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区人大常委会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专题讲座。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恢根主持,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刘合权主讲,区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和机关干部、“一府两院”的主要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部分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同志、部分区人大代表共68人参加学习。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监察委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用留置取代‘两规’措施”“监察委由同级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讲座中,刘合权从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监察委的职责权限和调查手段、监察法相关焦点问题透析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陈恢根指出,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掀开了新的篇章。人大工作者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深入领会监察法的内涵精髓,深刻把握监察法的本真要义,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用。在学好监察法的同时,更要认真落实好监察法,边学边做、以学促做,进一步增强贯彻监察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按照监察法的新要求、新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恪守廉洁从政底线,在发挥监督作用的同时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切实做到依法监督、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