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议程…………………………1
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2
咸宁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12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9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20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21
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22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31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49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52
咸安区审计局………………………………………………………………………58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64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70
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87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92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93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议程…………………………94
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95
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112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114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119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125
关于接受刘刚等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130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131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133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议程
2024年2月23日
1.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
2.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湖北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一、会议概况
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至2月2日在武汉召开,会期4天。本次会议应到代表代表728人,实到700人。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了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湖北省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计划、湖北省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
会议期间,咸宁代表团31名代表在团长孟祥伟同志的带领下,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始终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依法履行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商发展大计,出席3次大会全体会议,举行代表团6次全体会议,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充分反映咸宁305万人民群众的心声和愿望,充分彰显了饱满的政治热情、强烈的使命担当、良好的精神风貌。
在审议各项报告中,代表们围绕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42件。部分代表接受了相关媒体的采访,积极宣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提升咸宁知名度。
十三届全国政协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原主席张昌尔同志,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同志,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尔肯江同志参加审议。会议期间,省卫健委主任陈红辉、省委第九巡视组组长孔祥恩、省委机要和保密局(省国家保密局)局长邵登峰、省政府驻厦门办事处主任唐文应、省供销合作总社主任曹松等省直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以及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李新华、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局长白渊、中国煤炭地质总局湖北煤炭地质局副局长禹建兵、中信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张昊、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副总经理曾亮等同志应邀列席本次会议。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副组长符卫华同志到会指导,省人大研究室、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法检两院的同志到团听取审议意见。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会议精神主要体现在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同志闭幕会上的讲话,以及省长王忠林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艳玲作的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游劝荣作的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守安作的检察工作报告之中。
(一)王蒙徽同志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
王蒙徽同志指出,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牢记嘱托、感恩奋进,同心同德、真抓实干,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进中提质,社会大局保持稳定,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迈出坚实步伐。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的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是全省上下共同努力、拼搏奋斗的结果,也凝聚着全省各级人大和各位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着眼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新时代最大的政治,勇担时代使命,认真履职尽责,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王蒙徽强调,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必须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完整、准确、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湖北各项工作始终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前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必须牢记新时代的硬道理,持续推动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强信心、稳预期,扩内需、稳增长,增活力、强动力,防风险、守底线,惠民生、促稳定。要全面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必须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带领人民共创美好生活。要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要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以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为载体,深化党员干部“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组织群众共同建设美好家园。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必须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湖北、平安湖北,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提高法治湖北、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水平。要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同维护全省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王蒙徽强调,今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更好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持续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各级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支持和保证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认真履行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职能。各级“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努力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中展现更大作为。
(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政府工作报告共分三个部分:一是2023年工作回顾;二是202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三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023年工作回顾
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省政府凝心聚力稳住经济增长基本盘,持续向好态势不断巩固;集中精力打好产业转型攻坚战,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构建;纵深发力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经济活跃度开放度明显提升;同向同力推进城乡区域一体化,发展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持续加力塑造绿色崛起新优势,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互促共进;用情用力织密民生幸福保障网,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实处着力推进政府治理现代化,自身建设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55803亿元,增长6%,在经济大省中增速第1,在中部地区增速第1;营业收入过千亿的产业达到17个;5家企业入选国家工业母机链主企业、全国第2;30家企业入选国家级5G工厂名录、全国第3;新晋5位两院院士,总数达到81位、全国第4;4名个人、2个团队获得国家卓越工程师奖,数量全国第5;新增城镇就业92.8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6.8%,最低工资标准进至全国第7。成绩来之不易,根本在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航掌舵,根本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是省委坚强领导、正确决策的结果,是省人大、省政协和社会各界有效监督、鼎力支持的结果,是全省上下勠力同心、团结奋斗的结果。
前进的道路上,省政府必须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湖北发展沿着正确方向胜利前进;必须始终把推动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不断筑牢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坚实根基;必须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政绩,坚定同人民站在一起、想在一起、干在一起;必须始终把坚持系统观念作为成事之道,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水平安全、高效能治理等多重目标动态平衡、互促共进;必须始终把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作为制胜法宝,依靠顽强斗争把牢工作主动权、打开发展新天地。
2.2024年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2024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深入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发展,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加快建成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
2024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地区生产总值6%,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粮食产量500亿斤以上,单位GDP能耗降低2.5%左右。
做好2024年工作,要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在高质量发展上奋楫前行、提速竞进,不断推动湖北发展迈上新台阶、开辟新境界。重点抓好九个方面工作:一是聚焦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更大力度聚合创新资源、增强创新动能、优化创新生态,切实做强科技创新硬核支撑;二是聚焦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未来产业前瞻布局、数字经济创新提质,全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三是聚焦持续扩大有效需求,着力扩大有效益的投资、激发有潜能的消费,以增进民生幸福为导向构建供给新体系,推动形成消费和投资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四是聚焦激发发展动力活力,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财政、国资国企、要素市场化配置等重点领域改革,不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五是聚焦强化区域协同融通,全面提升三大都市圈发展能级,统筹推进“人、产、城”融合发展,不断增强县域发展竞争力,持续提升区域合作水平,促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六是聚焦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强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和品牌化培育,强化农业科技和农村改革双轮驱动,协同推进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七是聚焦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切实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促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低碳化,强化流域综合治理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八是聚焦保障改善民生,继续实施10大类民生实事,着力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加强社会保障服务,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守护群众生命健康,丰富文体生活,推动发展成果更好惠及人民群众;九是聚焦建设高水平平安湖北,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守牢安全生产防线,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
3.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全省政府系统要知重而担、知责而行,铸牢忠诚之魂,坚定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恪尽为民之责,坚定做到全心全意惠民生;夯实法治之基,坚定做到尊法崇法促善治;砥砺奋进之志,坚定做到真抓实干建新功;坚守为政之要,坚定做到清正廉洁葆本色,不断提升政府治理现代化水平,加快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省委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锐意进取,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4.报告中的咸宁机遇
省长王忠林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咸宁获批国家级公园城市标准化试点”,“赤壁等4地获批国家创新型县市”,“大幕山抽水蓄能电站”以及 “5个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10个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试点建设”“斧头湖治理攻坚”,这充分说明咸宁元素丰富、机遇十足、大有可为。
(三)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新一届省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助力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为鲜明主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作为重大使命;坚持继往开来、守正创新,把稳中求进推动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时代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方法,把完善人大工作运行机制作为重要保障,加强法规制度供给,聚焦重点领域监督,依法做好决定任免,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开好局、起好步,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共审议地方性法规和法规性决定11件,批准设区的市和“一州两县”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16件,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19件,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询问1项,组织专题调研7项,作出决议决定4件,选举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394人。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省人大要围绕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彰显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独特优势、显著功效;高质量做好人大工作,展现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的人大力量、人大贡献;充分发挥人大制度载体作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可感可及、丰富多彩;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确保人大工作永葆生机、充满活力。
三、张昌尔、王玲、尔肯江·吐拉洪参加咸宁代表团审议时的主要意见
张昌尔指出,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工作部署,充分体现了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是一个维护核心、提振信心、凝聚人心的好报告。2023年经历风雨洗礼,湖北发展继续保持了好态势,取得了好结果。经济发展逆势上扬,主要经济指标增幅高于全国、领先中部;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经济大省地位更加稳固;创新动力大幅提升,区域综合科技创新水平跃居全国第七;发展活力显著增强,改革开放纵深推进;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生活品质不断提升。希望新的一年咸宁发展与全省同步共进,切实提振信心,凝聚力量,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扭住首要,坚持特色,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切实敢做善为,狠抓落实,牢牢把握党中央精神,抢抓一切机遇,奋力开创咸宁现代化建设新局面。
王玲指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全面客观、分析形势精准深刻、部署工作重点突出,是一个高举旗帜、求真务实、鼓舞人心、催人奋进的好报告,我完全赞同。过去一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上下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扎实苦干、拼搏进取,推动全省经济运行回升向好、进中提质,先行区建设迈出坚实步伐。咸宁有力应对严峻、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稳住了经济大盘,提高了城市品质,激活了内生动力,强化了民生保障,提升了治理效能,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希望咸宁继续锚定“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目标定位,在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加快区域协同融通发展上迈出新步伐,在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美丽咸宁上探索新路径,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做优现代服务业上实现新突破,为湖北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湖北实践作出新的咸宁贡献。
尔肯江•吐拉洪指出,政府工作报告总结成绩令人鼓舞,分析问题实事求是,描绘蓝图催人奋进,是一个牢记嘱托、感恩奋进的忠诚报告,提振信心、鼓舞人心的奋进报告,科学务实、开拓创新的担当报告,我完全赞同。在新的一年里,咸宁要牢记政治责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上来。要着力推动发展,完整准确全面地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原则,紧扣省委、省政府对咸宁发展的目标定位,紧紧围绕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的咸宁篇,充分利用自身具备的较好基础和有利条件,不断推进高质量发展。要坚持人民至上,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多办人民可感可及的实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市委主要领导同志在审议各项报告时的讲话精神
市委书记孟祥伟同志在审议省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过去一年,在中央和省委领导下,省政府坚持新的发展理念不动摇,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不断增强发展信心和确定性,对冲不确定性,保持了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态势。下一步,咸宁将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两会”精神,坚定不移地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坚定不移地发展大健康产业,坚定不移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努力以一域增光为全局添彩。
咸宁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精神传达提纲
一、会议概况
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至11日在市会议中心召开,会期2天半。会议听取、审议和批准了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了计划报告、预算报告,表决通过了各项决议。大会通过选举,王艳等14名同志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廖旭同志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闭幕式上,市委书记孟祥伟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期间,咸安代表团65名到会代表在团长顾兴旺同志的带领下,始终严守纪律规矩,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强烈的使命感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共商咸宁发展大计、共谋改善民生之策,共出席3次大会全体会议,参加代表团3次全体会议,圆满完成会议的各项任务。
在审议各项报告中,代表们就乡村振兴、产业转型升级、优化营商环境、城市建设管理等,提出了很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会议期间,代表们共提出建议42件。对代表们的发言及时进行整理,形成审议意见30条。部分代表接受了新闻媒体的采访,积极宣传咸安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增进了社会各界对咸安的了解。
杨军、徐小兵、李丽等市领导,到我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并作重要讲话。杨军市长既充分肯定了咸安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绩,又对咸安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市“一府两院”、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派员到我团听取代表审议意见。部分市直部门负责人列席本团会议。
二、会议的主要精神
大会的主要精神体现在闭幕式讲话和市政府、计划、预算和人大常委会、法院、检察院的报告中。
(一)孟祥伟同志在闭幕会上的讲话精神
孟祥伟说,咸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经过大家共同努力,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各位代表牢记嘱托,认真履职,审议通过了《政府工作报告》等各项报告,依法完成选举任务,展现出良好精神风貌。大会开得风清气正、务实高效,是一次高举旗帜、凝心聚力、共促发展的大会。
孟祥伟指出,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站在这样一个新的起点上,我们有责任也有信心,把咸宁各项工作做得更好。要迅速把市“两会”确定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全市上下的共同行动,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奋力开创咸宁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要不折不扣抓落实。严格落实“首个议题”学习制度,完整准确全面务实持久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发展目标、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发展动力、发展路径上对标对表,确保执行不偏向、不漏项、不走样。要坚持在全局中定位、在大局下行动,把本地本部门工作放在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工作大局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谋划推进,以实际行动坚持“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孟祥伟强调,要雷厉风行抓落实。当前,我们面临总量不大、质量不优、速度不快的多重压力,必须聚精会神、雷厉风行,事关发展全局的大事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办就办成,重大改革试点要压茬推进、定期问效,面对矛盾和困难要敢于斗争、善作善成,坚决破除拖延症、“躺平”心态、“躺赢”幻想。要求真务实抓落实。领导干部要带头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和“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方法,一竿子插到底抓落实,争当问题终结者、发展第一推动力。坚决纠治“只管部署、不管落实,说了等于做了、做了等于做成了”等顽瘴痼疾,强化结果导向,以结果论成败,以效果定奖惩。
孟祥伟强调,要敢作善为抓落实。干部是抓落实的关键。高质量落实,靠的是千千万万勇于担当、本领高强的好干部,要让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成为咸宁干部的主旋律。树牢“为工作选干部、凭业绩用干部”的鲜明导向,落实落细“三个区分开来”,让只说不做、说多做少、熬天混饷的干部没有市场,让敢作善为、担当作为的干部轻装上阵,形成干事创业、拼搏赶超的强大发展气场。
孟祥伟指出,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无与伦比的优越性。全市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发挥职能作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一府一委两院”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察、公正司法水平。人大代表要积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带头学习宣传落实会议精神,以实际行动为人民传好声、用好权、谋好利。
(二)市政府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政府工作报告分为三个部分:一是2023年工作回顾;二是2024年工作安排;三是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极不平凡、极不容易的一年。面对严峻、复杂、多变的经济发展形势,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总体部署和市第六次党代会工作安排,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抓好强信心、稳增长、防风险、推改革、惠民生等工作,经济运行呈现稳定向好、稳中提质的态势,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主要表现在:坚持夯基垒台、立柱架梁,攻破了一批重点项目、突破了一批重要试点、承办了一批重大活动、获得了一批重磅荣誉,高质量发展提质增效;坚持为民惠民、排忧解难,群众和企业获得感更加充实、群众幸福感持续提升、群众安全感明显增强,高品质生活提档升级;坚持综合施策、统筹推进,作风更加优良、机制更加优化、服务更加优质,高效能治理提势赋能。具体抓了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突出负重求实,着力稳住经济大盘。二是突出对标创标,着力打造公园城市。三是突出创新开放,着力激发内生动力。四是突出“三农”根本,着力推动乡村振兴。五是突出生态优先,着力巩固绿色本底。六是突出尽心尽力,着力强化民生保障。七是突出履责担当,着力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杨军说,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重要一年,做好政府工作至关重要。
2. 2024年政府工作总体思路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北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推进以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的“四化”同步,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在服务全省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中建新功,加快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奋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咸宁实践成势见效。
3.2024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8%,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8%,进出口总额增长10%,城镇新增就业3.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控制在3%以内,城乡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与经济增长同步,完成省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为实现上述目标,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强信心、稳预期,着力扩大有效投资,全力支持企业发展壮大,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奋力推动经济稳健增长。二是优结构、助转型,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积极发展数字经济,做优现代服务业,奋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是守底线、提品质,扎实推进流域综合治理,纵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平稳推进绿色低碳转型,奋力建设美丽咸宁。四是激活力、增动力,持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稳步推动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奋力抢占创新赛道。五是抓统筹、促协调,深度融入武汉都市圈,聚力城市和产业集中高质量发展,深化实施强县工程,奋力加快区域协同融通发展。六是打基础、固根本,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奋力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七是惠民生、暖民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积极发展社会事业,优化提升社会治理,奋力增进民生福祉。
(三)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报告从五个方面对过去一年来的工作成绩进行了回顾,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二是强化法治咸宁保障,推动法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三是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四是拓展代表工作平台,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五是坚持守正创新,扎实推进“四个机关”建设。从六个方面对今年的工作进行了安排,一是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在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上提升新境界。二是始终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在建设法治咸宁上体现新担当。三是始终坚持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咸宁实践上展现新作为。四是始终坚持把保障代表履职作为重要任务,在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实现新发展。五是始终坚持把“四个机关”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在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上呈现新气象。
三、市区领导参加咸安团审议时的讲话精神
(一)杨军同志讲话精神
杨军指出,2023年,咸安区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难中求成,取得了很大发展成就。城市建设理念、标准、思维、举措、路径越发清晰,城市面貌不断改善。以乡村旅游“万千百”工程推动乡村振兴迈出新步伐,社会治理取得新成效。全区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展现出优良的工作作风。
杨军表示,一年来,我市经济稳定向好的基础越筑越牢,稳中有进的态势越来越强。要正确认识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挑战,牢牢把握经济发展大势。坚持唱响中国经济光明论,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在咸宁发展的信心,不断优化企业在咸宁发展的环境,不断降低企业在咸宁运营的成本。坚持以五大优势产业作支撑,通过转型升级,让崭新的现代化产业体系立起来、壮起来、强起来。要坚持把增加农民收入和村级集体经济收入作为中心任务,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和耕地保护红线,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要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明确长远目标和阶段性目标,在微观治理单元中不断优化要素配置,围绕治山、理水、活村、富民下功夫、做文章。
杨军表示,要锚定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的发展定位,秉持系统思维、创新驱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群众共享的理念,吹响“冲锋号”、走好“赶考路”,用干部“辛苦指数”换来群众“幸福指数”,携手赢得更加美好的明天。
(二)顾兴旺同志讲话精神
在听了所有代表的审议发言和杨军市长讲话以后,顾书记用“三好一高”概括了整个听报告和发言的感受,即:一是做了一个好的政府工作报告,二是对我们咸安区2023年的工作给了好肯定,三是在大家审议发言交流互动中给了好指导,特别是对咸安区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高要求。顾书记表示,咸安区全区上下在新的一年,一定认真落实好市两会精神,特别是政府工作报告精神,我们将把政府工作报告所提出来的目标、任务、要求、措施迅速进行分解,迅速明确责任,将工作清单化、项目化、工程化抓紧推进。全区上下要努力破除“三块坚冰”,建设“四个首善”,以咸安区一域之光为全市工作添彩,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2月23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决定:
免去陈才文同志的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
任命贾琴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免去其区审计局局长职务;
免去李志强同志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任命张治庆同志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任命王为君同志为区审计局局长;
免去陈光同志的区林业局局长职务;
任命钱华同志为区林业局局长;
任命李碧云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六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石 丽 孙 斌 杨 剑 吴长勇 吴会平 吴清平 余志前
张 凯 陆才国 陈 清 陈剑兰 邵其汗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郑奇明 赵 东 柯其河 洪声科 晏 鹏
徐 琳 徐霞子 鲁艳萍 阚 铭 熊 鸣 镇常铭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议程
2024年4月10日
1.传达学习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精神;
2.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听取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审计局、区医保局2023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4.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5.审议咸安区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6.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
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现在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咸安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请予审议。
一、2023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区生态环境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的坚强领导下,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埋头苦干,攻坚克难,以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的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抓手,生态环境保护方向保持不变,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发力,全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基本完成,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2023年咸安区地表水达标比例96.8%,优良率90.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空气质量优良率86%,PM2.5浓度均值为35.5微克/立方米;地下水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38.37%;受污染耕地和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100%;突出环境问题整改销号率100%。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个,实现生态乡镇全覆盖,创建省级生态村72个,占比达57.6%。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完善机制,“大环保”格局呈现新局面
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11个专业委员会机制运行良好,区环委会每半年至少召开全体成员会议1次,11个专业每季度至少召开专业委员会议1次,及时沟通、共同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发布《咸安区直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咸安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噪声污染防治责任清单》等分工细则,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全区14个乡镇场(街道)、187个村(社区)均配备1名环保协管员,初步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公众积极参与的污染防治工作格局。
(二)加强力度,污染防治攻坚凝聚新合力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对33个在建项目工地开展日常巡查,督促建筑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强化机动车污染源管控,2023年,路检路查柴油货车320辆次,处罚超标排放柴油货车55辆次,处罚金额 1.1万元,共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5370台。市区两级环保部门联合开展城区重点涉气企业集中交叉执法和专项机动执法,检查企业82家,查摆整改企业62家,处罚企业5家。开展工业涂装、家具制造和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完成30家涉VOCs排放企业问题整改。加强秸秆禁烧工作,严格追责问责。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空气质量影响评估及预测预报,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10次。
水污染防治方面:开展工业园区排口专项整治工作,完成36家企业的雨污管网改造工程,整治工业园排污口7个。全流域开展水葫芦打捞,投入资金400余万元,共打捞水葫芦2.8万余吨。推动斧头湖、西凉湖排口整治工作,2023年完成了11个(斧头湖6个、西凉湖5个)重点流域排污口整治销号工作,完成了年度整改任务。实施农村黑臭水体和生活污水治理,完成2条农村黑臭水体和7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整治任务。加强水源地保护,对我区12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开展一次日常巡查,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27个。
土壤污染防治方面:加强建设用地土壤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落实“一住两公”土壤调查评估,疑似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治理修复制度,2023年督促咸安区10余宗“一住两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查整改,共完成4家重点企业(星升、汇楚、中德、恒合)27个隐患点的整改工作。开展废包装容器(含废液残渣)非法收集处理等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排查企业53家,整改问题150个。开展2023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排查企业28家,整改问题131个。开展遗留矿山污染调查,完成全区111个遗留矿山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未发现矿山土壤污染现象。
(三)优化结构,低碳绿色发展实现新突破
以全省第二名的好成绩入选第二批科技支撑产业发展类省级创新型县(市、区),不断培育壮大创新主体。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4家,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11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2.5%,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0家,新增绿色工厂1家、省级绿色工厂1家。大力发展新能源替代项目,2023年,建设完成了中广核咸安区向阳湖镇宝塔8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华能星泽咸宁黄荆塘15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成充电桩1582个。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积极贯彻落实碳达峰行动,督促天宏化工、精华纺织碳排放企业按时履约。持续抓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活动,组织开展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活动,营造生态环保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引导市民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养成。
(四)聚焦问题,民生生态福祉得到新提升
一是认真抓好各级环保督察等“五位一体”反馈问题整改。第一轮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14个,已整改销号12个,其他2个整改任务正在推进整改中;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15个,已整改销号10个,在2025年底前整改销号问题5个;“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改”自查自纠问题140个,已整改完成137个。二是着力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以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为契机,着力清理整治了全区小水电、无饰面用石材矿山、化工企业、农业面源污染等。同时,对近5年的生态环境投诉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对办理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和“回头看”,推动积案化解。开展“散乱污”企业、“小钒厂”、砂石行业等专项整治,关停违规企业30余家。三是妥善处置各类生态环境信访。2023年,累计接收群众环境信访件564件,已办结回复562件,办结率99.64%。未发生因环境信访案件而引发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和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四是配合做好省级第二轮环保督察工作。2023年12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咸安区信访件20个,其中已办结18件,2件正在加速推进中。
(五)提升行动,长江保护修复再生新台阶
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全力推进长江大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63.44 平方公里,占全区国土总面积的17.5%。全区完成人工造林绿化0.95万亩,完成退化林修复4.8万亩,均超额完成上级指标任务,新创建省级森林城镇1个、省级森林乡村3个,森林覆盖率达41.53%;6座乡镇污水处理厂平均日进水量4657吨,平均日出水量4247吨,各项排放指标均稳定达标。开展向阳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完成1.2万亩水田集中连片垦造工程,完成26家非煤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章家湖、王家寨湖800亩退渔还湖、两湖连通工程,完成深沟大渠、老河道、北洪港14.1公里清淤治理,并在沿线开展生态修复。
(六)依法行政,生态环境执法体现新作为
扎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执法检查,参与随机抽查企业200家。使用环境移动执法系统开展执法检查1075次,出动执法人员2343人次,执法企业322家,制作上传标准笔录1137份。开展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成品油行业、工业企业涉水排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以及“未批先建”重点行业和领域涉气、涉噪声排放专项执法检查10余个,共下达《监察意见书》36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1份,《行政处罚决定书》25份,罚款金额197.9万元。
(七)加大投入,生态环境修复凸显新成效
投入资金1.35亿元,实施的斧头湖生态修复类项目共5个,其中咸安区斧头湖窑咀湾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碧水入湖)、向阳湖围垸沟渠生态修复工程、斧头湖北洪港河子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咸安区斧头湖流域三八河支流王家寨湖至章家湖段生态修复及配套工程目前均已竣工验收。斧头湖流域咸安区滨湖围垸水生态治理工程已完成总体工程进度60%。争取西凉湖入湖口水生态修复工程项目中央生态环保资金2202万元和西凉湖流域向阳湖镇段水生态环境修复工程项目资金2446万元,用于改善西凉湖水环境。
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环境治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权责明晰、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还不够完善,生态环保“三管三必须”要求未有效落实到位。部分专业委员会职能发挥不明显,环保监督员等创新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力量不足,监管方法还不够科学有效,执法监管精准度不够。
(二)生态环境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受自然条件变化影响较大,基础不牢固。2023年,咸安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为86%(省定目标88.2%,今年为89.6%),PM2.5浓度均值为35.5微克/立方米(省定目标32.2微克/立方米,今年为31.6微克/立方米,2024年我区重污染天气考核目标为0天),均未达到省定目标,且未达到环境空气二类区标准要求。2024年1-2月,我区空气优良率为75%,PM2.5浓度均值为58.8微克/立方米。15.5个地表水考核断面地表水水质达标率96.8%,优良率90.3%(2024年水质目标优良率100%),斧头湖咸宁湖心水质现状为地表水Ⅳ类,化学需氧量超标0.025倍,总磷超标0.1倍。2024年1-2月,两个国控点位虽然达到考核目标,但是水质类别同比下降(∏类降到Ⅲ类)。
(三)攻坚克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生态文明建设的逐步推进,各级领导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越来越重视,群众对生态环境的容忍度越来越低。与此同时,咸安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执法水平都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有较大差距,我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比较薄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我们不但要面对完成难度极大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同时也面临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湖泊综合治理、长江高水平保护、污染防治攻坚、小流域综合治理等多项复杂、繁重的工作任务,工作强度之高、难度之大前所未有,还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攻坚克难的力度。
(四)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压力大。2024年2月20日,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清单,涉及我区40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31个、个性问题9个),督察期间交办的20件信访件2件尚未销号。中央第二轮和省级第一轮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29个问题,尚有7个未完成整改销号。在前期整改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今年我们又将迎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导致我们面临的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压力巨大。
四、2024年工作安排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局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美丽咸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多措并举瞄准考核目标
严格按照“省考”“市考”目标要求,力争全区地表水国、省控断面水质优良率,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重污染天数和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达到考核目标要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完成省定目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市定考核目标要求,核与辐射环境安全,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达到序时进度要求,生态环境质量稳步向好。
(二)多方联动抓好污染防治
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以源头治理为抓手,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开展涉气工业大排查大起底大整治工作,积极谋划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治理项目。持续抓好建筑扬尘、餐饮油烟、重点涉气企业等污染防控工作,做好秸秆禁烧、禁鞭等工作。
二是持续打好碧水攻坚战。制定《2024年咸安区斧头湖水质提升攻坚方案》,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提升斧头湖水质。整治斧头湖排口6个,西凉湖排口6个。落实饮用水水源地巡查制度,县级以上每月巡查不少于1次,乡镇级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完成5个“百吨千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工作。持续动态监测市域水质状况,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实时掌握水质动态,分析水质变化趋势,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常态化坚持工业企业、六小行业、生活小区等污染源管控,重点强化农业面源管理。
三是坚决打好净土持久战。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成效;加强重点建设用地联动监管,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严格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村10个,完成6条黑臭水体整治任务。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新污染物治理;严格危险废物管控和化学品环境管理,确保固体废物环境安全。做好生态创建工作,开展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积极组织开展省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申报。
(三)多管齐下完善治理体系
一是推进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深入开展各类突出环境问题“起底清仓”专项行动,统筹推进中央、省生态环保督察和第一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全面整改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40个问题,其中共性问题31个,个性问题9个)和交办信访件(20个信访件,2件未销号)。落实生态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进一步明晰各部门突出环境问题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整改工作合力,以扎实的整改成效迎接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二是严格生态环境监督管理。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完成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改革,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差异化监管,对主观恶意的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以“零容忍”态度依法查处。加大环境初信初访调处力度,提升群众满意率,从源头上遏制重复信访投诉问题,切实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消除一批信访热点。以斧头湖、西凉湖、高桥河水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加强与周边县市联系与沟通,适时开展联合巡查或执法。加强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严厉打击危险废物违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三是扎实守牢生态安全底线。按要求推动生态保护红线基础调查、生态功能基线水平核定,加强生态保护红线日常监管,认真做好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成效自评估工作。围绕“一废一库一品”、重点工业园区、化工企业、涉危废单位等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风险排查。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应急机制。加强环境应急值守,及时科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做好环境信访安全工作。
(四)多点发力争取项目资金
完善“十四五”生态环境领域重大项目库建设,提升储备项目质量。2024年,我局将积极谋划争取咸安区斧头湖流域王生茂河入湖口水生态修复工程、斧头湖流域官埠桥镇段水生态修复工程、咸安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向阳湖国家湿地公园湿地保护与恢复项目、“两湖”流域EOD项目等项目5个,项目总投资21亿元。同时,积极谋划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多方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逐步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新的一年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在咸安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务实奋斗,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推动咸安“四个首善”之区的建设,让“桂花之乡”加快实现“桂花之城”的美丽蝶变。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评议组对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各位人大代表十分关心全区发展和改革工作,对我局工作进行了全面、客观的评价,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明思路,齐心协力,加强评议整改组织领导
接到评议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落实评议工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一过堂,联合会诊,实事求是将问题查找准、成因分析透,逐条形成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事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责任人。在整改过程中,对照任务清单,采取“挂号制”和“销号制”相结合的方式,定期研究,通报进度,共商难题。
二、细分工,强化举措,确保评议整改取得实效
我局对人大代表提出的10条意见和建议,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扎实有力的举措,全力推进集中攻坚,努力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
1.建议做好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规划工作,且规划建设要有连续性,不能随意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开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我局于2023年6月启动咸安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工作,组织区直部门、乡镇办场对“十四五”以来开展的工作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系统总结,充分吸收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确保规划的广泛参与和民主决策,使规划能够指导未来一段时期内的经济社会发展。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咸安区“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查,决定同意“十四五”规划纲要所有指标不予调整。
二是加强部门协调。与区直各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开展会商,共同推进规划的实施。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监督,确保规划内容得到有效执行。
三是及时公示规划内容。“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期评估报告通过人大常委会审查后,及时进行公开发布,强化规划执行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规划实施与监督,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和监督意识。
2.在项目布局上要符合咸安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决策参谋和宏观调控作用,助力咸安特色产业发展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精准把握政策。密切关注国家宏观调控经济政策的变动趋向,做好政策解读并强化政策宣贯,根据中央、国务院、各部委重点关注和明确支持的领域做好项目筛选工作。
二是精准捕捉信息。围绕国家项目资金支持领域和方向,找准政策和立足区内特色产业和优势资源,及时捕捉项目信息,为项目谋划提供强力支撑。重点关注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城乡冷链等物流基础设施、市政和园区基础设施、新能源、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
三是精准谋划项目。研究整理各部门涉及的国家政策投向及其他县市区成功申报案例,抢抓政策“窗口期”,召开2024年项目谋划专题会,会上根据政策投向及部门存量项目,在交通领域初步谋划农村客货一体化、国省道新能源充电桩等项目,在农业领域初步谋划水产现代种业提升、高标准农田等项目。同时,将咸安区东湖高新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一期、G351咸安区双溪至横沟段改扩建工程二期等28个项目列入2024年省、市重点项目,计划总投资143.01亿元。将咸安区全域公交项目、咸安经济开发区绿色智能制造孵化园建设项目、咸安经济开发区一期保障性人才公寓安居工程、2022年度咸安区横沟桥镇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咸宁市咸安区淦河系统治理工程等162个项目列入2024年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计划总投资185.54亿元。
3.建议做好项目前期谋划、争资立项工作,加强项目策划、前期申报指导,加大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的力度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组织专班谋划。区政府、区发改、区财政、行业主管部门、咨询机构,多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形成工作专班,牵头抓总体,扁平化挂图作战。
二是把握申报窗口。加强与市发改、财政等部门以及咨询单位、金融机构等第三方机构的衔接力度,及时掌握各类政策、资金的申报信息与要点,抓住申报窗口期,最大限度争取相应资金支持。
三是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根据上级部门的反馈意见迅速调整工作方案与工作重点,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相关要件,确保项目有依据的不旁落、相关联的不少得,提高项目谋划、申报质效并举,提高成功率。
四是项目谋划成效。全区共谋划各类项目399个,项目总投资828.34亿元,资金需求435.82亿元。分别是中央预算项目106个,项目总投资125.57亿元,资金需求51.71亿元;省预算项目30个,项目总投资40.21亿元,资金需求18.8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93个,项目总投资约318.38亿元,资金需求142.91亿元;国债项目170个,项目总投资344.18亿元,资金需求222.37亿元。
五是向上争取资金情况。2023年,全区发改口共争取下达预算内资金1.22亿元,含中央预算内投资1.12亿元、省预算内投资资金750万元、其它政策性补助资金312万元。另,全区共有14个项目争取了地方政府专项债券4.81亿元、20个项目陆续下达国债资金4.22亿元。
4.建议靠前精准服务,久久为功抓项目,抓好项目的要素保障(土地、道路、用电、燃气、人员等)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强项目服务与指导。勤跑乡镇和区直单位,主动提供上门服务、热心指导,协调解决项目前期工作中各要素保障工作。
二是落实项目管理机制。协调要素保障部门实行“周调度、月例会、双月会商”机制,针对全区已策划的重大项目,遵循项目提出、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开工准备四个步骤,尽快分阶段完成项目建议书(预可研)、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九要素”。
三是加强协调与沟通。针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规划、用地、环评、建设环境等“中梗阻”问题,协同区直相关部门加强研究协调与沟通,加大重点建设项目协调推进力度;各责任单位内部建立横向沟通协调、纵向协作联动的工作机制,经常沟通、密切配合,量化细化目标,倒排工期,以目标倒逼进度、时间倒逼工作落实。《咸安区2024年百个重大项目》中,12个项目均已完成前期要素保障工作,其中8个已开工建设。
5.建议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针对职能部门存在的问题快速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聚焦营商环境“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拖欠企业账款等诚信政府建设问题,在全区范围内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办场要把发现问题贯穿专项整治始终,对照整治重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形成问题清单,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以“刀刃向内”的决心着力解决政策朝令夕改、新官不理旧账、损害市场公平交易、危害企业利益等政务失信行为,着力破解影响全区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在2023年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排查出八例问题线索,相关责任人均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二是完善营商环境问题投诉联动处理机制。积极开发推广应用企业解忧码。出台咸安区“企业解忧码”应用实施方案,开发上线具备诉求反馈、意见收集、工单处办、政策宣传等相关功能的“企业解忧码”系统,并将“企业解忧码”二维码在全区各工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市场主体中广泛宣传及推广应用,供各类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和办事场景中扫码了解惠企政策、反馈意见建议和困难。自七月份上线以来,共收到三十余条企业诉求并予以沟通协调解决。
三是积极解决企业反馈问题。2023年开发区用户反应经常大面积停电,我局组织电力部门迅速开展排查,发现停电原因是由外部故障造成宝塔变10千伏母线发生瞬间电压波动,造成企业精密仪器和加工设备保护动作停机。针对问题开展工作,增加设备红外测温、特巡特维频次,累计开展巡视451次、测温测流112条次,利用无人机巡检技术开展线路通道巡视105条次,确保提早发现设备运行隐患、及时处理设备缺陷,切实降低线路跳闸次数。同时,加大自动化开关投入力度,对宝塔工业园新装智能开关35台,2024年预计新装并投运3台,切实提升配电自动化覆盖率,缩短故障停电范围。
6.建议多引进咸安优势产业的上下游企业,完善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切实做大做强优势产业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配合区招投中心和咸安经济开发区,锚定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两大产业主赛道,精准招引真奥药业、健翔生物、敏实汽车等链主企业上下游配套企业和关联企业,2023年引进广州市力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湖北意隆汽车零配件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共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
二是加快园区提档升级。以凤凰新区产城一体化项目为载体,完善生产生活配套功能,建好用好东湖高新咸安产业园,签约湖北裕隆华科数控设备有限公司、湖北共创达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德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家企业。
三是完善供应链建设。2023年11月27日,京东物流供应链(咸宁)产业基地项目落户湖北港口集团咸宁公路港园区,项目一期重点围绕咸宁禀赋资源桂花、楠竹、茶叶、预制菜、图书、医药等产业打造区域名品,带动上下游产业联动,发展产业集群,同时大力发展物流产业,增强咸宁经济活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目前,已完成京东物流供应链(咸宁)产业基地初步设计批复。
7.建议对咸安区优势资源-竹产业,制定切实可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竹产业企业快速发展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区政府出台了《咸安区竹产业发展实施方案》。明确竹产业发展路线图和时间表,做到目标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具体、保障有力,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竹产业发展。
二是强化资金支持。区政府统筹资金2400万元,作为区竹产业发展激励专项奖补资金,将奖补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确定奖补标准,实行“先实施、后奖补”,提高竹农植竹护竹积极性。
三是帮助企业发展。前往咸宁市青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咸宁市艺竹情工艺品有限公司、湖北巨宁竹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了解企业经营及问题情况,并就座谈会议反映问题进行分解,具体落实到各责任单位,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推进我区竹产业发展。
8.天然气设施建设划片后独家经营,没有市场化,无法办理竞价议价,建议结合实际提出解决方案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与市、区住建部门对接,掌握相关政策。根据《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燃气主管部门依据同级人民政府的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管道燃气特许经营的具体实施”。管道燃气属于长周期行业,投资大、回收周期长;同时为避免重复建设、浪费投资,在已经授予燃气特许经营权的区域内,不再引入第二家从事管道燃气经营者,在取得特许经营权的区域内,具有独占性与排他性。国家发改委等十三部委于2017年6月联合印发《加快推进天然气利用的意见》,提出“鼓励多种主体参与,宜管则管、宜罐则罐,采用管道气、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多种形式,建立用户自主选择资源和供气路径的机制”。意味着管道燃气、LNG点供竞争,共存的市场化模式得到中央层面政策支持,但目前省、市尚未出台针对管道燃气经营市场化相关政策。对于此问题,我局将持续对接跟进,在政策尚未出台之前,将依托我局价格监管职能,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做好燃气经营企业日常监管工作。
9.针对发改事多、人少、压力大的情况,建议充实发改人员力量,重视专业人才和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强化队伍建设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加大人员充实力度。2023年我单位分别从永安办和区政数局调入行政编干部2名;从咸安经济开发区、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调入事业编干部5名;引进事业编人才2名。
二是鼓励干部参加专业培训会。2023年,组织发改干部参加线上线下培训会150余人次,增强了干部的能力水平和专业素养。
三是开展年轻干部交流活动。召开年轻干部座谈会,分享交流工作经验,组织开展团建,使年轻干部快速融入集体。每月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安排年轻干部开展述学述做,并请分管领导进行点评。
四是干部结构优化。目前,我局在职干部45名,其中研究生学历6名,本科学历25名,干部平均年龄为41.8岁,干部学历年龄结构均得到极大的改善。
10.建议咸安区多出台帮扶民营企业发展的利好政策
整改措施及成效: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积极协调出台相应政策,为经营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区直有关单位自2023年以来共出台现行有效政策29条,包含21条优化服务类、3条金融扶持类、1条减税降费类、2条加强保护类、2条政策扶持类。其中,区发改局牵头,以区政府名义印发了《咸安区2023 年“四上”企业培育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建立管行业必须管项目 管项目必须管投资工作机制的通知》《咸安区推进“武咸同城”产业对接协作工作方案》等文件,有效推进“四上”企业培育、项目建设和武咸产业对接等工作。当前,《咸安区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正在征求意见中,待政府常务会通过后实施,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三、补短板,务求长效,促进发改事业健康发展
我们将继续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巩固现有整改成果,立足长效管理,全力推动发改工作再上新台阶。
1.突出政治站位,自觉抓好整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强化全局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扎扎实实抓整改质量,确保评议工作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2.强化有效措施,完善长效机制。围绕服务发展、深化改革主题,在全局工作中找准短板,拿出更多的“硬招”、“实招”和“新招”,抓好发展规划、项目谋划、改革攻坚等,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企业的急难问题,落实好各项惠民、惠企政策,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3.加强队伍建设,提升依法行政。在队伍管理上,强化机关干部能力锻炼,培养实干型人才,进一步把转变服务观念、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能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在作风建设上,持续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各项能力,真正做到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勤政高效、清正廉洁。
最后,再次感谢区人大及社会各界对咸安区发改工作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们将以本次评议为契机,进一步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进一步保持奋发有为的工作状态,进一步树立争创一流的工作标杆,全面落实好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决策部署,推动发改工作再创新辉煌!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大家好!过去一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民生为本、人才优先”的工作主线,深入打造学习、服务、法治、创新、清廉“五型人社”,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贡献人社力量。创业担保贷款荣获优化营商环境省级先行区,咸安区荣获“湖北省返乡创业示范县”,推选培育的湖北漫居饮品、沃佳合作社获评“湖北省2023年度返乡创业示范项目”,我局工作人员胡波涌、刘开业获评“湖北省金牌劳动关系协调员”。一直以来,各位代表十分关心全区人社事业的发展,对我局工作提出了许多全面、务实的建议,在此表示衷心感谢,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正视问题,全面落实整改措施
收到评议通知后,我局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把人大评议工作作为接受监督、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改进人社工作的一次重要机会,会上对反馈的问题和建议,逐条逐项分析研究,制定有效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并在整改过程中定期通报落实情况。
二、制定举措,细分问题,全面补齐短板弱项
(一)加强校企合作,加大产业工人培训力度,破解企业招工难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促进供需匹配。完善“三张清单”,促进校企合作,定期摸准“企业用工需求清单”;通过职业院校、定点培训机构建立“培训生源清单”和“人力资源供给清单”。根据三张清单供求情况,积极与职业院校、定点培训机构推进技能人才培训合作,大力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二是促进实习实训。2023年,我区新增湖北精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习实训基地。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6家实习实训基地,已为318名完成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发放补贴68.4万元,完成“大学生引进计划”身份认定87人,生活补贴审核通过24人,发放补助资金7.15万元。
三是促进产教融合。大力推进咸安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预计投资3000万元,申报中央预算内资金2000万元,建成后可容纳咸宁职院等学校500名学员食宿、培训及就近到周边企业实习,实现“产学研”相融合,持续为企业培养技能人才,服务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对企业的服务,把职工岗前培训落到实处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鼓励和支持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和等级认证机构发展,合理设置培训科目,去年我局深入全区乡村社区开展技能培训,新增3家培训机构,共开展各类培训3000余人次。
二是加强政校行企合作开展在岗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联合咸宁职院、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深入企业推进新型学徒制培训,2023年为志研、欧朗、碧桂园酒店三家企业培训“新型学徒制”97人。
三是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咸宁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以赛促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2023年共获得1个一等奖3个三等奖。
(三)加强就业服务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有序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加大职工岗前培训的宣传力度,并按上级文件要求落实培训补贴政策。2023年组织培训机构对4家企业228名员工开展岗前培训,发放培训补贴9.12万元。2024年我局将继续与企业对接,鼓励引导企业对新进职工开展岗前培训。
二是常态化开展招聘活动,2023年全年共开展大型招聘、电视直播招聘、直播带岗、送岗下乡、小型专场招聘等招聘会57场,服务各类企业480家次,发布就业岗位13567个,现场初步达成就业意向人2484人。2024年我局将加大招聘力度,计划全年举行招聘会不低于30场。
三是建立咸安区劳动力信息资源库,对全区劳动力进行信息采集,实现劳动力资源情况动态更新,目前已入库城乡劳动力人口数量27.89万人。2024年将持续跟进信息采集工作,实时对信息资源库进行更新。
四是大力推进实习实训和就业见习基地建设。2023年新增两个实习实训基地和两个建业见习基地,截至目前全区共有16家实习实训基地8家就业见习基地,2023年为215名完成实习实训的大学生发放补贴59.26万元,为两家见习基地发放15人的就业见习补贴9.6万元。2024年我局将继续拓宽就业见习基地和实习实训基地,及时发放见习补贴和实习补贴。
五是创建创业担保贷款高效办先行区。在全区范围内开发创业担保贷款网上申报系统,对创业担保贷款手工办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统一实行电子化审批。免除反担保要求,降低个贷申请条件。降低创业者资金成本,减免3%贷款利息,2023年全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834笔14.9亿元,2024年将进一步巩固拓宽高效办先行区成果,加大创业扶持,为更多创业者提供资金支持。
六是强化创业孵化服务。建设一批特色化、功能化、高质量的孵化基地,积极开展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省级返乡示范园、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工作。2023年,我区新建鑫众诚孵化器,成功申报省级返乡创业示范县以及认定2个省级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6个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2024年将继续申报省级示范项目,争取通过率翻一番。
(四)加强人才引进,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进一步解放思想,变被动为主动。除了在咸安本地协助区委人才办做好“引进人才”活动外,咸安区人社局带着区内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走出咸安,走向全国开展各类高校毕业生招聘。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市人社局组织下,区人社局前往四川、河北、吉林等地高校,参加专场招聘会,加强人才引进,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
二是通过教师校园招聘、引才专列进校园等途径,区人社局发挥自身优势,直接对接高校,带着编制岗位进校园,吸纳优秀高校毕业生就业。
(五)多措并举,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大力开展“引才专列”专项招聘活动,联合市人社局组织8家企业共提供89个岗位赴多所高校开展引才活动,最终企业招聘现场报名登记44人,达成意向19人。
二是开展“招硕引博”人才引进专项招聘,主动对接上级人才重点项目,精准对接一批人才智力资源。引进“双一流”大学及国内外硕士人才17人。
三是大力实施“桂乡人才”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来咸就业,对来我区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生活补贴补助。2023年已完成“大学生引进计划”身份认定93人,发放生活补贴44人7.15万元。2024年我局将持续加大对人才的招引力度,为咸安区开创人才工作走出去、区外人才引进来的新局面,将更多人才留在咸安。
四是组织开展“才聚荆楚·百县进百校”就业促进专项行动招聘会,将招聘会开在高校,开进校园。2023年成功举办湖北科技学院站专场招聘会,现场170家企事业单位提供3000余个岗位,求职人数397人,达成意向196人,事业单位报名65人。另携15家企业200余个岗位参加其他县市区举办的6场高校招聘会。3月10日首场“才聚荆楚 志在咸宁”百校联动招聘会在湖北科技学院举办,咸安区8家企业提供197个岗位,现场达成意向20余人;今年3月,我区启动面向2024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院校的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在湖北师范大学、汉江师范学院、湖北民族大学等五所高校举办专场招聘会,目前已签订意向协议26人。
(六)加强社保制度建设,推进社保制度的完善和改革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完善基金风险防控,积极落实多项基金整治行动。2023年制定了《区人社局社保基金管理巩固提升方案》,自行聘请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了基金检查工作,并对咸宁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巩固提升交叉检查工作中,指出的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落实推进基金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形成监督高压态势。
二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2023年出台《社保基金管理风险内控制度》,积极构建了事前预防控制、事中在线核验、事后稽核检查的风险防控体系。我局坚持上级下发疑点数据稽核与跨部门信息比对认证异议数据核查相结合,坚持常态化自查自纠与高风险业务重点核查相结合,按照“一终止、二停发、三追缴”的核查步骤,及时核查终止相关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追回重复领取、死亡冒领的养老金,确保了养老保险基金的安全运行。
(七)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政策宣传要到位
整改措施及成效:
利用“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相结合,全方位多形式宣传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及缴费流程。2023年新增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5436人。
一是利用云上咸安平台、“咸安人社”公众号发布2023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政策等,提升群众对养老保险的参保热情。
二是鼓励组织干部职工转发相关政策解读,扩大养老保险的宣传率。编制印刷《2023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及缴费流程操作指南》7000余份,分发至市民之家人社业务办理窗口、各乡镇办人社中心业务窗口,大力宣传灵活就业人员通过手机APP完成参保、自助缴费以及完税证明的打印,极大程度方便了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缴费。
(八)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完成提标资金需求测算及请示报告工作。我局与财政局积极沟通协商,结合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物价变动和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提出咸安区基础养老金提标方案,并根据方案提出不同提标标准准确计算所需的资金总额,完成书面的测算报告报请区委区政府确定,为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最终决策提供了意见参考。2023年度咸安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自行提标了10元/月。
二是开展集体经济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调研摸底。去年我局成立摸底调研工作组走访了马桥镇和永安办事处。分别在马桥村村委会和西河社区居委会开展了座谈会,对村集体总人口数、居保参保缴费人数及享受待遇人数、村集体企业情况及主要经济来源进行了调查摸底,汇总了书面情况说明,并听取了各支书关于缴费补贴的看法和建议。结合座谈会开展情况,开展了随机入户调研,摸底群众的缴费意愿度、参保情况、对缴费分级补贴政策的了解情况等,并按上级要求建立了摸底调研台账,为探索集体经济补助缴费政策推进,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奠定基础。
(九)进一步加强网上办,推动服务减时限、减材料
整改措施及成效:
一是全面落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区政数局相关指示要求和法定职责,对咸安区人社局湖北政务网服务事项进行梳理认领,目前政务服务事项达到291项,其中即办件261项,承诺件30项,网办率达到100%。
二是全力创建十星级政务服务窗口。自服务窗口2021年11月全面进驻市民之家以来,咸安区人社局对窗口设置、人员配备、权限调整、能力提升、日常督查、纪律整顿等方面进行了多轮优化,窗口面貌焕然一新。制定《市民之家人社窗口管理制度》《咸安区人社局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等制度,强化纪律约束,落实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AB角、限时办结等基本要求;第一是2023年我局在市民之家深入推进综窗改革,围绕“高效办成一件事”目标,将15个窗口整合为8个综合窗口,无差别综合受理,最大程度便民利企,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第二是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办事难问题,提供“绿色通道”全程“帮代办”,在市民之家安排导办员,提供一站式综合咨询导引服务;第三是依托微信群、QQ群设立“全程网上办”远程咨询沟通答疑平台,企业可在群里可以提前咨询、预审资料;第四是落实服务“好差评”制度,引导企业和群众一键行使评价权和监督权。2023年,市民之家政务服务窗口连续多月被市政数局授予市民之家“流动红旗窗口”,人社服务窗口荣获2023年咸安区“巾帼文明岗”。
三是大力推行“四减”政策,第一是4050社保补贴申报材料由原来的5项减少为2项,原来需要复印8页纸,现在只要复印3页纸,减少5页;第二是在全区范围内对创业担保贷款手工办理模式进行改革创新,统一线上申报,线上审批。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由经办银行完成风险评估后直接放款,取消反担保。降低创业者资金成本,减免贷款利息中LPR-150BP以下部分。对个人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剩余部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减免。第三是调整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事项材料清单,从原来的7项简化为4项,即送即审,实现最快1个工作日内退还到位。第四是优化企业参保流程。新办理参保登记的企业职工由原来进行用工备案、就业登记后才进行参保登记核定,简化为直接可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十)在“三下沉”工作中有亮点、有成绩,要继续巩固成果,打响“社银合作”品牌
整改措施及成效:
2023年区人社局“三下沉”服务清单事项达到63项,新增了2项下沉事项(创业担保贷款预审、湖北省养老保险历年缴费证明打印),群众就近办比例达到50.1%,比去年提高7.2个百分点。2023年我局在咸安区建立起“社银合作”服务体系,充分利用银行网点密度大、分布广、服务优的优势,让人社服务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改变了群众扎堆在市民之家办事的局面。
一是行政区域全面覆盖。目前有9家商业银行共计151个网点可办理社银合作服务,覆盖了城区街道和咸安区所有的乡镇。
二是高频事项全面下沉。第一批下沉事项38项,涉及社保卡、退休待遇资格认证、参保缴费、信息查询等高频业务,后期还会结合业务实际和群众需求,动态调整事项。
三是办事流程全面优化。合作网点通过设立人社服务专区的形式,选派专员帮助群众在自助服务一体机上办理各项基本业务。并设立人社服务专窗,通过业务内网以及咨询人社专业工作人员,解决各类疑难杂症,确保群众办事“只跑一次”“只进一扇门”,优化办事体验。通过大力宣传社银合作服务,提高群众知晓度。
三、长效机制,解决问题,全面提升能力水平
2024年,我局将结合人大代表评议建议,突出民生保障,强化人才支撑,建立长效机制,全面提升人社服务质效和治理效能。
(一)抓好后续工作。结合我区人社工作实际,聚焦人社领域突出问题和重点难点,锲而不舍地抓好整改成果运用,坚持抓整改落实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标准不降,按照标本兼治、持续深入的思路,持续巩固整改效果,拓展辐射整改成果,深化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向纵深发展。
(二)建立长效机制。始终把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具体要求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和完善适应新时代人社工作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以整改的实际成效推进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加强队伍建设。坚持把主题教育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结合起来,与提升能力、增强本领、激励担当、转变作风结合起来,引导激励党员干部破除“三块坚冰”,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培养树立身边的服务标兵、业务能手,形成一马当先带动万马奔腾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让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蔚然成风。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代表对咸安人社事业的支持和肯定,我们定将积极主动、虚心诚恳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监督和人民代表评议,按照统一部署,一丝不苟抓好问题整改,依法履职尽责,向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位代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对人社工作的新要求,为加快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贡献坚实人社力量!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在前期评议调研中,共收到部分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服务对象、区人大代表对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31条,经过区自规局两个月的自查自改和区人大评议组整理及区第六届人大第14次常务会集中评议反馈存在的6个问题,自规局成立专班,列出整改计划,立行立改,当前整改情况如下:
一、2020年启动的咸安区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水田垦造工程环沟占用新增耕地面积260亩,建议区自规局迅速与市局、省厅沟通,纳入新增耕地验收,待水稻收割后,恢复为耕地,并加快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全域整治项目整体验收
当前进展:
1.2020年启动的咸安区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水田垦造工程环沟占用新增耕地面积260亩,经过和省厅、市局沟通,已经纳入了新增耕地验收并通过。
2.我局已完成向阳湖奶牛良种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以下简称“向阳湖项目”)新增耕地(水田)5000余亩指标备案入库,超额完成工作任务。
3.向阳湖项目目前正在稳步推进整体验收工作。
4.3月底,向阳湖项目作为全省全域国土综合整治的典型案例,目前正在全国进行推广。
5.全省正在筹备的小流域综合治理现场会,计划在向阳湖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现场召开。
二、桂花镇联兴、白云岩两家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紧邻208省道及209省道,处于可视区范围内,存在部分浮石和裸露岩石,建议区自规局加快生态修复治理进度
当前进展:
1.2023年11月中旬,已经对桂花镇联兴、白云岩矿山裸露区域补种200余颗树木,进行了生态修复重新处置。
2.2023年年底省级环保督察期间,进行了进一步完善耕作和绿化的补植工作。
3.桂花镇联兴、白云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目前已完工,完成了绿化并于2023年11月通过省级专家初验。
三、双溪桥镇担山采石场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当地村民担心爆破震动损坏房屋,阻路影响施工,建议区自规局尽快协调解决,确保经发集团正常施工
当前进展:
1.调整生态修复方案。核减了土石方量,将人工干预工程施工进行生态修复的模式变为自然修复,没有爆破作业。
2.现双溪桥镇担山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已完工,完成了绿化并于2023年11月通过省级专家初验。
四、2023年度咸安区涉及7个乡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苗木补偿费用未到位,致使项目无法及时开工,建议区自规局尽快筹措支付补偿资金,尽快启动施工
当前进展:
1.2023年度咸安区第一批占补平衡项目涉及7个乡镇的苗木补偿费已支付110余万元。除横沟桥镇项目外,其余6各乡镇项目已经全部完工。
2.横沟桥镇涉及凉亭垴村5个地块,总面积约580亩,其中260亩因苗木补偿未能与村民达成一致暂未动工,其余320亩已按前期协议拨付苗木补偿费的60%,仍有部分地块上苗木清表未完成。经与村组协商,待横沟桥镇凉亭垴村完成剩余地块苗木清表工作,我局核查后据实结算剩余苗木补偿费。
五、大幕乡石桥村三口水塘无法灌溉,建议区自规局予以修复。确保该村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当前进展:
1.大幕乡石桥村三口水塘修复工程已于2023年11月底完工,总投资22.9万元,工程验收符合设计标准。
2.大幕乡石桥村三口水塘修复完成后,可以满足周边村民正常生产生活用水。
六、近年来,我区地质灾害频繁发生,不可控,动态变化大,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议区自规局加强地质灾害点的监测和治理
当前进展:
1.全区共有62处地灾隐患点纳入“四位一体”网格化管理,其中31处地灾隐患点安装了地灾监测设备,主要对雨量和位移情况进行监测预警。
2.2023年省级拨付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513万元,正在对永安办事处大乘寺不稳定斜坡、高桥镇白水村二十组白水畈道路边崩塌两处地灾点进行治理。我局结合我区实际提前谋划,聘请地质四大队对危险较大的隐患进行设计,2024年计划申报地灾治理项目资金900余万元。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农业农村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非常感谢区人大各位领导、各位代表及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咸安区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3年8月11日,区人大第二评议调查组对我局2020年以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指出了区农业农村局在农业设施大棚支持力度、现有农业基础设施改造、粮油农业品牌建设、冬季农田综合生产能力提高、泵站建设和运维等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问题全面、客观、公正,为我局今后工作指明了方向。
意见反馈后,区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组织分管领导和责任股室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逐一剖析问题原因,研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分工,推动各项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长负总责、相关分管领导重点抓、责任站股室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证了整改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将评议意见归纳梳理,细化分解到相关站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细化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局主要领导带队对各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现场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改走过场的站股室和负责人进行了批评,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扭住关键,注重实效,切实推动整改落实
(一)关于农业设施大棚在政策、资金和用地上的支持力度不足问题
1.完善政策性设施农业保险
一是继续推行设施农业保险。2023年,承保33个种植户的温室及温室作物面积2244.26亩,总保险费253.28万元,2023年度因水灾和雪灾赔付约485万元。2024年4月,将开展2024年设施农业保险的承保工作,预计承保面积2300亩,总保费约260万元。二是进一步优化扩展保险险种。区农业农村局已向省市相关部门提出设施农业保险优化和扩大覆盖面的建议,对设施种类分类承保,把2023年未承保的设施食用菌、设施水果等温室作物纳入承保范围,同时,争取对露地大宗蔬菜和大宗水果承保,保费按财政补贴10%—20%、种植户承担90%—80%推行。
2.补贴设施蔬菜应急育苗
为降低2024年2月份寒潮冰冻雨雪灾害天气造成的春季蔬菜损失,促进蔬菜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区农业农村局争取救灾资金100万元,建立蔬菜应急育苗点5个,培育春季菜苗250万株,对育苗主体按成苗0.4元/株标准进行资金补贴,菜苗免费供应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种植大户。
3.促进设施大棚灾后重建
一是加强设施大棚建设质量技术指导。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设施农业建设参考图集的通知》(鄂农办函〔2024〕14号)要求,对单栋大棚、连栋温室、渔业养殖设施等设施种类的材质用料、主体构造、配套设施和防灾减灾措施进一步规范完善,提升抗灾能力。二是加大灾后重建奖补力度。在争取更多农业救灾资金的基础上,对此次受灾毁损的设施大棚,按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分单栋大棚和连栋温室两种规格,进行分类补贴,促进设施农业发展,夯实保供基础。
(二)关于推进耕地专项清理整治,现有农业基础设施改造不力问题
1.开展撂荒耕地摸排整改工作
及时制定撂荒耕地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压实属地责任,组织全区各乡镇、村开展撂荒耕地核查和整治工作。经各乡镇核查上报,现状具有耕地属性且适宜复耕复种的图斑384个,面积1682.47亩。目前,384个图斑已全部完成整改。
2.持续抓好耕地保护利用
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耕地监管力度,防止耕地撂荒。二是对种植粮食作物经济效益不明显的问题地块,从玉米大豆、水稻、油菜等粮油生产项目上予以倾斜补贴,提高农户种植积极性。三是对耕作条件差、望天收的地块,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耕作条件,鼓励、引导农户复种粮食作物。
3.稳步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2023年,咸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规模2.2万亩,其中新建0.5万亩、改造提升1.7万亩。项目于2023年9月底开工建设,目前,项目建设已全部完成。
(三)关于粮油农业品牌建设不足问题
1.多举措推进粮油农业品牌建设
一是争取资金创品牌。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大米和菜籽油品牌建设。2023年,已配合区发改局向上争取菜籽油产业链建设资金 50万元。二是力争打造区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商标注册。目前,咸安区已注册的稻米品牌有汀泗“塔垴山”、高桥“墨庄苑”、马桥“六姐香米”等13个。三是强化品牌定位。聚焦“长粒、优质、好吃、安全”定位,遴选确定稻谷主导品种。分类推广不同品质级别的大米品种,指导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选用适宜品种。四是加强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稻米加工烘干收储能力。五是推动组建大米产业协会,依托省农业厅、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和市农科院等科研院所机构,聚焦品种选育、生态种养、稻米加工、市场营销、智慧农业等领域,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应用,力争突破一批原创性重大技术。
2.加大粮油市场开拓力度
探索举办粮油展示会、品鉴会等展示展销活动,积极参与各类农产品展示展销及节庆活动,着力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持续拓展线上线下销售渠道。
(四)关于冬季农田综合生产能力不强问题
1.稳定板块建设,保障市场供给
以持续推进乡村振兴为抓手,以“稳量、优品、添绿、提质、增效”为目标,整合高标准建设、蔬菜产业发展等相关项目,持续完善建设设施精品菜、城郊精细菜、露地大宗菜和特色优势菜等四大板块,高质量推进蔬菜秋冬蔬菜播栽面积7.8万亩。
2.加强示范引领,促进结构优化
一是稳步推进高效菜园建设。建设蔬菜“三减三增”提质增效技术示范面积3万亩,其中高效菜园示范面积1万亩,创建核心示范基地2个。二是在高桥镇白水村、洪港村、刘英村、王旭村等村,推进白水畈萝卜、甘蓝、大白菜、香芹等大宗露地蔬菜订单生产3000亩。完善白水畈萝卜加工厂建设,推进萝卜公社产学研示范园建设。三是持续建设“向阳湖莲子”国家地标品牌,在向阳湖镇建设莲子种植核心示范片面积1000亩,辐射带动周边村镇种植6000亩,完善鲜莲子、空心白莲、红莲、莲心茶、莲子酒等系列产品。四是持续建设高效菜园核心示范基地,打造樊塘肖桥高压长廊城郊蔬菜基地600亩。五是依托马桥镇曾铺村和高赛村、咸安绿色农业开发区、向阳湖铁铺熊家湾、区原种场、官埠桥镇紫潭村和湖场村等近郊蔬菜基地,完善建设城郊精细蔬菜基地1万亩,创建高标准设施果蔬生产示范园2个面积500亩,辐射带动休闲采摘、农家乐、民宿游等产业融合发展。
3.加强油菜生产,推进稳产增收
一是依托油菜轮作、油菜扩种等项目,充分利用冬闲田、坡(岗)地、闲置耕地、幼林地和鱼池堤发展粮油生产,完成秋冬农业开发油菜播种面积31.85万亩,夏粮播种面积2.81万亩。二是抓好油菜田间管理,及时组织农户开展清沟排渍,降低田间湿度,防止油菜渍害,科学指导油菜受冻田块,追施尿素和钾肥,促进油菜灾后恢复生长。三是组织乡镇、村、农户和种植大户等生产主体开展油菜“一促四防”,加强菌核病防治,提升油菜产量,提升种植效益。
(五)关于发挥泵站防汛抗旱主力军作用不够问题
为了确保粮食高产稳产,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更好地为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做好服务,目前,咸安区共列管泵站132处,装机功率7300千瓦,泵站完好率达95%。
1.加强泵站建管资金保障
2023年,全区共投入泵站新建和日常运维资金107万元,其中省级下拨资金17万元,主要用于抗旱物资储备;区级拨付资金19.82万元,主要用于列管泵站的日常管理;本单位统筹资金7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泵站建设。
2.加强泵站安全隐患排查
成立咸安区泵站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建泵站防汛抗旱工作专班,设立三个泵站抢修小分队,开展巡回指导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农机服务抢修分队,对泵站存在的问题进行排除。对确需建设的泵站,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后一般情况下确保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投入使用,提高抢险修复效率,确保农机泵站设备及时恢复使用。
3.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
针对我区雨季情况,做到早安排、早部署。一般情况下五月、六月雨季对我区主要四湖围垸的农作物及渔业生产受影响较大,年底组织技术人员对排灌泵站进行运行排查,发现问题结合乡镇进行维修,积极做好防汛准备工作。七月、八月对农作物及人畜用水影响较大,我们主要是新建部分泵站、对老旧泵站进行设备更新、采购抗旱物资进行合理分配,提升我区的整体抗旱能力。
4.加强泵站安全知识培训
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知识集中培训,主要对电气设备、启动设备、配电柜、水泵、电机等日常管理及操作要求进行讲解。签订合同和安全生产责任状,购买一份管护人意外伤害保险,为泵站运行提供安全保障。
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成效
经过努力,我局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局将坚持问题导向,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整改成效。一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广纳意见,查漏补缺。二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最后,再次感谢区人大及社会各界对咸安区农业农村发展给予的关心和帮助。今后,我们将以此次评议为契机,进一步认清使命职责,找准目标定位,提高政治站位,以更好的精神状态、更高的工作标准,全身心抓好农业农村事业的发展,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和助力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贡献农业力量。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区审计局工作进行了评议。我局严格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部署要求,针对此次评议反馈意见,逐条分析研究,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拟定方案,全面加以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区审计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相关分管领导为副组长,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6条建议进行了整改责任分工,明确了整改步骤和整改要求。我们将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每月工作例会中同步推进整改工作,与日常职能工作一体推进、一体落实。
二、具体整改情况
(一)“建议抓好审计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审计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加强理论知识、专业知识、法律知识的学习”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我局按照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作风优良的经济监督“特种部队”的要求,着力提升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能力,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发力。一是努力创建学习型机关。2024年,我们以开设咸安审计大讲堂为抓手,每月安排一次集体学习交流培训研讨会,每期最低安排2名同志交流讲课,全局干部包括班子成员每人最低要讲课或交流经验、典型审计案例一次。重点围绕开展大数据审计、利用计算机辅助审计,加强内部审计的指导和监督、履行社会审计核查职责的路径方法等业务开展交流研讨,组织全员学习《刑法》、《纪律处分条例》、《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我们已经研究在适当的时候还要对全体干部进行相关知识考试,特别是电子表格和数据库的审计应用方面的知识的技巧必须人人过关、人人会用。二是积极培养复合型人才。我们积极组织干部参与中央、省、市审计机关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组织审计机关、内审部门、社会审计机构等全员参与信息简报投稿、审计故事讲述、审计方法分享,培养能查、能说、能写复合型人才。坚持将审计一线作为培养干部的主阵地,引导审计人员广泛熟悉财政、金融、企业等专业知识,练好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基本功。去年,我们选派新入职干部及青年干部参加了全省会计审计基础培训班和2023年度第二期全省审计实务培训班。最近以来,我局新进的3名干部中,具备中级会计职称的事业编制干部一名,考取全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公务员一名,考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劳务派遣人员一名。目前,我们正在制定劳务派遣人员选配标准方面的制度规定,把能力和学历等摆在突出位置。三是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引导审计人员坚持系统观念,运用研究思维,以问题为导向,对审计对象、审计环境及其审计项目全过程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提出高质量审计建议,提升审计质效。2024年全省审计工作会议上,我区审计的农户无害化厕所建改及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获评全省优秀审计项目一等奖。今年2月,我局组织开展了审计业务交流会,从近年来的审计项目中选取《“民心”工程变“伤心”工程》、《“无中生有”的修路款》等典型案例进行分享交流,共同提升审计业务能力。3月,我们开展了计算机辅助审计专题培训研讨,让自己的干部到讲堂上讲听得懂、有需要的审计知识。
(二)“建议将审计工作前置,将事后审计查找问题变成事前介入预防,从事后监督向全流程监督转变”的整改落实情况
我局不断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探索从审计目的“治已病”向“防未病”转变,做到“审计关口前移”。一是加强事前预警。通过开展审计案例宣讲,切实发挥审计的预警防控作用。2023年,我们围绕征地拆迁审计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选择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普遍性的审计案例,精心组织撰写宣讲课件《阳光拆迁群众得实惠,抢栽抢建违法要追责》,以案释法。针对经发集团及其子公司代建的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中部分项目预算报告中工程单价过高、变更较多等问题,我们及时为后续财评工作提出了指导性建议。今年,我们已向区组织部申报安排了二期共800余人的审计、财会方面人员的培训班,目前正在备课和组织、筹备阶段。二是加强指导监督。2024年,我们拟定了全区内部审计工作要点,将我们一起想抓但没有开展好的内部审计工作抓起来,通过调研摸清我区内部审计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业务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内部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推动和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让内部审计人员发挥审计工作前置、关口前移的作用,把国家审计的事后监督和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内部审计的事前、事中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覆盖、全流程的审计监督体系。三是加强核查履责。2024年,我们提出依法履行“核查社会机构对被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职责的工作思路,把我们对社会审计机构监督的空白补上。目前,我们已经制定核查社会机构相关审计报告工作办法,正在征求各方面的意见。我们将通过对全区各单位聘请社会机构进行工程预算、决算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财评、财政绩效评价等审计报告的备案管理,及时掌握全区各单位聘请社会审计开展工作的的情况,及时对相关的社会审计进行事前程序的核查、事中质量的检查管控、事后的监督和有关成果运用,督促社会机构提高审计报告质量,达到在国家审计前的介入预防作用。
(三)“建议继续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建议加大力度帮助指导被审计单位对查出问题开展整改”的整改落实情况
为落实审计整改监督责任,我局本着“审而要究、审而要改、审而要用”的工作思路,加强对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的回访和跟踪检查。2022年度审计共查出突出问题170项,目前已指导被审计单位整改到位149项,建章立制19个,整改到位资金33055.59万元。一是全面清理,细化任务。今年以来,我们安排财政金融审计股牵头,办公室配合,组织各股室全面清理2022年以来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紧盯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到位有关问题,按要求准确统计汇总形成表格,并按立行立改和分阶段整改进行分类整理,细化整改任务,确保各类问题有效整改。二是强化指导,狠抓落实。针对整改进度慢或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由审计组组长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发出提醒督促函,加强对被审计单位问题整改的指导检查,强力推动被审计单位加快整改进度、提升整改效率、完善整改资料。三是认真核实,确保成效。被审计单位反馈整改结果后,股室人员认真核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及时更新审计整改台账,并指导被审计单位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巩固审计整改成果。
(四)“建议对重要职能部门内审机构设立、内审工作流程、健全相关制度等方面进行专业指导”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4年,我们提出了构建国家审计、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三位一体全覆盖的审计监督体系,目前重点在抓以下三项工作:一是明确主抓职能股室和分管领导。我局对照三定方案,经认真研究后,将原来临时安排给办公室的内部审计指导监督工作调整给行政企业审计股,明确了一名分管业务的副局长牵头此项工作,让工作有人管、真正管。二是开展了全区内审工作开展情况调研。目前全区“三定方案”中有内审职能单位26家,其中独立设立内部审计机构单位仅2家、内审机构与职能部门合并设置5家、内设机构承担审计职责24家。有22家单位配备内部审计人员47人,其中专职人员仅10人。全区设置内审机构及人员的单位占比较低。近三年来,仅有10家单位开展了内部审计业务,审计业务开展数量少。调查发现我区内部审计机构设立方面普遍存在应设未设、设而未用、用而不实等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指导和监督工作。我们将针对调查发现问题,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我们将推动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立,按照有关法规要求,对资金量达3000万元以上或有三个以上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的单位,以及各乡镇街道,均要求设立内部审计机构。我们将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目前我们正在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要点,重点是加强对内审工作的备案,建立内部审计指导联络员制度,指导各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同时加强对内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业务能力。将全区涉及财会、审计、工程等三大类人员纳入咸安区内部审计人才库管理,分批次采取“以审代训”方式,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实战能力和综合素质。
(五)“建议加强区直单位、乡镇等财务人员的审计业务知识培训,便于加强财务管理,尽可能避免微腐败的发生”的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8月18日,为促进乡镇财政财务规范化管理,提高审计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咸安区审计局组织干部率先在双溪桥镇人民政府对镇直部门、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报账员70余名干部进行了财经知识培训。2024年,我局已申报“财务知识培训班”,计划对各区直部门、乡镇办(场)分管财务领导、财务人员,村(社区)党(总)支部书记、报账员开展培训,从审计的视角出发,揭示在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编制与执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管理、资产资源管理’等方面问题,并进行相关财务知识培训。同时,我们还申报了一期内部审计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全区所有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进行一次轮训。2024年,我们提出了业务一体培训、工作一体安排、成果一体运用的内部审计工作思路。目前,我们按照这一思路,对于中央、省、市组织的相关的审计业务培训,每次都是尽可能地通知有关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的人员参加学习培训,例如本月省级业务培训,我们将安排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30余人参加。
(六)“建议巡察与审计相结合,同步进行,节约社会资源与成本”整改落实情况
2023年,咸安区审计局建立了《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监督贯通协作机制》,健全了“纪审”“巡审”联动监督模式。与巡察办同步开展了咸安区发改局、咸安区司法局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双方强化资源统筹,发挥各自专业优势,高效开展监督工作。区审计局积极发挥审计专业优势,选派业务骨干2人参与区纪委监委专案,2人参与区委巡察办巡察工作。2024年,我局根据巡察业务需求,选派2名干部参与巡察工作。今年,我们还将与区巡察办沟通,就审计与巡察更好地结合起来,特别是我们每年的审计项目计划与巡察计划更好地衔接,尽量让每个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只审一次、只查一次。同时,积极研究如何发挥好审计机关组织审计的职能,而不是像目前一样负责审计,不能派出大量的审计人员参加到巡察等各类中心工作中去,从而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今后,我局将继续按照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继续深入查、认真改、加力办、加快推,把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更加自觉主动地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使我局能够更好地履行审计监督服务职能,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审计贡献。
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2023年11月2日,区人大常委会召开咸安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会上我局对三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各位委员代表针对我局工作开展情况反馈了六个方面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对问题清单进行了分类,明确责任部门,积极开展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具体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DIP支付方式改革后各级医院在面对新情况、新问题、新风险,还需要深化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抓组织保障,夯实改革项目落地基础。及时成立全区DIP专家团队,抽调信息、招采、医保经办、定点医院业务骨干,定期对我区DIP改革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研讨,形成了统一组织、统一协调、统一推进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DIP支付方式改革在我区落地生根。2023年度,市医疗保障局通报表扬咸安区DIP工作配合度高,辖区内全覆盖开展了此项工作。
2.抓教育管理,强化业务培训提升效能。一是完善培训内容。组织全区DIP专家团队、定点医院业务骨干参加国内著名专家的专题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全面丰富,从DIP原理、临床、医务、病案等多方面、多角度切入,深入解释了DIP的经济运行与成本绩效管理、规范主要诊断和主要手术选择、DIP支付改革下医院的应对策略等实操性问题。二是创新培训方式。改革开展以来,共组织开展了7次专题培训,在培训过程中,变“单向”为“双向”,变“理论”为“案例”,设置交流研讨、案例分析、互动提问等环节,充分调动参与人员的积极性,从而使培训彰显实效。
(二)关于部分群众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及报销政策了解得不深的问题
整改情况:
1.明确宣传方向。群众对政策的理解程度直接关系到基本参保的扩面工作,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找到这个关键点,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首先要把稳政策宣传的方向,既要宣传医保互助共济功能,又要宣传基本医保“保基本”理念。通过系统梳理经办服务大厅、医保帮代办点、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咨询关注的重点问题,从诉求类别、群众满意度等维度进行分析,集中筛选群众诉求强烈、关注度高的医保政策和流程,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
2.创新宣传方式。在客观准确、专业权威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生动鲜活、群众喜闻乐见的实际案例,解疑释惑,增进人民群众对医保工作的理解支持与认同。一是变“会场”为“现场”。不同于以往邀请企业、学校召开座谈会的方式,此次将“会场”搬到企业车间、学校教室,对13家企业开展走访,现场与参保企业及职工开展面对面交流100多人次;开展医保服务进校园活动4场,现场为在校学生开展医保服务,共计服务学生1000余人次。二是变“上访”为“下访”。信访工作是送上门的群众工作,利用乡镇一线的医保窗口以及191个村(社区)代办点,充分整合“两定”机构、乡镇(街道)、村(社区)干部等资源力量,与乡镇中心工作结合,在热情接待上访者的同时,积极“下访”、主动“约访”,通过入户发放宣传单、帮办业务、制作方言版医保政策宣传片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2023年以来在全区下发医保政策宣传单130000份、各类经办办事指南7500份。
(三)关于提升乡镇医保窗口及村(社区)网点的业务水平与能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分级分类开展培训。一方面,在局机关举办专题业务培训班,由局内业务骨干向机关干部、乡镇(街道)窗口负责人培训。另一方面,点对点对村、社区开展服务下沉业务指导,确保服务下得去、接得住,今年以来共按属地原则由每个乡镇(街道)对村(社区)开展3场专题业务培训,培训562人次。
2.以考促学推动自学。利用全省经办系统练兵比武平台,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各村(社区)医保工作人员参与学习,平台内不定期自动开展排名,每日答题内容紧密结合业务实践,紧扣业务知识,重点突出,针对性强,倒逼业务人员主动学习,提升能力。学以致用,创新发挥医疗保障信息平台网办模块功能,对参保信息变更登记等业务,只需通过网上申请即可自助办理,压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等5项经办业务近50个工作日。
3.强化监管畅通渠道。编制医保工作人员工作制度、工作职责、业务术语、行为准则、行为规范等相关制度。实行医保经办服务实体大厅、政务服务网等渠道“好差评”,设立服务机构、电话、电子邮箱、信箱等各类举报渠道,按“首问负责制”对实名差评移交局机关纪检部门处理,确保差评整改率100%,2023年以来,共收到群众及企业感谢锦旗4次,群众专门拨打12345表扬我局窗口工作人员7次。
(四)关于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增强队伍执法能力,提升队伍执法质量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制定了医疗保障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指引与文书样式,规范了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依据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订的实施细则,明确列入集体审理的案件范围、审理程序,规范案件审理工作。我局案卷在咸宁市行政执法部门2023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中被评为优秀案卷。
2.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化建设。制定了《咸安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与错案追究制度》《咸安区医疗保障局涉企行政执法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暂行办法》,完善医保基金内控制度,对医疗保障的各项业务运行的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在业务工作关键环节设立初审、复核、审批岗位,提高医疗保障政策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力。
3.加强行政执法专业化建设。将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要求我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法,单位参考率达100%,及格率达100%,考试优秀率达97%以上。今年年初,开展行政执法(办案)流程的培训,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保证执行检查标准统一,目前全局共有43名工作人员通过了行政执法考试。其中,6人取得行政执法监督证,37人取得行政执法证。
(五)关于加大对公立医疗机构集中带量采购监督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季度公布《咸安区国家组织集中采购工作执行情况的通报》,按通报内容下沉各医疗机构督查每批次集中带量采购进展情况,对完成采购量落后的医疗机构第一次口头告诫,第二次约谈医院负责人,对执行不力的医疗机构责令整改。2023年度,咸安区各批次集带量采购工作在全市均排名前三,并被市医疗保障局三次通报表扬。
2.强化部门协同监管。一是加强与区卫健局沟通,畅通中选药品优先采购和合理使用的政策通道,做到信息互通、协同监管。二是不定期开展医药集中带量采购检查。防范使用未中选产品或非集采品种替代国家组织集采中选产品,以及不规范备案采购和线下采购等问题。
3.落实奖励考核制度。按照国家、省相关规定对完成各批次集中带量采购分配量的医疗机构给予医保基金结余留用奖励,进一步提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参与带量采购的积极性。
(六)关于加强医疗保障法制化建设。推进医保领域依法行政,准确实施行政处罚案件,强化医保检查结果公示运用,及时上传“双随机一公开”数据,全面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问题
整改情况:
1.加强组织保障。明确局法制股为医疗保障法治化建设牵头股室,配备2名专职法制人员,健全医保法治化建设工作机制,把医保领域依法行政工作作为推进医保工作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总体工作布局,制定年度执法工作计划,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2.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开展医保基金监管专项治理行动,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日常监管,保持对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高压态势。2023年度,行政处罚案件立案18件,已通过法制审核17件,给予行政处罚14件。各项检查核查追回违规医保基金180.82万元,涉及机构88家,行政罚款223.09万元,涉及机构14家次,责令整改27家次。年终考评扣减医保基金287.59万元。
3.加大结果运用。联合咸安区卫生健康局开展了咸安区不合理医疗检查及用药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并将检查结果公示在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将检查结果纳入对医药机构的年终考核,与定点机构年终结算、协议资格直接挂钩。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咸安区医疗保障局将以此次人大评议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为契机,始终保持“深实严细久”的工作标准,对本次反馈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其他问题,对标对表进行整改完善。同时,针对已整改的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为咸安区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贡献力量。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委的工作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聚焦中心任务,聚力民生关切,聚合代表力量,以建设“四个机关”为统领,为服务和助推“四个首善”之区建设、打造武汉都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咸安新篇章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强化思想引领,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第一时间”学习、“第一议题”推进、“第一责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牢牢把握党的创新理论的世界观、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2.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新时代新征程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决扛起人大应尽的责任和肩负的使命。坚守政治机关本色,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政治保证作用,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完善和落实党领导人大工作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
3.主动投入区委中心工作。坚决服从区委工作安排,积极参与文明创建、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重点工作,主动开展“一下三民”“共同缔造”等实践活动。围绕中国桂花城、“四个首善之区”、武汉城市圈自然生态公园城市建设战略定位,加大对民生工程、生态保护、营商环境和业教保医等方面的监督,以监督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以调查研究为抓手,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做好选题,对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开展调研,为区委科学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强化法治思维,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区
4.做好立法配合协调。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指导,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收集立法建议和社情民意的作用。配合上级人大立法工作,组织开展立法调研、立法论证,提出立法建议和有关法律法规送审稿修改意见,努力提升立法建议质量。协助开展《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咸宁市养老服务条例》《咸宁市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咸宁市停车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征集工作。
5.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坚持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机构向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6.加强法律监督和普法宣传。健全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监督制度,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推进基层法治建设,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引导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三、强化监督实效,积极服务咸安发展大局
7.聚焦经济运行加强监督。全面贯彻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开展咸安区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专项视察,开展咸安区文旅融合发展专题调研。配合省人大开展全省物流降成本情况、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情况、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配合市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我省实施办法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8.聚焦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加强监督。强化对预算执行的实时、动态监测,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咸安区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咸安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适时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开展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视察。对咸安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配合省人大开展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等专题调研。
9.聚焦科创和生态文明保护加强监督。持续关注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坚决守住流域安全底线,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开展咸安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专题调研。持续开展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工作视察,重点监督古树名木、古桂花树保护工作。开展2024年咸宁环保世纪行活动。配合省人大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专题调研。配合市人大开展咸宁(武汉)离岸科创园建设情况、人工影响天气情况等专题调研。
10.聚焦民生保障和基层社会治理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开展城市养老服务专题调研。配合市人大开展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开展中医药传承发展情况、体育产业发展情况、红十字会有关群众性应急救护培训和服务工作情况、劳动就业情况、康养人才培养情况等专题调研。
11.聚焦执法、司法、监察和信访工作加强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报告。开展司法建设、检察建议工作情况专题调研。组织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法制委委员和人大代表参加法院庭审旁听活动。继续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着力营造公平透明、稳定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用心用情用力做好人大信访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事项,提高来信来访办理工作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配合市人大开展《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实施情况、全市禁毒工作情况等专题调研。
12.聚焦部门履职加强监督。持续跟踪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6个部门2023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对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8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督促部门增强服务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四、强化规范行权,坚决贯彻党委决策部署
13.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依法作出决定相统一,完善重大事项决定前调研、论证和征求意见制度,推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化常态化。围绕区委重大部署和计划、预算等法定工作,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及时把区委的决策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加强对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推动全面落实。加强对政府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规划的监督,探索推行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
14.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确保区委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切实提高国家工作人员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公仆意识。
五、强化服务质效,切实保障代表依法履职
15.提升代表履职能力。举办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组织、督导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系统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不断提升人大代表的政治站位和履职能力水平。加强人大代表履职档案管理,落实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健全人大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增补机制。
16.落实“三联”工作制度。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同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工作机制,推进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拓宽人大代表参与常委会工作渠道,有计划地邀请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组织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等活动。支持开展人大代表约见国家机关负责人活动。
17.丰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深入推进人大代表履职阵地建设,指导各乡镇、街道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组织开展经常性活动。鼓励乡镇、街道在小区、村湾建立人大代表联络点,引导人大代表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进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常态化。支持乡镇、街道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丰富拓展基层民主实践。持续深化“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代表行动,扎实做好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实施、督促指导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交办、督办等工作。
18.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完善人大代表提交议案建议前与部门沟通机制,引导人大代表聚焦重大问题,深入调研,科学分析,提出高质量代表建议。做好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提出建议的交办工作。做好闭会期间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政府负责人带头领办、人大专(工)委对口督办、相关单位具体承办工作机制,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列为部门工作评议及部门负责人任后履职监督的重要内容,推动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
19.优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强化服务代表意识,健全代表知情知政制度,邀请人大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推荐人大代表列席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加强与人大代表所在单位的沟通联系,落实人大代表履职经费等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人大代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为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创造条件、提供支持。为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楚天主人》等刊物和相关学习资料,引导人大代表及时掌握人大知识、法律知识。
六、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20.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机关”意识,健全常委会和机关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坚持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首个议题”学习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时跟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和中央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全面履行从严治党管党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三重一大”等问题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推进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21.加强队伍建设。综合运用专题讲座、专家授课、以会代训、外出培训等形式,加强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健全完善常委会与机关各项议事规则、管理制度,提升会议组织、公文流转等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优化机关干部年龄、知识机构,加强干部的培养使用,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引导干部“把个人交给单位、把进步交给组织”,营造崇尚实干、争当模范的干事氛围。
22.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践行“深实严细久”工作标准,自觉运用“五到四从四多”工作方法,积极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抵制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风气,以钉钉子精神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
23.加强人大新闻宣传。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守牢人大意识形态主阵地,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认真做好常委会会议和人大相关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合作,讲好人大故事、民主故事、代表故事,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加深入人心。
24.加强联系交流和工作协同。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人大的工作联系,指导乡镇人大有效开展监督工作,推动共同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各项要求。鼓励支持基层创新实践。积极开展与外地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交流。
以上工作要点,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1.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草案)
2.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监督工作议题安排表(草案)
3.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工作计划(草案)
4.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工作主要任务清单(草案)
附件1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监督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及湖北省实施监督法办法的规定,对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监督工作安排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3月份,由城环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议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3月份,由备案审查室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3月份,由代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8月份,由社会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8月份,由法制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8月份,由法制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听取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12月份,由代工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和审计工作报告
(一)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5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8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8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8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六)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10月份,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七)如预算收支发生较大变动,适时听取关于咸安区2024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由财经委负责做好相关工作)
三、检查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
(一)配合市人大开展消防安全“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6月份,由社会委负责落实)
(二)配合市人大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实施情况专项检查。(8-9月,由农工委牵头落实)
四、专题调研、视察、专题询问和工作评议
(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7月份,由法制委牵头负责)
(二)视察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8月份,由农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三)视察咸安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10月份,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调研咸安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10月份,由城环工委负责组织实施)
(七)视察咸安区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12月份,由财经委负责组织实施)
(八)调研咸安区城市养老服务。(12月份,由社会委负责组织实施)
五、跟踪监督工作
(一)跟踪监督代表建议意见办理情况。(由代工委牵头负责)
(二)跟踪监督区人大常委会决定决议落实情况和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由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对咸安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由财经委牵头负责)
六、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由备案审查室负责)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2
2024年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议题安排表
会议 时间 | 主 要 工 作 | 责任委室 |
2月份 | 传达学习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市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区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 办公室 |
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 代工委 办公室 | |
3月份 | 听取和审议咸安区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 城环工委 |
听取和审议2023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 | 备案审查室 | |
审议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 | 办公室 | |
听取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医保局、区农业农村局2023年度工作评议反馈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 代工委 | |
5月份 | 专题讲座 | 办公室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7月份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题询问 | 法制委 |
8月份 |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法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 法制委 |
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检察院2024年上半年工作报告 | 法制委 | |
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 社会委 | |
8月份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天然林保护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的报告 | 农工委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区级财政决算和2024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10月份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 | 城环工委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文旅融合发展情况的报告 | 教工委 |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对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林业局、区统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8个政府部门进行工作评议 | 代工委 | |
12月份 | 听取和审议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 代工委 |
听取和审议咸安区交通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 | 财经委 | |
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城市养老服务情况的报告 | 社会委 | |
听取市六届人大咸安代表团代表述职 | 代工委 | |
审议关于召开区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的议案及相关会议文件 | 办公室 |
附件3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代表工作计划
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代表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重点抓好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深化“代表行动”活动、推进代表履职阵地规范化建设、提升代表议案建议办理质效等工作,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
一、加强政治建设,提升代表素质。加强代表政治思想建设,采取多种形式组织代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升代表的政治站位。加强代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代表牢记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法执行代表职务,自觉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要求,落实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依法做好人大代表的选举及资格审查工作。及时了解掌握代表信息变动情况,依法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区委要求,及时做好我区市人大代表的资格变动等工作。
三、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完善区政府领导领办、部门承办、人大常委会领导领衔督办、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建议办理机制,加强跟踪问效。对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分类,会同区政府督查室进行集中交办。按照“分工负责、对口督办”的原则,组织各专(工)委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督办;有针对性地选择建议,作为主任会议组成人员重点督办事项。推进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向社会公开。
四、进一步深化“代表行动”活动。按照省市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组织五级人大代表联动,继续开展“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代表行动专题活动。指导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结合实际,确定活动内容,突出“小切口”、聚焦“大民生”,积极引导各级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助力美好环境和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进一步完善“代表行动”工作机制,扎实抓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和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的交办、督办等工作。加大“代表行动”宣传力度,扩大人大代表和人大工作的影响。组织召开“代表行动”工作推进会,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
五、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内容。完善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切实发挥“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作用,推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有计划地组织区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工)委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等活动和“代表行动”活动。
六、强化代表履职服务保障。突出政治培训,做实业务培训,组织代表开展专题培训、赴外地考察学习,开阔代表视野,提升代表履职能力。监督指导代表小组、代表履职服务中心工作。邀请、推荐人大代表列席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组织的相关会议,引导代表积极参政议政。建立咸安区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加强代表履职档案管理,落实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落实市人大代表履职登记制度。健全代表履职激励约束和退出、增补机制。收集和编撰代表先进事迹,交流代表履职经验。
本计划在执行中如需调整,由主任会议决定。
附件4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代表工作主要任务清单
序号 | 工作项目 | 工作内容及措施 | 责任单位 | 完成 时限 |
1 | 加强代表履职 能力提升培训 | 1、组织区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各乡镇人大、街道人大工委负责人和常委会机关干部开展培训活动。 | 代工委 办公室 | 3月份 |
2、组织区人大代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党的二十大精神、法律法规、人大业务知识,提升履职能力。 | 代工委 各专(工)委室 | 全年 | ||
2 | 依法做好人大代表补选工作 | 确定区人大代表出缺、补选名额,制定方案,依法补选。 | 代工委 | 全年 |
3 | 加强代表 建议督办,提升办理质量 | 1、梳理区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建议,进行分办交办。 2、联合区政府办,召开交办会。 3、选择重点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督办,分解各专(工)委室对口督办。 | 代工委 政府督查室 | 4月份前 |
4、联合区政府办重点督办。 | 代工委 | 10月份前 | ||
5、听取区政府议案和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 代工委 政府办 | 12月份 | ||
4 | 开展代表行动活动 | 按照省市人大统一要求,组织五级代表开展“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代表行动活动。 | 代工委 各专(工)委室 | 全年 |
5 | 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议 | 1、进一步加强“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的建设,着力打造、宣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有活力的家站。 | 办公室 代工委 各专(工)委室 | 全年 |
2、建设区人大代表履职服务信息平台,发挥平台作用,提升代表信息化水平。 | 办公室 代工委 各专(工)委室 | 全年 | ||
6 | 加强代表履职服务管理 | 1、有计划地组织区人大代表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和各专(工)委组织的视察、检查、调研活动。 | 代工委 | 全年 |
2、落实“三联”工作制度,加强代表的联系、协调服务工作,强化代表履职档案的督导管理,落实代表履职考评办法。 | 代工委 | 全年 | ||
3、加强对人大代表和代表工作的宣传,重点加强对“代表行动”和优秀区人大代表的宣传。 | 办公室 代工委 | 全年 | ||
4、做好代表资格审查工作。 |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 全年 | ||
7 | 完成市人大安排的工作 | 1、及时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人事任免委布置的各项工作。 | 代工委 | 全年 |
2、组织开展市人大代表回咸安调研、视察、述职等活动。 | 办公室 代工委 | 12月份 |
关于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
备案审查制度是保障宪法法律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制度。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与有关专(工)委室密切配合,在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指导和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和全国、省、市人大关于加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究”原则,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全面提高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助力全面依法治区建设,维护法制统一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一年来,备案审查室收到报送备案区政府规范性文件2件和乡镇人大决议2件,对符合报备形式要求的予以登记,并按照有关规定分送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专(工)委室对其合法性、适当性等问题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未发现与宪法法律相抵触、超越法定权限、违反法定程序以及存在其他不适当的情形。同时,未收到其它国家机关和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书面提出的审查建议。
二、主要做法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夯实工作基础。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贯穿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部署备案审查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坚持把备案审查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和监督工作计划,听取报告制度常态长效化,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制定了《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草案)》,进一步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范围、标准、审查职责,细化备案、审查、处理与监督等工作流程,使备案审查工作各个环节做到有章可循。
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履职水平。区人大常委会把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摆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备案审查业务培训,召开备案审查暨归集清理工作督办会,“一府一委两院”相关负责人、乡镇街道人大主席(主任)和区人大常委会各专(工)委室主任参加培训,重点学习了《条例》和《湖北省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实施方案》;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室和部分制定机关工作人员于2023年6月参加了为期一周的咸宁市备案审查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增强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备案审查工作责任感,主动报备意识进一步增强。专业水平和能力素质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更加熟悉审查工作内容和程序,为履行备案审查工作职责做好知识储备。
三是紧扣工作重点,开展专项清理。按照省人大常委会建设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市人大下发的《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检查暨归集清理工作调研的通知》精神,坚持“全面清理、应收尽收”原则,对区乡两级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规范清理,清理出区人大常委会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6件;区政府和各乡镇人大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20件(其中区政府6件,乡镇人大14件),全部归集入库。根据上级人大常委会统一安排,督促区政府同步清理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切实维护法制统一。
四是统筹协调指导,加强工作联系。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室主动与市人大备案审查室做好工作对接、与各专(工)委密切配合,多次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机关沟通,强化督促提醒和指导监督,持续推动报备单位在报备意识、备案范围、报备程序、工作机制等方面形成共识,凝聚了备案审查整体合力。参加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组织的6个县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交叉检查,学习借鉴其他县市区经验做法。注重日常密切关注,加强对区“一府一委两院”和各乡镇人大备案审查工作的积极指导,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实效,对报备审查规范性文件中发现的报备流程不规范、报备材料缺失、平台报备不及时等问题,及时督促报备机关纠正。
经过一年来的实践和探索,我区的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一定进展和成效,但同时也面临一些困难和不足:一是认识水平有待提高。有的制定机关对备案审查工作要求掌握不全面,对部分文件是否属于报备范围把握不准,导致出现个别漏报、迟报问题,报备文件不符合规范格式和要求的情况仍有发生。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审查流程、审查标准和督促纠正机制有待进一步细化,纠错的刚性有待加强。三是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区乡两级备案审查工作力量仍然较为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影响了备案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果。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改进。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2024年,备案审查室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备案审查能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助力全面依法治区做出积极贡献。
(一)高度重视,增强规范性文件报备的主动性。坚持将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切实加以推进,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列入总体工作部署,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协调,明确任务要求。坚持有件必备,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内涵和外延准确把握应当报备的文件范围,做到全面备案无遗漏。通过公报、政府官网等多种途径查询掌握报备机关发文情况,一旦发现文件迟报漏报,及时催报补报,确保规范性文件全部报备。
(二)坚持标准,增强规范性文件审查的实效性。围绕备案审查工作目标,对原有制度规范、运行机制进行梳理完善,进一步建立起领导有力、责任明确、运行有序、决策科学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逐步落细落实备案审查程序。加强衔接联动和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严格按照《咸安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健全备案审查转送、征求意见、联合审查、信息沟通等制度,进一步提高审查质量。
(三)创新形式,增强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指导,使从事备案审查工作的人员熟练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学懂弄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的精神实质和具体规定,熟悉备案审查的工作流程,避免工作的随意性、盲目性,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能力。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拟建立备案审查咨询专家库,邀请各领域专家学者作为备案审查的法律顾问,发挥专家学者的专业特长,弥补人大审查力量的不足,协助各专(工)委室审查规范性文件,切实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能力,增强审查实效。用好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平台,提高备案审查平台使用率,借助智力全面提升备案审查质量和效果,使备案审查更有实效。
附件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
备案审查工作清单
一、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一)咸安区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
(二)咸安区培育壮大联农带农富农新型经营主体和完善到户产业奖补实施办法(试行)
二、各乡镇人大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
(一)汀泗桥镇关于在黄荆塘村开展“共同缔造”试点工作的决定
(二)横沟桥镇践行共同缔造理念,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奖补实施意见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4月10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决定:
免去杜新国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职务;
任命万龙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红波 石 丽 孙 斌 杨 剑 吴长勇 吴会平 吴清平 余志前 邹孔辉 陆才国 陈 清 陈剑兰 邵其汗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郑奇明 赵 东 柯其河 洪声科
徐 琳 徐霞子 程 瑶 鲁艳萍 阚 铭 熊 鸣 镇常铭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议程
2024年5月9日
1.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专题辅导讲座;
2.听取和审议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3.听取和审议温泉、浮山、永安3个街道人大工委近两年工作报告;
4.审议关于提请接受代表辞职的议案;
5.审议人事任免议案。
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咸安区审计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8月,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区委、区政府深入落实十二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召开审计整改专题会,通报了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安排部署了整改工作,要求形成合力抓整改,压实落实整改责任,注重强化制度建设,确保问题整改实效。
区审计局把审计整改作为政治的“必答题”,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监督责任,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列出详细问题清单,提出分类整改要求,按照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持续督促被审计单位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压实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整改工作长效机制,一体化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
各相关单位积极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实施整改,将审计整改与完善内部治理相结合,强化内部监督,巩固整改成效,同时加强部门联动,通过研究完善管理制度、优化工作机制等措施推动问题解决。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5个方面170项具体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已整改完成153项,已制定整改计划正在整改17项,其中持续整改13项;建章立制18个,追责问责31人,整改到位资金54638.04万元,其中:上缴国库资金10191.7万元,缴入财政专户资金1871.5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6232.7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210.74万元,抵扣调减资金3690.06万元,调整会计账目8756.43万元,统筹到位资金3631.92万元,在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中予以规范1446.69万元,其他方式整改16606.12万元。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财政预算编制不细化的问题。区财政局表示将提前做好需求安排,及时征求相关股室和经常性使用一般债券单位意见,把一般债券需求编实编准。
2.关于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8752.02万元和利息收入1041.99万元缴入国库,余下政府性基金收入和专项收入将分期缴入国库。
3.关于未按规定撤销财政专户的问题。咸宁市咸安区国有资产营运公司偿债准备金专户已于2023年9月完成撤户处理。
4.关于未将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作为结余资金管理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将结余指标2258.43万元全部收回统筹。
5.关于未将合规财政支出专户结转超过两年的资金调入国库的问题。区财政局已转入农发行耕地地力补贴专户2.78万元,余下资金已全部转入国库。
6.关于上级专项指标未及时录入指标系统的问题。截至2024年4月底,已录入系统2595.08万元,应省厅要求予以收回1383.48万元,作为补充财力统一安排1321.44万元,结余572.55万元将按需下达拨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的问题。
开发区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规范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完整性、严谨性和准确性。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在工程账户支付聘用人员工资和报销部分项目支出手续不齐全的问题,开发区通过建立资金内控制度、补齐相关资料等方式强化内控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针对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开发区依据区法院确认的《湖北金海达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获得受偿现金234.74万元和价值93.97万元的瓷砖,余额2828.27万元,按照区财政局指导意见,经党工委会议讨论通过进行核销。
3.关于违规收费的问题。
咸宁高中正在积极筹措资金,持续整改。
4.关于工程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开发区涉及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不及时的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手续,通过了2项制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
(三)专项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咸宁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项目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教育局未按规定编制教育事业“十三五”规划的问题。
区教育局已按要求编制教育事业“十四五”规划。
(2)关于区教育局未经充分论证上报建设规划,造成3所学校改扩建项目因用地困难取消扩建的问题。
区教育局专题研究教育项目规划方案,在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专题讨论2所学校的改扩建项目规划,修订《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咸教字〔2023〕30号),加强对教育规划的论证。
(3)关于总体方案确定的计划任务未完成的问题。
区政府已向第十九小学项目代建方去函,要求其复工;已督办咸宁市第三小学改扩建项目于2022年8月完工,保障学校2022年秋季顺利开学。
(4)关于教师资源配备不够均衡的问题。
区教育局加大教师配备力度,通过公开招聘和政府购买服务补充教师1146人,积极推进“区管校聘”,统筹分配各学校教职工编制,促进师资均衡配置和有效利用。
(5)关于学校规模超出规定标准和学校之间生均面积差异较大的问题。
区政府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优化城区学校布局,2023年实施了4所学校改扩建项目,启动了2所学校新建项目;科学规划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根据学校校园面积、校舍建筑面积,合理控制招生规模;组建教育集团,加快教联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
(6)关于校园绿化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问题。
区教育局修订了《咸安区中小学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今后科学规划,加强管理,确保校园绿化用地面积达标。
(7)关于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存在虚编多报和违规审批项目初步设计及投资概算的问题。
区发改局召开了专题党组会,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区教育局修订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加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部审核,加强初设评审,严格审核投资概算;教育项目不再委托湖北科信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编制项目可研报告,禁止期一年。
(8)关于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问题。
已对银桂、泉都学校直接责任人作出通报批评处理,对项目办负责人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对区教育局分管副局长作出批评教育处理。
(9)关于未按招标文件实质性条款签订合同的问题。
区教育局修订了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将严格按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按招标文件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同时加强施工合同审核,学校与施工单位拟定合同要经法律顾问审查通过,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0)关于超付工程款、多支付中介机构结算审计费和施工单位多报工程造价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已将多支付中介机构结算审计费全额追回并上缴财政,超付和多计工程款据实结算审计并扣减;同时修订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加强合同、项目资金和施工合同责任管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项目资金,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11)关于中标单位提供虚假业绩骗取中标的问题。
区政数局已对中标人业绩造假问题进行调查处理,下达处罚决定书,处罚2个公司111.98万元、2个项目经理7.59万元;区教育局对泉都学校、银桂学校项目责任人进行了通报批评;针对招标不规范行为,区政数局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对项目建设单位咸宁市银桂学校和招标代理单位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进行了通报,根据《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违法违规行为记录量化管理办法》,对咸宁市银桂学校记较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一次,扣4分;对赤壁市锦华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记较重违法违规行为记录一次,扣4分。
(12)关于中标单位违法转包和EPC项目承包人将施工图设计业务违法转包的问题。
区住建局对施工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进行约谈,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区教育局开展教育在建项目排查,对项目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修订项目建设管理实施办法,严禁发生违法转包行为。
(13)关于未按合同条款超付勘察设计及工程咨询费的问题。
区教育局对项目学校具体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
(14)关于施工单位未按图纸施工的问题。
区住建局开展调查,对涉及的监理单位进行处理,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约谈;区教育局组织监理、设计、施工方等对未按图施工内容进行综合评估,对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已责令施工企业返工整改,对返工困难或不影响使用功能的问题,要求学校在结算审计时据实审计,实做实收,扣减未完成的工程量和工序;将监理单位纳入全区教育系统不良记录,三年内禁止其对教育项目进行监理。
(15)关于挪用项目建设资金的问题。
区教育局已将挪用的项目建设资金27.89万元全部归还咸安区财政账户。
(16)关于设备采购部分项目招标不规范的问题。
区教育局对设备采购具体负责人进行书面检查处理;对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企业进行处理,将违法企业记入不良信用记录,近三年内将2家企业进行投标资格排除。
(17)关于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区教育局修订项目管理实施办法,10所学校里有1所按规定编制竣工财务决算,今后将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相关规定,严格遵守项目建设程序,及时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18)关于违规将工程费用支付给个人的问题。
区教育局已对时任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对出纳进行诫勉,利息已上缴区财政局;同时修订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加强工程费用支付管理,严禁将工程费用支付给个人。
(19)关于财务报销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
第十八小学和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已把欠缺的附件补充完整,区教育局修订项目管理实施办法,加强日常财务管理。
(20)关于6家房地产开发商捐赠金桂学校建学资金1760万元未缴纳到位的问题。
武汉市湖景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捐赠资金1600万元。咸宁市宏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计划开发的项目已决定不再开发,后期不再缴纳捐赠建校资金160万元。
(21)关于学校周边配套设施及校内设施不完善的问题。
第十二小学校门口配套道路已硬化;香城学校微机室已维修,食堂纳入建设规划;区政府已协调市高新区、市自规局、市教育局等相关部门,实地考察,讨论了金桂学校至书台街的道路贯通问题。
(22)关于超标准设计办公用房面积,学校教室和办公用房空置或使用率不高的问题。
银桂、泉都、金桂等3所学校已达到办学规模,区教育局已调整学校办公用房为教学用房,按要求配齐学校功能室,同时修订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加强项目建设管理,科学谋划建设项目,杜绝类似问题发生。
(23)关于部分学校存在过度设计及设计内容不合理,造成损失浪费的问题。
区教育局修订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按照中小学设计规范等规定,加强设计方案优化和施工管理,最大限度节约项目建设资金;银桂、金桂学校已将设计不合理地方进行妥善处理。
2.咸安区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基金和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资金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新冠疫苗接种资金补贴政策未落实到位的问题。
区医保局已向区政府请求拨付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资金159.68万元,因财政资金紧张,补贴暂未拨付,后续将再次向区政府请求拨付该笔资金。
(2)关于医保基金支出户利息收入未及时缴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问题。
医保基金支出户利息179.59万元已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3)关于挤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
2023年区医保局将离休干部历年超支医疗费用纳入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申报,因区政府财政财力有限,暂未拨付离休干部历年超支医疗费用资金,该预算项目申报未通过,后续将再次向区政府请求拨付该笔资金。
3.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审计调查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公务接待和工作餐报销不规范,附件资料不全的问题。
区关爱退役军人协会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表示今后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手续;桂花镇大窝片区废弃矿山转型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已约谈财务人员。
(2)关于列支工作餐,执行标准无依据的问题。
桂花镇大窝片区废弃矿山转型利用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餐已按20元/人.餐的标准执行。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与执行不规范的问题。
针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区卫健局、区医保局加强预算编制准备工作,实事求是、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确保预算编制的准确性、规范性和严谨性;针对预算指标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区卫健局已下达指标127万元;针对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区城管局制定完善了公车规范管理相关制度,合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预算,解决预算与实际支出不匹配的问题。
2.关于财务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针对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区卫健局、区水利局已补齐相关资料,区卫健局、横沟桥镇已完善相关制度,区科经局已对公务接待问题严格细化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针对未按规定取得原始凭证列支费用和以不合规票据列支工程款的问题,横沟桥镇、区城管局、区乡村振兴局等3家单位已补开相应票据,区科经局、区文旅局等4家单位已规范报账程序、严格票据审核,明确必须依据正规票据入账。
针对超限额提取现金和超限额使用现金的问题,永安办事处、横沟桥镇立行立改,制定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财务制度管理备用金;永安办事处明确资金会计岗位职责,严格控制管理好备用金支出,会计作了书面检讨。
针对往来账款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区科经局对于职工借支5万元,从其每月工资中分期定额扣除,目前已抵扣1.8万元,预计3年内还清;永安办事处按规定核减核销其他应收款历年挂账36笔2185.68万元,组织清收2笔52.05万元,调整账务处理25.64万元,核减核销其他应付款历年挂账38笔2157.10万元,调整账务处理4笔866.10万元;横沟桥镇召开业务培训会,完善了财务管理办法。
针对违规将5602.98万元财政资金从零余额账户转入代管资金账户的问题,永安办事处做好零余额账户和代管资金财政专户管理工作,政府机关费用直接从零余额支出,所有转到代管资金账户的资金都要进行财政监控,拨付村(社区)的资金上传支付凭证到系统;会计作了书面检讨。
针对未按规定设立风险补偿金账户,政府代贫困户偿还精准扶贫贷款139.99万元未及时清收的问题,横沟桥镇将镇政府垫付的负债转移到4户扶贫担保人名下,部分通过抵债方式收回,其余将依法起诉申请法院执行。
3.关于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针对未落实带量采购预付款制度的问题,区医保局发布《关于报送2022年度国家、省联盟等组织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基金预付工作的通知》,按程序向区直各公立医疗机构拨付医保预付资金142.44万元,并要求专款专用,区直各公立医疗机构按协议约定与企业及时结算货款,并在年终清算时归还医保预付资金。
针对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时对供应商资格审查不严格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横沟桥镇等5家单位组织学习政府采购有关政策,将政府采购标准纳入单位财务管理规定,从立项到审核均严格把关,完善采购流程,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针对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程序的问题,区文旅局加强财务内部控制制度,做好“三重一大”备案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发生;区科经局补充“三重一大”事项决策记录表,严格执行局党组“三重一大”议事程序。
针对未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今后按规定租车,合理报销租车费用,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使用车辆;区教育局修订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局机关租车用车管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关于资金使用不合规的问题。
针对改变资金用途或资金性质的问题,区卫健局已修订机关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区农业局对专项资金23.88万元进行了会计调账;区农业局、区水利局、区乡村振兴局等3家单位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在党组会中强调财务要规范开支,按资金性质、用途对应支付;区城管局进行了自查自纠,积极与财政预算部门做好对接,确有需要调剂的,待财政部门审核后再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区科经局、区文旅局表示今后将定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按照预算指标资金性质进行拨付,专款专用;横沟桥镇立行立改,已将专项资金10.88万元拨付给镇林业站。
针对未及时停发外派人员补贴的问题,区农业局已全部收回外派人员补贴36.57万元。
针对违规发放档案奖的问题,区乡村振兴局收回了11名干部的2021年度档案升级奖励工资12.31万元。
针对违规列支临时工奖金1万元的问题,区科经局已将奖金全部退回。
5.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的问题。
横沟桥镇已追回21.6万元保证金,对18个专账进行清理,将可并账的10个专账余额转入镇政府账上;区文旅局已责成各二级单位依规单独设账,各工会收支独立核算。
6.关于资产管理不完善的问题。
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区教育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等3家单位及时将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针对未按照协议及批复要求做好资产账务调整,未办理固定资产、土地、证照等过户手续以及资产交接工作的问题,区文旅局已确认资产明细,并相应调减了相关资产。
针对部分资产未落实动态管理要求,账目调整不及时造成账实不符,资产闲置以及部分房产权属不清,且未办理产权登记的问题,永安办事处已将公车固定资产账目和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作相应调整,同时建立健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购置、使用、出租(出借)、处置、清查等管理制度;由于闲置房屋计划纳入棚改政策进行拆迁,同时受面积和年代久远原因,难以招租处理,闲置资产部分用于中心人员食堂,部分正在积极的进行宣传推介招租;部分房屋无房产证,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目前政策下无法办理房产证,其中两栋房屋已找到房产证,产权归属社区。
7.关于项目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针对个人借资质承揽工程项目,工程项目直接承包给无资质个人,管理粗放,存在未办理用地手续擅自施工建设、项目合作协议内容不规范不细化的问题,横沟桥镇召开业务培训会,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横沟中学已与咸宁市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签订工程测量合同;区农业局制订了《咸安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咸安农发〔2023〕11号)。
针对工程项目财务审核把关不严,未开具工程发票造成偷缴税款7.15万元,以及工程项目未经验收和决算审计,直接按财评金额支付工程款425.92万元的问题,横沟桥镇已补开了发票,补办了竣工验收手续。
针对部分项目进度缓慢,未能按期完成,造成项目资金闲置未用的问题,区农业局成立整改专班,召开专题会,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拨付进度;区水利局已支付项目资金3429.6万元,由区财政收回统筹使用748.95万元,剩余工程质保金224.36万元待审计结算后支付。
针对项目资金无来源由施工单位带资承包工程的问题,区文旅局已完成龙潭桥抢险加固项目,省级项目资金正由区财政拨付。
针对2个项目多计多付工程价款3.13万元的问题,区乡村振兴局已将多付工程款3.13万元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
针对拆迁服务项目存在虚假招投标和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大楼未经竣工验收自行投入使用的问题,永安办事处经党工委研究决定,三年内禁止涉及虚假招投标的三家公司参与辖区内所有房屋征收拆迁招投标项目,并要求三家公司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同时制定完善党工委会议议事规则,责令分管领导作出书面检查;安排专人负责便民服务中心综合大楼验收事宜,目前已完成消防、人防、规划、绿化、排污等事项的验收工作,正在按流程进行网上申报验收,等待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办理不动产权证,相关责任人作出书面检查。
8.关于其他方面的问题。
(1)永安办事处与所属三家经济实体未脱钩。
永安办事处召开党工委会议,就政企分开事项进行集体决议,目前三家独立法人企业均按照政企分开原则制定各自的相关管理制度。
(2)永安办事处应付未付社区集体收益52.20万元。
育才物业管理中心已将52.20万元收益全部返还西河社区集体。
(3)违规收费14.83万元。
横沟桥镇已上缴违规收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14.83万元;区水利局已对当时分管领导和四个责任人进行了约谈,并在党组会强调,机关及下属单位必须按相关政策和合同规范收费。
(4)横沟桥镇应收未收精准扶贫户扶贫贷款保证金和借款利息230万元。
鉴于群众上访诉求及祥天公司财务状况,30万元利息短期内无法偿付到位,本金200万元区人民法院已出具民事裁定书,横沟桥镇人民政府取代金桥公司成为新的债权人。
(6)政策执行或落实不到位,效益不显著。
区医保局已收齐9个病种符合复审条件的2267名人员资料,因市医保局出台了《咸宁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咸医保发〔2022〕33号),复审取消了4个病种,重新增加了3个病种,目前已重新收集复审资料,拟计划于2024年3月份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区乡村振兴局已将0.81万元产业扶贫资金发放到位,同时由党组书记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
(五)政府投资审计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部分项目建设内容发生变更的问题。
区农业局组织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工作会议,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吸取教训,抓好建章立制,落实整改责任。
2.关于3个项目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
咸安区实验学校校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和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扩建项目2个项目已完成财务竣工决算,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新建教学楼工程项目已于2024年3月18日与湖北隆兴会计师事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财务决算合同,合同约定该公司在45天内出具财务决算报告。
3.关于2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14.13万元的问题。
双泉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质量保证期已过,未发生质量问题,区教育局已对双泉小学校长进行通报批评,对当事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收回超额支付第三方审计服务费0.23万元;区公路管理局追回多付工程质量检测费用1.60万元并上缴财政。
4.关于2个项目未按规定单独建账核算的问题。
马桥镇卫生院已单独建立项目支出台账;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强化财务监督管理。
5.关于1个项目挪用专项债券资金350万元的问题。
官埠桥镇归还了资金,加强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
6.关于1个项目发放补偿凭证附件不全的问题。
官埠桥镇立行立改,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已补齐完善36份征地协议。
7.关于6个项目管理粗放,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的问题。
针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问题,双泉小学教学楼工程项目和咸安区实验学校校园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已补办完善了施工许可证相关手续,双泉小学、咸安区实验学校和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等3所学校表示今后加强监督管理,避免类似事情发生。
针对未及时办理竣工验收的问题,区公路管理局、咸安区实验学校完成了4个项目的竣工验收或备案,并表示今后加强项目竣工验收管理,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8.关于1个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选择不合理,检测单位与施工单位有隶属或利害关系的问题。
区公路管理局已约谈该项目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并表示今后核准第三方中介公司与施工各单位间的利害关系,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9.关于3个项目未按设计施工,未履行变更相关程序的问题。
区公路管理局完善两个项目相关设计变更手续;马桥镇卫生院组织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项目质量验收会商会,进行重新验收。
10.关于2个项目未按相关批复要求,确定旧料回收方案,基层铣刨料应回收未回收的问题。
区公路管理局分别与两个项目施工单位签订旧路面材料处置数量确认单和处置协议,在支付尾款时核减洗泡料使用费用14.97万元。
11.关于1个项目违反相关规定压缩合理工期的问题。
马桥镇卫生院根据合法工期将合同中不合理的相关条款作废,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
12.关于1个项目报大建小,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变更较大,未报原审批部门审批的问题。
官埠桥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了书面检查。
13.关于10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47.34万元的问题。
10个项目多计工程价款247.34万元已有227.95万元追回或从支付尾款以及结算中扣减;其中多计多付工程价款52.25万元已追回32.86万元;剩余多计多付工程款19.39万元,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多次与施工方催讨无果,准备通过法院起诉湖南益阳工程有限公司,已将上诉资料移交代理律师。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2024年4月底,仍有部分问题尚未彻底整改到位。主要是:一是区政府和部分单位资金紧张,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短时间内无法整改到位,如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8068.59万元的问题,近年来市场经济形式下行,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导致出让宗地的各种历史遗留问题,此类政府性基金无法一次性缴入金库。新冠疫苗接种资金补贴政策未落实到位和挤占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问题,区政府财政财力有限,基本无法拨付相关资金;二是近年来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较大或时间长,如应收未收利息30万元的问题,退股纠纷仍无法得到妥善解决,鉴于群众上访诉求及祥天公司财务状况,该笔利息短期内无法及时偿付到位;三是对于一些不可能一次性或短时间整改到位的问题,一些程序性违规已经造成事实的问题,整改时大多以出台制度规定,承诺后续不再触犯等方式进行整改,不少被审计单位就事论事,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如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13所学校建设先开工后办理施工许可证,5所学校建设未办理质量监督手续等问题。
对尚未完成整改和持续整改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已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加大力度持续推进。一是对标分类处理。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分类梳理,深剖根源,加强督办。对于持续整改的问题,实行动态管理,对表调校,及时跟进,确保整改到位。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强化源头治理。深挖问题根源,突出建章立制,努力实现整改一个事项、避免一类问题、规范一片领域;三是强化追责问责。健全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全面覆盖、上下贯通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坚持靶向发力、协同配合,确保整改“动真格”,推动问题“见底清零”。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踪检查,从主观上找原因、从责任上压担子、从工作上补短板、从制度上堵漏洞,确保审计发现问题真改、实改、彻改。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关于审计整改落实的工作部署,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为新时代咸安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关于咸安区2022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调查报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认真做好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工作,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通过调研座谈、实地察看、调阅资料等形式,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2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5个方面170项具体问题,截至当前,已整改完成153项,已制定整改计划未整改到位17项,其中持续整改13项;建章立制18个,追责问责31人,整改到位资金54638.04万元,其中:上缴国库资金10191.7万元,缴入财政专户资金1871.59万元,促进资金拨付6232.79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2210.74万元,抵扣调减资金3690.06万元,调整会计账目8756.43万元,统筹到位资金3631.92万元,在预算编制和财务管理中予以规范1446.69万元,其他方式整改16606.12万元。总体整改落实情况较好。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及时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会,安排部署了整改工作,各被审计单位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审计机关严格落实督促检查责任,相关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责任,审计查出问题大部分已整改到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调查中发现,我区审计整改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审计部门指导和监督被审计单位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不够;部分被审计单位存在畏难情绪,对于有些问题的整改,方案不够具体、措施不够有力、完成时限不够明确;对审计查出的集中突出问题整改力度刚性还有待提高等。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要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注重抓好权力集中岗位和关键岗位等领域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以案促学促改促治;要紧盯重点单位、重点环节,联合财政部门开展灵活多样的学习培训,切实提升各单位财务人员的业务素养和能力。同时,各预算单位要高度重视财务工作,加强财务人员的学习培训和内控管理,从源头上预防问题的发生。
二是进一步加强跟踪督办,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对未整改到位的17个问题,审计部门要进行专题研究,逐一指导,提出“一对一”的整改方案;要进一步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及时掌握、跟踪督办整改情况,锲而不舍抓整改;对涉及政府债务、地方财力以及历史遗留等问题,要抓住主要矛盾,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对接,强力推进,积极化解,确保审计整改余下问题对标核实、对账销号、见底清零。
三是进一步强化结果应用,牢固树立审计权威。审计要长出“牙齿”,及时、准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坚持举一反三,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做深做实审计“后半篇”文章。各审计整改单位更要抓铁有痕,凡是审计提出的意见都必须逐条整改,凡是触及“红线”的必须坚决改、马上改、彻底改,要进一步通过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切实规范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建议把审计整改工作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范围,明确“一把手”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对整改主动且成效明显的进行表彰奖励,对审而不改、改不到位、屡审屡犯的联合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追责问责,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温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温泉街道人大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温泉街道人大工委近两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近两年主要工作
换届以来,温泉街道人大工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人大常委会和温泉街道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和选民,认真落实省、市、区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聚焦民生福祉,倾心企业发展,守正创新,依法履职。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服务大局中展现新担当
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最高原则,紧扣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决策部署,统筹谋划人大工作。深化理论武装。认真落实“首个议题”制度,切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与“代表行动”相结合,组织开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湖北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等学习26次。坚定政治方向。认真执行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向党工委请示报告制度,向党工委专题汇报工作8次。按照街道年度工作目标,找准人大服务监督切入点,确保视察监督与党工委思想同心、目标同向、工作同步、行动同力。坚持服务大局。聚焦“美好环境与共同缔造”主题,结合“五进五访”“三联”工作,温泉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各级人大代表深入选民家中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了解选民生活生产情况。开展“共同缔造创新基层治理”“人大代表献爱心 共同缔造红色驿站”“人大代表心连心 送肥下乡助农忙”“情暖端午 情系选民”等为主题的代表活动13次,为农户春耕捐赠有机肥10吨,向社区红色驿站捐赠微波炉23台、便民伞架20副,为困难群众捐赠慰问物资5000元,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8个,微小心愿68条,已办结问题12个,点亮群众微心愿68个。
(二)坚持依法履职,在助推发展中展现新作为
打好监督“组合拳”。瞄准街道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集中视察、专项督查、执法检查等方式解决民生问题。创新以“三张清单”(即:全年活动计划表、人大代表履职记录表、代表收集意见及处理情况清单)促进代表履职。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敲门入户”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愿所盼,及时将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反映给党和政府。组织代表开展“肖桥村旱情视察”“温泉城区3岁以下婴幼儿托幼机构视察”“工业园区13家中小企业助企纾困”“温泉城区淦河沿岸环境保护视察”等活动15次,解决贺温路与茶园路交叉口拥堵、加快完成普惠性幼儿园民转公等民生诉求23个,督促相关职能部门、社区化解背街小巷道路破损维修、居民小区消防设施建设、沟渠疏通等民生问题27个。发挥代表专业优势,组织李亚超、艾刚等代表,为小区“共同缔造”出谋划策、解决问题。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建立“1256”立法建议征集组织架构(“1”是一个立法联系点,负责协调在立法意见建议征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2”是通过线上、线下两条立法意见建议收集渠道;“5”是将五个代表联络站作为“立法联系点”的联络站;“6”是六类信息收集员,包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人士、企业代表、基层干部、五老人员),聘请32位立法联系员先后对《湖北省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草案)》《咸宁市西凉湖保护条例(草案)》《咸宁市淦河保护条例》等23部法规草案提出建议,组织代表、部门召开立法联系点座谈会16次,及时整理上报法律法规草案修改意见38条。特别是对淦河保护条例的修改意见,得到市人大立法委的关注。维护宪法权威,开展法治宣传,每年围绕“12.4宪法宣传周”主题,深入机关、社区、学校、小区,在全域范围内开展宣传活动。
(三)坚持主动作为,在自身建设中展现新形象
完善代表履职平台。规范建设1个人大代表之家、5个代表联络站,52名省、市、区级人大代表全部进站履职,其中温泉社区第三代表联络站被定为市级示范点。为了畅通人大代表与选民反映情况的“最后一公里”,探索新路子,设立夹皮沟小区、潜龙山居小区“人大代表会客厅”,将每月15日定为“代表接待选民日”,代表们进小区“开门待客”,直接倾听选民意见,截止目前累计接访选民216人次,面对面收集群众意见建议198条,问题基本得到解决。线上延伸平台,设置人大代表网上会客厅,将人大代表家站及各级人大代表信息进行公布,同时设置意见建议栏,推行收集选民意见“码上办”,直接面对选民收集意见,并由专人负责整理、处置。截至目前,网上会客厅浏览量360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46条,已落实意见建议32条,其他14条意见建议已交办处理。建立“选民意见直通车”工作机制。提升代表履职实效,坚持做到“四个一”(每周走访选民一次,每月开展调研一次,每季度提出建议一条,每年向选民述职一次),明确了民意上报、意见办理的反馈办法。探索代表履职积分办法,从出席会议、参加活动、撰写建议、服务中心、开展宣传等5个方面,对在各联络站开展活动的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积分,做到每季度一汇总、每半年一通报,积分情况集中进行“晾晒”。30名人大代表在区六届人大一次、二次、三次全会期间,提出《关于加强桂花种子资源库建设》《关于完善温泉城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修缮钱瑛故居发展红色乡村旅游》等意见建议77条。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在省、市、区媒体发布通讯稿38篇,2023年“12.4宪法宣传”五个一宣传活动在湖北省人大网站发布。
两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精心指导、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街道党工委的大力支持及代表们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创新方法、主动作为,在平台建设、代表履职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上级要求、人民群众和代表们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开展代表行动内容不够丰富,在解决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上取得的实效不突出。二、发掘代表典型不够,在讲好代表故事、用典型带动代表履职方面做得不够。三、人才队伍建设存在短板,因为人事变动,人大工委班子未及时调整,人员配备不齐,且力量单薄,执行力不够。针对不足,我们将虚心听取各方意见,认真学习先进经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开展人大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坚持党的领导,忠诚履职为民
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坚持“第一议题”制度,紧密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展座谈交流、学习研讨,推动人大代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把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体现到思想和行动上,体现在推动咸安高质量发展成效上。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确保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有效执行和贯彻落实。
(二)紧扣中心工作,增强履职实效
始终把融入大局、服务大局、贡献大局作为人大工作的重要使命,择优配强班子成员,在助力街道经济社会发展上尽职尽责。深化“代表有约”工作品牌建设,将各级代表分组,聚焦物业、邻里、医疗、教育等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代表组团服务活动。在“九养温泉”微信公众号开辟专栏,讲好“代表故事”,通过典型宣传带动代表积极履职。
(三)强化服务保障,凝聚履职合力
充分发挥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人民的优势,扎实开展“五进五访”“三联”工作,切实发挥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站“民意窗”“连心桥”作用,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关注社会发展民生问题,小切口、多角度、多层面开展视察调研,察实情、建真言、献良策、解民忧。
(四)注重自身建设,激发履职活力
以选区为单位优化“人大代表会客厅”“码上见代表”线上平台,近距离回应群众关切。深化“站”“点”共建。坚持将立法联系点建设同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工作深度融合、人大代表群体同立法信息员队伍协同联动,深入探索“站”“点”资源共享、人员互通的方法路径,将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内容融入人大视察、调研、学习等方面,激发人大代表履职新动能,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落实在基层。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温泉街道人大工委将坚决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做好平台建设、做实代表行动、做优人大品牌上下功夫,为咸安区建设“四个首善之区”贡献基层人大力量。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浮山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浮山街道人大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浮山街道人大工委近两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近两年主要工作
2022年以来,浮山街道人大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大力支持下,在人大代表的积极协助下,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要求,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务实担当的履职态度、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取得新进步、赢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稳住“思想舵”,补足了精神之钙
坚持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作为街道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以及代表行动的重要学习内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全面系统学、及时跟进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2022年以来,组织召开人大相关工作专题研习会、现场交流会10次,强化了街道干部、人大代表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进一步支持和保障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
(二)系紧“本领帆”,做优了人大工作
1.强化了政策支撑。一是组织保障到位。成立了党工委书记龙栋任组长、街道主任陈红功和人大工委主任卢娟任副组长、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主题活动领导小组,细化了分工,明确了职责,确保工作在协调统一中有序推进。二是工作保障到位。2022年以来,浮山街道人大工委突出谋划到位、实干到底的精神,年初制定《浮山街道人大工委代表工作年度计划》、《浮山街道人大工委年度监督工作计划》等,确定了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工作措施、工作标准和目标任务。同时要求各村(社区)、部门全力配合,为人大代表开展工作供平台、“开绿灯”、谋融合。三是经费保障到位。街道党工委在年初人大工作经费预算基础上,加大投入,保障人大工委全年各项工作经费不少于3万元,提档升级代表联络站所需经费按照预算据实拨付。
2.强化了平台支撑。两年来,浮山街道人大工委从人大代表联络站是代表联系服务群众的有效平台、是开展履职活动重要场所的角度出发,建好、建优、建强人大代表联络站。一是合理规划。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意见和街道党工委确定的联络站提档要求,为方便代表与群众的沟通联系,按片区划分建立5个代表联络站。二是完善机制。先后在5个代表联络站建立健全了《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小组年度活动计划》等。三是充分利用。充分发挥代表联络站平台支撑作用,开展一季度一次学习交流活动,在学习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的同时,重点学习文明城市创建、乡村振兴的现实意义、目标任务、内容要求,研讨交流工作中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一季一次的视察调研活动,引导代表参与创文、乡村振兴等工作。为深入群众、了解群众,解群众所需、所想、所盼,开展一月一次的选民接待日和一月一次的深入选民联系选民活动,引导代表在倾听民声、汇集民智、为民解忧、凝聚民心中,搭建起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沟通桥梁。建站以来,驻站代表共向群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300余份,向街道办事处转办群众反映问题16件,向区人大提交群众关心关注的意见建议15件、调研报告1份。
3.强化了活动支撑。以“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为抓手,组织人大代表运用“五共”理念,立足乡村振兴、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实事,聚焦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利益和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持续推动人大监督工作向纵深延伸。一是惠民利民在一线。组织人大代表走进社区楼宇,零距离听取群众呼声,针对第三联络站群众反映中午时间紧、就餐难的问题,多次在书台社区召开人大代表、群众代表、部门联席会议,推动社区新建了“共同缔造幸福食堂”,方便了周边老人、学生就餐。二是产业兴旺在一线。组织人大代表围绕产业带动、基建促动、创新拉动、扶智推动等方面因地制宜、综合献策,推动了龙潭村、白鹤村、太乙村建设美丽乡村公路经济带,助力了白鹤村引进湖北鲸旗数控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北荣新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引进了智住民宿入驻太乙村帮助村民就地就近就业,链接了农技站、农技员为村民培训,帮助群众既富“口袋”,也富“脑袋”。三是化解矛盾在一线。5个代表联络站的人大代表,通过“人大代表接访日”倾听、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证件办理、农田纠纷等问题20余件,现场化解6件,未能现场解决的,代表们协调各部门会商解决,并及时将处置情况告知群众,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三)锻强“斗争桨”,履行了监督职责
1.保障学法用法走深走实。浮山街道人大工委立足法制化、规范化建设目标,以学法普法用法为抓手,推动街道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职、依法尽责。一是推动建立完善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学法制度。将党工委委员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党规党纪纳入党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将学法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年度述职内容。二是建立完善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要求机关干部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干部无纸化学法用法课时和考试任务。三是加强机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利用乐居浮山微信公众号、机关墙报、辖区内LED电子显示屏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四是举办“弘扬宪法精神、强化宪法意识”知识竞赛,邀请市委党校副校长黄卫东进行授课,为街道党员干部依法行政把好“思想关”。
2.保障立法征求意见成效。发挥人大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湖北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修订稿)》等立法征求意见,多措并举拓宽征求意见渠道,确保征求意见范围的广泛性、对象的针对性、意见的统一性,真正践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是开展网络平台征集,确保广泛性。通过微信群面向居住地的人大代表、支部书记、各村群众征求意见,让各村社区干部群众先行了解相关法律条文的意义和内容,为下一步的执行起到启迪作用。二是开展入户走访解读,确保针对性。街道人大工委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开展入户走访活动,就相关法律条文修订的重点内容有无针对性向群众解读并征求意见,收到了良好效果。三是开展集中座谈交流,确保统一性。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部分代表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就一些反馈问题进行交流,形成统一意见,及时提出高质量的回复意见。
3.规范做好人事任免工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标准,认真组织开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始终坚持做到人大任免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宣誓全覆盖,实现浮山街道干部任前法律考试和宪法宣誓工作常态化。一是建立和完善宪法宣誓制度。结合宪法宣誓要求,制定《浮山街道人大工委关于规范化制度化宪法宣誓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宣誓范围、形式、流程、方法、步骤、誓词,确保宪法宣誓仪式更加规范,强化参与宪法宣誓人员对宪法的敬畏和尊重,推动工作更加法治化、规范化。二是严格落实宪法宣誓仪式。及时组织2022年、2023年新入职干部、职级晋升干部、新任命干部开展宪法宣誓仪式,通过规范化的宪法宣誓,教育、鞭策和激励干部在新岗位上学好宪法精神、做好本职工作。
4.依托人大代表开展监督。浮山街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积极开展代表活动。一要练好监督工作的本领。将加强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素质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来抓,组织各级人大代表进行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讲清楚代表的权利、义务,怎样行使代表职务开展监督工作,怎样提出议案、批评和建议等,使代表提高对人大及人大代表的性质、地位、作用、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增强代表意识和履行职责的自觉性、责任感。二是组织开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充分利用走访联系群众、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机会,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心与心沟通,全面了解广大基层群众的愿望诉求,收集汇总形成建议提案。两年来,针对龙潭河流域治理问题、白鹤村水毁工程修复、暑期防溺水问题共提交各类建议20余件,有力助推了我街道的稳定发展。三是持续跟踪督促。为方便群众,我们紧盯街道目前已承接210项法定承办业务、98项三批下沉业务和4项市级下沉事项,在人大代表监督和建议下,便民服务大厅增设了不动产查询机、社保查询机和医保查询机;书台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增设燃气自助机。为防止问题反弹,我们组织代表每季度进行一次“回头看”,实行连续跟踪监督。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政治引领,以更坚定的政治意识保障高质量发展
全面学习、把握、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找准人大服务大局的着力点,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民生实事等中心工作中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切实将党的领导贯穿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人事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
(二)用好监督利剑,以更积极的作为服务发展大局
聚焦发展第一要务。对群众重点关注的白鹤村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民生项目开展专题调研、跟踪督办、集中视察等监督活动,推动政府职能部门将民生实事项目落到实处,高质高效解决一批群众所思所忧所盼民生问题。聚焦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开展“聚力共同缔造·代表行动”活动,组织代表开展太乙村、白鹤村特色农业、乡村振兴产业等专题调研,针对做强工业、做优农业、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等重点领域开展调研。聚焦代表建议落地。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流程对意见建议交办处理,以提高建议办理质量为重点,围绕“满意率”“办结率”为中心,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定期进行督查,完善跟踪督办落实制度和回访代表听取办理意见的做法,不断提高办理质量,确保人大代表开会及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有答复、有着落。
(三)坚持代表主体,以更扎实的履职践行人民民主
密切代表联系群众。开展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进一步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履职能力。结合今年工作计划,通过专题培训、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组织省、市、区人大代表和街道人大干部开展学习培训,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建强代表活动阵地。加强人大代表联络站日常管理,纵深推进代表“进站”活动,每月常态化开展接待选民活动,进一步完善好代表的履职档案,做好意见建议的交办,跟进办理情况。
(四)强化队伍建设,以更严要求持续提升履职本领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依托“乐居浮山”,积极向省、市、区人大宣传平台投稿,持续加大人大工作宣传力度,展示代表履职风采,挖掘并宣传一批人大代表中的优秀典型。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永安街道工作委员会工作报告
永安街道人大工委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永安街道人大工委近两年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近两年主要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正确把握人大工作政治方向
1.找准定位,服务大局。街道人大工委自觉把党工委意图贯穿于人大工作之中,把党的领导落实到人大依法履职的全过程,在党工委“首个议题”学习中定期安排人大有关重要会议精神,每季度开展人大工作专题研讨,使人大工作与党工委决策部署做到“同心同向”,且与重点工作“同频共振”,确保人大工作高效有序进行。
2.领导重视,总揽全局。街道党工委书记、主任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分别兼任两个代表联络站站长,为代表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人大工委立足本职,积极围绕老城区旧改、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社会治理等工作,多次组织代表深入一线,主动联系和服务群众,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两年来,市区代表齐发力,推动永安老城区内外兼修,红桥公园建成,桂花广场改造好,茂林巷打造成型,东山巷提档升级等旧貌焕新颜,“幸福合伙人”再升级组建的“幸福商圈”让基层治理幸福出圈。
3.分工协作,职责明确。选优配齐了4名人大工委班子成员,明确了代表联络站(点)的负责人、联络员及各自职责分工,落实分片包保责任制。每月召开人大工作研判会,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商议推进方式方法,分享好经验,借鉴好点子,注重平时听取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为更好提供服务打好基础。
(二)围绕中心工作,积极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
1.多措并举,助力文明创建。永安街道人大工委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2022年初组织代表认领了27个“创文责任区”,号召代表深入到街巷、小区、路口,做好文明劝导等志愿服务。马骁等教师代表争当“快乐星期六”志愿服务项目“辅导员”、徐勇等律师代表甘当小区矛盾纠纷“调解员”。徐礼会代表不仅自己主动参与,还发动个私协党员和他一起轮流到步行街和十字路口当好文明交通劝导员。
2.暧心结对,关爱弱势群体。2022年末代表集资5000元购置了新棉袄赠送给30位困难老年人,让他们欢欢喜喜过大年。2023年初代表带头推出“好铃好邻”志愿服务项目,又集资5000元购置呼叫铃为200余名独居老人与热心邻居暖心结对,解决了独居老人突发状况有人管的关爱问题。疫情期间,寿红兵等代表捐赠了价值近万元的急需药品,余云险代表为环卫工人提供了近千份“爱心早餐”。还有马锐、饶桂琴等很多代表在走访困难家庭时又纷纷慷慨解囊,先后有20余户家庭得到了500至2000元的慰问金。
3.凝心聚力,缔造幸福永安。这两年的代表行动从“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到“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代表们始终坚守初心,关注热点,深入开展了10余场次集中代表行动。有“心系百姓安危,助力安全检查”活动、有“为小微企业解决微心愿”活动、有“为户外工作者送清凉”活动,还有“保护母亲河”、“金秋助学”等等。永安“幸福合伙人”活动全面启动伊始,代表们就争当小区“幸福合伙人”,参与小区板凳会、共谋会,带动居民从“要我干”转向“我要干”,特别是有实体店的如超市、餐饮店、家电商场等7位代表主动加入“幸福商圈”,让利于民,实现“加入合伙人-参与小区自治-享受幸福券-带动商圈经济-回馈社区居民”的良性循环。
(三)密切联系选民,主动畅通民情民意互动渠道
1.搭建沟通桥梁,密切选民联系。坚持推进代表联络站规范化、制度化和信息化,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去年推出“代表接待日”制度,每月固定一天为代表接待日,要求代表在小区亮明身份,接待群众、走访选民,做好政策宣传和引导,收集社情民意,力所能及地协调解决有关矛盾和问题。同时为每位代表定制专属“二维码”,公示代表有关信息,实现线上互动。
两年来收集汇总意见诉求195件,街道及代表主动与相关部门对接协调解决178件,16件涉及市区相关职能部门的,也在积极联系主动对接中。
2.深化三联活动,增加重点互动。坚持高标准落实好代表“三联”制度,25名代表联系75个家庭,代表通过上门走访了解个体户经营状况、困难户家庭情况、社区工作人员现状后,积极协调各方面资源,尽可能地提供政策咨询、物质帮助和技能指导等服务。陈建代表联系的困难户抗癌九年,他多次上门慰问并给予帮助和鼓励,黎素芳代表和吴艳贞代表联系的困难户因病去世后他们及时报备调整。正是因为代表们把联系对象当亲戚一样在经常性走动,不仅得到选民认可,也更能激发履职动力。
3.加强部门联系,推动问题解决。代表积极收集选民意见和建议,在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共提出意见建议50件,交办后与主办单位对接,多次参与相关部门协调会,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于办理不力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建议,要求相关部门重新办理或提出改进措施,直至问题被妥善解决。比如廖仕英代表提出为小区更换破旧水表箱建议在区住建部门支持协调下得到了及时解决。
(四)积极探索创新,努力提升人大工作建设水平
1.代表履职阵地全覆盖。推行了代表“家、站、点”活动平台同步运行模式,以街道“代表之家”为主阵地,4个“代表联络站”对应服务14个社区,43名市、区人大代表进驻33个“共同缔造”试点小区,设立代表联络点,定期走访和接待居民。粮食大院、育才、宏宇等小区因为代表力量的注入各具特色,多次接受上级现场调研,也得到居民的充分认可。
2.代表链接资源多样化。代表在不同领域发挥着各自不同作用,以主人翁精神利用自身资源解决了小区阵地建设、捐赠空调桌椅、路灯维修、监控安装、设立图书角、医药箱等民生实事28件,并受邀参加小区红歌会、最美典型评选、急救培训、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活动20余场。
3.代表履职档案规范化。建立代表履职档案“一人一档”、“一年一册”,联络员及时收集整理代表每次活动情况,制订代表履职活动记录表,注明时间、地点、主题、人员、活动图片,以最直观的图文并茂形成保存,让量化的活动内容更真实更具体。同时还建立了代表“一月一评”机制,每月“代表之星”上墙展示,激励代表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二、存在的不足之处
(一)代表政治本领不强,整体提升有难度。有些代表本职工作认识清晰,但对代表履职方面还缺乏经验,在调研视察、分析问题、协调引导以及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上与当前人大工作的要求还有差距,对集中活动参与时人在心不在,闭会期间忘记代表身份,不主动、不积极,走过场、留痕敷衍了事。
(二)代表活动形式单一,特色创新有难度。由于人大职权的特殊性,有的代表活动局限于辖区内的视察、调研、检查,且多浮于表面,看了,了解了,但解决不了,没有取得实效。较大规模的代表行动又需要大量资金和人员,志愿服务品牌推广也需要持续投入。
(三)代表建议落实不力,为民代言有难度。虽然代表在走访选民过程中能够收集到很多意见建议,但只是口头反映提一提,没有认真研究分析原因并提出解决办法,认为只要在每年的代表大会上提出来等交办等回复,但又往往是一等再等。由于代表本身能量不够,缺少落实能力,即使有心为民代言,也是难上加难。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抓好代表培训,在落实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求上再下功夫。我们将加大代表培训力度,提高代表的政治素质、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通过积极组织集中培训、专题研讨、经验交流等活动,让代表们更好地理解和掌握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同时,持续办好代表履职小课堂,重点培训代表履职要求和人大知识,增强代表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
(二)深化代表行动,在充分发挥代表履职作用上尽显担当。
我们将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组织代表们积极开展视察、调研、评议等活动,同时把共同缔造的理念根植于每期主题活动中,带动居民共同参与小区治理,推动永安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
(三)拓展民主渠道,在密切代表联系选民沟通服务上务求实效。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和沟通,根据代表职业特长选聘一批“小区管家”“小区医生”“小区教师”“小区律师”等,为居民提供零距离的专业服务。同时还要进一步提高民情民意的收集和处理效率,确保选民的意愿能够及时得到反馈和回应。
(四)夯实阵地基础,在加强街道人大工委自身建设上要有作为。我们将进一步明确代表“家”“站”“点”阵地建设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提升工作效能、推动人大事业发展的基石。要积极整合各种资源,为阵地建设提供有力保障。既要合理配置又要高效利用,提升阵地的综合效能,使其能更好地服务代表和选民。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永安街道人大工委将继续围绕深化代表联系群众、推动特色品牌项目、强化监督职能、提升履职能力、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及加强自身建设等方面开展工作,不断提升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为“四个首善之区”建设贡献更多的智慧和力量。
关于接受刘刚等同志辞去咸安区第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
根据刘刚、杜新国、阚军、伍巧巧、陈澄的辞职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刘刚、杜新国、阚军、伍巧巧、陈澄辞去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5月9日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4年5月9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
免去覃采藻、孟星火、郭双建、陈绪鹏、董莉、雷冬宁、徐松河、沈晓平、徐莉波、陈青云、魏康鑫、刘颖竹、宋秀娟、饶才良、高爱兰、钱宏明、田学共、阚成、罗黄咸、刘传华、陈为一、李汉华、陈亚军、徐琪、熊盛量、范昌雄、李露、姚承武、刘望霞、罗友德、陈英全、程新武、赵培培、袁立新、何红辉、王怀红、靖涛、张元海、沈清、吴传宇、赵阳、王瑞、钱挺、郑远威、刘超男、刘亚平、伍清梅、朱芳友、王军、李孝良、李卫生、陆伟、邵文杰、朱其秋、刘磊、陈建安、夏召武、杨建红、冯超、胡剑明、李继平、镇金平、胡红红、刘莉、李功成、饶芬、徐艳霞、钱立新、肖尘、李威、吴秋芬、程飞、镇晶晶、胡小玲、李建国、胡丹、杨艳、郝通、曾翔、陈瑾、李苗、廖彬、王国昌、孙芳、桂琼、包伟、刘建文、吴裕胜、王生仁、何立华、唐政、胡延昭、祝敏富、高林昌、张华泉、刘平珍、饶治奇、李国庆、余霞、廖伦财、方校益、谭荣芬、胡清栋、顾卫兵、陈劲松、周亨兵、刘兴华、肖君、张三明、陈定树、彭元其、黄辉、余乐、蔡建林、邹展、何业国、黄锐、李文兰、张洪海、余劲松、陈玉叶、阮莉、曹安奇、周晓萍、舒九海、温建松、袁克平、陈凯兵、王竹君、孙相松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任命石艳梅、黄巧云、何珍、吴绪祥、冯祥民、廖芳、孙先军、余振、胡进华、刘富贵、樊友武、曾明清、佘继胜、梁钊、徐晓晗、邹婵、余辉、高文琪、陈瑜、周东、彭代阳、苏胜斌、毛冬冬、许同同、江华、李柳、张岭、胡幼芳、佘莹、程宇俊文、但小洁、阮洋、黄若诗、管翠、周燕、钱斌、钱建、钱建设、陈会琼、李远博、鄂德文、熊丽、李钰嫔、杨波、汪丹红、冯沙丽、陈正平、钱慧、孙家玲、丁琴、魏珠琴、张宇航、唐原、陈文、黄育芳、黄妮、李芬、桂静、余志、陈雄、余晚霞、范波、陈丽、黄佳、樊亮、尹新意、缪慧、成正、陈辉、梅振中、殷桂芳、杨玲芝、刘芬、卓玲、刘海燕、李立、刘霞、魏昭君、吴艳、刘婷、曹远澄、邹丽霞、朱洁、胡银、孙琴、闵溪慧、王传红、向梅、周娟、高秋菊、胡燕、陈玲、熊康、叶舟、魏友铭、马登平、陈冬华、杨来胜、金红萍、卢伟、王娴、施传松、施超、张望春、戴幼萍、张文颖、黄子雨、严旺、徐剑、曹晓华、郭志雄、刘军、唐维煌、陈纯刚、陈玲、刘力、张练、陈健、朱旭兵、卢艳、洪学飞、万大祥、李强、余斌、王俊、胡红云、王学志、吴忠怀、周亚军、阮小勇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任期五年;
免去李拥军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义超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桂萍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吉生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徐章鸿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朱晚荣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十八次会议出席人员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
万名炎 王红波 石 丽 孙 斌 杨 剑 吴长勇 吴会平
吴清平 余志前 余晓茹 邹孔辉 陆才国 陈 清 陈剑兰 邵其汗 罗继红 周巧荣 周和平 周桂林 郑奇明 赵 东 柯其河 洪声科 晏 鹏 徐霞子 程 瑶 鲁艳萍 阚 铭 熊 鸣 镇常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