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编印 2020年12月 第5号(总号107)
目 录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1
新阶段新目标新使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张绪华2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8
供职发言…………………………………………………………………………吴宣谕9
关于接受张池林同志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11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第1号………………12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第2号………………13
关于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洪声耀14
关于咸安区2020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周亚钦20
关于批准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22
关于咸安区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陈文钢23
关于咸安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张 铨28
对《关于咸安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结果…………………………35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36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专题询问问答………………………37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65
2020年区政府工作部门履职工作评议询问问答………………………………………66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79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议程
2020年12月15日
1.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
2.审议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3.听取和审查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4.听取和审议咸安区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5.听取和审议咸安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新阶段 新目标 新使命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咸安区委宣讲团成员、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 张绪华
一、决胜全面小康伟大成就彰显巨大制度优势
(一)看今年,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是百年来全球发生的最严重的传染病大流行,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李稻葵:今年预计出现二战以来第一次全球经济负增长。
黄奇帆:疫情影响超过2008年全球经济大衰退,甚至可能超过1929-1933年全球经济大萧条。
党中央沉着应对,果断决策,有利有序有效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实现了“三个率先”:率先控制疫情,率先复工复产,率先实现经济增长由负转正。
10月19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前三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前三季度国内生产总值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0.7%。预计2020年 全球经济将萎缩4.4%,中国将是全球唯一实现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预计增长1.9%。
(二)看五年,“十三五”规划目标即将完成
“十三五”纲要提出的经济发展、创新驱动、民生福祉、资源环境四大项25项主要指标,目前13项约束性指标可以基本完成,12项预期性指标绝大多数可以完成或超额完成,民生指标预计全部实现。
2019年国内生产总值达到99.1万亿元,占全球经济比重达到16%,对世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0%左右。预计“十三五”(2020年)末国内生产总值将超过100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标志着我国向高收入国家水平又迈出坚实一步。
可以肯定,“十三五”规划目标将如期完成,我国将实现了从大幅度落后于时代到大踏步赶上时代的新跨越。
目前中国经济总量=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瑞士+俄罗斯。
今年前三季度,中国实际GDP首次超过欧盟。
(三)看百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胜利在望
“十三五”期间,5575万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899万人锐减到2019年的551万人;贫困发生率由10.2%降至0.6%。今年底全部清零。连续七年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00万人以上。我国将会提前10年实现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减贫目标。
“十三五”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是脱贫攻坚。
“十四五”的重中之重的工作是提高人民收入水平,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十四五”末(2025年)达到高收入国家标准(人均达到1.43万美元),2035年实现经济总值或人均收入比现在翻一番(人均2万美元);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成功地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核心、全党核心掌舵领航。
事实证明:习近平总书记具有卓越的领袖魅力、高超的执政能力、强大的战略定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习近平总书记是深得党心军心民心拥戴的领袖,是我们政治上的主心骨、思想上的定盘星、行动上的领路人,是人们一切奋斗的定力之源、信心之源、力量之源。
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党的全面领导。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我们战胜一切困难和挑战、夺取一切胜利的“定海神针”。
成就的取得,根本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
这一优势体现在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大前提下发展市场经济、具备强大的战略规划能力、集中力量办大事上(提前谋划未来五年的发展规划)。
二、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之间的丰富内涵
从根本上讲,十九届五中全会是研究高质量发展的会议,《建议》是关于今后五年乃至更长时间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可以说,抓住了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就抓住了理解和把握五中全会精神的“金钥匙”。
五中全会闭会后,三个“新发展”——新发展阶段、新发展理念、新发展格局——引发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进入新发展阶段,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的大跨越。”
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
(一)进入新发展阶段
习近平总书记8月24日主持召开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首次提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发展阶段。”这是党中央关于我国发展的一个重大战略判断,体现了我们党牢牢掌握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历史主动性的高度自觉。
专家解读: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这是我国新的历史方位。
十九大报告: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
新发展阶段与新时代相比,是与时俱进的、最新的历史方位。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
从国内看,我们既拥有优势条件,也面临艰巨任务。
优势:我国即将进入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高效能治理阶段,制度优势显著,治理效能提升,经济长期向好,物质基础雄厚,人力资源丰富,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强劲,社会大局稳定,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
劣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明显提高,各方面任务十分艰巨而繁重。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
(二)贯彻新发展理念
5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就是要推动经济发展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
新发展理念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挥棒、红绿灯。发展理念是发展行动的先导。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在要求,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过去5年,在新发展理念的引领下,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新时代新阶段的发展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进入新发展阶段,要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就必须坚持把新发展理念贯彻到发展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努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三次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传递出重大信息:
从“推动”,到“深入推动”,再到“全面推动”;
从“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到“协同发展”,再到“高质量发展”。
(三)构建新发展格局
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主动作为、不是被动应对,是长期战略、不是权宜之计。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开放的国内国际双循环,而不是封闭的国内单循环。
构建新发展格局是以全国统一大市场基础上的国内大循环这主体,不是每一个地方都搞自我小循环,不是层层搞省内循环、市内循环、县内循环。
新发展阶段(历史方位)
新发展理念(指导方针)
新发展格局(发展模式)
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把握好六个着力点:
1.要加快培育完整的内需体系。
2.要加快科技自立自强。
3.要推动产业链优化升级。
4.要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5.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
6.要牢牢守住安全发展这条底线。
三、统领“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的中国智慧
(一)“两个大局”下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五中全会《建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
“重要战略机遇期”的特点:
一方面,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取得重大胜利,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向前迈出新的一大步,社会主义中国前所未有地走近世界舞台中央,前所未有地接近民族复兴伟大目标。
另一方面,我国改革发展处在“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重要关头,必须做好长期应对风险挑战的准备。
(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之下的“变”与“不变”: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关键题眼在“变”,深刻影响在“百年”,影响程度在“未有之”。
变:西强东弱、东升西降的大趋势正在发生深刻变化;
不变:当今经济全球化趋势没有变;我国的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变;中美关系复杂多变的基本态势没有变。
中国与美国的关系是复杂的,是大国之间的基于竞争和共存而不得不发展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可能也无法忽视对方的存在,也不可能不去考虑对方的存在对自己的影响。
(1)美国领导人眼中的中国:
既不要孤立和放弃中国,又要中国服从美国的领导;既要中国经济开放而从中获得利益,又要防止中国的崛起而挑战美国。
克林顿:“接触战略”
奥巴马:“旧式围堵战略”TPP(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
特朗普:全方位遏制+建立“新同盟”
拜 登:中国是美国“最大的竞争对手”
基辛格:呼吁拜登政府采取行动恢复中美沟通渠道
(2)中国领导人眼中的美国:
毛泽东:美帝国主义和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
邓小平:中美关系和而不同,斗而不破,争而不伤
习近平:对于美国的霸权、霸道、霸凌,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不怕事、不惹事,办好自己的事。
咸安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20年12月15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 命:
吴宣谕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一年)。
供 职 发 言
吴宣谕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叫吴宣谕,于1990年12月出生于赤壁市,2008年9月考入湖北警官学院,在校期间加入中国共产党,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取得A证,2012年6月毕业,并于当年9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进入市法院工作,现任市法院政治部人事科科长。今天,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我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首先我要感谢组织的关怀和培养,让我有幸到咸安法院挂职锻炼。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坚定理想信念,永葆忠诚本色。迅速转变身份、进入角色,不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公道正派,品行端正,说真话、讲实情,秉公办事,以诚待人,坚持原则,光明磊落,在服务大局中积极作为、忠诚履职。
二、严于修身律己,干干净净做人。作为班子成员,要带头立好标杆,在履职尽责中维护宪法权威、捍卫法律尊严。加强自身修养,做到作风正派、清正廉洁,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勇于担当尽责,维护司法公正。把干事创业作为第一追求,把挂职当任职,围绕区委、政府中心工作,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发展大局。围绕法院重点工作,为院党组当好参谋助手,为全院干警职工做好服务。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殷切嘱托,做法律的忠诚卫士,努力为咸安高质量发展作出自己的贡献。
今天的审议是组织对我的选择,也是人民对我的选择。我将正确对待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把组织的信任化为动力,把党和人民的事业装在心里。接受区委领导、人大监督,用兢兢业业的工作实绩回报组织与人民的厚爱,为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自己的全部力量。
谢谢大家。
关于接受张池林同志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根据张池林同志的辞职请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接受张池林同志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
第1号
根据张池林同志的辞职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有关规定,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表决,接受张池林同志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张池林同志的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终止。
特此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公告
第2号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会议通过表决,接受了张池林同志辞去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张池林同志的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12月15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咸安区财政局局长 洪声耀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相关规定,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草案)报告如下,请予以审议。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由469,677万元调整为490,807万元,调增21,130万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区级收入较大幅度下滑,减收4.85亿元,降幅达33个百分点,需相应调减本级收入。二是新增政府一般债券在年初预算1.07亿元的基础上增发1.97亿元。三是争取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资金4.99亿元。
调整的主要事项是: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147,000万元调整为98,500万元,调减48,500万元。
一是税收收入由104,400万元调整为73,000万元,调减31,400万元。主要是受疫情、减税政策影响,税收收入大幅下降。
二是非税收入由42,600万元调整为25,500万元,调减17,100万元。主要是降费政策和一次性罚没收入减少影响。
2.转移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由322,677万元调整为392,307万元,调增69,630万元。主要是向上争取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成效明显,共争取资金49,980万元。其中:减收财力综合补助19,923万元,疫情增支补助26,017万元,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957万元,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400万元,支持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专项补助2,683万元。主要调整科目:
一是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由235,622万元调整为265,480万元,调增29,858万元。
二是专项转移支付收入由18,929万元调整为25,819万元,调增6,890万元。
三是债务收入由40,275万元调整为59,987万元,主要是增发一般债券调增19,71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由469,677万元调整为490,807万元,调增21,130万元。
调整的主要原因:一是疫情防控和落实“六保”政策相关支出增加,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二是新增政府债券支出列入对应科目。三是部分支出科目根据考核要求调整。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383,731万元调整为411,528万元,调增27,797万元,增长7.2%。
一是落实患者救治、医务人员补助、临时工作补助、医院运行补助、防疫物资和医疗设备补助等各项疫情支出增加。主要是:医疗机构人员补助2,733万元,隔离点观察点费用1,996万元,医疗机构防控相关经费1,306万元,医疗机构慰问金1,175万元,防控物资902万元,核酸检测282万元,医院运行补助478万元,乡镇办慰问金及防控相关经费3,212万元,区直单位防控补助经费1,986万元。
二是困难群众救助补助和保就业等相关支出增加6,458万元。
三是为加强我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增加凤凰投经开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
四是服务业疫后恢复发展支出增加2,683万元,用于商贸企业成长工程、商贸流通保供企业补贴、参与疫情防控相关企业临时电费补贴、“与爱同行、惠游湖北”旅游景区免门票补助等方面,鼓励引导消费,提振消费信心,支持商贸、餐饮、文旅等服务行业发展,直接惠企利民。
五是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支出增加957万元,用于支持重点救治药品、医疗防护物资、医疗救治设备储备和生产动员能力建设。
六是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奖励4,040万元,较上年增加2,043万元;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成绩突出单位奖励资金458万元,科技示范奖补资金108万元,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3,880万元。上述支出较上年均有大幅增长,仅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奖励一项就较上年增加了2,043万元,有力的促进了企业复工复产,激活了市场主体活力。
2.转移性支出
转移性支出由85,946万元调整为79,279万元,调减6,667万。主要是本级税收收入减收,相应调减上解省市支出。
3.新增一般债券支出
一是增发的新增一般债券资金19,712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二是为加快使用进度,对3月份发行并已列入年初预算的新增一般债券10,740万元,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明细见附表)
4.区级专项支出
区级专项经费支出由69,570万元调整为77,422万元,增减轧差后调增7,851万元,增长11.3%。主要是区经开融资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税费征管经费等支出增加。(明细见附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一)政府性基金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入由90,421万元调整为84,939万元,调减5,482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根据1-10月收入实际完成情况,调减19,636万元。主要是年初预算中商贸物流区出让土地63亩,价款7,560万元没有实现,调减7,560万元;开发区出让土地1,400亩,价款16,800万元,目前只出让850亩,收价款9,222万元,预计到年底共缴价款12,000万元,调减4,800万元;经发集团年初预算出让100亩,价款20,000万元,预计完成12,724万元,调减7,276万元。
二是城市建设配套费年初预算1,300万元,因疫情影响,加上征收主体由咸宁市规划局咸安分局改为咸安区自然资源规划局后,双方征收范围划分没有明确,处于暂停状态,目前只完成300万元,预计到年底完成820万元,调减480万元。
三是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年初预算640万元,只包含中央体彩、福彩公益金,调整后包含省级用于教育的彩票公益金33万元、用于残疾人和社会公益的960万元、水利建设基金2,587万元,调增3,580万元。
四是抗疫特别国债收入增加24,869万元。
五是新增专项债券收入由4,500万元调整为12,400万元,增加7,9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90,421万元调整为84,939万元,调减5,482万元。调整的主要原因:
一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因收入减少相应调减16,418万元。
二是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调减929万元。
三是棚户区改造对应项目收入安排的支出根据实际情况调减21,785万元。
四是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调增24,869万元。主要用于疾控中心整体搬迁,第一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建设,中医院发热门诊改造,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建设等10个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为我区在补齐公共卫生短板弱项,提高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方面提供了资金保障。(明细见附表)
五是其他支出调增10,061万元(新增专项债券安排的支出调增7,900万元,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调增159万元,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调增2,002万元)。
六是地方专项债务付息支出调增114万元。
三、政府债务情况
(一)新增政府债券
一是增发的新增政府一般债券资金19,712万元,主要用于应急医疗救助、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教育学校改扩建、四好农村路升级改造、雪亮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工程建设等项目。(明细见附表)
二是增发的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7,900万元,主要用于文体中心建设、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宏大市场就地升级改造、窑咀.渔乐湾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明细见附表)
以上民生和重点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对拉动相关行业需求,带动整个经济链条复苏起到积极作用。
(二)政府债务余额
截止目前,我区纳入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系统的政府债务余额为25.1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27亿元,专项债务余额8.9亿元。政府债务余额未超债务限额。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以来,受疫情和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影响,我区财政收入减收明显,与此同时,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民生保障等刚性支出不断增加。尽管有中央直达资金补助,但能用于弥补减收增支缺口的财力补助十分有限,财政收支平衡仍面临巨大压力。为此,我们将严格执行区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引导各部门单位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财政收支管理,全力兜牢“三保”底线,力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关于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审查报告
——2020年12月15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咸安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亚钦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本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洪声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会前,区人大财经委对调整方案(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预算调整的主要原因
由于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收入减少、年度执行中新增政府债券额度、新增抗疫特别国债和中央支持湖北发展一揽子政策资金、部分政府性基金项目调整等因素,引起收支变动。
二、预算调整情况
区人民政府提出的调整方案为:一般公共预算调整。主要对转移性收支、政府债券收入、一般预算支出作出调整,调整后区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年初的469,677万元调整为490,807万元,调增21,130万元,年度收支相抵,实现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区级政府性基金总收入和总支出均由年初的90,421万元调整为84,939万元,调减5,48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预算平衡。
三、审查意见和建议
财经委认为,区人民政府提出的预算调整方案落实了中央、省、市、区的决策部署,调整资金主要用于支持疫情防控、落实“六保”要求,符合我区实际,建议区人大常委会同意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批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同时建议,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区人大常委会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依法组织财政收入,严格预算执行,强化预算约束,确保年度预算目标顺利实现。要总结今年预算编制和预算调整过程之间的规律和经验,科学合理编制好2021年度财政预算和部门预算,全面提升预算编制工作质量。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关于批准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
(2020年12月15日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区财政局局长洪声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了区人民政府提出的2020年区级预算调整方案,同意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审查报告中提出的建议。会议决定,批准咸安区2020年预算调整方案。
关于咸安区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5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咸安区政府副区长、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陈文钢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医共体建设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2019年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关于全面推开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9〕26号),要求在县级组建医疗共同体,实行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一体化管理,形成管理、服务、利益、责任共同体。通过这个制度安排,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医疗机构流动,持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方便群众就近就医,降低就医成本,增强群众获得感。
我区医共体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大力重视下,在区人社、编办、医保、财政等职能部门的积极配合下,以完善机制为突破口,以提升能力为抓手,取得了积极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医共体建设情况
(一)完善医共体运行机制。组建咸安区第一、第二医共体,区政府出台了《全面落实区域医疗共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区长任主任,常务副区长任常务副主任,分管副区长任副主任,组织部、宣传部、编办、人社、医保、卫健、财政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医院管理委员会,设立医管办,成立理事会、监事会,制定了理事会章程。两个牵头医院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第一人民医院组建了医共体管理单元“一办六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信息中心、医保中心、质量管理中心、医疗保障中心),区中医院成立了“一办五中心”(办公室、人力资源中心、财务中心、医保中心、质量管理中心、医疗保障中心),完成分院和牵头医院人员和资产交接和统一,制订了对医共体考核措施,出台了《咸安区医共体管理绩效考核方案》。
(二)建立分级诊疗制度。2020年1月1日起,明确了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为全区定点转诊医疗机构,区妇幼保健院只限儿科、妇科转诊,区中医院只限康复,肾病、心血管病人的转诊,严格域外转诊,乡镇卫生院上转病人优先转至医共体牵头单位。为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的落实,2020年11月23日区医保局和卫健局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分级诊疗加强区外住院转诊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优化区外住院转诊办事流程,基本实现了首诊在基层、大病不出区的目标。
(三)改革医院薪酬制度。结合医疗服务收入、人员结构等因素,在区妇幼保健院开展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积极探索“两个允许”制度落地实施,允许卫生医疗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医务人员劳动价值得到充分体现,激发了医务工作者干事创业精神,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四)探索医院管理模式。公立医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实行书记、院长分设,配备了专职纪委书记,完善了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了书记、院长职责分工;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实行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内。
(五)创新医保支付方式。区医保局出台了《咸安区医共体医保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及管理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咸安医保发〔2019〕16号)。按照“总额付费、过程监管、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原则,实行年初预算,年终决算。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个险种分别核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区内医共体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所有相关支出后作为两个医共体年度付费总额指标。2019年起,区医保局对两个医共体牵头单位和成员单位实行总额打包支付,分户核算的结算方式。继取消药品加成后,全面实行耗材零差率销售。
(六)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一是推进重点专科建设。2019年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麻醉科通过省级临床重点专科评审。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的临床药学、急诊医学科、心血管内科、区妇幼保健院新生儿科被评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2020年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骨科、口腔科被评为市级临床重点专科,截止目前,全区医疗机构有省级重点专科4个,市级重点专科26个。二是实施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开展系列创建活动,所有乡镇卫生院达到标准化水平,所有村卫生室达到“五化”标准,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到达甲级A档。以“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为抓手,推动基层卫生综合改革,开展基层卫生综合改革省级联系点工作,今年浮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桂花和高桥卫生院达到“基本标准”。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引进硕士生2名,高级职称1人,招聘专业技术人员78人。开展卫生人才继续教育工作,近3年来转岗培训全科医生81人。专业技术人员供需科目培训1600人,上级医院进修培训54人,院内业务培训14420人次。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培养计划,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全日制培养133名大学生村医。四是落实乡村医生待遇。及时兑现乡村医生日常运转经费补助政策(每年3650元/卫生室),出台《咸安区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待遇实施方案》,区级财政为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照工作年限分别给予每月240元、260元、300元生活补助。
(七)加快补短板项目建设。对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任务要求,动员全系统力量,着眼于“系统重塑重构”,瞄准公共卫生强基创优、核心能力提升、应急医用物资保障、“健康云”信息工程等新老基础设施紧要短板,结合区情行情实际,经反复论证优化、策划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26个,规划总投资12.79亿元,涵盖区、乡、村三级,囊括疾病预防控制、集中医疗救治、院前急救调度、基层医疗卫生、数据信息共享等五大体系。今年建设公共卫生补短板项目12个,目前已全部开工。
(八)下沉优质医疗资源。按照“下派一支队伍,建成一个科室,开展一项新业务,培养一批本土人才”的思路,两个医共体牵头单位累计派出专家716人次到基层医疗机构坐专家门诊,开展教学查房,举办专题讲座,开展专科援建工作。咸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援建高桥中心卫生院胃镜室、双溪中心卫生院妇产科,区中医医院援建大幕卫生院中医康复科,发挥出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九)提高信息化诊疗水平。利用市第一人民医院信息平台,组建了远程DR和心电中心,目前远程DR已联通了10家乡镇卫生院,远程心电联通了8家乡镇卫生院,共远程会诊4417人次。
(十)发挥医共体在疫情防控中的整体优势。在今年的疫情防控中,医共体发挥了整体协调,运转流畅,指挥有力的优势。集中调配医务人员197人次,排查基层医疗机构转诊发热病人782人,为疫情控制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医共体牵头医院服务功能不全。科室整体服务能力不强,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需求,特别是在肿瘤、卒中、胸痛、创伤等方面是我区医疗服务的短板,导致不少患者流失在医共体之外。
二是医共体内部运行机制不流畅。成员单位和牵头单位之间,管理模式、分配机制、考核办法、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不统一不协调的问题。没有真正做到管理、服务、利益、责任等方面一体化。
三是医保基金的杠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虽然医保基金实行总额付费、过程监管、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等政策,但“总额”少,2019年用于住院的居民医保基金1.39亿元,占基金的40%左右,实际市直医疗机构当年产生金额1.05亿元,区直医疗机构990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3300万元,基金缺口大,严重制约了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四是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医共体建设高度依赖信息化水平,但由于信息化建设投入大,涉及面广,全面推进需要科学论证循序渐进。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破解制约医共体发展机制方面的障碍。一是加大人才引进外,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采取科室团队招人,招聘高端人才的办法,区直三家医疗机构要加大招硕引博力度,鼓励基层医疗机构引进本科以上人才,切实解决人才不足问题。二是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要打破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尽量向一线和高技术岗位、高风险岗位倾斜,拉开分配差距,激发广大医务人员干事创业的热情。
(二)强力推进控费工作。努力探索医院管理模式改革,要把降低药占比、大型设备检查占比、例均费用、管理成本和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发展重点专科、开展新业务以及扩大单病种付费、规范临床路径管理等措施,纳入医疗机构考核内容,全力推进医疗机构控费工作,让老百姓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公立医院医疗收入增幅控制在省定范围内,例均费用增幅不高于全市同类医院平均水平。
(三)持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继续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促进医德医风和服务质量持续改进。积极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以区域医共体建设、打造特色科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及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努力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廉价的基本医疗服务,实现区域内医疗卫生机构诊疗量同比上升3%,由二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人数增长率达10%以上,区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以上的目标。
(四)加快信息化建设进度。利用政府债券项目,加快建设医共体数据中心,实现区域医疗机构信息一体化,让群众就近享受优质、高效、廉价的医疗卫生服务。整合医疗、公卫、健康教育、医保、签约服务、分级诊疗、内部管理等信息平台,健全“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模式,促进县级医院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和基层首诊质量。
关于咸安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15日在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咸安公安分局政委 张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安排,现将咸安区近三年禁毒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全区禁毒工作情况
2018年来,咸安区认真落实上级禁毒工作部署,以创建全国禁毒示范城市为抓手,围绕“五个不发生”和“五升五降”的工作目标,加大工作力度,增强投入保障,严格队伍管理,深化工作机制,积极推进禁毒工作规范化建设,全力开展了“毒品犯罪治理”“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社区戒毒社区康复”三大工程攻坚战,取得了涉毒肇事肇祸“零发生”,易制毒化学品“零流失”,涉毒人员刑事案件发案率、未成年人涉毒比例大幅下降的工作成效。全区毒情形势平稳可控,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2018我局禁毒工作目标考核全市排名第二。2019年我局禁毒工作目标考核全市排名第一。今年12月4日,国家禁毒委全国禁毒示范城市检查组来我市实地验收创建工作,咸安区作为必检单位迎接检查,检查组对永安、温泉中心戒毒社区、官埠桥派出所、奕宏精密制造有限公司、顺丰速运华中分拨中心及区公安分局、教育局进行了检查,高度肯定了我区禁毒工作。
(一)强化组织部署,把全面禁毒作为首要目标来抓。积极构建“党政领导、人大监督、公安主打、部门齐抓、社会共治、公众参与”的大禁毒工作格局,着力形成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书记抓禁毒”的工作机制。一是运作实体化。区四大家领导高度重视禁毒工作,把禁毒工作列入全区总体发展规划,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定期研究解决禁毒工作的实际困难,为强力推进禁毒示范城市创建搭建了专班,将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咸安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由禁毒大队开展区禁毒办的日常工作,并为区禁毒办增配了2名专职工作人员(网格员),将区禁毒工作经费增至每年100万元。二是考评精细化。把禁毒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考核体系来抓,推动全区13个乡镇办场成立了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和禁毒工作专班,强化党委政府对禁毒工作的组织领导,夯实了基层禁毒工作。区禁毒办加强沟通协调和督导考核,对成员单位严格按照职能分工制定考核标准。三是监督一体化。召开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区禁毒工作会议,系统规定了禁毒部门及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任务,定期检查通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部门责任、行业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有责任的禁毒工作责任体系。认真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在审议禁毒工作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主动邀请区人大领导参加禁毒社会化活动。2018年区人大现场监督了公安机关开展销毁制毒物品执法活动,2019年参加了千人“唱响咸安.全民禁毒”等活动。
(二)强化犯罪打击,把全警缉毒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区公安分局党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禁毒工作,精心制定禁毒工作方案,将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工作目标分解压实到各业务所队,打破警种和辖区界限,构建多警联动格局。一是打零包。以打击零包贩毒为重点,始终保持对毒品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持续不断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打击行动,坚决打击零星贩毒犯罪活动,严惩涉毒违法犯罪分子,先后组织开展了“打盗抢骗、扫毒赌黄”、“扫黑除恶、缉毒破案”、“净边行动”、“雷霆行动”、“飓风扫毒”、“禁种铲毒”等专项行动。二是打毒枭。2018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共计破获涉毒刑事案件127起(其中破获部督目标案件2起),刑事打处178人,抓获外省逃犯3名,缴获各类毒品约13.5公斤、制毒原料1吨,铲除毒品原植物罂粟385株。三是打团伙。成功破获编号“2018-11.14”的部督目标案件,抓获陈某、赵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缴获甲卡西酮的混合物56公斤,制毒原料1.1吨,制毒设备若干,扣押涉毒车辆2部,是咸宁市首例破获新型毒品“甲卡西酮”制毒案件,成功摧毁了这个由咸宁通往山西的制贩新型毒品“长治筋”的特大制贩毒团伙。目前,该团伙中3人被判处死缓,3人被判无期,其余3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破获涉毒人员恶势力团伙案件1起,抓获盛某等犯罪嫌疑人5名,收缴麻果、冰毒若干,猎枪一支,管制刀具5把,打掉了一个由贩毒、吸毒人员组成的恶势力团伙。
(三)强化查漏补缺,把全域扫毒作为首要举措来抓。
2018年以来,全区公安机关查处涉毒行政案件1261起,行政拘留1356人,强制隔离戒毒438人,责令社区戒毒486人、社区康复123人。
针对辖区新滋生吸毒人员虽然呈逐年下降态势,但潜在毒品需求还有市场、贩运毒品渠道更加隐蔽、非法种植偶有发生等实际情况,坚持多措并举,不漏一人,不漏一处,扫除毒品滋生土壤。一是人员“大收戒”。加大对全区重点涉毒人员执法力度,在重大敏感节点期间,严查严管,对吸毒高危人员,逐人核查,健全完善强制隔离戒毒出所转社区康复的无缝衔接制度,对强戒出所人员必接;落实特殊人群管理措施,通过摸排核查病残特殊重点涉毒人员29人,全部纳入监控范围内,成功将群众一直关注的、多年来因病残无法收治的吸贩毒人员李某河(绰号七怪)、范某国收监收押。2018年12月,区公安分局对全体民警、辅警和职工进行了集中吸毒检测。今年4月,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突击对全区8000余名公职人员进行了集中吸毒排查检测,发现呈阳性2例,行政拘留1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二是场所“大清扫”。结合“平安建设”活动,对娱乐场所、出租私房等有可能隐藏的涉毒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建立街道社区吸毒人员基础调查、动态排查机制,切实把社会面上的隐性吸毒人员摸排出来,及时纳入吸毒人员动态管控系统,防止脱管失控。在日常办理案件时,对涉案对象一律按“逢嫌必检”的工作要求进行尿检,着重强化毒驾治理,对校车、客车、货车驾驶人进行了专项排查。三是行业“大整顿”。对咸安城区110家公共娱乐场所建立禁毒档案,签订《禁毒责任书》,设置禁毒警示标语,进行不定期检查,累计清查公共娱乐场所130余次,抓获涉毒人员26名,责令停业整顿涉毒场所2家,有效堵塞了毒品辐射蔓延的源点。组织开展了“大干一百天•夏季保平安”专项行动,对全区82家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进行检查整治,实现了易制毒生产、经营、使用企业全部网上审批、网上办证、网上监管模式,建立健全易制毒化学品来源倒查制度,严格易制毒化学品管控,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4处,查处了非法种植罂粟行政案件2起2人。
(四)强化预防教育,把全员拒毒作为首要保障来抓。根据共治共建共享新思路,以预防教育为切入点,持续深入开展吸毒人员“清零”行动,汇集社会资源和力量为吸毒人员解困帮扶,使吸毒戒断人员真正融入社会。一是宣传全覆盖。借助媒体、平面广告、横幅、音响、短信等平台,将禁毒工作纳入重点宣传内容,以禁毒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为抓手进行全方位宣传,争取广大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禁毒斗争、检举揭发涉毒违法犯罪线索,累计在主要城区街道流动宣传1200余次,悬挂宣传标语4000余幅,播放宣传信息15000余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2018年6月、2019年6月,区主要领导主持参加了咸安区嫦娥广场举行的“争创国家禁毒示范城市暨集中销毁制毒原料启动仪式”、“咸安区纪念虎门销烟180周年暨6.26国际禁毒日全民禁毒活动启动仪式”两场大型全民禁毒宣传活动,形成了强大舆论声威,释放正能量,震慑毒品犯罪。二是校园全覆盖。坚持预防为先,紧紧抓住青少年这一重点群体,做到校园毒品预防教育零失误,确保“学生不吸毒、校园无毒品”。区公安分局组织各派出所所长在辖区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开展校园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系列宣传活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联合在青龙山高中开展“以案说法,零距离感知毒品危害”庭审旁听活动;区禁毒办向全区青少年学生下发了“开学季、致青少年学生禁毒一封公开信”,推动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线上学习,全区所有乡镇办52个中小学学校全部注册接入,31288名学生参加了“青骄第二课堂”网上毒品预防知识学习,学校接入率100%,学生注册率100%,课时完成率100%。三是社区全覆盖。进一步完善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围绕创建国家禁毒示范城市,组织专班推进全区乡镇街道中心戒毒社区标准化建设,区禁毒办按照“五化、七有、六位一体”建设标准挂图作战,加强协调督导,对社戒社康人员落实“一周一见面、一月一入户、一季一会诊、一年一考核”的全天候管理,社戒社康人员尿检率、执行率、报到率均达到了100%。截止目前,全区已建成了13个乡镇街道中心戒毒社区、 169个社区戒毒工作站,现有专职禁毒社工19人,兼职社工169人,在全区范围内建成戒毒康复中心,实现社戒社康工作全覆盖,有效破解了多年以来制约禁毒工作的体制性、机制性和保障性难题,有效解决了吸毒人员戒断回归的难题。
二、禁毒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各级领导的关心支持和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禁毒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对照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我区禁毒工作还有短板和不足。主要表现为:
(一)思想认识不够高。一些地方和部门主要领导对当前毒品发展的严峻形势还缺乏清醒的认识,对应当承担的禁毒职责还不明确,少数禁毒委成员单位主动作为意识不强,在落实禁毒社会化相关工作方面不积极。
(二)机制建设不够实。社区戒毒机构在运作及机构设置、职能定位、经费保障等方面不完善,基层专业力量不足,与当前禁毒形势任务不匹配。全区除永安中心戒毒社区单设机构外,其他乡镇街道均未单设机构,没有专人开展工作,经费、人员未落实。
(三)刑事打击不够透。办理涉毒案件,证据要求高,由于涉毒嫌犯反侦查意识强,经常出现零口供的情况,在办案民警取证不够充分的情况下,导致有些案件没有打击到位。
(四)日常管理不够细。少数乡镇社区戒毒康复人员底数不清、情况不明,存在漏管失控的现象。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
咸安区禁毒工作通过近年来的积极探索、大胆创新,摸索出一条“缉毒打击-强制戒毒-社戒社康-戒断回归”四步走的禁毒工作新路子,打造了网上网下一体化社区戒毒新模式,全警缉毒、全域扫毒、全民拒毒、全面禁毒的社会格局正在逐步形成。我们将借争创全国禁毒示范城市的契机,以饱满的热情、必胜的信心、务实的作风全力以赴做好各项禁毒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长效联动机制。将禁毒工作列入全面深化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把禁毒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切实提高保障水平。强化《禁毒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导、考核和追责,推动形成主动作为、部门协作联动的常态长效禁毒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毒品打击力度。创新完善堵源截流机制,依托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积极构建陆、邮及互联网的毒品立体侦查堵截体系,加强区域协同,提升整体发现、精确打击能力。创新常态打击机制,始终保持主动打击、重拳打击、持续打击势头,适时组织开展方面性、区域性专项行动,依法严惩各类毒品违法犯罪。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在办理大要案件时,积极争取检察院、法院的指导和支持,确保打击到位。
(三)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深入实施“6.27”毒品预防教育工程,进一步健全完善禁毒部门牵头、宣传部门协助、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毒品预防宣教体系,将毒品预防教育纳入宣传工作总体规划和文明城市(村镇、单位)考核体系,作为国民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四)进一步加强社戒社康检查。全面贯彻落实“8.31”社区戒毒康复工程要求,严格落实社区戒毒(康复)月工作例会制度,制定科学有效的考评机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积极探索构建戒毒治疗、康复指导、救助服务相结合的新模式。
(五)进一步加强涉毒基础管控。积极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工作,通过举报奖励、考核激励,加强吸毒人员登记管理和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完善“重嫌必检”、吸毒人员肇事肇祸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连续三年听取和审议禁毒工作报告,对禁毒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充分体现了区人大对禁毒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厚爱,我们将按照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禁毒工作,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我区禁毒工作新局面,为咸安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注 释:
1.“五个不发生”:不发生制造毒品案件或者制造制毒物品案件;不发生大规模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不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吸毒人员肇事肇祸案事件;不发生脱管失控吸毒人员引起的重大违法犯罪案件;不发生在校中小学生吸毒案事件。
2.“五升五降”:学校禁毒教育覆盖率上升;群众禁毒知晓率上升;社区戒毒社区康复执行率上升;戒断三年以上未复吸人员增幅上升;群众对禁毒工作满意率上升。新滋生吸毒人员增幅下降;未成年人员占涉毒人员数量比例下降;外地抓获本地籍贩毒人员下降;吸毒人员引发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下降;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株数下降。
咸安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对《关于咸安区禁毒工作情况的报告》的满意度测评结果
咸安区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实到26人;发出测评票26张,收回测评票26张,测评结果如下:
满 意:12票
基本满意:12票
不 满 意:2票
弃 权:0票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陈恢根 倪 琴 章成才 杨 剑 吴长勇 周大勇 毛晓光
孙 斌 周亚钦 樊向红 周益民 黄显志 王 平 张绪华
李云钊 余志前 余国华 阚 铭 陈 政 朱辉煌 万名炎
范五林 洪声科 袁方珍 王红波 陈振中
列 席:
陈文钢 张忠波 陈先明 李 斌 洪声耀 张 铨 吴会平
邓启发 赵 云 刘爱莲 殷桂芳 何 燕 余隆盛 伍贵生
秦 城 彭元其 刘政华 黄海晏 周巧荣 陈四清 贾光涛
施继伟 周友才 陈会珍 李 建 陈 松 杨 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
专题询问问答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大勇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03年就已经颁布实施,2017年9月也进行了修订,对广大中小企业来说,应该不是一部陌生的法律。但是,在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中,参加座谈的92名企业负责人绝大多数不了解、不熟悉甚至不知晓这部法律。请问区司法局徐局长,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普法宣传,司法局应该做什么?做了没有?怎么做的?普法不深入、不到位、不入脑入心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区司法局局长徐盛斌答:这次区人大在《中心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中发现司法局在履职中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见真见底,作为局党组书记、局长,我坦诚接受,诚恳接受询问。回顾这两年多,对《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普法宣传工作上存在“三个没有”。
一是对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没有认识到位。这次问询,让我从下面一组数字重新认识了中小企业的重要性。我省中小企业2019年户数占各类企业比率的98%,我区占70%。全省中小企业所得的税收占总税收57.5%,我区占55%。在每年所新增城镇就业岗位上,全省、全区中小企业所提供的岗位占90%以上。之前,我们狭义的认为中小企业搞得好不好,是他们自己的事,与我局没有多大联系,漠不关心,毫无情感,更谈不上工作上的倾注和关爱,认识不到位,工作就不到位。二是在法律宣传服务上,没有当作重点。新《中小企业促进法》是2018年1月1日开始颁布施行的。这两年多,我局将普法工作重点放在《宪法》、《刑法》、《民法典》以及本系统的《社区矫正法》等法律上,很少对《中小企业促进法》进行宣传,更谈不上作重点,也没有督导、协调、引导相关单位参与《中小企业促进法》的宣传服务,导致中小企业负责人不清楚,不熟悉这部法律,特别是今年的疫情的发生,对中小企业的冲击前所未有,更需要我局各级各部门拿出关爱的支持,新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在破解融资难、融资贵上;在企业创业创新的奖励上;在营商环境上扶持企业上等,都有很多的法律依据,而我局没有深入学习,认清形势,缺乏关爱和倾注,在此,我代表全局向各中小企业负责人说声“对不起”!三是在普法工作短板上,没有改进提高。边远山区的农民,城市流动人口的群体, 中小企业职工,这三类群体的普法工作一直是我局的不足和短板,尽管近几年有所行动,但力度不够,措施不实,投入不足,依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跟谈不上改进提高。下一步措施:1.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按“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积极引导、协调区直相关单位把《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法律宣传扎扎实实地抓上去,努力推向一个新的格局,形成一个新的氛围;2.迅速组织律师、法律服务者组成宣讲团到中小企业进行法律宣传,利用各新闻媒体,铺天盖地地宣传《中小企业促进法》,人大检查后,我们已编印一期《咸安法治》5000多份发放到中小企业业主和相关单位,带领宣讲团进驻意康有限公司,三六重工公司等几家企业进行了宣讲;3.在中小企业中积极开展“法律体检”活动。我局准备围绕企业在疫情期间引发的合同纠纷、劳动劳务、借贷融资、侵权损害等方面进行专题法律咨询、调研、建议,并按“一企一策”形成“法治体检”报告,反馈各企业负责人,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和坚实法治保障;4.就《中小企业促进法》作为一项长期的普法工作来抓,同时把“法律进企业”也作为今后我局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真正让法律来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优,实现持续健康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益民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六条规定:统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中小企业的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有关信息。请问区统计局,你们是如何开展这项工作的?下一步有什么打算?
区统计局局长徐霞子答:非常感谢您对咸安区中小企业的成长及统计局工作的关心关注。对中小企业进行统计调查和监测分析,是我局的主责主业,我们主要做好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及时进行监测。统计监测分全面监测和抽样监测,中小企业分四上企业和四下企业,对四上企业我们实行全面监测,主要监测企业的生产能力、营业收入、资金成本、市场订单、用工用能、企业利润等,通过月报、季报、年报,全面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对四下企业我们主要实行抽样调查,通过样本框,来推算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二是定期分析研判。对监测的数据汇总以后,我们主要做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编印统计月报,发布各类经济指标每月完成情况,年底发布全年统计公报。二是进行研判分析。主要分析企业生产总值、企业订单、营业收入、成本利润以及用电量等各方面的变化,并与全省、全市各行业平均情况进行比对分析,找出我区的优势和劣势,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寻找解决的对策。三是加强调查研究。对初步得出的分析,我们还要深入企业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与企业主要负责人面谈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解企业真实的生产经营情况,撰写每月的经济运行分析,今年以来,我们已撰写统计分析28篇,其中有2篇被区长签批到区政府办、区科经局牵头抓落实。四是及时发布信息。对形成的统计月报、统计分析,统计公报、统计年鉴,我们及时印发到区四大领导及相关经济部门,主要目的是为区委政府出台中小企业支持政策作参谋,同时服务于经济部门开展经济运行调度。从我们前期开展的工作来看,感觉还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分析研判的能力还不够强,参谋的作用发挥还不够好。二是信息发布的面还不够广,中小企业和社会公众知晓率还不高。下一步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一是加大调查研究的深度。要带着问题、带着思考开展调研,真正把企业生产的难点、堵点、痛点反应透彻。二是提升分析研判的精准度。全局上下进一步加强经济知识的学习,提升经济工作能力,尤其要依据十九届五中全会关于经济工作的谋划,产业布局的调整,来出主意作参谋。三是扩大信息发布的广度。将相关信息发布到全区各个部门、各乡镇办场、各中小企业,引起大家对中上企业成长的重视和关注,从而进一步促进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政问:我区工业从传统的纺织、森工、机电和防腐橡胶发展成为纺织、森工、机电、防腐橡胶、生物医药、汽车零配件和电子信息等七大产业,在执法检查中,企业普遍反映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企业负担过重,企业用工培训针对性不强,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高、程序复杂,请问区人社局怎样创新服务方式,解决上述问题?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性智答:(一)关于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高、负担过重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和《湖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不缴纳。缴费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省有关规定所确定的缴费基数、缴费比率,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在为其职工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时,会涉及到社会保险三个相关方面的政策。一是缴费年度。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以7月1日为界限。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为一个社保缴费年度。二是缴费基数。每一个缴费年度是以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当年度社保缴费基数(由省、市人社部门公布,一般每年确定一次,确定以后一个缴费年度内不再变动)。用人单位应当在参保地社保缴费基数标准上限(300%)、下限(60%)范围内据实申报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以我市2020年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例,咸宁市2020年社会保险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月标准为5000元。用人单位应当在2020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标准上限(即:300%为15000元/月)、下限(即:延用2019年度全市社会保险核定年度缴费基数标准的60%为2700元/月)范围内据实申报本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三是缴费比率。为减轻企业负担,2019年省政府出台《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鄂政办发〔2019〕33号)明确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按16%执行。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失业保险总费率继续按1%执行;工伤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从我区社会保险费率总体变化走向看,养老保险费率由原来28%(单位20%,个人8%),降为现在24%(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费率由原来2%(单位1.5%,个人0.5%),降为现在1%(单位0.7%,个人0.3%);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1%、2%、4%,降为0.1%、0.2%、0.35%、0.55%、0.65%、0.8%、0.95%。社会保险费率逐年在降低。截至2019年末,我区减收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2428万元。今年,为积极应对国内外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社会影响,国家、湖北省两级人社、财政、税务部门先后联合制定出台《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等问题》相关政策性文件,我局及时按政策规定免征区内中小微企业2020年2月至12月的养老、失业、工伤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截至11月19日,已实际为区内924家参保企业减免三项社会保险费共计7831万元(养老保险费7312万元、失业保险费359万元、工伤保险费160万元)。预计我区全年减免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8543万元。另外,根据《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基本养老金根据个人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遵循的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原则,以我区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20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和30年这两种人员为例,其退休时基本养老金约分别为700元/月、1700元/月。同时,还可以享受基本养老金按政策规定正常调整;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我区现执行的标准为47871元)等社保待遇。截至10月末,我区已累计发放企业养老保险待遇44147万元(含丧葬、抚恤待遇1273万元)。以上这些一系列社会保险降费免征和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数据,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在全面统筹推进社会民生保障体系建设过程中,对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也十分重视,千方百计帮助中小微企业降低用工成本,促进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二)关于企业用工培训针对性不够强的问题。前期,在企业用工培训方面,我局确实存在着做得不够的问题,目前正采取以下三方面措施加以改进:1.强力推进“以工代训”。所谓“以工代训”,就是一边工作一边进行技能培训,而“以工代训”补贴是对开展了“以工代训”的企业给予补贴。此项政策实施范围主要是在咸安区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培训人员范围主要是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这四类人员,今年对2018年1月1后入职人员纳入新增培训对象;培训的工种主要是在2015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工种。补贴条件为每月培训不少于2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低于45分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人,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企业应在为培训开始前7天,向区人社局职建股申请备案(提交申请表、拟培训人员名册、承诺书、劳动合同),培训完成后提交补贴申请材料(补贴申请表、工资表)即可。相较之前的政策规定,今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由“目录规定培训内容、企业被动参加”变为“企业定制培训内容、自主组织开展”上(以前的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要求培训机构参与且在目录内、评价机构在目录内且取得职业证书才能取得补贴;现在是企业自己搞培训,培训老师和培训机构随企业需要自己定,只要求取得企业培训合格证就给予补贴。)。它实际是一种稳岗、扩岗的补贴政策,是针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的政府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的特别举措,调整的政策实施期到2020年12月31日止。针对此项政策临时性调整,我局第一时间先后组织了区内25家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参保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和申报流程专项培训。截至10月末,已为8月份申报的20家企业787人发放“以工代训”补贴资金39.35万元;已对9月份申报的25家企业1104人申报“以工代训”补贴情况进行公示,近期将发放补贴资金55.20万元;10月份申报的26家企业1133人资料已基本审核完毕,预计需发放补贴资金56.65万元。预计我区全年发放企业“以工代训”补贴资金达300万元以上。2.整合社会培训资源。依托区级公共实训基地(整合资金1500万元,2016年建成占地26亩),充分发挥我区现有的企业、行业协会技能人才优势,开展生物医药、铸造、森工建材、纺织等专项行业技能培训活动,推动我区行业技能水平整体提升。3.扎实开展新型学徒制和技能提升培训。主动对接市职业技术学院、职教集团,搭建校企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引导学校、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资源(如师资队伍、实训平台)整合、共享,实现人才培养资源的最大利用率,提升企业职工技能专业化水平。(三)关于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高、程序复杂问题。创业担保贷款是指经人社部门审核具备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为借款人,由经办银行按规定利率和条件发放的各类创业就业贷款(含创业担保基金提供担保及其他以保证、抵押、质押、各类担保机构担保以及信用贷款方式发放的贷款)。创业担保贷款对象包括个人和小微企业。个人是指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区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具体包括: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4.刑满释放人员;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7.返乡创业农民工;8.网络商户;9.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小微企业,一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取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要求。对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符合规定利率水平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部门予以全额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式”贷款。对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针对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过程中突显出的问题,结合今年我区的实际情况,我局已联合金融、财政、银行等部门机构,创新创业担保申请机制、优化审批流程,对今年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进行了适时调整。1.拓宽增信渠道。将担保方式由“财政供养人员”放宽到“符合银行机构商贷放款担保(财产、信用等)条件”,从而扩大了创业担保贷款覆盖率,让创业政策惠及更多的民众。2.改革审批流程。在原由“人社部门先进行申报审核—金融机构再办理放款—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的审批程序上,临时增加“金融机构先办理放款—人社部门再进行申报审核—财政部门对符合条件创业申请予以贴息”的审批程序,从而增强了创业担保贷款的促进时效,让创业贷款能及时帮助创业者们解决资金不足问题。3.扩增合作银行。将原有3家合作银行(邮储银行、农商行、中行)扩大到现在的6家,从而方便了有创业意愿的个人和企业能快速、便捷办理贷款申请手续。截至目前,我局已受理创业担保贷款申请192笔6799万元(其中,个贷177笔2849万元,预计带动就业354人;企贷15笔3950万元,预计带动就业400余人);已实际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979万元(其中,个贷142笔2149万元,企贷10笔2830万元),实际带动就业525人。超额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600万元的311.19%。预计我区全年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000万元,带动就业1500余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申请政策调整是我们今年应对特殊情况下的特别之举,为规范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此次政策调整受理期限到2020年12月31日止。若有其它政策,从其规定。最后,我还想说的一点就是企业反映的这三个方面问题,从侧面也暴露出了我们对人社工作、人社政策宣传得还不够。今天,在大家的桌上已分发了我们“咸安人社”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今后我局将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的作用,适时在上面发布一些人社重点工作的最新政策法规、经办流程、业务动态等,请大家一定扫码关注。同时,我们人社作为重要的民生部门,其职能职责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业务量大、社会期望值高,工作上有不到位的地方,还请大家多多批评、理解和支持。同时,今天机会难得,我在这里也公布一下本人的手机号码:18972858598,大家今后若在人社政策、业务经办上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我;对人社工作有什么意见建议,也可以告知我。总之,今天说这么多、做这么多的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人社部门是真心想为社会民众搞好服务,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批评,竭力在不断提升我们的服务水平,为咸安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人社力量。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万名炎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条和第五十九条分别要求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实行预算绩效管理和效果评价。请问区财政局,这两项资金是怎样使用的?下一步将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区财政局局长洪声耀答:一、我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使用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2017年9月1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2018年以来,我区落实“工业强区”战略,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实体经济大发展的若干意见》(咸安发[2018]11号)、《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发展奖励基金实施意见》(咸安政发[2018]10号)、《关于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咸安政办发[2018]25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的通知》(咸安政办函[2019]12号)文、《关于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建设的实施意见》(咸安政发[2019]3号)文,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逐步加大。一是设立绿色产业发展发展奖励基金。区政府出台《咸安区绿色产业发展发展奖励基金实施意见》(咸安政发[2018]10号)文,2018年、2019年、2020年,分别筹措资金1.3亿元、1.5亿元、1.3亿元,用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改、科技创新、税收奖励等。如2019年,奖励技改资金4726万元、涉及企业28家;促进工业大发展奖励901万元;工业园区发展1853万元;经济税收奖励2000万元等。二是充分利用调度资金、间隙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县域经济调度资金、产业基金余额19876万元,应急过桥资金1.3亿元,2018年、2019年、2020年1-10月,分别为164家、112家、73家企业提供过桥担保8.4亿元、4.8亿元、4.9亿元。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我区对中小企业发展投入大幅提高,2018年之前,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的规模约2000万元,目前达到3.3亿余元。我区80%左右工业规模以上有企业享受到政策的红利。二、实施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打算。近几年,我区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不遗余力,对中小企业在财政资金的投入是高于中小企业产生的税收的,我们更加关注的是中小企业在带动就业、促进发展等方面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人大代表建议,下一涉,我们将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企业当好店小二,助力企业练好内功,促进我区实体经济持续向好发展。一是细化绩效目标,扩大企业受益面,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导向作用。根据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支持方向,将评价指标划分为支持技改、支持科技创新、支持融资服务、支持税收奖励等类别,在覆盖面上兼顾规上企业和小微企业,在指标设置上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同时,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扩大政策知晓面,促进全区创业创新氛围形成。二是加强绩效评价,充分运用评价结果,发挥财政资金效益。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依托第三方强化资金绩效评价。对于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企业,在下年度的资金分配上予以调减,甚至取消;对于在税收贡献、带动就业、社会效益等方面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企业,在下年度资金分配上优先安排,并予以适当奖励。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的常态化。将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纳入资金绩效管理重点评价项目,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等方面指导中小企业进行绩效目标的申报同,加强资金的项目再评价,并及时将绩效评价结果报告区人大、区政府,向社会公开,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万名炎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规定,向中小型企业预留的采购份额应当占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型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请问区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应该怎样督促采购单位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这一规定?
区财政局局长洪声耀答:一、落实政策情况。一是落实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财采发【2019】5号)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制定),对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各部门,加强政府采购计划管理,制定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020年,我区在年度预算执行中,对政府采购预算调整统筹考虑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二是落实市财政局《关于2019-2020年协议供货政府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咸财采发【2019】13号)文件精神,我区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该文件。要求区直各预算单位(包括各乡镇办)集中采购目录内及限额标准以下的品目实施政府采购,必须在协议供货商范围内进行询价采购。协议供货商由市政府采购中心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包括办公设备151家、空调机17家、办公家俱32家、车辆保险6家、车辆维修50家、印刷服务73家、物业服务28家、法律服务11家、会计(含审计)服务48家、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31家、资产拍卖服务14家,共11大类461家协议供货商。以上供货商,除保险公司外,均属于中小企业。同时,财政部门将单位执行协议供货情况,列入对单位政府采购年度检查考核内容,对各预算单位未按协议采购规定执行的,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理。二、加强指导服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一是指导部门预算编制。一方面,财政部门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工作时,要求区直各预算单位按照文件精神,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同时要求各预算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展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中,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文件时,必须注明该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并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②将这项工作列入对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年度政府采购检查考核内容,对各预算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未按规定执行的,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规定予以处理。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信息渠道。一方面,要求各预算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列明本年度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同时上网公开公示,各中小企业可以网上查询各预算单位年度内政府采购相关情况;另一方面,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告平台,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平台查询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情况,并且网上免费报名,免费下载政府采购文件,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三是做好质疑和投诉受理服务工作。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受理服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提出的法定质疑函,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答复。财政部门收到投诉书后,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审查后3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投诉,自收到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并对投诉事项作出书面处理决定,切实维护政府采购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绪华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五条要求中小企业促进工作部门应当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及时汇集涉企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但在执法检查了解到,部分企业对相关政策了解不及时、不全面。请问区科经局,你局怎样采取措施建立跨部门的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一站式政策信息服务?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石深华答:1.充分利用好咸安政府网站的发布平台,将各方面的政策及时宣传发布。2.组建咸安区涉企政策发布群,将相关涉企惠企政策信息及时发布。3.开展线下送政策到企业服务。一是坚持干部联系企业制度,二是组织政策宣讲团到企业去讲解各项涉企政策。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张绪华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七条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在执法检查中有部分企业反映,培训的针对性不强,特别是针对企业家的培训力度不够。请问区科经局,你局采取什么措施来加强企业经营管理者培训,提高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水平?
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局长石深华答:1.继续配合组织部举办好咸安区企业家代表经营管理培训班。2.充分发挥我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的平台作用。3.落实好省委、市委提出的“123企业家培育计划”,为我区培养更多优秀的中小企业管理人才。总之,通过这次询问我们将学好用好落实好《中小企业促进法》,争做护法的使者,当好企业的“店小二”。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亚钦问:交警大队在执行桂乡大道禁止大货车通行规定时,宣传不到位,没有对禁行时段、绕行线路及办理临时通行证的有关事项、流程、联系方式进行深入宣传、广泛告之。请问交警大队,如何在依法依规确保交通秩序的同时,保证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区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永红答:一、桂乡大道概况及交通管控情况。京珠高速咸宁北至市区桂乡大道全长11公里,双向六车道,该路与京珠高速、咸通高速互通等线路相连接,道路两边的绿化和景观设置,是通往咸宁城区的一条形象道路。然而,近几年来,桂乡大道交通事故频频发生。据统计,从2017年至2019年期间,在这11公里的路段,该条道路发生了13起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死亡13人,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重大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车速过快,在该条道路上没有限速措施;二是道路车流大。据测算,限行前该条道路重型货车车辆日均车流量4000台/次。特别是从通山、崇阳、赤壁、咸安运输石料北上武汉的货运车辆运行的密度日益加大,对道路的损坏严重,给市民的出行带来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为此,市、区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以及咸安公安分局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全力压降道路交通事故。为确保温泉、咸安城区道路交通安全,2019年8月26日,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关于咸安、温泉、高新区城区大型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黄标车限时禁行的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以及咸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下发《关于咸安、温泉、高新区城区大型货车、农用车、拖拉机、正三轮摩托车、黄标车限时禁行的通知》要求,经报咸安公安分局批准,咸安交警大队从2019年9月22日起,对桂乡大道路段(从咸安区桂乡大道双泉十字路口至京珠高速咸宁北收费站路段)实行管控:一是设置大型货车禁行的交通管控措施,即从早上7点至晚上10点期间禁止货运车辆的通行。二是在桂乡大道安装区间测速设备,严格管控车辆速度。通过以上管控措施,取得了明显效果。今年元月以来,在该路段没有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二、桂乡大道上“无任何禁行大货车通行标识”的问题。(一)设置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提示牌14块、禁令标志牌11块:1.京珠高速咸宁北收费站出口匝道南北两个方向各设置两块禁止货车通行桂乡大道提示标牌;2.京珠高速和蕲嘉高速互通处南北两个方向各设置两块禁止货车通行桂乡大道提示标牌;3.蕲嘉高速张公收费站出口两个方向各设置两块禁止货车通行桂乡大道提示标牌;4.京珠高速咸宁南收费站由南向北设置了两块禁止货车通行桂乡大道提示标牌;5.京珠高速咸宁北收费站出口设置一块2M*3.5M单悬臂大型货车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牌;6.银湖大道与桂乡大道交汇处设置一块1.2M*2.4M的单悬臂大型货车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牌;7.桂乡大道107国道互通南北方向各设置三块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禁令标志牌;8.咸宁北高铁站上桂乡大道入口设置一块禁止大型货车通行的禁令标志牌;9.桂乡大道消防大队设置一块2M*3.5M单悬臂大型货车禁止通行的禁令标志牌。(二)增设电子监控抓拍设备2处:咸安交警大队在S360省道42km+51m处(桂乡大道下屋陈)和S360省道37km+721m处(桂乡大道河背村一组)两处点位安装电子监控抓拍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对桂乡大道上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大型货运车辆进行抓拍查处。并通过双微平台、报纸等媒体提前向社会进行了公告。禁行时间段为:7:00—22:00,而不是二十四小时禁止通行。处罚标准及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及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项之规定,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由电警取证(违法代码13440),依法给予记3分并处100元罚款且是实行收缴分离。三、“园区内企业不知货车究竟怎么走、怎么报备”的问题。在电警点位设置经纬度上,我们充分考虑到官埠工业园企业的发展,从咸宁北、张公站、107国道武汉方向需进入官埠工业园的不在电警抓拍范围之内。如因城区施工或运输货物确需在桂乡大道全线通行的,由申报人向当地行政主管机关审核同意、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附车辆和驾驶员信息到咸安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核查审批后办理临时通行证或备案,按照临时通行证指定的时间地点、路线通行。四、咸安交警送“交通安全进企业”服务。 2020年11月17日上午,咸安交警大队大队长王永宏、副大队长柯昌雄针对官埠工业园区企业家对桂乡大道货车禁行问题会同官埠桥镇政府、官埠九家企业负责人对货车禁行方案及对企业的要求开展面对面的座谈,切实有效为企业解决问题。大队长王永宏、副大队长柯昌雄还邀请官埠桥镇政府及各企业负责人前往桂乡大道禁行卡口点位设置进行实地查看,直观地了解货车禁行路段。座谈会上,咸安交警对各单位及企业深入宣传绕行线路办理临时通行备案手续、流程及联系方式,并建立官埠桥企业交警部门沟通工作群,加强企业与公安部门之间的沟通,要求在依法依规确保交通秩序的同时,保证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企业正常经营活动。通过此次活动,有效的提高了运营车辆的安全交通意识,创造了良好安全的营运意识。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阚铭问:在执法检查中,有企业反映物流成本同比上升20%。据了解,我区大部分物流企业经营规模小、服务功能弱、经营层次低,是导致企业物流成本居高不下主要因素之一。请问咸安经济开发区,怎样加快推进物流园建设,提升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满足企业物流需求?
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陈娟答:一、物流产业园建设背景。咸安经济开发区有经济体580户,其中制造业和批发零售业391户,物流服务刚性需求非常强;开发区区域内有7家物流企业,主要从事货物运送,规模小、业务面狭窄、服务方式传统,不能满足企业多元化高层次需要;咸安区目前没有一家大型、综合性、实现“仓、运、配”一体的现代化物流企业,园区企业产品主要通过武汉物流公司中转,增加了产品流通领域成本,据测算,我区企业物流成本比大中城市高出20%以上,从而提高了产品销售成本,增大了企业市场竞争压力;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和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同时按照咸安经济开发区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引进一家现代化物流企业,助力中小企业发展是咸安经济开发区势在必行的一项重要发展实施规划;我国“十四五”规划的经济社会发展指导方针和主要目标中明确提出“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服务供给,加快发展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推动现代服务业同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加快物流产业园建设是时代发展要求,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内在要求。2018年开发区着手物流产业园规划,总规1000亩,并开展前期土地报批、征地、项目申报、争取专项资金等工作。2019年10月引进咸宁公路港项目。该项目由武汉港航发展集团投资建设。武汉港发集团是我省航运核心企业,总资产340亿元,2019年营业收入83亿元,旗下二级以下公司121家,业务涵盖投资建设、港口服务、江海航运、道路客运、公路货运、汉欧班列、仓储贸易等领域,形成了保税园区、专用口岸、物流园区等多层次开放平台,是湖北乃至华中地区规模最大、门类最齐全的综合性物流服务商。开发区引进这个项目是基于港发集团强大经济实力、在全国乃至世界物流行业丰富资源以及物流园运营方面成功经验等优势。二、项目规划及业务服务范围。项目总投资5亿元,占地面积595亩,其中项目一期占地面积274.5亩,一期项目于2020年10月正式动工建设,计划2021年底建成运营。二期占地面积320.5亩。(一)一期建设内容。1.货物集散中心:建设3座零担专线库,建筑面积约16870m²,将本地零担、专线公司形成产业聚集,提供作业场地,并与武汉港发集团旗下的武汉新汉正西和汉口北高新物流园无缝对接,充分发挥港发集团多式联运的综合运输体系和优质业务资源,补齐线路短板,实现港口、陆路、铁路“零换成”,打通物流瓶颈的“最后一公里”,最终形成咸宁通往全国各地的干线网络。2.城市配送中心:建设2座通用仓库及货车停车场,仓库建筑面积约14806㎡,为快递、快运、商贸等企业提供场地,开展配送、分拨业务,形成统仓共配,提高作业效率,降低成本。3.智慧电商物流中心:建设2座电商库,仓库建筑面积约16620㎡,引进外部电商企业,整合现有电商企业形成集约化,为其提供作业场地,为电商和物流的相互促进发展和完全融合提供便利条件。4.综合服务中心:建设6层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约7054㎡,为园区管理企业及相关政府办事部门提供办公场所向园区企业提供综合公共管理服务。5.商贸中心:建设3-5层,建筑面积约15500m²,内设企业展示厅、物流交易大厅、商铺门面、司机之家、政务中心、办公室、会议室等,向园区企业提供商务办公、物流信息服务、住宿等,同时兼顾引进与园区功能相适应的商贸企业,解决以往客户、商户、司机等办公、生活等问题。(二)二期建设规划。1.冷链基础设施:建设冷链仓库,打造一个集冷冻、冷藏、包装、加工、配送为一体的现代冷链物流园区,该园区将成为咸宁地区冷链物流配套设施齐全,工艺先进、配送网络覆盖面广的高端冷链物流园区。主要保证食品安全,加速冷藏食品流通,推进本地产品优势资源转化,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带动内外农产品交换。2.信息化平台:依托网络货运平台在线组织运力,进行货源、运力资源的有限整合,实现信息精准配置,完成线上交易,实现信息查询功能,包括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信用记录、投诉处理等,实现车、货资源的集聚及高效配置,打造安全、高效、完整的供应链体系,降低物流成本。同时引入结合大数据、区块链技术,打造智慧型、信息化的综合性物流公路港。3.生活、生产配套:引入住宿、餐饮、购物、医疗、金融、汽车维修、汽车检测等企业或商铺,向入驻园区的物流企业、社会运力资源、政府机构等提供全面的生活、生产支持,优化园区物流生态环境,提高园区综合竞争力。三、项目建设意义。1.提升区域经济发展质量。咸宁公路港项目建成后将借力武汉港发集团航运物流、铁路物流、多式联运和物流供应链等战略资源,立足项目区位优势,努力打造鄂南地区和中三角区域物流枢纽,有效降低咸宁城市物流成本,增强企业市场竞争力,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2.优化区域产业结构。咸宁公路港项目将会整合集聚咸宁地区物流资源,提升地区供应链服务水平及物流效率,进一步支撑基础产业的经营,支持新兴产业的发展,完善产业配套服务,以及提升第三产业的比重,从而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重点服务汽车零部件、森工、图书文化、智能制造、生物制药等产业,为产业发展提供基础服务支持,提高我区招商引资项目区域竞争力。3.促进社会就业。物流业是劳动密集型行业,物流产业园运营需要大量的人力资源支撑,可为社会提供大量劳动岗位,促进社会就业和维护社会稳定。同时依托产业园科技聚集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维修、商务服务等商贸服务业,可改善园区制造业、商贸业发展环境,可直接或间接的为当地居民提供就业机会。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彭姣云问:为支持企业发展,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计委联合印发了《咸宁市“人才绿卡”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市教育局印发了《咸宁市城区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入学暂行办法》。请问区教育局,这两个办法是什么时候颁发的?你们具体是怎么解决“人才绿卡”和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入学问题的?
区教育局局长王元宏答:两个办法是2017年颁发的。其目的是为了切实解决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问题,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为落实上述两个《暂行办法》,确保市区企业高管和引进人才的子女有学上,近几年来,区教育局结合市区一体化招生政策,在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下,根据企业孵化、成长和技术人才需求等因素,在充分结合园区企业实际、充分尊重企业高管和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需求意愿的前提下,结合市区内两个工业园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全面做好了我区企业高管和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工作。具体落实办法如下:一是每年7月初,由区教育局协同市教育局出台《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在通知中明确招商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引进人才的子女入学分别按两个办理。只要是两个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认定的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区教育局承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入学。二是每年7月中旬,符合条件人员的所在企业,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向高新区管委会或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相关证明和家长申请、申请人员及子女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再由高新区管委会或咸安经济开发区区管委会对申请人员条件进行初审,汇总后将名单和相关证明材料,一并提交市区教育局复核。三是由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落实入学安排,高新区管委会或咸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将结果反馈给企业,由其通知相关家长按要求办理入学手续。近三年来,根据咸宁高新区、咸安经济开发区、区直有关单位申请,经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我区共安置企业高管人员子女和引进人才子女共284人,其中市高新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172人,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112人,区直有关单位引进人才子女4人。其中涉及到咸安经济开发区的企业有洪盛模具、敏实汽车、雄志模具、华宁防腐、江南春竹、中港金属、友志塑胶五金、志研自动化设备、金湛电子、中特机械、深金源塑料等29家园区企业,切实解决了企业高管和引进人才后顾之忧,保障了其子女的教育权益,为我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具体数据如下:2018年,市高新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45人(其中安排到玉泉校区18人、实验学校8人、浮山学校9人、区外小6人、市第三小学2人、香城学校2人),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32人(其中安排到实验学校11人、市第二小学2人、区外小2人、凤凰小学15人、市第十四小学2人);2019年,市高新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73人(其中安排到玉泉校区26人、高新外校34人、实验学校6人、浮山学校3人、区外小2人、香城学校2人),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38人(其中安排到实验学校16人、区外小13人、凤凰小学 7人、市第十四小学2人),区直有关单位引进人才子女2人(其中安排到实验学校1人、区外小1人);2020年,市高新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54人(其中安排到玉泉校区34人、高新外校10人、实验学校3人、浮山学校2人、区外小1人、市第五小学1人、香城学校3人),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42人(其中安排到高新外校3人、实验学校9人、永安中学1人、市第二小学7人、区外小5人、凤凰小学12人、市第十四小学5人),区直有关单位引进人才子女2人(区商务局2018年“招硕引博”高文文之子在市第二小学就读、区发改局首批“招硕引博”黄冬琴之女在区外小就读)。另附:如何保障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入学权益?为切实保障我区园区企业职工子女入学需求,支持园区良性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区教育局在落实企业高管及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政策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园区内教育优质教育资源供给,采取了如下措施:1.为切实解决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入学路途较远的困难,2017年,我们在咸安区经济开发区内3000万元新建了咸安区凤凰小学,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可提供1200个学位。目前有学生567人,开设13个教学班,其中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34人、园区企业普通职工子女386人。2.为有效提高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就读的市第十四小学教育质量的问题,我们在区内积极开展了“名校托管、一校两区”试点。第十四小学(原西河小学)由第二小学(原西门小学)托管。依照“一校两区,一套班子,一支队伍,统一管理”的原则,第二小学选派各学科教学骨干团队到第十四小学任教,提高分校师资整体水平,促进托管学校间的深度融合。据统计,第十四小学通过托管,2020年秋学生数达到758人,比2017年秋季学生数增加了367人。其中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高管、引进人才子女9人、园区企业普通职工子女97人。3.正在实施建设的咸安区凤凰学校,位于现第四中学旁边(原凤凰中学),拟投资4800万元,办学规模为24个教学班,可提供1200个学位,当前已进入挂网招标阶段,预计2021年秋季完工并投入使用。建成后可进一步缓解咸安经济开发区企业职工子女的入学困难。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王红波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十九条至二十二条,就完善担保融资制度,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器设备等为担保融资作出了规定。请问区金融办,这一规定目前在我区是否落实?我区中小企业担保融资现状和困难在哪?区金融办如何落实规定,解决担保融资存在的难题?
区金融办主任彭辉答:问题一:我区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机械设备抵押贷款是否落实?答:没有完全落实到位。问题二:我区中小企业融资现状和困难?答:据统计,我区已经发放应收账款抵押贷款有11笔3031万元,贷款银行主要有工行、建行、民生银行、村镇银行、武汉农商行。知识产权贷款1笔100万元,贷款银行是工行。机械设备抵押贷款 9笔12054万元,贷款银行主要是农行、中行、农商行等银行,存货抵押贷款3笔1067万元,主要贷款银行是农商行和村镇银行。主要有以下两种原因:一、银行方面的问题。应收账款、机械设备抵押贷款大部分银行都能够做,但是知识产权、存货抵押贷款有一些银行根本就没有这个贷款品种,并且审批权都在总行。二、配套服务跟不上的问题。就拿知识产权来说,咸宁市目前没有一家知识产权评估机构,没有知识产权交易平台和市场。一般只有省会城市才有评估机构。还有存货抵押贷款的问题,我们没有规范的仓储管理系统,银行对存货缺乏有效的监管,风险很大。问题三:区金融办如何落实解决融资存在的问题?答:1.搭建政银企融资平台,建立常态化对接机制。一是下沉企业,主动上门服务,了解企业的资金需求,为企业融资提供指导。二是召开专场融资对接会,面对面现场答疑解惑,限期为企业解决融资问题,今年通过9场银企融资对接会累计为46家企业解决贷款资金1.6亿元。2.强化金融创新。督促区内各金融机构要勇于担当,克服惧贷、惜贷、不敢贷思想,积极向上级行争取放贷政策,加强信用贷款发放力度,打通贷款的堵点和难点,让更多的金融活水真正流向实体企业。3.加强政银担合作。一是做实做强政府性融资担保经开担保公。目前经开担保公司已经正式挂牌成立,正在与省再担保集团进行合作,推动4321模式在咸安区落地推广。二是充分发挥财政性资金的撬动作用,大力度推进“楚农贷”和“创业担保贷”发放,目前发放楚农贷38笔2850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20笔7903万元。最后,表个态:区金融办积极落实区委区政府相关精神,主动为企业做好融资服务,只要企业有融资需求或者是在融资过程中遇到困难,我们一定会不遗余力为企业牵线搭桥,直到企业满意为止。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孙斌问:有多家企业反映,在咸安区人民法院起诉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胜诉了,但有些尚未执行到位。请问区人民法院,你院将如何综合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保障中小企业胜诉权益得到及时实现?
区法院院长张忠波答: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两年来,我院对维护中小企业利益、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工作高度重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正确有力监督下,立足工作职能,优化司法服务,不断强化执行力度,努力兑现企业胜诉债权,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人案矛盾突出,特别是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影响,不少被执行人陷入困境,偿债能力明显下降,在涉中小企业案件的执行效果上与申请人的期望存在差距。我们决心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的相关部署以及今天会议的要求,积极回应关切和期待,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以下方面着手:一是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中小企业是我区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和活力之源,占全区企业的90%以上。作为司法机关,我们要认真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一方面要坚持文明善意的执行理念,依法审慎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效落实国家出台的系列惠企政策,比如租金减免政策,防疫物资保障政策,合理减免对被执行人的加倍罚息,切实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另一方面,要维护司法公信力,把强制力聚焦到对规避执行、逃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的依法打击和惩处上来,中小企业本身融资就难,再拖欠账款就有可能成为压倒中小企业的最后一根稻草,我们要坚决防止以“善意文明执行”为借口消极执行、拖延执行,或者以降低对被执行人影响为借口无原则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二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力度。按下优化营商环境快进键,开辟绿色通道,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优先执行。全面梳理涉企执行案件,摸清底数,建立台账,重点案件由执行局长亲自挂帅,逐案稳步推进,简单案件限时执清,做到快执快结。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充分利用网络查控系统,积极查询财产信息,并将执行信息及时推送当事人,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采取“互联网+司法拍卖辅助服务”机制,提高财产处置效率;对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要穷尽执行措施,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达成和解协议,实施“蓄水养鱼”,并积极跟踪查询,一旦恢复偿债能力,立即恢复执行。还要严格执行案款管理制度,对执行到位的财产第一时间发放给胜诉企业。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格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深改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对纳入“黑名单”的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不断压缩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让失信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迫使其主动履行义务。加大公检法三机关联合打击拒执案件的力度,对拒不执行、逃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统一证据标准,加强工作沟通,通过刑事手段打击逃债行为,积极为中小企业回收资金,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积极推进企业破产工作,今年,我院在区政府支持下,建立了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区政府拔出专项资金,对没有能力支付破产费用的破产案件给予资金保障,我们要按照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推动“执转破”程序的启动和运转,对于有希望的企业运用资产重组提升偿债能力,对“僵尸企业”及时破产还债,退出市场。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显志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询问区政府是怎样落实这一要求的?目前,我区在协调机制上存在哪些短板?下一步将新建立哪些制度和机制来尽快解决中小企业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区政府副区长杜新国答:今年来,尤其是人大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对区政府下达“未建立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整改意见以后,区政府办公室迅速对照问题,整改落实,修订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并于11月9日组织纪委监委、科经局、发改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财政局等职能部门召开专题会商会,广泛的征求了意见,出台正式文件。《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的主要内容:一是成立了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咸安经济开发区主任、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区科经局、区发改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发改局、科经局、财政局、人社局等35家相关区直单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将办公室设在区科经局,明确规定了主要职能部门在服务咸安区中小企业的工作职责,形成多部门合力为企业做好财税支持、融资促进、创业扶持、创新支持、市场开拓等《中小企业促进法》规定的服务。二是明确工作职责,主要是以规范行政行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职能定位,对企业提出的重大疑难事项进行研究,形成意见,督促责任落实,确保事项得到妥善解决。同时,及时开展相关国家、省、市对中小企业支持政策的宣讲解读,成员单位按责任分工帮助中小企业积极向上争取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做大做强。由于“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时间不长,各项贯彻落实工作还处在完善阶段。可能在涉企问题的反馈收集的及时性、各部门在协调配合方面以及工作的日常联系方面存在一定的短板。我们将依托“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思路、更精准的举措,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中小企业做好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服务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法律明确了国家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府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职责,提出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举措。下一步区政府将建立如下几个方面制度和机制,来尽快解决中小企业经营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一是落实好“四大家”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切实推进区四大家领导联系重点企业制度,认真落实弘扬 “店小二”精神“十必须十不准”,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增信心、促发展。二是建立涉企成员单位会议制度。建立职能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和企业代表会议,对中小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研究会办。三是建立涉企部门联动机制。建立涉企部门联动机制。对调查发现影响企业发展的事项实行台账式管理,及时协调有关政府部门限时解决,实行挂账销号。相关政府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建立联动机制,对企业投诉事项设立台账、梳理线索、分类处置、按时办结。四是建立涉企工作抽查制度。对各相关部门承办的影响企业发展事项处理依据、办理质量、结果认定、整改情况、问责情况等事项进行回访或抽查。对存在推诿扯皮、弄虚作假、包庇纵容、问责不到位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严肃追究承办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并公开通报。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杨大平问:《中小企业促进法》第五十六条明确要求,同一部门对中小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能够合并进行的,应当合并进行;不同部门对中小企业实施的多项监督检查能够合并完成的,由本级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合并或者联合检查。请问区政府是如何建立合并或者联合检查监督检查机制的,有什么措施来保障这一机制能常态化有效得到执行?
区政府副区长杜新国答:近年来,咸安区委、区政府将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督检查作为全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推进。经前期调查,全区共有需至各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或检查的项目共126项,涉及21家职能部门和单位。其中每年度最少需要开展一次的项目有36项,涉及单位11家;每年度最少需要开展两次的项目有23项,涉及单位7家;每年度最少需要4次(每季度一次)项目有8项,涉及单位4家;每月最少需要开展一次的项目有17项,涉及单位7家;不定期开展的项目有21项,涉及单位7家。为了扎实推进联合监督检查落地实施,真正体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为此按照省、市的总体工作部署,我区从去年9月份启动各职能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经过大胆探索,对全区所有职能部门需至各市场主体进行执法或检查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力保做到精准施策。通过一年多的实践我区已建立了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出台了《咸安区“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细则》,并于2020年9月1日起正式开始实施。为保证《实施细则》能得到常态化有效执行,区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工作机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用监督管理股。并要求各成员单位也及时成立了本单位的工作组织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联合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二、严格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清单。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各职能部门制定年度部门联合监督检查计划清单,并将各类专项整治、检查尽可能纳入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范畴。将能合并进行的监督检查事项和任务合并进行,降低行政部门和被检查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成本。并要求各职能部门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检查事项和时间安排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形成年度抽查计划清单,并于12月底前报咸安区政府批准后执行。非经区政府批准,计划清单不得调整。三、严格确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将同一时段针对同类市场主体的多部门监管检查事项纳入联合双随机抽查,做到“无清单不检查”。对法规有明确规定和湖北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监管事项中明确要求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施的检查事项,必须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实施检查。同时鼓励将更多部门纳入联合抽查范围,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监管事项,尽可能合并或纳入部门联合抽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不定期开展或是有特殊要求的执法检查项目,实行执法检查备案制度,防止有关职能部门或个人滥用职权行为的发生;并将发现的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进行严肃的追责问责。四、严格执行联合监督检查实施细则。严格按照《实施细则》要求,按工作全流程、全要素的具体方法进行操作。建立联合监督检查运行机制,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确定参与部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抽查范围、比例、事项、方法、步骤、时间等。按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同时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符合自身监管工作实际合并本部门监督检查事项,确保监督检查工作规范运行。坚持“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建立科学、合理、完善的“部门联合监管”工作责任体系。五、严格督办发挥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的作用。逐步完善区政府领导、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职能部门联合共举。建立定期通报工作机制,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加强督导,对出现问题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确保工作均衡推进,不留死角。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议程
2020年12月16日
对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医保局、区民政局等5个政府部门进行履职工作评议、询问和满意度测评。
2020年区政府工作部门履职工作评议
询问问答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政问:在日常财务管理工作中,区直单位对一些财务支出找不到政策依据、具体规定和具体标准,经常是单位之间相互打听,财政局在这方面的监督指导工作是怎么做的?能不能解决好这个问题?
区财政局局长洪声耀答:一、关于财政财务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情况。一是在2015年底组织了一次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大检查,并针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方面存在的问题,举办了一次有各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负责人参加的财政财务管理培训班;二是按照上级财政部门的要求,针对财政财务管理重点工作,由区财政监督局每年对全区财政事业单位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三是区财政局各相关业务股室经常性到行政事业各单位,进行财政财务管理方面的指导和交流;四是2017年综合上级和区级出台的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制度,编印了《咸安区党政机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南》,发到各行政事业单位,以利于各单位规范日常财政财务管理。二、下一步打算。虽然在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方面,我局做了一些工作,但是随着财政改革和管理不断深化,各项制度和规定不断更新,对财政部门在财政财务管理工作上提出了更高要求。根据代表们的意见,结合财政改革与管理实际,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一是我们结合财政财务管理规定不断更新的实际,在年初已重新编印并发放了《咸安区党政机关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指南》,下一步将扩大指南发放的覆盖面,确保各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人手一册;二是进一步加强对各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的监督指导,一方面局各业务股室与对口区直部门预算单位加强联系和指导,另一方面区财政监督局充分发挥职能,定期或不定期对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不断规范;三是拟报请区政府批准,适时举办一期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培训班,邀请专家对财政财务管理业务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各单位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亚钦问:有代表反映,财政资金拔付手续繁琐,如何在保证资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财政资金审批拨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区财政局局长洪声耀答: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规范改革工作将于2021年按先试点、后推广的方式在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应用,此项工作我省也于2020年开始部署。改革目标实现后,财政资金拨付流程将更加高效,财政部门、预算单位双方的工作效率也会得到切实提高。下一步的改革目标:一是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预算指标直接控制支付,单位有上级转移支付和区级预算安排的支出指标才能申请支付,财政按指标控制支付,无指标、超预算指标将无法实现支付,预算管理更加严格。二是支付流程更加优化。取消了预算资金计划下达环节,简化了资金拨付流程。不再区分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方式,资金支付统一采用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所有资金支付都通过系统校验。改革后,预算单位在大额资金支付时可不向财政部门提供纸质拨付依据。三是拨付体系更加高效。改革后,预算单位根据政府采购合同或其他资金支付需求,提出支付申请报财政部门,支付申请在一体化系统中进行自动校验,校验通过后向代理银行发送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支付资金后按日与人民银行清算。改革目标全面实现后,国库集中支付业务原则上在部门(单位)、财政、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实行全流程无纸化管理。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毛晓光问:按照先保后征的用地原则,应该优先解决失地农民养老保险问题。请问咸安有没有失地农民未交纳保险的现象,为什么?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性智答:在回答“我区是否有被征地农民未缴纳养老保险”问题前,首先需要大家明确的就是如何界定“被征地农民”。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被征地农民根据产生的时间不同,主要分为“老被征地农民”和“新被征地农民”两大类。老被征地农民是指从2006年4月10日至2014年12月31日间(也就是国发〔2006〕29号文下发后至省政府53号文下发前)产生的被征地农民;新被征地农民是指2015年1月1日以后(省政府53号文颁布实施后)产生的被征地农民。截至今年11月底,全区累计对新老被征地农民45764人进行了补偿,累计筹集补偿资金7.02亿元,已发放1.79亿元,结余5.23亿元,切实维护了社会稳定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经办过程中,我们发现老被征地农民存在极个别的漏报现象,主要是由以下方面原因造成:1.土地已用未批导致遗漏。前期个别地块已被用作项目建设,但没有获得征地批文,导致有些失地人员没有纳入老被征地农民补偿名单。2.剩余面积问题导致遗漏。个别地方土地实有面积与《土地承包证》面积不符,征地后家庭人均实有面积大于0.3亩;也有个别地方征地后对土地重新进行了调整,导致征地后人均面积大于0.3亩。3.其他方面问题导致遗漏。有的是因为户籍问题“农转非”性质改变,还有的是因为不配合征地工作村组未予上报。针对老被征地农民存在的极个别漏报现象,区政府常务会议已研究决定,对确实符合老被征地农民社保补偿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补报。2017年至今,全区已补报并纳入老被征地农民锁定名单309人,下步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做好遗漏人员的补报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乡镇村组知晓什么样的人能报,什么样的人不能报,提高补报准确率。二是逐一解决遗漏人员的补报问题。按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精神,积极协调相关乡镇办,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对遗漏人员,按程序进行核实申报,确实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进行养老保险补偿。目前,已有向阳湖、永安两个乡镇办提出仍有遗漏人员需要补报,现正在进行核实补报中。
区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主任祝敏柏问:关于就业技能培训针对性不强,政策性不清,你局是如何应对的?有没有更加务实,可行的办法?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汪性智答:首先,对于反映的“就业培训政策不清楚”问题,我局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1.开发“就业培训”手机小程序。通过扫描“就业培训”二维码登录,浏览了解我区最新的就业培训政策、定点培训机构、培训专业介绍等信息,进行培训意愿调查登记。对符合条件且有组织(参加)培训意向的企业(个人)可通过填写企业(个人)基本信息,选择意向培训机构、培训专业(内容)等必要的培训需求,信息登记完成后提交,由我局后台工作人员统一汇总分类,转交至相应培训机构通知劳动者即时参加培训,或集中生源形成一个批次后组织开班。目前,后台已收到27个就业技能培训个人申请,2个组织“以工代训”企业申请。2.进一步开发、完善“咸安人社”微信公众号功能。增设政策解读和投诉举报专栏,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各业务单位(股室)及时更新、发布最新政策解读、业务经办流程、工作实时动态。3.编印《人社政策服务指南》。要求各机关业务股室、经办机构立即对相关的人社业务最新政策和办理流程进行梳理,由局机关统一汇编成册,在经办服务窗口、大型招聘会、政策法规专项宣传等活动现场免费发放,进行人社政策大宣传。4.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和“百名人社干部联百企”活动。不定期组织局班子成员、机关股室长、经办机构负责人和乡镇人社中心主任,深入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听取各方面对人社工作的意见建议,并现场答疑解惑,解决单位和劳动者最关心的政策享受、待遇发放、权益维护等问题。5.由局业务骨干备课,分批次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人事专员和乡镇社区(村)人社业务网格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确保新从事劳动人事专员和人社业务网格员至少参加一次培训,以点带面扩大人社惠民惠企政策的知晓率。其次,针对反映“培训针对性不强”问题,我局前期在企业用工培训方面,确实存在着做得不够的地方,目前正在积极采取如下措施加以改进:1.强力推进“以工代训”。所谓“以工代训”,就是一边工作一边进行技能培训,而“以工代训”补贴是对开展了“以工代训”的企业给予补贴。此项政策实施范围主要是在咸安区参保的中小微企业,培训人员范围主要是企业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这四类人员,今年对2018年1月1后入职人员纳入新增培训对象;培训的工种主要是在2015版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中的技能工种。补贴条件为每月培训不少于20个课时,每个课时不低于45分钟,补贴标准为500元/月/人,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企业应在为培训开始前7天,向区人社局职建股申请备案(提交申请表、拟培训人员名册、承诺书、劳动合同),培训完成后提交补贴申请材料(补贴申请表、工资表)即可。相较之前的政策规定,今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调整主要体现在由“目录规定培训内容、企业被动参加”变为“企业定制培训内容、自主组织开展”上(以前的企业职工技能培训,要求培训机构参与且在目录内、评价机构在目录内且取得职业证书才能取得补贴;现在是企业自己搞培训,培训老师和培训机构随企业需要自己定,只要求取得企业培训合格证就给予补贴)。它实际是一种稳岗、扩岗的补贴政策,是针对经济下行和疫情影响的政府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的特别举措,调整的政策实施期到2020年12月31日止。针对此项政策临时性调整,我局第一时间先后组织了区内25家受疫情影响严重且参保人数较多的企业进行“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和申报流程专项培训。截至10月末,为72家企业3043人发放“以工代训”补贴资金152.15万元,预计全年发放“以工代训”补贴资金300万元以上。2.整合社会培训资源。依托区级公共实训基地(整合资金1500万元,2016年建成占地26亩),充分发挥我区现有的企业、行业协会技能人才优势,开展生物医药、铸造、森工建材、纺织等专项行业技能培训活动,推动我区行业技能水平整体提升。3.扎实开展新型学徒制和技能提升培训。主动对接市职业技术学院、职教集团,搭建校企技能人才培训平台,引导学校、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资源(如师资队伍、实训平台)整合、共享,实现人才培养资源的最大利用率,提升企业职工技能专业化水平。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益民问:根据人大代表和群众反映,有的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实战性还不够强,请问区应急管理局,你局将如何指导部门科学修订应急预案?如何抓实应急演练工作?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涛答:“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突发事件的管理与应对必须做到未雨绸缪,有备无患。鉴于机构改革后大部分区直部门“三定”职责权限发生了较大调整,为进一步加强机构改革后全区应急管理工作,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确保应急预案适应新形式、新任务、新要求,提高预警、预知、预防和应急处置水平,我局组织专家参照2006年《咸安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当前实际情况,根据机构改革后职能调整,进行调查摸底修改完善之后,已报区政府审批并颁发了2019修订版《咸安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同时,组织全区有关单位对26个专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为有效提高专项应急预案可行性,做好应急预案修订工作、抓好应急演练,我局从以下五个抓作为切入点,指导部门科学修订应急预案:一是抓组织架构。搭建起由行业主管部门牵头的专项预案修订工作专班为架构核心,由单位各相关部门作为架构枝叶的体系完备的架构体系,各部门密切联动,各司其职。今年,在区政府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全区预案修订会议,我局积极与区政府职能部门联动,先后召开专项应急预案修订专题会3次。我局应急预案修订专班多次到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指导预案修订工作。为应急预案修订组织架构的创建指引方向。二是抓预案细化。各部门编制修订的专项预案要与国家、省、市级总体应急预案应急原则、组织领导、指挥体系、相应程序和工作要求相一致。各专项预案要根据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实际,立足于现有资源,以是否管用为标准,主要明确做什么、谁来做、怎么做、何时做、用什么资源做等具体应对措施。预案编制修订工作要把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作为预案修订的重要前提。针对各部门的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我局指导各专项应急预案编制修订过程中,充分发挥相关部门、应急管理专家、一线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的作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审查论证。三是抓明责履职。指挥机构全区统一领导、指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作出防范和应对该突发事件的决策部署;办事机构依法组织协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研究提出应急处置的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监测预警系统、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要求预案修订符合规范程序,从分管领导签字到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再到区政府分管领导审批签字,方能发布实施。争取了区委支持,将各单位的预案修订和演练工作纳入区级年终目标考评。四是抓资源整合。摸清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应急物资装备情况。由于突发事件的紧迫性,突发事件反应和恢复所需的资源不但要充分而且要配置合理,应急预案应对全社会的应急资源实施统筹规划,最大限度地避免应急活动中的资源重复、等待、冲突等各种问题,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达到应急活动的合理安排,从而提高应急活动的工作效率。五是抓演练培训。一次演练就是一次培训,督促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按照专项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各时段的工作实际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确保2年完成一次演练。重点是以“安全生产月”、“5.12”全国减灾日、“10.13”国际减灾日等重大时间节点组织部门和乡镇开展应急演练。今年以来已组织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城市消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生产安全事故、有限空间、电力、交通运输、通信等多领域、多行业的多次综合和专项预案演练。各专项应急预案牵头单位根据各种应急活动实际情况,有条件的按专项应急预案举行实操演练,没有条件的可以按专项应急预案举行桌面推演,做到了演练和培训相结合,在演练中找问题,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预案符合客观实际,具有可操作性、可行性。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朱辉煌问:安全生产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请问区应急管理局,你局是如何对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的?结合职能职责,你们将怎样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陈涛答:我局始终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不动摇,把稳我区高质量发展安全基本盘,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在企业安全监管上,我局主要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工贸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主要做法:一是推行“分级负责,分片包保”责任落实机制,确保每家企业有人包保。二是运用企业“两书、(告知书、承诺书)一岗两卡”(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卡、应急处置卡)、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一企一档”、购买安责险等措施,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三是按照每年制定并报区政府审批的执法计划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常态化开展日常监管执法。四是通过政府出资购买服务和专家会诊方式,帮助指导企业查找隐患,建立清单,形成隐患整改闭环。五是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综合运用集中排查、联合检查、专项整治、打非治违等行动,全面摸排整治企业各类安全风险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六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时发布公开执法信息,认真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对涉及到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案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依法依规对相关企业和责任人予以重处,而且通过两法衔接,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同时我局积极主动发挥安委办牵头管总作用,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运用包保指导、检查督查、暗访抽查、通报问责、考核评级、提醒函、督办函等措施,督促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积极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组织各专委会、有关单位制定《咸安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具体内容包括:2个专题、22项专项整治、5项专项行动、4项重点工程。通过全面深入开展三年集中整治,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保障机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是第一要务,发展不够仍然是我区最大的实际,我局积极解放思想、创新方式,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努力为企业提供绿色通道服务,一是化单一为整体。采取用区域评价代替项目评价的方式,投入180万元,历时8个月,编制了咸安经济开发区《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和《气候可行性评价报告》,为咸安经济开发区项目落实提供“打包”服务。二是上门指导。采取服务在先监管跟上,出资50万元聘请专家,常年组成安全生产“专家服务指导组”,深入企业,面对面指导帮扶,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为154家规上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安全服务,帮助企业解决问题15个,指导68家企业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三是实行承诺制。为52个市区项目建设及疫后经济重振“补短板”工程和“六稳”“六保”任务保驾护航优化安全评价服务提供绿色通道。四是立足现实,以现场评价化解安全生产“三同时”建设的硬性规定,解决已建成工业项目安全评价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企业广泛认可。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黄显志问:参加咸安区城乡居民医保,患“急性阑尾炎”去市中心医院住院为什么要办转诊?去区人民医院办转诊医生不给开转诊单怎么办?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吴会平答:分级诊疗制度作为深化医改的一项核心目标和健康中国战略重要内容,目的是对不同级别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分工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防止可在一、二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患者大量流入三级医院,三级医院收费标准高,例均费用高,相当于花大钱治小病,同时大医院治小病,危急重症可能一号难求,一床难求,造成看病难。既增大医保基金支出,又增加群众个人负担,造成看病贵;也造成优质医疗资源的浪费。市医保局、市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年基本医疗保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落实分级诊疗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就医必须严格遵循县域内基层首诊、逐级转诊的原则,县域外转诊率控制在10%以内。我区参保人员到县域外定点医院住院,必须是因区内医院诊疗技术、医疗设备无法满足治疗方可办理转诊手续,能治疗的不办理转诊。“急性阑尾炎”区人民医院是可以治疗的,属于多发病、常见病,如医生不开转诊单患者家属仍坚持外出就诊,住院费用也是可以报销的,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减半。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李云钊问:城乡居民医保中央补助资金每年都在增涨,个人缴费也在增加,但医保基金分配到各医院的额度为什么没有相应增加而是在减少?
区医疗保障局局长吴会平答:全区定点医院医疗费实行总额预付制,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在不考虑各类项目物价上涨及住院患者增多等因素支出增长情况下,在医保基金总收入中先预留本年度门诊统筹报销、慢性病,大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异地报销、中心报销等费用后,余下的基金进行分配。2018医保基金总收入29434万元,预留费用后分配医院的额度为16310万元;2019年基金收入32928.23万元,预留费用后分配医院额度为16947万元;2020年基金收入35057万元,预留费用后分配医院额度为20975万元。而2018、2019年、2020(1-11月)住院统筹实际发生数分别达到25984万元、30567万元,23479万元。各级补助资金在增涨,但分配到各医院额度减少,主要原因:一是咸安区地处咸宁市主城区,市直二、三级医院众多、医疗资源集中,取消了市直医疗机构的转诊,参保群众都希望享受好的医疗资源,导致市直医疗机构大量收治可由基层医疗机构诊疗的病人,且市直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病人例均费用较高,导致医保基金支付增长迅速,市直5家医疗机构2018年、2019年住院基金分别占40%、45.3%。二是大病、意外伤害保险提标。2017-2019年分别支出2121万元、4532万元、8566万元,分别同比增长114%、89%。三是慢性病配额提高。将各类恶性肿瘤、慢性肾功衰竭、器官移植术后、白血病4个病种使用靶向药及门诊抗排异药物费用,按实际需求进行配额治疗,不用住院,直接在门诊治疗或透析。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周大勇问:通过我们的调研发现,我区养老机构存在供给与需求不协调、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区民政局将采取哪些措施丰富社区养老服务内容、提高社区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
区民政局局长罗继红答:咸安区老年人口基数大、增长快、逐年呈现高龄化、空巢化趋势。截止2019年底,全区老年人口10.12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16%,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峻,2022年将是老龄人口爆发期,养老服务与需求不相适应。前期,我们关注更多的是公办养老机构,精力、资金基本上都用在养老机构上,通过平安工程、冬暖工程、三年提升计划、特困供养机构改革等措施,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质量有了较大提升。目前,我区共有养老机构18所,床位2889张,入住618人,入住率只达21%,按千名老人40张床位需求计算缺口1159张,缺口不大,但与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适应,理不顺、住不好、住不进、不愿住、留不住等五大难题制约了公办养老机构效能发挥,90.64%的老人愿意居家养老。针对这种情况,区民政局从4个方面加大力度,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提高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1.分层分类科学布点居家养老建设。建立辐射式、嵌入式、小微养老服务站,多点布局居家养老点位。已完成社区辐射式养老服务中心4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网点3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5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8个、社区幸福食堂4个、城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档升级改造7个。今后还将加大力度推进,让居家老人有地可去、有需可应。2.创新多种服务方式。一是畅通智慧养老信息化平台运营。已建成智慧养老平台,通过“互联网+模式”,为社区及周边老人提供助餐、助洁、助医、助卫等“十助一护”居家养老服务,实现全区养老服务平台运营一盘棋,数据汇集一张网,线上线下一体化养老服务体系。截止目前,平台已录入咸宁市60岁以上老人72915条,并签约线下商68家。二是开展适老化项目改造。对老人住房进行防滑防摔跤改造,今年已对230户经济困难和高龄失能老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每户补助1000元。三是推行社区居家养老“喘息”服务。通过每户补助300元的方式购买服务,组建服务团队为全区200名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家庭上门开展各种普惠服务。四是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在条件较好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按工作效果补助。五是引进连锁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已引进了健康九九医养结合连锁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大楚城,书台街、梓山湖建立6家连锁店。3.培育百千万养老人才队伍。利用区福利院建立我区养老服务实训基地,通过与湖北科技学员合作,培训优秀护理人员。建立激励机制,举办多种形式护理护工比赛,推选百名孝子,增大奖补资金,加大激励力度。4.多渠道保障服务设施供给。联合住建、自然资源和规划、城管等相关部门,对新建、在建小区落实公共用房和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和摸排,目前已摸排完成3个办事处的9个社区近1700平方公共用房,下一步将加大力度,继续清理,并将200个乡村祠堂转化用于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信通过以上措施,定能逐步解决我区养老服务与需求的矛盾,请各位代表监督。
区人大常委会委员陈振中问:针对家庭确实有困难但又不能享受现行救助政策这样一个特殊群体,请问将采取哪些措施让这部分特殊群体能够得到相应救助?
区民政局局长罗继红答:在困难群体救助工作中经常遇到申请人有子女在国外读书、有两套房屋、有车辆、有工商营业执照等政策中明确不能享受的情况,但这些“硬伤户”家庭实际经济状况又确实比较困难,对于这些救助热点和难题,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破解。1.一事一议。出台《咸安区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工作实施方案》,对生活临时陷入困境的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未纳入低保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一事一议,按照“一次核定、分类保障”的要求开展救助。2.充分发挥救急难职能。制订《咸安区临时备用金制度》,对于确实困难的人员,发挥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作用,对确需救助人员通过党组会审议后实行先救助,再向上作出说明。3.探索创新长效机制。一是将未成年人、重病、重残、四类人员先行纳入救助监测范围。二是将困难家庭失能、半失能人员集中补贴供养。三是适当扩大低保覆盖面,推行社会救助管理标准化。将所有管理流程具体细化,做到民政、乡镇、村(社区)三级工作同步推进,实现整体有序互动。四是完善救助“进出双预警”机制。依托大数据比对、第三方调查评估、区镇村三级核查等方式,精准掌握困难对象实际情况,按照困难程度分类建好信息台账,根据困难对象“进出”紧急程度用红、黄、蓝进行标识,将社会救助工作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渐变,及时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社会救助工作是化解社会矛盾的“稳压器”,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探索,构建强而有效的社会救助体系,请各位代表监督。
咸安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出席、列席人员名单
出 席:
陈恢根 倪 琴 章成才 杨 剑 吴长勇 周大勇 毛晓光
孙 斌 周亚钦 樊向红 周益民 黄显志 王 平 李云钊
余志前 余国华 阚 铭 陈 政 朱辉煌 徐一钊 范五林
洪声科 张娟文 袁方珍 王红波 陈振中
列 席:
周 华 张忠波 陈先明 李 斌 洪声耀 汪性智 陈 涛
吴会平 罗继红 吴祖平 夏亚平 刘平耀 刘义武 王永新
石 芳 周冬青 余后兴 朱大浩 周 娟 孟新安 何 燕
黄宏胜 方传为 周小兰 陈新洪 殷桂芳 罗启海 熊 文
邹美珍 刘爱莲 伍贵生 王永红 孙金海 王竹君 陈剑桥
刘 莉 吴定海 余隆盛 熊 江 秦 城 彭元其 刘政华
黄海晏 周巧荣 陈四清 贾光涛 施继伟 周友才 陈会珍
李 建 陈 松 杨 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