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大常委会对本级‘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实施监督,目的是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人大监督不是可有可无、时断时续的监督,也不是一般意义的上下级之间的监督,它具有独特的法律特征”……
“人大监督‘该亮剑就亮剑,该断腕就断腕’”……
8月29日,区人大常委会举办法制专题讲座,邀请湖北秋泽律师事务所主任邓巍主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以下简称《监督法》)。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一府一委两院”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共64人聆听讲座。
讲座联系地方人大工作实际,从深刻领会监督法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人大常委会监督的形式和内容、贯彻实施好监督法》重要性等方面,就监督的基本原则、主要形式和内容以及听取和审议“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计划和预算监督、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询问和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撤职案的审议和决定等对监督法进行了解读。
参加讲座的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认为,人大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监督工作;要始终明确人大监督的目的,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开展监督;要切实加强对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的监督,努力增强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府一委两院”的同志均表示,一定要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的正确实施,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努力为“五个咸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