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公告第一号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5-05-09 | 211 次浏览 | 分享到:


1号

 

20255月8日,咸安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免去:

丁玲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

张浩业同志的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职务;

何靖同志的咸安区统计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黄佐财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姜黎明同志为咸安区公安局局长,其原任的咸宁市公安局咸安分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陈伟同志为咸安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李想同志为咸安区统计局局长;

任命:

张继斌同志为咸安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陈斌、镇家明、王义超、阮文胜、饶智勇、唐亚林、周小影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郑红光、刘荣武、沈芳兰、镇四清、陈敬开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方俊英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