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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庭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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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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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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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的提名,经2012年4月12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 命:
黄庭琦、吴志宏、余经山、陈光明、邵汉军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罗金洲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日期:2012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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