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程朝阳、王宇、何宏辉三位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表决,接受程朝阳、王宇、何宏辉三位同志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程朝阳、王宇、何宏辉三位同志的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