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 贯彻实施执法检查活动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20-09-26 | 1526 次浏览 | 分享到:
     9月24日,咸安区人大常委会对咸安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恢根,副主任张池林、杨剑、吴长勇,副区长徐珍、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参加活动。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官埠桥镇河背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向阳湖镇斩关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镇文化站等地实地检查了解“一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情况,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使用、管理现状,文化产品及群众性文化活动开展情况,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情况等。在区文体中心建设项目现场,检查组认为,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上取得了很大的突破,“文化繁荣、文化惠民”达到了较高的层次。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听取了咸安区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及《湖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的情况汇报。全面了解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实施情况,检查组对区政府就贯彻实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取得的成绩一致给予了肯定,并就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贯彻落实实际情况提出了问题和建议。
     陈恢根主任在座谈会上强调,要继续深入宣传贯彻《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一是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教育文化卫生体育领域专家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将讲话精神作为我区文化事业今后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按习总书记的思路、思想办事,把文化事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二是要在文化创建、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要敢于主动争取。特别是文体中心的建设一定要达到标准,存在的问题要一揽子拿出来,针对性解决。政府在重大节日时要多开展活动,要为老百姓提供文化平台、文化服务和文化市场。三是根据《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规定,将广播“村村响”纳入文旅局部门职责,确保“村村响”在建好的同时更要用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