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17日咸安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
决定任命杨钱为咸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一年);
决定免去徐盛斌的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陈晖为咸安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其原任的咸安区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决定任命刘泉江为咸安区信访局局长。
任命陈清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其原任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周巧荣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陈剑兰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其原任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石丽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城建环资与教科文卫民宗外侨工作委员会主任,其原任的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因机构改革自然免除;
任命谢云龙为咸安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黄彪元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任命刘杨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任命罗婉、李俊、汪琪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廖鹏的咸安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何静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挂职一年);
任命王伟、邹丹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高峰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挂职);
免去顾华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现予公告。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