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12日召开的全区基层人大工作会上,区委副书记黄大明对2013年的基层人大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一要在推进五个咸安建设上积极作为。基层人大无论是组织代表活动,还是开展监督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五个咸安”建设这个中心,在工作进程上与区委的工作部署保持一致,在工作方式上既要遵循法定程序,又要做到讲求实效。二是要在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上积极作为。基层人大要行使好监督权,理直气壮地开展法律监督工作,搞好依法治理,保证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维护法律尊严;要强化工作监督,监督的内容不要多,但要精,重在抓实、抓准、抓深,尤其要开展好代表评议工作,促进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及其干部职工转变作风、依法行政、廉洁勤政、干事创业。三要在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上积极作为。基层人大工作要实现由随意型向计划型、被动型向主动型、应付型向实效型变、守旧型向创新型“四个转变”。基层人大干部要热爱人大工作,切实发挥主观能动性,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四要在提高自身履职能力上积极作为。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提高运用理论认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求真务实,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诚心诚意为群众谋利益;要加强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会议、学习、视察、调查、评议、联系选民、向选民述职、代表建议办理等各项制度,努力实现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五要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上积极作为。要发挥好人大代表在决定重大事项中的主人翁作用、在经济建设主战场上的带头人作用、在民主法治上的宣传人作用、在化解人民矛盾中的调解人作用以及监政督政作用,使科学发展得到有力推动,社会的公平正义、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与实现。
日期:2013年0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