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号
2024年12月6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免去黄庭琦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