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咸安区2009年—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
来源: | 编辑:rdxianan | 发布时间: 2012-09-29 | 1734 次浏览 | 分享到:

——2012年8月17日在咸安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为了解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安排,区人大常委会财工委、农工委、教工委和区财政局组成调查组,于7月份对2009年—2011年转贷我区的7583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调查。调查组听取了资金使用单位项目建设情况汇报,查阅了项目招投标文件、项目建设合同书、债券资金拨付、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报告、审计报告等资料,并到项目建设工地进行实地察看。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09年—2011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情况
2009年,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重民生,促和谐,国务院决定开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至2011年,我区共收到转贷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券7583万元,其中2009年700万元,2010年2175万元,2011年4708万元。2009年—2011年转贷我区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均纳入了区级财政预算,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查、批准(2009年度财政明细预算2009年10月22日通过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0年度财政明细预算2010年11月18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2011年预算调整方案2011年10月20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2009年—2011年,区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根据国务院的决定和财政部下发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实际,将债券资金用于保障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项目和我区自主安排且难以吸收社会投资的公益性项目。三年共安排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472万元,待拨2111万元。547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主要安排用于四个方面:(一)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7个,计划总投资3062万元,配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0万元;(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社会事业基础设施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29066.7万元,配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434万元;(三)淦河治理、横沟河治理、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3个,计划总投资6000万元,配套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553万元;(四)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285万元。
二、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情况
从调查情况来看,我区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立项准确,资金管理比较规范,工程基本结束,投资效益正在逐步显现:
(一) 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实施,为一批低收入居民解决了住房困难问题。过去由于地方财力十分有限,廉租房建设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致使建设速度缓慢,无法满足城镇无房低保户对住房的基本需求。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解决了保障性安居工程急需的配套资金,目前利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配套的廉租房建设项目已建成廉租房672套,已交付使用522套,缓解了无房低保户住房难的问题。
(二)医疗卫生、教育文化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安排投入的2434万元医疗卫生、教育文化项目资金,建设区人民医院新住院楼,可新增床位480张;新建浮山中小学,可容纳学生2000名;郭林路小学扩建,新增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新增学位600个。
(三)淦河治理、横沟河治理、小(一)型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等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可有效保护20多万城乡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12万亩农田免遭洪水侵害。据专家预测,淦河、横沟河整治工程完工后,如再遇2011年大洪水,可使淦河下游水位下降50—70㎝,城区水位下降30—50㎝,增强了城区的防洪能力。
(四)农村民生工程和农村基础设施项目的实施,美化了集镇街道,完善了城镇功能,推动了中心镇建设,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拨付没有按工程进展情况拨付,而是一次性拨付到项目主管部门或项目单位,未能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实施有效的监管;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没有完全做到建立专账(或专户)进行统一管理。汀泗桥镇、桂花镇、高桥镇将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计入镇政府经费项目,没有建立专账(或专户)。
四、建议
针对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建议区人民政府及财政部门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督促各项目单位采取措施整改落实。同时,对进一步加强2012年及今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管理,有效控制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投资风险,提出以下建议:
  1、按要求选择项目。财政部制定的《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预算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债券的预算支出,要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积极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发展方式的转变。资金主要用于中央投资地方配套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及其它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公益性建设项目支出,严格控制安排用于能够通过市场化行为筹资的投资项目,不得安排用于经常性支出。”区政府应根据国家、省关于新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投向及有关政策信息,并结合自身实际提前筛选、预备一批关系我区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最突出、最迫切的公益性项目,确保建成一处,受益一片。
2、按程序组织实施。地方政府债券资金项目必须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要在做好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施工准备等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再组织进行施工。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确保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
3、按制度防控风险。财政部门必须指定专门机构、确定专人、建立专账(或专户)进行统一管理,建立和完善债券项目申报、审批和监管等制度;要根据预算安排和项目进度拨款,不得超拨和滞拨;审计、监察、招投标等机构要全程监控,所有项目都必须进行竣工决算审计,并依据审计报告办理决算;区政府应根据负债情况建立偿债准备金,确保到期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需要,把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

日期:201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