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调研报告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3-12-07 | 2238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咸安区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5月底组织专班,深入各乡(镇、办)和部分区直单位,对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审查通过代表意见建议118件,其中,财政经济方面16件、农业农村方面23件、城建环资方面22件、教科文卫体方面27件、社会建设方面25件、内务司法方面5件。调查组通过深入各乡(镇、办)实地察看、调阅资料、走访代表、座谈征询意见建议等方式和听取区教育局、区科经局、区交通运输局等承办单位的工作情况汇报,全面了解和掌握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截至目前,118件代表意见建议已全部办复完毕,其中: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建议37件,占承办总数的31.4%;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66件,占承办总数的55.9%;受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留待以后解决的建议15件,占承办总数的12.7%。建议办复率、规范化率、见面率、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二、主要作法和成效

一直以来,我区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特别是对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意见建议在交办上做到了抓早、抓准、抓实,在办理上推出“五定”举措,即定任务、定承办单位、定责任人、定时间、定要求,认真落实“一把手”责任制,取得了一定成效。具体作法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

我区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它与全区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抓,推动办理工作落实。一是领导重视抓落实。区人大常委会领导主动请缨,班子成员每人领衔督办一件代表建议,以点带面,督促建议办理落实;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过问办理情况,了解办理进度;区政府和各承办单位都有专人分管,有具体人员办理,做到有部署、有督促、有检查,全区形成了领导重视、各负其责的办理工作格局。二是明确责任抓落实。区人大交办建议后,区政府立即召开建议交办会,落实责任分解,切实做到“责任、措施、质量”三落实。对事关全区的重大事项,提请专题会议研究,力求交办建议最大程度得到落实。三是高位统筹抓落实。对事关全局、政策性强、意义重大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如《关于加快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的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安排了专题调研,并通过人大常委会审议,统筹推进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工作。

(二)加强协调督促,有效提高办理效率。

我区狠抓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过程管理,紧紧把握分办交办、催办督办、跟踪回访各个环节,做到事前有部署、事中有指导、事后有监督。一是分办交办求精准。区人大会期间,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提前参与建议的分类审核和预分办工作,成立预分办小组,实现了建议预分办与人大会同步完成。二是催办督办抓进度。在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掌握办理进度,在每个时间节点前通过商密网督办、电话催办等方式,做好提前告知、逾期预警、进度评估,确保办理工作整体有序。如今年6月区政府办公室对区直各单位和各乡镇办下发了《关于续办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对区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66件B类和13件C类建议进行了再一次催办和督办。三是跟踪回访显成效。去年9月份,区人大常委会代工委组织开展了建议办理“回头看”活动,督促承办单位加大后续办理力度,对办理过程中碰到的问题和代表反馈的不满意件,安排专人跟踪,及时介入协调,2件基本满意件转为“满意”件,满意件达到100%。

(三)加强面商协作,努力提升办理质量。

我区把“面对面沟通、主会办协作”作为提升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的重要手段,最大限度地整合部门力量、争取代表满意。一方面,强化与代表面商沟通。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亲自参与代表的面商活动,各承办单位通过登门走访、邀请视察、座谈共商等方式,主动与代表见面沟通,如交通、住建、水利等部门组织召开了面商座谈会,部分单位还组织开展现场视察交流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另一方面,强化部门分工协作。完善“主会办”协调机制,主办单位牵头调查研究、方案审定、办理答复等工作,会办单位共同参与、共商措施、共建机制,部门间严格执行书面函告制度,避免因业务交叉或意见分歧而影响办理质量。

(四)加强成果转化,不断提高办理实效。

我区坚持把“让代表满意、使群众受益”作为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抓住重点,解决难点,推动人大建议有效转化为具体的政策举措和解决民生等问题的有效办法。一是推动了项目资金争取工作。针对《关于全力做好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工作的建议》,区政府在全区每个有项目的单位都建立了项目库,包装储备了一批项目,并列支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项目前期论证和评审工作。二是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针对《关于支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建议》。2022年,区乡村振兴局投入资金1625万元,支持建设产业发展项目17个;投入资金526万元,支持乡村道路建设项目21个,并通过开展银企对接进乡镇活动、大力推动政策性贷款、健全适合乡村振兴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支持农业主导产业做大做强。三是解决了一些农村出行难问题。针对《关于拓宽南川大坝至刘祠桥农庄道路的建议》。区交通运输局安排专人和代表一起去现场实地察看,与镇、村沟通对接,立马对这条道路进行了施工图设计,2022年已完成该路建设任务。同时,人大代表还在教育、医疗卫生、城市建设、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很好的意见建议,取得了显著成效。

三、存在问题

调查组深入13个乡(镇、办),走访100多名人大代表,大部分代表对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比较满意,群众得到了实惠;召开了区直有关部门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座谈会,听取了意见建议办理情况汇报,解决了一批“急、难、老、小”问题,并发现在“提建议、办建议、督建议”三个方面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意见建议质量有待提高。

总体来看,近年来,由于区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人大代表的培训,注重了代表素质的提高,代表意见建议的质量一年好过一年,但由于刚刚换届,新代表比较多,部分代表意见建议不尽如人意。

(二)办理工作有待改进。

客观地讲,大多数承办单位对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认识是到位的,措施是得力的,效果也是有目共睹的。但此项工作发展不平衡,主要问题表现在:一是重视程度不高,二是交办定性不准,三是资金压力不小,四是沟通协调不够,五是问题解决率不高,六是评价考核机制不全。

(三)督办力度有待加大。

代表意见建议督办环节是促进与保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取得成效的重要环节,政府及其督查部门在过去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督办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好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日常监管有待加强,二是督办方式有待创新,三是多方监督机制有待完善,四是组织“回头看”检查举措有待改进。

四、下一步工作建议

代表提出意见建议是代表履职的一种具体方式,事关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强和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对于推进人大工作,促进社会民主民生建设,推动代表履职有着重要意义。针对当前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提出如下改进建议:

(一)抓思想,不断强化责任意识。

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必须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人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提建议、办建议、督建议”三方责任意识。人大代表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见,做好“桥梁”和“纽带”,准确、高质量地提出意见建议,并参与督办,主动关注所提意见建议办理情况,及时对办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中要联系群众,听取意见,体察民情,接受监督,全心全意、高质量、高效率地办理意见建议,使意见建议落到实处。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协调和指导,规范办理程序,创新办理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动态,强化部门配合,严格督查考评,注重宣传引导,使代表建议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各级人大要加强监督,延伸服务,创造条件,克服困难,尽到管理和督查职责,努力提高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水平。

(二)抓素质,提高意见建议质量。

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是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的基础,而代表综合素质如何,直接影响到代表意见建议提出的质量。因此,必须坚持“三个注重”提高代表综合素质。一是注重代表培训。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对代表进行培训,着力提升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把握好意见建议提出的重点性、全局性、前瞻性。类似今年3月,区人大常委会邀请省人大专家在罗卜小镇对区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形成机制,今后还要继续开展。二是注重深入调研。引导代表勤于调研,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听取群众意见,撰写反映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好意见、好建议。如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去年开展的“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和今年开展的“聚力共同缔造、助力四个首善之区建设”代表行动,强调了各级人大代表均参与调研等。三是注重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努力拓展闭会期间代表活动渠道,让代表广泛参与社会事务管理。“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通过扩大政务公开透明度,为代表知政知情提供相关资料,从而使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符合“四性”即规范性、针对性、可行性、全局性。

(三)抓关键,提升办理工作水平。

加强和改进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办理”是一个关键环节,代表意见建议能否落到实处,关键要看办理工作的水平如何,而要提升办理工作水平,“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要规范办理程序,明确办理责任,改进办理方法,注重突出实效。一是压实办理责任。提倡“首办”负责制,建议确实办不了的,经办人员所在股室负责人要及时向分管副局长汇报,分管副局长解决不了的,副局长要及时向局长汇报,局长解决不了的,要及时向分管副区长汇报,一级替一级负责,尽最大努力解决好建议中涉及的问题。二是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资金。各部门要根据近几年代表所提建议涉及领域,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为办好建议打好基础。同时,区政府要在解决比较急迫的民生建议等问题给予资金支持。三是加强协调联系沟通。各级人大、政府督查部门、各承办单位和人大代表等相互之间要加强协调沟通,消除误会、相互理解、相互支持,达到办好建议的目的,如人大常委会代工委要加强与代表的协调联系,充分听取和吸纳代表对各承办单位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承办单位办理确有困难或因政策一时无法办理的,协同承办单位一起向代表解释沟通,争取代表的理解与支持。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调联系,及时掌握办理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加快办理工作进度,确保办理工作质量。各级人大和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相互之间的协调联系。定期交换意见,通报情况,及时反馈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各承办单位要与代表“三访”,即办前拜访、办中走访、办后回访,让代表及时了解办理进程等。

(四)抓保障,增强办理工作质效。

代表意见建议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关键是建章立制。一是建立督办机制。建议由区“四大家”主要领导领衔,组建督办小组,明确督办一批建议责任;创新督办方式方法,除了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承办会”和“办理情况座谈会”外,对办得好的建议,还要召开现场督办交流会;建立建议代表和承办单位微信公众号跟踪督办、重点建议领导领衔督办以及《云上咸安》等媒体专栏公开督办等,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达到“全过程督办”。二是建立交办审核机制。代表在向人大会递交意见建议前,各乡(镇、办)人大主席(主任)和区直人大代表小组组长要进行初审把关,保证建议的可行性;人大会议结束、建议整理出来后,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要组织专班,对每一条建议的完整性、交办单位的定性进行审定。三是建立办理情况评议机制。通过领衔代表、附议代表、乡(镇、办)人大主席(工委主任)、区政府督查室、区人大常委会各工委集体研究和讨论,对承办单位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出评价,确保客观公正公平。四是建立“回头看”检查机制。通过对办理重点环节进行检查、听取办理工作情况汇报、回访听取代表意见和组织对办理答复措施落实情况“回头看”等方法,督促办理工作的落实,提高建议办理的“三率”,即建议办理时与代表的“面商率”、建议所提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率”。五是建立考核激励机制。通过建立意见建议资料库,及时反映和通报情况,把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列入政府和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对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优秀的单位,每年评选“十条优秀建议”和一批“优秀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成效不明显、代表满意度不高的承办单位,除了评为“不合格单位”外,还将在人民代表大会上进行通报批评,并在次年继续交办,做到代表建议不办理不放过、不答复不放过、代表不满意不放过,力争届内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