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办、场)、区教育局、区财政局:
根据《咸安区人大常委会2012年工作要点》,区人大常委会定于今年3月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教育法》实施情况调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12年3月5日-3月25日
二、调查人员:
本次调查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成立专项调查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吴永清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彭姣云 区人大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成 员:雷国营 区人大正科级干部
张寄托 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 敏 区财政局党委成员、工会主席
薛继伟 区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黄永东 区教育局办公室副主任
曾 伟 区教育局办公室干部
三、调查内容:
1、教育的基本情况;
2、经费保障情况;
3、办学条件改善情况;
4、教师队伍建设情况;
5、学校布局情况;
6、办学行为规范情况;
7、素质教育推进情况;
8、学校安全管理情况;
9、学前教育、其他教育发展情况;
10、教育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点是农村教师队伍年龄结构、知识结构、编制情况、师德师风问题、农村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学设备配置问题、农村儿童上学难问题、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问题、寄宿制学校学生管理问题、教育经费保障问题、教育资源配置问题等);
四、调查方式:
座谈、走访、查阅相关资料。
五、调查对象:
区教育局、区财政局、高中、乡镇办场及其教育总支、中学、中心完小、教学点、部分人大代表和学生家长。
六、工作要求:
1、区教育局代表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区《教育法》实施情况;
2、区财政局提交近三年教育经费预算及投入情况的报告;
3、各被调查单位提前准备书面汇报材料,着重反映基础教育存在困难和问题,特别要对办学行为规范情况和农村偏远地区小学教学点布局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2012年2月28日
日期:2012年03月11日