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表决:
决定免去万龙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协助区长负责政府日常工作)职务;
免去杨斌同志的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吴玖山同志为咸安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任命黄艳芳、蔡景同志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黄庭琦同志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