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庭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4-14 | 1732 次浏览 | 分享到:


  根据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志强的提名,经2012年4月12日咸安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   命:
黄庭琦、吴志宏、余经山、陈光明、邵汉军为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   去:
罗金洲的咸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日期:2012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