚对象3245名,实行“一卡通”社会化发放,做到及时足额发放到位。2021年至2023年共发放抚恤定补经费8154万元;为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1387.9万元,为11名预备消防士家庭发放优待金51.30万元,并为1至6级伤残军人购买医疗保险费397.5万元;为1588名重点优抚对象购买医疗保险费181.03万元;为重点优抚对象支付住院医疗补助费238.7万元;为16名1至6级残疾军人发放护理费126万元;为4户重点优抚对象解决危房改救助金4.8万元;组织432名参试退役军人到省疾控中心进行体检,交纳体检费43.2万元;完成各类重点优待对象年度确认工作,完成率100%。落实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不断提高抚恤优待水平。
2.提升双拥工作成效。以创建双拥模范城为契机,打造全区双拥创建工作亮点,加大对军人军属的关爱力度,增强军民团结的凝聚力。落实优待目录清单,我区已有4家A级景区纳入优待目录中,并签署拥军优待协议,持优待证可享受减免优惠;已启动城区公交车凭优待证免费乘坐,农村公交车免费乘坐优待政策正在推进;吸纳“崇军商盟”店132家,位居全市第一。推进军地互办实事“双清单”任务,地方、部队需求清单共7项已完成。2023年到新疆喀什军分区和武警广东总队进行“新兵回访”活动。打造了温泉第一街“拥军一条街”和花坛社区、桂花路社区双拥共建点。在城铁南站沿河公园打造了双拥主题公园建设。2021年至2023年协调现役军人随军家属随调2人、解决军人子女就近入学46人。开展为全区现役军人在部队立功受奖人员送喜报慰问活动316人次,发放慰问金27.95万元。连续三年来,春节、“八一”期间,对咸宁军分区、区人武部、武警咸安中队、区消防救援大队、驻桂花镇96783部队进行走访慰问,送去36万元慰问物资;慰问143名现役边海防官兵家庭,发放慰问金7.3万元。
(四)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维护合法权益
1.做好政治引领。完善思想政治工作制度,广泛选树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组织选报了省级“荆楚楷模、最美退役军人”2人,市级“南鄂楷模·最美退役军人”3人、“最美军嫂”2人和“最美拥军人物”1人,2022年度选树咸安区百名行业最美人物——最美退役军人5人。组建“老兵宣讲团”、录制系列专题节目、宣传抗美援朝老英雄、参战老兵光荣事迹。指导各地基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组建205支志愿服务队伍,其中咸安区张富清老军装志愿队投身公益发挥余热,成为志愿服务“排头兵”、基层治理“领头雁”。搭建退役军人参与社区建设、治理的桥梁,将优秀退役军人充实到服务中心(站)担任老兵调解员、社区综治员、禁毒宣传员、司法助理员等队伍。积极为自主择业、企业军转干部企业军转干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每年定期组织召开企业军转干部“八一”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连续几年组织企业军转干部开展健康体检活动。2023年3月,咸安区张富清老军装志愿队获评咸安区学雷锋志愿者服务“四个100”先进典型最佳志愿者服务组织称号;2023年6月,咸安区张富清老军装志愿服务队荣获“全国1000支退役军人关爱青少年志愿服务项目”。
2.维护合法权益。学习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浦江经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诉求表达渠道。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对疑难信访问题,及时进行会商,把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状态和基层。2021年至今,全区共办理退役军人信访件352件,区领导接访6人次,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上门接访52人次、化解信访积案7件,有力保障我区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大局。出台《咸安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管理办法》,建立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制度,常态开展走访帮扶活动,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年来,走访慰问部分功臣模范、伤残军人、困难退役军人代表483人,发放慰问金42.97万元;为现役军人家属、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落实困难救助2885人,发放困难救助资金315.6万元。依托湖北省慈善总会系统平台共募集退役军人关爱基金63.97万元,已为符合救助条件62人解决帮扶资金24.55万元。2022年12月,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信访工作方面表现突出,被评为“全省退役军人信访稳定工作成绩突出集体”和“咸宁市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先进集体”。认真落实办理区人大涉军建议3件,答复前,采取实地走访调研、座谈等方式,与代表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向代表作了答复。
3.树优服务窗口形象。深入推进服务体系建设示范创建,不断健全完善“三级”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创建49个全国示范性服务中心(站),300名以上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示范性创建全部完成。区光荣院为克服无集中供养老人阵地这一瓶颈,合理配置、依托、优化社会养老资源,对自愿集中供养老人实行社会代养和托养服务。拟新建市区一体咸宁光荣院(荣誉军人康养中心)项目,该项目已录入国家重大项目库、湖北省发改委目录库和储备库。建成后,将实现全区退役军人在自愿条件下的应养尽养。2021年4月,湖北省政府副省长张文兵、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党组书记周振武一行到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浮山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官埠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调研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工作;2021年6月,汀泗桥镇、桂花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入选“全国建强百家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2022年8月,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裴金佳到我区贺胜桥镇及滨湖村调研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工作,其中贺胜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站长徐雷个人荣获“2022年度全国退役军人服务站百名优秀站长”称号;2023年8月,温泉街道、温泉街道肖桥村、兴安集团退役军人服务站、老军装志愿服务队等4家退役军人服务站点被打造为全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观摩点。
(五)开展褒扬纪念活动,弘扬英烈精神
结合清明、9·30公祭日等重大节日,组织开展“祭英烈”活动,联合市委市政府在鄂南烈士陵园举办隆重的公祭仪式。对汀泗桥镇中南烈士墓、桂花镇何功伟烈士纪念园、一九五烈士纪念公园、度渭清烈士墓和鄂南烈士陵园等烈士纪念设施进行提档升级。举行四批次散葬烈士墓集中迁移安葬仪式,共有387座烈士墓被迁移至鄂南烈士陵园。编撰《桂乡忠魂——咸安英烈传》一书,为全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青少年红色教育提供教材。投入650万用于鄂南英烈事迹展和钱瑛同志生平事迹展布展,依托“两展”资源,广泛开展弘扬英烈事迹宣传,每年接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观学习近万人次,省、市、区各级新闻媒体报道我区宣传英烈事迹文章60余篇。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和咸安英烈生平事迹,在我区形成尊崇英雄烈士的浓厚氛围。2021年8月,市政府将鄂南烈士陵园列为市级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2023年7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将鄂南烈士陵园列为第六批省级烈士纪念设施;鄂南烈士陵园被市、区两级多部门列为红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三、存在问题
在《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过程中,虽然我区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
(一)宣传深度和广度不够。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但部分退役军人和群众对《退役军人保障法》内容和相关政策了解不够全面、准确,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一些误解和偏差。
(二)服务保障水平有待提高。随着退役军人数量的不断增加和服务需求的日益多样化,我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还不能完全满足需要。基层服务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服务质量和效率有待提升。
(三)就业创业难度较大。受经济形势和退役军人自身条件等因素影响,部分退役军人缺乏就业技能和创业经验,就业渠道狭窄,创业资金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开展。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进《退役军人保障法》的贯彻实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宣传的深度和广度。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培训班、知识竞赛等形式,深入宣传《退役军人保障法》的内容和相关政策,增强退役军人和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政策知晓度。
(二)提升服务保障能力。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服务设施,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
(三)促进就业创业。加大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加强就业创业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能力。积极搭建就业创业平台,拓宽就业创业渠道。落实好各项优惠政策,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
总之,我区将以此次人大审议为契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切实推动《退役军人保障法》在我区全面贯彻实施,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17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杨钱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一年);
决定免去徐盛斌的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晖为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其原任的咸安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决定任命刘泉江为咸安区信访局局长;
任命陈清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其原任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周巧荣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剑兰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其原任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石丽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城建环资与教科文卫民宗外侨工作委员会主任,其原任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谢云龙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黄彪元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任命刘杨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任命罗婉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李俊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汪琪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廖鹏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何静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一年);
任命王伟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邹丹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峰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挂职);
免去顾华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九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名炎 王红波 石 丽 孙 斌 吴长勇 吴会平 吴清平 余志前 张 凯 陆才国 陈 清 陈剑兰 邵其汗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郑奇明 赵 东 柯其河 洪声科 晏 鹏 徐 琳 徐霞子 程 瑶 鲁艳萍 阚 铭 熊 鸣 镇常铭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议程
2024年9月10日
1.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宣讲;
2.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2023年区本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4.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5.审议关于调整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草案);
6.审议关于提请接受代表辞职的议案。
关于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发改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全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及项目建设情况,请予审议。
一、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为最大的政治,牢记高质量发展这个新时代的硬道理,保持定力、持续用力、全面加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势头,主要经济指标运行符合预期。
1.全力以赴稳增长、争进位。上半年,全区完成地区生产总值234.77亿元,增速7.3%,排名全市第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99亿元,同比增长3.0%,完成年度计划53.8%,其中:完成税收收入5.32亿元,同比下降1.9%,完成年度计划47.7%,税收占比59.18%。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76亿元,同比增长6.6%,排名全市第4。完成规上工业总产值113.28亿元,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0%,排名全市第5。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96.22亿元,同比增长2.9%,排名全市第6。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完成19681元、10211元,分别同比增长4.3%、5.4%,分别排名全市第2、第5。
2.集聚资源育主体、强工业。增强集聚度。引导企业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上半年完成工业技改投资8.84亿元,同比增长13%。为7家企业争取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390万元,额度位居全市第一。上半年,全区小进规工业企业8家,新增省级绿色工厂2家、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7家、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7家、省级上市后备“金种子”企业5家,新增企业数量均为全市第一。增强显示度。中港金属、天源纺织、桂香满园、华宁防腐、健翔生物等企业增资扩产,逆势上扬。新增产值过2000万元的22个新增长点,完成产值24.51亿元,同比增长43.12%。增强融合度。上半年,全区新建5G基站77个,已累计建成2036个,大力谋划智慧城市建设,推进“数公基”扩面提质,国家部署“东数西算”节点工程鄂东南云超算中心项目开工建设。组织7家企业申报省级智能制造示范企业,培育6家企业申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3.多措并举促消费、扩内需。加强策划造氛围。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响应“以旧换新”政策,组织家电企业参加湖北省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线下活动;组织28家汽车企业30多个汽车品牌参加2024咸宁广电春季车展暨建行汽车节,累计接待市民1万余人次,累计销售车辆306辆,总成交额达5661万元。先后举办2024年“惠购湖北”新春消费券、汽车消费券、“荆楚购 宁惠购 迎龙年 过大年”“网上年货节”“来万达过龙年”“中百幸福年”等系列促消费活动。创新场景聚人气。积极抢抓春节及春季文旅消费旺季,精心开展“来咸过大年”系列活动,打造“温泉+滑雪”“赏花+民宿”旅游产品,春节期间来咸过年游客超1.5万人。先后成功举办第二届大幕樱花文化旅游活动、首届向阳花海文化旅游活动,高峰期日吸引近万名游客赏花踏青,咸安“赏花经济”出圈。依托海德公馆商业街打造“桂香咸安特产馆”,聚集了全区桂花产品、竹产品、茶产品和农特产品320款,打造了5个农产品带货直播间,多渠道促进农产品消费。上半年,全区共接待游客614.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9.1亿元,分别同比增长14.5%、14.8%。优化供给拓市场。深入落实乡村旅游“万千百”工程,把发展特色民宿作为乡村旅游突破口,先后打造山里民宿、际华园太空舱、际华园合院民宿、“梓有集”民宿宿集等一批精品民宿;采取“村集体+农户+运营公司”的模式,打造严天申民宿、星雨竹院等一批旅游民宿示范点,全区已建有旅游民宿116处。今年“五一”期间,山里民宿、茶田野望帐篷营地、际华园太空舱等16家精品民宿全部爆满。
4.凝心聚力优环境、激活力。狠抓问题整改。先后召开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区委财经委第六次会议暨营商环境工作会,推动形成了凝心聚力优环境、背水一战争先进的浓厚氛围。以制定营商环境奖惩办法为契机,突出正向激励、反向倒逼,严格落实“指标长”责任制,省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考评反馈的131项问题,除无权限整改7项,已整改88项。推动服务增值。开通“跨省通办”窗口,可办理政务服务事项382项,“省内通办”410项;“一事联办”窗口,可办理40个主题,129项服务事项。在全省率先推出“基层减负一套表”信息管理系统,入选全省基层社区治理十佳案例。持续推动资源、平台、服务“三下沉”,将177项便民服务事项下放到乡镇(街道)、村(社区)、银行、医院、商超、红色驿站办理。推出全省首个县级数字政府基层社会治理项目“咸安微家园”。开发应用“入学宝”招生系统,实现新生入学网上一键申报、自动审核、智能分校,家长“零跑腿”。助企纾困解难。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严格落实“六联单”、“三重”“六个一”、“5011”企业帮扶、企业家座谈会等机制,发挥“一码、一手册、一专区、一平台”作用(企业解忧码、惠企政策服务手册、惠企专区、企心协力平台),构建企业反映诉求闭环落实机制,满腔热情为企业纾困解难。上半年,落实减税降费2.75亿元、惠及市场主体4.82万户,召开3场大型银企对接活动,金融“早春行”已履约金额22.82亿元,履约率60.63%。鼓励引导金融机构推出供应链金融产品,分别为金农公司、区中医医院、必虎网络等单位发放贷款1500余万元。
5.纵深发力抓创文、促蝶变。城市更新加快推进。以纵深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抓手,大力谋划推进永安老城区城市更新项目。全面启动城区13个片区、88个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总建筑面积253.77万平方米,惠及18621户。加强城市防洪排涝功能和地下管网建设,加快推进官埠河、宝塔河排水防涝项目建设。积极申报争取燃气管道项目资金3198万元,项目涉及2个片区80个小区,截至目前,化纤厂小区和金叶小区试点改造基本完工,完成立管改造3924米、燃气三件套安装10272户。功能品质优化提升。全年计划既有住宅加装电梯150部,目前已完成加装并投入使用电梯15部,正在施工10部。南昌路社区、金叶社区、白茶社区、岔路口社区、梅园社区5个社区累计投入资金约1亿元,基本建成完整社区并获批全省试点,其中:梅园社区完整社区建设案例入选省住建厅先进工作案例集,相关经验在全省推广。以12个口袋公园建设为标杆,不断增加绿地、景观小品和休憩设施。巨宁体育馆提档升级,香城大剧院实现市场化运营。城市管理日益精细。常态化开展“万人洁城”文明实践活动,发动群众共创美好环境。推行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案件处置率达到99.6%以上。开展市容环境秩序“十不见”专项行动,建立一体化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和餐厨垃圾处理体系,各站点餐厨垃圾运行处理饱和度达到70%以上。按“提升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对城区现有64处脏乱差地块进行整治,已销号51处。完成通江大道3公里共计5200平方米的景观绿化提升,为市民提供交通便利、功能齐全、环境舒适的出行体验。
6.质效并进抓三农、促振兴。特色产业夯实新支撑。农业产业方面,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模1万亩,已全面开工建设。贺胜桥镇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获农业农村部立项,首年获中央专项补贴资金1000万元,至少支持两年。农业主体方面,新增4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目前,全区共有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82家。新发展农民合作社18家,总数达到749家;新发展家庭农场29家,总数达到247家。农业品牌方面,完成绿色食品认证2个、有机食品认证1个。咸宁桂花、向阳湖莲子、白水畈萝卜、杨堡辣椒、咸安桂茶、咸安砖茶、咸安香猪已成功纳入全国名特优新资源普查名录。农村改革释放新活力。做好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在黄荆塘村、聂家村、斩关村、金鸡山村、泉山口村开展“小田并大田”改革试点工作。在双溪桥镇毛祠村开展耕地“山上换山下”试点工作,推动耕地下山、林地上山,毛祠村已恢复耕地约2551亩,并带动周边李沛村、杨堡村恢复耕地约500亩。和美乡村展现新颜值。全年农村户厕建改计划416户,已完成218户,完工率52.4%。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管理考核办法,对全区115座农村污水处理站进行严格考核,6座污水处理厂已实现稳定运行。通过“产业带动型”“项目引领型”“股份合作型”“服务创收型”等四种模式,发展农村集体经济,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经营总收入达到1600.74万元,50个村集体经济经营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重点打造12个乡村振兴示范点,目前,共整合资金2488万元,项目建设正在逐步推进中。
7.用心用情惠民生、增福祉。生态建设走深走实。全面开展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瞄准“生态美、产业强、百姓富”目标,以超常规力度超常规措施推进北洪港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谋划各类项目73个,截至目前,已建成项目25个,在建项目22个,已完成投资7.18亿元。向阳湖奶牛场全域国土空间整治入选全国优秀范例。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上半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7.4%,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3.4%;15.5个国控、省控、市控断面考核指标达标率100%、优良率93.5%;持续推进非煤矿山生态修复,33家非煤矿山已完成修复26家,桂花大窝片区七矿生态修复项目正在实施。民生保障有力有效。全面落实社会救助调标政策,提高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供养等社会保障标准,上半年共发放各类社会救助金6432.6万元。持续推进居家上门服务、“一家一护”家庭养老服务提能培训、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事等助老服务,累计上门服务18430人次,完成230户适老化改造。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经开区凤凰人才公寓508套已封顶并完成硬装,洞口片区488套房源竣工验收,保障住房困难人群需求。公共服务普及普惠。深入推进医共体建设,区数字化病理诊断中心与省远程病理服务平台顺利联通,与区内所有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区妇幼保健院、区中医医院等15家一、二级公立医疗机构病理服务网络完成对接,全区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迈入病理诊断“数智化”时代。浮山中心幼儿园正式开园,新增公办幼儿学位360个,咸宁市玉桂学校、大洲湖学校计划今年秋季正式开学。大力推行公立医院办养老,全区公立医院办养老项目已建成运行11家,总床位数达到730张。探索“中央厨房+助餐点”的老年人助餐服务模式,城区已有3个“幸福食堂”助餐点试运营,共开展助餐服务661人次。完成45个行政村新能源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8.守牢底线保平安、护稳定。聚焦纠纷协调促稳定。大力推进区级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全面整合综治中心、信访接待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局、仲裁院、法学会、网络安全应急指挥中心、法官工作室、检察听证室等16家区直单位部门,以常驻、轮驻、随驻的方式入驻,对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一次性解决。聚焦隐患整改筑防线。全面启动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开展各类应急救援演练60余次。密集开展火灾集中治理“百日会战”、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厂中厂、园中园”等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整治安全隐患3265条。聚焦共同缔造强治理。立足共同缔造村湾(小区)基本单元,大力实施“红色根须”工程,在城乡建立村湾(小区)党支部181个,其中成立联合党支部79个,联合村湾(小区)337个,推选党员中心户1920人,有效建立“村(社区)党组织—村湾(小区)党支部—党员中心户”的三级组织架构体系,组建各类村湾理事会、红白理事会、环境卫生理事会等自治组织(队伍)847支,常态化推动群众自治、基层治理走深走实。
二、上半年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工作情况
(一)固定资产投资和项目建设情况
1.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元—6月,我区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78.76亿元,同比增幅6.6%。其中技改项目完成投资8.84 亿元,同比增幅13%,房地产项目完成投资18.87亿元,同比下降5.5%,其他项目完成投资51.05亿元,同比增幅10.76%。
2.项目入库纳统情况。截至目前,全区新入库项目77个,计划总投资68.47亿元(工业类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4.65亿元,占新入库项目总投资的6.8%)。其中:亿元以上项目8个,分别为金属板材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购置项目)、新能源汽车结构及动力电池结构件制造新建项目(设备购置)、咸宁市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建筑石灰岩深加工项目、咸安区桂花镇丰厚采石场等7个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咸安区G351双溪至横沟段扩建工程(一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建设项目、咸安区东湖高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咸安凤凰新区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10亿元以上项目3个,分别为咸安区G351双溪至横沟段扩建工程(一期)、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咸宁医院建设项目、咸安区东湖高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二)重大项目建设情况
1.省重点项目情况。咸安区5个省重点项目,总投资74.15亿元,分别为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公路项目、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二期)、咸宁市职业教育中心项目、咸安区东湖高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开工项目4个(其中:G351二期项目只要求推进前期),已入库项目4个,1-6月份完成投资15.8亿元,完成年度计划投资(20.45亿元)的77.26%。
2.市级百个重大项目情况。咸安区12个市级百个重大项目,总投资78.86亿元,分别为中港金属建材产业园、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年产9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梓有集农文旅产业园项目、咸安区东湖高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咸安经济开发区一期保障性人才公寓安居工程、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咸安区宏大农贸市场就地升级改造建设项目、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咸安凤凰新区产城一体化建设项目、咸安经济开发区绿色智能制造孵化园建设项目、咸安区中型拦河闸除险加固工程、咸安经济开发区天逸绿色苎麻高新产业园建设项目。年度计划完成投资27.19亿元,1-6月完成投资16.8亿元,已全部开工入库。
3.季度集中开工项目情况。40个一、二季度集中开工项目,总投资112.24亿元,已开工中港金属建材产业园、咸安区黄鹰岩矿区年产900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露天开采工程、梓有集农文旅产业园项目等27个项目。已入库咸安区东湖高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咸安经济开发区一期保障性人才公寓安居工程、咸安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22个项目,入库项目总投资41.67亿元;1-6月完成投资12.56亿元。
(三)投资绩效平台工作进展情况
一是搭建投资决策平台。政府办公室于4月24日印发《咸安区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区投资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文件(咸安政办发〔2024〕5 号)。区投资管理委员会作为投资项目议事决策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全区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工作,并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建设、结算、运营全过程存在的重难点问题,确立集体决策、目标管理、督办通报三项机制,并明确了议事规则,以确保项目投资工作的深化和实际成效,投资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区发改局。
二是做实平台项目“三库”。绩效平台“三库”录入项目973个,计划总投资2070.51亿元,其中: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项目分别为472个,213个,288个,总投资1062.27亿元、534.69亿元、473.55亿元,分别是上年度投资的6.7倍、3.4倍、3倍。
三是建立论证机制提高转化率。按照省、市投资管理委员会要求,6月底前目录库转储备库、储备库转实施库的转化率分别提升到30%、40%的目标要求,截至7月5日,咸安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中目录库到储备库转化率、储备库到实施库转化率分别为34.48%、43.73%。
四是积极做好红黄绿灯项目调度。对平台中亮红黄灯项目进行工期管理、结算管理的调度协调,截至目前,已完成“黄灯”转“绿灯”调度项目84个,把平台中未结算亮红灯项目转至区财政局,协调项目责任单位积极对接做好平台“两算”工作,并将项目红黄绿灯调度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中。
(四)项目策划、申报工作
1.策划项目情况。围绕全区全年1500亿元的项目策划目标任务,元—6月,动态储备各类项目共计664个,总投资1424.47亿元。其中:拟申报中央预算项目234个,项目总投资366.33亿元;拟申报省预算项目81个,项目总投资206.76亿元;拟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112个,项目总投资278.67亿元;拟申报国债项目323个,项目总投资751.81亿元。
2.项目申报和获批情况。
(1)中央、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截至6月底,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60个,总投资39.08亿元,资金需求19.4亿元;已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7个,获批中央预算内投资11018万元;获批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个,获批省预算内投资500万元。
(2)国债项目。截至6月底,国家重大项目库中储备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87个,总投资155.46亿元,资金需求59.07亿元。其中,已申报项目45个,总投资77.69亿元,资金需求26.22亿元。已获批2023增发国债项目20个,总投资6.16亿元,获批国债资金4.23亿元,该批项目均开工建设中。
(3)专项债项目。2024年第一批专项债券项目通过国家两部委审核12个,已发行债券项目12个,总投资18.24亿元,发行金额7.89亿元。2024年7月,申报第二批专项债券项目共32个,总投资97.38亿元,资金总需求38.17亿元,通过国家两部委审核22个,项目总投资63.44亿元,获批专项债额度27.99亿元,获批资金额度全市最高。
2024年第二批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两部委获批一览表
单位:亿元
序号 | 市/县/区 | 个数 | 项目总投资 | 资金需求 |
1 | 咸安区 | 22 | 63.44 | 27.99 |
2 | 赤壁市 | 20 | 54.36 | 12.25 |
3 | 崇阳县 | 9 | 30.13 | 10.17 |
4 | 嘉鱼县 | 6 | 13.91 | 6.74 |
5 | 通城县 | 6 | 17.81 | 4.83 |
6 | 通山县 | 3 | 4.32 | 1.49 |
7 | 咸宁市 | 1 | 1.8 | 0.22 |
合计 | 67 | 185.77 | 63.69 |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认识到,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有效需求不足、产业转型不快、城市品位不高、优质公共服务供给不足、生态环境、乡村建设仍有短板等问题。特别是项目建设问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投资项目存在的问题
1.项目建设源头活水不足。受主客观双重因素影响,招商引资成效不明显,一方面对新形势下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效的思路还不够宽、办法还不够多、主动走出去拼抢项目还不够。另一方面,当前宏观经济复苏不及预期,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招商引资内卷加剧,项目招引落地步伐放缓。
2.投资缺少项目支撑。在库项目难以支撑下半年投资稳步增长,截至目前,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库内129个在建项目,仅有76个项目剩余可报投资仅64.41亿元(不含长岛项目的21.29亿元),可报投资不足以支撑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亟需加大项目入库力度。
3.民间资本投资活力不足。民间投资活跃度不高,单靠专项债、国债等政府投资项目支撑,完成全年固定资产投资目标任务有一定压力。1-6月全区完成的民间投资40.54亿元,增幅-28.2%,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51.47%,未达到60%及以上的目标值。对如何借助国债资金投入,引导和撬动更大规模社会资本投资,激发社会资本投资活力的思考和研究不够。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乘着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强劲东风,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动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安实践,坚定信心决心、抢抓发展机遇,奋力拼搏、担当作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是坚定不移狠抓招商。聚焦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两大主导产业,瞄准铝基新材料细分产业领域,主动顺应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顺势而为积极调整招商新模式,融入全省供应链网络,注重延链补链强链,强化以商招商、产业链供应链招商思维,大力招引产业链上下游配套企业。同时,牢固树立“服务好现有企业就是最好招商引资”理念,以优质贴心服务,感召存量企业增资扩产,推进威斯顿、精确新能源二期等扩产项目加快签约落地。
二是坚定不移壮大产业。稳一产,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继续实施咸安品牌战略,聚力打造桂花、楠竹、茶叶、苎麻、中药材、肉鸡等六大产业链,做强咸宁桂花、贺胜鸡汤、向阳湖奶粉、白水畈萝卜等特色农产品品牌,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积极申报“两品一标”认证。强二产,全力以赴抓好新增长点培育,推动“个转企、分转子、小升规”。聚焦22个新增产值2000万元企业、产值排名前50名企业和25家“金龙”“玉龙”“潜龙”企业,做实做优“5011”帮扶机制,力争产值过10亿元企业突破5家,税收过2000万元企业突破13家,其中税收过4000万元企业突破5家。实施咸安(武汉)离岸科创园满园轮岗行动,招引集聚一批成长性强的科技型企业,积极争取光谷科创大走廊项目。继续实施“技改提能、制造焕新”行动,抢抓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机遇,用好设备奖补、贷款贴息等政策红利,支持企业往“专精特新”发展,支持产业向“新”而进。提三产,落实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引导、扶持政策,全面落实促销促贸、活跃夜间经济等促进消费复苏措施。加大对新能源汽车、新兴电子商务等新行业、新业态企业培育,集中力量做强“闲来咸安”旅游品牌,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推进农村寄递物流提档升级,建强用好咸宁公路港、京东供应链产业基地、现代商贸物流园等,进一步降低快递物流运输成本。大力实施“破零工程”“自营转化工程”,扩大提升外贸进出口规模和质量。
三是坚定不移推进项目。进一步抢抓“两重”“两新”政策机遇,聚焦中央、省预算内、地方政府专项债、围绕一万亿超长期特别国债8大领域18个投向及重点领域,继续下大力策划储备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补短板、强功能、惠民生的重大项目,提高项目谋划“命中率”。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筹备好三季度全市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现场会,以拼的姿态、抢的劲头、实的作风,重点推进8张清单中25个未入库项目加快入库,特别是第二批获批的22个专项债项目。坚持重大项目支撑引领,推动全年投资稳定增长。
四是坚定不移落实“五个以”实践体系框架。深入实施流域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北洪港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打造上游长寿文化艺术谷、中游向阳印象文创区、下游滨湖生态农旅区,推动城市防洪排涝、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等能力提升,确保梳顺利通过中期验收。加快推进供应链体系建设。加快咸宁国际陆港物流园项目建设,打造华中地区内陆物流中心,加大对产业链上下游信贷支持,引导区内企业与长江汽车、华纺链、科技创新供应链“天网”平台加深对接合作,支持生物医药、铝基材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大健康等产业打造区级供应链平台。扎实推进“双集中”发展。持续扩大教育、医疗、文化、养老等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吸引更多人口向主城区集聚,推动主城区常住人口尽快突破50万人,跨入中等城市行列。促进产业链企业向园区集中、项目落地向园区集聚、资源要素向园区集约,打造城镇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强化信息化赋能高质量发展。支持企业加快智改数转网联步伐,力争新增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企业、“两化融合”贯标企业、智能制造示范企业。推进“数公基”建设全域扩面。推动信息化赋能数字政府,开发更多惠民服务事项和智能应用。持续深化共同缔造。发挥基层社会组织作用,切实推动共同缔造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落细落实村民小组试点“五有三无”标准、居民小区试点“六有三无”标准,推动191个共同缔造试点扩面升级,力争2024年底全部完成87个二类试点扩面任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当前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上来,把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上来,牵牢经济体制改革这个“牛鼻子”,激发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主动作为、担当善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咸安实践走深走实,奋力开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新局面,坚定不移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关于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计划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特别是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和审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今年上半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全区上下主动担当、积极作为、聚力攻坚、加压奋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3%,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2;全区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8.0%,高于全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5;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6.6%,与全市平均水平持平,全市排名第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2.9%,低于全市平均水平0.2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6。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3%,增幅全市第5;税收占比59.18%,税收增幅全市第5。总体来看,全区有效投资不断扩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统筹有力、社会事业均衡发展,主要经济指标运行在合理区间,高质量发展的积极因素持续累积,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保持稳定。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尽管上半年我区经济呈现总体稳健回升的态势,但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仍有较大压力,部分主要经济指标完成不及预期,经济持续恢复向好的基础仍不稳固,经济运行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一些矛盾和问题需引起高度关注:一是多项经济指标居全市位次靠后,个别经济指标增速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处于垫底位次;二是招商引资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项目数量不多,大项目好项目不多,重点项目推进不快,项目转化率、开工率、入库率、达产率不高;三是投资增长仍较乏力,民间投资持续低迷,在建投资项目少,剩余有效投资不多;四是实体经济困难较多,市场需求不足、产品价格走低、生产成本、物流成本上涨等多重压力导致企业利润下降、效益下滑,亏损企业增加。
三、有关建议
为全面完成今年的各项目标任务,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项目招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聚焦我区产业优势,深入研究产业发展趋势,“招新引优”培育新质生产力,“招大引强”引进龙头链主企业,使之起到“引一项而动全局”的龙头效应。采取产业链招商、主要领导挂帅招商、以商招商等方式精准招商。突出结果导向,加强招商项目履约“回头看”,推动签约项目落地,协议投资落实,抓实招商项目落地“后半篇文章”。
2.持续抓好产业培育壮大,夯实经济发展底盘。大力推进“金龙、玉龙、潜龙”企业培育工程,推动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两大优势产业突破性发展;抢抓新一轮大规模设备更新政策,推动机电制造、森工建材、苎麻纺织、防腐橡胶四大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持续做好产业延链、补链、强链工作,强化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以数字赋能、高端引领做强传统产业,以聚链成群、集群成势做大新兴产业。探索打造铝基材供应链平台,以华劲铝业、中港金属、精确新能源等企业为龙头,串联上下游关联企业,全面提升产业能级。
3.全力扩大有效投资,强化高质量发展支撑。抢抓国家“两重”“两新”机遇,结合咸安区“十四五”规划,聚焦能源、水利、交通、生态环保、新型基础设施、城市更新和“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接续谋划具有带动性的重大项目,做实项目储备申报。用好中央、省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多渠道资金,进一步完善土地、环境容量、能源资源高效配置方式,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形成更多投资实物工作量。主动对接、积极争取,确保今年第二批已获国家“两部委”批准的22个专项债项目落地落实。注重发挥好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进一步优化政策举措,激活民间投资,尽快实现民间投资有效增长。
4.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壮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切实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激发民营主体活力,促进民营企业加快发展。聚焦省优化营商环境评价第三方反馈问题,全力以赴落实整改,积极打好翻身仗。精准把握企业存在的堵点卡点,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加强跟进协调服务,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深化以控制成本为核心的营商环境建设,让惠企政策、帮扶资金直达市场主体,全力助企纾困解难。
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
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
2023年,区财政局加强财政资源统筹,集中力量办大事,坚决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强化预算对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的保障能力,实现有限公共资源与政策目标有效匹配。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7,911万元,为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8.9%。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25万元,为预算的100.1%,比上年增长12.4%。其中:税收收入97,622万元,为预算的85.2%,比上年增长9.8%。非税收入57,303万元,为预算的142.5%,增长16.9%。税收占比63%,比上年下降1.5%。
(2)转移性收入392,986万元,为预算的91.9%,比上年增长7.6%。其中:上级补助收入321,2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7,506万元,上年结转44,203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547,911万元,为预算的94.1%,比上年增长8.9%。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833万元,为预算的84.5%,比上年增长8.6%;上解上级支出52,521万元, 债务还本支出9,757万元,结转下年支出60,800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54,720万元,为预算的106.2%,比上年下降35.6%。其中:本级收入58,481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55,546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70万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2,765万元),为预算的64%,比上年下降20.1%;转移性收入96,239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收入39,021万元,专项债债务转贷收入50,100万元),为预算的177.2%,比上年下降42.4%。
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154,720万元,为预算的106.2%,比上年下降35.6%。其中:本年支出 111,008万元(主要支出是征地拆迁补偿及土地成本20,527万元、债务还本付息支出33,077万元等),为预算的96.2%,比上年下降44.8%;转移性支出43,712万元(主要是结转下年支出33,71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000万元),为预算的145.7%,增长12%。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178万元,较上年下降70.08%,其中:上级补助收入6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16万元,主要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年无执行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178万元,其中:当年支出5万元用于支付国资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结转下年173万元。
收支相抵,预算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350,23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收入134,788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9,105万元;利息收入1,010万元;转移收入4,757万元;其他收入10,92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39,65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37,943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212,556万元;转移支出1,385万元;其他支出1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3,891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12,2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4,866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1.政府债券批复下达情况。2023年,省财政厅批复下达我区政府债券77,606 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 23,945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再融资债券3,561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一般债券;新增专项债券 43,1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项再融资债券7,000万元,用于偿还到期的专项债券。新增债券主要安排用于城乡智慧物流、老旧小区改造、教育基础设施、水利补短板、农村安全饮水、乡村振兴、公共卫生、农贸市场改造等重点项目。
2.政府债务限额余额情况。截止2023年12月末,咸安区政府债务限额为5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4.8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2亿元。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51.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7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5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政府债务限额。
3.风险指标。根据省财政厅鄂财债务办[2024]1号文,咸安区债务率101%,为绿色等级。
4.2023年债务期限结构。
咸安区债务期限结构表
单位:亿元
期限 | 一般债 | 专项债 |
3年期 | 0.28 | 0.5 |
5年期 | 2.19 | 3.62 |
7年期 | 9.69 | 3.55 |
10年期 | 8.3 | 4.2 |
15年期 | 1.14 | 11.46 |
20年期 | 0.09 | 4.24 |
30年期 | 1.07 | 0.95 |
5.债券资金使用与管理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资金拨付率为100%,资金使用支出率为100%。通过加强各项基础管理,强化实时监督,专项债券资金使用总体上规范、有效、安全。
6.债券资金偿还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区共偿还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本金12.93亿元,偿还利息6.0亿元,本息偿还率为100%。
7.重大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我区共申报了57个专项债券项目,主要投资方式是申请专项债券和自筹,申请专项债券资金均用于项目建设。
(六)主要工作情况
1.努力增收争资,稳住财政基本盘。一是着力抓好税源调查,推动税收征管扩围,为我区税收持续增长打基础。在房地产和建安业税收锐减等不利因素情况下,奋力完成年度收入目标。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亿元,较上年增加1.7亿元,增长12.4%。其中:税收收入较上年增加0.87亿元,增长9.8%;非税收入较上年增加0.83亿元,增长16.9%。二是协同发力,全区上下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全年向上争取上级补助资金39.3亿元,较上年增加3.78亿元,增长7.6%,主要是增发国债资金增加3.46亿元。
2.坚持三保优先,强化保障惠民生。一是兜牢兜实基本底线。2023年,民生性支出34.45亿元,占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1.1%,较上年增加3.31亿元,增长10.6%。其中:教育支出11.37亿元,较上年增加0.8亿元,增长7.6%,落实教育“两个只增不减”目标;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4亿元,较上年增加1.55亿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加大了本级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缺口补助力度及保障机关退休人员统筹待遇;城乡社区支出0.95亿元,较上年增加0.24亿元,增长33.5%,主要是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自然资源支出0.86亿元,较上年增加0.69亿元,增长432%,主要是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建设支出增加;住房保障支出1.94亿元,较上年增加1.31亿元,增长208%,原因是老旧小区改造及其他配套建设支出增加。二是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拨付1.06亿元,保障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整合资金1.34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农业科技、物质装备以及农业经营体系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业保险等惠农助农政策。三是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在兜牢“三保”底线的同时,按照轻重缓急原则,统筹安排各项资金,优先保障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实施,集中财力办大事。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0.53亿元,切实降低行政运行成本,厉行节约办事业。
3.坚持稳中求进,政府引导促发展。一是坚定不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及其接续政策,拨付各类惠企扶持资金0.64亿元,减免房租204万元;帮助企业“政采贷”融资0.67亿元,通过“无申请兑现”各类奖励资金0.16亿元,惠及227家企业,多点发力为企业发展输血赋能。二是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争取新增债券资金6.7亿元,支持107国道绕城段、咸宁大道西延伸段、泉都大道建设、宏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咸宁高中三期、温泉幼儿园迁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项目建设。
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兜牢兜实“三保”底线,稳妥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全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2024年1-6月,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347,333万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89,859万元,为年预算167,162万元的53.8%,超序时进度3.8%,同比增收2,654万元,增长3%。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162万元,为年预算111,550万元的47.7%,掉序时进度2.3%,同比掉收1,029万元,同比下降1.9%。非税收入完成36,697万元,为年预算55,612万元的66%,超序时进度16%,同比增收3,683万元,同比增长11.2%。
上级财政补助收入239,973万元,为年预算293,551万元的81.7%。
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7,501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收入12,626万元、再融资债券4,87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47,136万元,为年预算511,038万元的48.4%,同比增支25,671万元,增长11.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民生性支出完成211,824万元,为年预算414,081万元的51.2%。主要支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713万元,为年预算的42.9%;公共安全支出9,566万元,为年预算的49.2%;教育支出60,302万元,为年预算的49.2%;科学技术支出6,284万元,为年预算的4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2,662万元,为年预算的49.1%;卫生健康支出12,748万元,为年预算的35.9%;城乡社区支出5,595万元,为年预算的67.2%;农林水支出42,944万元,为年预算的51.7%;交通运输支出21,832万元,为年预算的60.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14,166万元,为年预算的220.1%;住房保障支出8,430万元,为年预算的48.1%。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81,377万元,为年预算131,100万元的62.1%。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477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0,900万元(其中:当年新增债券70,9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支出39,639万元,为年预算131,100万元的30.2%。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7,753万元(国有土地出让金支出17,532万元,城市建设配套费支出100万元等);其他支出21,326万元(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20,823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503万元等)。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均在下半年安排。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上年结转94,866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月收入84,113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2,83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6,95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4,83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2,19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5,671万元;工伤保险538万元;失业保险1,08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1-6月支出107,710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4,67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7,78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6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13,732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4,743万元;工伤保险447万元;失业保险638万元。
当年收支结余-23,597万元,年末滚存结余71,269万元。
(五)预算执行主要特点
1.税收呈下降趋势。2024年上半年税收收入同比下降1.9%。其中:增值税同比下降4.8%,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19.0%,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比下降12.1%,土地增值税同比下降37.1%,耕地占用税同比下降65.9%;企业所得税、资源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契税、环保税同比增长。主要下降原因,一是增值税退税影响,其中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退税374万元;二是个人所得税退税,其中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退税352万元,全区税收收入呈下降趋势。
2.非税增长难以持续。非税收入累计同比增长11.2%。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同比增长102.6%;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同比增长13.9%;专项收入、罚没收入同比下降。尽管财政部门不断发力,加强征管力度,但矿山资源减少,影响后续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非税收入后劲不足形势严峻,后期征管工作仍旧压力巨大。
3.民生保障支出持续增长。2024年上半年,民生保障支出同比增长15.3%,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7%。其中:教育支出上半年完成6.03亿元,同比增长7.3%;农林水支出上半年完成4.29亿元,同比增长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上半年完成1.42亿元,增长100.6%;交通运输支出上半年完成2.18亿元,同比增长234%,主要是公路建设支出1.72亿元,日常养护支出0.24亿元。在过“紧日子”的理念下,切实保障了民生基本需求。
三、完成2024年全年预算目标的措施
2024年上半年,税费增长乏力,区级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加上“三保”支出兑付刚性增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压力逐年增加,国库库款长期低位运行,预算收支平衡难度进一步加大。为完成全年预算目标,将从以下几方面发力:
(一)增收节支保目标。必须树立底线思维,平衡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保障年初预算目标实现。一是狠抓收入。提前做好预判,压实责任,确保应收尽收,建立收入实绩考核机制,完成年度收入目标。通过不断培养生物医药、汽车零部件等新兴产业和税源增长点,增加区财政可用财力。二是严控支出。牢固树立减支就是增收,细水才能长流的管理理念,过实“紧日子”,取消非刚性项目需求、压减民生刚性项目增支需求。通过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绩效管理,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确保“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和区委、区政府重大政策、重大项目落实落地。三是围绕大财政体系建设,盘活利用有效资产。结合正在进行的三资清理及“一账一表”填报工作,树立经营理念、投资理念,全面盘活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资产及特许经营权、数据、 土地、 矿产等各类资源。实现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
(二)厚实发展打基础。继续发扬“敢要、会要、快要”的作风,最大力度、最快速度、最多数量、最高额度地向上争取项目和资金。一是抢抓政策机遇。吃透政策,悟透精神,及时掌握上级政策信息和政策时限,加强沟通联系,最大力度争取财力补助。二是加快项目进度。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到提前谋划、科学研判,全力争取项目资金。同时,主动跟踪监测,全面实现直达资金、民生资金、债券资金全过程动态化管理,争取债券资金早发行、快建设。
(三)全力以赴保重点。一是把区委区政府战略部署作为财政部门的工作目标,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点任务,围绕实体经济发展、城乡融合发展、乡村全面振兴、重点项目建设等,尽力发挥财政统筹作用,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重大部署、重点项目落地落实。二是时刻绷紧优质服务之弦,围绕政策落地落实,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惠企纾困,优化服务流程,让群众和企业少跑腿、得实惠、快发展。
(四)防控风险稳运行。一是严防“三保”风险。“三保”支出是政治责任,是财政工作的底线。要对“三保”方面的潜在风险保持高度警觉,把“三保”放在财政支出的绝对优先位置,从严从紧加强预算管理,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严把支出关口,优化支出结构,确保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保障等基本民生支出保障有力。二是强化债务管理风险。建立“区级统筹、全面抓总、各负其责、全力化债、依规转型”的化债工作机制,同时科学举债、依法举债,推进“有效债务”形成“有效资产”,从而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坚决稳妥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三是严防财政监管风险。强化责任落实,增强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的联动功能,实现资金落实全过程监督、精细化管理,切实扎好“笼子”、注重实效;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当前收支平衡压力持续加大,财政形势依然严峻,但我区经济回升向好的基本趋势没有改变。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凝心聚力,知重负重,奋勇争先,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四个首善之区”成势见效贡献财政力量。
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
审计工作报告
咸安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同时,市审计局对咸安区2020至2022年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以及高桥镇、向阳湖镇2个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各部门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区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落细“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的重要要求,统筹经济和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经济运行保持在合理区间,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
——统筹调控能力持续提升,财政运行总体平稳。全区财税收入始终保持同口径正增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2.36%,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力支撑。全年争取转移支付308028万元,争取债券资金77606万元(新增债券67045万元,再融资10561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43100万元,支持全区社会民生事业发展。
——兜底保障水平稳步提高,重点领域保障有力。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833万元,同比增长33539万元,增长8.57%;全区民生性支出完成3445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81.10%,同比增长0.4%,“三保”底线全面兜牢。机关单位有序正常运转,干部职工待遇有效保障。统筹调动一切资源,全力支持高质量发展,107国道绕城段、咸宁大道西延伸段、泉都大道建设、宏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咸宁城乡智慧物流园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重点项目全面保障、加快实施。
——审计整改力度显著加大,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坚持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整改、加强管理、完善制度,防患于未然。至2024年7月,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已整改问题金额55696.89万元,建立或完善制度18项,追责问责31人。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级决算草案编制、预算执行、绩效管理、资金管理等情况。2023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47911万元、支出总量487111万元,结余结转下年60800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54720万元、支出121008万元,结余结转下年33712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78万元、支出5万元,结转结余下年173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2613万元、支出7367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结余894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5871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千方百计争资金、压支出、优结构、保民生,多措并举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实现财政收入恢复性增长,有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保障财政持续运转。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不细化,涉及预算资金4191.0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预算编制不细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不细化且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差异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与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力度不够,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比例未达要求。
(三)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698.84万元。
(四)上级专项指标10615万元未及时录入指标系统。
(五)咸安区未建立绩效管理考核通报制度。
(六)项目绩效评价公开要求未落实到位,咸安区2022年开展绩效评价的38个重点支出项目仅公开5个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区教育局、永安办事处、官埠桥镇等3个单位以及所属11个二级单位、1个村,部分事项延伸追溯到以前年度,并对部分单位政策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了审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门预决算编报不够完整准确。1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3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准确,实际支出与预算支出差异较大;1家单位决算数据与实际收支不相符。
(二)部门财务管理不规范。2家单位66.34万元费用支出资金未直达终端;2家单位8.57万元报账手续不全;1家单位0.57万元固定资产未进行核算;1家单位违规出借财政票据,涉及金额0.48万元;1家单位账务处理不及时;1家单位及1个村20.99万元租金征缴不到位;3家单位改变资金用途382.88万元。
(三)部门政策执行存在薄弱环节。7所不符合条件的幼儿园领取普惠性幼儿园奖补资金26.04万元;1家单位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1.32万元;1家单位重大经济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涉及金额3600万元;1家单位3406.44万元未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三、专项审计情况
(一)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情况。重点对我区 2022年至2023年9月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等管理使用及有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就业补助资金支出不合规,向不符合条件人员及企业发放培训补贴7.09万元,10.92万元专项资金闲置、资金使用率不高。二是公益性岗位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向不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5.68万元。三是失业保险基金待遇发放不规范,向不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4.50万元,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1.70万元。四是职业技能培训质量不高、重复参与同类培训,超正常培训能力开展培训。五是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不到位,未完成就业见习补贴发放任务。
(二)专项债券资金审计情况。重点对咸安区2022年专项债券资金申报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主要抽查了咸安经济开发区汽车零配件、新材料产业园项目,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汀泗桥镇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咸安区桂花片区废弃矿山生态治理项目等三个项目的管理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收入低于预期,难以实现收益自平衡。二是项目进展缓慢,造成专项债券资金闲置2787.72万元。三是资产处置不当,或形成损失浪费;项目未完全按设计执行且养护不到位,部分设施已损毁或未启用,造成资源浪费。四是项目资料管理不到位,部分合同签订不规范、执行不严格,部分项目实施方案编写审核不严谨。
(三)义务教育资金审计情况。市审计局对咸安区2020至2022年义务教育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区教育局、区财政局,并延伸审计了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安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和咸宁市梓扬商贸有限公司等14家相关单位、企业。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义务教育政策落实不到位,36所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未达到标准,17所学校班级超规模,34所学校师生比不达标,152所义务教育中小学校校舍闲置且管理不规范。二是中小学相关研学机构违规收费,2家旅行社违规承办10次市内研学活动收取服务费239.55万元,11家研学承办机构违规收取研学费用197.58万元,违规审批3家研学基地(营地)。三是城乡义务教育补助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221.43万元改薄资金计划与实际投入不一致,滞留欠付义务教育保障资金中薄改和校舍资金1687.33万元、资金沉淀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四是“双减”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1752.21万元课后服务费未开税务发票。五是中小学违规收费、列支,2所学校超标准收取课后服务费25.17万元,22所学校重复收取课后服务费、多收33432人次共计751.49万元,学校违规列支课后服务费132.67万元,违规列支管理人员补贴139.27万元。六是中小学食堂资金使用和管理有漏洞,食堂“应收账款”账目不清,2022年至2023年度大宗物品(米面油)集中采购金额超预算191.84万元,6所学校与大宗物品(米面油)供应商结算22.10万元未执行投标报价下浮率。七是中小学校资金管理不到位,6所学校往来款1624.23万元未及时清理。八是学校项目管理有缺陷,咸宁市第三小学改扩建项目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市审计局对高桥镇、向阳湖镇2个乡镇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对区发改局、区司法局等8个部门单位领导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结果来看,各被审计对象在任期内较好地履行了岗位职责,但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2家单位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准;1家单位项目结转结余资金13.68万元未按规定上缴财政。
(二)财经纪律执行不严。1家单位未全额申报汇缴个人所得税;1家单位账外收支,涉及金额664.13万元;3家单位2593.08万元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1家单位扩大开支范围发放物资0.46万元;3家单位报销手续不规范,附件不齐全;4家单位以不合规票据或无发票列支费用3721.77万元;1家单位大额现金支付0.58万元;1家单位5.54万元资金闲置未使用;1家单位应拨下级工会的工会经费和建会筹备金176.73万元未及时拨付;1家单位应缴未缴非税收入26万元;1家单位应收未收国有资产租赁收入7万元;1个村应收未收集体资源发包收入5.06万元;1个村虚报征地面积,套取征地补偿11.7万元用于村级支出。
(三)制度执行不到位。1家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涉及金额1.62万元;6家单位212.12万元支出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1家单位实行内控制度管理不严,涉及金额45.92万元;4家单位大额支出123.08万元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1家单位未严格监督各乡镇、办(场)和社区按照政策标准发放救助资金5.93万元;1家单位超标准购置固定资产0.69万元;1家单位违规代收书本费253.30万元。
(四)资金使用不合规。5家单位和3个村、1个社区改变资金用途295.46万元;1家单位食堂资金管理混乱,公款私存,存在重大风险;1家单位违规利用误餐补贴套现、购物46.91万元;1家单位违规支付质保期内维修费4.48万元;1家单位违规发放劳务派遣人员档案奖0.83万元;1家单位违规发放“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2.40万元;1家单位超范围列支会议进餐费2.18万元。
(五)会计核算不规范。1家单位相关基金262.25万元未设专账核算,资金脱离财务管控;1家协会未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1家单位未单独开设工会账户,未按规定计提工会经费;1家单位在下属单位列支3.58万元;1家单位会计核算不规范,无依据虚增固定资产净值62.81万元。
(六)资产管理不完善。6家单位2024.12万元资产未及时核算;1家单位部分资产未见权属证明;1家单位和1个村资产采购前未充分考虑实际需求,造成部分设备闲置未用或使用率低,未充分发挥效益;1家单位资产出租收入1.58万元未缴国库。
(七)项目管理有漏洞。1家单位项目储备质量不高、项目申报总体获批率不高,未制定“三库”管理机制,未围绕项目申报文件申报项目,“三库”转化率较低;3家单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未经批准变更建设项目规模和建设内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先开工后办证,未办理竣工验收手续;2家单位和1个村将项目发包给无资质单位或个人施工,涉及金额78.50万元;2家单位未严格履行合同约定;1家单位和1个村工程存在质量问题;1家单位工程验收程序不规范;2家单位和1个村多付工程价款或工程预留金18.70万元;1家单位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不到位,到期未及时退还质保金89.88万元。
五、政府投资审计情况
2023年,区审计局完成投资审计项目14个。审计发现问题如下: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建设项目管理意识薄弱。一是3个项目竣工验收后未按时进行竣工财务决算。二是5个项目多计多付第三方公司服务费11.23万元。三是1个项目未及时向施工单位支付工程款4661.44万元。四是1个项目列支92.06万元审批手续不到位,拨付款项附件资料不齐全。五是2个项目列支16000万元未按规定开具发票。六是1个项目29440.96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趴窝”。七是2个项目2000万元债券到位资金未拨付。八是1个项目资金投向与方案不符,实际收益无来源渠道,申报专项债券的项目产生收益难兑现。九是1个项目代建单位未按规定处理项目结余资金13.52万元。十是1个项目无依据冲减营业收入500万元。十一是1个项目违规发放奖励工资2.59万元。十二是2个项目未按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二)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一是4个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二是3个项目未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未批先建。三是2个项目建设未办理竣工验收,先行交付使用。四是1个项目前期论证不足,造成资金损失6.65万元。
(三)建设单位责任意识淡薄,建设管理粗放。一是3个项目未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未按合同约定选取勘察设计单位、预留质保金1.16万元、要求施工单位及时购买工程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提交审核资料,未按规定及时与中标单位签订施工合同。二是1个项目建设工程资料管理混乱,监理日志记录不完整。三是1个项目招标程序不规范,将超过分散采购限额的设计服务进行拆分、规避政府采购程序。四是1个项目验收程序不规范,将未完工的建设工程按照合格工程验收。五是2个项目工程建后管护不到位,部分工程损坏未及时修复,部分苗木死亡。六是1个项目存在质量问题。七是2个项目未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降低至1.5%。八是1个项目重复申报,可能影响项目的检查与验收。
(四)工程结算“注水”,中介机构怠于履责。一是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结算报告结论仍普遍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问题。2023年对中介机构已出具结算报告的13个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工程量计算错误、高套定额、验收签证单数据不实等问题,合计多计工程价款1108.63万元。二是6个项目造价咨询中介机构、监理单位履职不到位,中介公司在结算审计工作中审核把关不严,监理单位怠于履责、签证把关不严、未按施工图纸对工程予以验收、未按规定履行质量监督义务。
六、审计处理情况
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管理不规范或涉及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规范管理、加强研究、建章立制,并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政府投资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审计建议;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依法移交有关部门案件线索3起,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融合贯通。有关部门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跟踪督促,年底前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七、审计建议
(一)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提高统筹调控能力。一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大“四本预算”统筹衔接力度,根据“四本预算”的收支范围,推动健全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强化财政统筹能力。二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财政部门和各预算单位要做实、做细、做准预算,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标准化、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细化预算编制,加强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推进跨部门资金的统筹使用和财政资金的科学分配。
(二)强化财政预算执行管理,提高财政支出绩效。一是完善绩效管理制度体系。围绕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目标任务,积极推动符合咸安实际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建立。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明确各方预算绩效管理职责,抓好绩效管理考核通报和绩效评价公开。二是强化财政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压实主体责任和主管监督责任。充分发挥预算刚性约束,落实财政支出全过程管控,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政策,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规范会计核算工作,规范政府采购监管,规范财务报销手续,规范资金分配使用,切实把防范资金风险的责任落实到监督的各个环节。
(三)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项目体制建设。一是进一步严格基本建设程序。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实际,做好前期调研工作,科学合理规划,杜绝建设项目逆程序;有关主管部门及单位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建设单位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二是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抓好工程建设全过程管控,建设单位要结合项目属性制定合理的项目管理制度,规范设计变更、合同执行、资料核实等建设管理工作,层层抓实筑牢中介机构管理,提升跟踪审计质效。三是进一步加强中介机构监督。对出具虚假检测报告、招标流程不符合规范、办理虚假签证、形式验收、造价审计存在差错的单位,严格按照合同和相关法律规定,采取移送主管部门、纳入失信行为等方式处理,严格落实社会中介执业责任,提高服务质量。
(四)持续加大问责惩处力度,提高审计整改实效。一是坚持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大力推行研究型审计,注重综合分析研判,坚持深入剖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既形成震慑、管住当下,又触动根本、见效长远。二是强化履行整改责任落实。区政府和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行业主管部门、职能部门承担监督管理责任,杜绝责任悬空、查而不改现象发生。三是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对消极应对、敷衍整改、没有正当理由不按期整改、虚假整改甚至拒不整改的部门单位,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和保障作用,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推动各领域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更好运用规律性认识推动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服务咸安高质量发展中贡献审计力量!
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
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前,财政经济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结合《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调研情况,对区政府提出的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决算报告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
根据区政府提请审议的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4,92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1%,增长12.4%;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等,收入总量为547,911万元,增长8.9%。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4,83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5%,增长8.6%;加上上解支出和债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量为547,911万元,增长8.9%。收支平衡。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均为154,720万元,收支平衡。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均为178万元,收支平衡。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入350,239万元,当年支出337,943万元,当年收支结余12,29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94,866万元。
截止2023年末,区政府债务限额为54.3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 24.82亿元,专项债务限额29.52亿元。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51.2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22.76亿元,专项债务余额28.51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限额。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23年,区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重点领域保障有力、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管理效能不断提升、债务风险有效防控,在多重困难挑战中实现了财政经济安全平稳运行。全年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算目标和调整方案。建议本次会议批准区政府提出的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实体经济困难,税源费源不稳定,财政持续增收压力加大;“三保”兑付刚性增强,还本付息逐年递增,预算收支平衡难度较大;部分单位财务管理基础薄弱,“过紧日子”未彻底压实;绩效管理不够规范,绩效评价结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债务风险防控还需加力。
区审计局依法对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报告了区级财政管理、部门预算执行、民生领域政策落实和资金使用、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审计处理情况,提出了审计建议。其报告的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情况与财政报告的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情况总体上一致,揭露的问题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的加强财政管理的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和审计建议,深入分析问题原因,认真扎实做好整改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区政府于今年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二、关于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区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委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决议决定,较好落实了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采取了有效措施,促进了经济稳步回升,保障了重大政策实施和民生事业发展。总体上来看,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较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进度位列全市第四、增幅第五,税收收入进度排名第五、增幅第五,非税收入进度排名第四、增幅第六。但预算执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经济下行和退税政策等因素影响,财源税源不稳定,非税收入后劲不足,财政增收乏力;国有资本统筹运营不够,预算收入与资产总量不匹配;民生保障支出有增无减,政府偿债压力较大 ,国库库款长期低位运行,资金调度形势严峻。
三、有关建议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是强化对财政工作的领导,保障部署要求落实落地。要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压紧压实稳住经济基本盘的政治责任,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着力推动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坚持向内挖潜与向外拓源并举,积极向上争资争项,加强财政资金资产资源统筹,切实为中央和省、市、区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提供财力保障。压缩调减非刚性、低效性项目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兜实兜牢“三保”底线,在有效支持高质量发展中保障财政可持续。
二是积极推动预算制度改革,促进预算管理提质增效。提前谋划,全面培训,科学精准编制2025年财政预算。坚持预算法定原则,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打破“基数”观念和支出固化僵化格局,实现零基预算与现有的基数预算优势互补,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益。按照“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优化全流程预算绩效管理链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与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改进管理挂钩衔接,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质量。
三是持续加强政府债务监督,防范化解财政风险。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地方人大对政府债务审查监督的意见》《建立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依法报送政府债务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强化债券资金“借用管还”全生命周期管理,做到分配科学、投向精准、使用高效。规范偿债资金来源,推动我区“1+8”化债方案落地见效。完善财政、金融、投资统筹联动机制,坚持以化债为切入点探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压实主管部门、项目单位责任,强化风险意识和市场意识,提升“债务-资产”转化效率。
四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提高审计质量和水平。强化对重要政策落实、重大项目实施、重点资金使用、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的审计监督。加强造价咨询、工程监理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对出具虚假报告、不按规范流程招标、高额定套、虚假签证、形式验收等不良行为,采取移送主管部门、纳入失信名单等方式进行严格处理。健全审计整改“销号”机制,倒逼问题全面整改,形成审计整改工作闭环。持续推动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纪检监督、巡察监督贯通协同,形成监督整体合力。
关于批准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决议
(2024年9月10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听取了区审计局局长王为君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对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草案)和区级财政决算报告进行了审查,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关于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9月10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岑德华为咸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汪德明的咸安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伟的咸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虎的咸安区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决定
(2024年9月10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由于人事变动,根据工作需要,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对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委员:赵 东
副主任委员:陈剑兰
委 员:(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红波、陆才国、徐霞子
关于接受陆有山同志请求辞去咸安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陆有山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陆有山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名炎 石 丽 吴会平 吴清平 余志前 余晓茹 邹孔辉 张 凯 陆才国 陈 清 陈剑兰 邵其汗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郑奇明 赵 东 柯其河 洪声科 晏 鹏 徐 琳 徐霞子 程 瑶 鲁艳萍 阚 铭 熊 鸣 镇常铭
咸宁市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议程
2024年11月5日
1.对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8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2.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审议关于咸安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4.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5.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接受区六届人大代表方兆淼等同志辞职的议案;
7.听取和审议关于补选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要求,现就区财政局2021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全区财政、财务、会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执行;依法管理各项财政收支;负责区级政府债劵的举借、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负责监督检查财税法律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等工作。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根据《咸安区财政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咸安办文〔2019〕18号),区财政局内设股室10个,16个二级单位(参公事业单位8个、事业单位8个,机构改革调减1个)。目前,区财政局在职干部职工128人,平均年龄50岁;退休职工183人(包含因机构改革原三办财政所退休27人,由农管局代管)。机关党委下设5个党支部(含退休党员支部2个),现有党员209名(在职党员108名,退休党员101名)。
2021年至2023年,区财政管理绩效考核连续3年受到省政府、省财政厅表彰激励。我区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的作法在全省财政工作会议上书面交流。预算管理、国库管理、专项债券、乡村振兴等20余项工作受到省部级及省财政厅表彰、表扬。全区目标考核等10余项工作,连续3年受到区委、区政府表彰。2024年,我区构建财政监督体系作法在全市财政工作会议上现场交流。
二、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区财政局党组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积极应对困难,奋发图强,实干笃行,努力保持财政稳定运行,为咸安“四个首善之区”建设作出了财政担当。
(一)紧盯目标,坚定信心,难中求成。坚持收入目标不动摇,千方百计做实收入,做大蛋糕。一是做实财政收入。面对严峻复杂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坚决扛牢组织财政收入主责主业,及时研判、科学谋划、多点发力抓调度、抓协调、抓督办,税收非税应收尽收、颗粒归仓。2021年至2023年,全区分别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65亿元、13.78亿元、15.49亿元,增幅分别为:26.1%、9%、12.4%。二是积极向上争资。把向上争取作为增强保障能力、支持全区发展的重要路径,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各部门争资金、争政策、争项目。2021年至2023年,分别争取转移支付24.60亿元、26.96亿元、27.89亿元;分别争取债券资金2.22亿元、14.7亿元、7.76亿元。特别是2023年,区财政局积极向上调度资金,切实保障全区各项财力需求,争取净增财力性补助资金1.5亿元,并在区领导的重视支持下,我区成功申报2024年省级和美乡村示范片项目,项目总投资近8000余万元,分两年建设,将有效促进村庄连片示范打造。2024年以来,已争取专项债券项目23个,专项债券资金19.16亿元。
(二)站位全局,精打细算,平稳运行。一是兜牢兜实“三保”底线。把“三保”保障作为第一目标。面对财政收支矛盾,坚持“三保”支出在资金安排中的优先顺序,实现了基本民生第一时间足额保障、工资性支出第一时间足额拨付、运转性支出应保尽保。先后落实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及事业人员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调资、教师奖励性补贴等重大增支政策,并推动新机改顺利实施,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城区学校新改扩建、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民生事项落实。2021年至2023年,全区“三保”支出80亿余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5%以上。二是精耕细作提能增效。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作为第一要求,精准研判、精细安排。2021年至2023年统筹各类资金,支付库款140亿余元,盘活收回存量资金1亿元,压减一般性、非急需非刚性支出0.6亿元。三是底线思维防范风险。把“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作为第一责任。以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完善内部控制、专项资金管理、资金清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办法措施,财政自身建设水平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严格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预算管理规定,稳妥化解债务存量,坚决遏制增量。2021年至2023年,共偿还政府债务本息10.83亿元。截至2023年底,共化解隐性债务9.07亿元。扎实开展违规吃喝、“一卡通”、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等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建立健全 “全程控制、全面覆盖”的财政大监督体系。
(三)实干奋进,尽力而为,抢战先机。一是民生保障更有温度。坚持落实“民生至上”责任不动摇,2021年至2023年落实教育经费30亿元以上,其中:2023年筹措资金11.36亿元,落实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筹措资金6.24亿元,持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养老、医疗、拥军优属、困难群体救助等社保政策落实到位,落实就业优先战略。二是惠企纾困更有精度。坚定不移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和相关接续政策。2021年至2023年落实各类惠企扶持资金近2亿元,其中2023 年兑现政策6398万元,减免房租204万元。帮助企业“政采贷”融资6656万元,通过“无申请兑现”各类奖励资金1603万元,惠及227家企业,多点发力为企业发展输血赋能。三是乡村振兴更有力度。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战略,2021年至2023年,共整合各类资金10亿余元用于三农工作,其中:2023年拨付1.06亿元,保障重点民生水利工程建设;统筹整合1.34亿元,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农业科技,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助农政策。四是城市建设更有强度。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作用,2021年至2023年筹集资金15亿余元,支持107国道绕城段、咸宁大道西延伸段、泉都大道建设以及宏大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咸宁高中三期建设、温泉幼儿园迁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等建设项目。
(四)立足长远,上下同心,勇立潮头。一是坚持以政领财。把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作为政治任务,通过党组中心组、主题党日、专题党课、财政讲堂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思践悟,凝心铸魂,引导全体财政干部坚决把“两个确立”的实践要求切实转化为“两个维护”的行动自觉。二是坚持对标促优。推行机关党支部“两化”建设“1131”工作法,开展党员承诺践诺和积分制管理,促进“清廉机关”建设,建成了区直单位党建工作示范点,在全区现场观摩、大会交流,受到区委组织部高度肯定,被《人民日报》新媒体平台、人民网等多家媒体报道。财政干部为民服务意识、工作效能进一步增强。三是坚持以“建”促“强”。把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头等大事。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重视关心下,加强干部培养提拔,通过职级晋升、公开招录,不断优化财政干部的专业结构、年龄结构,推进财政干部年轻化、专业化,促进年轻干部加快成长,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健康、向上的财政氛围。同时充分发挥工会、团支部、妇委会等组织作用,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退休老干部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五)服务中心,转变作风,共同缔造。2021年以来,区财政局着力支持解决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和事关财政发展的难题,推动“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联系北正街、南昌路社区、金泰源小区873户居民,下沉双溪桥镇高铺村、孙鉴村,帮助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在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按照全区统一调度,财政局党员干部坚守在北正街社区、岔路口社区、蜂鸭场、高速路口、三元社区等,真正落实了“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切实将联系工作做实。2023年,在“一下三民”、主题教育活动中,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帮助解决小区改造、困难群体帮扶、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难点热点问题12个,干部下沉一线办实事得到群众好评,南昌路社区居民自发赠送锦旗。2023年,深入贯彻实施共同缔造理念,统筹资金800余万元,带动汀泗桥镇黄荆塘村、横沟桥镇长岭村群众投资投劳,区、镇、村、组各级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和美乡村,两村“和美乡村”共同缔造的作法被《中国日报》《经济日报》《荆楚网》《咸宁日报》等10余家媒体刊载。此外,在防汛抗旱、拆迁包保、“创文固卫”等工作中,我局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六)盘活资源,壮大底盘,拓展空间。2024年,按照全省大财政体系建设的思路和要求,提高工作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习培训,聚焦重点工作,强化工作统筹,细化工作举措,积极稳妥推进。一是盘活国有“三资”,探索“三变”路径。进一步明确“三资”清理的范围,盘活交通信息大楼、南大街门面、凤凰山庄、温泉、浮山孵化园等12处资产,账面价值4.68亿元,近期可利用资产盘活率达52.1%。对接金融机构,实现流动资产和项目融资5.01亿元。二是持续清点资产、扩大“三资”规模。开展国有“三资”盘点,全面编制“一账一表”,截至2024年9月,全区全口径资产728.73亿元,负债162.41亿元,资产负债率22.29%;有效资产179.01亿元,负债78.93亿元,资产负债率44.09%;近期可利用资产8.98亿元。三是着力化解债务,拓展有效债务空间。制定了“1+8”化债方案,法定债务按时还本付息,隐性债务按化债计划化解。全年化债计划化解本金1.76亿元,已在平台化解0.47亿元,年底可按化债计划完成。融资平台经营性债务逐步化解2024年3月,上报区经发集团负债总额59.6亿元,截止2024年6月,负债总额58.4亿元,较3月份化解1.2亿元。根据省财政厅统计,2023年末我区债务率为98%,为绿色等级。考虑2024年全区已发行专项债券19.16亿元,预计债务率为103.34%,仍为绿色等级,风险可控。四是做好绩效评价,提升投资质效。截至目前,我区目录库、储备库、实施库项目分别为480个、233个、333个,总投资1089.62亿元、522.19亿元、526.44亿元,三库总投资额分别是上年度投资的6.86倍、3.29倍、3.32倍。政府投资项目绩效综合评价平台应结算项目5个,已完成结算项目4个,结算率为80%;应决算项目5个,已决算项目4个,决算率为80%,达到政府投资项目结算率70%、决算率50%的阶段性要求。五是积极主动作为,向上争资争项。积极抢抓政策窗口期,全力向上申报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政府债券、预算内投资等各类资金,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争取增发国债项目16个,资金41073万元;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项目4个,资金572万元;争取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0.42亿元,其中:专项债项目23个,争取资金19.16亿元;一般债券资金1.26亿元;争取预算内投资资金11687万元(中央预算内11122万元、省预算内565万元)。
三、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和办理人民代表建议情况
一直以来,我们坚持加强同区人大的沟通联系,及时向区人大报告工作,严格执行了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
(一)加强预算编制执行。依法规范预算管理是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我们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凡是法律规定应由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的财政事项,都依法提请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决定。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有关财政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都依法执行,并及时报告落实情况。在预算调整上,坚持依法报告原则,每遇公共财政改革、民生工程实施、落实津补贴发放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财政政策调整,重大财政事项业务处理,以及涉及区本级重大利益的事项,在向区政府报告的同时,主动向区人大报告,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主动争取人大支持。同时,对部门预算、专项资金、惠农政策资金等及时公开,预算公开稳步推进。
(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着力有序推进国企改革,理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盘活国有资产。制定区经发集团产业化转型改革实施方案,推动建立完善区属国企考核指标体系。成立湖北香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结合我区实际和未来发展方向,将“建筑施工、资产运营、城市服务、股权投资、金融中介”等作为香城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五大核心业务板块,力争在一年内实现30亿元以上的资产规模。2021年至2023年,国资运营收入情况分别为156万元、300万元、116万元。
(三)认真开展执法检查。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配合区人大、纪委监委、审计等部门,强化对预算收支执行、专项资金、非税收入、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的检查,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了财政政策法规的落实。
(四)加强建议办理。2021年至2023年,我局负责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0余件,局党组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既作为一项全局性的工作在抓,又纳入了各股室的考核内容。在收到建议后,立即召开党组会和有关股室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及答复工作。在具体分工上,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协助抓,办公室负责督办协调,各有关股室负责承办。在建议办理工作中,对所有建议进行认真调查研究,对照相关政策,结合我区财力状况和财政工作实际进行充分论证,使答复有理有据,合法合规,合情合理。同时,注重加强同人大代表的沟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面对面听取代表们的反馈意见。我局建议办理答复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100%。
四、当前财政存在的困难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区是比照“省管县”模式的市管区,区级财政自给率低,保障能力不足。2024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2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10亿元,区级财政自给率为32.70%。其中全区民生支出41.41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81%。从四本预算来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其余三本预算均出现赤字,财政运行面临风险。区级财政困难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增长乏力,区级可用财力严重不足;刚性支出增长过快,区级财政保障压力倍增;库款余额严重不足,区级财政支付风险加剧;转移支付政策调整,向上争取资金难度加大,部门争资动力不足,争取资金的渠道狭窄、效果不明显等。对此,区财政部门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目标,坚定发展信心,盘活资产、资源,统筹财力,积极担当,竭力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全力以赴抓开源。一是抓财源建设。主动把握机遇,结合大财政体系建设,拿出有效的政策承接举措,加强跟踪督导,确保积极的财政政策落地见效,大力培植骨干税源、新兴税源。同时,加大督办力度,定期考核通报各部门征收进度,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同时,充分考虑招商引资对地方税收的贡献,提高财政投入回报率和税收贡献率。二是抓向上争资。在争取上级政策、项目和资金上,动员各部门使出浑身解数。2024年,中央和省财政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结合上级确定的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点资金等,锚定目标、加压奋进,力争更多的转移支付、政策支持、项目支持。三是抓统筹挖潜。全面推进大财政体系建设,清理清查单位实有资金账户及资金、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国有企业资产、自然资源资产。真实、完整、准确摸清“三资”的存量、状态、权属、价值,逐项甄别低效利用、无效闲置、有盘活潜力的资产资源,分类建立可盘活国有“三资”清单,通过依规处置变卖或有偿注资到平台公司等多种措施实现“三变”统筹盘活“三资”,用于弥补收支缺口、化解债务,切实弥补财力短板。此外,积极探索在建立完善“公物仓”上做文章、求实效。
(二)千方百计控支出。过紧日子是财经纪律,更是政治纪律,需要长期坚持。一是在“保”上加力度。“保”就是全力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在安排支出时坚持“有保有压”,确保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坚持“既要吃饭、又要发展”的原则,统筹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优先做好“保”字文章,足额纳入预算、不留缺口。二是在“压”上想办法。大幅压减低效的宣传、规划、咨询、论坛、会展、评比、表彰等类型项目,规划编制原则上由单位组织业务人员自行编制。严禁“干一件事要一笔钱”,严禁擅自以购买服务方式变相聘用人员。从严审核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未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批准的大中型维修项目一律不得编入预算,原则上不批准涉及安全问题外的大中型维修项目。三是在“节”上出实招。办公、水电、租车、会议、差旅、培训、检查等运转类项目再压缩5至10%;属于单位职能职责的工作不得聘请第三方机构。
(三)多措并举防风险。财政赤字、库款、债务等风险挑战,关乎财政高质量发展,区财政局主动作为,切实防范化解风险。一是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压实部门和平台公司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责任,坚决不将项目自身经营风险向政府转移。严格在限额内举债,决不允许通过新增隐性债务上新项目、铺新摊子。适当压缩专项债规模,条件不成熟的项目暂缓申报。严格执行土地计提制度,政府债券还本地方自筹部分、PPP项目缺口补助等,原则上从土地收益中解决。二是防范库款运行风险。财政赤字短期内难以消化,必须在库款调度上下足功夫。进一步完善库款运行管理监控机制,精准测算每月、每类资金需求,统筹协调好税收、非税、债券资金、预算执行、资产资源等,全面提高国库间隙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库款始终在合理区间运行。三是防范资金风险。区本级财政困难,建设主要靠发债,专项债已接近天花板,一般债额度受限,只能保障续建项目、重点民生项目建设。奖补事项既要在部门间、科目间实行统筹,集中财力办大事,还要严格进行绩效评价,有序退出。
(四)健全机制强绩效。资金管理是财政部门的基础职责,我们要积极探索咸安财政提质增效模式。一是建立标准体系,把定性变成定量。对政府购买服务、政府采购、各类庆典宣传等事项,综合考虑社会效益、使用价值、服务效果,与往年额度比,与周边县市相比,与不同部门比,科学客观精准提出意见,为区委、区政府决策提供参谋,做到管理有方,压减有据。二是建立制度体系,把经验变成标准。改变仅凭经验在资金管理中把关定向的习惯,从经验主义走出来,制定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财政管理制度体系。省财政厅已制定基本支出和办公用房维修、租赁等项目支出标准,要借鉴省级做法,及时研究我区相关支出标准化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把各自为战变群防群守。在做好预算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监管、会计管理、资产管理等职能作用,切实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效益、效能。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各位代表的监督指导下,区财政局虽然取得了一些工作成绩,但我们也深知,与区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兄弟单位相比,与各位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比如财政监督管理的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还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等。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战略目标,按照区人大的监督要求,全面落实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克难奋进,开拓创新,努力促进咸安财政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教育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区教育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开创咸安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下面我代表区教育局作履职报告。
一、全区教育基本情况
(一)学校情况。现有学校74所,其中:高中3所,十二年一贯制1所,中学29所(其中普通初级中学14所,九年一贯制15所)、小学40所、特校1所。现有幼儿园97所,其中:公办园25所、民办园72所。
(二)学生情况。现有在校学生102780人,其中:高中11073人、初中30787人、小学60773人、特校147人。现有在园幼儿17571人,其中:公办园幼儿8221人,民办园幼儿9350人,公办园幼儿占比46.56%,普惠率88.94%。
(三)教师情况。现有专任教师5148人。其中:高中680人、义务教育4315人、幼儿园125人、特校28人,退休教师2801人。
二、近年来工作成绩
(一)坚持党建引领,党的领导全面加强。一是强化理论武装。近年来,区教育局创办理论中心组学习“双月大讲堂”,将局机关各股室(二级单位)、教育总支及中小学主要负责同志纳入参学范畴,利用党组织书记带头讲、成立宣讲团巡回讲、党员教师课堂讲等方式,扎实开展党的二十大、主题教育、廉政警示教育、全国教育大会等专题宣讲,带动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规范支部建设。稳慎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调整交流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副书记等职位70人次,完成9个学校书记、校长分设,为35个学校党支部配备专职副书记。注重党员发展质量,严格落实“双培养”机制,近三年完成预备党员转正201人,发展新党员113人。选派党建指导员34名,定期督导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党建工作。深化党建示范校创建,2023年,第六小学“党建融合育三红”特色办学得到区委书记批示肯定并在全区主题教育工作简报专题推介。三是强化正风肃纪。修订完善并常态落实“三重一大”、党员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明确管理服务事项工作纪律和工作程序,建立学校重点部门、岗位和人员廉政风险点13项,小微权力清单8条,选树市实验小学、市高新外校、马桥中学3所清廉学校示范校。近三年共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21起,党纪政纪处分91人。
(二)坚持立德树人,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一是聚焦学前教育普惠发展。依托10个学前教育区域共同体,常态开展幼小衔接、园本课程开发等教研活动,规范实施幼儿园年检、等级评估和示范创建,不断满足家长对优质资源的需求和期待。目前,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46.56%,全区普惠率达88.94%。二是聚焦学生全面发展。积极贯彻落实“双减”政策,全面提升学生核心素养,扎实开展童心向党等德育活动,2023年,张公学校杨雨蕊等5名同学获评咸宁市“新时代好少年”。咸宁高中李鑫、金亦申等5位同学荣获全国中学生数学论文及建模竞赛一等奖,青龙山高中、市外校、区外小、北大邦实验学校、玉泉校区等分别在全国青少年航天创新大奖赛、全国经典诵读大赛、咸宁市“新华杯”诗词大赛和儿童青少年足球锦标赛中荣获优异成绩。三是聚焦构建协同育人格局。成立咸宁市首个家庭教育研究会,指导全区104个家长学校高效开展家校共建“4个一”活动,不断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和协同育人水平。联合咸宁市城管执法委实施第七小学周边综合环境提升改造工程,打造“儿童友好学校”,助力我市荣获第六届“广州奖”。联合团区委以及部分高校开展“快乐星期六”主题志愿服务和“希望家园”活动,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参与青少年成长的工作格局。
(三)坚持改革创新,教育活力不断激发。一是深化教联体建设。组建31组教联体(融合型13组,共建型18组),印发教联体建设方案及教师交流、考核等配套政策6个,实现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覆盖。近年来,教联体学校持续开展教师交流轮岗、走教送教、教研教学、师徒结对等活动。2024年2月,咸宁市实验小学获评省级示范性教联体。二是深化教育数字化赋能。以“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国家级实验区和省部共建“‘三个课堂+AI’助力农村中小学质量提升”实验区创建为契机,遴选实验校15所,制定任务清单4张,确保重点突破、全域推进,整体验收。引进华数纸笔智慧课堂建设项目,实现课堂教学实时反馈,目前已推广玉泉校区、实验二小等26所城区学校,惠及学生5100余名(四年级)。三是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坚持以高效备课、优化作业设计为切入点,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积极遴选8所有效备课试点校、5所优化作业设计试点校,面向全区定期开展集体备课现场会及作业展示活动。常态开展“精品课遴选、优质课竞赛、湖北好课堂、湖北好教研”等教科研活动,不断优化教学方式,提高课堂教学水平。
(四)坚持师德为先,队伍建设全面加强。一是狠抓师德师风建设。制定《咸安区教师师德师风考核办法》,拓宽教师行为规范监督渠道,基本构建“教师-学生-家长”联动工作机制。编印优秀教师先进典型事迹及咸安区教育系统违反师德师风18起典型案例。近3年来,严把教师入口关,对798名新招教师、369名临聘教师、55名返聘教师开展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审查。2024年,咸安区高规格举办“大力弘扬教育家精神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庆祝第40个教师节主题活动,不断形成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谭惠英老师荣获“全国优秀教师”称号。二是优化教师考核评价。构建以教书育人成效为核心的评价机制,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和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突出班主任岗位和鼓励城乡交流,不断优化《咸安区中小学教师绩效管理指导意见》及《教联体学校办学质量及教师考核办法》。完善农村教师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村偏远学校教师生活补贴最高提至1400元/月,在遴选进城考试考核环节,增加小规模学校、班主任岗位等工作年限所赋分值,不断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三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深入实施“五级培训”,组织全体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开展“新课程标准”专业能力测试,不断提升教师综合素质和专业素养。深化“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训练营”“名师工作室”等平台示范引领,积极组织磨课仿课、教学展评等活动,近年来,青训营78名青年教师在省级各类教学比赛中获奖,其中65人获精品课省级奖、4人获湖北好课堂省级奖。
(五)坚持优先保障,办学条件不断改善。一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投入2.6亿元新建银桂学校、泉都学校于2021年9月正式使用。投入1.2亿元,咸宁高中三期工程今年3月如期完工。投入8542万元改扩建温泉中学、马桥中学、常收中学、官埠中学及第七小学,新增学位8565个。投入7420万元,新(改)建大幕中心幼儿园、浮山中心幼儿园、温泉幼儿园、三胜印象及藏龙府邸等5所幼儿园,新增学前教育学位1530个。投入2.2亿元,完成市玉桂学校、大洲湖学校项目建设,两所学校于2024年9月开学正式投入使用。二是改善学校基础设施。近三年共投入资金3300万元,为贺胜学校、双溪中学、泉都学校、玉泉校区等58所中小学,以及马桥中心幼儿园、麻塘幼儿园、区中心幼儿园等17所幼儿园,解决了校舍漏水、围墙修复、电路整改、设备更新等问题。三是盘活闲置校产。分类处置近年来154所撤并学校(幼儿园)闲置校产,其中土地资源、房产建筑、校外自然资源移交给属地政府,撤并学校的课桌椅、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空调、食堂设备等移交至其他学校,切实提高闲置校产的利用率。
(六)坚持联防联控,安全防线持续筑牢。一是把牢安全基础。全面落实校园安防“4个100%”建设,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415名保安人员进行背景审查,及时更换问题保安员11名。全覆盖开展校园安全常态化督查,聚焦防溺水、食品、校车、心理健康等,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整改、回头看等,形成工作闭环。二是强化宣传教育。落实“1530”安全教育提醒机制,结合“开学第一课”“安全生产月”等节点,集中开展交通、消防、传染病防控等安全知识教育。联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开展知识讲座、技能培训和逃生演练等,联合司法局建立法治副校长考核、评价、激励、退出机制,邀请142名法治副校长常态化进校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将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学校平安校园建设的考察条件。三是深化综合治理。印发《咸安区教育系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常态开展防溺水、防欺凌、防性侵、防网络沉迷和重点人群监管“五大专项行动”,动态摸排全区中小学校有“校园霸王”、小团伙等不良行为苗头倾向学生、严重心理健康障碍学生、留守单亲和调皮贪玩等防溺水重点学生,及时建立“一生一档”,落实“3+1”“2+1”等“一生一案”包保帮扶措施。
(七)坚持依法办学,治理水平持续提升。一是规范教培机构管理。定期召开培训机构整治工作联席会议,联合文旅、市场、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17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视频监控接入局监管平台,常态化开展周末等节假日暗访检查,畅通24小时举报渠道,坚决打击隐形变异等行为。全覆盖实施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风险保证金”监管,全面推广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平台,已监管风险保证金510万元。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印发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20条,建立社会事务进校园三级审批机制(责任股室、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抵制了多次“关注点赞”“投票拉票”等进校园活动。统筹规范各类考核事项,建立由教育督导牵头、相关股室共同参与的归口统一考核机制,印发《咸安区2023年度学校工作考核方案(试行)》,注重过程管理量化考核与学校年终综合考核相结合,明确“党的建设”“学校安全”“教师队伍”等10项重点工作。三是深化校园创建。指导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和文明校园创建,引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完善学校章程,增强广大教师依法办学意识与水平。截至目前,共创建省级依法治校示范校1所,市区级6所;全国文明校园1所,省级文明校园3所,市区级文明校园56所。
(八)坚持人民立场,教育生态不断优化。一是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全面实施教育系统“大学习、大反思、大整顿、大提升”三年行动,做好纪检、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先后开展师德师风、财务管理、食堂、教辅、工程等领域专项整治,共清收清退资金67.3万元,追责问责189人,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55项。2024年,区教育局深入开展“两违”、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专项整治,通过自查、复查、联合督查等形式,共查摆问题307个,已全部整改完成,追责问责56人,完善制度184项。二是主动回应社会期盼。建立教育系统新闻宣传和网络舆情“月通报”工作机制,每年报送新闻宣传1200余篇,位居区直部门前三名;每月收集汇总各平台信访案件、网络舆情办结情况,分类研判并提出处置建议,每年处理各类信访投诉2000余件,综合满意率达97%。三是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严格规范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要求、办理标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工作机制。近三年共承办市、区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04件,均获得满意复函。
三、存在的不足
回顾近年来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新时代教育高质量发展要求,对照人民对优质均衡教育的殷切期盼,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优质教育资源相对不足。随着近年来市区一体化发展步伐加快,周边县市及农村人口加速流向城市,城区优质教育资源的供需矛盾突出,导致城区部分中小学办学压力增大,择校现象难以把控,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是学生心理健康不容忽视。由于社会竞争激烈、家庭环境复杂、校园压力增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部分学生出现焦虑、抑郁、自卑等不良心理状态,不仅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负担。
三是队伍建设仍需持续加强。近年新招1599名教师中,非师范类专业占比56%,第一学历为大专学历,后通过自考、函授等形式转为本科的教师占比20%,部分教师课堂教学质量不高,迫切需要加强培训指导。
四、下一步打算
区教育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运用好主题教育成果,努力办好公平普惠、优质多样、充满活力、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力推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贡献好教育力量。
(一)持续落实立德树人。一是注重德育实效,规范思政课程开设,充分挖掘本土红色教育资源,鼓励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主题德育活动,切实提高德育活动的实效性。二是巩固“双减”工作成果,优化课后服务资源供给,深入开展阅读、体艺、科学等示范校创建,引领各校提升办学品位,推动学生全面发展。三是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深化“家园互助”,加强“家长学校”课程资源开发和效果考核评价,积极构建学校积极主导、家庭主动尽责、社会有效支持的协同育人格局。
(二)持续深化队伍建设。一是积极拓宽教师补充渠道,扩大选人用人视野,持续开展校园招聘、社会招聘以及临时聘用等招聘计划,不断保障中小学(幼儿园)紧缺学科师资需求。二是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办法,引导教师下乡支教,不断扩大城乡教师交流比例,确保城乡教师交流比例不低于10%。三是常态开展教师培训、名师领航、青蓝结对、“青训营”、名师工作室等,定期开展精品课遴选、优质课竞赛等教研活动,不断推进青年教师专业成长,让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在咸安教育蔚然成风。
(三)持续扩增优质资源。一是继续实施中小学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快推进香城学校新建教学楼项目建设,持续改善乡镇寄宿制学校基础设施和办学条件。二是深化教联体建设,充分发挥优质学校资源优势,带动提升薄弱学校整体办学水平。三是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改革,加快智慧学校管理信息系统、华数智能纸笔平台等应用推广,持续抓好师生数字化教学应用培训,不断提高数字化应用质效。
(四)持续筑牢安全防线。一是加强学校“三防”体系建设。巩固中小学(幼儿园)安防建设“四个100%”成果,实施中小学安防设施排查和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全面排查校舍、实验室、校车等重点场所和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控、消防等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及时形成问题清单,及时整改销号。二是丰富安全教育。围绕防欺凌、防踩踏、防溺水等重要事项,开齐开足“生命安全”“心理健康”课程,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充分利用短视频、宣传片等形式进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三是管控重点人群。持续做好有心理障碍、校园欺凌、违法犯罪倾向等表现的学生筛查排查,严格落实全员导师制和同学互助制,及时制定干预策略,并落实帮扶措施,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坚决维护校园平安稳定。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司法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1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区司法局忠诚履行司法行政职能,真抓实干、善作善成,全区司法行政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咸安加快建设“四个首善”之区提供了坚强有力法治保障。我局提炼总结和完善推广的“‘合议共管’预防化解村组合同纠纷工作法”入选全国104个“枫桥式工作法”案例,并在人民大会堂作了交流发言,我局干警陈娟受到了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推动咸安区成功获评“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称号,全市首个;成功创建“健全行政执法监督‘三项机制’·全省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行区”。我局相继荣获全国节约型机关、全市平安建设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汀泗司法所和区人民调解中心获评2021年全市平安建设先进基层单位荣誉称号;司法行政系统相继涌现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全市最美政法干警、全市十大法治人物、全市最美法律服务人、全区劳动模范、全区最美人民卫士等先进典型,起到了良好示范带动作用。现将履职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统筹统抓,构建依法治区新格局
始终把法治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整体性工程,不断统筹全区法治力量,加快形成多方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
1.坚持思想引领。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纳入区委党校教学课程,纳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督促各单位党委(党组)每年至少开展1次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专题学习、“一把手”至少讲一次法治课,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网络”“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在线知识测试”等活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常态化。
2.加强系统谋划。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坚持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全体会议,每年召开区委常委会和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制定出台了咸安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法治咸安建设规划(2021—2025年)》《咸安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咸安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做到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区级综治中心建设等一批法治建设重点问题。
3.健全体制机制。每年根据法治建设工作重点,对《乡镇(街道)、区直单位法治建设绩效考核办法和评价标准》进行修订,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落实主要领导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年度专题述法、法治建设报告公开等制度。引入第三方测评,推动了法治建设工作考准考实。深入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对湖北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贯彻落实湖北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实地督察”“《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督察”等专项行动,进一步补齐了工作短板。全市法治建设考核,咸安区从2021年的第六位提升到2023年的第二位。
二、推动尊法用法,开创法治政府新局面
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要率先突破”要求,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运用法律,不断提升全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
1.推进依法决策。配合区政府出台了《咸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咸安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等文件。2021年以来,我局依法审查送审的涉及区政府的行政协议、合同、工作方案128份,均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组建政府法律顾问团,18名法律顾问值班坐班,协助处置信访事项200件,依法审查送审文件并出具法律审查意见书68份,提升了行政决策科学化水平。对399份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6轮次清理,决定继续有效的49件、需要修改的13件,失效、废止的347件,经区政府审议通过后,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清理结果。
2.规范行政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包容审慎四张清单”等工作,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扎实开展全区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全覆盖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制定《咸安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任务清单》,促进了行政执法水平不断提升。坚持“执证上岗”,每年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和执法监督人员资格考试,加强暂扣、收回、注销等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目前,全区通过全国行政执法资格考试人员1331人,通过行政执法监督资格考试人员118人。常态化监管行政执法行为,推动全区行政执法单位内设法治机构“应设尽设”。三年来,共开展实地监督检查38次,集中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活动15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362卷,发送《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决定书》45份,一批行政执法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3.强化行政复议。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扎实做好行政复议申请、受理、办理、监督等环节工作,完善行政复议登记、受理审查等制度,从2022年9月1日启动改革以来,截至2024年8月,全区共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36件,发挥了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咸安区人民政府行政应诉工作规则》,我局承办有关区政府诉讼案件53件。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实现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达100%,今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暨专题述法会议后,7月16日区长带头出庭,新开庭案件“一把手”出庭率达100%。
4.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区人大,扎实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活动”,深入全区各执法单位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明察暗访,委托第三方拍摄暗访短片,及时召开人大专题询问会议,及时解决了一批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较多的突出问题。同时,深入开展规模以上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组织6家律师事务所,深入94家规模以上企业,为市场主体经营行为进行法律方面“把脉问诊”,得到企业广泛好评。另外,加大法治惠企力度,搭建咸安区公共法律服务“二维码”平台,群众和市场主体一键便可链接到全区各类线上法律服务。成立咸安区司法局开发区分局,打通司法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
三、守牢底线红线,彰显平安稳定新担当
始终把平安稳定工作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精准施策、齐抓共管,坚决做到“守好底线、防化风险”。三年来,全区司法行政系统未出现影响平安稳定的重大案(事)件。
1.管好重点人群。一是健全工作机制。2021年成立了咸安区社区矫正委员会;2022年全区13个乡镇(街道)均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2023年成立了咸安区刑事执行委员会,制定了议事规则;确定每村(居)1名社区矫正工作联络员,推动我区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建立刑满释放人员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四包一”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稳得住。二是落实工作措施。2021年至今,共接受调查评估委托1046件,调查评估采信率在98%以上。严格落实了1650名社区矫正对象接收监管工作和2909名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切实维护了辖区平安稳定。三是提升管教质效。持续强化就业、培训、教育“三个基地”建设,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公益活动、就业培训等活动82场次,让更多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更好回归社会。对16名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和152名困难刑满释放人员进行帮扶救助,切实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2.做好人民调解。一方面,建强基层调解组织。全面建成区、镇、村三级中心阵地建设,建成各类调解组织215个,共有专兼职调解员1195人,构建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域覆盖”的区、乡、村三级调解网络。三年来,共排查矛盾纠纷808次,排查发现矛盾纠纷1768件,预防纠纷216件,受理调解案件31550起,调解成功30749件,成功率达97%。总结推广“合议共管”工作法落地见效,全区共排查、收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2965份,清理问题合同840份,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增加收入2693.78万元。另一方面,完善调解工作机制。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坚持政法专编实名制管控,积极争取公益性岗位,引导机关年轻干警到司法所锻炼,实现“三人所”全覆盖。建立定期研判机制,乡镇(街道)调解中心负责人每月参加镇党委政法联席工作会议,统筹做好矛盾纠纷排查、研判、化解等工作;建立部门协同机制,乡镇(街道)人民调解中心加强与法庭“诉调对接”和派出所行政调解对接,推进了信息共享和案件转办。
3.抓好交办任务。连续两年攻坚克难,稳妥推进区政府交办瑞景天城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居民情绪稳定,未发生信访维稳事件。坚决扛起疫情防控重大政治责任,承担值守包保点、参与交通管制、接管隔离酒店等多重任务,被评为疫情防控工作“优秀单位”。重要节点时期,我局火车站维稳专班尽责履职,被区委点名表扬。全局干警坚持每月扎实开展“平安咸宁 全域提升”活动,加大打击电信诈骗、扫黑除恶、禁毒等工作宣传,辐射群众达5万余人次,将平安之声广泛送到小区村湾。
四、强化为民惠民,激活基层治理新效能
坚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大力统筹各类法律服务资源,推动资源、服务、平台下沉,不断提升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
1.纵深推进全民普法。一是创新普法形式。按照普法对象的特点,精心设计不同的普法内容,编印发放“八五”普法教材15万册。开辟“幸福生活·法治同行”线上普法专栏,开设了普法抖音号、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独立制作并发布《帮信罪》《酒驾》等普法视频,被市级、省级媒体转载,引起社会良好反响。坚持每月开展一期“一把手谈法治”节目,持续提升“一把手”普法意识。大力推进农村地区“村村响”普法广播和城市小区微信群视频普法,让广大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每年定期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扫黑除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普法活动,做到“一月一普法主题”。二是打造普法品牌。坚持把“法治副校长”作为推进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抓手,为全区74所中小学、2所区直幼儿园全覆盖选聘了124名法治副校长,明确“七个一”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开学第一课”“法治书画展”等活动,《学习强国》《楚天法治》《咸宁日报》等媒体多次报道我区法治副校长工作。三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作为相关单位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核指标之一,每年组织开展普法责任制述职评议活动。常态化组织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无纸化学法和考试,每年参考率100%、及格率100%。四是建设法治乡村。扎实做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的遴选、培训、管理、使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共培养580名“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矛盾纠纷调解、《村规民约》制定、群众法律问题咨询等活动,成为基层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创建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双泉村、肖桥村、阳光社区)、市级2个(滨湖村、宝塔村)、区级17个。
2.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高标准抓好律师服务。完善村(居)法律顾问相关制度,律师进村、企业开展法律宣传128场次、讲百课107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100余人次、普法宣传130余次、参与调解120件。全面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法律咨询4858人次,代书法律文书1392份。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接受委托担任了14件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6家,其中合伙所5家,个人所1家,现有执业律师66名。二是全覆盖延伸服务触角。认真贯彻省、市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在13个司法所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站(法律援助工作站)、191个村(社区)设立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室,在工业园区设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区妇联、区残联、团区委、总工会、公检法等设立了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不断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整体布局。三是高质量提供法律援助。三年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17053人次,办理法律援助1294件(民事335件,刑事946件,行政5件,司法鉴定8件),做到“应援尽援”。同时,办理公证466件,开展法医司法鉴定1045件,及时为群众和市场主体解决了法律难题。
五、始终从严从实,锻造司法行政新队伍
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班子、带队伍、强党建、严纪律、转作风,持续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1.政治建设常抓不懈。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学习制度,原原本本、及时跟进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党史学习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持续用党性修养为干警铸魂强基。重点围绕党的十九大、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等,开展了一系列专题学习贯彻活动,举办专题辅导学习讲座60余次,发放各类政治理论书籍539册。广泛开展“12340”群众满意度测评宣传活动和“政法双评”满意度测评活动,获三星好评6700余条。
2.党的建设凝心聚力。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一下三民”实践活动,党组班子成员带头为民办实事25件,包括在泉山口村二组建成3000余平方米门泉生态停车场,在汀泗桥镇叶挺大道汀泗小学旁建设了法治长廊等。干群联合,引领泉山口村、大幕村、常收村和双泉社区走好共同缔造之路,目前,环境改善、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产业发展和基层治理等方面取得初步成效。同时,局机关党支部坚持每月扎实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探索“短视频”“讲党课”“集体读”等方式,解决“支部主题党日吸引力不强”的问题。律师党支部建成了功能设施配套齐全的党建阵地,相继开展了“党员律师走基层”“律师四百”等活动,实现党员受锻炼、群众得实惠的效果,2024年8月,我局律师党支部荣获“全省律师行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
3.作风建设动真碰硬。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引导干部职工进一步强化法纪意识,激发干事创业动力。扎实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培训31场次,对国家工作人员职业资格挂靠情况和退休老干部违规执业问题进行自查自纠。经常性开展学先进、观看警示片、参观教育基地、写心得体会等多种形式的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健全工作“挂牌作战”机制,在所有股室悬挂“每月工作任务牌”,督促各股室及时落实当月重点工作。健全机关管理机制,新修订请销假、考勤、文书管理、工作例会、纪律检查等11项制度,加强日常检查通报,提高了办公质效。
三年来,我局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法治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队伍结构不够优、法律专业人才缺乏、个别基层干警纪律意识不够强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基层党建,增强工作活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纪法教育,建设清廉司法;加强队伍管理,塑造良好形象,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持续破除“三块坚冰”,撸起袖子加油干,奋力谱写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林业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咸安区林业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大力关心支持下,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激活用好林长制平台,着力实施“五绿”并进,扎实有效推进林业工作,现将2021年以来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9年、2024年两轮机构大改革后,我局主要负责林草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地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造林绿化、林业生态保护修复、林业改革、林业行政执法、森林防火、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等工作,内设8股3室,下辖4个事业单位5个国有场圃所。设立党组1个,党支部3个。全局现有在编在职干部职工53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201人,党员114人(其中退休党员65人)。
三年来,我局先后获得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授予的“节约型机关”、国家林草局“一站一窗口”典型示范服务窗口、“全省精准灭荒先进单位”、“全省爱鸟周”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森林火灾风险普查工作先进单位”、“全省林业重点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省林业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贡献突出单位”等荣誉称号。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康养试点示范乡镇1个、国家森林乡村6个、省森林城镇3个、省生态文化村2个、省森林乡村9个。
二、依法履职情况
(一)坚持以党建引领为主旨,进一步肩实绿色责任
1.紧抓党的建设这个本,固本培元聚力。局党组始终把党的建设摆在首位,每年年初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研究制订党建工作计划和《机关党建责任清单》,建立党组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机制,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一岗双责”。依托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局务会、干部在线学习、学习强国、支部主题党日等平台和载体,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组织1200余人次开展专题讲座、轮流讲课谈体会、党史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干部职工政治判断力、领悟力、执行力。
2.紧扣反腐倡廉这根弦,从严管党治党。坚持以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为导向,对巡察反馈的58个和审计的5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细化责任分解,实行挂图作战,全面完成整改工作。扎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宣传月、清廉机关建设、清廉家风教育等活动,及时组织党员干部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典型案例剖析,廉政讲话、讲廉政课、赴咸宁监狱观学等方式,从思想上筑牢“防火线”,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等制度机制,从源头上架起“高压线”,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守住廉洁从政底线。三年来,严肃追责问责26人次,其中通报批评3人、批评教育3人、书面检查17人、诫勉谈话3人。
3.紧跟服务大局这步调,履职担当作为。有力推进“一下三民”实践活动走深做实,及时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的难事要事73件,千方百计筹措资金,投入600余万元支持27个共同缔造示范点绿化项目建设,建设美丽村湾,助力乡村振兴。安排党员干部1000余人次下沉5个社区、10个小区日夜坚守防疫第一线,先后调度8个批次干部进驻医学集中观察点,出色完成区防控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党员干部和志愿者1000余人次上百余班次深入滨河包保社区,卓有成效开展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环境卫生整治、生活秩序管理等创文活动。今年,我局投入近10万余元帮助包保的共同缔造示范点滨河社区实施“四小区联通”工程,得到居民的高度评价。
(二)坚持以国土绿化为主线,进一步增强绿色质效
1.全力抓好山上再造。2021年-2023年,全区完成造林绿化2.65万亩,其中2021年完成造林绿化6000亩,占下达任务的150%,2022年完成造林绿化11000亩,占下达任务的110%;2023年完成造林绿化9500亩,占下达任务的105.6%,基本消灭荒山荒坡,实现绿化全覆盖。
2.全力抓好抚育修复。三年来,完成退化林修复6.6万亩及以精准灭荒为主的新造林抚育5万亩。其中2021年完成退化林修复9050亩,占下达任务的100%,2022年完成退化林修复9000亩,占下达任务的100%;2023完成退化林修复48000亩,占下达任务的100%。同时,高质高效按时完成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总投资9039.41万元,建设规模51951.5亩,涉及全区11个乡镇街道、4个国有场圃所。
3.全力抓好乡村绿化。积极动员全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充分利用屋边、路边、沟塘堰边等空闲之地,见缝插绿,见空补绿。2021年-2023年,结合乡村振兴和共同缔造示范点建设,先后完成107国道、208省道、360省道等通道绿化210公里。三年“植桂添香”行动,采取财政支持、项目整合、社会投入等多元化渠道筹集资金,投入约500万元分别在井头村、严天申、大路叶、高铺、上屋朱等地建设植桂添香示范点59个,在360省道、208省道主要交通干线打造桂香线、桂香圈,在乡镇创建马桥樊塘村桂花精品基地、向阳湖镇祝垴村小叶金桂基地、官埠桥镇雨坛村桂花精品基地。共栽植多品种、多规格桂花8万余株。
(三)坚持以资源保护为主向,进一步固实绿色底盘
1.强化生态安全主业主责。加强林木林地常态化管理,坚持不定期开展巡查管护。严格落实凭证采伐、凭证使用林地制度。三年来依法依规批准森林采伐蓄积20.52万立方米,年均控制在7万立方米以下,办理林地审批许可222宗,使用林地面积9449.49亩。对15.35万亩生态公益林、46万亩天然林、区级天然林保护示范区、175座城区山体实行最严格保护机制,投入约500余万元,设立更新天然林、城区山体管护牌和界桩界碑,印发天然林管护手册1万余本,及时发放补偿(助)资金800余万元,做到“一山两员”(监督员、护林员)专人专责管护。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三年来共投入3000余万元,清理疫木19.7万株,全部运送巨宁公司进行了无害化处理,防治面积达5.9万亩,采取生物防治、药物防治等措施灭杀线虫和线虫传播媒介,有害生物防治率达90%以上,成灾率控制在3.2‰以下,均超过省定目标值。加强森林防灭火一体化建设。健全网格体系。细化防火责任,强化宣传及野外火源管控,加大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来,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40余公里,工程阻隔带30余公里。今年,极力争取中央投资新增国债防火阻隔系统项目,总投入约3800万元,目前,正在推进实施中。深入开展森林资源督查、毁林、绿盾、护松等专项行动等,从严打击涉林违法行为。三年累计查处各类涉林违法案件132件,案件查结率达100%。同时,对区级天然林保护监管不力的3个乡镇实行约谈。
2.强化古树名木动态管理。全面实施古树名木“一树一策”复壮行动。三年来,投入300余万元,对2696株古树名木实行精准定位、登记造册、一树一档一码、挂牌保护,将174株二、三级古树保护经费列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实现复壮保护全覆盖。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认养古桂活动,共有382名大学生在桂花古桂园认养古桂382株。去冬今春,受冰冻雪灾影响,我们又投入40余万对断枝、断梢等受损的209株古树予以全部救治,对倒伏的9株古树采取紧急救治,目前,218株古树长势良好。同时,投入30余万元,继续开展古树名木补充调查,新增的数据已申报省林业局审核。
3.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每年组织开展了“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活动,观测记录鸟类60种9142只;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巡查,救护国家级野生动物113只;投入200余万元,开展湿地资源、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全面摸清生物多样性家底。
(四)坚持以林业产业为主体,进一步用足绿色资源
1.大力实施“中国桂花城”建设战略。近年来,我们积极擦亮咸安桂花名片,打响桂花品牌。新增桂花种植面积1万余亩,新增桂花加工企业5家,桂花苗木网上销售点5个,引进“江南桂谷”等桂花产业企业3个。扎实开展了以桂花为主题的“蟾宫折桂”、古桂认养、桂花“仙子”评选、桂花推广大使评选、“天香云外飘·最美是咸宁”等系列桂花文化活动,掀起了“中国桂花城”以花旺城、产业兴城的建设热潮。
2.大力发展林产品加工业。主动上门为林农林企做好技术指导、林业许可、林权纠纷调处、政策讲解等优质服务,帮助他们解决创业中的焦点、堵点、难点问题48个。到目前为止,已建成桂花加工企业30家,竹加工企业22家,木材加工企业31家,其中省级以上林业龙头企业6家。同时,支持发展林下经济1.1万亩,创建林业特色基地45.2万亩,兴建水果采摘基地30个,培育林业专业合作社209家。
3.大力开发森林旅游业。依托向阳湖国家湿地、柏墩古桂源、东源花谷、星星竹海等自然资源禀赋,大力开拓森林旅游、森林康养新业态,年累计接待游客50多万人,促进资源优势加速转变为经济优势。2021年至2023年,全区林业总产值分别达62.8亿元、69.03亿元、79.07亿元。
(五)坚持以林业改革为主措,进一步激活绿色动能
1.推进林长制改革落地生根。建立林长制+森林资源监督员+护林员“一长两员”创新机制,落实三级林长812名,森林资源监督员52名,护林员230名。三级林长巡林累计达3.2万人次,解决林业重难点问题256个,建设林长示范林28个,面积4749亩,实现林草湿管理网格化、全覆盖,形成党政齐抓生态建设、全民共同守护资源的新格局。
2.实施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赋有特色。配合做好森林公安转隶改革,2023年初正式成立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定机构,定职责,定人员,重点做好“整、破、沉、效”四篇文章。“整”,整合原林政稽查队、殷家咀木材检查站、张公木材检查站、甘棠木材检查站执法人员,组建一支执法队伍;“破”,破除森林公安转隶后,多层执法、多主体执法、交叉执法的局面,将96项执法事项全部集中至执法大队,实行一个主体执法;“沉”,将执法力量重心下沉乡镇,建立以执法大队为核心,以执法中队为片区主体,以下沉队员为执法触角,以区林业局议案领导小组和林、公、检、法、司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为保障的林业行政执法体系;“效”,按政策宣传到基层、资源管控到源头、问题查处到苗头的行政执法要求,达到“一增二减三快”的明显效果,此项改革在全省率先实施,深得省市林业局的充分肯定。
3.巩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效明显。搭起了咸安区林权流转信息服务网和林权流转监管平台,畅通林权价值增值变现渠道。三年来累计流转林权面积1.1万多亩,办理林权抵押贷款4335万元,着力帮助林企林农解决资金困难,有效提升了林地使用效率。
(六)坚持以人大监督为主导,进一步解惑绿色之问
1.正确看待代表的监督。森林关系国家生态安全,林业建设是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林业发展得怎么样,是各级人大代表关注的重点领域,人大的监督支持也是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一直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及代表的建议意见,紧密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倾听代表心声,诚恳接受人大监督。
2.认真对待代表的建议。近几年来,我局始终把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当做“改作风、强素质、促发展”的首要之事来抓,多次召开党组专题会研究,对每个问题、每条建议落实专班专人,限时办结。采取主动见面、电话约定、集中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联络,反复沟通,确保问之必有答,建议必有办。三年来,我们先后共办理市、区人大代表建议38件,建议回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
3.真心期待代表的关注。代表之疑、代表之问、代表之见,充分体现人大代表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每经一次,对我们的工作都是一次强大的震撼,倒逼我们去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弱项,去认真思考未来的发展方向。借此机会,真诚欢迎各界同仁、各位代表在今后工作中向我们多提问题,多提意见。
三、存在问题
1.森林保护措施需再加强。林业有害生物侵害松树、楠竹等疫情疫病仍然存在,森林火情火灾、乱砍滥采、未批先占和超批多建林地现象时有发生。充分显现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有死角、盲区;机构改革后,林业行政执法与跟踪监管衔接不紧、机制不活;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2.国土绿化质效需再提升。目前,我区近百万亩的森林中,森林质量还不够高,低质低效林较多,经济效益普遍不高。造林树种单一,多年来全区杉木造林占比达80%以上;种苗发展滞后,槠栲、枫香、橲树等乡土树种培育数量少、起步晚;经营方式简单,主要以更新造林为主,存在重栽轻管现象。
3.产业发展链条需再延伸。咸安区作为“中国桂花城”建设的核心区,其产业品牌优势还不够凸现,桂花苗木与采花基地在分类种植、采收等方面存在经营管理粗放、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不高、桂花苗木品质参差不齐等问题;楠竹生产培育较为落后,粗放型加工较多;森林资源利用不充分,森林康养发展刚刚起步,碳汇产品开发有待进一步探索。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1.聚焦资源管理,着力推出新招数。针对几轮机构改革后“上无手下无脚”的现状,需进一步运用好林长制这个平台,细化压实“一长两员”、区林长制联系成员单位、生产经营主体的林草资源网格化、全覆盖的管理责任,完善林业行政执法与跟踪监管的闭环机制,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案件查处工作。强化林业资源保护管理。继续推进古树名木和湿地保护工作,动态实施古树体检复壮,对补充调查的新增古树落实挂牌保护,扎实抓好湿地监测管理。继续抓好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加快疫木清理和无害化处理。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科学、规范实施生物防火阻隔带工程。继续开展“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爱鸟周”“政策进乡村”等活动,把林业法律法规政策宣讲到千家万户,让爱绿护绿造绿成为增强全民生态保护意识的自觉行动。
2.聚焦国土绿化,着力增添新绿彩。全面完成2024年国土绿化2万亩、退化林修复1万亩的任务。加强国土绿化试点示范的后续抚育管理,提高保存率,存活率。继续推进乡村绿化美化、共同缔造点(北洪港、功伟路、钱亦石故居、龙口冯、刘英、桃林六个点)、通道绿化等建设,确保栽一棵,活一棵,造一片,成一片,不断增加绿色总量,提高绿化质效。
3.聚焦“两山”转化,着力开辟新路径。以“中国桂花城”建设为推力,持续助力藏香谷、江南桂谷、华彬桂花深加工等一批重点项目和湖北香谷生态园、向阳湖祝垴小叶金桂种植基地、官埠桥雨坛垴村桂花基地等一批示范基地建设。依托“两中心一实验室”(国字林业草原桂花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花卉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桂花创新中心、咸安超萃生物联合实验室)平台,加快桂花饮料等新产品研发步伐。持续抓好“桂花十条”政策落地、古桂认养、桂花文化系列活动等。加强技术培训,12月份之前计划在大幕、汀泗开展楠竹生产技术培训,指导竹农有效应对冰冻雪灾后竹生产,引导帮助竹加工企业抓创新、增新品、拓市场。持续推动林下经济、油茶、国有场圃所“一场一品”特色示范等生产经营。扎实推进白云山防火营房、生物阻隔带、防火道路等在建项目建设,确保年底前全面完工。积极向上争取2025年项目,主动向外引企引技引资,不断扩大林业产业规模。
4.聚焦林业改革,着力探寻新抓手。进一步探索林长制工作方式方法,把“长”的指挥棒作用发挥好,把“员”的履职积极性调动活,借助地方党委政府力量推动国土绿化、资源监管、特色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林业重点工程逐一落地见效。结合本轮机构改革实际情况,加快与农业农村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沟通衔接,建立林业执法联动协作机制。全力推进咸安区林权登记提质增效全国试点和咸安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省级试点工作落地见效,着力培育壮大家庭林场等林业新型主体,进一步增强林业抵抗自然灾害的抗风险能力和借鸡生蛋的滚动式发展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风劲潮涌,自当扬帆破浪;任重道远,更需策马扬鞭。区人大常委会此次评议林业工作是对我们林业几轮改革后的无奈、彷徨、焦虑的一次最好、最有力的鞭策与鼓劲。我们将把接受评议作为自我净化、自我加压、自我提升的根本动力,虚心诚恳、照单全收评议意见,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扎实整改,借好此轮东风,以更强大的气魄,更过硬的作风,更有效的举措,向区人大和各位代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为中国式现代化咸安实践贡献林业磅礴之力。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统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下面,根据区人大要求,现将区统计局2021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计局基本情况和主要工作职责
统计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与统计设计管理股)、国民经济综合核算与区域发展统计股、第一产业统计股、第二产业统计股、第三产业统计股、统计执法监督股等6个股室。下属城市社会经济调查队、企业调查队、普查中心3个二级单位。人员编制共33个,其中:局机关行政编制13个,事业工勤编2个,城调队企调队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6个,普查中心全额拔款事业编制12个。单位实有人员情况:在职实有人数31人(其中:行政1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3人,全额拔款事业12人,工勤4人),退休14人,遗属1人。
主要工作职责为:加强“数库”建设,组织实施全区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能源、投资、劳动工资、科技、人口、劳动力、服务业、消费、价格、环境基本状况、小康监测、大健康产业、小微企业和个体经营户、城乡一体化住户、农业与农村等统计调查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等统计工作,建立和维护全区基本单位名录库。加强“智库”建设,对全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县域经济考核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法律、法规,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制度、统计标准的执行情况,查处统计违法行为。组织实施全区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全区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2021年以来,在区“四大家”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区统计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扣统计数据质量这条生命线,高举“党建引领、依法治统”两面旗帜,坚持“独立调查、独立监测、独立发布”三个原则,努力实现思想意识、履职能力、监管方式、服务质效四个方面的全方位提升,为中国式现代化咸安实践贡献统计力量。我们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2021年我局被评为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国家级先进集体、全区综合考评优秀单位、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优秀单位; 2023年被评为全区党建工作优秀单位。2023年,我局在承担国家六项专业调查任务中获得三个优秀一个良好的辉煌成绩;在国家统计局咸宁调查队全市五项统计调查专业评比中,我局获得三个优秀的佳绩。
二、统计工作履职履责情况
(一)依法履行职责,统计工作取得新成效
1.创新工作方法,扎实做好统计调查工作。一是全面完成常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制度和经批准的地方统计调查制度,严格按照统计业务工作流程,认真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农业、工业、建筑业、批零住宿业、房地产业、服务业等行业以及能源、投资、劳动工资、社会、科技、文化等领域各项统计调查,网报平台各项指标得到有效监测;二是认真开展专项调查。按国家省市要求,全力做好粮食产量抽样调查、畜禽监测、劳动力抽样调查、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小微企业及个体户抽样调查、限下商贸抽样调查、工业品价格调查、人口变动抽样调查、千分之一人口抽样调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工作,及时上报相关数据,为政府制定更加科学的人口发展、教育和社会保障政策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定期发布统计数据。按月编撰和报送《统计月报》,主动与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建立微信群,实时报送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编纂《统计公报》、《统计年鉴》等综合性统计资料,及时向全社会发布经济社会动态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数据支持和参考依据。
2.合力统筹推进,扎实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一是高点谋划。成立区级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建立了相关工作职责及工作规则。二是高位推进。印发了《咸安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方案》《告知书》,全区上下广泛宣传。全区选聘“两员”共计959人,其中普查指导员256个,普查员703人。确定了普查试点,完成7家法人单位、15家产业活动单位和251户个体经营户的登记工作。对全区“两员”进行了普查业务培训,培训人员达到1200多人次。抓实了区域划分及绘图工作。通过单位清查,共核查单位21243家、个体经营户46655户;三是高效落地。按照全国规定的统一登记时间节点,组织两员顺利完成了普查正式登记、数据编码和审核改错等工作,共登记单位21120家、抽样个体经营户1670户,同时完成了23家单位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并于2024年7月初顺利通过了国家统计局事后数据质量核查。我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量约占全市工作总量的1/3,但普查工作所用经费不到全市的1/4。
3.主动作为,不断增强统计服务效能。一是研判精准。对照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高质量综合绩效评价体系等主动开展数据监测,及时对主要经济指标开展分析,找出我区经济发展中的短板弱项,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如在GDP增长点上,我们建议区委区政府着力在三产发力,狠抓服务业快进纳统,并形成增长点。针对领导高度关注的主要经济指标的运行情况、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关注的营商环境、民生问题、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题调研,向区委区政府及时预警反馈全区经济运行情况,当好经济形势的“预报员”和“监测员”,为区委区政府决策作好参谋;二是服务主动。加强对农业、工业、商贸、投资、房地产、建筑业、服务业、住户调查等主要产业指标数据的监测分析,积极做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数据衔接及上级统计单位的沟通汇报工作,不断强化分析预警,提前做好预测预判,变事后统计数据为事前预测预警,切实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三是协调有力。主动配合宣传部、发改、科经、商务、住建等部门做好“四上”企业进规入限和投资项目入库工作,发挥统计部门优势,每月及时与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及时筛选符合条件的工业、商贸、服务、建筑、文化等行业企业,并指导他们及时申报。
4.持续推进,大力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一是全力抓好统计业务培训。2021年以来,我局举办各类统计业务培训35期,培训人次达到1900多人次。针对统计人员流动性大的单位和乡镇,实行动态培训机制,及时掌握人员变动情况,开展送教上门,跟进培训指导,确保新上岗企业统计人员在3个月内参加统计业务培训,全部“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统计业务培训。通过培训提升了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能力,规范了基层统计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推进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近年来,我局始终坚持把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作为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有力抓手。组织开展乡镇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回头看,巩固推进乡镇、村(社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多次联合发改局、科经局、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成立检查组,对“四上”企业统计基础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加强了统计基层基础工作,保证了源头数据质量;三是扎实做好“四上”企业进规入限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工作。我局各专业股室对照标准,严把“入口关”,对申报入库的“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进行实地核查,对申报资料提供不完整的,及时要求其补充材料,对暂不符合标准的企业不予申报,确保了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2021年以来,我区共组织“四上”企业进规入限279家,其中:工业45家,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业97家,服务业53家,房地产业27家,建筑业67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入库530个。
5.多措并举,不断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一是加强统计法治教育。近年来,我们通过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行业部门“关键领域”、统计人员“关键环节”,以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统计法律知识进党校和“9.20”统计开放日、“12.8”统计法颁布日、各类统计业务培训等一系列会议和活动的形式,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国家统计违法案件通报等文件,持续强化统计调查对象学法用法意识,多层面多角度强化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统计法律底线意识,全面提高全区依法统计、科学统计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组织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将统计执法检查与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实地核查相融合,强化对基层报表数据质量经常性地检查,进一步推进了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规范了企业统计行为,提高了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意识,达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一方面抓好常规检查。以日常检查督办抓手,对发现的停业、停产和不达标企业,责令停止报数并作退库处理。一方面抓好统计执法检查。2021年以来,我局共对45家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数据质量问题,责令及时整改,力求从源头确保统计数据质量。此外,2023年我局配合市统计局对我区114家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2024年我局配合省统计局对我区90家统计调查单位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6.周密部署,深入开展“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一是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工作机制。2023年,我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了“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该项工作,成立了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我局成立了10个自查自纠工作专班,每个专班聚焦2022年11个报告期和2023年2个报告期的源头数据质量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推动了专项治理工作落细落实;二是全面摸排,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印发了《咸安区“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咸安区统计局关于做好“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专业股室要切实担负起统计数据质量监管主体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序推进工作落实。我局对全区规上工业、能源、科技、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劳资、商贸、服务业等10个专业共计1816家统计调查单位进行了全面核查,深入查找问题;三是条块结合,推动专项治理走深走实。落实“两个全覆盖”,实现两个“百分百”:一是市局抽查全覆盖,我局积极配合市局对咸安区内工业、能源、投资、服务业、房地产、建筑业、贸经、劳动工资、研发等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抽查;二是调查单位自查自纠全覆盖,尤其是重点企业、数据匹配程度较差的企业、项目开展重点核查。另外,我区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按月度开展现场核查,对核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企业和单位核实修正;四是坚决修正失实数据。通过自查自纠,我区向省统计局上报了坚决处理造成失实数据的单位和个人,并纠正了失实历史数据,共完成对114家企业(单位)统计失实数据的修正工作,其中:规上工业企业27家,调减2022年工业总产值149.22亿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87个,调减2022年本年完成投资额75.7亿元。对造成失实数据的9人,移交纪委作出处理。
(二)深入基层,切实服务群众需求
1.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成立区统计局志愿者服务团队,组织干部职工积极下沉包保小区、驻点村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创文值守、文明交通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并到包保小区入户向居民宣传创文知识,对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清理街道垃圾,去除张贴广告,捡拾烟头等,用实际行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讲究卫生、爱护环境、遵纪守法。
2.开展“一下三民”活动。结合“一下三民”实践活动,深入驻点村、包保社区、企业开展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活动,建立“三张清单”,有效解决基础设施差、生态环保弱、乡村文化无等问题。如下沉书台社区开展微心愿调查,为小区修剪草坪及树枝,增设休闲长椅、晾衣杆、宣传橱窗、垃圾桶等。
3.积极打造“共同缔造”示范点。积极为贺胜桥镇贺胜村筹措各类资金,助力打造共同缔造示范点。目前贺胜村三组的建设已竣工,硬化路面3.3公里,建成沟渠1.2公里,安装太阳能路灯10余盏,极大改善了村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美化了生活环境;新建了文化书院、修葺了文化广场,为丰富乡村文化生活奠定了基础。积极推动产业振兴,帮助贺胜村新建茶叶基地100亩,引进了新茶苗品种黄金芽奶白、黄金芽108;疏淤灌溉沟渠。贺胜村依托上龙阁村湾的梦情谷生态园、孟养浩故居等景点,带动村湾文旅、餐饮、民俗等产业发展,实现村民“家门口”就业。
(三)正视差距,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近年来,尽管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对标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四个首善”之区的建设目标,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还不够牢固,基层统计人员更换频繁且身兼数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统计工作难度大; 二是统计创新不足,统计产品精品不多,统计服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统计调查单位和统计从业人员统计法制意识淡薄、统计执法难度大,数据质量不高。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提高数据质量为中心,认真履行统计职责,不断提升统计服务水平,为咸安“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1.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建设。一是扎实推进统计“八五”普法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普及统计法律知识;持续推动各部门单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和统计人员依法统计意识;二是抓好国家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加强对督察整改工作组织领导,对照整改方案,梳理问题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常态化开展统计执法检查,认真组织统计违纪违法举报线索核查,严厉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确保统计工作依法开展。建立“反映灵敏、快捷高效、贴近实际、重点突出”的统计监督体系,压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主体责任,落实与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的贯通协调机制,强化统计监督结果运用,提升统计监督效能,构建不能假、不敢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2.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规范统计台账、统计报表等基础资料,推进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门、联网直报单位统计基础建设,不断巩固完善全区统计网络系统,促进统计基础业务提升,确保源头数据质量;二是加大数据核查力度。强化网上直报平台数据审核,提高现场核查的频率和力度,尤其是对重点企业、数据匹配程度较差的企业和项目开展重点核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严格审核“入库”资料申报。严把“四上”企业和投资项目入库关,开展实地走访核查,坚持数量与质量并重,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3.切实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加大统计分析和专题调研力度,做好经济运行的跟踪预警监测,以准、快、精为方向,坚持“事前预警、事中监测、事后分析”并重的工作机制,加强统计分析,更快更好地揭示新常态下的新特征,为我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统计信息支撑。
4.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突出党建引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持续加强干部纪律教育,进一步深化统计行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统计工作局面;二是加强干部能力建设,及时开展线上线下业务培训、外出学习、与外县市区学习交流等多种形式,不断改善干部知识结构,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和最新工作要求,切实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区市场监管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团结带领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个性工作与共性工作两手抓、两手硬,踔厉奋发,砥砺奋进,奋力推动全区市场监管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开创了新局面,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目标任务。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就2021年以来市场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决做到“三个必学”,在学思践悟中深耕不辍
始终坚持把学习作为锤炼党性、升华境界、提升能力的有效途径,坚持边学边干、边干边学,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相长。
一是狠抓理论知识学习不放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修课、必修课,认真落实“首个议题”制度,三年先后召开党组会31次,研究市场监管领域贯彻落实具体举措。结合“共同缔造”“一下三民”、调查研究等实践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二是狠抓业务知识学习不放松。坚持把强化业务知识培训作为推动执法质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提高的有力抓手。三年来开展面向系统内干部职工的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登记注册等11大方面业务培训37场次,面向监管和服务对象开展培训18场次。
三是狠抓法规知识学习不放松。我们在日常监管、服务及执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定等多达512部。三年来集中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培训15场次,为进一步培养“一专多能”的监管“多面手”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坚决做到“四个必严”,在履职尽责中当仁不让
紧扣“四大安全”职能,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牢固树立“大安全观”,打好隐患排查、日常监管、违法惩治、专项整治组合拳,2021-2023年全区市场监管领域内无一起安全责任事件发生。
一是坚持源头严防,打好食品安全攻坚战。梯次开展各类专项行动,结合重要节日、“两会”、中高考等重点时段,实施精准监管。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推动647家食品流通企业配置安全总监,1048家食品经营单位配置安全员,153家学校配置安全副校长。省级农村聚餐监管示范区复审、省餐饮质量安全智慧提升工程先行区创建等顺利通过验收。
二是坚持违法严惩,打好药品安全攻坚战。加强对药品、器械经营企业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累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219起,移送公安机关16起。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863例、医疗器械不良反应975例,位居全市第一。
三是坚持风险严控,打好特种设备安全攻坚战。以推深做实安全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形成特设专委会成员单位“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联合区住建局对液化气站开展了燃气领域安全检查,联合区交通局、区文旅局对向阳湖湿地公园新上马的水上游船项目开展了指导服务。同时,通过“3·15”“5·12减灾日”等活动,加大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宣传,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余份。
四是坚持过程严管,打好产品质量安全攻坚战。三年来,共实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6159批次,合格率97.2%。食品快速检测15109批次,合格率99.95%。药品抽检185批次,不合格7批次;化妆品抽检4批次,全部合格。工业产品抽检392批次,合格率94.6%。
三、坚决做到“五个必实”,在守正创新中笃行不怠
坚持党建引领,树牢系统观念,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统筹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纪律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守正创新,务求实效,以高质量党建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出实招、求实效。坚决扛起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三年来局党组先后召开7次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常态化开展廉政教育,累计开展警示教育5次、集体约谈3次、提醒约谈6人、谈心谈话60人次。针对区委巡察反馈问题,班子成员带头,落实整改责任,推动问题“当下改”与“长久立”,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56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二是着力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出实招、求实效。扎实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成本、减时间”为着力点,先后推出企业开办“1050” 标准(1窗受理、0.5天办结、0费用)、“四减一提”举措,为市场“新陈代谢”增添活力。三年来累计新发展各类经营主体22258户,赠送公章2777套,为经营主体节约刻章成本41.6万元。创新实施企业全生命周期“一件事”改革试点,以高标准服务为企业减时增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全面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目前全区共有26个单位将185个检查类别、311个抽查事项、853名执法人员纳入随机抽查。稳步提升知识产权服务,全区商标申请数3810件、商标注册数2934件、有效商标注册总量7302件;专利授权数量5665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716件,有效发明专利数量583件。2023年6月,与湖南临湘、江西武宁签订三地知识产权跨区域合作协议。
三是着力在规范市场秩序上出实招、求实效。坚持以“让消费者更加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聚焦居民消费重点时段、重点领域、重要商品,持续加强市场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为消费者营造出更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集中开展教育、医药、殡葬服务、涉企收费等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累计退费100余万元。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群众诉求12740件(含12345平台转办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同时,注重加强网络市场监管,三年来共检查网站、网店4395个次,责令整改网站54个次,查处违法案件21件。
四是着力在为民纾困解难上出实招、求实效。扎实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督促帮扶队员吃住在村,在推进乡村振兴、平安乡村建设、加强基层党建等方面与乡村干部同频共振。三年来共向凉亭垴村、孙祠村、甘鲁村3个驻点村支持建设资金60万元;扎实做好创文创食工作,组织260人的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开展文明劝导,并对商业大街公益广告进行全部更新,做到“食安”制度上墙、“舌尖”责任入心。扎实做好行风建设工作,排查行风问题8个,全部完成整改。扎实做好包容审慎监管工作,让执法更有温度,对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市场主体,不予立案44起、不予处罚59起。
五是着力在办理代表建议上出实招、求实效。高度重视各级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倾听群众的呼声,正视存在的问题,细化整改的措施,妥善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年来共接到市级人大建议20件、区级人大建议19件,其中市级主办件1件、区级主办件3件,均已按期圆满办结。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与各级党委政府的要求相比,与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市场监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主要表现在:一是监管专业人才短缺。市场监管系统职能细分领域多且细,对监管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如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方面的监管,需要大量培训和实际监管经验的积累,人才培养周期长,一直以来我们在专业监管人员力量方面都存在严重短缺的问题。二是全面履职有差距。自2019年机构整合以来,我局一直面临“职能倍增、力量倍减”的艰难局面,在市场监管“6大职能、9大执法”的全面落实上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精神,再鼓干劲,再添措施,争做全区“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秩序的维护者、民生福祉的保障者、安全底线的守护者”,在服务“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先行区、助推中国式现代化咸安实践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应急管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我局以安全为先、应急为要为主职,以构建大安全、大应急体系为目标,以防患于未然、救民于水火为己任,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应急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序推进,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稳步提升,为奋力谱写咸安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履职尽责情况
(一)坚持底线思维,塑造安全生产新局面。一是全链条压实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下沉一线调研督查,区安委会定期召开全会研究部署工作,推动“分线联系,分片督导”机制落地落实。2024年以来,区安委会采取“1+N”模式,每周一由区安委会办公室召集区应急管理局和1个行业监管部门或乡镇办场召开会商研判会,推动安全生产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全领域管控风险。发挥安委办协调作用,扎实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密集开展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年均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3000余家次,整改问题隐患数千条,问题整改率达98%以上。统筹推进防溺水工作,压实区未成年人防溺水工作成员单位责任,实现我区近两年未成年人防溺水“零事故”。三是全方位夯实基础。以安全生产宣传“五进”为抓手,定期组织专家到企业、社区开展安全培训,企业和群众安全意识逐步提高;高标准推动138家规上企业完成了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
(二)坚持关口前移,展现防灾减灾新作为。一是灾害防治有章有法。3年来,及时发布《咸安区森林防火戒严令》,流动播报《咸安区森林防火“十不准”》音频,严格落实四级包保责任制,每年开展多轮防汛、防火督查检查,及时消除苗头隐患,依法依规惩处违规用火肇事者135人。二是综合减灾有为有范。完成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试点工作(我区是全省3个试点之一),及时向各乡镇和区直单位印发了普查成果,精准掌握风险底数,提升了防灾减灾救灾能力。2个社区被评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5个社区(村)被评为“省综合减灾示范村(社区)”。三是应急保障有力有效。在应对极端自然灾害期间,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全力做好应急保障工作,累计发放应急帐篷991顶、折叠床566张、棉被994床、棉衣1246件。做实做细三元保险民生和“应急费用补偿保险”工作,今年我区遭遇两轮冰冻雨雪灾害天气,部分乡镇办受灾严重,我局及时协调区人保财险公司开展了理赔工作,减少了受灾群众损失。四是防灾宣传有滋有味。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5·12”、“10·13”等防灾减灾宣传活动,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6万余份。
(三)坚持有急能应,实现应急管理新突破。我局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等各项制度,重要节点实行AB岗值班制度。一是预案编修演练有强度。指导各乡镇办场和相关单位企业修编预案100余个,每年联合消防、林业、住建和各乡镇等单位组织各类应急演练20余次,有效增强了应急救援能力。二是完善应急救援体系有深度。完善了应急综合监管平台和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已将值班视频点名系统拓展至各乡镇,确保在“三断”条件下实现应急通讯畅通。今年,我局全力以赴争取了建立基层应急服务驿站试点工作(全省12个试点之一),自7月起,我局按照要求已在永安办事处、马桥镇开展前期试点工作,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效,正在向全区铺开。三是应急处置有力度。先后参与处置燃气泄漏事件10余起、森林火情扑灭20余次、溺水打捞近20次,水库管涌应急处置2次,圆满完成“春风行动”大型专场招聘会、大幕东源花谷樱花节、老健会等30余次活动安保任务。四是信息化建设有速度,我局积极开展信息化能力建设工作。向省应急厅争取资金100万元积极申报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预计年底建成;根据《湖北省应急管理信息化 2024 年市县任务书》要求,完成了6个火险因子综合检测站、12个林火高点监控设备部署、12个综合风险区监控设备部署、50个应急叫应终端安装部署和6个370M站点部署的经纬度点位及现场照片。
(四)坚持党建引领,树立应急队伍新形象。我局始终把党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不断强化压力传导,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一是理论武装入脑入心。长效常态化开展各类学习教育,邀请专家作党的创新理论宣讲报告,开展了“学贯二十大 应急当先锋”主题演讲活动。二是主体责任压严压实。严格落实各项组织制度,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市廉政教育馆、区廉政建设档案馆、钱瑛生平事迹展馆和何功伟烈士纪念园,有力促进了干部队伍廉洁自律。三是服务为民可圈可点。围绕企业安全培训、防灾减灾、乡村振兴、志愿服务等领域,积极开展走访活动,年均列入任务清单10余个,并已全部完成,解决了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客观总结近3年的工作,全区应急战线上的同志们敢作敢为,善作善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与2021年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13%和4.3%,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实现了“一无两降”的工作目标。积极向上争取冬春救助资金1216万元、灾普资金400万元、防汛抗旱资金100余万元,申领各类装备1200余台套,合计金额约为2300万元;连续3年被评为全省防震减灾工作优秀单位;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工作网络知识竞赛连续3年名列全市第一;2022年荣获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优秀组织奖;探索提炼成的“六五四”(即解决六个问题:抓组织架构,解决运行机制问题;抓方案细化,解决任务落实问题;抓明责履职,解决分工合作问题;抓资源整合,解决执行效率问题;抓沟通协调,解决堵点难点问题;抓宣传培训,解决氛围技能问题。注重五个环节:理清工作思路、市区一体联动、试点先行引路、加强数据管理、应用普查成果。抓住四个关键:发力于上、助力于中、借力于专、合力于民。)灾害普查方法被荆楚网和《湖北应急杂志》刊发推广。三元民生保险投入549万元,共理赔513万元。投入应急费用补偿保险240万元,共理赔疫情防控采购物资、双溪五九水库应急抢险、雪灾应急处置等经费286.7万元。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咸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区人大强有力的监督,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向一直关注、关心、关爱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致以诚挚的谢意。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重点领域安全基础不牢,3年来,虽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均有明显减少,但在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工贸等行业领域时有事故发生,暴露出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抓得还不够实。
二是应急抢险队伍结构不优。由于农村青壮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村(社区)救援抢险力量年龄偏大,现有应急抢险队员大多未接受专业培训,经验不足,在突发事件处置中难以开展有效的应急救援。
三是安全知识宣传力度不够。虽然我局在5·12”“10·13”“安全生产月”期间都有开展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工作,但一定程度上存在力度、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的问题,宣教形式单一,宣教成果还不明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点在以下几方面做好整改。
(一)全力织牢安全生产防护网。一是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大考评问效力度,推动安全生产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区安委办综合监管作用,紧盯重要行业领域和时间节点,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二是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扎实开展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集中开展工贸、危化和烟花爆竹行业风险隐患排查专项整治治理,坚决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三是大力夯实安全基础建设。广泛开展安全常识宣传普及,深入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资格培训,逐步提高全民安全意识。
(二)全力推动应急能力建设。一是健全组织机构。聚焦有急能应目标任务,积极培育应急救援队伍。充分发挥好社会应急力量在事故灾害抢险救援行动中的作用,通过开展联合培训、联合演练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完善应急体系。推动应急预警指挥项目落地落实,初步满足平战结合需求。提升指挥调度能力,加强预案动态管理,组织高强度应急演练,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三是强化值守处突。完善应急通讯手段,确保在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通信畅通;严格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三)全力抓实安全宣传培训。一是进一步扩展范围。区应急管理局将联合其他部门深入开展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将各类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知识送到更多群众的身边,用安全知识守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生命安全。二是进一步丰富内容。在抓好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宣传的基础上,针对防火期、防汛期、暑期、假期等特点,将开展防火、防汛、防中暑以及地震、地质灾害的逃生技能和应对措施的宣传教育,积极营造“防溺水”宣传的浓厚氛围,提高学生防溺水安全意识。三是进一步改变方式。我局将采取“横向+纵向”“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宣传方式,除了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LED显示屏等方式,还将采用微信公众号、短信、视频短剧和开设安全课堂等方式,多途径、多角度宣传安全知识,普及消防、用气、用电、用火等安全常识,通过接地气、易接受、有创意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安全理念入脑入心。
履 职 报 告
咸安区交通运输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近三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咸安区四个“首善之区”建设,牢牢把握“先行官”定位,克服种种困难,出色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2022年度我区获全国“四好农村路”建设示范县称号,我局获评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区综合考评优秀单位。区公路管理局职工孟海清荣获“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先进个人”称号,区交通综合执法大队鲁建国荣获“全省最美交通人”提名奖、“咸宁市第三届道德模范”称号。2023年度我局被授予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春运工作突出单位,今年2月,我局及全体干部职工被区委授予“嘉奖”。下面我代表局党组,就近三年来领导班子履职尽责、廉洁从政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以及下一步打算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回顾
1.坚持党建引领,整体效能实现新提升。一是坚持理论武装头脑,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作为理论学习的重点,做到学习有计划、有制度、有考核。党组坚持第一议题制度,每月开展一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各支部利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党员集体学,每次时间不少于3小时,或领导轮流宣讲,或聘请专家辅导,或互相交流心得。二是坚持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建设,整体合力不断增强。一方面,班子成员按照各自分工,尽心尽力抓好分管的工作,另一方面,对局内重大问题坚持集体讨论、集体决策,防止“一言堂”。三是坚持开展形式多样的党员活动。组织党员下沉社区、网格、路段协助开展志愿服务、疫情防控、创文固卫工作;结合交通项目建设、行业管理、疫情防控等工作,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一下三民”实践活动,认真完成井头村、常收村、石桥村驻村实事,切实为民服务。四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一领导,3年来局党组及时调整、充实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建设的管理,在《咸宁日报》、《香城都市报》、云上咸安、区政府门户网站等新闻媒体发表300余篇报道,宣传我区交通运输工作经验、成就、亮点,扩大交通运输部门影响。
2.坚持问题导向,廉政建设取得新业绩。一是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认真组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局长讲廉政党课,组织全体干部参观钱瑛故居和钱亦石故居,提升廉政教育实效。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勾兑》,提升警示教育效果。邀请全系统领导干部及其家属集中观看廉政教育片《家风》,引导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贤内助”,共同筑牢家庭廉洁防线。二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住交通工程建设这个敏感部位,强化对交通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开展区交通运输系统“空、蛮、懒、乱、假”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和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在全区2020年至2023年以来交通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共检查工程建设30个项目,检查覆盖率100%。发现问题10个,其中4个问题已整改到位,6个项目延迟支付进度款正在整改(已支付部分)。三是坚持“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始终把从严治党工作与交通各项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同时制定《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及局属单位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根据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局领导班子每个成员的职务所承担的主体责任。四是深化作风建设。严抓干部作风,2021年以来,全系统共查处党员干部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等问题42起,撤职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8人,党内警告处分11人,政务降级处分1人,警告处分1人,开除公职1人。行政记过处分3人,记大过1人,批评教育14人,诫勉1人。五是严抓整改促规范。针对2022年8月区委巡察反馈的17个问题,列出清单,分别制定措施和时限逐一整改,逐条逐项整改销号,已经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对我局依法行政、规范管理、作风建设等都起到了很好的规范作用。
3.坚持整体谋划,综合交通实现新飞跃。一是交通区位优势进一步彰显。初步形成了“三横六纵一环”高等级公路立体化大格局。全区现有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92.2公里,普通公路通车总里程3047.694公里(其中,国道125.946公里、省道174.291公里、农村公路2747.457公里),通达乡镇政府所在地公路均达到二级标准以上,国省道已全部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形成中心城区通达各乡镇的“二十分钟交通经济圈”。同时,积极开辟外通道,形成中心城区通达城市圈和周边市州的“两小时交通经济圈”。二是重点项目建设稳步推进。我局已完成和在推重点项目13个,总里程696.922公里,估算总投资113.81亿元,已完成581.311公里,完成投资43.67亿元。G107国道咸安绕城段新建工程,项目全长约37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估算总投资20.7亿元。该项目已由市直承建,咸安区负责协调服务,目前,工程完成80%,截至目前路基工程已全部完工,完成投资19.9亿元。咸宁城区南外环高速,项目全长25.116公里,估算总投资41.33亿元,咸安境内建设里程19.74公里,投资30.61亿元,该项目已由市直承建,咸安区负责协调服务,目前,项目完成投资约6亿元。S208咸安区甘鲁至毛坪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15.19公里,估算总投资2.89亿元。已于2023年建成通车,完成投资2.89亿元。S360咸安区大幕至向阳湖公路改建工程,项目全长39.721公里,估算总投资2.75亿元,全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沥青混凝土路面。已于2021年建成通车,完成投资2.75亿元。咸安区肖桥至毛坪道路市政工程,项目全长11.7公里(分为三段,其中马柏大道2.8公里,肖桥至毛坪新建路段2.2公里,改扩建路段6.7公里),估算总投资1.03亿元。已于2023年建成通车,完成投资1.03亿元。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项目全长20.113公里,估算总投资10.51亿元。目前前期工作已全部完成,即将启动项目建设。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全长长14.034公里,按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估算投资8.4亿元。目前前期工作已启动,拟于2024年年底前开工。S356咸安区横沟至黄沙铺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全长29.94公里,估算总投资10.86亿元。截至目前,一期5.6公里已完工,完成投资1.21亿元。二期7.87公里工可已批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咸安区香城大道官埠桥至巨宁公司段道路综合改造工程,项目全长10.9公里,估算总投资7.9亿元。截至目前,完成路基路面4.1公里,完成投资1.6亿元。二期暂缓实施。S319陈家沟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全长0.82公里,总投资0.14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0.09亿元,9月份完成路面工程并通车。S361咸安区星星竹海至大竹山段改建工程,项目全长1.422公里,总投资0.25亿元,目前已完成投资0.15亿元,9月份完成路面工程并通车。咸安区“四好农村路”,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505公里,总投资6.08亿元,已完工建设。咸安“三年消危”项目,累计完成桥梁改造94座,完成投资0.97亿元。咸安区全域公交项目,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2023年完成111辆原客运线路班车收购工作,购置新能源车64辆,完成候车亭建设230个,咸安客运一级站改扩建设工程开工,完成投资约1亿元。2024年计划收购剩下的43辆客运班车,采购36辆新能源车,继续推进咸安客运一级站建设,力争双溪、大幕、马桥3个三级站建成投入使用。
4.坚持管养结合,公路养护健全新机制。一是养护工程推进有力。近3年来,共投入12147.9万元完成国省干线大中修工程60.16公里;投入资金818.9万元,完成国省干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入资金2364.5万元,完成“三年消危”工程,即咸安区S360大向线大洲湖大桥维修加固工程桥侧护栏变更工程、咸安区S208横路线毛坪桥等6座危旧桥加固改造工程;投入资金1194万元,完成横沟桥镇杨畈至131路口路面刷黑改造工程3.16公里和绿化景观工程;投入资金1419万元,实施陈家沟至潘尤岭段公路改建工程0.82公里。二是日常养护有条不紊。近3年累计投入5494.79万元完成路面坑槽修补、边沟涵洞清理、路肩边坡整治以及路面清扫保洁、绿化补植维护等日常养护工作,全力打造出“畅安舒美”公路环境。三是农村公路三级养护机制基本建成。乡镇建立农村公路管养站,村级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队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已经形成,公路养护技术水平大幅提高。同时在养护配套资金中,调节资金补画路面标线、增设交通指示牌,优化现有农村公路路网线路。
5.坚持担当作为,行业管理推进新举措。一是“两客一危”实现闭环管理。全区18家“两客一危”企业336台车辆安装4G动态监控终端,形成安全监管闭环。对客运车辆司乘人员和乘客的是否按规范行车均能从终端进行实现监控并作实时提醒。二是全域公交化改造有序推进,对涉及85条线路154农村客运车辆实施公交改造,计划于2024年将全面建设完成,实现村村通公交,改造农村公交线路37条,于2024年1月25日正式运营通车,已逐步落实相应路线的奖补政策。三是治超工作稳扎稳打。2022年至2023年交通共处理1072件案件,卸转载货物17282.08吨;移交交警1072台车辆、扣2075分。
6.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生产有了新进展。一是充分履行咸安区综合交通委员会专委会的职责,各项机制体制逐步成型。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综合交通专委会的专题工作会议已经成为惯例,研究分析本季安全工作态势,提出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部署下季安全工作任务。二是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得到省市的肯定。以交通运输领域八大行动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行动为主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检查“两客一危”运输企业140家/次,约谈违规企业负责人10人次,查处动态监控发现驾驶员违规行为149起,批评教育107人次,经济处罚40人次;检查货运物流企业202家/次,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156份,依法注销6家企业《道路经营许可证》,约谈企业负责人6家,立案办理车辆无证经营案件15起,立案办理擅自改装车辆案件26起;检查维修企业365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91份,停止整顿4家,排查电气焊特种作业无证、证件过期人员18人;查处黑培训点2个,黑教练车2台;查处非法流动加油车7台。三是交通安全形式总体平稳,未出现重大交通责任安全事故。根据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安全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完善标志标线、改善行车视距、增设照明设施、完善空速设施、完善安防设施提升平交路口安全通行能力。根据目标任务,完成了42个平交路口安全提升工程,投入资金140万元。开展公路安防设施精细化提升行动,完成G107咸安区38.763公里和农村公路50公里安防工程,完成107国道平交路口70处隐患整改,完成公安部门推送和交通部门自主上报的各类挂牌督办安全隐患共31处。
7.坚持守正创新,物流建管获得新成果。一是加强物流网点建设。目前我区已构建成高速便捷的区、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即建设1个区级分拣中心,10个镇级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站,125个村级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网点,覆盖全区125个行政村的农村物流综合服务点,覆盖率达到100%。二是大力推进区级分拣配送中心建设。总投资800万建设咸安区快递物流分拣中心,于2023年8月正式营业,每小时操作约15000—20000单快件,日均处理快件量约15万票/日,年均进出港快递分拣操作量在6000万单以上。中心搭建了“咸安区农村物流三级配送体系信息平台”,该平台通过与中国移动“数字乡村”系统合作,以“远程监控”为技术支撑,对所有城区、乡镇、村级站点进行远程智慧管控。三是积极推进客货邮改革试点工作。加强交流合作,积极组织协调咸宁聚创供应链有限公司与咸宁香城交建运输公司合作,开展“客货邮”试点工作,目前“客货邮”试点已覆盖双溪桥镇、桂花镇、贺胜桥镇3个乡镇,涉及37个村级寄递物流服务网点,目前每日下行快递约4000-5000单。通过资源整合,减少人员开支,降低了运输成本,有力支撑了农村寄递物流三级体系建设常态化发展。四是积极推进咸宁现代公路港项目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595亩,总投资约6.8亿元,规划建设一个集冷冻、冷藏、包装、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现代冷链物流板块。项目一期于2020年10月开工建设,2022年10月竣工,2023年1月开园运营,招商入驻企业7家,实现园区仓储100%满租,1栋办公楼和1栋公寓楼已租给京东物流供应链项目,目前仅剩1栋办公楼闲置;二期已完成工可编制,在推进建设用地落实工作。
8.坚持依法行政,法治交通迈上新台阶。一是持续推进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每年印发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要点,健全完善信用制度规范,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分析应用。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件按“双公示”要求,及时录入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积极支持配合市场主体进行信用修复。二是深入开展道路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自2023年5月4日开始,利用6个月左右时间,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排查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道路运输执法领域“逐利执法”、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简单僵化、执法粗暴、执法“寻租”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共查摆整改道路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14个,全面整改完成。三是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结合路政宣传月、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2023年累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等宣传资料2800余份,出动宣传车50台次,悬挂横幅近20条,深入企业、学校、厂矿等开展上门普法释法活动70余次,向中央、省、市、区级媒体发布新闻稿件80余篇,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提升了交通运输领域市场主体的守法意识。四是严格执行法审制度。对交通建设施工合同、重大决定等,按要求进行法律合法性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年来,共出具法审意见书262份,对52个案件进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9.坚持人民至上,建议办理取得新成效。三年来区交通局对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地学习,并且结合部门的业务,认真抓好落实。代表的建议主要贴近民生交通、交通乡村振兴、区域产业发展、旅游配套、消除隐患等方面工作,对农村公路的延伸(新增)、提档升级、增加配套设施等提出好的建议,涵盖交通工作的方方面面。我局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对建议提出的各种问题,都做了认真的分析和梳理,三年来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40件,其中主办件13件,会办件27件,区人大代表建议55件,其中主办件30件,会办件25件,积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建议办结率100%。积极服务群众,扎实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2022年以来为群众办实事50余件。常态化派出党员下沉到社区、网格、路段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对于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高度重视,积极协调解决,让群众满意。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够全面。管党治党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虽然局党组对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了细化和分解,但有的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缺乏充分的认识,甚至把党风廉政建设看成是主要领导的事情,认为自己只要把分管工作抓上去就行了,对分管股室和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心中、抓在手中,执行各项纪律还不够严格。
二是干部队伍老龄化严重,缺少新鲜血液。交通运输系统整体趋于老龄化,同时受编制限制,近10年招录新人1人。以局机关为例,在职人员24人,平均年龄在49岁以上,37岁以下年龄层出现断层,交通干部队伍综合素质与建设现代化交通要求有差距,干部队伍明显活力不足。
三是交通系统资金缺口大。我区交通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上级补助和地方政府配套,上级补助资金占比不足总投资20%,地方配套压力大。道路运输行业管理经费严重不足。受交通运输行业不景气,客流锐减影响,当前客运企业处于长期亏损状态,从而导致客运行业矛盾频发,不规范经营行为时有发生,管理难度加大。
三、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针对前述存在问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整改。
(一)落实主体责任,抓紧廉政建设。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牢牢抓在手上,严格遵守省、市、区委规定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公务用车、保密等工作制度。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干部选拔任用、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都能够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及时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清廉机关,切实营造廉洁氛围,推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真正落到实处。
(二)优化干部队伍,树立实干导向。积极引进年轻人才。积极储备年轻干部,通过公务员招考,“招硕引博”、“引才专列”等渠道,吸纳优秀年轻干部,并做好年轻干部储备培养工作。优化干部作风,牢固树立真抓实干的鲜明导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把全部心思用在干事创业上,紧紧围绕交通改革、项目建设、行业管理等中心工作任务,优化制度建设,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主动深入基层一线摸底调研,认真聆听基层交通职工意见建议,着力解决职工关心的难心事、烦心事、揪心事。
(三)多措并举创收,补足资金缺口。针对资金紧缺问题,我们会争取政策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一是利用好部省政策,加强向上的汇报争取,大力争取上级奖补资金;二是争取区政府和财政部门支持,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尽可能纳入专项债和一般债券;三是发挥地方国企平台的融资功能,将建设项目委托地方国企平台代建,有利于项目融资。
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管理情况专项报告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是咸安区全体人民共同的宝贵财富,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全区国土总面积1503.09平方公里,根据我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截至2023年12月底),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82.59平方公里,较上一年增加4.5%,国有土地占全区总面积比重12.08%(其中国有农用地54.99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比重3.66%)。
2.矿产资源。根据《咸宁市咸安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内容显示:我区境内矿种不多,矿区规模偏小,建材矿产资源丰富,铁铜矿产、能源矿产短缺。截止2023年底,已发现的矿产资源种类有4类19种,矿床(点)193个。主要开发利用的有5种,即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用页岩、地热。截止2023年底,全区所有矿山处于停产状态,至今仍未开采。当前辖区内有效矿权2宗(双溪黄鹰岩、马桥大屋邵)。
3.林地资源。2023年度全区林地面积86820公顷,森林面积62773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1.78%,比2022年度增长0.28%。森林蓄积量300.14万立方米,比2022年度增长3.07%。
4.水资源。咸安区境内有淦河、高桥河、汀泗河等70余条中小河流,河流共分三大水系:淦河水系、高桥河水系、汀泗河水系,分别汇入斧头湖、梁子湖、西凉湖。境内共有水库101座,水利工程总蓄水量3.0128亿立方米。其中大型1座(南川水库)、中型1座(四门楼水库)、小型水库99座。境内有大小湖泊4个,分别为斧头湖、西凉湖、王家寨湖、章家湖,其中斧头湖水面面积为9.1平方公里(境内),西凉湖水面面积为17平方公里(境内),王家寨湖水面面积为1.43平方公里、章家湖水面面积为0.41平方公里。
咸安区降雨量充沛,境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537毫米,2023年全区平均降水量1364.6毫米,折合水量20.36亿立方米;降水量较上年(1275.8毫米)偏多7.0%,较多年平均偏少11.3%,属偏枯年份。
2023年全区水资源总量11.273亿立方米,全区水资源可利用量6.6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773立方米,高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
5.湿地资源。咸安区湿地面积10665.93公顷,湿地保护率58.29%。全区现有自然保护地6个,实有总面积16915.91公顷,其中向阳湖湿地3850.07公顷,潜山森林公园2132.50公顷,金桂湖湿地512.86公顷,桂花森林公园2539.21公顷,西凉湖湿地1041.90公顷,花纹山竹海风景区6839.37公顷(含双石片区232公顷)。
6.野生动植物资源。咸安区陆生野生动物共有28目280余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节肢类、兽类等5大类。其中两栖类有2目7科10种,爬行类有4目9科45种,鸟类有15目40科160余种,兽类有7目21科65种,节肢类有数百种。咸安区乔木共有82科700余种,主要高等植物有30余种。
二、工作成效
(一)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坚持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因市区一体,咸安区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咸宁市统一编制。《咸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规划明确,到2035年,咸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1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5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3.441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3倍,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143.2568平方公里。规划的编制奠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咸安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二)加大自然资源保护力度
1.耕地资源保护。咸安区“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6.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2.07万亩,目前,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咸安区耕地面积38.53万亩,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2.19万亩。在牢牢守住“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底线的基础上,逐年有序恢复耕地面积。优先将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优质耕地的其他农用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统筹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有序推进山上耕地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上山上坡。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提高耕地质量,朝着集中连片、适宜机械化操作的开发模式发展。咸安区“山上换山下”项目作为省级试点,工作做法及经验被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国多地自然资源部门来咸安调研学习。
2.开展生态修复。2021年,咸安区开展全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将33家非煤矿山纳入生态修复项目,总治理面积约5147.58亩,新增耕地约855亩,新增林地约1263亩。截至目前,除桂花大窝片区七矿外,其余26家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均已完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验达标,桂花七矿生态修复项目预计2025年6月底前完工。
3.林地资源保护。一是加强林木采伐和林地管理。严格实行凭证采伐制度,批准采伐森林蓄积6.6万立方米,占省政府下达我区年森林采伐限额10.6万立方米的62%;办理林地审批许可78宗,征占用林地面积2719.2亩。二是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签订了15.35万亩生态公益林和47.5万亩天然林管护手册,并建立了管护机制。三是加强古树保护。建立文字、表格、照片齐全的古树名木档案,并全面实施挂牌保护,挂牌保护率100%;完成全区174株二、三级古树复壮保护任务。
4.水资源保护。一是推进重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已完成向阳湖段9.9公里清淤清障;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二期已完成双溪段2.8公里河道治理;汀泗河系统治理工程已完成幸福堰段、西凉湖段3.1公里河道治理。二是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实施龙潭河中下游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正在进行桥头吕港生态修复施工。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已完成湿地修复9.5公顷;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已完成长青河生态修复3.5公里。
5.湿地资源保护。一是抓好向阳湖湿地保护修复,聚焦改善水环境,修复湿地1.3万亩,修复水道10公里。二是对仙鹤湖小微湿地投入20万元,建立水体食物链,强化水体污染物的分解和氮磷等营养盐的去除,最大限度提升水体免疫力和自净能力,达到稳态持续的水生态系统构建。
6.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一是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活动。截止2023年底,我区共救护野生动物37只(头),其中国家国家Ⅱ级29只(头),“三有”保护8只(头),救护最多的动物是白鹇,根据野生动物的健康状况分别采取就地放生、救护等措施。 二是开展咸安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踏查路线总长约832.92千米,踏查面积约166.584平方公里,共调查到目的物种10种,共记录样地29个,样方359个,样线5条(悬铃木方翅网蝽)。对踏查发现的目的物种均采集并制作标本。
(三)强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效能
1.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水平。一是全面保障土地供应。2023年全区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1宗,总面积5471亩,土地价款收入3.84亿元。“标准地”方式出让10宗,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率100%。二是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积极申报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试点工作,并成功获批。将14个事项纳入用地总清单。在评估有效期内不再对单一项目开展上述评估,落户工业园区内的项目免费共享评估成果,实现“拿地即开工”的改革目标。三是大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面积3417.45亩,超额完成市级下达年度任务目标的180.82%,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居全市第1位。
2.加强现有矿山监管。根据《咸安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原有的35家采石场整合至11家,到2020年9月30日,我区仅保留2家采矿权。截止2024年,辖区内有效采矿权2宗,将加强指导企业对有效采矿权的开发利用。
3.加大森林资源管控。严格把守森林资源消耗上限,开展林地使用定额管控、林木采伐限额管控、重点区域严格管控等措施,增强森林灾害防控能力,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11个,各乡镇(办、场)设立防火卡点加强防火检查,同时加强防火物资储备,购置防火装备131件,建设防火通道及隔离带10.6公里,面积35公顷,强化了火源管控。
4.加大水资源监管。一是强化取用水管理。咸安区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2250立方米,地下水水位最大埋深控制指标2.5米;2023年咸安区地下水取水许可水量未超过控制指标。二是加强水库管理。积极争取水库管理国债项目补助资金,完成了四门楼水库、南川水库及64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使水库管理状况、工程面貌、运行管理模式均有了质的飞跃,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支撑。咸安区通过2023年度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创建。
5.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2023年底,由咸安区林业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场、餐饮及横沟桥镇孙田村古柏树、大幕乡桃花尖村南方红豆杉、马桥镇严洲村古枫香等地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行动。
(四)推进国有资源(资产)制度建设
1.严格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足额带位置、逐地块分解下达到乡镇,统筹做好耕地占用、补充及后备资源管理。坚持“零容忍”的力度不改变,制定耕地保护考核办法,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的实行“约谈问责”,释放“耕地保护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的强烈信号。
2.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全区60余万亩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实施生态补偿,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按照16元/亩标准生态补偿,区级天然林保护区补偿标准按照100元/亩标准生态补偿,全区落实中央、省级、区级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资金1400余万元,1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落实生态补偿资金100万元。
三、存在问题
近年来,我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提高。存量土地粗放利用情况依然存在,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不高,部分资源市场化运作不够成熟,市场化配置水平有待提升。二是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属性不同、管理部门不同,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导致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存在数据不够精准、不够统一的问题。三是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主动性不够。各乡镇耕地整治工作依赖补充耕地项目的现象较为严重。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按照区委决策部署,在区人大常委会监督指导下,以国土空间规划为蓝图、以严格监管为助力、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自然资源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为目标,切实保护好、使用好、管理好全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一)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依据各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统筹各类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明确利用方向,引导形成合理的开发秩序,以高质量国土空间布局支撑全区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一是推进信息化建设,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信息技术,实现对自然资源的动态监测,提高自然资源管理的科学性、精准性、时效性。二是严格用途管制,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严厉打击私挖滥采、持续开展乱占耕地建房、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整治行动。加强水资源管理,推广节水技术和措施,提高农业用地灌溉效率。三是优化服务水平,深入推进“一事联办”、“一网通办”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和材料申报,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三)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一是用好增量,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降低企业初期拿地成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低效益产业的新增用地规模,将更多土地资源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二是盘活存量,以消化闲置存量土地为抓手,挖掘城乡居住用地、工商业用地、生态和开放空间用地潜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
(四)健全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完成区级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价值核算。探索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等事项,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加快构建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为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
综合报告
咸安区财政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咸安常办发〔2024〕4号)要求,现将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全区国有资产单位209户,资产总额283.19亿元,负债总额100.47亿元,净资产总额182.74亿元;全区土地面积1503.09平方公里,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82.59平方公里(国有农用地54.99平方公里);矿产资源种类19种;水资源总量11.273亿立方米;全区现有林地面积86820公顷,森林面积62773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1.78%;现有湿地总面积10665.93公顷;陆生野生动物共有28目280余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节肢类、兽类等5大类。
二、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2023年,由区国资局作为出资人的规模企业是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简称区经发集团)。
区直部门企业2家,分别是:咸安区殡葬管理所、咸安区太乙洞风景区开发总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我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75.01亿元,负债总额83.76亿元,国有资本权益总额91.27亿元,资产负债率47.86%。其中,政府直接出资企业资产总额为174.82亿元,负债总额83.66亿元,国有资本权益91.17亿元;部门出资企业资产总额为0.19亿元,负债总额0.1亿元,国有资本权益0.1亿元。
截止2023年12月,我区国有企业取得营业收入11.18亿元,同比增长9.83%;取得净利润0.41亿元,同比下降了9.1%;上交税费1.32亿元,同比减少0.11亿元;新增固定资产净值0.038亿元,同比增长0.6%。
截止2023年12月,我区国有企业没有境外投资事项。
(二)区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深化改革规范运营。历经两年的磨合,区属国企已经构建了更加顺畅的机构衔接,部室、二级公司之间的联动性增强,二级公司之间的协同度不断提升,员工之间更为默契;完善了业主评委遴选等各项制度,持续开展项目、运营管理等各项督查,规范了管理决策流程,初步构建了现代企业体系,提升了经营管理效率。
2.项目建设聚力攻坚。区属国有企业牢记“匹配政府战略、提升城市价值、服务民生需求”的使命,2023年完成货币工程量13.78亿元,已完工、在建、拟建项目共计151个(代建项目112个、自建项目39个),总投资达93.03亿元。“一河两岸”、“老旧改”等一批民生项目有力推进,打造出“湿地吧”、“红桥”等城市新名片,改善了人居环境,提升了城市生活品质;智能制造孵化园、凤凰城人才公寓等一批园区项目建成落地,搭建好“筑巢引凤”平台,助力了园区产业升级;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等项目倾力打造,巩固了山青水绿蓝图,托起了村美民富新期盼;浮山中心幼儿园建设、中小学改扩建等教育项目匠心筑造,助推了我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
3.市场运营求新求变。区属国有企业发挥核心竞争优势,从三个方面求新求变应对市场新挑战。一是提升企业资质。天立路桥公司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宁安建筑公司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中天养护公司获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施工板块的专业水平与市场优势进一步凸显。二是创新生产技术。宁安建筑公司咸宁商贸物流区智慧互联网平台项目在全市范围内首次采用装配式建造;中天养护公司在G107京港线等路面施工中首次大规模运用“压浆技术”;安苑物业公司成立养老服务公司,承接区福利院运营管理;源通出租车公司取得质量信誉考核3A资质的新突破,加快布局新能源,完成22个小区共97个充电桩建设;资产运营公司开启向阳湖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区农业种植,实现水稻总产量525.7万斤,创立“向阳湖”精米等农产品品牌并已推向市场。三是做强旅游资源。湖北香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金埔园林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启动咸安区汀泗桥红色文化旅游区项目建设(按5A级景区标准打造);成功举办咸安区首届樱花文化旅游活动、乡村客厅啤酒音乐节等乡村旅游“爆点”活动,吸引游客累计超10万人次,打响了咸安区文旅品牌。
三、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咸安区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金融企业1家,即湖北经开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经开担保”),注册资本10000万元。经开担保获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为全省第一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其经营范围主要为经营借款担保、发行债券担保、票据承兑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担保业务。
截止2023年12月,区经开担保累计担保贷款666笔,金额 69412.85万元(其中:已解保24笔,金额 8570万元;在保642笔,金额60842.85万元)。2023年新增担保635笔,金额58874.85万元;在保642笔,金额60842.85万;2023年到期担保17笔,6650万元担保业务均已顺利解保,未发生代偿损失。各项准备金年底拨备覆盖率为100%。
1.企业资产总量
截止2023年12月,总资产11444.61万元,比年初11161.52万元,同比增长283.09万元,主要是存出保证金增加1923.9万元。负债1895.95万元,相比去年1202.03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担保赔偿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款675.91万元。所有者权益9548.66万元,比年初9959.49万元,同比减少410.83万元。
区经开担保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为国有独资企业。2023年,公司共收入404.42万元,主要为:全年担保业务收入146.7万元,利息收入57.26万元,营业外收入200.46万元,营业费用158.33万元,在未计提拨备类费用(拨付备用,下同)的情况下实现净利润246.09万元,利润率为155%。2023年,公司已经计提拨备类费用共651.92万元,其中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608.42万元,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3.5万元,计提拨备类费用后公司净利润为-405.83万元。
2.企业经营情况
(1)经营情况分析:公司将成本费用划分为业务类支出、购买类支出、财务类支出、拨备类支出和其他类支出。2023年,公司业务类支出共35.08万元,其中再担保费13.6万元,公证费5.65万元;购买类支出共138.76万元,均为公司运营中产生的管理费用;财务类支出0.32万元,均为财务费用;拨备类支出共651.92万元,其中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608.42万元,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43.5万元;无其他类支出。
(2)税金情况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第一条第24款),区经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符合免征营业税融资担保机构,并获得咸宁市咸安区国家税务局审核准,免征2017至2023年增值税。
3.国有资本投向情况
国有资本投向属于融资性担保机构,按现行行业分类属于金融服务业。按国有资本投向用途股权投资,区经开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全部实缴到位。其中投入2969.59万元到合作银行作为保证金,用于开展融资性担保业务。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区经开担保公司属于国有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公司在重大决策部署和日常监督,服从省融资再担保集团、区委区政府、区金融办、区国资局、区经发集团的领导。国有资本管理方面的主要做法:一是监事会成员委派金融办干部2名;二是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咸宁凤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代表国有资本股权参加公司股东会参与管理;三是公司下设股东会、监事会、评审委员会,其中评审委员会为公司业务议事决策机构,同时邀请集团公司法律顾问参与项目评审。
2.公司治理改革情况及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情况。公司管理程序化、规范化,既分工更合作,前后台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形成了专业化担保业务团队;认真落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整改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各项管理制度,提升业务服务水平和办理效率,融资担保公司分类评级从2021年C级提升为2023年B级。
3.公司严格贯彻落实担保行业相关规定和省再担保集团工作指引要求,各项规章制度执行规范,例如《业务管理规程》、《项目调查细则》、《风险审查细则》、《项目执行细则》、《保后管理细则》等业务制度流程健全,相关内控制度齐全,并加强分析研判,全流程规范开展担保业务,强化尽职调查,把好准入关、技术关、评审关。
4.2023年,公司聚焦支农支小主业,深入挖掘小微“三农”融资需求,在省再担保集团、省科技担保公司的悉心指导下,推出“科担联合贷”“再担创业贷”业务。一是对标同业机构,取长补短促发展。公司高管多次带队赴咸宁市担保集团及兄弟机构学习借鉴先进经验,了解相关的操作流程细节和风险防控思路。二是主动创新,精准滴灌。2023年3月份落地首笔“科担联合贷”,全年以“科担联合贷”产品为企业担保5笔2000万元;2023年5月份首批“再担创业贷”也相继成功落地,全年以“再担创业贷”共计发放资金44812.85万元,其中支持小微企业260家,37776.75万元;个体工商户337家,7036.1万元。
(三)风险控制情况
1.风险控制监管规定的执行情况:(1)2023年经开担保公司单户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经开担保公司的净资产的10%,对同一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的担保责任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15%。(2)公司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向被担保企业收取担保费,同时持续落实减费让利政策。对“创业担保贷款”免收担保费,其他融资业务担保费率不超过1%,没有向被担保企业收取保证金及其他费用。(3)公司严格执行《湖北省融资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再担保业务负面清单(第五版)的通知)》,没有为房地产企业、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失信被执行人等提供担保贷款。
2.当前风险状况以及采取的主要措施:2023年到期担保17笔,6650万元担保业务均已顺利解保,未发生代偿损失。一是公司以风控体系建设为核心,严格贯彻落实担保行业相关规定和省再担保集团工作指引要求,通过严把担保项目“准入关”“审核关”“办理关”“保后关”等措施,通过“企查查”等科技手段以及现场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风险审查,实行全流程的风险控制机制,实现了松紧适度、整体可控、可持续发展的风控工作目标。二是全年累计为45家在保企业担保项目进行了85次保后管理,对企业贷款资金的用途、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了检查,出具检查分析报告并及时整理存档。三是公司严格贯彻落实担保行业相关规定提取了担保赔偿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四)企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高管及职工均按《咸宁市咸安区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执行,2023年公司高管4人(总经理、监事长各1人,副总经理2人),其中总经理、监事长、另1名副总经理2023年2月8日任职,任职前薪酬在原单位发放;监事长(同时兼资产公司副总经理)2-11月薪酬在原单位发放;经开担保职员7人。2023年,公司共发放人员工资74.38万元。
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截止2023年12月,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202户,编制人数10944人,实有人数11388人,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总额1070361.68万元,同比减少1860.12 万元,减少0.17%;负债总额165204.15万元,同比增加12428.46万元,增长8.14 %;净资产总额905157.53万元,同比减少14288.58万元,减少1.55%。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区行政单位54户,国有资产总额145055.16万元,同比减少11706.87万元,减少7.47%;负债总额89561.04万元,同比增加5231.09万元,增长6.2%;净资产总额55494.11万元,同比减少16937.97万元,减少23.38%。全区事业单位148户,国有资产总额925306.52万元,同比增加9846.75万元,增加1.08%;负债总额75643.11万元,同比增加7197.37万元,增长10.52%;净资产总额849663.42万元,同比增加2649.39万元,增长0.31%。
按资产构成分析。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净值207558.59万元(房屋及构筑物164766.56万元、设备34507.29万元、文物和陈列品987.02万元、图书档案1320.67万元、家具及动植物5577.53万元、特种动植物399.52万元),同比增加1935.35万元,增长 0.94%;流动资产140389.58万元,同比减少18730.26万元,减少11.77%;在建工程33614.4万元,同比增长6878.26万元,增长25.73%;无形资产37305.73万元,同比增加1119.59万元,增长3.09%;公共基础设施651155.37万元,同比增加7000万元,增长1.09%;长期投资190.31万元,同比增加0万元,增长0 %。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情况
1.资产配置情况。截止2023年12月,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3549.34万元(原值)。其中:行政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485.81万元,事业单位新增固定资产21063.54万元。
2.资产使用、处置情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主要以自用办公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等情况。截止2023年12月,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资产981.1万元(原值)其中:行政单位处置资产681.76万元;事业单位处置资产299.34万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情况
1.管理制度逐步健全。严格落实《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准则及财政部有关规章制度。在制订《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细则》、《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细则》、《关于加强国有资产与财务管理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专门制订《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事业单位租金减免、缓缴相关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助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优化营商环境。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指导、督促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建立内部资产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做到“实物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符”,加强资产的分类管理,充分体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
2.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情况。一是从源头控制资产配置,编制年度资产配置计划,实现资产配置预算和资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有效衔接。二是资产实行有偿使用,严格遵循《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按要求和规程使用。三是优化资源配置,建立资产共享机制,对闲置、低效运转的资产通过区政府审批,实行有效调剂。合理配置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对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建立公务用车运营平台,盘活存量资产。四是严把资产处置关,未经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对其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者核销,经审批的资产处置统一按规定处理。对部分资产处置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入招标投标、公开拍卖机制,实行阳光操作,提高资产处置的透明度,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五是资产收益全额上缴,按照“财政专户管理,国库集中收付,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进行管理。
3.管理体制逐步完善。建立以资产信息为基础,以资产配置管理为核心,以资产处置管理为关键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落实资产管理责任,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管责任体系已建立,基本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4.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迁移及上线。一是完善资产信息数据。结合预算编制、财务报告、部门决算编报等情况,通过对比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的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财政预算代码等基础信息,进一步修改完善信息。二是做好宣传动员培训。召开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数据迁移暨上线工作培训会,对业务进行详细解读,点对点进行指导,提高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持续推进系统优化升级,夯实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基础。三是线上线下业务指导。实际操作中出现“分类转换”无数据、“折旧初始化”失败等问题,迅速联系工程师进行系统升级解决,并通过微信群、QQ群等平台,为业务操作人员解疑答惑,进一步提高了数据迁移完成进度。
5.开展国有资产清查。一是全面摸清家底。对咸安区行政事业单位根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展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好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奠定根底。二是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健全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充实和完善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一体化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真实的反映我区国有资产的占有和使用情况。三是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创造条件。
五、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
(一)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总体情况
1.土地资源。全区国土总面积1503.09平方公里,根据我区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截至2023年12月底),其中:国有土地面积182.59平方公里,较上一年增加4.5%,国有土地占全区总面积比重12.08%(其中国有农用地54.99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比重3.66%)。
2.矿产资源。根据《咸宁市咸安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内容显示:我区境内矿种不多,矿区规模偏小,建材矿产资源丰富,铁铜矿产、能源矿产短缺。截止2023年底,已发现的矿产资源种类有4类19种,矿床(点)193个。主要开发利用的有5种,即冶金用白云岩、建筑用白云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砖用页岩、地热。截止2023年底,全区所有矿山处于停产状态,至今仍未开采。当前辖区内有效矿权2宗(双溪黄鹰岩、马桥大屋邵)。
3.林地资源。2023年度全区林地面积86820公顷,森林面积62773公顷,森林覆盖率为41.78%,比2022年度增长0.28%。森林蓄积量300.14万立方米,比2022年度增长3.07%。
4.水资源。咸安区境内有淦河、高桥河、汀泗河等70余条中小河流,河流共分三大水系:淦河水系、高桥河水系、汀泗河水系,分别汇入斧头湖、梁子湖、西凉湖。境内共有水库101座,水利工程总蓄水量3.0128亿立方米。其中大型1座(南川水库)、中型1座(四门楼水库)、小型水库99座。境内有大小湖泊4个,分别为斧头湖、西凉湖、王家寨湖、章家湖,其中斧头湖水面面积为9.1平方公里(境内),西凉湖水面面积为17平方公里(境内),王家寨湖水面面积为1.43平方公里、章家湖水面面积为0.41平方公里。
咸安区降雨量充沛,境内多年平均降雨量1537毫米,2023年全区平均降水量1364.6毫米,折合水量20.36亿立方米;降水量较上年(1275.8毫米)偏多7.0%,较多年平均偏少11.3%,属偏枯年份。
2023年全区水资源总量11.273亿立方米,全区水资源可利用量6.68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773立方米,高于全国及全省平均水平。
5.湿地资源。咸安区湿地面积10665.93公顷,湿地保护率58.29%。全区现有自然保护地6个,实有总面积16915.91公顷,其中向阳湖湿地3850.07公顷,潜山森林公园2132.50公顷,金桂湖湿地512.86公顷,桂花森林公园2539.21公顷,西凉湖湿地1041.90公顷,花纹山竹海风景区6839.37公顷(含双石片区232公顷)。
6.野生动植物资源。咸安区陆生野生动物共有28目280余种,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节肢类、兽类等5大类。其中两栖类有2目7科10种,爬行类有4目9科45种,鸟类有15目40科160余种,兽类有7目21科65种,节肢类有数百种。咸安区乔木共有82科700余种,主要高等植物有30余种。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工作成效
1.加快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坚持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作为引领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因市区一体,咸安区不单独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由咸宁市统一编制。《咸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工作已完成。规划明确,到2035年,咸宁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19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7.5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63.441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倍数基于2020年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1.33倍,城镇开发边界用地规模143.2568平方公里。规划的编制奠定了今后一个时期咸安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为支撑城镇化快速发展、促进国土空间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加大国有自然资源保护力度。一是耕地资源保护。咸安区“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36.35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32.07万亩。目前,根据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及永久基本农田核实处置成果咸安区耕地面积38.53万亩,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面积32.19万亩。在牢牢守住“三区三线”划定耕地保护目标底线的基础上,逐年有序恢复耕地面积。优先将低效闲置建设用地以及适宜恢复优质耕地的其他农用地作为补充耕地来源,统筹耕地和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保护,有序推进山上耕地调整到山下、果树苗木上山上坡。推动零星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整合调整,提高耕地质量,朝着集中连片、适宜机械化操作的开发模式发展。咸安区“山上换山下”项目作为省级试点,工作做法及经验被省自然资源厅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全国多地自然资源部门来咸安调研学习。二是开展生态修复。2021年,咸安区开展全区非煤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将33家非煤矿山纳入生态修复项目,总治理面积约5147.58亩,新增耕地约855亩,新增林地约1263亩。截至目前,除桂花大窝片区七矿外,其余26家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均已完工,并组织专家进行初验达标,桂花七矿生态修复项目预计2025年6月底前完工。三是林地资源保护。①加强林木采伐和林地管理。严格实行凭证采伐制度,批准采伐森林蓄积6.6万立方米,占省政府下达我区年森林采伐限额10.6万立方米的62%;办理林地审批许可78宗,征占用林地面积2719.2亩。②加强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管理。签订了15.35万亩生态公益林和47.5万亩天然林管护手册,建立了管护机制。③加强古树保护。建立文字、表格、照片齐全的古树名木档案,并全面实施挂牌保护,挂牌保护率100%;完成全区174株二、三级古树复壮保护任务。四是水资源保护。①推进重要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淦河二期系统治理工程已完成向阳湖段9.9公里清淤清障;高桥河流域系统治理工程二期已完成双溪段2.8公里河道治理;汀泗河系统治理工程已完成幸福堰段、西凉湖段3.1公里河道治理。②推进水土流失防治。实施龙潭河中下游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工程,正在进行桥头吕港生态修复施工。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已完成湿地修复9.5公顷;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已完成长青河生态修复3.5公里。五是湿地资源保护。①抓好向阳湖湿地保护修复,聚焦改善水环境,修复湿地1.3万亩,修复水道10公里。②对仙鹤湖小微湿地投入20万元,建立水体食物链,强化水体污染物的分解和氮磷等营养盐的去除,最大限度提升水体免疫力和自净能力,达到稳态持续的水生态系统构建。六是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①开展野生动物救护活动。截止到2023年底,我区共救护野生动物37只(头),其中国家国家Ⅱ级29只(头),“三有”保护8只(头),救护最多的动物是白鹇,根据野生动物的健康状况分别采取就地放生、救护等措施。②开展咸安区外来入侵物种调查。踏查路线总长约832.92千米,踏查面积约166.584平方公里,共调查到目的物种10种,共记录样地29个,样方359个,样线5条(悬铃木方翅网蝽)。对踏查发现的目的物种均采集并制作标本。
3.强化国有自然资源管理效能。一是加强土地资源管理水平。①全面保障土地供应。2023年全区共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1宗,总面积5471亩,土地价款收入3.84亿元。“标准地”方式出让10宗,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率100%。②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积极申报社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试点工作,并成功获批。将14个事项纳入用地总清单。在评估有效期内不再对单一项目开展上述评估,落户工业园区内的项目免费共享评估成果,实现“拿地即开工”的改革目标。③大力推进存量建设用地消化处置。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消化面积3417.45亩,超额完成市级下达年度任务目标的180.82%,批而未供土地消化率居全市第1位。二是加强现有矿山监管。根据《咸安区非煤矿山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原有的35家采石场整合至11家,到2020年9月30日,我区仅保留2家采矿权。截止2024年,辖区内有效采矿权2宗,将加强指导企业对有效采矿权的开发利用。三是加大森林资源管控。严格把守森林资源消耗上限,开展林地使用定额管控、林木采伐限额管控、重点区域严格管控等措施,增强森林灾害防控能力,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建设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点11个,各乡镇(办、场)设立防火卡点加强防火检查,同时加强防火物资储备,购置防火装备131件,建设防火通道及隔离带10.6公里,面积35公顷,强化了火源管控。四是加大水资源监管。①强化取用水管理。咸安区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2250立方米,地下水水位最大埋深控制指标2.5米;2023年咸安区地下水取水许可水量未超过控制指标。②加强水库管理。积极争取水库管理国债项目补助资金,完成了四门楼水库、南川水库及64座小型水库的除险加固工程。使水库管理状况、工程面貌、运行管理模式均有了质的飞跃,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安全保障和水生态环境支撑。咸安区通过2023年度深化小型水库管理体制改革省级样板县创建。五是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2023年底,由咸安区林业局牵头,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咸安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深入市场、餐饮及横沟桥镇孙田村古柏树、大幕乡桃花尖村南方红豆杉、马桥镇严洲村古枫香等地开展野生动植物执法检查行动。
4.推进国有资源(资产)制度建设。一是严格耕地保护考核机制。坚持严的基调不动摇,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确定的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足额带位置、逐地块分解下达到乡镇,统筹做好耕地占用、补充及后备资源管理。坚持“零容忍”的力度不改变,制定耕地保护考核办法,对突破耕地保护红线的实行“约谈问责”,释放“耕地保护再怎么重视都不为过”的强烈信号。二是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对全区60余万亩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实施生态补偿,其中国家级生态公益林、天然林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按照16元/亩标准生态补偿,区级天然林保护区补偿标准按照100元/亩标准生态补偿,全区落实中央、省级、区级生态公益林及天然林补偿资金1400余万元,1个湿地自然保护区落实生态补偿资金100万元。
六、国有资产监管存在的问题
2023年,虽然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不断规范,但还面临不少问题和挑战,特别是:(1)国有企业管理方面:一是国企改革有待深化。目前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仍存在权利义务不明、职责边界不清等问题;组织架构整体性、协同性不强,面临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等现状;绩效考核、选人用人等激励机制科学化、市场化程度不足;管理制度存在短板漏洞,有待进一步深入实施国企改革深化提升。二是市场要素存在短板。①人才短板明显,目前国企人员身份混杂现状与市场化机制不相匹配;同时存在人才结构不优、专业人才偏少等问题,尤其是工程类、市场运营类人才较为缺乏;②资产效益偏低,区属国有企业目前虽然资产账面价值大,但可产生经济效益的优质资产少之又少,例如部分资产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多、年限过长、设施老旧等问题,管理成本高,运营效益差。三是资金压力不断增大。咸安区城乡建设近几年正处于高峰期,区属国有企业长期以来为咸安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承担着巨大的资金压力,业务发展面临巨大的市场挑战。(2)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方面:一是资产管理体制不顺。部分单位还没有建立统一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缺乏有效监督。二是国有资产产权不明晰。部分单位多年来历经机构改革、分立合并,房屋产权与实际不符。三是单位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人员变动频繁,职责落实不到位。(3)金融企业管理方面:一是市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同业竞争问题。二是考核任务重的问题,每年省再担保集团要求各担保合作机构的担保余额逐年上涨,在目前经济不景气情况的大环境下,业务的持续扩张会加大贷款出现不良率的现象。(4)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一是节约集约用地水平有待提高。存量土地粗放利用情况依然存在,产业集聚发展水平不高,部分资源市场化运作不够成熟,市场化配置水平有待提升。二是相关制度需进一步完善。各类自然资源(资产)属性不同、管理部门不同,统计口径、分类标准不一致,导致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存在数据不够精准、不够统一的问题。三是国有自然资源生态保护主动性不够。各乡镇耕地整治工作依赖补充耕地项目的现象较为严重。
七、下一步工作举措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规范国有资产综合监管、提高国有资产管理效率和效益为目标,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一是确立企业全年经营目标;深化改革,健全现代化体系;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国企职能定位;攻坚市场运营,做强现有产业,逐浪新兴市场。二是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将国有资产管理与财政管理、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机结合,力争纳入绩效考评;加强单位资产管理的监督检查。三是做大经开担保业务,进一步丰富业务品种,创新反担保方式,简化、优化资产抵押担保硬性要求,创新担保业务模式;落实落细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持续做好在保项目保后管理工作,加强预警管控,力争做到“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四是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引领;提升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水平,推进信息化建设和优化服务水平;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效率,用好增量和盘活存量。
八、对2022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咸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咸安区财政局局长熊秋秀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提出了“强化资产管理意识、夯实资产管理力量、强化举措发挥效益”的建议。
区政府高度重视,并认真研究落实如下整改措施:一是从观念上加大宣传力度。改变单位普遍存在的那种“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轻管理”的观念,形成良好的资产管理文化,大幅度的提高资产管理意识。并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系统培训。二是加强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建立部门联动长效机制,健全制度办法;严查破坏国有自然资源资产违法行为;切实抓好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护、培育、综合利用、合理开发等相关工作,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三是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完善市场薪酬分配机制,打造高质量人才队伍,有效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四是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和监管方式持续深化。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推进国资监管机构职能从“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围绕管好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等重点,进一步理清国资监管机构与所监管企业权责边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监管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提高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五是加强对项目投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的过程监督,规范决策程序,严格审核审批。对区属企业国有资产全面清理,大力盘活闲置资产及资源,进行市场化运营,促进资产资源合理配置,提高使用效益,实现保值增值。
咸安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我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湖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意见》(鄂政发〔2019〕25号)文件精神,我区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统筹,积极推进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通过整治优化农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激活配优各类自然资源要素,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生态环境整体改善。目前,已组织实施2个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试点项目,分别是: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省级试点)项目(以下简称“向阳湖项目”),2022年度咸安区高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市级试点)项目(以下简称“高桥项目”),具体是:
(一)向阳湖项目实施范围包括向阳湖奶牛良种场的渔业分场与农业分场、向阳湖镇祝垴村与咸宁市农业科学院原种场,实施面积3.9万亩。计划总投资约6亿元。项目以农用地综合整治、闲置低效用地整治、乡村国土绿化美化、农村环境整治及生态保护修复为重点任务,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升项目区一、二、三产基础设施功能,为区域内农文旅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高桥项目涉及高桥镇高桥村、白水村、澄水洞村三个行政村,实施面积4.9万亩。项目总投资1亿元。通过开展农用地整治、生态修复、村湾绿化美化、建设乡村客厅和黄安吉共同缔造点,有效促进乡村振兴,建成后的乡村客厅与131军旅小镇、萝卜公社、沿线打造的16个美丽村湾实现景点串联。积极融入旅游大市场,带动三产发展。
目前向阳湖项目和高桥项目已完工,正在组织子项目验收和整体验收。
二、工作成效
(一)实现落实粮食安全的政治效益
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向阳湖项目区变废弃坑塘为水田、改小田为大田,系统开展水田垦造、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田生态修复、基础设施建设等工程,新增耕地(水田)5600亩,粮食产量由原来亩产800斤提升到1100斤,改造提升三条发展道路15公里,新建田间生产路28公里,治理灌溉渠12公里,新建泵站9座,极大提高了耕地质量和粮食产量,形成了万亩耕地集中连片和“田成方、渠相连、路畅通、旱能灌、涝可排”的良田。疏浚淦河、北洪港河道15公里,完成王家寨湖、章家湖800亩退渔还湖、两湖连通工程,改善水环境,保障项目区水源,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推进河堤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提升滨水景观风貌,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目标。为农业规模化、机械化、现代化生产和农旅发展打下良好基础。高桥项目通过农用地整治新增耕地500亩,不断盘活土地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土地增值。
(二)实现三产融合发展的经济效益
向阳湖项目以农业规模化生产、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导向,实施综合开发、规模经营、科技示范。通过土地流转,引进北大荒集团,达成8000亩农田种植合作,开展标准化、机械化、智慧化、工业化种植,确保经营有序、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建成4.3万平方米农产品加工场用于粮食储存和加工。引进中青旅、沁丰农业等产业运营市场主体,启动产业项目策划、开发建设、运营,探索农文旅创新发展模式。
高桥项目整体完工后,为区域经济发展腾出空间,服务乡村振兴,有效破解当地发展面临的资金难题。乡村客厅项目以高桥河为中轴,开发水上游乐项目,河东以蔬菜种植为主,河西以游客游玩体验为主。黄安吉成立数字人才培养基地,数字化技能普及与人才培养工程咸宁(咸安区)培训基地落户到基地内,为村民提供就业岗位,形成项目资金反哺农村发展的新机制。
(三)实现流域统筹治理的生态效益
向阳湖项目通过小流域综合治理,不断改善水环境,保障项目区水源,加大河道整治力度,推进河堤建设,切实保障防洪安全,提升滨水景观风貌,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整治目标。大力推广有机肥料,减少农业面源污染,使项目区内农业和生态环境得到持续改善,使原来低效能的生态系统呈现出良性循环,建立平衡的农业生态系统,为土地资源的永续利用和经济的稳步增长创造条件。
高桥项目区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为区域内生态环境提供良好基础条件。开展生态修复,对131军旅小镇停车场旁非煤矿山实施生态修复,恢复和改善矿区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高桥河周边水系生态修复工程、高桥河岸线生态修复工程。对高桥河水源地周边环境进行整治,上移取水点,保障饮水安全,加强水环境治理和湿地保护修复,对高桥河水源地周边实施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消除黑臭水体,消除农业面源污染。
向阳湖项目经验两次作为典型案例发表在于《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动态》(8月30日第11期、11月23日第13期),被评为湖北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十大优秀案例,今年全省国土整治现场会在向阳湖项目现场召开。
三、存在问题
(一)后期管护还没完全跟上。部分新增耕地地力培肥不够,需要进行一步增加土地肥力。引入社会主体不够。
(二)一、二、三产融合还不够。目前主要是二、三产业引入不够。
四、下步打算
(一)系统总结项目经验。认真总结在工程实施、产业导入、后期运营等方面的经验,形成一套可复制、可推广的全域综合整治推进流程。
(二)加强后期管护。推动成立农业投资公司(农投)统一流转土地,购买专业农机设备,建立农机服务体系;乡镇(村)成立村投负责协调、运营、管理和培养新农人;推动耕地连片和规模化策划项目,确保有人管、有人种,为我区耕地管理蹚出一条新路。
(三)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加大招商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发展特色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的深度融合,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定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生态修复,走出一条绿色低碳发展的乡村振兴之路。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11月5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任命赵祖斌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
免去王波、陈斌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关于接受方兆淼等同志请求辞去咸安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方兆淼、阚铭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方兆淼、阚铭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关于补选胡小军等同志为区六届人大代表
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
我受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委托,现将补选胡小军等同志为咸安区六届人大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如下: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应有266名,现有区人大代表人数253名,因辞职被接受等原因缺额13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补选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分别在向阳湖镇、党群选区、官埠桥镇、横沟桥镇和桂花镇补选代表5名。
按照相关法律程序,经区委研究同意:胡小军为向阳湖镇第一选区正式候选人;徐振岭为党群选区正式候选人;焦汉雄为官埠桥镇第一选区正式候选人;刘记斌为横沟桥镇第一选区正式候选人;万志香为桂花镇第二选区正式候选人。
根据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2024年10月30日向阳湖镇、党群选区、官埠桥镇、横沟桥镇、桂花镇对上述候选人依法进行了选举,胡小军、徐振岭、焦汉雄、刘记斌、万志香当选为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经区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本次补选的胡小军等5名代表符合法律规定,代表资格有效。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2024年11月5日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名炎 王红波 石 丽 孙 斌 吴长勇 吴会平 吴清平 余志前 余晓茹 邹孔辉 张 凯 陆才国 陈 清 陈剑兰 邵其汗 罗继红 周和平 周桂林 郑奇明 赵 东 柯其河 洪声科 晏 鹏 徐 琳 徐霞子 程 瑶 鲁艳萍 熊 鸣 镇常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