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来源: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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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咸安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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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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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上午,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召开全体干部会,集体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恢根出席会议并讲话,副主任倪琴、章成才、张池林、陈文钢、杨剑、吴长勇出席会议。
陈恢根指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深刻总结历史经验和新鲜经验对新时代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始终。要把党的政治建设融入人大常委会重大决策部署的制定和落实全过程,做到党的政治建设与各项业务工作特别是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
陈恢根强调,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已重新进行了调整,大家务必保持年初人代会时的良好精神状态,认真谋划和推进全年工作。
一是根据分工、做好对接。各专(工)委会要根据领导分工迅速衔接,认真研究确定执法检查、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活动内容,尽快拿出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列入区人大常委会“一个要点一个计划”,列入工作分月安排表。要强化依法监督的能力,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防止和克服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弹性监督多、刚性监督少,建议性监督多、强制性监督少等问题,切实弥补过去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善监督的短板。
二是力求专业、善于创新。各专(工)委要加强学习研究,提升专业水平,切实扭转过去专业知识欠缺、业务工作开展不深入的被动局面。今后人大干部的配备要更多考虑专业化、知识化问题,保证人大工作的质量。分工是相对的、合作是绝对的,各专(工)委要加强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视察等活动中的合作,强化沟通协作、共同参与,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增强人大常委会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三是德要配位、让人尊重。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的实施细则,如工作日不饮酒、饮酒不开车、公共场所不抽烟、参加娱乐活动不“带彩”,微信群内不随意转发未经权威部门审核的信息等等,这些都不是小事,要经常“咬耳朵、扯袖子”,相互提醒,相互监督。要牢牢记住自己人大干部的身份,不能把自己等同于一般“吃瓜群众”,做到严以律己、德位匹配、让人尊重,切实维护好人大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