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邢勇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11-01 | 2380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咸安区人民法院院长王卫民的提名,经2012年10月31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邢  勇为咸安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挂职,时间两年)。
日期:201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