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民政局】关于人大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7-12-05 | 39217 次浏览 | 分享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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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4月12日,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2012年以来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议,反馈了评议意见,全面、客观、公正地指出了我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我局今后工作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整改意见反馈后,在区人大第三评议小组的指导下,我局逐条分析研究,剖析原因、查找差距,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全面落实整改责任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由局长负总责、其他班子分工协同、业务股室和下属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到了全体参与、分工负责、专班主抓,人人有责,保证了整改工作的全面开展。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将评议意见归纳梳理,细化分解到各股室,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明确了整改措施、整改时限。三是加强督促检查。由局党组成员分别带队,对各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多次督查,对工作不落实、整改走过场的股室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积极落实整改措施
人大常委会对我局的评议意见主要集中在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制、加强养老服务事业建设、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都是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关系到民政工作和社会稳定大局。我局严格对照人大综合评议意见进行积极整改,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关于“努力完善社会救助保障体制”的整改落实情况
1、落实保障政策,量化调整保障标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将我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0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300元,城市特困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200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8300元,集中供养孤儿生活费补助由每月1000元提高到1120元(13440元/人/年),分散孤儿生活费补助由每月600元提高到700元。
2、做好低保核查,实行应保尽保。一是做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新增对象核对工作。所有经乡镇审核上报的新增对象全部进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审批享受,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审批。二是做好省厅集中核对整改落实工作。根据5月份省厅集中核对反馈的26126条疑点信息,我局立即召开各乡镇民政办主任会议,开展全区疑点信息的核实整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坚决处理清退。三是开展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年度核查。制定了《咸安区2017年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核查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全区城乡低保、特困人员精准核查工作,深入推进按标施保,落实“按户保障、差额救助、重点救助、动态管理、应保尽保”。
(二)关于“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事业建设”的整改落实情况
1、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发挥区福利院的示范作用。咸安区社会福利院创建于1986年,截止目前,已累计收养孤老158人,孤残儿童116人,自费代养人员156人。先后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敬老文明号”和全国“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二是发挥农村福利院的主导作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以供养和服务农村五保对象为主体,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农村五保对象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是一个养老兜底工程。全区农村福利院共计占地78000平方米,床位数1600张。三是发展民办养老机构的主体作用,积极培育发展民办养老机构。到目前为止共发展民办养老机构3所,已投入使用养老床位160张。截至目前,全区共有养老机构17所,其中区级公办福利院1所,民办福利机构3所,乡镇农村福利院13所,共有机构养老床位 1866张,日照床位2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28.7张。
2、不断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联合卫计、食药、质监、消防、老龄办等部门,会同各乡镇(街道办事处)人民政府,对全区17个养老机构开展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督查行动。全面排查养老院服务质量问题与不足,明确整治方向和内容,推进养老院服务质量大转变。通过检查,全区养老机构在台账、规范化制度建立、消防设备的配备等方面相较以往都有了较大的进步,夯实了养老院服务质量可持续改善基础。
(三)关于“大力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的整改落实情况
1、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基层民政工作队伍是党和政府联系困难群体、特殊群体、优抚对象的排头兵。今年,我局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意见》(鄂发〔2010〕7号)专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为契机,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通过对14个乡镇办场人数摸底统计测算,我区共应配备“以钱养事”公益性服务岗位26名,其待遇按现行乡镇“以钱养事”的最低水平予以匡算,每年需财政预算82万元。同时,每个乡镇需配备2名公务员专职从事民政工作。目前,该项工作已得到领导的大力支持,将在10月底全面落实到位。
2、加强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的总体思路,我局在认真开展“两学一做”和“主题党日”活动的基础上,抓好集中学习,坚持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先后邀请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熊鸣、区委党校陈长风等老师辅导学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坚持把学习与民政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做到学以致用。同时,围绕“迎接党的十九大、精准扶贫、绿色崛起”等工作,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持续深化抓整改
经过努力,我局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与区人大常委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此次综合评议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服务方向。一是畅通监督渠道。通过各种形式、渠道加强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广纳意见,查漏补缺。二是开展回访活动。按照一事一复的要求,主动回访人大代表,汇报整改工作情况,征求和交换意见,体现整改诚意和决心,赢得理解和支持。三是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努力保障民生,促进民政事业发展,为“五个咸安”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日期:2017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